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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神-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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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之所以不好意思亲自递交上诉状,完全是因为她知道冯见雄发给她的这份上诉状,写得有多简单。
而马和纱这些日子里,也经常来省高院晃悠、见见世面。所以看到过不少别人家递交的上诉状。
跟别人家的一比,人家都是十几页的陈词,质疑的点好多个。而冯见雄让她提交的状子,才轻飘飘两页纸,质疑的点居然才一个。怎么看都有些不硬气啊。
倒不是马和纱不相信冯见雄的实力。她只是纯粹停留在小学生判断作文水平的理解层次上:
在小学生们看来,一篇作文至少写到八百、一千字,那才能是高分的好文章吧?要是字都写不长,肯定不会得高分啊!
一字千金这种事情,外行人是看不懂滴。
幸好,女立案员并不是外行人,她耐着性子,从专业角度劝说:
“冯律师,我不是质疑你,我只是觉得,您在上诉理由中,只提到了‘对一审事实的法律定性不服’、认为不应当是‘侵权行为之诉’这么一个点,是不是有些不妥?你多写点儿,胜诉率也高啊,我这是为你好。
您……不会是最近刑事官司打多了吧?民事二审,可是没有‘全面审查原则’的哦,你不写的点,法庭是不会审查的,哪怕那些地方有对你有利的新证据,到时候也不能提出了。”
“别担心,我清楚着呢,就这么立!”冯见雄很霸气地肯定道。
既然冯见雄这么坚持,女立案员也没胆触他的逆鳞,只好在内心为市中院那位不知名的法官同僚默哀了。
要是这么刚的上诉书,都被冯见雄改判下来。对一审主审法官的仕途,可是大大不妙呢。
冯见雄该不会是跟一审法官有仇吧?
或者说,只是因为“彭Y案”,对一审法官看着不爽,想“替天行道”?
“行了,按照你的要求归档了,我们会在5天内做好受理工作。请对我的工作评分。”把一些回执类的文件交到冯见雄手中,女立案员诚恳地笑着求评价。
冯见雄点了“满意”,飘然而去。
马和纱在旁边,懵懵懂懂地偷偷问虞美琴:“美琴姐,你知道为什么雄哥要把上诉书的理由写得这么少么?难道是字越少逼格越高?”
“当然不是了,这不是让二审法院集中资源专攻难点么。而且,我们的行为,在事实证据部分又不光彩,你确实损害了苹果公司的利益、公然使用越狱破解系统,还宣扬苹果系统的可破解性。
这些事情,干嘛到二审时再揭疮疤重提一遍?当然只提对我们有利的点就好了。
另外,小雄还有很多关于诉讼法细节方面的考虑,这玩意儿我一下子和你说不明白,有兴趣的话,我慢慢讲。”
“您说吧,我听着呢。”马和纱很是虚心,还把车钥匙甩给冯见雄,让冯见雄开车,她能坐在后排安静听虞美琴扫盲。
虞美琴这才娓娓道来。
……
相信很多稍微懂一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在刑事案件当中,二审的审查范围,是依据“全面审查原则”来办的。
刚才省高院的女立案员也提到过这个原则。
也就是说,刑事案件中,不管上诉人认为自己有冤情的点在哪儿,二审法院都会把一审时所有出现过的证据分歧点、法律适用分歧点统统过一遍。
因为刑事案件是公诉的、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表现。
哪怕最后发现了一个错误点、但这个点并非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到的不服点,二审法院也有权改判这个错误点。
当然,如果这个新发现的点是对上诉人不利的,那么二审法院即使被发现了,也会把问题写清楚,但维持原判——当然,这是基于“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导致的后果,并不是说“全面审查原则”失效了,一码事归一码事。
(注:上诉不加刑,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服上诉,那么上诉二审的判决量刑不能比一审还高。这是为了保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让他们相信国家司法系统,勇于上诉二审,不要有后顾之忧。
但是,如果真的发现了明显导致罪重的额外事实、恶劣情节,检察院那边还是可以额外提起“抗诉”来加刑。但这跟“上诉”就没有关系了,在“上诉”环节,肯定是不允许改得比原判更重的。)
可是,在“不告不理、告多少理多少”的民事诉讼领域,为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全面审查原则”就不存在了。
民事诉讼,是严格按照“你对哪个点不服,我二审就集中精力只审这个点。其他原被告双方一致认同的点,二审直接略过”的程序来跑的。
用法语术语来说,就是:《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最高院关于适用XXX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23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注意这里如此明确的“不予审理”四个大字。
也就是说,民事诉讼二审,是严格遵照“只要你没隐瞒侵犯公共或第三方权利的事实,那么你不告的点,就严格、绝对不会在审查中提到”。
……
这就是为什么,冯见雄在给马和纱写的起诉状里面,笔调如此凝练、精华,只戳一个点:“我认为,一审法院在定性“侵权行为”还是“违约行为”的时候,法律适用错了!”
“事实部分,我认为完全没错!”
“证据部分,也完全没错!”
“侦查取证的人都很专业很完美,你们二审法院一眼都不用看了。”
“老子就是来砸场子的,就是来贴脸告诉你们:是你们的下属无能,法条适用错误!就这一个错,别的谁都没有错!”
这就很肛了。
那女立案员从业也有10年了,但还真没遇到过这种措辞这么刚、直接蹬鼻子踩脸的强硬上诉书,所以当时才提出了疑问。
人家别的律师做这种事儿,一般都还是要文过饰非一下,照顾法院系统情绪的嘛!
比如说这儿也有疑点、那儿也有疑点。这样哪怕最后就算二审改判了,也可以给司法系统留点面子:
你看,你提出的上诉点也不全是对的嘛,关于事实部分就是瞎提的,所以这部分维持原判!不过法律适用上倒是稍微有些斟酌不当,就少打几板子,改判为如何如何……
何况,多写几个上诉点,对律师来说又没什么损失,还能显得自己工作勤奋、工作量大,对得起委托人给的律师费呢。
历来行规,都是这么操作的,冯见雄这种咬死一个点惜字如金的,那是真罕见。
这种案子要是最后被冯见雄硬肛改判下来,那对于一审的王H法官的仕途,也绝对是更大的打击。
因为对于低级法院的法官来说,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实施很清楚,但就是法律适用错误”的误判。
这玩意儿对法官个人政绩是最伤的,因为责任肯定是100%在法官个人,想推卸给调查取证等友邻部门都不可能。
多少基层法院的新法官,熬了多年的助理审判员,快要有机会长期独任制了,出一个这种事儿,就打回去多助理几年。
当然,冯见雄也有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刚才虞美琴也跟马和纱说过了,主要是为了防止二审被大范围、公开报道后,对冯见雄与马和纱的公众形象再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换句话说,冯见雄是不希望那些“他不占理的丑事”,在二审中被涉及。
为此,他愿意付出“更加不考虑法院系统情绪”的代价。
而这一切,注定是要建立在冯见雄对胜诉非常有把握的前提下。
否则,这种“不考虑法院系统情绪”的措施,一旦起到实质性影响判决的效果,可就哭都来不及了。
这得是多有把握的人,才敢干的豪赌。
……
短短5天之后,江南省高院就完成了受理工作,发布了相关的通知文件,也包括把一份副本送达到杜丘明那儿。
包括冯见雄的上诉书。
看了冯见雄的上诉书时,杜丘明也有些心虚。
对方的气势,着实是天不怕地不怕。
这都不用猜,看看那上诉书的惜字如金程度就知道了。
“竟然这么刚?他小子是觉得自己二审能稳赢?哪来的自信?”
“不行,虽然我也稳赢的,还是想办法再给冯见雄多制造点麻烦比较妥。他既然这么执着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法律定性。我就再弄个‘****责任’,把水搅得更浑一些……”
“反正民事案件双方都能不服,双方都能上诉,冯见雄不想提的点,我也提一下好了……不过可惜,那些已经判对我们有利的点,没法再拿来不服了,素材貌似有点少……”
杜丘明充分发挥着一个相关领域国内顶级律师的水平,各种坏水拼命地往外冒。
第190章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决定受理、送达另一方之后,到二审法庭正式开庭,还有相当长的时间。
15天内能开庭,是理论速度。而事实上1个月内开就已经是奇迹了。
毕竟,正如杜丘明设想的那样,民事案件的二审跟刑事案件的二审,在案由准备阶段还有很大不同——刑事案件,就只有被告一方可以上诉。但民事案件,是原被告双方都可以上诉的。
看到冯见雄的上诉状之后,哪怕原来不准备上诉的杜丘明,想调整自己的计划,增加上诉点,那也是可以的。所以在开庭之前的博弈,就可以打得很复杂。
而这些,都是发生在围观群众看不到的地方的。
或许有些围观法庭公开审理的闲着没事干爱好者,看了一辈子旁听,也不会知道这里面的博弈。
杜丘明和冯见雄,分别开始了自己的隐秘准备工作。
转眼已经是3月,而且是下旬了——也就是一年的两会开完、各路代表、委员们履行完了自己的职责,身份没那么敏感了。
冯见雄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契机,上门拜访了自己的恩师、曾经兼任法学院领导工作的老院长。
龚院长已经年近七旬,正式、彻底的退休了。无论是在法院体系,还是在学术体系内。
冯见雄当初一年读一个硕士的指标,还是老院长许给他的。所以他如今毕业后第一年踏上工作,回来看看,也没什么不对。
龚院长的住处,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反正是很清廉但又舒适的存在就对了,具体不好描述,位置也不能说。
“小冯啊,你这是来我这里临时抱佛脚了?我早就不过问那些事情了,你回去吧。”
冯见雄登门求见的时候,老人正在修剪盆栽,气场很是与世无争。
他虽然退休了,但是如今省高院的院长,怎么说也是他当年的副手,龚院长要是乱说话的话,影响力还是在的。所以老人非常自律,从来不乱说话,更不会就案子打招呼。
“瞧您说的,我确实忙了点,平时没事的时候没来走动。”冯见雄先自我检讨了一句,免得对方抵触。
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走动,当初刚刚硕士毕业的时候,还是来登门拜访过一次,算是谢师。当时还请了刘教授一起聚了聚,送的礼物也都是严格按照N项规定,礼尚往来,纪念意义重大,但金钱价值绝对不高的。
冯见雄是从来不会腐蚀公务人员的,这是他一辈子的信条。
幸好,龚院长也是知道他这一点的,这才敢在对方身上有案子的时候接见他。
有些话,还是先说清楚比较好。
“这次我的来意,确实可能跟案子有关……”冯见雄斟酌着自己的措辞。
“那你还不滚?”老人眼神突然一闪,森然骂道。
“别急,我说跟案子有关,并不是说对案情的进展有什么诉求——我是有些对本省司法体系声望有好处的建议,希望您老听听,绝对不是要干涉审判。”冯见雄连忙加快语速,趁着对方把自己赶出去之前,把干货喷完。
“少给我花言巧语!”老人把修剪刀晃了一下,不过倒没有立刻喊保镖把人推出去。
这已经是给了冯见雄开口的机会了。
只要他别提到具体案情。
冯见雄知道机会难得,立刻迂回直戳对方的痛处:
“院长,前年王法官的‘彭Y案’出来的时候,恶劣影响您是知道的。最后闹到全国瞩目、还不是您亲自在两会上面对央媒记者善后?虽然只是一个市中院的普通法官判错的案子,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明明白白写着,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并不是领导关系。
可是,人民会知道吗,出了事儿,还不是上级法院也要受牵连?”
根据国内的法律,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直接的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就是可以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直接指挥。
但是法院系统中,各级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力的,一个院里最高的决定权就在审判委员会里。
因此,严格来说,一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判错了案子,最多就是拿到省高院二审的时候改判。但省高院不该为下面的市中院的错背锅。
可惜,既然现实有那么多数不清理还乱的关系,媒体追责时盯着省高院问,也是没办法的。
龚院长当年可是深切知道这里面的苦楚。
所以冯见雄一提起,就勾动了他内心“本省司法系统再也不能在社会舆论聚焦的案子上出事了”这根弦。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人深吸了一口气,质问道。
冯见雄趁机把自己的计划彻底和盘托出:“我不想对案情有任何说法。我只想陈述:这个案子很复杂,因为《物权法》立法两年以来,关于‘动产物权绝对权、支配权’对‘债权相对权、请求权’的对抗,其法益位阶的认定,此前在国内司法实践中,是前未有过的。
《物权法》对物权绝对权的明确,至今为止绝大多数只在房地产领域被广泛使用。动产领域,最多也就是车船之类要登记注册的财产。至于电子产品和其他非登记类动产,甚至是其与知识产权的冲突,我敢打包票前所未有。
这么疑难杂症的案子,难道不应该请最高院对相关法条的适用,进行一下解释么?”
老人稍微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口,总结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够对没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遇到全国范围内都没被司法实践用过的法条,就请示京城……这应该不算“干涉司法独立”吧?
老人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又不是让你倾向于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别不懂装懂”,这很正当嘛!
“你走吧,这个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我相信小蔡会自己领悟到这个道理的。”老人犹豫再三,表态道。
冯见雄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
对于他来说,今天来跑这一趟,目的就是确保江南省高院别不懂装懂,确保最后会捅到最高院的法释办,够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够求解释,多多少少会解释出一些新意来。
怕的,就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当作这里没问题,“明明不懂,却以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尔德那串口癖一样。
……
几周之后,蔡院长就在一个周末,于某处类似疗养院或者干休所之类不可描述的地方,机缘巧合会晤了退休老领导。
大家都很有节制,不会说不该说的话。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统,这两年遭到的社会非议不少,形象压力很大啊。要做到无愧于心,不懂就问,实事求是。”
蔡院长琢磨了一会儿,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了。
实事求是。
这四个字说得好呐。
看起来,实事求是是一句再大义凛然,公正不过的话。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遇到新问题新疑难的案子的时候,实事求是又意味着什么呢?
这就意味着,得先设想一下“如果假装没看见这里有这么一个不清楚的点,原先会怎么判”?
毫无疑问。
如果今天国内没有《物权法》,没有对于支配权和请求权的法益位阶考量领域的种种问题、思考……
就纯粹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回归十几年前《民法通则》老掉牙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判。
这个案子,会是什么结果?
毫无疑问,如果歧义法条本身都不存在,今天的案子,杜丘明赢定了。
所以,哪怕仅仅是要求把歧义法条弄清楚,“实事求是”,那也已经是对冯见雄有利了。
“我会回去好好梳理一下的。目前民事庭那边是有几个案子比较复杂,搞不清楚的地方,确实要实事求是,不能不懂装懂。不懂就问么。”
蔡院长打着官腔,表示能够理解老领导的苦心。
而且,这对他个人、对整个系统,也是有好处的。
江南省的司法圈子,确实容不得再出任何丑闻了,能把责任推出去,没什么不好。
庭审的过程,这些大人物都是不会接触的。
充其量,也就江南省高院几个民事庭当中,某个庭长能直接过问。接受冯见雄和杜丘明的正反唇枪舌剑洗礼。
不过,随着庭审的进程,一封正规的请示函也如期寄到了京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191章 达成成就:法释办声望,崇拜
“小刘,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京城,最高院,法释办。一个科室主任夹着文件夹从会议室出来、回到自己办公室时,随手在某个下属的办公桌上敲了一下。
领导的办公室,总是在某个科室大办公区的最深处、独立隔开的。所以,开完会回来的时候,总是会路过下属的办公区,顺便巡幸视察一番。
“诶好,马上。”新人刘鲲连忙收拾了一下桌面上的东西,试图给领导留下一个整洁的好印象。然后就立刻跟了上去。
刘鲲的这个主任姓胡。胡主任回到屋里后,就一边把会议文件夹放在办公桌上,一边缓缓地说:
“你的活儿来了——喏,这封是江南省发来的请示函,《物权法》领域的,居然还涉及动产确权的解释,难得么。
小王小曹他们最近都有两条不动产区分所有权的案子要忙。你不是对动产最专业了么,先帮忙查全一下国内外相关解释,借鉴一下。好了之后咱内部先开个小讨论……”
刘鲲听着,心中暗暗激动。
入职半年了,一直是跟着别人背后搜集资料、汇报讨论,要想自己独自主撰一条回复某省级高院的解释函,那机会真是很难得。
说不定,一年的实习期过了、正式转正之后,才有那样的机会吧?
谁知,今天机会就这么撞上来了!
也是自己福星高照,进了一个新立法没两年的科室,还有那么多学术空白。
而且,主要的前辈同事都盯着不动产确权那块肥肉,而动产确权这种“排骨”没人想啃,都视为鸡肋。
这,才有了他刘鲲独当一面的表现机会!
否则,要是分去《合同法》或者《公司法》那种解释科室。上面懂行的前辈堆成山,老人的知识老化知识迭代又不够快,他这种萌新十年八年都不一定熬得到出头之日。
“麻蛋,本硕博,读了快十年法学系了,才熬到这么个工作机会。如今终于有表现机会了么!”刘鲲居然差点儿激动而泣。
……
有强烈的表现欲支撑,刘鲲加起班来当然是非常热血拼命的。
他首先看了案由,结果第一眼就差点儿把眼珠子瞪出来。
“什么?地球上居然……哦不我是说国内居然真有需要解释这一条法条的案子?诶,这不就是冯见雄辩护的那个‘反诉苹果案’么?”
看着案由卷宗上列出的上诉人和代理人名字,刘鲲一下子觉得有一股人比人气死人。
其实,这个案子他当然听说过,也知道冯见雄、马和纱跟苹果公司在互怼。
毕竟,这是一个连公众都在瞎起哄看热闹的案子,法律界的圈内人士自然更没道理不知道了。
但是,因为正在审判中,所以大多数人对于争讼的争议点具体在哪儿,其实并不是非常了然——除非是有精力专门去现场听过庭审,或者看过专业人士转述的简报。
而刘鲲自问还没那么积极。他平时工作也挺忙的,都是帮前辈学长找资料查学术论文什么。所以很少有时间关心其他案子的细节。
如今乍一看到,自然是吃了一惊。
他依稀想起,当初冯见雄请南筱袅一起去聚会的时候,随口谈笑风生地说“你会看到这样的案子的”时,那股自信的气场。
“难道他当时对我这么礼贤下士,就是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用到我的时候?”刘鲲忍不住自我抬高地意淫了几秒钟。
但是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应该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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