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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风水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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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萍忽然发现自己两人竟然进了陈易的节奏,被他牵着鼻子走。
“凭什么告诉你?”
陈易微微一晒,极其不屑。
“呵呵,怕是不敢吧,我倒要看看刚才牛逼哄哄,现在该怎么收场!”赵丽萍阴阳怪气。
陈易视若无睹:“别用激将法,没用,老子就是不想告诉你们。”
洛雁看着陈易那副油盐不进的模样,没来由一阵好笑,她发现陈易这家伙还真是个刁民,半点亏都不吃。
“走吧,陈易,和他们斗嘴没什么意思!”
见陈易占了上风,洛雁很不地道的见好就收,绝对不给这两人翻盘的机会。
“好,也对,一天区区十万块都赚不到,还让我跟他混,还真当自己是李嘉诚了?浪费时间!”
陈易拖着麻袋,和洛雁一起,便要离开。
他从不来就不是个大度的人,相反心眼小的很,吃了亏一定要讨回来,从来没有打落门牙往肚里咽这一说,除非咬着敌人的肉一起吞下去。
被人打了脸,他自然要当场打回去,而且耳光声还要更响亮才行!
一个孤儿院张大的孤儿,发展到如今风水街举足轻重的人物,如果不狠一点,早不知道死在那个臭水沟里了。
“对了,等我一下,我还有点事!”
陈易已经走到门口,忽然转身回来,走到金店内的柜台前,对里面的妆容精致的营业员道:“你们这里收金条吗?”
“金条?收,当然收,您有多少?”
营业员一直在那里看好戏,与珠宝店里的其他人一样,都认为这小子仗着吹牛不纳税,可劲瞎编。
因此当她听到陈易的话,还有些不确定。
“十根吧,你看一下!”
陈易把手中的土黄色麻袋,往柜台上一扔。
麻袋里面发出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幸亏柜台上的玻璃是特制的,不然还真打碎了。
“十根?”
营业员不可置信的看着陈易。
“看我干什么,金条在袋子里!”
“啊!”
营业员一声惊呼,连忙把袋子打开。
一片耀眼的金黄在眼前绽放,营业员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此时的心情了。
她小心的把金条一根根拿出来,摆在柜台上,整整两排,一排五根,全都有巴掌长短,上面刻着一些数字和字母,其中尤其以“5oog”最为引人注目。
珠宝店里面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包括见惯了大世面的洛雁。
所有人都看着这一堆的金条发愣,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穷酸年轻人竟然能拿出十根金条了,而且用一个破麻袋装着!
这些金条的出场方式也太“华丽”了,“华丽”到无法无天!
有人感到好笑,有人觉得震撼,但更多的人却是眼神炽热,喉头滚动,不住地吞咽口水。
若不是一身*洛雁站在那里,说不定就有人动手抢了!
“你看一下,这些金条能值多少钱?”
“这,这批金条数目太大,我做不了主,请您稍等一下,我让人去请领导!”
营业员给旁边的一个同事使了个眼色,然后迅速把金条装进陈易带来的袋子里,交给他,道:“先生,请跟我来,我们去洽谈室!”
她也知道财不外露的道理,尽管这是在自己店内,但谁也保不住有铤而走险之人,前几天他们店不就发生了*嘛!
当陈易和洛雁走进洽谈室后,赵丽萍感觉那么不真实,等到她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朝她射来时,脸上就像被扇了耳光一般,火辣辣的!
“回去!”
方逸轩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心里面把这次丢面子的原因全部归罪到她身上。
“项链还没买呢?”
赵丽萍脱口而出,不过,这话一说出来她就后悔了。
“买买买,你就知道买,还嫌丢人不够吗?你不走,我走!”
方逸轩迈开脚步,也不管穿着十公分高跟鞋的赵丽萍走的多么辛苦,逃跑般离开了金店。
“哈哈,羞辱不成反被辱,真是报应啊!”
“我看那女的就是嫉妒,感觉自己没有警花美眉好看,就想在其他地方找回来。”
“还是那个小伙子牛逼啊,竟然用麻袋装黄金条,他得有多不待见金条啊。”
赵丽萍和方逸轩离开后,珠宝店内猛然爆发出一阵议论声,就像垃圾堆上“嗡嗡”乱响的苍蝇。
陈易来到洽谈室,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一个身穿格子衫的胖子走了过来,脸上笑容太盛,把本就不大的眼睛挤成了一道缝。
“洛警官,又见面了,我还以为你随同事离开了呢,这次说什么都不能走了,您帮我找回了被抢的货物,我还没来得及感谢呢!”
胖子人未至声先闻,从他的声音里,能够听出来是真心诚意。
“吴老板客气了,我可不敢贪功,找回金银珠宝的最大功臣就在你眼前,你要是感谢,还是感谢他吧!”
洛雁指着身边的陈易说道。
“您就是那位大师?”
吴胖子先前听过洛雁等人说起这次破案的一些事情,知道是有高人推算出了歹徒的下落,公安局这才能将其一举击毙,破案了案子。
他看着陈易面前,觉得有些不相信,这大师也太年轻了吧!
“大师不敢当,你叫我陈易就行!”
陈易这种情况见多了,并不在意。而且,把实事求是的讲,年龄确实是陈易最大的劣势和缺点。
不是说,他年纪小就经历少,经验欠缺,为人不够老道,而是单纯的从卖相讲。
风水算命跟很多行业相同,在外行人看来,都是年龄越大,本事越大。像陈易这个年纪的人,能不能出师还是一回事儿,更不用说有本事算命看的风水了。
殊不知,一大把年纪活到狗身上,没有半点本事,纯粹靠一张巧嘴吃饭的大有人在,而且还占了大多数。
甚至有些远近闻名的“大师”,“半仙”都是这种人。
“陈易?”
吴胖子眼珠子滚动,看模样是在努力回想些什么。
“您就是算命街的那位陈大师?”
吴胖子忽然一拍脑门,惊呼起来。
怎么今天认识我的人这么多!陈易在心里面乱嘀咕。
“我是在算命街混口饭吃,只不过是不是你嘴里的那个陈大师,就不好说了。”
陈易难得的谦虚道。
“哈哈,错不了,以前我就听说,在算命街有一个小陈大师,算的很准,看风水也有功底,一直想去拜访您,可实在太忙,没抽出空,没想到小陈大师竟然是帮我找回来失物的人,实在是天意啊!”
吴胖子很兴奋,说的眉飞色舞。
“吴老板,别叫我什么大师了,叫我名字就行!”
虽然陈易很享受“大师”这两个字,但“小陈大师”听起来却不咋地。
“哈哈,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你也别叫我吴老板了,我比你痴长几岁,叫我吴哥或者老吴都行!”
吴胖子很爽快的答应,并且立即就和陈易套上了近乎。由此可见,这人在商场上也是左右逢源,长袖善舞之辈。
这也不错,毕竟能在商业街开金店的,都不是一般人。
陈易微笑颔首,表示同意。
“呵呵,陈易啊,你这是土豪啊,拿麻袋装金条,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吴胖子见到装在麻袋子里的金条眼皮子也不由直跳,对陈易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以管窥豹,他可以看出陈易对这些金条并不放在心上。
整整十根工商银行发行的24k金条,纯度很高,可以说是顶级的投资金条,按现在的回收价计算,最少也要四十万。
一个二十刚冒头的年轻人,就不把这四十万放在眼里,只有两种解释。一个是他有钱,年纪轻轻就能视四十万如无物,只能是豪门出身,还是了不得的豪门,不缺钱花;另一个就是他对自己非常自信,认为以自己的能力,挣四十万并不算难事!
从目前来看,陈易应该属于后者!
或许对于商人来说,能力再强,不如背靠豪门;但陈易是个风水师,算命先生,哪里用得着背靠豪门!
最终,吴胖子权衡在三,卖了陈易一个人情,给了五十万的价格。
陈易自然应允,别人送钱,傻瓜才不要!
两人又谈了一会儿风水,显然吴胖子对这些比较感兴趣,他的店铺刚刚遭遇大劫,现在还没恢复元气,这几天店里面,一直冷冷清清,没几个客户,成交量也创历史新低,让他不能不担心。
陈易自然也不会藏着掖着故作高深,毕竟人家也卖了他一个大面子,也就打开话匣子,聊了起来。
只是,两人的谈话,让洛雁提不起丝毫兴致,反而有些莫名的烦躁。
陈易见状,也不好多呆,和吴胖子互相留下手机号,便起身离去。
第十三章两个世界的矛盾
“没看出来,你小子心眼还挺多啊!”
两人一起找了家西餐厅,坐下之后,洛雁眼中带着丝丝杀气说道。
“心眼?什么心眼?”
陈易咽下去一口小牛排,装傻充愣。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敢说这些金条不是贼三的?”
洛雁声音冰冷,眼光若利剑,仿佛要把陈易刺个透心凉。
“大姐,你属狗的啊,说翻脸就翻脸”,陈易抱怨,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又帮了你一个大忙,你就这样对待恩人?”
其实,在他想要拿出金条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我是一名警察,打击犯罪是我的使命,而你现在就在这一列!”
洛雁的话让陈易不寒而栗,这个女人想要玩真的。
“说这番话,你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还是以警察的身份?”
陈易放下刀叉,迎着洛雁的目光直视过去。
他本来感觉和洛雁已经是朋友,这些金条的来源洛雁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自己帮了她不止一次。
而且,自己又非偷非抢,是警察没能耐从贼三嘴里套出来,他拿到这些金条纯粹是靠本事,与警察有和何关系?
但他还是小瞧了洛雁,小瞧了这个行事风风火火,但内心却坚持原则的女人。
朋友的身份还是警察的身份?
洛雁一时难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难不成真把陈易依法拘捕?
她只是觉得陈易不应该犯错,应该把贼三所有财产上交。可陈易没有这么做,为了帮自己出一口气,暴露出来。
至于该怎么做,她却没有想好。
按照她做人原则,按照警察规章,她应立刻将陈易抓回去。
一直把打击犯罪作为自己职责的洛雁,第一次犹豫了。
她也知道,陈易把她朋友才会这么做,难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后捅一刀子?
不知何时,洛雁在心中,也把陈易当成了朋友,把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小男孩,处处透着奸诈,却屡屡帮助自己的小男孩当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帮助自己,而自己给了他什么呢?
他举报“金店劫匪”的窝点,自己事后却“冤枉”他非礼。
他找到贼三,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受伤入院,若不是那一丝运气,或许自己永远见不到他了。
现在,他又帮自己出气,难道自己真要把他抓进去?
洛雁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该怎么做啊,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欠了他那么多,非要按章办事,将他抓捕归案?
唉,放他一次吧,就当公安局对他的补偿了!
即使真的把他抓回去,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金条就是陈易从贼三那里偷的,到头来还不是把他放了?
她很艰难的为自己找了一个不抓陈易的理由。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或者说,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别让我知道!”
洛雁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
话一说完,她便没有再多看陈易一眼,起身离去。
不是说她多么讨厌陈易,而是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不想再后悔,或者说,趁后悔之前快点离开。
陈易看着洛雁决绝的背影,不由摇头苦笑。
他这种野狗一般讨生活的人,或许还真不能融进洛雁的世界里。
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和公门中人是天生的死对头,这是从他们的生存方式就决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社会已到二十一世纪,江湖环境虽然极度萎缩,但却仍然存在,陈易从表到里都是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中人。
而洛雁,是一名警察,一名以打击犯罪为天职的警察。
立场不同,生存方式不同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朋友呢?
陈易感觉自己一开始就忽略了这个问题,她今天没有抓自己,已经是给足了面子,再有下次,或许她还真会毫不犹豫将自己逮捕。
他盯着洛雁远去的背影,忽然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在陈易眼中,洛雁头顶正上方一股黑色的雾气正缓缓上升,浓郁如黑色幕布,随着她的脚步,前后摇曳。
煞气!
煞气是如此强烈,比医院里那些若有若无的丝丝缕缕,强烈百倍。
“黑为坎水,警察也即古代所言介胄之士,为离火,坎上离下,卦象水火既济,初吉终乱,离卦即其本身,是体卦,坎水用卦,水克火,体克用,大凶。”
陈易脸色凝重,自从他进入神意境以来,对于卦象起算更加敏感,体用生克的运用也愈发随心。
洛雁身上的煞气,预示她即将面临凶险,而现在的陈易也能大体推算出凶险来自何处。
坎为中男,为凶盗,坎水克离火,凶盗克警察,会有中年男子对她不利。
初吉终乱,也就是说,初期顺利,最终会生变故。
从她的职业来看,能造成危险的就是犯罪分子,按卦意来讲,极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的报复,而且犯罪分子是一名中年男子。
*******
洛雁离开之后,心里面空落落的,仿佛丢了什么重要东西。
“不就是个小男孩吗”,她自嘲一笑,“老娘什么时候变成一个深闺怨妇了!”
“呸呸,什么深闺怨妇,即使老娘变成怨妇,他也不是那个该死的负心汉!”
洛雁漫无目的的漫步在街上,脑子里想的东西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不明白就不想,这是她从小学会的道理。
自打懂事,父亲就是她的偶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也都知道她有一位警察父亲,那个时候,警察在孩子的心中就是英雄,人人都羡慕她。
尽管父亲在家的时间很少,陪伴她的时间也很少,但却是她心里面的骄傲。
直到有一天,父亲这个高大的形象轰然崩塌,她再也不是小朋友们羡慕的对象。
她父亲收了黑社会势力的钱,成了坏人!坏人的孩子,自然就是坏孩子!
她来不及反应,来不及准备,瞬间变成了所有人唾弃的“坏孩子”。
父亲被叔叔们抓走,没过几天叔叔们又来了,带来一个噩耗,父亲在看守所畏罪自杀。
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场昏厥,之后的日子她仿佛丢了灵魂一般,除了对着那张合家福发呆,其他事情什么也不做。
两年后,母亲积郁成疾,因病去世。
从此,她只能跟着外婆生活。
外婆是个慈祥的人,很疼她,一直告诉她,不高兴的事情不要想,不明白的事情不要想,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
于是,她就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姑娘,疯疯癫癫,没心没肺。
她十八岁考上警校,也是那年,外婆永远离开了她。
那是她记忆中最后一次流泪。
之后,她又变成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姑娘,只是与以前不同的是,她不再与人深交,不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她在潜意识中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祥的人,跟谁有关系,谁倒霉。
警校毕业后,洛雁如愿做了警察,从事了父亲曾经的工作,可以过上她小时候认为的英雄般的生活。
和她最密切的人成了犯罪分子,她所有的不祥也都带给了犯罪分子。
直到那天和陈易一起去孤儿院,见到陈易竟然把十万块钱一分不少的交给李浩然,让他给孤儿院的孩子治病。那一瞬间,她封闭的内心打开了一丝裂缝,她觉得陈易或许可以成为朋友。
这也是她帮助陈易的一个原因。
可当看到陈易拿出金条的那一瞬,她再次把内心封闭了起来。
因为父亲的错误,毁了她整个家庭,整个童年,甚至一生,她从那时起,就立志做一名不“犯错”的警察。
自己不“犯错”,也容不得别人“犯错”。
而陈易做的事情,别人看来可能无伤大雅,但在她眼中却不可饶恕,她不想再看到一个人因为“犯错”,而毁了自己,毁了身边的人。
她理解陈易的生存方式,知道他不可能完全顺从自己的标准,她只能远远离开,也让自己的不祥远远离开。
至于,为什么把陈易看的这么重,她也说不上来,可能是童年的她,也希望像孤儿院的孩子一样,有这么一个“哥哥”吧!
不知为何,她满脑子里又是那个狡诈的死神棍。
她忽然停了下来,对着泉城难得一见的蔚蓝天空,露出一个充满童真的灿烂笑容。
不高兴的事不要想!
迈开长腿,洛雁再次变回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向着地下停车场走去。
停车场内光线幽暗,大中午阳光明媚的时节也与黄昏晨曦无异,可能是与商业街的繁荣明媚对比太过巨大,行人几无没有。
洛雁穿过大半停车场,来到她的专属座驾旁,一亮普桑改制的警车。
她没有看见,一个男人正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眼光如饿狼一般死死盯在她身上。
她刚打开车门,想要上车时,忽然自车窗玻璃中看见一道亮光闪过,即使在昏暗的地下室,也尤为刺眼。
刀光,有人在后面挥刀行凶。
洛雁大惊,浑身肌肉猛的绷紧,肾上腺激素狂飙,侧身让过这一刀,不待歹徒再次出手,便身体一晃,一个轻盈的翻滚,与其拉开了两三米左右的距离。
“呵呵,身手不错,我兄弟折在你手里不丢人。”
说话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穿黑色运动服,头发散乱,似乎有几天没有搭理了。
他的左颊处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让他阴沉的面容更显狰狞。
男子手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西瓜刀,随意站在那里,并没有乘胜追击。
并不是说他错失良机,而是他对自己有信心。因为他看洛雁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第十四章卑鄙小人
洛雁在警校时就是格斗术中的佼佼者,比起一些男学员都要强,乍临险境,没有让她慌乱,反而沉下心思,努力思考该如何面对。
“你是谁?”洛雁问道。
“我叫王武,你不认识,不过我兄弟你很熟悉,五天前你还见过他们,被你带人当场击毙”,男子的声音沙哑难听,仿佛是砂石摩擦一般,“你可是拿他们的命立了一件大功啊。”
“他们*行凶,造成三人死亡,罪有应得”,洛雁此时也明白了事情的缘由,知道事情没有缓和的可能,也就不去徒劳无功的做说服教育工作。
“哼,是吗?从你的角度讲,他们确实该死,从我的角度出发,你也该死,总不能让他们在黄泉路上寂寞不是!”
王五一声狞笑,扬起手中尖刀,若猛虎下山,向洛雁扑去。
洛雁虽然练过空手入白刃,但王五的速度实在太快,让她反应不及,只能来回闪躲。
王五出刀快速狠辣,刀刀往要害上走,根本不给洛雁半点反击的机会,没过几招,已经把洛雁逼上绝境。
洛雁脸上虽不见惊慌,但心底寒意早生。王五的功夫很好,与她的教官相比都不遑多让,而且他还有长刀在手,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更别提两人还有差距。
王五自从他兄弟出事那天,就开始计划多,想要洛雁偿命。
而现实也按照他进行,洛雁越来越被动,他越来越轻松。
“死吧!”
他大吼一声,不再给洛雁机会,长刀带着幽光,切向洛雁白白天鹅般美丽的脖颈。
看着死神的獠牙伸出,洛雁心中出奇平静。
父亲是在这个位置上死的,她也在这个位置牺牲,总算可以弥补父亲曾经犯下的错误了。
她没有恐惧,没有悔恨,也许只有一丝遗憾。
“不知道陈易会不会难过。”
“噗通!”
一声闷响传来,洛雁并没有感觉到想象中的剧痛。她睁开眼睛,看见一个如天神下凡般的男人,站在她的身前。
男人的后背并不是多么宽厚,却给她一种坚实牢靠的感觉。
“陈易?”
洛雁不可置信睁大眼睛,“你怎么来了?”
他在西餐厅店里,看到洛雁身上的煞气,推算出她有危险后,就一直远远的跟在她身后。
当洛雁走进停车场时,陈易犹豫了一番。停车场人流太少,肯定会被她发现,天知道这个翻脸如翻书般容易的女人会不会大发母老虎之威。
在停车场入口处踌躇一番,陈易最终还是跟了过来。
虽然做不成朋友,但陈易也不想看着她香消玉殒,无论如何,提醒一句还是要做的。
他快步走进去,想在洛雁上车之前赶到,谁知一进来,正巧看见王武与洛雁大战的那一幕。
眼见洛雁险象环生,陈易也不敢弄出动静,生怕让洛雁分神,丧命刀下,于是他绕到一侧,小心接近两人,最终将闭目等死的洛雁救下。
王武见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不由恼羞成怒。
“小子,英雄救美也要分时候,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腿的女人满大街都是,我劝你别为了一个女人丢了性命。”
王武这话虽然说得铿锵有力,气势十足,但他心底却打起了鼓。
刚才被这小子一脚踹中肋部,钻心的疼痛,不用想也知道,他的肋骨肯定受伤,最轻也是骨裂。
而且他明明在动手前检查过,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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