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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荣耀-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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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承哼哼着说道。
老广不由一愣。
曹承这个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啊。真要是这样的话,倒确实不大合适大张旗鼓,等把局领导都惊动了,结果发现是“虚惊一场”,叫曹承的面子往哪搁?
已经有人在私下里讥笑他跟王为叫板是有点不自量力了。
曹承又是那么好面子的人!
“那最起码,我们应该通知大队一声吧?”
老广迟疑着说道,语气已经开始动摇,不像刚才那么坚决了。
其实老广是想直接说向王大汇报一声的,话到嘴边又改了口,那样说实在太刺激曹承了。
不妥!
局领导不必惊动,支援力量还是要叫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线报准确,桑邦真的来了,再让他在西城禁毒大队队员们的眼皮子底下跑掉,这个洋相一样的出得很大。
那就不仅仅是曹承一个人出洋相,最起码是整个禁毒一中队丢脸,他们三个都要跟着承受同志们责备的目光。
曹承冷哼了一声,不说话。
向谁汇报都可以,就是不能向王为汇报。
如果和平在家,曹承或许不会这么板着。现在大队负责的是王为,曹承还真抹不下这个面子。
再说了,这个线索是他曹承得到的,他已经跟了好几天,好不容易看到点希望,就这样把“活捉桑邦”的功劳拱手让给王为,无论如何,曹承都不甘心。
“曹队!”
老广又生气了。
一中队总共四个人,就他资格最老,和曹承关系最好,这当儿他必须据理力争。
这不但是为他自己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了曹承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闹意气!
曹承也板着脸,稍顷,才低声说道:“再看一下,要是确定桑邦来了,马上就请求支援!”
“反正,他应该也不会刚来就走,怎么也要在这里待一会……”
略顿了顿,曹承又加上一句解释。
看得出来,这是他能做出来的最大“让步”了。
“那……好吧!”
余文广犹豫片刻,终于点了点头。
看得出来,对曹承这个决定,他仍然是持保留意见的,但不管怎么说,曹承才是一中队的队长,余文广还是要尽量维护他的威信。
他终究是曹承的铁哥们。
第619章 变起仓促
事实证明,曹承得到的线报还是很准确的。
看得出来,狗熊他们几个确实是在等人,时不时会向着门口张望一下,眼神偶尔也会在其他客人面上掠过。不过似乎并没有对几名缉毒警特别关注。
这些家伙是混混出身,一年多前才刚刚开始转行,以前是派出所的常客,和禁毒大队的警察却还没怎么打过交道。
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他们要等的客人终于出现了。
夜总会门口,走进来三个年轻男子,打头的那个,个子矮小,面目黝黑,那衣着打扮,怎么看怎么土,偏偏还在鼻梁上架一副金丝眼镜,颌下留着一部胡子。
见到这三个人,阿雄和曹承他们都略略愣怔了一下。
“是他吗?桑邦?”
曹承压低声音问道。
三年前那次抓捕行动,曹承也是参加了的,但没有和桑邦面对面打过交道,真正和桑邦面对面见过的,是老广,老广亲眼看着那个联防队员被桑邦捅倒的。
别看桑邦又黑又瘦,刀子却玩得贼溜。
一刀刺出,那联防队员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就倒地了。
现在,曹承自然是想要老广确定一下,这个戴眼镜留着小胡子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他们要等的桑邦。
老广双眉紧蹙,死死盯住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他也没办法确定。
余文广很清楚地记得,三年前他见过的那个桑邦,是不戴眼镜的,也没有蓄胡须,光溜溜一张黑脸,双目深陷。
这是桑邦最大的脸部特征,而现在,这个特征刚好被金丝眼镜拦住了。
眼镜和胡须,都可以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外貌特征,甚至让很熟的人对面不相识。何况三年前,余文广也只和桑邦打过一次交道。
不过金丝眼镜他们确实是向着阿雄那桌走过去了,并且就在阿雄等人面前站住,开始交谈,很快,阿雄就哈哈大笑起来,张开双臂,和金丝眼镜来了个熊抱。
阿雄在南方人之中算是个头比较高大的,金丝眼镜个子矮小,两人拥抱在一起,看上去有点滑稽。
“桂姐,桂姐……”
阿雄客气地将金丝眼镜三人让进沙发里坐下,便即扬声大叫。
桂姐是夜总会的妈妈桑,那个暗地里撇嘴骂过曹承“穷鬼”的中年妇女,一听到阿雄召唤,立即扭动着并不苗条的粗壮腰肢,大屁股一甩一甩的,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了。
“雄哥,有什么吩咐?”
来到阿雄面前,桂姐眉花眼笑的,一叠声问道。
论年纪,桂姐差不多可以当阿雄的老妈了,却一口一个雄哥,叫得那个亲热!
说起来,君庭夜总会也是在雄哥的“地盘上”,虽然有花太平罩着,要是不和这几个地头蛇搞好关系,那也是寸步难行。人家不好意思砸花太平的场子,但妈妈桑和她的小姐们总是要出门的。说不定走在大街上就被人莫名其妙从后边一脚踹倒了,等你哼哼唧唧爬起来,踹你的人早就踪影不见了。
这么多踹几回,你还敢待下去?
何况雄哥他们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不是只会打架闹事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而是一个个抖了起来,腰缠万贯,俨然金主。
正是最受场子里妈妈桑和小姐们欢迎的豪客。
“看到没有,雄哥来了贵客。赶紧的,把你这里最漂亮的小妹子都叫过来。快点快点!”
雄哥手一挥,豪气万丈。
“哎哎,好的好的,不知道这几位贵客怎么称呼?”
桂姐忙不迭地点头称是,笑得两只眼睛都眯缝起来,目光不住在几名新来的客人面上扫来扫去。
“叫大哥就好了,问那么多干什么?”
雄哥眼一瞪,怒道。
“好好,大哥,雄哥略等一下,我马上叫小妹过来。”
桂姐吓了一跳,连忙鞠了一躬,急匆匆地转身跑了。
她可是知道阿雄他们如今在做什么生意,新来的这位大哥,别看个子矮小,其貌不扬,身上透出的那股煞气,却让人好不舒服。
桂姐也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堪称阅人无数。
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来。
桂姐动作相当利索,很快就领着几名浓妆艳抹的小姐,颠儿颠儿地一路小跑过来了。众人见了桂姐这个殷勤劲儿,都有点好奇地往场子中间张望,想要看看,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不过大家在见到金丝眼镜之后,自然都很失望了。
就这样的,怎么都不像是什么大人物啊。
大伙很快就没有兴趣关注这边了。
“哥,选两个吧……”
阿雄笑哈哈地对金丝眼镜说道,口风很紧,一点有用的内容都不透露出来。
金丝眼镜也不客气,当即就选了两个小姐作陪。
跟着他进来的另外两名男子,却是一动不动,似乎对面前站着的小姐一点兴趣都没有。明眼人自然能看得出来,这是两名保镖。看上去倒是相当的尽职尽责,至于真实本事到底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来来来,哥,那么老远的过来,辛苦了,今晚上玩个痛快!”
阿雄十足热情,举起大大的啤酒杯,吆喝着说道。
金丝眼镜也笑哈哈的和他碰杯。
一时间,气氛相当热烈。
与此同时,曹承那边的气氛却是越来越紧张。
“曹队,还是向队里汇报吧。”
老广再次提议。
虽然现在还没办法确认金丝眼镜是不是桑邦,但情况明显已经超出了他们四个人的掌控能力之外,凭直觉,老广觉得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就是桑邦。
曹承沉默了一会,才轻轻摇头,说道:“老广,我们一起过去,确认一下,看看那个人到底是不是桑邦……你看,他已经把眼镜取下来了。”
老广望过去,那个人果然将金丝眼镜取下来放在桌面上,但隔得这么远,夜总会的灯光又不明亮,还是看得不很清楚。
这个可不能认错了,一旦决定抓捕,要是抓错了人,那就打草惊蛇了。
“如果确定那个家伙就是桑邦,我们马上就向局里汇报,请局里派人支援。”
曹承又加上一句。
纵算如此,他也绝口不提向大队汇报。
“……好吧。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
老广想了想,才终于点点头,说道。
“不行,我们一起过去。”
曹承坚持自己的意见。
一个人过去太危险了,万一发生什么突变,其他人相隔太远,根本就来不及支援。
“那好吧!”
老广也同意了。
两人站起身来,一前一后,向那边走过去。
没人在意。
夜总会里,客人们走来走去很正常。
看上去,两人也不是针对谁,而是走向对面的卫生间。
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
两人很随意地从阿雄他们那一桌经过,曹承和老广的目光,都像是很随意地落在了金丝眼镜的脸上。
是他!
老广心中猛地一跳。
就是这个家伙!
已经摘掉眼镜的矮个男子,双眼深陷,正是老广脑海中对桑邦印象最深刻的特征记忆,而且,这家伙那狼一样残忍嗜血的眼神,也和老广记忆中一模一样。
尽管三年前的桑邦下颌光溜溜的,眼前这个人留着一部黑油油的胡子,老广还是有七八成的把握可以确定,这个家伙就是桑邦。
目标已经确认,马上就可以向局里汇报,请求支援了。
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混蛋再跑了。
突变就在这时发生。
看上去对他们毫不在意的桑邦忽然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焦黄的牙齿。
同时,白光一闪!
不好……
老广心里一声大叫。
当此之时,曹承已经走过去,侧背位置对着桑邦。这样的位置,是最难防卫的。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攻击敌人的侧翼。
这是兵法常识。
打击敌军侧翼,很容易形成摧枯拉朽般的破击优势。
这个道理用在单兵近身搏杀之上也同样有效。
“死条子,还敢跟踪老子,去死吧!”
桑邦一声嚎叫,忽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手中雪亮的刀子,骤然向曹承的侧背猛捅过去。
三年前,曹承没有见过桑邦的正面,不代表着桑邦也不认识他。事实上,桑邦的记忆力相当惊人,几乎可以过目不忘。
能够在风波诡异的毒品交易中“脱颖而出”的家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活。
否则的话,早就死翘翘了。
难道毒贩还会跟你讲温良恭俭让?
桑邦不但记忆力惊人,出刀的速度也快得惊人,角度极其刁钻。不要说曹承毫无防备,就算全神戒备,对这猛刺过来的一刀,也不是那么容易闪避招架。
“小心……”
眼看着刀锋下一刻就要捅进曹承的腰肋之间,老广一声大喝,猛地向前一扑,推开了曹承,随即一声闷哼……
雪亮的刀锋,捅进了老广的肋下。
老广只觉得眼前一黑,全身的精力仿佛都随着刀锋抽走而争先恐后地从肋间的伤口中喷涌而出,整个人一下子就软瘫下去。
这一下变起俄顷,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包括阿雄等人在内,都有点懵圈。
第620章 飞刀
曹承被老广一把推了个趔趄,险而又险地避过了那致命的一刀,向前冲出两三步,就稳住了身子,极速转身,正好看到桑邦将刀子从老广的肋下抽出来,锋利的刀刃上,鲜红一片。
老广闷哼一声,软倒在地。
“老广!”
曹承顿时一声大叫,目呲欲裂。
“死条子!”
“干掉他!”
桑邦一刀捅倒老广,随即将血淋淋的刀子指向曹承。
“靠!”
阿雄手下一名胳膊上纹着青龙图案的混混,第一个反应过来,抄起面前的一个啤酒瓶,嚎叫着就向曹承猛扑过去。
都是些亡命之徒。
既然桑邦已经动手了,并且已经捅翻一个警察,那就没说的,把这些条子都干掉!
至于在自家的地头,干掉几个条子会有什么后果,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他要是懂得考虑后果,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眼见老广倒地,生死不知,曹承眼睛也红了,不闪不避,迎着啤酒瓶就冲上去,在啤酒瓶砸中自己的瞬间,抢先一步,一拳重重砸在纹身混混的脸上。
纹身混混整张脸顿时打了个满堂彩,惨叫一声,仰天就倒。
曹承身为禁毒一中队队长,也是有两把刷子的,要不然,怎么会总是对王为不服气。
有本事的人才有资格耍个性!
否则就是个棒槌,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
“尼玛的……”
一见纹身混混倒地,狗熊顿时也怒了。原本还有点犹豫,要不要在“自家地头”和警察大打出手,这会当然也是什么都顾不得了,顺手也操起一个啤酒瓶,向曹承冲过去。
虽说已经动手了,到底还是拿捏着分寸,不像桑邦一样,直接动刀子下死手。
啤酒瓶砸在头上的杀伤力,毕竟和刀子不能相提并论。
桑邦这混蛋是那边的人,在这里杀了警察,想办法跑回老家去就是了,这边警察也只能干瞪眼没办法。他们可都是边城人,靠着这几条街的生意吃饭,发家致富。彻底得罪了警察,今后那是别想再回来了,只能和桑邦他们一样,在道上过刀头舐血的日子,日日夜夜,提心吊胆。
关键是,他们在真正的道上没熟人,没人带啊。
难道以后就跟着桑邦混?
“咚!”
啤酒瓶砸在曹承的胳膊上,一阵剧痛钻心,不过曹承接下来的一脚,也直接把阿雄给踹飞了。
顿时噼里啪啦的,撞碎了一地的酒杯酒瓶。
不少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刹那间夜总会乱成一团。
另外两名队员一看到这边忽然动手,立即一跃而起,快速冲过来帮忙。
尽管他们都随身携带配枪,但在这种混乱至于极点的环境中,谁也不敢随便拔枪。现在当务之急,已经不是抓捕桑邦,而是想办法救出老广,全身而退。
不过看上去,这个任务也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桑邦的两名保镖,一声不吭,就朝他们迎上去,和桑邦一样,手里亮出了明晃晃的利刃。
“他们是条子,带着枪呢。抢他们的枪!”
桑邦大叫,紧握着血淋淋的弹簧刀,就向曹承扑过去。
曹承额头上冷汗就下来了。
在这样的环境里,身边到处都是人和障碍物,跟持刀的对手硬碰硬格斗,显然非常不明智,更何况他已经受伤了,左臂被啤酒瓶砸了一下,虽然没有骨折,却也痛得钻心,战斗力肯定受影响。然而老广已经重伤倒地,就这么丢下战友撤退,更加不可能。
情急之下,曹承顺手抓起另一桌上的空酒瓶,向桑邦迎面冲过去。
这家伙想抢枪,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得手。
曹承倒不担心自己和另外两名队友,大家都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没那么容易被人把配枪抢走,他担心的是老广。
自从中刀倒地,老广就一直躺在那里,再也没有动弹。
情况相当严重。
真要是被桑邦抢走了老广的配枪,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这一刻,曹承心里早已无数次的后悔,实在不应该为了所谓面子擅自行动,现在老广生死不知,剩下他们三个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成了问题。
曹承已经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从警以来最大的麻烦。
一个处置不当,不要说和王为“斗”,能不能继续在禁毒大队待下去都不好说,甚至能不能继续穿这身警服都还不一定呢!
不过这时候,后悔也晚了,现在只能拼死上前,顶住桑邦再说。
他们现在只剩下三个人,却要面对七八名毒贩,大获全胜,抓捕桑邦什么的,是想都不用想了,曹承的目的就是顶住十分钟!
相信夜总会见了这个情况,肯定会报警的。
派出所就在附近,接到报警电话,知道有警察被围攻,必然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
但是这个过程就算再快,派出所动作再迅速,十分钟已经是最少的估计了。如果十分钟他都顶不住,那就万事皆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顶住十分钟,连一分钟都未必能顶住。
就在曹承手持啤酒瓶向桑邦迎击上去的时候,不防旁边一个人猛冲过来,重重撞在他身上,撞得他向一旁踉踉跄跄好几步,脚下被什么东西一绊,再也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倒在地。
不等他起身,桑邦已经直冲过来,高高举起了血淋淋的弹簧刀。
“死条子,去死吧!”
桑邦眼里闪耀着凶残的光芒,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警察如此仇视,满脸狰狞之中甚至还夹带着一丝极度兴奋之情。
似乎“杀警察”这件事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唰——”
弹簧刀朝曹承刺了过去。
这一刀又准又狠,力道十足,桑邦显然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
应该说,桑邦这家伙确实精通搏杀之道,他个子小,力气自然也比不上那些身强体壮的大块头,和人近身搏杀,先就吃亏。他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练过武术和搏击术,却也明白,想要弥补这种天生的不足,就只有在狠劲上,速度上想办法。
尤其是短兵相接,白刃搏杀,力气大小已经不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快准狠”三字真谛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刀子捅到位,你力气再大也是白搭,一头牛也能瞬间放倒。
曹承坐在那里,刚刚直起身子,根本就来不及站起身,更加谈不上闪避什么的了。曹承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伸出手,张开五指,迎着闪亮的刀锋一把抓过去。
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的手掌和五根手指都是肉做的,在那样锐利的刀锋之下,几根手指头被瞬间切断都不算多稀奇,但当此之时,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了。
被切断几根手指总比脖子上或者胸口中一刀要强得多了。
其实,曹承心里也明镜似的,真要是被切断了几根手指,接下来他也未必就能全身而退。桑邦已经完全疯狂,对他来说,杀一个警察是杀,杀两个警察也是杀,绝不会再有任何顾忌,肯定会追杀他到底。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承眼前白光一闪。
什么东西?
还没等曹承看明白,甚至都没等他想明白,那道白光就没入到桑邦持刀的手臂之中。
紧接着,桑邦一声嗥叫!
当啷——
刀子落地。
桑邦左手紧紧握住了自己的右臂。
曹承这才看清楚,桑邦右小臂上竟然插着一柄小刀子——黑色刀柄露在外边,大约有几寸长,而刀锋已经全部插进桑邦的胳膊之中,完全看不到丝毫露在外边的锋刃。
飞刀?
一时间,曹承脑袋里轰隆隆作响,完全回不过神来。
这是什么状况?
这突如其来的飞刀到底怎么回事?
谁甩出来的?
下一刻,曹承就知道了原因。
因为他看到了王为。
王为不知道打哪冒出来的,在夜总会迷乱的灯光之下,王为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敏捷得像是一头在暗夜中觅食的猎豹,忽然就在人群中猛冲而出,直扑桑邦。
一看到王为这个速度,曹承立马就明白,桑邦躲不开了!
双方完全不在一个等量级上。
桑邦那种自己摸索出来的所谓近身搏杀的野路子,在真正训练有素的顶尖高手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哪怕再加上狗熊也无济于事,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
刚才就是狗熊忽然从斜刺里冲出来,撞飞了曹承,不然的话,一对一,桑邦就算手里有刀,也不见得就一定能赢。
现在,眼见得桑邦情况危急,狗熊又不管三七二十一,猛地朝王为扑过去。
一时之间,他也搞不清楚王为是打哪冒出来的。
王为又没穿警服。
反正这家伙跟条子就是一伙的。
拦住他肯定没错。
应该说,狗熊的想法很正确,遗憾的是,他的身手配不上他的脑子。
尽管他一门心思想要拦住王为,事实却给了他一记特别响亮的耳光。
真的是一记耳光!
或许,狗熊在心里想象过王为会有无数种方式来对付他,唯独没想到,王为抡圆了胳膊,想都没想,就是一巴掌抽过来。
从王为那轻蔑至于极点的眼神之中,狗熊甚至读出了王为心里想说的话——你特么谁啊?敢拦老子?去死吧!
老爷子曾经无数次的教导过王为,所谓近身搏杀,根本就没有定规可言,什么样的招数最给力,最方便,最直接,就用什么样的招数,千万不要自己给自己设置障碍。
王为是真听进去了。
所以他的每次出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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