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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荣耀-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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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年初就要评议局里的中层干部,魏明辉很有希望更进一步,成为分局党委委员,说不定出任副局长都有可能。
  这时候得罪洪峰,智者不为。
  至于“要王为好看”,将来总是有机会的。
  只要自己更进一步,只要王为这小子还在西城分局的序列范围内,不怕整不到他。
  魏明辉不反对,办案刑警的工作就比较好做了。除了魏明辉,分局刑警大队其他民警,对王为并不反感,也没打算和王为把关系搞僵。
  要说普通派出所副所长的面子,刑警们可给可不给,但王为不是普通的派出所副所长。
  二十二岁的实权派出所副所长,兼任两个中队的中队长,不是局里的黑户,而是西城区编委和边城市编委都承认的,正儿八经的正股级,在此之前,谁见过?
  更何况,王为在刑侦方面已经名气在外。
  这人将来肯定会更上层楼。如果他不去市局刑侦支队的话,极有可能就地进步,安排进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位置不敢说,副大队长是一定会安排的。
  也就是说,三两年之后,王为就有可能成为他们的上级。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给自己将来找难受?
  何况王为这家伙也够意思,请的是最好的酒店,上最好的酒,一顿下来,小一千块钱,两个月工资,临了每个人还有烟有酒,面子里子都给得十足。
  可见王为不是个不懂事的,而是很懂事。
  这种人,就更不好得罪了。
  仅仅几天时间过去,李锋居然就取保候审了。
  当然,打架斗殴,他不是首犯,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真要是首犯,最多是减轻点刑罚,想要就这么放出来,那不可能。
  办什么事,都得讲规矩,太出格了,会成为众矢之的。
  正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
  事情办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干净利索,连唐威都有点意想不到。
  真漂亮啊!
  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现在找机关部门的人办事,很少有办得这么利落的了。
  一个方面,是年关将近,王为急着要把赞助款落实到位,给刘强一个交代。另一个方面,王为也想让唐威,邵太平这帮“大佬”见识见识,自己的能耐。
  别以为小警察人微言轻,实际上,只要你占的位置正确,说句话往往比领导还管用。
  刑事案子,只要还在侦查阶段,检察院没有提前介入,那基本就是刑警这边说了算。内部人协调,真比外边领导好使。
  当然,还有一个,那就是唐威的面子。
  事情办得这么漂亮,唐威在邵太平面前倍儿有面子。
  这说明什么?
  说明唐老大就是唐老大,只要在边城,就没有唐威办不成的事。
  年轻时候,大家都在街面上混着,想要当老大不难,比别人更狠一点,手更辣一点就成。但到了如今的地位,还要让大家都当你是老大,那就得看各方面的本事了。
  你得是个“多面手”,方方面面都要吃得开摆得平。
  王为实实在在给唐威撑了一把面子。
  邵太平也很大气,在李锋取保候审的次日,就在边城风华大酒店摆了一桌大席面,宴请唐威,王为,白娇娇,魏明辉等人。
  在这个酒宴上,魏明辉笑容满面,对王为没有半点作色,反倒和王为握手言欢,一口一个“自古英雄出少年”。
  任谁都看不出来,他心里头对王为恨得咬牙切齿。
  说起来,这也是个角色。
  王为觉得,魏明辉比李民主难对付。
  李民主只是横,魏明辉却心机深沉,这样的人,将来要是和他打交道乃至公事,还真得多加小心。一不留神,就会被他拿小布袋给装了。
  在西城分局,魏明辉是出了名的“厉害”。
  正因为他名声在外,很多人都怕他,但也因此对他的提拔重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原因很简单,不但同志们怕你,下属怕你,领导也在暗暗忌讳你。
  真正厉害的人,从来都让人如沐春风,不会感到害怕。
  这一点,魏明辉暂时还领悟不到。
  “答谢宴”宾主尽欢。
  次日,邵太平就将十万赞助款现金亲自送到了红玉派出所,交到刘强手上。剩下十万,年后等资金周转开了,转账过来。
  无疑,邵太平这也是留了一手,毕竟案子还没办完,万一出现什么变故,也不至于完完全全的“人财两空”。
  江湖老鸟做事,从来都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的。


第212章 古惑仔
  赞助款解决,王为很开心。
  所以,这个周六王所过得相当惬意。
  当然,王所的惬意相对于唐依依的开心来说,又什么都不算了。
  这个周六,唐依依无比开心,因为王为陪了她一天。
  是真正的,完整的一天。
  早上九点半,王为就开着摩托车到了她家门口,接到精心打扮的唐依依,还是一身黑,不是那种时尚成熟的黑,而是青春飞扬的黑。标准的大长腿,小短裙,几乎要遮不住丰盈的小翘臀,正在加速发育的双峰恰到好处地将衬衣胸口的扣子撑得紧绷起来,却还差一点点才能蹦开,那种颤悠悠的感觉,是真的勾得人心中也颤悠悠的,总是禁不住为那颗紧绷的纽扣担忧。
  偏偏脸上却残留着青涩的稚气,加上翘翘的马尾巴,混合出一种奇特的魅力。
  饶是王为经过另一个时空的美女轰炸,也不得不承认,唐依依确确实实非常撩人。
  是撩人,不是简单的美丽动人。
  要是再和她同居一室,王为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扛得住。
  这是个很严峻的考验。
  “好看吗?”
  明明见到了王为眼里闪耀的神彩,唐依依还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小短裙飞舞起来,带着期盼的神色望着王为。
  “好看。”
  王为立即点头。
  唐依依嫣然一笑,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动作亲切自然。
  任谁见了,都要将他俩当成热恋中的小情侣。
  这一幕,都被楼上窗帘后的田美玉尽收眼底,嘴角浮起一丝满意的笑容。
  对这个“未来的女婿”,田美玉是真的很满意,不仅仅在于王为的职业不错,前程似锦,对唐依依又特别宠溺,关键还是田美玉第一次见到唐威对一个年轻人那么欣赏。
  在田美玉看来,这是很了不得的。
  唐威的眼界相当高。
  一起吃早餐,然后逛公园。
  虽然是周六,上午逛公园的人也还是不多,要吃过中饭之后,大伙才会陆陆续续出来享受难得的“浮生半日闲”。
  公园里显得很安静。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两人坐在长条椅上,唐依依从随身的小背包里拿出相册,一页页地翻开来,和王为一起欣赏。
  整个相册里只有他俩的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双人照,都是上次去省城一起拍的。
  唐依依一张张地指着那些照片,和王为笑语晏晏。
  王为本来是没有这种耐心的,但看着唐依依这么高兴,也不好扫她的兴,微笑相陪,不过看着看着,王为也觉得挺有趣的,不由得真的很投入地和她一起欣赏,只觉得心中十分的平安喜乐。
  看完照片,唐依依掏出相机,两人就满公园的转,到处照相。
  唐依依的相机是东瀛进口的,带有延迟自拍的功能,可以不用求人就拍许多合影。
  其中不少合影,在别人看来,尺度相当大。十个人看了,有九个人会认定他们是恋人,并且是热恋,剩下那一个是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
  唐依依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她只在乎王为。
  王为小心地呵护着她,也非常享受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很美妙,很欢乐。
  或许,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缘分,在另一个时空,阴差阳错了。
  王为有时也禁不住这么想。
  中午就随便在公园里吃了点,反正公园里各种小吃店小饭馆不少,如果不讲究卫生条件的话,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合年轻人的口味。
  吃完中饭,一起踩着脚踏小船在人工湖中转悠了个把小时。
  回到岸上,唐依依就嚷嚷着好累。
  两人躺在草皮上,唐依依枕着他的胳膊,本来还在撒娇,不一刻就酣然入梦,随着唐依依均匀的呼吸不住起伏,浑身都麻酥酥的。被温暖的太阳晒着,王为只觉得身体浑身燥热起来。
  无奈之下,王警官只好曲起腿,将外衣罩在身上,免得出乖露丑。
  饶是如此,王为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吻了吻唐依依幽香的黑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自嘲还是享受的微笑。
  小丫头到底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有多诱人。
  这是要把他当柳下惠么?
  不过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当王为惊觉自己也将昏昏入睡的时候,立马就结束了这种状态。
  他可不能睡着。
  带着枪呢!
  作为刑警,王为习惯随身带枪,更何况还有青龙那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高悬在头顶,更不敢自动解除武装。
  这要是大白天在公园里睡觉,被人把枪偷走,那可要闹大笑话。
  把依依叫醒,小丫头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马就神情振奋起来。
  除了白大队那种极个别的奇葩,就没有女孩子不爱逛街的。
  唐依依是个小富婆,闹着一定要给王为买衣服。
  在小姑娘眼里,王为的衣服实在太老气了,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并不是经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装的时候更多。
  有人给自己买衣服,王为通常是不拒绝的,相反还有点“受宠若惊”,在另一个时空,除了老妈会给自己买衣服,还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唐依依给选的几套衣服,实在有点过不去王为的审美观。
  也太奇装异服了。
  哪怕是出去办案,外调,也不能穿成这样啊。
  穿成这样,就算你亮出警官证,也没人信。
  谁见过穿皮衣带铜环铜扣饰物,灯笼裤上还绣俩大虎头的刑警?
  然而,最终王所居然还是选了这套“虎头服”。
  理由很简单,穿成这样比较方便进出歌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毒案件,多半发生在类似的场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适的“行头”。
  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着手嘻嘻地笑个不停。
  “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们学校外边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着嘴,满脸都是戏谑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着这套陪你们去K歌。”
  王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着自己的新装,居然还挺满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这样去酒吧,说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违禁药品,连线人费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双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搂住他,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就垂下头,咬着嘴唇,小脸红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层丹砂。
  王为就笑着搂过她的肩膀,轻轻抱了抱。
  王所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唐依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在他的心里,显然并不排斥和唐依依更进一步。当然,前提是唐依依还要再大点。
  哪怕再大一岁也好。
  不然,王所会觉得自己太过“禽兽”。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饭点。晚饭自然不要再回公园去吃,而是去了麦当劳餐厅。
  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下,麦当劳的生意相当火爆,毕竟所谓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后,整个九十年代,麦当劳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词,甚至都登上过央视春晚的文艺节目。
  尤其受年轻人的欢迎。
  至于说道“垃圾食品”,在王所心目中是没有这种概念的,作为刑警,常年饥一顿饱一顿,有什么资格挑剔食物?
  到了饭点,能按时吃顿饭就不错了。
  还不一定保证是热乎的。
  一起吃饭的有七八个,都是年轻人,其中大部分是学生,唐依依的同学。
  他们聚在这里,本来就是为一个叫欣然的同学庆祝十七岁生日。
  据唐依依说,欣然是她在五中最好的朋友,家里条件很不错,父母都是国家干部,人长得漂亮,在班上还是很傲气的。也只有同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好看的唐依依,才能和她“地位”相当。
  欣然也是有男朋友的。
  她男朋友不是学生,是社会人,年纪也大两三岁,二十岁左右吧。
  大家都说欣然长得很漂亮,唐依依都这么说,但在王为眼里,单论漂亮,欣然可远远不如唐依依。
  当然了,每个人的眼光都不相同。
  情人眼里还出西施呢!
  另外几个,也都是欣然的朋友,两个是同班同学。
  都是男女成双结对来的。
  欣然同班同学,包括唐依依在内,四个都是女孩子,只有一个女孩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另一个的男朋友则是高二年级的学长。
  见唐依依居然也带了男朋友来,而且一看就是社会上的人,每个人都很意外。
  唐依依在班上,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里有钱,人漂亮,性格还好,不知被多少男同学暗恋,只不过唐依依从来都不给任何男同学哪怕一丁点的机会,甚至连误会都没有过。
  谁能想到,她不但有男朋友,并且还有点痞里痞气。
  这大铜环铜扣的“虎头装”,社会上都很少有人穿,古惑仔吧这是?
  而欣然的男朋友水哥,望向王为的目光中带着很明显的戒备和敌意。
  戒备,王为能够理解,却不知道敌意从何而来。
  不过,王所自然也不会在意。
  笑话,谁都有这个资格让王二哥在意的?


第213章 水哥
  “依依,这是你男朋友?”
  欣然很好奇地打量着王为。
  嗯,还算是有点小帅的,打扮是新潮了点,也能接受。关键是唐依依太让人惊讶了。
  唐依依倒是落落大方:“是啊,大家以后叫他二哥好了。”
  叫王哥或者为哥,唐依依总觉得差点味道,太寻常了,在她心目中,王为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什么时候,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性都应该展现出来。
  “二哥。”
  其他姑娘小伙子都很客气地叫了一声。
  社会上混的人,在学生眼里,都是很“了不得”的,不能惹。
  况且这位二哥一看就是个混得很厉害的。
  一般来说,上街敢穿得这样拉风,也是很需要底气的,一不小心就会惹人看不惯,直接就上前来教你怎么做人。
  只有水哥心里头很腻歪。
  作为社会上的人,他原本在一帮学生仔学生妹里很有优越感,俨然是一帮人的大哥,谁都要听他的,现在忽然冒出来一个什么“二哥”,比他还牛逼哄哄的,也难怪水哥不爽了。
  尤其这什么二哥居然还朝他伸出了手。
  水哥愣怔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王为这是要和他握手。
  靠!
  这得是多老土啊?
  看他穿成这样,还以为他多新潮,谁知骨子里头这么老土。
  “握手啊,嘿嘿……”
  水哥嬉笑着,握住了王为的手,自然而然地加了点劲。
  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都有点斗鸡脾气。
  水哥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逮谁都敢较量。
  对这种小混混,王为半点教训他的兴趣都没有,无论水哥手上加多少劲,都仿佛泥牛入海一般,再无消息。
  但水哥明显不知进退,见王为没反应,还以为怕了他,居然不住往手上加劲。
  王为暗暗蹙了蹙眉。
  他很反感这种不知进退的人,俗话说的就是“给脸不要脸”。
  眼见水哥还在加劲,王为有点火了,忽然手掌一硬,水哥只觉得自己手掌如同套了个铁箍,瞬间剧痛难忍,一下子脸色都变了,差点就叫出声来。
  好在王为没打算真的让他难堪,略一使劲就收了回来,避免了水哥当众出丑。不管怎么说,欣然也是唐依依的好朋友,得给人留点面子。
  真要让水哥直接往地下出溜,总不那么好。
  王为手一松,水哥就忙不迭地将手缩了回去,狠狠瞪了王为一眼。
  这混蛋,手劲还不小,难道是干体力活的?
  两人之间这场无声的较量,其他人毫不知情。到底是学生,哪里知道这许多弯弯绕?
  八个人在麦当劳吃饭,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凑成个大桌子,得知是欣然生日,店里还送了个小蛋糕,给她庆祝。
  大家吃得还是很开心的。
  毕竟九六年的时候,普通人家的孩子,要吃顿麦当劳是真不容易,差不多要花掉父母好几天的工资,相当的奢侈。
  欣然买的单,几个孩子每人都送了她礼物,搞得挺像模像样的。
  欣然笑得很灿烂。
  看得出来,她父母很溺爱她,单单这一顿,就要花两三百,待会欣然还要请大家一起去唱歌。
  难怪只来了这么几个同学。
  一般家境的同学,还真不敢来赴这个“生日宴”。
  你现在吃了人家的,以后自己过生日的时候要不要回请?
  回请的话,这样的消费承不承受得了?
  一顿麦当劳,再加一次K歌,没有六七百块钱是下不来的。人越多花费越大。这就差不多相当于普通双职工一个月的实领工资了。
  普通家庭确实不敢这么消费。
  不过正吃得兴高采烈的孩子们谁都没去考虑这个问题。
  吃完麦当劳,一行八人有说有笑去歌厅。
  巧的是,他们去的是君临夜总会,正好在红玉所的辖区内,而且也是邵太平的场子。
  王为倒不在意。
  反正他今天就是来陪唐依依的,同时自己也放松放松,在谁的场子里唱歌都成。
  巧的是,在君临夜总会的门口,碰到了水哥的熟人,两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穿着脏兮兮的牛仔裤,一看也是那种在街面上混的,但“等级”明显不高,就是最底层最没地位的小混混,平日里最多就是欺负欺负在校学生,再没别的威风。
  见到水哥,屁颠屁颠地上来,从水哥手里接过香烟,眼珠子只在唐依依等几个女孩子身上溜来溜去,一副有色心没色胆的样子。
  “二毛,疤眼,你们两个小子怎么在这?来得正好,一起去唱歌,我正好嫌人少了,没气氛。”
  水哥大咧咧地说道。
  今天是欣然请客,水哥觉得自己就是主人。
  事实上,欣然看上去也很听他的话。
  学生妹和社会上的小混混谈恋爱,一般都是这种情况,小混混唱主角。
  总要等姑娘们长大了,见识到了真正的社会,才能意识到,当初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以为社会上的小混混就代表着整个“黑势力”,是谁都不敢惹的狠角色。
  欣然也大咧咧地一挥手,点头认账。
  看得出来,这姑娘很大气,有点女汉子的味道。
  或许这也是唐依依和她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闺蜜的性格往往是互补的。就好像米兰和白娇娇,也是这样。唐依依和欣然,有点像少年版的米兰白娇娇。
  有人请唱歌,这样的好事,二毛和疤眼哪里会拒绝?
  更何况还有这么水灵灵的妹子看。
  水哥没有给二毛疤眼介绍“二哥”,反倒示威似的瞥了王为一眼。
  小子,看到没,这就是水哥的兄弟!
  出来混的,没几个兄弟,太丢脸了。
  水哥就估摸着这个家伙是故意扮酷,实际上应该是在哪个单位上班,不大像是真正街面上混的。对这种人,水哥就是看不起。
  小混混们往往有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原本水哥还担心自己失去对整个聚会的“掌控权”,现在意外有了两名兄弟加入,这个“老大”的位置是坐得稳稳当当的了。
  其实在水哥内心,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念头,就是他一直都在打唐依依的主意,却没机会下手。如今忽然发现唐依依居然也有社会上的男朋友,水哥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
  只要把这个什么“二哥”赶开,水哥相信,唐依依迟早会成为他的掌上玩物。
  至于欣然会是怎样的反应,水哥才不理会。
  反正都是玩玩,谁还认真啊?
  说到漂亮,欣然可比不上唐依依。
  最重要的是,听说唐依依的家庭条件比欣然还好,肯定能从她身上弄到不少钱。
  当然,这种事急不得,必须要先想办法把王为比下去,让唐依依认识到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女孩子嘛,都是崇拜“英雄”的。
  水哥在打着王为的主意,王为脑海中,却一直在转悠着罚没款。
  马上就要过年,这五万的罚没款还没着落,队里弟兄们的年终奖也还八字没一撇。
  对王为来说,这两样都是躲不开的。
  所里五万罚没款任务,可以不完成,但那样王所就太没面子了。其他警区都能完成任务,为什么独独刑警队和禁毒队不能完成?
  人不会给你找客观,只会觉得你王所这个头头没用。
  至于兄弟们的年终奖和年货,那更是必不可少。
  这是王所上任之后第一个春节,这个头必须要好好开,图个吉兆,同时给大伙信心——跟对老大不但有前途,也有钱途!
  王为简单梳理了一下手里的刑事案,还真没几个能“赚钱”的,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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