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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的悠闲人生-第2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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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阳仅存的异姓王是她爹,唯一一个将世袭罔替搞到手的世子是她的弟弟。
  在卢家,江心郡受了委屈,徐风年二话不说就是率着一百风字营马踏了二家中门,更是将那对她心怀不轨之人活活拖死再了马下,对此,她不恼也不喜。
  或许她更希望,来的是那个小道士吧。
  在龙虎山看望过黄蛮儿,徐风年不幸被赵黄巢设计,先是梦中斩天龙杀大蟒,后又安排袁庭山铲处其党羽。
  祸端,就这样蔓延到了徐脂虎身上,剑棠溪出仕兵部侍郎,卢家无人可守,江南多士子,谁又挡得了袁庭山手中的大刀。
  应是天意如此,武当上一步入天象的小道士在这日正好开了天门,骑着黄鹤,携上五百年前仙人吕洞玄的佩剑远赴江南,救了自己喜欢了七百年的人儿于水火之中,事后更是传音千年,凋了龙虎山九朵气运连,蹋了好一个半边天。
  “昔人已乘黄鹤去,五百年后驾鹤归,”她自知时日不多,便索性与那小道士过起了神仙眷侣般的日子,羡煞旁人。
  在旧西蜀,他带她看了天下最壮观的竹海,在旧西楚,去看了看西楚壁遗址,再往南,去了座尼姑奄,求的却是下下签,再然后,她说要去皇城,便去了。
  刚到天子脚下,点了一个素菜,要了一壶酒,龙椅上的那位立刻就坐不安稳了,敢问世间有几个陆地神仙,龙虎山兴许有一二个,轩辕敬城算半个,反正皇城是没有。
  近千精锐羽林军出动,剑拔驽张,功勋武将领头,数十位王朝内大炼气高手压境,看似浓重的戒备,却只为二人做了出行的仗队。
  那一日,天下皆知武当洪洗象与徐府大小姐结了一段好生好缘,论惊艳程度,甚至比王初冬的《头场雪》还要来的盛大。
  武当小莲花峰,他终于鼓起胆子,轻轻报住了她,道,“如果我说让你等我三百年,你愿意吗?”
  怀中女子当然是愿意,他等她了七百年,换她等他三百年又有何妨。
  继李淳罡之后又一次剑开天门,他立下誓言,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黄鹤齐鸣,有一红衣骑鹤入天门。兵解他下坠的一剑绚烂无双,他和上了他的眼睛,有一虹在剑落后,在他头顶冒出,横跨大小莲花峰,此生无憾。
  再修三百年,便是千年,只求天庭再见。
  千年修行,只求再见。”
  “啦啦啦,我怎么感觉就看评论都能把书看完了!”
  “厉害厉害╭(╯ε╰)╮”
  “同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你们都这么优秀?”
  “嘿嘿,说句实话,这本书从初见的惊艳到往后的娓娓道来,这个漫长的故事就像一颗颗圆润的珠玉慢慢落下,又结开一株株的花。
  故事很长,延展开来也说不完,只能一个个从已经结束的故事说起,再谈谈故事中的人物。
  尽管作者的文有掉书袋之嫌,但故事的宏大与人物的描绘却也是网文的巅峰了。
  潇潇三年行,浩浩六千里。
  六千里的嬉笑怒骂,一匹老马,一个老头,一个落魄公子,三年游历,没有血火交织的厮杀,没有权谋纵横的暗战,这个江湖,是另一个江湖。
  在这个江湖里,凤年和老黄,还有路上遇见的世间平凡的个体的代表——木剑温华,李东西,笨南北,小山贼们,还有一个形形色色的笔墨不多的人物,在故事的演绎中将不同的人性展现的缤纷多彩。
  ——老黄
  他就像他成天牵着的那匹老马,不爱浮华,一生锋芒内敛不谙世事,兢兢业业的做着自认为该做的事。
  他去了两次武帝城,第一次是想告诉天下他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想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顺带连性命也留在了那里。
  在后面王仙芝说过,在武帝城,他一般不会对挑战的人下狠手,他只杀一心求死的人,可见,在将世子殿下送到回了王府,他也完成了自己对身边人的使命,下一步就是要完成心中一直无法忘记的执念,纵然是搭上性命。
  他平生最爱的就是喝上一口黄酒,在临死前也只是任酒肆小二宰了一笔,花光盘缠也只是喝到了半碗黄酒,笑起来露出缺了的门牙,喝口酒都能从门牙中漏出来……→_→
  ——木剑温华。
  在一篇书评中有人称他为现代“屌丝”的集大成者,没有丝毫风骨,不拘小节。
  然而我却不认同这个看法。
  在文中温华是唯一超出了黄龙士算计的人之一,他虽然没有侠气,却有侠骨,没有在江湖打出盛名,却为了一个几年前在路上认识的兄弟硬生生的结束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这是生性凉薄的谋士和大多数世家子弟所不能明白的小人物,可正是这样的小人物,成就了这个长长的故事的精神。
  温华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没有钱买剑便带把木剑行走江湖,一生都想着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却早早归于平淡。
  这是侠骨,也是小人物的傲骨。
  ——李东西、笨南北。
  这个小姑娘和小和尚笨南北也是故事中两种精神的传承。
  小姑娘东西一直住在寺庙里,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正是这种原因对于任何事情都没什么畏惧,在北凉王府也悠然自在,第一次涂胭脂也是胡乱涂了半斤,可也是这种朴素纯真给她增色不少。
  小和尚一直喜欢东西,成天念叨着等修成了佛陀就烧成舍利子给东西买胭脂。
  在原文中有一句话说的贴切“你是我的禅,秀色可餐”。
  在那一日,小和尚要外出北莽辩论(吵架),东西梦见小和尚化身佛陀,全身流着金色血液坐在北凉门前立地成佛。
  她哭着醒来,不让小和尚去北莽。
  李东西修的是单纯直率,笨南北修的是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说那世子出巡,江南道上风雨情。
  ——李淳罡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这话就像着魔了一般,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老剑神就像一柄古朴无华,却锋芒毕露的剑。
  他就是那天生骄傲的极致,到死也不愿意放下手中的剑,那即是他的一生,也是他的梦。
  他所有的梦想与傲气都来源于他从少年时就开始的风流。
  他曾和徐凤年说,我懂事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会成为天下第一人。
  这不仅仅是傲气,更是对自己未来的绝对把握。
  他曾说,他不愿等到天门打开的时候飞升天上,而是要自开天门。
  他曾发宏愿——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
  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一种胸怀,是曾经的风流人物对未来的愿景,也是对迂腐的尊古贬今的抨击。
  在他最后的时刻,传剑于邓太阿,为剑道开辟新的山峰,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骄傲。
  ……


第557章 。。

  “为人师者,大多都爱惜羽毛,怕传了徒弟而让热情地活下去。
  对于感情,很对女人有与生俱来的领悟和洞察力,她们可以轻而易举的看穿男性的想法,而男士却未必看不透她们的言行。
  聪明女人对待情感的变动保持警觉,绝不会袖手旁观听之任之。
  男人对于女人的美貌和温柔的性情出于本能的难以自控,所以男人出轨防是防不住的,拦更拦不住。
  但是他们对美貌的喜爱,远远敌不过他们从婚姻中获取现实利益的需要。
  他们对世道人情却有着非比寻常的领悟力,太细致,太精明了。
  你看现在从政经商的人士大多是男性,个个都是人精。
  这种现象不是社会对女性的歧视,而是男女天生的关注点不同。
  最美好的婚姻不是门当户对,而是价值观和双商的匹配:充满智慧的交流使他们各自满足,他们不再注重简单的寒暄和浪漫。
  吸引他们的是各自的风趣幽默,智商卓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见解独到。
  感情太深,反而似有若无。
  其实,这个惊鸿舞并不是古时候的那个,或许是已经失传了,或许只是古人的一个遐想,所以此刻云幕月所跳的这个惊鸿舞,是李旭升根据不少资料研究编出来的舞蹈。
  就像甄嬛电视剧里的那个惊鸿舞,其实也是现编出来的,而不是古时流传下来的。
  但就算如此,这个舞蹈确实很美。
  加上又是云幕月助演,那真是更上一层楼啊!
  也是差不多结束之时。
  王芸才定定的说道:“真是太美了!”
  “已经完了!可以准备下一首……?”
  不过,这时李旭升却是不适时道。
  本来还沉浸在这美妙的舞蹈中的王芸,白了眼李旭升,道:“这么快吗?”
  “看小月的意思咯!”
  他倒是无所谓。
  而这时,云幕月已经走了过来。
  闻言,轻笑道:“感觉还行,继续吧!”
  “那行,下一首歌的MV是眉间雪》。”
  既然云幕月都说没问题,那她也不担心什么,直接道。
  而说到这个歌曲,王芸却是好奇道:“话说,这个歌曲单单节奏与幕月的歌声配合而言,确实很好听,但我唯独想不明白这首歌到底表达了什么故事?”
  这个才是她苦恼的原因。
  听着歌,觉得故事应该是很唯美又伤感的那种,但就是想不出到底是哪一种类型的故事。
  闻言,而李旭升却只是笑笑,不能用回答。
  王芸自然不知道,这首歌曲是一个游戏的歌曲,故事描述了师徒之间的关系等等。
  所以就算他现在说了,也很难懂,倒不如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毕竟他写剧本的能力还是有的。
  想了想,李旭升道:“这首歌的MV故事有点麻烦,所以还需要准备一下。”
  王芸道:“需要准备什么?”
  李旭升道:“需要……”
  背景道具服装这些都需要。
  不过也不是很难。
  大概半天时间,王芸已经把东西都准备好了,拍摄地点也按照了李旭升的意思寻找。
  很适合拍摄了!
  李旭升也很满意。
  ……
  ……
  不过也不是很难。
  大概半天时间,王芸已经把东西都准备好了,拍摄地点也按
  这首歌是歌舞诗剧《四美图》的主题曲,里面或多或少对四位美人的经历和结局都有隐晦的描写。
  武将功名在战争,和平的时候积极求战者众多,但面临巨大的戍边压力,能坚持守住国门的人,从来不多。
  守,没有赫赫战功;拥兵众多,难免惹来非议。
  在“聪明人”看来,依然是蠢。
  北凉把这两种蠢,都占了。
  不忠于皇帝,而忠于百在战争,和平的时候积极求战者众多,但面临巨大的戍边压力,能坚持守住国门的人,从来不多。
  守,没有赫赫战功;拥兵众多,姓。
  扛住巨大的兵峰压力和非议,拒敌于西北国门之外。
  求实做事的作风自上而下,盛行于北凉。
  所以,北凉才有众多得力将领,才有许多谋士愿意出力。
  这种作风让我想起《大秦帝国》对变法强秦的描述,只重事功,上下行事风格如一。
  凤哥儿本人比较像亨利五世,少年时散漫惫懒,及冠后发愤图强。
  北凉无愧于天下,凤哥无愧于徐家。
  凤哥和李玉斧无愧于天上诸仙人!
  人人当学北凉挺直脊梁,奉直做事!
  君不见,有侠起于北凉。”
  ……
  “啊啊啊,看这本书最大的感觉,不吐不快→_→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深深的吸引了我。
  羊皮裘老剑神,年轻时就能让整个江湖憧憬,一个人就是剑道,就是江湖,就是整个风流;踏剑过广陵江,一剑开天门,世间剑士独我李淳罡一人,世间名剑独我木马牛一柄,逍遥天地间,风姿无双。
  年老退出一人离去,又能让整个江湖都觉得老了,一剑破甲两千六,千里送剑邓太阿,传授剑道,为后辈开山,我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能剑开天门。
  老剑神李淳罡望向这一幕,瞪大眼睛。
  随即眼中黯然落寞缅怀追忆皆有。
  那一年背负那女子上斩魔台,一样是大雨天气,一样是撑伞。
  世人不知这位剑神当年被齐玄帧所误,木马牛被折并不算什么,只剩独臂也不算什么,这都不是李淳罡境界大跌的根由,哪怕在听潮亭下被困二十年,李淳罡也不曾走出那个自己的画地为牢。
  原本与世已是无敌,与己又当如何?
  李淳罡想起她临终时的容颜,当时她已说不出一个字,可今曰想来,不就是那不悔两字吗?!
  李淳罡走到大雪坪崖畔,身后是一如他与绿袍女子场景的撑伞男女。
  她被一剑洞穿心胸时,曾惨白笑言:“天不生你李淳罡,很无趣呢。”
  李淳罡大声道:“剑来!”
  徽山所有剑士的数百佩剑一齐出鞘,向大雪坪飞来。
  龙虎山道士各式千柄桃木剑一概出鞘,浩浩荡荡飞向牯牛大岗。
  两拨飞剑。
  遮天蔽日。
  这一日,剑神李淳罡再入陆地剑仙境界。
  和之前的评论一样,千年修行,只为再见。
  道门真人飞天入地,千里取人首级,只是这位武当小师叔胆子特别小,自小生活在山上,却绝不敢下山,踏过那玄武当兴的牌坊;等到终于敢骑鹤下江南了,却也是才入江湖,便出江湖,只为那一袭红衣,带她看天下最壮观的竹海,带她闯京城,在她最后的日子里游遍天下南北。
  九天之云滚滚下垂。
  整座武当山紫气浩荡。
  他朗声道:“贫道五百年前散人吕洞玄,五十年前龙虎山齐玄帧,如今武当洪洗象,已修得七百年功德。
  “贫道立誓,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
  “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年轻道士声如洪钟,响彻天地间。
  “求徐脂虎乘鹤飞升!”
  黄鹤齐鸣。
  有一袭红衣骑鹤入天门。
  吕祖转世的年轻道士盘膝坐下,望着注定要兵解自己的那下坠一剑,笑着合上眼睛。
  有一虹在剑落后,在年轻道士头顶生出,横跨大小莲花峰,绚烂无双。
  千年修行,只求再见。
  这段剧情,莫名其妙的出现了泪点╭(╯ε╰)╮
  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一直以来对书生的印象都是迂腐,弱不禁风,但这部中出现的不一样,
  天象风流我独占八斗,一袭青衫的曹长卿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为一人受困于一山一城的轩辕敬城。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身浩然正气,讲究的是以理服人,以德待人。
  蚍蜉撼大树,可敬不自量,纵然身单力薄,却不能没了气节,。
  虽有举世无双的才华与实力,却心甘情愿为了心中的牵挂而放弃了神仙逍遥。
  儒士真风采,道出读书人的骨气。
  不错,本人就是被这本书的人物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ε╰)╮
  “这江湖早已没了人情,子可以弑父,兄可以杀弟。
  世交可以拔刀相对,世仇可以把酒言欢。
  一切都可以是交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他父母早亡,寄居在兄长家。
  天性无赖,不务正业,以至于到了该自立的年纪还无所事事,吃白饭。
  嫂嫂对他日益不耐,只是虽然长年冷嘲热讽,衣食却也从未少过;兄长虽从未责怪他,只是夹在中间也左右为难。
  他为不使兄长为难,慨然离家誓言闯出一番名堂。
  一路偷鸡摸狗,心性难改,恰好遇见一个自称出来见世面的落魄公子,一起偷瓜摘桃骗姑娘。
  他惯于一见钟情,也惯于过后即忘。一直到那天他遇见她——名动天下的名妓。
  他不理会她是何身份,只记得她在寒街陋巷施舍一小乞丐,他见惯富裕有余恻隐一动,却唯有她伸手摸一摸那小乞丐肮脏的头,美人温言一笑。
  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倾温华。
  他发誓这是最后一次一见钟情。
  他明白自己一无所有,纵使她仅是一介风尘,却有贵人挣破头颅只为散千金,博一笑。
  而他,只有一把木剑。
  “哪天你做了天下最出名的剑客,我便跟了你。”
  从此木剑如针叶,无风动千霜。
  他们重逢,他真的是身价不凡的公子哥,他却依然不太敢相信,因为他还是和他一起调戏小娘子,拉屎抓档污言秽语。
  只是他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他遇到一个老人,教他两招剑术。恩同再造。
  他要去京城挑战最有名的剑客。
  一败。
  再败。
  还败。
  逢人只出两剑,却令名动天下的第三名对手“剑仙”刮目相看,赠剑霸秀。
  这柄剑本来要赠给他的兄弟,那纨绔公子哥的。
  他自然不知。
  他只知道如今怀里积攒不少日子才买来的春宫图要是兄弟真是藩王世子的话,有点拿不出手啊?
  转眼一下:屁……
  年哥才不会在乎呢。
  想着就算连败三场,也算有点名气了,总该可以跟姑娘说说话了。
  姑娘给她做了一餐饭,一袭华服下厨房。
  那是他从未奢望,又是时时念想的:狗屁的天下第一,老子只想取个婆娘老婆孩子热炕头。
  破庙。
  天寒如冰,皱纹如沟。
  老人原来是“算无遗策”搅动天下的无匹谋士,
  此刻声音平缓,却颇耐寻味,他想知道,他会如何选。
  老人告诉他,她的仇人就是那纨绔子。
  只要杀了他,她就一生一世跟了他。
  老人也会让他领悟更高的剑术。
  两剑变一剑,天下唯此一剑。
  这江湖早已没了人情,子可以弑父,兄可以杀弟。
  世交可以拔刀相对,世仇可以把酒言欢。
  一切都可以是交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何况一个备受冷眼,出身孤寒的落魄子弟?
  在面对一步登天,美人倾城的诱惑时,你会如何?
  一炷香后,一个血人。
  一条胳膊一条腿,自绝穴脉毁木剑。
  要我杀自己的兄弟,老子不要这木剑,不要做什么鸟第一,也不要再练剑了。
  我借钱十文还你十一二文。
  你教我剑术,如今我一条胳膊一条腿,还给你;这剑我穴脉尽断木剑毁去再也不练了。
  才出江湖,名动江湖;
  才动江湖,便出江湖。
  这名木剑游侠,以最决然的苍凉姿态,离开了江湖。
  城外一辆老马木车,断臂断腿青年稍稍恢复元气,不改平日玩世不恭似在自言自语:
  小年,咱哥俩就此别过,认识你,老子这辈子不亏;你小子以后要是敢他娘的没出息,没有天下第一的出息,把兄弟那份一起算上,老子就不认你这个兄弟了。
  顿了一顿,又艰辛地嘿嘿笑道:也就说说,哪能真不把你当兄弟了。
  他温华,一个无名小卒,到了泥土的浪荡子,到了江湖,跟落难时的小年勾肩搭背闯荡过,被人喊过一声公子哥,骑过劣马还骑过驴子,练成了两剑,临了那最后一口江湖气,更是没有对不起兄弟,这辈子值了。
  ……


第358章 ,,

  “温华想到在这个时候上映,别人为什么不能够想到呢?
  当然,他们最主要害怕的还是李旭升的电影。
  并不是他们怕李旭升的实力。
  而是他背后的资源。
  说实话,如果他们有千越文化这样的资源,只要电影不是很辣鸡,那票房绝对不会少到哪里去。
  正因为知道千越文化的资源庞大,所以他们很被动。
  毕竟人家是要院线有院线,反正是自家的院线,人家还不是想怎么排片就怎么排片吗?
  除非没人看了!
  不过这可能吗?
  所以,孔雀翎这部电影一上映,就有无数人在观望它的实力如何?
  ……
  ……
  而私下里。
  某导演:“怎么会那么巧呢?居然装上了这家伙?”
  某演员:“我去,本来还想借着这部电影刷一下人气的,居然又遇到这货,还让不让人活。”
  居然还是用“又”字,可见这位演员在之前就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某导演:“观望观望,如果实力不强,还是可以硬刚一波的。”
  某大牌导演:“可惜了千越文化这个庞大资源,要是给我,我肯定也能有这样的人气。呵……”
  “……”
  网上……
  “啧啧,今天上映的电影还真多,不过因为之前已经预定了孔雀翎这部电影的电影票,所以……*^_^*嘿嘿嘿!”
  “羡慕楼上,本来是想从网上订票的,那知道居然售罄了,真是太气人了,现在正苦逼的着电影院排队呢!”
  “幸好今天是星期六,正好我休息,要不然只能等下个星期了!”
  “你们就好了,我也是想看孔雀翎的电影来着,毕竟看着小说还不错,哪知道我们这城市关于孔雀翎的排片率这么低,同期的电影都有百分之六七十的排片率,只有孔雀翎在百分之三十。”
  “楼上说的是真的假的?(oAo川)我们这里可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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