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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良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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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慕辰瞟了我一眼,用眼神给我加油打气,然后便出去了。
  
  他终究是孩子心性,不懂我和方重之间的问题,不只是过家家或者赌气而已。
  
  空气有些凝滞,甚至剑拔弩张。我看着方重的黑眼睛,拍了拍掌,“二爷干得真漂亮。”
  
  方重的嘴角动了一下,没有说话,转过身去,继续收拾行囊。以往他行远路,东西总是精简又精简,生怕离家太久。此次东西却铺满了整个床。我见他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似乎割舍不下。
  
  我大步走过去,抓着他的手腕,强迫他停下来,铮铮地问了三个字,“为什么?”
  
  他直起身子,俯瞰着我,“我没有强迫那些掌柜跟着我,随便你信不信。”
  
  “我问的不是这个!”
  
  他把目光投向别处,像在凝聚勇气,“我要带你走的时候,你不肯。我放弃一切,选你的时候,你也没有任何回应。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我也不想!但我和念临风的立场,从一开始就是对立的!”
  
  我惊愕,松了他的手。他苦笑了一下,继续收拾行囊,“是我傻。我不惜让他发现你仍在世,也要救你出大牢。”
  
  我更加震惊,“你早就知道他还活着!”
  
  方重拿起包裹,回头扫了一眼床上,“这些我都不要了,你烧掉吧。”
  
  “方重!”我握着他的手掌,他手心那些清晰的茧,好像长在我的心上。这一刻,立场,身份,秘密,都不重要,他就像我随身携带的那个锦囊,是一段过往的证明。虽然我没有办法阻止,但我仍然割舍不下。
  
  他低头,像一个情人般低语,“在想办法救你的时候知道他还活着。我可以阻止他来,却不愿意放弃任何能够救你的机会……王掌柜他们跟着我,未必不是好事,你心太善,不够狠,不适合做商人……中秋那夜的事情,是江别鹤捣的鬼,我已经叫人警告过他……以后自己小心。”
  
  他的手,从我的脸上滑下去,又拉开我的手。他的转身异常决绝,不知道是不再给我机会,还是不给他自己机会。他的袍服一角,迅速掠过门栏,带走了这个屋子里,所有属于他的味道。
  
  我后知后觉地追到门外,想再看一眼那个身影,却只有黄昏的最后一抹余辉。
  
  我躲到竹林里哭。已经过了能够放肆哭泣的年纪,甚至觉得人生到了这个份上,什么样的大风大浪都见过,再没有什么能够伤到我。
  
  孩童时爱哭,是为了那些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年少时爱哭,是为了那些想爱却爱不到的人。长大了以后再哭,是为了那些被风带走的承诺。
  
  以前我哭的时候,有我爹,有念临风,我的眼泪还有归处。如今,眼泪只能倒灌进心田里,或者落进泥土里,风干成灰。那个陪着我在雨天泥泞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走路的男孩子,那个陪我笑,陪我哭,陪我手忙脚乱照顾李慕辰的男人,那个与我一道走过人生最灿烂年华的方重,此后将与我行同陌路。
  
  不知何时,有一个人蹲在我面前,把手帕递给我。
  
  我抬起头,看到李慕辰红彤彤的兔眼。他伸手抹掉我脸上的泪珠,用力地抱紧我,“方小八走了,你还有我。娘,我不会离开你的。”
  
  尽管他不知道,这句话永远不会成立。但为了这句稚拙的守护,我仍然安心。
  
  *
  
  姑苏城因为我和方重分家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传言四起,有人说,我把苏淡衣强行赶走,惹怒了方重,逼得方重与我分家。还有人说,姑苏城来了一位神秘的大富商,用极好的条件把方重挖走了。
  
  起先,我还装作没事人一样,照常上街。可是看到别人在旁边指指点点,听到各种蜚短流长,索性不再出门。
  
  红袖吞吞吐吐地把家中的帐本拿给我看,如今收入拮据,只有一家绸缎庄,恐怕月末的时候,付不起这么多下人的工钱。我只能让红袖把下人都聚集起来,准备把他们遣散。我是个念旧的人,从买下这处府邸安家,只招过新人,从来没有换过老人,所以府中的下人越来越多。
  
  他们惴惴不安地看着我,心中大概都有了几分猜测。事实上,从方重离开这个家的那天起,便一直人心惶惶。
  
  我刚起了个音,红袖便跑进来说,“夫人,靳陶公子来了。”
  
  靳陶几乎是踏着红袖的最后一个尾音进来的,一身白衣,巧笑着,一点都没有擅闯别人家的尴尬。
  
  我向红袖使了个眼色,红袖点头,把下人都带到后堂去了。我起身走到屋外,靳陶跟了出来。
  
  我口气不善,“你来干什么?”
  
  靳陶的笑,像是春时的一点淅沥小雨。他说,“你跟方重分家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我奉命来看看林夫人的日子是否还过得下去。”
  
  我斜他一眼,“奉命?奉谁的命?靳陶公子要是来嘲笑我的话,笑完了,可以走了。”
  
  靳陶拜道,“夫人莫生气,在下不是有意的。”他伸手到怀里掏东西,我连忙制止,“我不需要任何的施舍。谁的都不要。”
  
  他的笑意更深,好像早就知道我会这样说一样,只是掏出了一张羊皮纸。纸背上画着一个蓝色的六芒星标识。他把那卷纸展开,审视了一番才递给我看,“吉祥街的事情你听说了吧?有人到九州商会递诉状,请求我们出面解决。我与行首商量之后,决定委任夫人来协助此事,如何?”
  
  “我现在是泥菩萨,哪还有办法管别人?”我把羊皮纸卷起来,递还给他。
  
  他却不接,双手背在身后,笑眯眯地看着我,“这么快就认输了?方重不过是拿走了你的几家店铺,没有拿走你身上的那些本事。”他凑近了,在我耳畔道,“你别忘了,你手里还有一家全姑苏最好的烟雨绫罗阁。据可靠消息,宋清流要在姑苏城中选拔贡锦,你还有机会。”
  
  我颤了一下,他已经退到方才的距离,歪头看着我。
  
  大丈夫能屈能伸,做生意一样能进能退。潦倒,落魄,失败,都不算什么。只要能再站起来就行。我把羊皮纸卷起来,收进袖子里,“多谢公子指点,林晚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愣了一下,好像没有为我的回答宽慰,反而纠结了起来。
  
  这个人,葫芦里面卖什么药?
  
  他拍着大腿,哀嚎连连,“亏大了亏大了!我就不该跟行首打这个赌!我的一百两……一百两!”
  
  半晌,他平复了心绪,看着我道,“夫人以后也别叫我公子了,直呼其名就好。处理吉祥街事件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参阅羊皮纸。这是定金。”他把一袋东西交给我。
  
  我掂了掂那袋子里的银两,数目可不少,“这么多?你确定你没假公济私?”
  
  靳陶哈哈大笑,“你去打听打听,我这个人,一向最铁面无私了。”他转身下楼梯,又回头看我一眼,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就算假公济私,也是经过授意的,光明正大。”他眨了下眼睛,迅速走远了。
  
                          




☆、桃花二十二

  当我拿着羊皮纸,站在姑苏城外一座普通院落外面的时候,内心颇有些忐忑。
  
  老旧的木门并没有关紧,好像随时会因为一阵微风而敞开。
  
  我正打算上前敲门,门却自动开了,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后面,疑惑地打量我,“不知……?”
  
  我把羊皮纸的背面给他看,他从容地笑了一下,侧身让我进去。
  
  院子不大,却干净整洁,三间平房并立。男人进屋搬了一张藤椅给我,顺带捎出了一盘梨。我坐下,要自报家门,男人却抢先开口,“林夫人不用再费心介绍了,我识得你。”
  
  “你识得我?”我越发不解,“可我没见过你。”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说书先生,夫人不识得,很正常。但夫人在姑苏城中,也算一号人物,我既然是专门为九州商会收集情报的信子,自然得把你放在心里。南班首已经飞鸽传书,通知我这几日你要来,所以恭候多时了。”他盈盈地拜了一下,态度不卑不亢。纵使生活并不富足,但他很泰然。
  
  其实人的富有和贫穷,并不取决于拥有多少金钱,而是取决于对生活的态度。这种态度,在贾富和宋清流那帮人身上发现不了,反而是这些市井小民,常常让人意外。
  
  “江别鹤原来是贤王府的管家,如今告老还乡。收购吉祥街,应该只是他计划中的一步。夫人以后免不了要跟这个人打交道,请多加小心。”
  
  再一次听到江别鹤的名字,我并没有多少意外,只道,“多谢。”
  
  男人慵懒地靠在椅背上,“夫人还有什么想问的?”
  
  “大概没了。需要的你都告诉我了。”我起身准备告辞,他用一种闲谈时的口气说,“还有件事,或者告诉夫人比较好。方二爷离开林府之后,就住进了江别鹤的府邸里。他是贤王那边的人。”
  
  我打了一个寒颤,低头看着摇椅上的男人,“方重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男人疏淡一笑,“方二爷的事情,我所知道的并不多。不过九州商会的四大班首之下,还有八大掌户,每一个掌户手里,都有自己所辖区域的所有情报。”
  
  “姑苏这一带的掌户是谁?”
  
  “不知道。”他直起身子,凝神看着我,“知道所有班首和掌户身份的,只有大行首一人。”
  
  “你的意思是,班首和班首之间,掌户和掌户之间,也互相不认识?”
  
  “平素有往来的,自然认识。没有往来的,就不好说了。夫人还是当面问问大行首比较好。”
  
  我俯身向他道谢,他摆了摆手,“那羊皮纸上写得很清楚,还望夫人为我信子的身份保密。”
  
  “我自然会遵守商会的规定,你放心吧。”我转身步出小院子,关上木门的时候,听到他一声轻轻的叹息。
  
  回到城中,街上有许多百姓在道旁哀哭,很多店铺也早早地关了门,门环上系着白绫。我不解地问一个卖布的小贩,究竟发生何事。那小贩叹气道,“唉,也不知这老天长没长眼睛,冯老那么好的人,跟仙一样的人,怎么就……”
  
  我不禁攥紧他的衣服,急道,“冯老怎么了?”
  
  “你还不知道?刚刚府衙的人把他的尸体抬回来了,如今陈在府衙的大堂呢。”
  
  我如遭雷轰,往后倒退了两步,拔足奋力地向府衙奔去。念临风说过,冯老在寻人,他的处境危险。可那时我是不愿信的。没想到……那么慈祥的老人,那么仁心仁德的老人,怎么就会……?我用力推开府衙门口拦截的衙役,奔进公堂里,果然看见地上有一块破草席,草席上躺着一个人,盖着白布。
  
  我跪在草席边,眼泪汹涌滚落,颤抖着手把白布掀开。
  
  白布下的老人,面容安详,脸上有些污泥。长长的白胡子打了结,想来有些日子没有仔细梳理。记忆里,冯子洲是个极爱干净的老人家,就算是寒冬腊月的天,也会坚持沐浴换衣。他的嘴角有一块血渍,胸口的地方有一大片血色,我仔细摸了摸,应该是箭伤。
  
  “林……林夫人。”有人开口叫我。
  
  我猛地抬起头,看到宋清流和府丞皆面色沉重地站在我面前。还有一个人影,立在我身旁,悄无声息。
  
  “你满意了吗!”我咬牙切齿地站起来,冲过去抓着那个人的衣领,“这就是你要的结果,是吗!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我那么相信你,可是你!你用什么办法把他骗回来?又用什么办法,让一个九十高龄的老人,这样死去!”我挥起拳头,狠狠地砸在他的胸口肩膀,使尽全身的力气。他闭着眼睛,不躲也不开口。
  
  府丞跑过来拉着我,“林夫人,你冷静点!”
  
  我一边挣脱府丞的手,一边冲面前的人喊,“方重,你说话啊!你哑了吗!你这头狼!你这头忘恩负义,该千刀万剐的狼!当初我们刚来姑苏的时候,是谁给我们一口热饭吃?是谁治好了你多年的伤病?是谁让我们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你为什么要这样害一个真心对你的老人,你究竟为了什么!”
  
  我泣不成声,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是我的疏忽,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相信方重,如果冯子洲不回到姑苏,那么今天,他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晚。”宋清流走到我面前,按住我的肩膀,“我们也不想看到这种悲剧发生。但是冯子洲为了掩护朝廷钦犯,驾马车骗了本府手底下的衙役,他们一时失手才……”
  
  我挥开宋清流的手,用一种恶毒的目光看着他。他愣了一下,随后板起脸,“朝廷有朝廷的律法,本府也只是……”
  
  “宋大人,收起你的律法吧!”我擦干眼泪站了起来,伸手指着门外,“宋大人为什么不去街上听一听百姓的哭声?一个大恶人,会让素不相识的百姓为他沿街哭丧吗?我怕是有人,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急于掩饰罪行!”我斜眼看向方重,他仍然闭着眼睛,僵硬地站着。
  
  我俯身去抱冯子洲的尸体,府丞俯□想要帮忙,我喝道,“走开!不要脏了他!”
  
  府丞讨了个没趣,悻悻地退回宋清流的身边。
  
  冯子洲虽然年逾九旬,但身子骨仍然硬朗。我抱着他往外拖,还是有些吃力。我脸上湿漉漉的,一半是汗水,一半是泪水,越发看不清脚下的路。踉跄一下要摔倒的时候,背后有个人及时地托住我。
  
  我仰头,看到念临风显露出吃惊的脸,泪水更加肆无忌惮地滚落。我想哭,想在他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可他只是不动声色地拍了一下我的后背,就退开,让身边的决明来帮我的忙。
  
  宋清流和府丞连忙迎了出来,“郡马,您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宋大人,这是怎么回事?”
  
  “下官正要向您详细禀报这件事,里面请。”宋清流抬了一下手,念临风跟着他走进公堂,路过方重身边的时候,好像停下来,与方重说了句什么。方重猛地睁开通红的眼睛,双手紧握成拳,愤怒地看着念临风离去的方向。
  
  决明帮我把冯子洲的遗体带回家。红袖和李慕辰都惊呆了,双双伏在冯子洲已经冰冷的身体上大哭。我觉得浑身脱力,几乎要站不稳,幸好决明托了我一下,“夫人节哀。”
  
  节哀?这是多么虚伪而又无力的两个字。这两个字虽然出于旁观者的礼貌,但在当事人巨大的悲痛面前,显得那么弱小而无用。我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自行离去。
  
  为冯子洲收拾好仪容之后,我脚步虚浮地回到房间,背靠着门,滑坐在地上。整个房间黑漆漆的,看不见任何影像。可只有这样无边的黑暗,才是安全的,才能放置我已经无处可归的灵魂。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抽身而去,一个冷漠无情,“全都是混蛋!”我抱着头喊出来。
  
  冷不丁的,有人在角落里出声,“我可不承认我是混蛋。”
  
                          





☆、桃花二十三

  我惊愕,抬头看见一团模糊的影子立在眼前。
  
  “你……”
  
  “我什么?”他好似蹲下来,“兹啦”一声,有了微弱的光亮。原来他手中握着一个烛台。
  
  我别过头去不理他,往后挪了挪,整个人都贴在门上,“你来干什么?”
  
  他把蜡烛放在脚边,“总不是来听你骂我混蛋的。”
  
  “你难道不是吗?”
  
  他无奈地看着我,张开手,“过来吧。可以让你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不过去。”
  
  “今天下午,有人巴巴地看着我,难道不是这个意思?”
  
  我站起身,走到他身后,义正言辞地说,“郡马,您要是想跟小民保持距离,那就明里暗里,都保持好距离。不要让小民误会,不要给小民念想,小民也是凡人一个,做不到像您那么公私分明。”
  
  他在我身后轻叹,“晚晚……”
  
  “停,您不用解释。”我转过身,看着他因为夜色而延展出些许梦幻的绮丽轮廓,“我不再是八年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没有你,我一样活了八年。现在你可以走了。”
  
  我不过是逞口舌之快,想要竭力挽回那在他面前一丁点都不剩的尊严。所以我说狠话,来提醒自己,我仍然很骄傲,我就算被这个男人看穿,却依然可以不被他左右。等他走了,我也一定会趴在床上大哭,一面懊恼自己,一面有更多的借口去恨他的无情。
  
  “抱歉,我不是来解释的。”他的眼睛像能盛下一江的春水,笑意盎然,“我是来讨点东西的。”
  
  我正疑惑,他已经走过来,欺身揽住我的腰,低下头来吻我。他温热的唇瓣贴在我唇上的那一刻,漫天的繁星好像都坠落。他把我压在圆桌上,捏着我的一缕头发说,“我是你的夫君,是你名副其实的男人。在我面前,你可以骄傲,可以任性,独独就是别妄想推开我。”
  
  我颤动着眼睫,抓着他的手臂,因为他的每一个字,都落进我的心眼里。我的身体,因为他熟悉的引领,而诚实地有了反应。那年偷尝禁果之后,虽然双双答应我爹会严守规矩,但是豆蔻年华的少男少女,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何能抵挡得住爱人的情意?
  
  所以我们总是偷偷地,寻一些偏僻的地方,或者无人在家的时刻,尽享欢愉。
  
  其实我们敢这么肆无忌惮,不怕恶果的原因,还有一。那就是我的身体有隐疾,念伯伯曾诊断为,此疾或引发一生无法受孕。年岁愈大,而痊愈几率愈小。
  
  他没有继续,反而把我抱了起来,放坐在床上,自己则轻轻地执了我的手诊脉。我有些惴惴不安,本能地惧怕他的反应。因为这几日,实在发生太多变故,没有遵医嘱按时喝药。
  
  果然,他的眉心紧蹙,目光严厉地看着我。我心虚地缩了下脖子,恨不得躲到被窝里去。小时候被他打手板真的很疼,他下手也狠。大概是我的顽劣实在是史无前例,后来又演变成了体罚,例如举着装满水的水盆,或者蹲马步。但纵然是体罚都不能教我害怕,除非……
  
  他的口气沉痛,“晚晚,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肯乖乖听话?”
  
  “对不起……”
  
  他忽然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用手掌用力地握住刀锋。我惊呆了,奋力地去掰他的手指,可是血珠仍然沿着银冷的刀尖,落了下来。我急了,“你疯了!快放开!”
  
  “晚晚,我是奈何不了你。但我答应过你爹,会拿命护你。如果你不要你这条命,那么我也不会再独活。”
  
  我被他吓到,连连点头,“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他松了匕首,用完好的那只手抱着我,“晚晚,你要言而有信。”
  
  我拉着他血淋淋的那只手,泪水落进血水里,混为一体。他还是那个会为了我随口的一句戏言而殚精竭虑的少年。还是那个轻易不许诺,一旦承诺便会一生执着的爱人。在我心里,他是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风景,纵使将来的风景再美再好,也给不了他曾经给予的那份感动和爱情。
  
  我小心地给他上药,包扎伤口,这些事八年前曾经做得驾轻就熟,可是八年后,实在是手生了,把他的手包得活像一粒大粽子。他端详着自己面目全非的手,本来板着脸,后来实在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我的尴尬和局促,在他这一声笑中化解,“你脏了我的床,讹了我的眼泪,怎么还笑得出来?”
  
  他从怀中拿出一个东西来给我,“喏,赔你。”
  
  我借着烛光仔细一看,竟是我丢掉的那个锦囊?!我大窘,不敢伸手去接,因为这个我兴师动众要找的锦囊里面装着的,只是他的一缕头发!
  
  他见我不接,正准备塞回怀里,我连忙一把夺了过来,“你在哪里找到的?我以为丢了。”我摸了摸,好像比之前厚了些?他又往里面装了什么东西?我好奇地打开来看,只见里面两缕不同的发,用红绳紧紧地绑在一起。我错愕,抬眸看他,他笑道,“别再弄丢了,不是每一次都能找回来。”
  
  我咬了咬唇,不再别扭,把锦囊放在贴身的暗袋里。那里紧贴着心口,好像暖意也一点一点地凝聚起来了。一阵风吹过,窗外的竹林沙沙作响,犹如落雨。念临风起身道,“我该走了。”
  
  我垂眸,跟着起身,让开路。
  
  他伸手抬起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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