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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煞星(独醉)-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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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一个欧阳集团总裁的儿子,将来欧阳集团的合法继承人,玉东高中武术协会的高级学员。论家世,论武力,论外貌,论聪明,论智慧,他哪样不强于那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这最少是他个人的自我感觉,也许带有很浓的自恋成分。),而如今,在学业上,在体育上,甚至在追女孩子和知名度上,都被林一凡给踩在了脚下,这让他情何以堪?这怎让他不发狂?不气急败坏?不生气?怎能默默地咽下这口窝囊气?
再者,欧阳鹏除了武术之外,最擅长的就是打篮球,自高一以来,一直都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军,地位堪比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得分能力和突破能力比队长还强,素有篮球小霸王之称。
而如今,就今天,林一凡在篮球场上的神奇表演,把他曾经在篮球场上所释放出来的光芒,,一下子全部抹杀,并且获得了篮球煞星的称号,这又让他如何甘心?情何以堪呀。
三国时期的周瑜,就曾被诸葛亮给活活气死,在临死之前,留下了:既生瑜何生亮的千古遗憾。而现在的欧阳鹏,虽然没有被林一凡给活活气死,但也差不多了。唯一不同的就是,诸葛亮是存心,而林一凡是无意。
“许智,那事办得怎么样了?”对于欧阳鹏在宿舍里面的大发雷霆,他的舍友被吓得,一动也不敢动,连呼吸也不敢喘大口点的气,生怕碰触到欧阳鹏,惹怒了这煞神,引火烧身一般。
和欧阳鹏相处的时间久了,他们也就慢慢了解了欧阳鹏的秉性,别看在一些美女的面前,特别是在孙丽丽的面前,他总摆出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其实在私底下,是一个喜怒无常,非常冷血的家伙。
记得有一次,欧阳鹏的一个手下,由于在欧阳鹏不开心之时,说了一句欧阳鹏不怎么爱听的话,立即被打成了重伤,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可见,欧阳鹏是一个如何狠的人。
许智听到欧阳鹏的呼唤后,很从容地走了过来,他也许是众人之中,最得欧阳鹏信任,最不畏惧欧阳鹏的人了。
“欧阳,你就放心吧,龙哥那边我已经说好了,以一剑堂的办事效率,估计很快便会有所行动的。”许智口中所提到的龙哥,是柳市黑社会中的一个成员,为人彪悍,凶狠,毒辣,而在他身后的靠山,便是鼎鼎大名的一剑堂,一剑堂在柳市的黑社会中,那是呼风唤雨般的存在。
“好,林一凡,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斤两,能嚣张到什么时候?”听了许智的话后,欧阳鹏那阴云密布的脸,顿时眉开眼笑,露出阴森森的笑容,说他是个阴晴不定的家伙,倒是一点也没错,非常有道理。
有了一剑堂的出马,欧阳鹏当然放心。
在柳市的**上,一剑堂可是响当当的存在,莫说是一般的平民闻之变色,就连当地的警察局,一般也不敢轻易招惹。毕竟,强龙难压地头蛇,这一剑堂在柳市已经扎根了几十年,根基很稳,手下耳目众多,特别是他们的报复方式非常的残忍。
并且,在一些政府领域,也有他们的卧底存在,因此,柳市政府曾经打压了好几次,皆无功而返,因此,只要一剑堂不把事情闹得太大,太过分,他们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在最近几年,闻说一剑堂已经弃暗投明,该行做起了生意;话说,这一剑堂的堂主,倒也有几分经商的才能,在其的领导之下,一剑堂的生意发展极为迅速,很快便成为了柳市的第三大企业。
不知情的人,或者会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一剑堂的这一改变,不仅仅有利于柳市的治安,人民生活的安定,更有利于柳市的经济发展和为全国那些顽固的黑势力做出了表率,榜样。为此,孙丽丽的父亲,柳市的市长孙友,还给一剑堂的副堂主颁发了典范之奖,柳市的各大新闻媒体,亦是争先为其报道。
但,一些知情人便知,一剑堂只是换了一下脸上所带的面具,换了一下身份,由违法变成合法化而已,而他们的本质,仍旧是**,是表面上合法化的**。
一剑堂在做生意的时候,一直保持着以往强硬的作风,对于一些弱小的竞争对手,他们往往会暗中采取一些打压手段,并对被打压者进行威胁,恐吓,让他们敢怒不敢言。
当然,他们打压的对象,也就仅仅仅限于一些小规模的,没有什么背景,没有什么靠山的小企业,小公司,小店主而已,对于林氏企业和欧阳集团这种庞然大物,他们还不敢正面叫板,毕竟,实力的差距有点明显。
一剑堂表面是改良了,可在暗中却是更加的疯狂,由于在柳市政府的高层,有他们的成员,因此,便贩卖起了军火,毒品而获得暴利(这是一些内幕)。
况且,一剑堂的黑势力,一直都在暗中延伸和发展,一剑堂堂主还培养了一个精英猎杀小分队,名为‘猎鹰;。
‘猎鹰’小分队是由十二个年轻人组成的,他们的身手极为了得,枪法如神,暗杀手段更是无尽无穷,为一剑堂扫清了不少前进路上的障碍。
更让众人疑惑的是,一剑堂的堂主,从未在公开场合露脸,一直不为外人所知他的真正面目,就算是一剑堂的内部,见过一剑堂堂主的人,都是非常之少,一剑堂堂主就是一个谜般的存在。(聪明的读者,你们可以猜猜,呵呵)
第一百四十五章 比战斗还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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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的晚上,林一凡没有自修,也就是有了非常充足的自由时间,本来打算好好看下书的,但在孙丽丽的软磨硬拉之下,还是得前往柳市大街,逛那无聊的商业街。
俗话说,再厉害在男人,在女人的怀里,也会变得无比的温顺,因此,自古便有了:温柔乡,英雄冢的说法。林一凡虽然是修炼之人,心志也算是非常的坚定,可在孙丽丽的面前,还是显得如此的弱不禁风。
林一凡本来是个精神抖擞,精力充足,活力四射的男儿,奈何,一到街上,整个人便如同一个泄气的篮球,不管怎么拍也弹不起来,无精打采。
孙丽丽则是完全相反,一到街上,便如同一只脱笼的小鸟,一改平时文静乖巧的作风,化作一个热情奔放女子。
“快点嘛!”“这个怎么样?”“我穿这个好看么?”“这个颜色怎么样?”“这个款式和我搭配么?”……
孙丽丽如同一个快乐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在林一凡的耳边,不断鸣叫,仿佛这逛街,买东西,就是人生最快乐的事。
其实,逛街不仅仅是孙丽丽喜欢而已,逛街对于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逛街,不仅仅能看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如:衣服,化妆品,首饰之类的。
如果有男朋友相伴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首先,可以享受甜蜜的二人世界,卿卿我我,好不幸福;二者,买了东西又不用自己提,有个免费且责任心很强的佣人;三者:就算遇上坏人也不用怕,有免费的保镖在此,绝对可以,以一挡十,视死如归的;四者,也就是最大的好处,买东西不用自己掏钱包,肯定会有人自愿主动付钱的。
看,类似这种,对于女孩子来说,百利而无一害的事,会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除非她是个傻子,不,就算她是个傻子,估计她也是会欢喜的。
“恩。”“好的。”“不错。”“挺好的。”“两件都好看。”“挺搭配的。”……
像一个哈巴狗一样跟在孙丽丽后面的林一凡,除了点头,就是掏钱包,提东西,往日的潇洒风度,一扫而空。做男人,做成了林一凡现在这个样子,也未免失败了一点点。
林一凡的心中虽然产生了千百个‘不’字,可在孙丽丽高跟鞋的威胁之下,他连一个也说不出来,默默地选择了服从。不然,估计他的脚会肥上好几斤,痛上好几天。
“恩,好了,今天就买这么点吧,剩下的改日再买。”孙丽丽带着林一凡,在街上逛了好几个小时之后,也许是她穿高跟鞋的脚痛了,或者是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她终于说出了句,林一凡早就渴望听到的话,一句带有人道主义精神文明的话。
还这么点?还改天再买?你也不看看你买了多少?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林一凡听到孙丽丽的话,心中立即冒起了寒意,翻了个白眼,差点没有晕倒。
手上整整五大袋,衣服,鞋子,围巾,帽子等一大堆东西,花了他整整二十多张百元大钞。她竟然还好意思说,这是一点点?林一凡对于女人的购买欲望,总算是进一步认识了。
还好,林一凡的家庭条件实在好,这点钱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可如果林一凡是一个普通工人的儿子,陪孙丽丽逛一次街,估计得花去他几个月的伙食费。
“怎么?你有意见呀?或者是说,你还没有逛够,还要继续?”孙丽丽看到林一凡的白眼,顿时明白了林一凡的心中所想,因此,便出言询问。
不过,把孙丽丽的话当成是询问,倒不如说成是威胁更加合适,因为,她在说话的时候,她的高跟鞋已经高高举起,只要林一凡的回答,稍有差池,或者是说让她不怎么满意的话,那她的高跟鞋,肯定会准确无误地落到林一凡的脚上。
“没有,我哪里敢有什么意见?我就觉得,你说得挺对的,挺有道理的。”林一凡的内心,纵使有再多不服的理由和道理,也不敢在孙丽丽的面前表现出来,因为:不讲道理,一直都是女人的特权。如果,有哪个女人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你讨论所谓的对错,所谓的道理时,那你就应该要想到:这女子,乃神人也。
“好吧,算你的回答及格了,我们回去吧!!”孙丽丽说完,用左手钩着林一凡的右手,笑眯眯地往商场外走去。一副小鸟依人的摸样,丝毫看不出刚刚的彪悍,可见,女人变脸的速度,绝对不下于玩魔术的演员。
呵,呵,呵,这段艰难的旅程终于结束了,坐在的士上边的林一凡,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女人,逛起街来,还真不是一般的恐怖,不是一般的疯狂,简直是到了走火入魔,要逛街而不要命一般的程度。
林一凡虽然是两世为人,可他陪女孩子逛街的事还真不多,前世的他,一直都是忙于修炼,追求武术的最高境界;只有穿越到了现在的社会,交了孙丽丽这个女朋友,他才开始了他的逛街生涯。
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他还是非常深切地体会到了,女人逛街的疯狂,比起陪女人逛街,他宁愿选择和高手大战一场。
孙丽丽看着林一凡脸上那多变的表情,心中不由得暗自发笑:真是个呆瓜,我就是想你陪陪我而已,不过,和你逛街,还真的挺好玩的,呵,呵,呵。
如果林一凡能猜到孙丽丽此时的心理,也不知他会有何感想。
第一百四十六章 找茬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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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柳市大街回到玉东高中的过程中,有一段极为偏僻的路段,在这段极为偏僻的路上,出现过不少打劫杀人的事件,因此,在夜晚时刻,同学们很少独自骑车外出的。
林一凡在玉东高中读了几年书,类似打劫杀人的事,也听了好几回,可一直没有机会碰上。(其实是他自己有意避开的,毕竟,曾经的他,实在是太弱了,在匪徒的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还手的能力。)
的士在公路上快速奔跑着,秋风呼呼地在车外呼啸,仿佛要把一切沉睡着的事物,都要唤醒一般。林一凡紧紧地握住孙丽丽的纤手,感受着从手中传过来的温润,一种特别舒服,特别恰意的感觉涌上了心头。眼睛直直地盯着窗外,凝视着属于柳市的夜幕。
“TMD的,你不要命了呀!!!”那的士突然一个急停刹车,,那司机更是破口大骂,车内的林一凡和孙丽丽,身体猛然前倾,没有系安全带的他们,差点摔倒。还好,林一凡的反应敏捷,及时把身体给稳住,并把孙丽丽给扶稳。
“嘣。”那拦车的人,没有说任何话语,直接拿起手中的钢管,砸在车门上的防风玻璃上,那玻璃应声而破。
“给老子滚出来。”那人随即把手从车门的玻璃洞那伸了进来,一手捉住了司机的衣领,把司机从车里面拉了出来,“滚到一边去,这没你的事了。”
随后,从公路的两边,陆续走出了六个汉子,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带有武器,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由此可见,这不是意外,是早有预谋的。
这是一个较为年轻的司机,刚刚考到驾驶证没有多久,正想好好地大展拳脚,赚上一笔大钱的,回家去媳妇的,可谁知?一出门没有多久,就碰上了这如此倒霉的事。他听到那汉子的呵声,顿时颤抖的站在一边,一动不敢动,差点没有当场尿裤子,眼里充满了恐惧。
“一凡,我怕。”随着司机的猛然刹车,到司机被拉出车外,这过程流畅无比,在瞬间完成,可见,这群匪徒是经常干这种事的,已经达到了熟能生巧的境界。
孙丽丽躲在林一凡的怀中,娇小的身躯在轻微颤抖着,绝美的容颜上有些苍白,可见,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从小便出身在,优越家庭条件下的她,一直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在家里,家人对她是百依百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外边,凭借她出色的容颜,跟在她身后,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人也是一大群,一大群的。
像今天这种突发事件,来得是如此的突然和猛烈,顿时让她弱小的心灵,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心中产生了阵阵寒意,还好,身边有林一凡,一个可以给以她安全感的男子。
“丽丽,别怕,有我呢?”林一凡拍了拍孙丽丽的后背,语气很是平稳,仿佛没有把眼前的贼人放入眼里一般。
身为修真者的林一凡,连一些普通的异能者也能藐视,而眼前这仅仅是几个普通的小毛贼,他又如何会放入眼里?何况,身边还有心爱的女子,那就更应该把藏在骨子里的男人气概拿出来,把自身的英雄本色完全释放,以便在心爱的女子心目中,树立一个高大伟岸的形象,让她产生对自己的极度信任和依赖。
是你们自己找上门来的,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林一凡今天陪着孙丽丽,逛了大半天的街,心情正有些郁闷,而这时候,却有找碴的送上门,倒是让林一凡觉得,我的闷气,终于有地方发泄了。
“车里面的人,是让我们请你们出来,还是你们自己主动走出来呢?”一个雄厚阴森的声音,从车外传了进来,“别想着报警,要是敢报警的话,等到警察的到来,也只能是给你们收尸了。”
刚刚开始的时候,孙丽丽确实是有报警的打算,手机都已经从口袋中拿了出来,就等着拨号了。可此时,听到那劫匪带有很浓威胁韵味的话,倒是让她犹豫了。劫匪是没有任何人性的,如果把他们给逼急了,他们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一凡,怎么办呀?”别看孙丽丽平时挺聪明的,可到了重要的关键的时刻,还得依赖林一凡:女人,不管她有多么的坚强,在很多时候,特别是在她的男人身边的时候,都会流露出柔弱的一面,而这个时候,也正是男人大展拳脚,建立威望的最佳时刻。
“没事,我们下车吧,切记,一切有我。”林一凡仍旧非常的平静,仿佛车外的不是劫匪,而是几个苍蝇一般。那句‘一切有我’的话语中,包含了无限的自信,以及保护孙丽丽的坚定决心。
“恩。”孙丽丽从林一凡的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自信和安全感,她乖巧地点了点头,仿佛,只要有林一凡在,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一般。她用洁白的小手,紧紧把林一凡的大手给握住,似乎有种想要合二为一的冲动。
林一凡拉着孙丽丽的纤手,慢慢地从的士里面走出来,神情仍旧非常的平静,他借助那微弱的路灯灯光,看清了那群匪徒的大概模样。
为首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目光如电,凶光外漏,,秃顶,额头上还有一道非常明显的伤疤,一看便知是一个凶神恶煞之人。刚刚就是他站在公路的中间,把车拦下,并把那司机拉出车外的。
除了为首的人外,其它人都是不伦不类的,染发,纹身,戴耳环等等,总之,要是让正常人看到的话,都会产生一种躲之而后快的冲动。不过,林一凡和孙丽丽,是被他们有意拦截下来的,就算想躲,也躲了不了。
不过,林一凡没有任何想要躲闪的念头:既然都找上门来了,那就一起玩玩吧。
第一百四十七章 弹指之间
“小子,你挺有种的。”为首之人,看到林一凡在这种情况之下,仍旧如此镇定,毫无变色,脸上更没有浮现出任何的恐惧之情,不由得暗暗佩服林一凡的胆量。
要是普通的平民百姓,碰上这种情况的话,没有多少个不是跪地求饶的,类似林一凡这种,陷入了重重的危机,仍旧镇定自若的人,只有两种,一是很有本事,很有能耐,完全没有把眼前的危险放入眼里;二者:此人是傻子,意识不到眼前的危险是危险。
“请问,你们请我下车,有什么事么?要是没有什么特别事的话,我们就先走了,毕竟,我们还要赶回去吃夜宵呢。”林一凡的话语极其不屑,似乎没有把眼前的匪徒放入眼里一般。
看到林一凡这种极其轻视和不屑的态度,那群匪徒的脸色立即变得难看起来。一直在江湖中打滚的他们,早就看习惯了别人用恐惧的模样,来求饶的表情,而眼前的小子,竟然完全漠视他们,竟然如此不把他们当回事,这不就是在赤裸裸的打他们的脸嘛,要是这事被传出去,他们连一个小屁孩都恐吓不住的话,那他们还有什么脸面在江湖上混呀。
孙丽丽听到林一凡的话,也是被吓了一大跳:一凡,你怎么能这样子说话呢?你这么说,不就把匪徒给激怒了么?
孙丽丽虽然知道林一凡会一些拳脚功夫,可她并不确定林一凡能把眼前的七个大汉都打倒,因此,她并不希望林一凡和对面的贼人发生冲突,要尽可能地使用非暴力手段解决,就算是花钱消灾吧,毕竟钱对于她来说,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因为,她一直都不缺钱。
“你们可别乱来哈,我爸是柳市的市长,要是你们敢动我的话,我爸是肯定不会放过你们的,要钱,我可以给你们,但希望你们可以放我们走。”孙丽丽看到匪徒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便知道匪徒已经被林一凡给激怒了,因此,便把她那显赫的背景搬出来,希望可以吓退对方。
唉,这小妮子也太傻了,太天真了。类似这种小把戏,吓唬一般的小毛贼还行,可眼前的这些家伙,一看就知道是有备而来,并且绝非善类,还有可能并不是为钱而来,而是为人而来,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对钱都未提及。
“小妞,这事与你无关,我们也不想和你为难,不要你的钱,更不想得罪你的市长父亲。因此,我希望你可以站到一边,不要阻碍我们办事,况且,我们也就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那带头的匪徒,听到孙丽丽自报家门之后,脸上的表情不由得一愣。原来这小妞就是副堂主,千叮嘱,万嘱咐不能碰之人呀,果然是姿色超然,人间绝色呀,可惜就是无福消受了,他虽然彪悍,可对于副堂主的命令,他还是不敢违背的。
“小子,你是自断双腿呢?还是让我亲自动手呢?如果你自己动手的话,是可以少吃一些苦头的。”那为首之人,打量了孙丽丽一会,眼里非常的失望。本来打算,解决了眼前的这个小子后,再和这个小妞好好乐上一乐的,可他想不到这小妞,竟然是副堂主特别叮嘱的不能碰的人,因此,他再把矛头指向了林一凡。
“自断双腿?开什么国际玩笑?没有了腿,我怎么走路呀?”林一凡的话语充满了俏皮,眼珠子更是骨碌碌地转,一副小二愣子的模样。
“妈的,你小子也太狂了。”其中的一个匪徒,显然不想在林一凡的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和口舌,更看不惯林一凡那嚣张的模样。因此,拿起他手上的钢管,朝着林一凡攻了过来。
“后退一点。”林一凡把孙丽丽往后轻轻一推,自己则是一个向前冲刺,照着那匪徒的面部就是一拳。
“嘭。”在那匪徒手上的钢管,没有碰到林一凡之前,林一凡的拳头,就落到了那匪徒的脸上,一声巨响之后,匪徒的鼻子狂喷鼻血,身形被轰出了几米开外,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地面似乎都震动了几下,那被击中的匪徒,则是直接晕了过去。
以普通人的实力,去和林一凡这种修炼者战斗,纯属就是找虐,不然就是找死,因为打斗讲究的并不是人多或者力气大就行,讲究的更是速度和技巧,究根倒底就是讲究实力,普通人和林一凡的差距,就是类似天和地的差距,是用人数无法填补的。
啊,看到这种情况,现场所有的匪徒都呆住了,这看起来如此文弱的少年,竟然在一招之内,就把一个带有武器的,且孔武有力的汉子给放倒了;,并且过程是如此的干净利落,一气呵成,多多少少有点意外,或者是说,非常的意外。
“妈的,竟然敢还手?看来是不想活了?”
“干他。”
“操他。”剩下的几个匪徒回过神来之后,便蜂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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