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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场有条龙-第4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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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曼?

没错,哈特曼也在自己建立了微妙的同盟关系,而且他是竭力反对钻石联盟的腐朽顽固的。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欢喜哥提出“X元素”概念的时候,想到的第一个人还是斯蒂芬先生。

“跟我出来。”

欢喜哥跟在自己爸爸的身后走了出去。

乔远帆一指仙女山的方向:“如果你没有去过仙女山,知道那里面都有一些什么吗?”

这——

欢喜哥摇了摇头。

没有去过怎么能够知道里面有什么?

“走近它,了解它,才能够发现它的全部。”乔远帆淡淡地说道:“我不会做生意,我一辈子只会养兰花。但我知道一个道理,要想真正的了解一个人,必须要走进他的生活。斯蒂芬先生是一个好人,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一个完人,可是他的弟弟哈特曼呢?恩,外形的确不怎么样,说话做事也很让人讨厌,但他内心的真实世界是怎样的?”

欢喜哥陷入了沉思中。

从自己第一次认识哈特曼开始,这个猥琐讨厌的家伙处处都让自己哭笑不得。可是仔细想一想,他真正的害过自己吗?

没有,从来也都没有。

相反他那些恶作剧,更像是在帮助自己。

还有其它被他恶作剧过的人呢?

他是在害他们还是在用另外一种形式帮助他们?

“瞧,你也不能确定了吧?”乔远帆笑了笑:“先自保,再考虑怎么帮助别人。自保的最好方式是什么?就是在一边安静而又耐心的观察,优点、缺点,什么时候是最适合自己出手的机会,什么时候必须要忍耐住自己。当你学会了这些,我想那才是你真正长大的一天。”

恩,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

欢喜哥从自己爸爸的嘴里听出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第1321章 怪人卖的怪水果

“欢喜哥,欢喜哥,你快来吃吃这个果子。”

刚从栗坤市办完事情回来的安妮一进门就大呼小叫道。

欢喜哥正在那和莫胖子说着话,被安妮一惊一乍的给打断了。

“什么啊?”

“这个,就这个。”

安妮的手里拎着一个袋子,里面放着一些稀奇古怪从来也都没有见过的水果。

外形看起来有些像石榴,可又不是石榴。

掰开一个,里面和石榴一样都是一粒一粒的,不过并不像石榴那样有籽。

拿出一粒放到嘴里。

甜,真甜!

入嘴即化,不光是甜,而且是满嘴芬芳。

这一吃可就停不下来了,欢喜哥和莫胖子两个人一粒接着一粒的把这奇怪的水果放到嘴里。

“你们少吃点,给我留点啊。”安妮可急了,抢过了水果:“就买到这么几个,还得给甜甜她们尝尝呢。”

“这什么水果啊?”欢喜哥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奇怪,可偏偏那么好吃。”

“我也不知道。”

安妮大概说了一下这水果是怎么得到的。

她去栗坤市办完事,女人的天性让她选择了逛街。

一圈逛下来,发现在一个商场的门口蹲着一个中年人,门口就放着一只筐子,里面有几个这样的水果,也不吆喝,也不招揽顾客。

有顾客好奇来询问这是什么水果,这个怪人也根本就不回答人家。

这样子谁还来做你的生意啊?

再加上这水果模样古里古怪的谁也不认识,万一吃下去吃出什么病来怎么办?

结果摆了半天一个都没有卖出去。

安妮好奇啊,可问了半天那个怪人就是一句话也不说。

安妮大小姐的脾气一下就上来了:“多少钱?我全要了。”

怪人伸出了一个巴掌。

于是我们的安妮大小姐扔出了500块钱,连筐子一起拿走了。

“我把这水果放到车子里,开车走的时候,看到那怪人还等在路边拿着钱朝我连连挥动呢。”安妮很是不屑地说道:“500块钱还不知足?这家伙也太心黑了。”

欢喜哥和莫胖子面面相觑。

莫胖子咽了一口口水:“大小姐,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人向你伸一个巴掌,要么是5块钱一个,要么是50块钱一筐。人家等在路边向你挥钱,我猜那意思是人家想告诉你你钱给多了。”

“啊,真的假的啊?”安妮有些发懵。

“这水果就算再好吃也不用那么多钱。”欢喜哥知道这位大小姐对钱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在她眼里500块钱和5000块钱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他只是对这水果产生了浓厚的好奇。

打开电话在上面搜索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这种水果。

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之前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而且难得的是味道还那么的甜美。

不客气的说,这种甜美甚至已经超过了仙桃村桃子的味道。

“不行,安妮,陪我去一趟栗坤市。”欢喜哥很快做出了这个决定。

“还去那做什么啊?”

“找到那个人,我得弄清楚这水果是从哪里来的。”

“到哪去找啊?我又不知道那个怪人住在哪里。”

欢喜哥却不容分说的一把拉起安妮就往外面走:“你想啊,那个人既然在商场外面卖,没准还会来呢?外面就用笨办法,守株待兔。”

于是倒霉的安妮大小姐就这么被欢喜哥拖着又一次来到了栗坤市。

栗坤市是一个县级市,距离云东有三个小时的车程。

到了那的时候天都黑了,开了一家宾馆休息到第二天一大早,欢喜哥就迫不及待的要安妮带自己去那里了。

没有看到那个怪人。

还好,在对面有一家咖啡室。

欢喜哥和安妮在咖啡室里一坐就是一整天,中饭也都在咖啡室里解决了。

“欢喜哥,有必要吗?”安妮都坐得无聊死了,不免抗议起来。

“有必要吗?你把那个吗字给去了。”欢喜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外面:“你想啊,这水果,暂时叫它‘无名果’,从来没有在市场上出现过,偏偏味道又那么好,如果我们能够知道这是什么,怎么种植出来的,我敢确定大有市场,那是钱途啊!”

安妮“哦”了一声。

其实她对这些是并不太重视的。

不过既然欢喜哥喜欢,那怎么样都行吧。

等了一整天,那个怪人并没有出现。

一无所获。

可是欢喜哥却并没有失望,第二天又带着安妮来了。

抛下公司里事情的欢喜哥,和安妮两个人一口气在栗坤市逗留了整整6天的时间,弄的那家咖啡室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他们了。

“哎,那两个人又来了。”

“还是老样子?”

“恩,还是老样子。”

“哎,你说他们是做什么的啊?”

“你看他们这几天一直都在盯着对面商场那方向,别是便衣警察吧?”

好吧,好吧,我们的欢喜哥和安妮在咖啡室服务员的眼睛里成为了两个便衣警察。

“来了,就是他!”安妮忽然一指玻璃外面喊道。

一个穿着很朴素的中年人出现了,拿着一只筐子,什么话也不说的蹲在了商场的门口。

欢喜哥立刻扔下了钱,和安妮一起冲了出去。

于是,那些服务员的声音又在身后响起:

“看,我说的没错吧,他们就是便衣警察。”

“就是,就是,我也猜到了呀。”

……

怪人看到了安妮,一句话也没有说,掏出了450块钱就放到了面前的地上。

指了指钱,又指了指安妮,那意思是说你上次的钱给太多了。

安妮这可就尴尬了,欢喜哥和莫胖子果然猜的没有错,这一筐水果才50块钱。

不过这个怪人也真让人佩服,居然一直都把450块钱带在身上,随时随地都在准备着还给自己。

虽然古怪了点,但要做到这点可真不容易。

“你好,我想问下这是什么水果。”欢喜哥问道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怪人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别是个哑巴吧?

欢喜哥不死心:“这些水果我全要了,麻烦你告诉我好不好?”

他说着从安妮手里拿过了50块钱递给了那个怪人。

怪人接过了钱,拿出一个袋子,把水果都倒进了袋子里,然后站起来拎着筐子就走。

啊?这就走了啊?

欢喜哥赶紧拉着安妮紧紧跟在了怪人的身后!

第1322章 欢喜哥发现了一个大天才

欢喜哥和安妮紧紧的跟在了那个怪人的身后!

怪人发现了这点,有些慌乱,脚步也加快了。

欢喜哥倒没有什么,这可苦了安妮了。

我们的安妮大小姐素来都是高跟鞋狂魔,出门一般都是穿的高跟鞋,现在那个怪人走的那么快,怎么跟的上啊。

大小姐脾气再度爆发,安妮叫了出来:

“喂,哑巴,你有没有公德心啊,就这么对待一个女孩子啊。”

怪人听到了安妮的声音,迟疑了一下,脚步居然慢了下来。

“安妮,你去开车跟上,我跟着他。跟丢了,我发定位给你。”欢喜哥赶紧趁机说道。

安妮求之不得。

怪人回了下头,看到那个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脚步一下又加快起来。

可是欢喜哥是谁啊?你走得再快又怎么可能把他给甩了?

好家伙,这怪人到底住在哪里啊?走了都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了。

两边变得越来越荒凉起来,一座座的小山丘出现了。

怪人住在山里?

要真是这样的话,他去城里靠的就是两条腿?

已经看不到人家了,而且真的进了山里。

欢喜哥一边跟着一边拿出手机给安妮发了一条短消息:

“别来了,车子开不了了,你去宾馆等我。”

山里崎岖的路又走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几间破败的草屋出现了。

现在要看到这样的草屋可真的不容易了。

草屋门口种着一些辣椒和别的植物。

可欢喜哥最关心的那种水果又是种在哪里的?

怪人一下停住了脚步,猛的转过头来,面孔涨得通红。

欢喜哥被吓了一跳,正想解释一下自己没有任何恶意可是始终没有说过话的怪人却率先开口了:

“你、你、你想、想、想做、做什么!”

欢喜哥终于明白怪人为什么不说话了,他有结巴的生理缺陷。而他一直不说话肯定是因为自卑的原因。

(PS,怪人的角色设定就是有结巴缺陷的,但在以后会用正常的文字描述,方便诸位读者大大阅读,诸位读者大大知道这一设定就可以了。)

“我没想做什么,真的没想做什么。”欢喜哥赶紧说道:“我从云东市祝南镇仙桃村来的,我叫雷欢喜,我那个女同伴叫朱安妮,我们吃到了你的水果,觉得特别好吃,所以我们就找到这里了。”

怪人的脸色这才放松了一些。

“大福,谁啊?”

这时候从草屋里走出了一个老妇人。

怪人急忙走过去搀扶住了老妇人:“妈,没谁,一个来买水果的客人。”

“哦,客人啊,那快请人家到家里去坐啊。”

现在欢喜哥知道怪人的名字了,大福。

大福看起来是并不愿意请欢喜哥进去的,可是妈妈的话又让他有些无奈,看了一眼雷欢喜:“进来吧。”

草屋虽然破旧,但收拾的却干干净净的。

“大福,去烧点水,给客人倒茶,多放点糖啊。”老妇人特别的热情:“客人,快坐,快坐,我们这里都很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我叫雷欢喜。”欢喜哥做了一个自我介绍。

“我,雷欢喜,雷欢喜,这个名字好。”老妇人陪着雷欢喜坐了下来:“我叫任钱春花,那是我儿子任大福。”

“阿婆,你们怎么会住在这里?”欢喜哥有些好奇地问道。

任钱春花的话匣子一拉开可就止不住了。

她和她丈夫一共有一个亲生儿子一个亲生女儿,任大福还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任钱春花的丈夫在路边捡到的弃儿。

他们夫妻心肠好,就把任大福当亲儿子养了起来。

只是任大福长大后,夫妻俩发现他有结巴的生理缺陷,怎么纠正都纠正不好。

为此任大福一直都遭到同伴们的嘲笑,这也让他从小就养成了自卑的心理,能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哑巴来看待。

后来任钱春花的丈夫去世了,任钱春花的儿子女儿,居然联合起来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和任大福一起赶了出去。

我操你姥姥的,这还是人吗?一般不骂脏话的欢喜哥这时再也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起来。

任大福虽然只是领养的,但心肠好,也不求别人,带着老母亲就离开了村子。

他们也没有去处,后来来到了这里,任大福建了这几间茅草屋,和自己的养母一起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年。

家里穷成这样,又处在山里,任大福自然也就从来没有成过家了。

佩服。

欢喜哥心里大叫佩服。

亲生的儿女是猪狗不如的畜生,可是领养的儿子却是如此的重情重义。

任大福别的本事没有,但会种水果,而且特别聪明。

他发现种出来的普通水果在市场上的竞争太激烈了,所以就刻意研究别人没有的品种。

按照任钱春花的说法,自己儿子总是把西瓜、橘子、苹果这些水果的种子胡乱摆弄,说想要种出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的水果来。

那种好像石榴一样的水果就是任大福最新种植出来的。而母子俩这些年也都靠着任大福种植出的水果拿到城里去卖了维持生计。

我靠!

这哪里是聪明啊,这根本就是天才啊!

这玩的是嫁接不?不,不,比嫁接还要NB啊!

欢喜哥差一点就叫出来了。

按照任钱春花的说法,任大福上到小学三年级就因为无法忍受同学们的嘲笑不上了,文化程度完全可以无视。

他没有受过任何专家的培训,没有接受过任何专家的指点。可他却发明出——

对,发明,欢喜哥觉得这就是发明——发明出了一种新的水果!

这不是特么的天才是什么啊?

欢喜哥读过一些文章,说是有些有生理缺陷的人,比如自闭症或者是什么别的问题,在某些方面却总能够表现出天才的一面。

看样子任大福也是这样的人啊!

宝贝,自己绝对是捡到宝贝了。

最最让自己感到幸运的是,十年了,居然没有人发现这么个大天才啊!

十年?

欢喜哥又想到了另一件事,很多专家一辈子都无法成功嫁接出一种新的品种,可是任大福却凭借着一个人的力量,以及在没有任何专业设备的情况下发明出了新的水果品种!

这是何等的了不起啊。

这是何等的惊人啊。

这样的天才要是自己放跑了那自己就是个棒槌了!

第1323章 欢喜哥简直想要膜拜了

任大福端着一碗糖水进来了,里面还放了一个鸡蛋。

欢喜哥看着他的眼神,就好像看着一颗无价之宝的夜明珠。

任大福被他看得浑身发毛,这家伙别是心理有问题吧?

“大福哥。”这个时候的欢喜哥嘴巴要多甜有多甜:“我听说你种出了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的水果,你带我去看看呗。”

“哦。”任大福闷声闷气的“哦”了一声,可眼睛却一直盯在那碗糖水上。

明白了,明白了。

欢喜哥立刻端起碗来连鸡蛋带水吃的一滴不剩。

任大福的眼睛里这时才露出了一丝笑意。

“大福,客人要看你种的,赶紧带他去看看啊。”任钱春花倒先催促起来。

任大福一句话也不说,扭头就走了出去。

欢喜哥立刻跟在了他的身后。

任大福去的方向是屋子后,又朝山里走了几分钟的样子,一块种植着十几株水果的地就出现了。

欢喜哥的眼睛亮了。

这些都是什么啊?

那个,那个,就是好像石榴一样的怪水果。还有那个,那个,外形看起来像苹果又像鸭梨。

“大福哥,我尝尝行不行?”

在得到了任大福的同意后,欢喜哥立刻摘下了一个水果。

放到嘴里一咬,既有水果的甘甜又和鸭梨一样那么水分充足。

这特么的哪里是天才啊!

这根本就是天才里的战斗机啊!

“大福哥,为什么不多种一些啊?”

欢喜哥这问题刚一问出,自己也觉得荒唐的笑了出来。

任大福就是一个人,能够培养出那么多新型水果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想大规模种植吗?

“我就是种了能够养活我和我妈的,其它的我没有多想过。”任大福憨厚地说道。

“你这些研究了多少年啊?”欢喜哥满是期待的问道。

“啥研究啊,在那瞎鼓捣。”任大福搓着手拘谨地说道:“像那个,就是苹果梨,我自己给取的名字,用了一年多才成功。那个,山石榴,也是我自己取的名字,用的时间长了点,快两年了才能成功。”

欢喜哥再一次的无语了。

一年?两年?

请接受你家欢喜哥深深的膜拜吧。

欢喜哥忽然有了一种跪下来膜拜的冲动。

这是什么样的天才啊。

自己依靠小胖的力量,也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培育的时间更短,但那毕竟靠的是一条神龙的力量啊。

可任大福呢?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恩,普通人中的天才。

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了。

“走,大福哥,我们回你那去说点事。”

欢喜哥眼珠子不断转着想着主意。

一回到任大福的草屋里,欢喜哥很快把路上想好的话说了出来:“大福哥,我是方寸公司的总经理,我那里也种水果,也有新的品种,叫仙女果。我是这么想的,我想请你到我那里去。”

“去你那里?”任大福怔了一下。

“对,对,去我那里。”欢喜哥忙不迭地说道:“我每个月给你发工资,我专门为你成立一个研究所,你占股份,咱们新开发出来的品种卖出去的钱你也有份。”

“你在云东?”任大福问了一声。

“恩,恩,云东。”

“不去。”任大福断然拒绝说道:“那地方太远了,我不想离开这里。”

欢喜哥可绝不轻易放弃:“大福哥,你看这里的条件也太差了,你习惯了,可是你母亲的年纪越来越大,谁能保证没有个病痛的?到时候怎么办?我说句不好听的,从这里到医院,什么病都给耽误了啊。”

一说到自己的母亲,任大福有些动心了。

欢喜哥赶紧趁热打铁:“我那里的住宿环境也非常的好,你和伯母住起来也舒服方便,大福哥,伯母辛苦了大半辈子了,也该好好的享享福了。”

任大福有些心动了,但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还是让他下不了最终的决心。

“大福啊,去吧,去吧。”这时候任钱春花开口说道:“咱们也不贪图什么钱啊钱的,可你都四十了,到现在还没有成家,你总不能不为自己考虑考虑吧?妈年纪大了,活不了几年了,就想着死之前能够看到我的好儿子娶上一个媳妇,再让妈抱上一个大胖孙子,妈死了也能在地下和你爸交代了。”

“妈。”任大福一下就急了:“别老说死不死的,那不吉利。”

说完,目光落到了雷欢喜的身上:“雷老板,我也不贪图别的,要是去了你哪里,我就想把我妈照顾得舒舒服服的。”

“成,成,我保证把你妈当成我妈一样来看待。”欢喜哥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大福哥,你别叫我什么雷老板的,你就叫我欢喜好了。这样,你准备准备,我明天一早就安排车来接你。还有你在山里种的那些,我都请人把它们给移植到我们那里去。”

“恩。”任大福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那我先回去准备一下。”

“我送你。”

任大福陪着欢喜哥走了出去,一路上也不说话。

这次可真的是捡到宝了。

这时候的欢喜哥心里要多美有多美。

恩,欢喜哥心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好主意。

“大福哥,你的哥哥姐姐,就是那两个不是东西的家伙住在哪里?”

一说到任钱春花的亲生儿女,任大福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黯淡,不过倒也看不出任何的愤怒:“他们住的地方有一百来里的路程。”

好家伙,当年任大福带着自己的母亲硬生生的靠着两只脚走到了这里啊。

“大福哥,明天咱们还不急着走了。”欢喜哥新的主意又冒了出来:“我先带着你到城里给你和伯母买几身新衣服,然后咱们再在城里住上一个晚上,后天,带着伯母一起回家乡去看一看。”

“去那里做什么啊?”任大福皱起了眉头说道:“都那么多年没有回去了,那里也没有人欢迎我们了。”

“没有人欢迎你们?”欢喜哥坏笑着说道:“你等着,大福哥,我保证你这次回去,我让那两个畜生恨不得跪下来欢迎你,这口气我无论如何都要帮你出了。”

任大福哪里会想到面前的这个人会想到什么办法?

我们的欢喜哥那可是眼睛一眨就能够想出一个坏主意的家伙啊!

第1324章 安妮对任家母子的改造

栗坤市是个县级市,经济也并不是特别的发达。

城里最热闹的地方就是栗坤中心广场。几乎所有大型的商场和超市都集中在了这里。

早上9点多的时候,几辆豪车忽然出现在了栗坤市。

这是雷欢喜从云东市调来的救命。

领头的是莫胖子。

而四个方寸保安公司的保安,则西装革履的由林奇带队。

这两个家伙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昨天晚上从电话里听说了雷欢喜的计划,立刻兴奋起来,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往栗坤市赶了。

再加上之前就陪着雷欢喜一起来到栗坤市的安妮,这些家伙聚在一起,好戏算是正式上演了。

安妮做的更加过分,一个电话,她在云东经常去的那个美容美发中心的总监带着几个手下也全部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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