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类神(花青)-第15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过的确是美的——各种知名或者不知名的亚热带植物生长得格外茂盛;空气清新甜美的像是要滴出蜜水来。抬眼看去四处皆是葱郁的植被与花丛;还有生着青苔、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渝州原本多山地起伏。这里的道路也并非一马平川;因此只走上几步;便有一处又一处全然不同的景致扑面而来。
他将手里的那柄枪当成了一根杖;就好像一个游方僧那样沿着青石板的小路慢慢走;身边是虫鸟的低沉鸣叫。还有丝丝缕缕萦绕在花木枝叶间的雾气。
他现在是枪不离手。并非因为珍视;而是因为这枪眼下成了他的护身符。
肖恒终究是达成了某些目的——李真中了毒。
那种特意为他准备的基因病毒已经进入他的身体。在他将这柄枪投掷出去、击杀肖恒的那一刻繁衍壮大;令他虚弱不堪。现在只有在这柄枪周围几米的范围之内体内的病毒才能被有效压制下去;令他维持自己的正常状态。
这柄枪被叫做“命运之矛”或者“朗基努斯之枪”;但它拥有更加悠久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刚刚诞生或者还未诞生以前。李真试图弄清楚它究竟是何来历、为什么会有如此神奇不可思议的效果;但他手上的资料实在太少;一时间连个头绪都没有。
然而他更想要弄清楚的是;那一位是怎么回来的。
当时他飞上天空;将自己射进了茫茫宇宙里。他会飞——不是依靠背上的双翼击打空气;而是凭空飞行。这一点不足为奇;因为他们两个人都可以吸收别人的能力。
那么接下来;那一位或者会试着向地球的方向飞。
但问题在于;地球到月球之间的距离可不是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距离。那是一段极其漫长的旅途;即便他们乘坐了地月火箭也依旧要花费数天的时间。
但退一步说;哪怕那一位依靠自己的能力不断地给自己加速——在真空当中无需考虑空气的摩擦力;他可以这么干——他将自己的速度最终提高到了比地月火箭还要快的地步……
那么他怎么降落?
自己“偷渡”的时候;身上的装备是改装过的。而那一位在月球上出舱的时候穿的则是标配——电力可以维持四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他在宇宙空间之中像自己一样保持最低限度的消耗;大概可以坚持一整天。
但不要忘记;在此之前他的双脚是被废掉了的;而且他的宇航服想要保持密闭性;就必须得要他一直维持自己的能力;用那一层金属将破损处封闭起来。
这意味着一天之后;他就会失去知觉——无法再保持宇航服的密闭性;无法在进入大气层之后为自己减速。
倘若他真的在一开始就计算好了方向;能够保证在自己失掉意识之后;沿着既定路线依旧直达地球——实际上这已经是太过不可思议的事情了——那么在那样的高速之下;他如何保证自己不被高温焚化?
当初李真设想过一切可能;也的确考虑过那个家伙真就这么干了——在失掉意识之前向着地球飞;并且真的被地球的引力捕获而不是飞过了头射到别的什么地方去。可对于那个人而言“最好的结果”也仍旧只有一个。
那就是在大气层里被烧得连渣滓都不剩、连一颗细胞都不剩。
然而现在;他似乎的的确确回来了、活下来了;而且比自己回来得还要早。
这真是见了鬼……或者说一只鬼听说了这种事也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他下意识地吸了一口气、微微皱起眉头。
那么;他不会就这样结束。李真找到一张石椅;拂去上面的落叶;坐下来默默地想。
他在渝州大张旗鼓地布置了这么久;给自己一个“下马威”。这可以被看做是对方的宣战信号;这意味着他眼下已经知道自己就在这里;而他很可能发动更加猛烈的袭击。
然而李真另有一点疑惑不解——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做这种事;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觉得自己占据绝对优势;因此可以轻松从容地在开战前来这么一下子;既是某种信号;也是某种挑衅。二是那个人实际上外强中干;怕被人看穿;因此才施展这种手段令对手心生忌惮。
但那一位布置了这么久;又和真理之门混在一处;不大可能是第二种情况。
这就意味着他对他自己相当有信心。
可李真不明白他的信心从何而来。他与自己在性格上截然不同;但在战斗力上却很难分出胜负。到了他们这个层面;一般意义上的“帮手”、“装备”之类的东西很难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更难将另外一人彻底消灭。他有基因病毒;而自己则有这柄朗基奴斯之枪。
如果自己是他;而现在又与类种、真理之门的人混在一处暗地里搞一些想要毁灭世界毁灭人类之类的龌龊勾当;那么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一直潜伏下来。
他可以在渝州搞出一个肖恒;当然也可以在更多的地方搞出更多个“肖恒”。一切隐藏在暗处、有条不紊地进行;待到时机成熟的那一天猝然暴起、再像一个什么魔王那样说些什么也不迟。
——为什么要来招惹自己?为什么要让自己知道这一切?
李真慢慢抬起头;往前方的蒙蒙雾气里看了一眼。
如果这所谓的“下马威”;又是另一个什么阴谋的开端呢?
比如……
让自己知道他的存在。让自己知道;北川晴明的骸骨在他那里。
然后……
让自己去自投罗网。(未完待续。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一百零九章似是故人来
西伯利亚啊。李真皱起眉头。他们就在那里。
他对西伯利亚并不了解,仅有的几个印象也只是局限在“安源”、“烈酒”、“美女”、“冰天雪地”等几个词语上。现在又得多加上一个——一小撮心怀不轨的敌对分子的大本营。
所以还是那个问题。究竟像从前的肖恒那样,守在那里,经营这么一片区域,还是做那些自己早该去做的事情?
五年前他对自己说将会复活北川晴明,于是他去取这柄朗基奴斯之枪。而现在枪拿到了手,骸骨却落在那一位的手中了。
李真叹了一口气——为自己的过于疏忽大意。
但那毕竟仅仅是一具骸骨而已。同应决然从菲律宾归国之后他要对方将骸骨送去特务府。因为至少在那个时候,特务府的北方基地还是他印象里包围措施最严密的区域之一——尽管当时已知真理之门的内线也隐藏在那里,然而没什么人会对一具骸骨感兴趣。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又多出了另外一个“自己”。而现在这个“自己”似乎正打算以那具骸骨为饵,诱自己过去。
李真轻出一口气,无奈地笑了笑。终究还是安定不下来。
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个赶场的消防员,似乎每一处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是十万火急,而他只恨自己不能再多出几个分身——当然,不要像那一位一样。
不过也不算难接受——我原本就不是那样的人。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经营争霸之类的模式,未免太无趣也太累了一些。更何况原本打算就只是做一个影响力足够大的人,而非是某处某地的领主或者总督……
思绪在这里中断了。因为不远处有轻微的脚步声。
他抬头往发声处看过去。
隔着浓雾那里的景致模糊不清,只隐隐露出一个很是有些年头的石质凉亭青黑色尖顶,就好像是某处仙境一般。凉亭旁边是茂盛的灌木丛,再往一侧去是一条青石板的小路。脚步声从那里穿过来,不疾不徐,是女子的平底鞋那种轻微的“吧嗒”声。
步伐不快,步幅似乎也不大。发声者应当是和自己一样,在这么一个早上来此处散步——
那么应该不是将军府的人。
那里的人都晓得这里从前是肖恒的私人场所,即便在今日也不大会有人这样从容地走进来。既然这里的工作人员都不会来,普通市民自然更不会来。
于是李真猜测,或许是原本住在宾馆里那两位其中的一人。只有他们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这里来走。于是他趁着脚步声还远,打算站起身离开此地——他还没想好怎么同那两位谈。
然而那人在隐隐的浓雾里,在一丛花木之后说话了。
声音婉转,是挺好听的女声。但话的内容可不是很令人愉快——
“别动。”她用刚好能被李真听见的声音说道,“我觉得你有生命危险。”
李真微微一愣,真的就没有动。
实际上一半因为,在这里竟然有人敢这么同自己说话——尽管对方似乎还不清楚自己是谁。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声音听着有点儿熟悉。
不过第二点原因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困扰之一:因为他的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重生之后他的知觉与记忆力变得超级强悍,哪怕是从前与他简短交谈过数次的人都会被刻印进脑海里。然而这种超强的记忆力似乎又没有强到一定程度——印象是有的、且不会忘的,但如果时间隔得太久,也是一样会变得模糊不清的。
这就导致了很多时候,尤其是还在平阳的时候,他觉得街上有一半的人自己都是熟识的。
眼下似乎也陷入了这种尴尬境地——他意识到自己从前同这声音的主人说过话。但他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不过在渝州、在这种地方……会有什么熟人?要知道他从前的活动范围可一直都是北方。
他在这边念头电闪,那边脚步声已经更近了些。近到他现在抬起手边那支将近两米的长枪、向前轻轻一掷就能将对方扎个对穿的地步。
但下一刻,李真觉得自己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了。
因为虽然那身影还是在浓雾里若隐若现,然而他已经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就比如他现在坐的这张石凳。
这里应当是有人清洁保养的。因此在他拂去凳上的几片落叶坐上去之前,这石凳表面干净光洁,没有丝毫被岁月侵蚀的痕迹。然而眼下他感觉自己原本撑在凳子上的左手底下,变得滑滑腻腻。于是他低头看了一眼——是一层类似于苔藓的东西。
这东西沿着凳腿爬上来,就好像这张石凳已经有了些年月无人理会。
李真的思维一下子就被拉到五年前,那个炎热湿润的季节。
那时候他在菲律宾,而北川已死。因为悲痛与内疚,他做了一件并不算是明智,甚至有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刺杀孙敬堂。原本是打算杀一儆百、从他们那里得到真理之门的资料,却未想到就在短短几天之后极光突然降临、深埋海底的类种复苏,什么资料内幕都成了笑话。
就是在那一天晚上,孙敬堂别墅的门窗缝隙里也有同样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的出现是因为一个人特有的能力。
那个人是——
“白小姐。好久不见。”李真微微扬起嘴角,轻声道。
脚步声一下子停住了。
来者似乎有些搞不清楚,究竟还要不要继续前行,或者说要不要当即转身离开。
任谁突然处于这么一个诡异的状况当中都不会好过——几秒钟之前,似乎还处于掌控着对方生死的绝对主动地位,但几秒钟之后,对方认出了自己。
李真站起身,向来者的方向走出几步。于是那个人的轮廓逐渐变得清晰,并且将自己的面目呈现了出来。
果然是白小当。
六年未见,她看起来变化不大。现在的她将头发盘了起来,穿一身月白色的运动装,脖颈上还有一条毛巾——就好像是大清早出来跑步的。不过在大雾天跑步不是什么明智选择,因而这么一身打扮大概仅仅是用来掩饰自己的行为动机。
她脸上的表情原本惊讶,但在几秒钟之后平复下来,并且转变为警惕戒备。但在看到李真现身的那一刻,重新变得更加诧异,并且微微张开了嘴。
于是李真松一口气——这说明这女人之前说的那句话不是针对自己,而是将自己当成了别的什么人。几个念头在脑海当中一闪而过,他在一秒钟之内分析了几种可能,但心中仍旧泛起相当复杂的情绪。
这是他重回地面之后见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熟人”。
而且这个“熟人”看起来长进不少。似乎在他说出那句话以后,白小当已经做好了迎敌的准备——现在她的周围的那些植物统统像是具有了灵性一般,每一根枝叶好像都化成了钢铁。
并非是指它们的颜色变成了金属色,而是它们统统“立”了起来。无论是花瓣、叶片,统统在雾气里一动不动地竖立着,指向李真走来的方向,仿佛电影中的一个定格镜头,又好像在下一刻便可化作锋利无比的锐器,破空而至。
于是李真微笑着摊开手:“这是做什么?”
笑容释放了善意。两人之间的气氛随这一笑缓和下来。草木在一瞬间重新变得柔软娇嫩,白小当微微后退一步,眨了眨眼:“……真是你?!”
“是我。”李真说道,“这么说你就是两个特使之一?你从万州来,还是从另外半个渝州来?”
但白小当没有立即回话,而是微微皱起眉头,又问一遍:“真是你?”
李真愣了愣:“不认得我了?”
对方略一犹豫,突然没头没脑地问:“15年八月八号那一天,你早上吃了什么?”
这个问题当真是荒唐至极——的确绝对不会有人特意去记自己五年前的某一天早上究竟吃了什么,尤其是在那一天并非什么重要日子的情况下。李真又被她问得一愣,随即意识到对方在担心什么。
因为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能够扮成自己的样子,并且同样可以将自己从前所做的事情说得明明白白。而一五年八月八日,那时候两个人都已经拥有了截然不同的记忆与经历,那时候发生的事情另一个人可绝不会知情——更何况是“早饭吃了什么”这种刁钻至极的问题。
若是其他什么人大概会无奈地皱起眉头反问道“那么你15年八月八号那天穿了什么颜色的外套”?但李真真的花了一秒钟回忆了一下。
五年前的八月八号,那时候……他和于清清重逢。
他们两个住在陵县废墟边缘的一个院落里,那时候一连几天,他吃的都是——粥。
于是他的脸色凝重起来,认真回答:“粥。”
然后他补充道:“每天都是——而且那时候那个家伙身上穿的是迷彩装,二手的。”
说完之后他去看白小当的脸色。对方果然松了一口气,低声道:“真是你。”
而后这女人自脸上露出笑容,又重复一遍:“天,真的是你!你竟然还记得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我喜欢你
但这次换做李真严肃认真地问问题:“你从南吕宋来?是清清告诉你的?她也来了么?”
白小当从前是快哉风的人。以前李真认为那个组织同真理之门是一丘之貉,但在五年前这个女人告诉他实际上他们属于某种意义上的商业组织。然而之后他知道了更多——比如那位真理之门的白骑士,安若素的哥哥便是这个组织的领导者之一。
这意味着其实他们并非像听起来那样绝对中立。
这么一个组织的人却知晓了这么多的小细节,这意味着她曾经密切接触过于清清并且取得了小女孩的信任。清清不同于一般的小孩子,她可不是用美食玩具便能哄得熟的无知幼女。那么这个女人……
白小当很快解答他的疑惑。
“是,南吕宋。”她飞快答道,同时向周围看了看,“我也是从万州来,但是我不是你说的特使——那家伙被我干掉了。我想要和你说几句话……我刚才把你当成了别人,但是你现在的确很危险——生命危险!”
李真心中了然。这么一来就说得通了。如果是她冒充了别的什么人打算混进来同自己交流的话,其实可以再等上一两天,那时候双方自然能够会面。然而她刚才似乎打算挟持上一两个人提前问点儿什么——这可就有暴露身份的风险了。倘若不是周围又什么令她忌惮的人物或者事件,她完全用不着这样做。
李真低声道:“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你说。”
“我原本打算打听清楚了消息再去找你。原因你知道——还有另一位。但我也不能拖太久,因为我的身份有问题,而且,你这里有那一位内线。”白小当看到李真皱起的眉头,偏了偏头,“我不清楚他的身份,可能不是一个人。或者是你们这里的哪个工作人员,或者干脆就是哪个平民——你没必要花心思去查,这很难。因为他们原本就是普通人,只要不说错做错,谁都不知道。”
李真微微点头。他早想到了这一点——谁都不会把自己的所有力量摆在台面上。
“而且他们大概在打算给你下毒——一种基因病毒。那东西只会感染你,通过空气传播,防不胜防。你最近几天有没有觉得……”
李真打断她的话:“基因病毒——你说的生命危险指的是这个?”
白小当一愣。因为听到这么一件事,李真倒好像如释重负,似乎并不把那东西放在心上。
就在她还打算劝说几句的时候,李真已经补充道:“这事情我知道了。的确有人这么干,但是我不怕那东西。”
“你是说……对你不起作用?”白小当惊讶地瞪大眼睛。
李真看了看她,然后轻轻点头:“对,不起作用。””
其实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法令自己毫无保留地相信这个女人。现在她说的这些话,站在南吕宋的立场上的白小当说得出来,站在西伯利亚那边的白小当也可以说得出来。在真正见到那些他在乎的人之前,他必须对每一个人都保持最大程度的警戒心。
更何况,两个人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气氛也说不上有多么融洽。
于是他想了想:“这么说你现在不为快哉风做事了——你现在为南吕宋那边做事?那边派你来,还是你和庞飞鸿一样,也是情报员?”
谈到这个问题,白小当脸上的神情变得稍微有点儿复杂——就好像被什么人撞破了心事,又或者是在努力压抑自己心里别的什么情绪。她足足迟疑了一秒钟才用手捏了捏脖子上毛巾的边角,低声道:“嗯。其实我……很早就不为快哉风做事了。”
这种态度的转变的确有点儿突然。按照年龄来说白小当要比李真大。现在过去了六年,她应该正处于一个女人兼具成熟风韵与青春年华的最后的阶段。而她的相貌打扮也的确如此——看起来一点儿都不老,反倒比从前更加妩媚漂亮。但这种妩媚里又带上了些从容大气,配上她这么个发型真的很像一个office…lady。
但眼下她表现得有些局促扭捏,整个人看起来别扭了不少,似乎被他刚才那一句话触动心事了。
李真犹疑地看着她。这位白小姐脸上的表情似乎不是伪装,但他并不敢就这么肯定。他可以从别人的细微表情当中直窥内心这件事现在应该已经被不少有心人知晓了,而一些经过特殊训练的人也的确可以将自己伪装得天衣无缝——就比如朱狄庞。
白小当抬眼看他:“自从那天……三宝颜那天之后,就不为他们做事了。”
这一次,就算自己是个傻子都明白这位白小姐为什么会露出刚才那种复杂表情了——如果她真的不是伪装的话。
“唔……”李真让自己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这事儿……
在这种情况下说起来总觉得有些尴尬。
她莫不是想说因为自己那天的举动使得她被自己感染,然后就念念不忘洗心革面了吧?
“其实那天之后我就想……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然后——”白小当抿了抿嘴唇,似乎因为李真刚才表示他对于那种病毒并不在乎而放松了不少,脸颊上竟然浮起两团红晕,“我就真的喜欢上你了。”
李真咳嗽了两声。六年前就知道这位白小姐行事泼辣大胆,不想六年之后一点儿没变,甚至犹胜当年。
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一个美女如此大胆直接地表白。
他只得用笑容来掩饰自己的想法:“这是好事——不喜欢我的人有很多,喜欢的也不少,多一个总是好的,哈。”
轻描淡写地带过,他做得还不够圆滑自如。但白小当只微微一笑,低下头又抬起头。脸上的红晕尚未完全褪去,语气已经恢复如常,略显俏皮地歪歪头:“我一向有什么说什么的。我当然也知道你有女朋友,而且就是我们的那位女总统。不过这可是我的事,你们都没法儿干涉我。”
李真只能再略显尴尬地笑笑,轻声道:“嗯,当然。”
白小当微笑地看着他,然后突然上前一步,伸手将他抱住了。
突如其来的举动令李真浑身紧绷,几乎下意识地就要将她一把推开去。然而白小当就仅仅是那么轻轻地抱了一下,随即退开,眨眨眼:“你真的回来了,还活着。这真好。所以我就不计较你以前在天上吓我了。”
李真过了两秒钟才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你……刚才我差一点儿就动手了。这种事情你总得提前说一声——”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了。白小当就一笑,抿起嘴:“那好,以后我会先告诉你的。”
这么一段突如其来的小插曲,将两个人之间之前那种凝重的气氛稍稍冲淡了。
可事到如今李真还在担忧揣测——倘若这一位的立场不是她自己所说的那样,会不会刚才发生的事也是某种计谋策略。但眼下他开始倾向于,这一切都是真的。所以说哪怕对方的确心怀不轨的话,她也成功了——任何正常男人对一个美丽女性恰到好处的“投怀送抱”都不会反感。或许没有别的什么心思,但就只是在面对一个“谨慎”地喜欢着自己的人的时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