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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神(花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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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屏端着一盆热水从屋里出来之后,顿时愣住了。菜板上现在空空荡荡,只有两片鸡毛打着旋地往地上落——鸡呢?
她忙喊:“清清?清清?于清清,鸡呢?”在后院侍弄菜地的于左键扯着嗓子答应:“怎么啦?”
张玉屏心痛地一跺脚:“刚杀完鸡,还没褪毛呢,一转眼儿就没了!清清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她男人这时候擎着沾满了湿泥的手走到前院来,寻思了一会,惋惜道:“唉,八成是给黄鼠狼叼走了——我前天收拾咱家草垛的时候,可就见了一只黄鼠狼,油光滑亮的,蹿出来吓了我一跳!”
张玉屏张了张嘴,半晌才说道:“黄大仙啊……唉。倒霉,让黄大仙叼就叼了吧,我再杀一只。清清那孩子又跑哪去了?”
于左键向屋后一指:“又跑后山玩去了吧。”
张玉屏这才放下心来,一边往鸡舍走,一边跟她男人抱怨:“哪玩去不好,非往后山跑,一片坟地。去年老李家又回来起了个坟,死的还是个孩子,煞气重……冲撞个好歹怎么办……”
“我可不信那玩意儿。”于左键嘟囔了一声,转身回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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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清清倒提着鸡,一路小跑上了山。又转头往后了,确定没人跟来,才大口大口地喘了一会儿,接着又开始继续走。
绕过一片林子,一片草甸就出现在眼前。穿过这片草甸,又是一条解了冻、潺潺流着的溪水。她小心地踩着石子过河没弄湿鞋子,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坟地。高高低低的十几座墓碑,掩藏在枯草当中,显出颓败的气象来,似乎已经一年多没人打理了。小姑娘慢慢走到一座新坟旁边,坐在厚厚的枯草铺成的垫子上,长长出了口气,又捏起拳头敲敲自己的腿,抱怨似地说道:“可真吓死了我了,差点被我妈妈见。”
想了想,又苦着脸:“回去还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呢……跟她说被黄鼠狼叼走了,我来追黄鼠狼了,你说她能信吗?”
她周围空无一人,只有一块新立的墓碑与尚未长出新叶的树木。再配上晨风从林间穿过时带来的哗哗声……画面有点儿诡异。
小姑娘托着腮帮想了一会儿,才揉揉因为寒冷而发红的脸蛋儿,豪气地一挥手:“不管了!就这么说吧!”然后就把那只鸡,搁在了墓碑后面的坟堆旁。
大约过了两分钟或者更久,在小姑娘不耐烦地轻轻踢了踢坟堆旁的一块新土时,鸡身下面的地面开始不安地翻动起来。
就像是有只藏下土下的小动物因着春天的气息苏醒,正试着拱翻身上沉重的负担,混杂着腐烂枯叶的泥土被顶出了一个小包。
而后……一根手指破土而出。
紧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乃至一整个手掌。
一只手,从坟堆旁钻出了地面。这是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细腻光滑。似乎应当属于某个家境优渥、不曾体会生活辛劳的年轻人。但眼下出现在坟堆旁的泥土里,却只教人觉得浑身发冷、阴风阵阵。
然而于清清的脸上却现出欢喜的神色来。小姑娘忙把那只鸡推得离它更近了些,嘴里说道:“这呢,大笨蛋。”
手四下摸索着,终于握住了鸡脖。而后猛一用力、向后一缩,整只鸡都被拖进了土下,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来。
清清捡起身边的一根枯树枝,俯下身子往洞里捅了一会儿,脸上露出悻悻的神色,酸酸地说道:“你的胳膊可真长。”然后她又了自己裹在厚厚的红棉袄的小胳膊,嘟囔道:“我也想快点儿长大,那时候我就能自己杀鸡给你吃了。”
小姑娘在微寒的风里自言自语,过了一会又跺跺脚、揉揉红彤彤耳朵,捡起一根树枝丢飞了停在树上的一群麻雀,显得极其无聊。大约十几分钟之后,她终于忍受不了这样枯燥乏味的气氛,俯下身对着那个洞口,将手放在嘴边拢成一个喇叭:“喂喂喂——!吃完没有啊!吃——完——没——有——啊!”
洞穴里终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那只手再次探出地面。
五根手指灵活地晃了晃抖落指缝里的土渣,便将食指和拇指一屈,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于清清这才心满意足地重新坐回草垫上,从小棉袄的兜里掏出一张田字格本的纸来仔细地展开。而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郑重而严肃,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慢慢问道:“6加6加6,等于几?”
那手先握了一个拳,然后又张开了食指和拇指。
清清睁大眼睛:“对,就是十八,可是我是慢慢数出来的,你是怎么算得这么快的?”
手摊开了五指,开始轻轻低快速摆动……小姑娘知道,他的意思是“这事儿现在说不清楚”。
于是她哀怨地叹了口气,又继续下一道题目:“9加9……唉,算了,你肯定也说不清楚。”小姑娘又习惯性地托起下巴,幽幽说道:“我妈妈说明年送我去上学前班……学前班的老师肯定能告诉我怎么算吧?”
“可是我去上学的话,谁来给你找吃的啊。”
这一次,那只手没有立即作出反应,反倒是微微僵了一僵。然后它的手腕翻转,用食指慢慢地在地上写了六个字。
这六个字写得歪歪斜斜,然而笔画清楚,足有半只巴掌那么大,似乎是为了让小女孩得更清楚一些。
于清清皱起眉头仔细了一会儿,为难情地说道:“你写的是字吗?可是……我不认识字呀。”
于是那只手五指并拢,掌心向下挥了挥。
清清想了想,忽然睁大了眼睛:“噢!你是要去我上学,学会了写字,就能懂了吗?”
手飞快地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又点了点地上的那六个字。
于清清笑嘻嘻地点头:“知道了知道了,我把这几个字记下来——诶?倒数第二个字我认得,是个‘一’字!”然后她用一支铅笔仔仔细细地把那六个字临摹在田字格的纸上,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呼……好啦,我该回家了,不然妈妈又不许我来了。我把这张纸带在身上,上学了我就让老师教我——你要乖乖在这里等我回来!拜拜啦!”
随后她小心地把折好的纸揣进衣兜里,才三步一回头地下了山。
而那只手像是顿时失掉了力气,在地上搁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抹掉了字迹,缩回洞里。不多时,大团的泥土涌了上来,又将那洞口堵得严严实实,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五章相逢与别离
只是他们大概都没有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七月。
北方的七月,正是最热的时节。眼下这小山上已是葱茏一片,花香沁人。大团的绿意在和风里微微摇晃,五颜六色的野花开得正旺。山草也像是卯足了力气,从黄嫩嫩的小芽一口气疯长到半人高,几乎将那座坟堆盖了起来。
在一阵阵的知了声中,野草丛哗啦哗啦地响着,而后分开了一条道路。一个穿着浅黄色连衣裙的小女孩磕磕绊绊地小跑过来,额头尽是汗珠和草叶,显得狼狈不堪。
她脸上带着焦急忧虑的神气,像是有什么宝贝被落在了这山上,正急着去究竟有没有被人捡去。
一直跑到了那坟前,费尽力气把茂盛的野草统统踩倒,露出墓碑来,她才喘了口气,然后向四周警惕地望了望,大声叫道:“在吗在吗在吗,你——还——在——吗!”
四下无人,只有疯草在沙沙响着。
她只好再喊一遍:“在吗?你还在吗?在吗——————!”这一次,声音里却带上了点哭腔儿。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哭起来也都可爱。粉嘟嘟的脸蛋儿转眼就挂上泪花,她用手背一抹:“妈妈把我送去县里小姨家上学了啊,我一回来就来找你了!”
还是没人答话。
她索性蹲了下来,一边用手去薅那些杂生的荒草一边抹眼泪,不一会脸上就多了长长短短的几道黑印子。荒草下面是黑土,只是黑土里还夹杂着枯枝烂叶,牵牵绊绊的极难挖。六岁的小女孩没多少力气,几分钟过后就气喘吁吁,可眼前只出现了一个手掌大小的浅坑。
她只得坐在地上,边哭边去墓碑上的字。
短短的一行,却都是她在学前班里学过的有限几个汉字——
爱子李真之墓。
农村的孩子不像城市里的孩子,听惯了老人讲的那些山精野怪的故事,胆子总是要大上许多。然而于清清的胆子似乎大上了不止一点儿——极偶然地发现了这座新坟里发生的怪事之后,她不但没有被吓得哇哇大哭,反倒同那个“鬼哥哥”成了知心好朋友。
这算得上是这个小女孩唯一的一个秘密,因此在这样天真无邪的年纪,那个鬼哥哥也就成了她心里仅次于爸爸妈妈那样的亲人。
然而现在故地重游发现与自己相处了几个月的哥哥已经不见了,顿时想起老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
人死如灯灭,没了就真的没了。
异样而莫名的恐惧感爬上心头,她泪眼婆娑地盯着墓碑上刚认出的几个字,忍不住放声大哭。
说不定他真的像山上别的坟里的那些人一样,再也出不来了。小女孩在心里这样想。
大哭之后又变成抽抽搭搭——她是哭累了。然而仍赖在这里不肯走。
太阳还是火辣辣地晒着,荒草在风里晃来又晃去。于清清停下来歇了一会儿,又恋恋不舍地了那墓碑,终于打算离开这块“伤心地”了。然而就在她抬脚准备走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另一个声音——
“……清清啊?是你吗?”
这声音嘶哑低沉,就好像从厚厚的土层下面传出来……不对——于清清屏住呼吸、再次听到那个声音的时候,终于确定,那就是从土层下面传出来的!
她睁大了眼睛,显然吓了一跳。无论如何,这个声音都和印象里的那个“鬼哥哥”有点儿不同——他的声音不应该是温温糯糯的,就像爸爸那样的么?
她待了一会儿,才怯生生地开口:“鬼哥哥,是你吗?”
大概是察觉了她声音里小小的恐惧,那个声音停了一会才说道:“……吓着你了?才能刚刚能说话……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但这句也就够了。于清清一下子趴在地上,挂着泪花笑起来:“真的是你呀?你能说话了呀?我还以为你不见了,你刚才怎么不理我?”
她像炒豆儿似地问了三个问题,那声音隔了好一会才说道:“我……刚才在睡觉。”
“鬼也会睡觉啊?!”清清惊讶地吸了口气。
这一次回答来得更慢,直接到清清想要再问一遍的时候,那声音才回答:“清清,我……不是鬼。我是人。”
于是在夏月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于清清和她的“鬼哥哥”——现在该叫“李真哥哥”了——隔着厚厚的一层土,聊了两个小时。不过大多数时间都是小女孩在说话——说小姨家里的样子,说班里的新同学,说她刚买的文具盒,说吃过两次还想再吃的“馥郁”牌冰淇淋。
最后说到了上一次临别时候的那个问题。于清清从兜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献宝似的说:“李真哥哥,上次你写的字我都懂了——你问我‘现在是哪一年’,现在是204年……嗯,老师说也是长庚6年。”
李真没有说话。
于清清等了一会,见他没反应,又兴致勃勃地问:“李真哥哥,你能出来见见我吗?”
“现在还不行……”地下的声音说道,“再过一个月……大概就可以出来见你了。”
“那我骗妈妈多杀几只鸡,好让你快点长!”于清清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她一直没问李真为什么会在这坟里——即便是六岁的小女孩,也能发现一旦涉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她的李真哥哥就不爱说话了。所以她只能把这个“小小”的疑问藏在心里。
反正怪事儿也够多了,不是么?可不是人人都能有一个住在地底下的好朋友的。
久别之后的重逢,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惊喜。倘若这样的日子持续下去,也许会发生更多有趣的事情。然而就在两人重逢的这一天夜里,一场72级的地震袭击了这个省的东北方——震中正在于清清生活的那个小山村。
这场地震让八万多人流离失所,不少山体滑坡、河流改道。广袤的北方平原上一夜之间哀嚎遍野,悲痛与绝望的情绪几乎撕裂了夜空。就在这样的气氛当中,两人之间的奇特友谊戛然而止,成为无数生死别离的情感大潮之中毫不起眼的一朵浪花儿。
第六章行尸
两侧黑黝黝的群山延绵而过,在夜色中像是冷峻俯视大地的巨兽。初秋的凉风从车窗里不住灌进来,吹得耳膜呼呼作响。但颜尉子可丝毫没有关上车窗的意思——如果没有这些凉风,恐怕她就得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
眼下她叼着一支香烟,脸上一副愤愤不平的表情——任谁在休假中被紧急召回,脸上的表情都好不到哪里去。更何况她刚刚了《行尸》的第七季,却转眼就要在夜色里开车翻山越岭……这让她忍不住想起电视剧里行尸们在夜间忽然冲上路面的情景。
车灯打在在路上,白色的路标一条又一条扑过来。困意和烟草弄得她有点儿头晕,于是皱了皱眉,腾出右手打算断把快要烧完的香烟按熄。
没想到就在微微一侧脸找准烟灰盒、再把头抬起来的当口,前面的路面上竟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90多迈的速度可不是说停就能停,更何况那人像是从旁边的山坡上跌跌撞撞跑下来的,眨眼之间就送了车头前面。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山区,谁能想得到路上会出现这样的一个人?她只来得及清灯光下那人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便感到车身猛的一震——那人直接飞出去好远、撞在路边护栏上、还翻了四五个身。
血一下子冲上脑袋,困意瞬间无影无踪。她连忙打方向盘、踩刹车,小巧的“烛龙风行”横着车身漂移了四十五度,才停了下来。
这时候她觉得指尖都是麻的,腿脚也不听使唤。等稍微有了点力气,她急忙推开车门,打算去查那个人还有没有呼吸。实际上现在她想的却是自己该怎么办——这样的速度撞上人,还眼见着那人的脑袋先着地——死定了。
但下一刻,方才冲到头上的热血统统落到了脚下,她瞬间觉得浑身冰凉,搭在车门上的手再也没力气推开哪怕一毫米了……
车灯还亮着,映出地面上一道长长的血迹。血迹从路中间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护栏,终点处是那个刚才被撞飞的人。只是那个在颜尉子心里“死定了”的人,现在却慢慢坐了起来。先是用手扶住脑袋往前一送,原本滑到后背的侧脸就正了过来。
“喀”的一声,在夜色里传出好远。
其实胳膊也不是完好的。虽然灯光没有直接照在他身上,但借着微弱的光亮还可到他的左臂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向后反转着。不过那人用右手把左臂固定在身侧,再一用力——又是“喀”的一声,左臂也被掰过来了。
血像小溪一样淙淙流了出来,在地上冲出一道蜿蜒的痕迹。
颜尉子前半夜过的《行尸》里面的情景铺天盖地地涌进她的脑海——能解释眼前这事儿的,除了那电视剧,还有什么?
她站在原地停了两秒钟,一躬身又钻回了车里。不顾被撞得生疼的脑袋,从汽车储物箱当中哆嗦着摸出她的配枪来,上弹夹。平时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现在生疏得像是新进菜鸟,对了三次才把弹夹推进去,然后上膛开保险。
接着把枪握在手里透过风挡玻璃,直等到那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才一咬牙钻出车门,枪口对准他:“你是不是……是不是人?你……”
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声音相当凄厉,就好像在用铁片刮黑板。
枪口晃得厉害——费了好大劲儿才勉强对准暗光里那个人的脑袋。这时候那人已经转过脸上,头上的血迹糊住了面孔,只能勉强清一个轮廓。
她尖声叫道:“说话,快说话!”
那人站在原地,静静地了她一会,终于发出了声音来:“……开车小心点。”
“很疼的。”然后他弓起身子,一瘸一拐地下了坡,走进路边漆黑的树丛里。
颜尉子睁大眼睛愣在原地,心跳得像是要从胸膛当中蹦出来,连自己都听得到那种“咚咚咚”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她才吞了一口口水,如梦方醒一般向那人消失的方向追过去,嘴里高喊:“你回来,你回来!我送你去医院!”
然而回应她的只有层层荡荡的山谷回音和凉森森的秋风。
她又喊着一阵子,却始终没有勇气追进那片林子里。直到身上的冷汗被风吹得冰凉,才再一次感到了恐惧,连忙钻回车中,猛踩油门、驶离这片噩梦之地。
李真拖着左腿慢腾腾走到一条快要干涸的小河沟边,才艰难地坐到地上。
身上的血虽然止住了,然而伤口长肉时那种钻心似的刺痒可不好受……更何况也并非只有那么一处伤口。左眼皮上那条口子现在就难受得令他想大喊大叫——好像有条蜈蚣趴在脸上,还一个劲儿地往眼睛里钻。
他更不敢挠——以前这么干过,但被挠开的伤口又得重新长,那种一次又一次的难受劲儿他记忆犹新。
可无论怎么说,总比在坟里的那段日子强多了。那时候甚至连动都不能动,就任由那些新生的肉芽把石子泥块什么的都裹进身子里去,再用好长一段时间挤出去。
一想起坟里,他就想起了于清清。
地震的时候……是夏天吧。现在都入秋了。
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活没活下来。
当初坟都被震开了,何况农村那些砖瓦房。他在翻出来的泥土里躺了将近一个月,才赶在来收拾现场的人到来之前爬开了。那时候他的双腿还没长好,真真算是皮开肉绽。晚上借着夜色终于爬到了于清清说过的那个家,却发现早成了一片断壁残垣,就连救灾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这一别,即便不是阴阳两隔,也算得上是天涯海角了。中国的人这么多,他去哪找到一个连脸都没见过的小女孩。
更何况,他还想先回家。自己为什么死而复生这件事不好解释,他也没想过怎样解释。他只是想要先回家,先见到爸妈罢了。之后的事情,就等之后再说吧。
然而老家与市里相隔甚远,他压根就没回去过。只知道应该一直向南边走……却不清楚该沿着哪条公路走。两天之前身体才算勉强长好、有了个人样儿,今天却又被撞了。
他将两只脚泡在冰冷的水里,心里的想法就没停过。一会儿掠过爸妈的面貌,一会又掠过张可松的身影,甚至还想起,现在高考已经结束了……自己复读一年的话,还能不能考上北京太学?
他在水沟边坐了一夜,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觉得身上轻快了许多。夜里极其严重的损伤都已经自愈得差不多了,只留下一片又一片的血痂。
李真撑着地站了起来,把那些东西揭掉,就着水沟里的水洗了把脸,然后又用凉水把肚子灌了个半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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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某奔三的大叔、幕染青衫的评价票~
第七章山村
从早上走到中午,李真觉得肚子都瘪了。大概是因为夏天的那场地震,附近山里竟然连只兔子都难见到。他本指望能在林子里弄点野果吃,哪知道这附近几座山又都是私人林木场,山上一水儿的马尾松。
晚上长了一夜的肉,他觉得自己越发虚弱了,如果再走上几个小时见不到人,也许就饿死在这里也说不准。
又或者……饿不死,只能一动不动地等着有什么小动物经过,他伸手抓住,然后……
他随即打住了这个念头。
坟里的那段日子,他一丁点儿都不愿再回想起来。
所幸天无绝人之路,又走了两个钟头,前边山下终于现出一角民房来。他赶紧加快脚步转过山坡,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村子。
眼沿着崎岖的小路下山就花了半个钟头,等他走到村口小卖部的时候,已经满脸都是灰了。
小卖部门口这个时候还算挺热闹。三个农村老爷们坐在靠墙的小板凳上抽着烟眯着眼不知道在聊些什么,两只母鸡正在地上刨来刨去,秋日午后的阳光里尘土飞扬。
李真一出现,眼尖的那个就发现了。他马上支起身子,警惕地过来。
倒不是民风冷漠,而是李真此时衣衫褴褛、上面还有黑乎乎的血迹,着相当吓人。但当那男人清他只是个少年人模样的时候就放松了不少,只狐疑地着李真慢慢走了过来。
四个人对视了一阵子,李真才小声开口:“……我想问一下,平阳往哪边走?”
三个男人彼此了,中间那位穿着灰色羊毛衫的才接话:“你是哪人?怎么造成这样?——妈呀,身上哪来这么多血?”
清了李真身上的血渍,三个男人坐不住了。说话的那位大步走过来拉着他的衣服了,随即一拽他的胳膊:“屋里去——你怎么弄成这样?”
这人四十多岁的年纪,膀大腰圆,起来和父亲极像。李真的心里莫名地就多出了些亲近感来,就由着他把自己拉进去了。然后才听到另外两个人在身后低声说道:“听口音不是咱这的人哪……”
“我是……”李真进了不大的小屋,先到的是柜台上摆的一排吃的,顿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然后才说出之前准备好的说辞,“我夏天的时候去北边玩,结果赶上地震了,我才走出来。”
这话当然经不起推敲。然而对于他这副狼狈摸样来说,也勉强算得上是合理的解释了——更何况人家原本就没想刨根问底。
那男人注意到了他的眼神,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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