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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女王-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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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凌欢更为震惊的是他接触过得瑞恩,瑞娜,瑞凯竟然是同一个人。
枉他在黑白两道下了追杀令全球追杀瑞恩,结果这人竟然连翻换了相貌一直跟在自己身边。
一想到这个,凌欢就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青鸾曾经是内江湖上一辈中的高手,只可惜走了歪路。”
凌欢眯眼:“所以你派我去印尼猴国,并不是为了什么陈志朋还有机密文件那都是幌子,你想让我找到瑞……纪青鸾?”
叶振龙眼皮抬了一下:“米国也是,不管是超级细菌还是机密文件,都是青鸾掌握在手里的东西,她为了追求力量,做了一些……一些我形容不来的事情。为了大多数人好,我必须阻止她。”
“恩,那你阻止她就好了。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凌欢眯眼。
叶振龙喝茶,良久之后终于抬头看着凌欢:“因为只有你才是她的对手,也只有你。凌欢,我没办法的。”
。
作者云桥易搭说:ps:感谢小海豚_33580379,帅的好烦人,切,怕你吗!,coba丿xnan大兄弟们的鲜花!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三章 青鸾过往
“让我想一想,又是为了那肮脏的政治目的吧!”
“话不能这么说,我和你不一样,你的人信仰你,暗影联盟由你一人说了算。但华国不是,华国是民众说了算。
坐在这个位置上,我不为权贵负责,而是为民众负责。你明白吗,凌欢?”
这话说的倒是很中肯,凌欢也相信这是叶振龙的心声。有时候听人说话不光要用耳朵,还要用眼睛看的,叶振龙这么多年鞠躬尽瘁为国为民,这是大家都能看得见的。
不怪他挖坑算计自己,如果是自己坐在叶振龙的位置上,明知道有些事情只能让一个掌控不了的人去做,与其实诚的说了,还不如诓骗。
至少这样还省去了些许麻烦。
凌欢换了一个口吻,严肃道:“叶总,你算计我的事情我也就不计较了。如果你要我做事,我希望你坦诚一点,不要挖坑,不要算计。
我是华国人,不管当初在鹰小队也好,还是如今作用暗影联盟,我始终会和华国站在一起的。”
末了,凌欢身子压低靠近叶振龙,这是一个极其压迫的姿势,但他的语气却十分的凝重:“叶总,你应该相信我!”
叶振龙看着凌欢的眸子,良久之后终于笑了。
“好一个华国人,凌欢,我信得过你,但我不敢赌。”他信得过凌欢的一颗赤子之心,但是万千条人命,叶振龙不敢压在凌欢身上。
“用不着你赌,正好纪青鸾也是我的敌人。”凌欢抬起身,表情平淡的道。
“你想知道什么?”过了许久,叶振龙道。
凌欢微微一笑:“所有的所有。”
他知道,叶振龙这是终于做出了决定,要和他坦诚合作了,坦诚,这是个态度,但究竟有多坦诚,还得看他说的话有几分真假了。
“这事得先从内江湖说起,自古以来,江湖与朝廷都是相对存在的。从明末清初起,朝廷和江湖就搅在了一起。六扇门中好修行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华国出现了一个不管是朝廷还是江湖人都无法解决的大麻烦。”
这个麻烦该不会是挖掘机技术哪家强吧?凌欢内心不禁恶寒了一下,但很快他就把这种不靠谱的想法一棍子从脑海里抽飞:“叶总说的可是宿生之力?巫咸?”
叶振龙赞叹的点了点头:“看来你倒是知道的不少。所有的神鬼传说都是有其事实根据的,灵山十巫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我不知道,这世上恐怕也鲜有人知道。
但巫咸,十巫之首的巫咸却是真正存在的,至少你爷爷见过它!”
“我爷爷不是死在纪玄机手里了吗?”
“这是你凌家的家事,我是晚辈,不过问。我们要说的,也不是巫咸。”和凌世天纪玄机比起来,叶振龙的确算是晚辈了。
江湖门第规矩极严,这与身份无关。
凌欢点头:“好,叶总你继续。”
“从上一代说起,你爷爷凌世天与纪玄机,高君等一众豪杰阻止巫咸复生,十去其八,死伤惨重。
陨落在战时的豪杰中还有纪家的一女,名嫣然。
纪嫣然战死之后留下一个孤女,这姑娘就是青鸾,青鸾天资聪颖,十八岁时就有了丹境的实力,只是在成年之时功夫却一直停滞不前。
为了寻求突破,青鸾东渡樱国寻求武道极境。我不知道青鸾在樱国究竟经历了什么,但自从那以后,她追求武道的精神就变了。
凌欢,作为一个异人,又同时武者,你究竟更倚重血脉的力量还是功夫的修为?”叶振龙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反问了一句。
凌欢一愣,这问题如同利剑一样穿透他的胸膛击中了他的软肋,当初纪玄机也这样问过自己,而他却始终给不出答案。
血脉的力量和功夫,这之间冲突吗?
最开始的时候,是察觉不出来的。可凌欢却清楚的记得自己在面对纪玄机时自己异能被封锁的状态。
异能有时候并不是万能的,反而功夫上身的感觉却靠得住。
可功夫,终归没有异能好用。
或者说凌欢还没有找寻到功夫的极境,功夫的极境是什么?自明暗化劲之后便是丹罡神武天道境,天道……
何为天道?
行于世,这世界便是天道!
凌欢天马行空的想着,忽然就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叶振龙笑吟吟的看着凌欢神游物外的模样并不打扰。
人会偶有所感,这是一种突破桎梏的好机会。叶振龙不说话,这也是助凌欢更快的成长。
过了许久,凌欢终于回过了神,他深深地呼吸了一下,竟有一种灵台空前明悟的感觉。
心境突破了!
凌欢心里一喜,尔后便对着叶振龙抱拳行了一个武者礼:“叶总,谢过了!”
这一谢,是谢叶振龙为自己护法。
叶振龙点头,表示不在意,继续道:“青鸾再见识了异人之后,追求武道一途的精神动摇了。
在她看来,完美的人类形态应该是身具功夫的异人,比如你。”
“我并不完美。”凌欢道。这不是客气,这是事实。不管是异能还是功夫,凌欢只愿意承认自己比普通人强一点。
因为他明白一点,一个人如果心智不够坚强,不管体魄有多强大,始终还是个辣鸡。
辣鸡是不完美的。
“你可以这样认为,但青鸾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至少她付诸行动了。那份从川井春海手里购买的人体实验数据,这东西本来是青鸾用来试验异能的。
但是试验往往是不受控制的,这不,她制造出了足以毁灭人类的超级细菌。
至于她自己,凌欢你也看到了,她可以换做三种不同的形态出现在你身边而不让你察觉,至少我有理由相信,她已经通过实验获得了异能。
纪青鸾做什么,其实我并不在意。她毕竟是江湖人。江湖事江湖了,闹的大了有你们江湖人出手,但这份超级细菌,我必须要,这不是为了我自己,甚至也不是为了华国,而是为了整个人类世界,凌欢你明白吗?”
作者云桥易搭说:感谢coba丿xnan大兄弟的三朵鲜花!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四章 余秋雨
“我明白。”凌欢沉默,无言以对。
归根结底叶振龙毕竟是总统,他要掌控大局。因为要掌控大局,所以他不在乎细节。
巫咸怎样?那是你内江湖的事。等你们解决不了的时候,当局才会插手。
再说了,你们内江湖充其量也只是一些功夫高手,可国家系统不一样,有枪炮,有军队,有各种各样的武器,逼得不行了还可以拿核武器种蘑菇。
蘑菇一丢,甭管你是神是鬼,分分钟叫你灰灰。
可超级细菌不一样,这东西杀人不见血,一杀还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不怪叶振龙想方设法的挖坑让自己跳,实在是超级细菌这东西太bug,坑爹的是他还真吃不准纪青鸾的态度。
这丫头入道疯魔,把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她会拿这超级细菌怎样?叶振龙不敢赌。
再加上瑞凯实验室的背后是米国人,米国人胆子有多肥?为了利益,他们在二战结束之后连犯了战争罪的甲级战犯都敢庇护,这帮人的价值观和他们完全不一样。
所以叶振龙只能铤而走险的去偷超级细菌。这是玩火的勾当,一不小心搞出战争都是有可能的。
他不敢派特工过去,堂前燕又听调不听宣,所以就算计上了凌欢。
可如今的凌欢又精明的一比,再加上他身边有一个智商超过一百八的龙门女帝,叶振龙这棋下的着实有些臭了。
不过幸好,凌欢的一颗心,始终是偏向着华国的。
叶振龙叹了口气:“把纪青鸾杀了,超级细菌必须摧毁。就当我欠你个人情。”
能让一国总统说出这样的话,纪青鸾搞出的事儿也的确是逼的叶振龙没办法了。
凌欢想了想道:“人情就算了,这不是私人恩怨,作为华国人能为国家出点力是应该的,但叶总,我还有几个问题。”
“说。”
“你六年前派遣龙小队前往北欧冰原,是不是为了夺卷轴?”凌欢记得不错的话,那份卷轴应该是巫咸的笔记。
叶振龙点头:“是,但当时我掌握的情报并不知道这卷轴是什么东西,现在看来这卷轴对我没用,倒是对你有用。”
“龙女她们被纪青鸾囚禁的六年里发生了什么?”
“研究异能,作为异人供体为纪青鸾提供不同的异能。”
凌欢点头:“原来她要我的血是为了这个。”
“什么?”
“没什么。”凌欢有些心浮气躁,别人不知吞噬异能真正强大的地方在于何处,可是身具吞噬异能的凌欢却是无比清楚的。
存于他血脉中的力量可以吞噬普通人的生机,也可以吞噬异人的异能转化为己用。如果他猜的不错,纪青鸾之所以要自己的血液,八成是为了融合这些异能。
如果他再猜的不错,纪青鸾已经成功了。
凌欢不愿意去想纪青鸾为何能以不同的身份不同的面貌改变性别气息诸如此类的特征出现在自己面前。但是既然她能做到,这说明这女人的确成功了。
一个在几十年前就有丹境修为,如今又有着和他一样异能的老怪物,这boss不好杀啊!
凌欢稍微收敛了下心情:“叶总,这事儿我可以干,但我一个人搞不下来。我需要帮手。”
“利刃给你。”叶振龙大手一挥,十分爽快道。
凌欢摇头:“不够,利刃干点儿脏活还行,但对手是纪青鸾的话,档次还是太低了。”
叶振龙苦笑:“可只有利刃,我才信得过。”
“叶总是担心堂前燕不好控制吧?”凌欢心细如发道。
事实上在叶振龙开诚布公的说了纪青鸾的事情之后凌欢就想明白了很多细节,比如在冰原上龙女为何要临阵换帅,再比如,底特律之行明明是他做主导,但司马素素却一个人把活儿给干了。
龙女是在执行叶振龙的命令,但司马素素的作态,显然是自我意识太强了。
毕竟利刃部队和堂前燕不一样,一个是当局的刀,一个是保护华国的刀。当局的刀可以向内向外,但护国的刀,只会向外。
叶振龙喝茶,说不上什么情绪:“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话虽是贬低江湖武人,但江湖人终归要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同样的,江湖人重江湖,和朝廷,你们是这么说的吧?”
凌欢点头,表示是。
叶振龙继续道:“向来不与朝廷为伍,这群燕子,我抓得住,但养不了。”
凌欢一笑,既然江湖事江湖了,那江湖上的人自然要江湖管了。叶总身边有个高手,不妨请出来一见吧。”
叶振龙的笑容凝固了一下,沉默片刻。身遭忽然传出一阵杀意,凌欢未动,只因这杀意并不是冲着自己而来。
一个人影凝实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中年,长衫,八字胡背头,看起来颇有几分民国时的扮相。
“凌家的孩子,果然有几分眼力。”
“倒是不知你哥子……”
“别,帮派盘口那一套就免了,我姓余,江湖上的兄弟不嫌弃,叫我一声余叔。”
凌欢一笑,敢这么说话的人,这余秋雨恐怕辈分也是高的不得了了。他倒是没装逼,微微侧首,行了个武者礼:“余叔。”
叶振龙开口道:“堂前燕秋雨说了算,你若要司马素素和鲁修,和秋雨商量吧。”
凌欢看向余秋雨。
余秋雨微微一笑:“鲁家的千机术,司马家的盗术,都是内江湖数一数二的传承,这传承可以用,但不能毁。”
“毁不毁,这得看他们自己功夫硬不硬了。”凌欢笑道。
“好刀拿在强者手里是为神兵,拿在弱者手里便是废铁,凌欢,你懂这个道理吗?”
凌欢沉默了一下,忽然摆了个起手式:“余叔,请赐教!”
道理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武行的道理,是要用拳头打出来的。
司马素素和鲁修是好刀,但能不能把这把刀用好,还得看手底下的功夫。人余秋雨都把话都喂到了嘴里,凌欢也只能接招了。
余秋雨八字胡一撇,嘴角终于勾起了一丝笑意:“好!”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五章 摘你扣子,穿你喉咙
好字落地,余秋雨的身子忽然消失,下一秒,整个人就掠到了凌欢的跟前。男人没有使用兵器,却伸手并二指朝凌欢肩头点了过来。
这个地方叫做肩井穴,江湖人过招,比搭把手分胜负更要凶狠一些,但却不是杀人分生死的地步。
很显然,余秋雨在对付凌欢的时候是手下留情了,他不想要凌欢的命,这小子还得留着给叶总办事,但立威也是很有必要的,内江湖如今以他为尊,凌欢既是江湖人,那也要遵守这个规矩,就算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也不行。
凌欢看似散漫,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处于备战状态,余秋雨一动,凌欢也就动了。功夫中有一种说法叫做控势,控势的精妙之处在于预判,预判出对手的攻击意图,如果身手相当的话,就已经赢了。
可这种控势的战斗技巧对于余秋雨是没用的。像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早就不在乎什么战斗技巧,一开打,他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一般来说,在这种强大的威压之下,对手也只能按照他的攻击模式来打,这也是控势的一种,忽略预判,以攻为守强行控势!
凌欢猝不及防,肩头一麻整个人往后跌了过去,余秋雨伸手一抓凌欢手肘,看似是搀扶,实际上却掐中了凌欢的穴位,凌欢只觉得自己半边身子都麻了。
“好功夫!”
“你再练十年,也是好功夫。”见凌欢松口,余秋雨放开了凌欢的手。
他表情波澜不惊,内心却有些洋洋得意。他又赢了,他总是赢,十八岁出师,打遍内江湖年轻一辈无敌手,二十二岁接受禅坐上堂前燕头把交椅,统帅内江湖三十三门派。四十二岁被叶振龙拜为先生。
这一生的成就到这里,也算是圆满了。
暗影联盟之主又如何?在他内江湖一亩三分地,就算是条真龙,也得盘着!
凌欢微微一笑,举起了手里的扣子:“对了,余叔,这个是你的吧?”
余秋雨的表情一下子凝固在脸上,下一秒,一张清素的面孔竟瞬间涨红成了猪肝色。
凌欢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扣子摘了?好快的手!
能摘了他的扣子,也就能穿他的喉咙!去他妈的什么从未败过,人只是不想杀自己,如果凌欢方才有一分杀意,恐怕他都要血溅三尺了!
凌欢表情很淡,唇角的笑容也是很真诚,他就那样捏着扣子等着,许久之后余秋雨终于笑了:“好,好一个英雄出少年,这摘扣的功夫高明,是我甘……”
“别,余叔。小子只是投机取巧,若是真正以命相搏,小子恐怕早就身首异处了,就余叔的速度,小子在这世间只见过两个,一个是叶总手下的龙风,还有一个是薛家的薛小米。”
凌欢打住了余秋雨承认自己失败的话头,打拳的一辈子不能败,一败,一辈子的名声就毁了。
比起毁掉一个人,凌欢更希望华国能多几个如纪玄机,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江湖传承到今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余秋雨不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带上了几分复杂的味道,感动,震惊,还有一份……欣慰!
大才啊!高深的功夫,不卑不亢的心境。凌欢是个大才,可惜他的立场却不是华国,而是暗影联盟!
“龙风的速度,没有秋雨的快。”叶振龙喝茶,解围道。
两人过手很快,不过几秒之间分出了胜负,叶振龙始终笑吟吟的看着,而现在凌欢把余秋雨的脸打的啪啪响,也该自己出来解围了。
凌欢再拱手,不语,这个时候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
余秋雨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凌欢的肩膀:“如果你不是暗影联盟之主,你这样的师傅,我必须得把你请到燕子坞去!”
从小子到师傅,虽然只是一个称呼的转变,但却说明余秋雨终于真正重视起凌欢来了。
而燕子坞,则是堂前燕的总堂所在。
凌欢一笑:“难道华国人去了国外,就不是华国人了吗?骨头里的血还是一样的血!”
“好一个一样的血,凌师傅,如若不弃,在下想和你结拜!”余秋雨大笑一声,忽然道。
凌欢呆住了。和余秋雨结拜?没搞错吧?他这么高的辈分,如果和自己一结拜,那自己在内江湖的辈分岂非和他一样高了?
或者说余秋雨对自己有图谋?凌欢很快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但人余秋雨是走白道的,在武行混的,和黑色世界根本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不管从任何角度来说,和余秋雨结拜都是自己占了便宜。
凌欢忽然一捋袖子,对这余秋雨郑重叩了一首:“义兄!”
“好兄弟!”余秋雨端坐沙发,待到敬茶之后,便将凌欢搀扶了起来。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这是江湖礼节。凌欢倒也没那么刻板。
“不打不相识。过一次招结识一个异性兄弟,这倒是一件喜事了。”叶振龙笑言道。
余秋雨和凌欢结拜,这可以说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一来余秋雨保住了自己的面子,二来也给了凌欢一个用堂前燕的身份。
向来如今以凌欢的身份带着堂前燕去做事,这帮燕子应该会听话了吧?
凌欢很上道:“叶总,除了堂前燕,我还需要两个帮手。”
“说。”
“你手里的干将莫邪!”
干将莫邪是两把剑,也是两个人。杀纪青鸾要用得到干将莫邪吗?答案肯定是用不到的,但干将莫邪却是十大邪兵中的两个,这两把剑要用来对付巫咸。
叶振龙一笑:“你倒是挑的好,一下子把利刃里最好的好手挑走了。”
“最好的好手?难道……”
“没错,就是龙女和龙风!”叶振龙的表情怎么说呢,笑的有些不怀好意。
而凌欢却一下子懵逼了。
龙女和龙风是干将莫邪的主人?还能不能再坑爹一点?龙风倒是无所谓,这家伙看似贱兮兮的,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关键是龙女,这娘们可是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啊!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六章 杀一个神!
“凌欢,这干将莫邪还要不要?”叶振龙笑道。
“要!为什么不要?”凌欢牙一咬把心一横。他倒是不想和龙女接触,关键是干将莫邪又是不可替代的。
叶振龙笑道:“人我可以给你,但至于你们怎么相处那就是你们的事了,我这边还有公务,你不妨去一趟基地吧。”
这是下逐客令了,凌欢朝着叶振龙点点头,又对余秋雨拱手:“义兄,我就先过去了。”
“我会让素素和鲁修在训练基地等你。”余秋雨也很上道的。
凌欢点头,离开总统府邸。
利刃的训练基地,就在军区。
军区后山被隔离出一块儿禁地,这里便是利刃战士的训练场所。事实上不光是训练,利刃战士衣食住行都在这里。
这是一帮职业军人,早就习惯了军营生活。
凌欢从叶振龙那儿要了台车一路畅行无阻的开了进来,这一次虽然他没有在车顶上插赤鹰战旗,但手里有叶振龙的手谕,士兵倒是通通放行了。
回到久违的军营,凌欢心里竟也泛起了几分复杂的情绪,他少年时在这里训练,后来又在这里居住了十年。
十年光景,有兄弟,有激情,有生离死别……
光阴刻薄,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凌欢叹了口气,终归还是于唇角奠定一个微笑。
都过去了。
“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呢。”微风拂面,一个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
凌欢没回头,淡淡的嗯了一声。
能把风用的如此轻柔细腻,这个人也只有龙小队的风了!
“队长在接待室等你,一起过去?”龙风又道。
凌欢不语,再看一眼训练场转身,终归还是把记忆抛在了脑后。
“龙牙,龙鳞,龙爪……凌欢,他们都是我最好的兄弟,你知道吗?”接待室里,龙女很随意的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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