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游钓天下(萨瓦)-第2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烟还没抽完,洪涛和艾琳就被巴格拉上了车,向着2公里之外的因纽特人村庄开去。这辆车洪涛从来没见过,更没坐过,说它是拖拉机吧,它的上半部分就是一辆小客车,但是要说它是小客车吧,下面却是两条履带。一发动起来浑身乱颤,高耸在车尾的排气管里冒出来的全是黑烟,应该是把一个小客车的壳子扣在了一台拖拉机底盘上。

你还别说这辆车丑,它行驶在半米厚的积雪里却是稳稳当当的,除了声音有点大之外,毫无瑕疵。就它走的这条路,根本不是路,只能算是荒野里比较平坦的地方,到处都是积雪和树墩子,也就是它的这个身板能过去,换成保罗那辆f650来,也是个趴窝的命。

因纽特人的小村子就在牧师家西边的树林后面,这里有一大片空地,上面盖着4、5幢木屋,比牧师家的屋子小一些,都是单层的,看上去略有点简陋。另外在没所房子的后面,还都摆放着几个很小的房子,就像是蜂箱一样,难道因纽特人还养蜂?

“那是狗窝!”巴格听了洪涛的问题,裂开大嘴哈哈的笑,艾琳也跟着一起笑。

“真尼玛不人道,这大冷天,让狗在外面过夜!”洪涛被嘲笑了,只能在心里暗暗的骂,同时还真是为那些狗担心,这里的气温非常低,还有一阵阵的小风,让狗睡在外面过夜,真是太残酷了。

村子的人显然认识这辆车,也认识巴格,当巴格把车停在那几座房子中间时,从屋里走出好几个人,都在和巴格打招呼,居然也是用英语交流,穿的衣服也不是那种动物毛皮简单缝制的,看上去和普通美国人没啥区别,唯一的不同点就是他们的面孔。

洪涛对这个倒是不太奇怪,这些因纽特人估计已经被同化了,就像是中国有些地方的牧民,也都放弃了放牧住毡房,而是进入到城市生活,从事起一些和放牧无关的工作。

巴格的效率很高,他没有带洪涛和艾琳进入因纽特人的家,只是在外面和他们交流了几句,然后立刻就有几个人返回了木屋,不一会就重新出来,换上了一身比较粗犷的皮毛衣服,还抱着一大堆动物皮毛。

这些皮毛是给洪涛和艾琳御寒用的,它们一部分垫在雪橇座位上,一部分盖在身上,这样就可以抵御这里的低温和寒风。洪涛倒是不担心这些皮毛上有跳蚤或者虱子,就这个温度,小强来了也得死翘翘,任何寄生虫都不用考虑了。

雪橇很简陋,就是几根木条拼起来的一个架子,总共只有2个木板钉成座位,最后面有个半圆的扶手。整理好雪橇之后,洪涛和艾琳还不能坐上去,那个穿着一身皮衣的因纽特人示意洪涛和艾琳跟他一起去狗窝那里。

“去吧,没事的,你们先要和狗熟悉熟悉,否则它们认为你是陌生人,拉雪橇的时候会分神。”巴格看到洪涛和艾琳有点迟疑,马上给他们解释了这里面的道道。

六百四十一章冰火两重天

拉雪橇的狗一共有8支,原本都趴在自己的狗窝里休息,看到有人走过来之后,立刻就钻了出来,只要有一只先叫一声,然后几乎所有的狗就都钻了出来,一时间村子里就变成了鸡飞狗跳。

这些狗洪涛大概、可能是认识,因为它们都有一双看上去很渗人的眼睛。洪涛虽然不养狗,但是他在后世见过街坊邻居养的狗,其中有一种叫做哈士奇的狗,长得就是这个德性。不过洪涛不敢确定,因为这些狗个头比家养的哈士奇要大一圈,而且有些狗的毛明显要长很多,和他所见过的哈士奇还不太一样。

“你说的那种狗应该是西伯利亚雪撬犬或者阿拉斯加雪撬犬,这些是因纽特犬,不太一样,那些狗奔跑的速度更快,但是耐力没有因纽特犬强。这些因纽特犬能够拉着雪橇在冰原上奔跑10小时而不用喂食,还能在零下40多度的低温下围成一堆在户外睡觉。”巴格显然对这些狗更了解,估计他也是个喜欢养狗的人士,要不不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看着都差不多啊,如何区别它们呢?”洪涛在巴格的鼓励下,伸手去摸了摸刚才还在冲自己呲牙的一只白色大狗的脖子,它此时已经安静了下来,眯缝着三角眼没有对洪涛发起任何攻击。

“主要看眼睛和皮毛,因纽特犬的眼睛是三角形的,两只眼的距离比较大,眼角向斜上方生长,比较狭长。而它的皮毛与极地狼基本一样,内层都是浓密的短绒,外层是又粗又长的粗毛,你可以仔细摸摸,不用害怕,它们熟悉你的气味之后。会把你当成自己群体里的一员,不会攻击你。”巴格把手套脱掉,然后用手在那头狗的脸上来回抚摸,那只狗没有反抗,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巴格的手。

“洪涛,你看,那边还有小狗呢!”艾琳比洪涛喜欢小动物,她已经和3只狗熟悉过了,此时正盯着一个狗窝里看。

“不要靠近那个狗窝,带小狗的母狗会很凶的。”巴格赶紧拉住了艾琳。一同蹲下来看着狗窝里的小狗。

“那只白色的最好看,洪涛,我们买一只吧,我在纽约可以养。”艾琳看着狗窝里挤成一团的3只小狗,开始舍不得走了。

“那就买呗,巴格,你能帮忙去问问价格吗?”洪涛一想也是,艾琳在纽约就一个人住,养只狗既能作伴也能当个保镖啥的。

“嘿嘿嘿。我都求了他们好几年了,也没搞到一只小狗,你们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这种狗在纽约是养不了的。它们每天需要很大的运动量,气温一热就要生病,只能在北方的野外饲养。而且这些狗是他们家庭的重要成员,按照他们的信仰。雪橇狗是不能卖的,如果老了跑不动了,就会被留在野外。做为熊和狼的食物,卖自己够的人在他们族群里会被排斥的。”巴格提起买狗,一肚子怨气。

“得,这下没希望了,走吧,还是坐雪橇去吧。”洪涛拉上艾琳,坐上了雪橇,洪涛坐在前面,艾琳坐在后面,此时那个因纽特人已经用一根长长的皮带把8只狗都拴好了,两只一对,分别用短皮带连接在长皮带上,最前面是一黑一白两只雪橇犬,其中那只背部是黑色的是这群狗的首领。

按照巴格的说法,因纽特犬还保有北极狼群居的生活习性,就是每群狗都有一个首领,然后按照它们在族群中不同地位往下排,首领和地位最高的母犬排在第一组,而且首领犬的皮带要稍微长一点,这样它就能跑到最前面,不允许其它狗超过它。越往后的狗地位越低,一般年纪也越小。

驾驶雪橇的因纽特人就站在艾琳的身后,一只手扶着雪橇的半圆形扶手,一只手里拿着一根小鞭子。当他觉得所有的狗都已经准备好时,就把一根深深插在雪地里的钎子拔了出来,这就是雪橇的锚。

“啪!”只听到一声清脆的响鞭,雪橇突然往前一窜,头狗开始奋力向前跑,其余7只狗也跟着它跑了起来。

雪橇刚启动的时候并不快,前面的8只狗的队形也并不整齐,不过十几秒钟之后,雪橇的速度就起来了,那8只狗也都排成了2列纵队,一路小跑的拉着雪橇就冲进了狂野中。

洪涛坐在雪橇的头一排,这是一个最倒霉的位置。首先就是狗在奔跑时扬起的积雪会被风吹到脸上,然后就是如果在通过有杂草或者树枝的地方时,雪地上的树枝可能会弹起来打在身上,最让洪涛无法忍受的是,这些雪橇犬居然一边跑一边放屁,非常非常臭,一点都不糟蹋的全都便宜洪涛了。

雪橇从村子里出来,就一头扎向了那座冰湖,如果从旁观者的眼中看,整个雪橇都是很平稳的在雪地上滑行,其实坐在上面你才能感受到,这玩意也挺颠簸的,尤其是赶上那种小雪坑时,雪橇会猛的一跳,不光是屁股很难受,身体还得尽量保持平衡,否则很可能会被甩出去。

当雪橇来到冰面上以后,速度又提升了不少,洪涛尽管带着护目镜,也不敢长时间抬着头看前面,得不时把脸低下来藏在帽子里躲避迎面而来的寒风,要不嘴唇和鼻尖都受不了那个刺激,太尼玛冷了!

那个因纽特人站在后面,利用手中的鞭子来控制前方狗的行进方向,不过这个鞭子并不用打在狗身上,只需要在空中发出脆响就可以。那8匹雪橇犬配合得非常默契,当雪橇需要快速拐弯时,它们会选择一个很平稳的切线来奔跑,这样就能让雪橇不至于被惯性甩出去。

雪橇并没有沿着湖面一直跑下去,只是在近处绕了一小圈,大概20多分钟就返回了村子里。洪涛对于驾驶雪橇的那个因纽特人一点怨言都没有,也不嫌他偷工减料少跑路,反而感谢他比较善于观察。此时洪涛的整张脸都木了,用手指戳上去一点感觉都没有,而且还在不停的流口水,因为嘴唇也木了,包括牙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嘴到底是闭着呢,还是张着呢。

艾琳稍微好一点,因为她可以躲在洪涛身后避开冷风的直吹,就算是这样,她的鼻子下面也结上了两条小冰柱,估计那应该是鼻涕吧。

回到村子里之后,洪涛和艾琳赶紧钻进了那辆拖拉机牌的面包车里,就算这里没有暖气,但是至少可以防风。巴格则笑呵呵的开上拖拉机,穿过这个小村子,继续向对面的树林里钻。

大约开了20多分钟,前方忽然出现了一片浓雾,这个景色洪涛不陌生,当初在加拿大打猎时他也见过这种场面,那些水雾下面应该就是温泉,巴格这是带着他们来泡温泉了。这个想法不错,正好可以缓解一些洪涛的脸,一直到此时,他始终还控制不了自己的嘴唇,一直都在流口水,不得不用一张纸巾捂着。

虽然想法是不错,但是洪涛看到这个温泉之后却傻眼了。本来他以为这里应该有个小木屋啥的,人躲在木屋里泡温泉,也能挡挡风不是。可是这里啥都没有,就是好几个泉眼在向外喷吐着蒸汽,旁边就是几个小水洼,然后渐渐连成一条小溪,顺着山坡流了下去,最终在百米之外消失在茫茫白雪下面。

“来吧,还等什么!出来的时候别踩车门下边,跳出来!”巴格把拖拉机停在温泉旁边,一边说就一边开始脱衣服,最后就剩下一条小裤衩,连鞋都脱了,直接从驾驶室里蹦了出去,落在积雪上,再发出一阵惨叫,连滚带爬的就扑进了最近的那个水洼里。

“就在这里脱衣服,会不会感冒?”洪涛看着已经在开始脱衣服的艾琳,有点胆怯。

“不会的,我们在加拿大不也是冬天嘛,来吧!”艾琳倒是挺勇敢,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脱了,只穿着一件吊带上衣和内裤,也蹦了出去。

“艹!这不是花钱找罪受嘛!”洪涛看到媳妇都出去了,总不能自己在车里坐着吧,一咬牙一跺脚,咱也脱吧!

真他娘的冷!从跳出车门到钻入温泉虽然只用了几秒钟,但是洪涛感觉自己的头皮都快给冻裂了,眼眶都一跳一跳的疼。

真他娘的热!当他跳入温泉之后,只在水里蜷缩了几秒钟,又不得不把上身钻了出来,这个温泉水温有点高,快赶上开水了。

这真是冰火两重天的感受,温泉里的身体都和油焖大虾一样泛红了,可是露在外面的身体却是硬邦邦的,皮肤上一摸就是一层冰碴子。洪涛可没有早年间公共浴池里那些专门泡热水池的那些老头的本领,迫不得已之下,他只能一点一点的向温泉的下游挪动,直到找到一处水温还能忍受的地方,才把身体全都缩进温水里,好好的享受了一下全身舒畅是个什么滋味。

六百四十二章牧师也赌博

那个巴格简直就是个牲口,当初在斯卡圭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短袖,现在到了这里,他居然能在热水里泡那么久也没有事。洪涛估计像这种人应该永远不会伤风感冒,他的身体已经适应了从零度到60度之间的所有温度。当然了,病毒性的流感还是免不了的,那玩意不看身体素质,只看抗体,谁得的流感次数多,谁的免疫力就强。

在零下40多度的户外泡温泉,听着挺舒服,其实一点都不舒服,谁想泡第二次谁是傻x!你不可能把身体全都缩进水里,最少脑袋也得露在外面吧,那个小风一吹,耳朵、鼻子、嘴唇包括脸皮,都是生疼生疼的。你只能把脑袋不定期的钻进水里缓解缓解,但是带着水的脑袋再露出来,几秒钟之后就会被寒风吹成冰碴子,笑的时候你都能听见冰碴在脸上碎裂的声音。

最可怜的还是艾琳,洪涛和巴格都是短头发,即使结冰了也无所谓。可是艾琳还梳着马尾辫呢,她那一脑袋长发,每次从水里钻出来,都会冻成不同的形状,有时想把铲子、有时像块木雕,敲上去都邦邦响!

最终洪涛和艾琳只坚持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再也受不了这种冷、热、冷、热的循环了,纵使洪涛的脸皮再厚,此时都感觉到已经快被冻伤了。俩人也不管巴格想不想走,直接从温泉里爬出来,一溜烟的跑向拖拉机。

“车座上有个背包!里面有浴巾,把身体擦干再穿衣服,否则会很冷的!那个保温壶里还有热咖啡。”巴格还坐在温泉口附近,全身都红透了,一边看着雪地上两个光溜溜的人在裸奔,一边向他们喊。

“怎么样?爽不爽!你们应该多泡一会儿,这里的温泉能治病,对风湿病很灵验。因纽特的老人每隔几天就会到这里泡一个小时,他们从来不得风湿病。”几分钟之后,巴格也像一个大猴子似的跑了回来,一边用浴巾擦身子,一边继续忽悠。

“我举得我再泡下去就快得风湿病了,现在我的骨头缝里就和缺少了润滑油一样,一动弹都咯吱咯吱响。”洪涛和艾琳此时正所在自己的防寒服里瑟瑟发抖,不过他们的脸色已经红润了不少,只是感觉上还有点冷。

“好吧,随你们吧。我们回去换车,你们想玩雪地摩托车吗?”巴格无所谓的摊了摊手,然后把衣服套上,这时洪涛才发现,这个家伙在防寒服里居然只穿了一层薄薄的秋衣,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相比起来,洪涛对于雪地摩托还是比较喜欢的,这种摩托车的后轮是履带,前轮换成了一对短雪橇。一加油门就会窜起来,非常刺激。尤其是在积雪比较深的地方高速通过,车后会扬起几米高的雪浪,很是好玩。一直到天色渐暗时。洪涛和艾琳还在山坡山开着雪地摩托撒欢呢,巴格对这种玩意估计早就玩够了,一点上去跑两圈的意思都没有,一个缩在拖拉机里抽烟喝咖啡。

当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后。巴格宣布今天白天的所有活动到此结束,阿拉斯加冬季的黑夜来临了,此时刚刚过了下午3点半。这还是天气不错,如果赶上下大雪,2点钟天就黑了。

三个人回到牧师的家里,一起开始准备晚饭,洪涛忍不住又他最拿手的饺子弄了出来,毫无意外的把巴格和牧师夫妇都给糊弄住了。虽然没有鲜韭菜做馅,但是大葱驯鹿肉馅的饺子味道也不错,只是稍微有点柴,毕竟驯鹿肉不像猪肉有那么肥油,凑合吃吧。

晚饭之后就剩下最后一个节目了,看极光。

极光这个东西的原理咱就别在这儿白话了,洪涛也不太明白,反正就知道是地球磁场引起来的,至于它为什么只有在地球的两极才能看到,估计是地球的两极磁力强吧。

地球上可以看到极光的地方很多,比如北欧的冰岛、挪威、瑞典、芬兰和格陵兰岛,北美的加拿大、阿拉斯加和亚洲的西伯利亚都可以。但是综合比较起来,阿拉斯加算是最适合的地方。原因很简单,这里交通方便,还可以提供简单的生活服务,而且没有城市的光污染。

像格陵兰岛和西伯利亚北部虽然更靠近北极圈,但是那里人烟稀少,气候更恶劣,不是专业人士、没有专业设备支持,普通人很难在那里生存。而像冰岛、挪威、瑞典和芬兰这些地方,天气变化太复杂,经常下雨或者下雪,要不就是大阴天,每年能见到极光的日子本来就不太多,即使见到了,质量也不能保证。

而阿拉斯加这个地方纬度也合适,气候也合适,灯光污染又少,是全球公认的看极光首选地,费尔班克斯也被人称作是极光之城,每年有200多天都是晴空。观看极光最好的时间还是冬季,这时空气中湿度最小,透明度也最高,所以说洪涛来得正是时候。

不过这里虽然下午3点多天就黑了,但是想要看极光还得等很久,按照牧师夫妇所说,一般到了晚上22点左右,才是极光活动最频繁的时候,一直可以持续到凌晨3、4点钟,想要看最美的极光,那就等深夜吧。

可是吃完晚餐刚6点多钟,总不能睡一觉再爬起来吧,于是洪涛想了一个消磨时间的主意,大家一起玩纸牌,而且还不能白玩,得挂点响!

对于赌博,牧师夫妇毫不在意,也是,都抛家舍业的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传播福音了,上帝他老人家肯定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你要是不满意可以换人啊!看谁还能来干这个差事!

洪涛不太会玩美国人玩的那种德州扑克,于是开始教巴格和牧师玩升级,他自己和巴格一伙,艾琳和牧师一伙,这样比较公平,艾琳玩升级有点不比洪涛次,而且记牌记得非常清楚,就像背法律条文一样。

牧师和巴格对于这种团体作战的玩法也挺感兴趣,美国人和中国人的习惯不太一样,他们热衷于进行各种人与人的沟通、组合、协作,觉得团体作战的胜利要高于个人英雄主义。

两拨人从2开始打,艾琳和牧师已经打到10了,洪涛和巴格才刚刚过5,这里主要的搅屎棍子就是巴格。这个杠头每次轮到他打牌,总是急吼吼的把主牌先亮出来,也不管自己手里有几张主,用他的话说就是一定要有主动权。结果吧,经常是他和洪涛两个人手里的主还没有对方一个人多,最终让艾琳连扣底带够分,如果不是洪涛还能在自己坐庄的时候稍微控制一下局面,估计连2都过不去。

牧师夫人并没有参与进牌局里,她负责给大家端茶倒水,然后就坐在自己丈夫后面出谋划策,一局下来之后,洪涛和巴格每人输了20美元,不过巴格还不死心,又拉着大家开始了第二局。结果他还是死性不改,逢打必输,好在洪涛抓了几手不错的牌,双方一直僵持在5上。

“极光来啦,别玩了,极光来啦!”就在巴格又把底牌抄起来的时候,牧师夫人突然趴在窗户上叫了起来。

“哦,看极光去喽!”洪涛听到这个消息,把手里的牌往桌子上一扔,三步并做两步就跑上楼去拿照相机,他早就不想和这个死心眼巴格玩了,肺都快气炸了,现在正好散伙!

“唉!打完这一把啊!极光一晚上都在,不着急这一会儿!”俗话说越是臭牌篓子瘾越大,巴格还在研究应该怎么扣牌呢,看到洪涛跑了,还不死心。

“不玩啦不玩啦!巴格,你玩牌的技术比开飞机的技术可真差的太多了。”艾琳也把牌扔了,一边穿外衣,一边挤兑巴格。

“不光是我的原因,主要是配合问题,我在琢磨如何能更好的让两个人进行沟通,这样即使牌不太好,获得胜利的机会也会很大。”巴格根本没动地方,估计极光对他来说已经看腻了,他抓起洪涛那把牌,然后有看看艾琳那把牌,开始和牧师一起研究上了。

“沟通个屁!如果能沟通不就是作弊了!你自己琢磨吧,我们出去了!”洪涛抱着照相机从楼上跑了下来,正好听到巴格的话,撇着嘴给了他一句,然后穿上外衣拉着艾琳就要出去,牧师夫妇肯定是不看这玩意的。

“嘿,等等,你的相机这样出去会被冻坏的,你要把它包在衣服里,拿我的衣服去吧,记住啊!照的时候拿出来,最多停留10秒钟,然后放到衣服里包起来!”巴格看到洪涛举着相机,赶紧出言提醒,同时把他那件防寒服扔了过来。

“嘿,碰上好人了,要不这趟旅程可就贵了!”洪涛看了看自己手里那台徕卡m8相机,赶紧谢天谢地感谢自己遇到好人了,这架相机还是他和王健去德国参加钓鱼比赛时买的,加上一个summilux25mm镜头,总价近一万欧元,这要是坏了,还得拿回德国去修,那可就赔了!

六百四十三章感恩节

“这就是极光啊!原来它是能动的啊!”洪涛和艾琳跑出屋子,站在前面的空地上,一起向北边的天空上仰起了头。

“真是诡异,它们好像是活的!”艾琳也不由自主感叹起来。

此时北边的天空上几乎3分之一都变成了绿色,而且不光是颜色,那种光就像是用手电筒从一个毛玻璃后面照,又像是一片有颜色的流沙被大风吹来吹去,有时候还像一片薄纱在水中游动,反正是说不出来的诡异。它的颜色有时候翠绿,有时候淡绿,不停的变化。

洪涛严格按照巴格所说,看到不错的极光,就把相机拿出来赶紧拍,然后马上放回衣服里包上,抱在胸前,再去找其它的目标。

“洪涛,这边、这边!红色的、红色的!”艾琳趴在洪涛后面一起帮着找目标,天上的极光不光有绿色,还有红色的,而且两种颜色的极光绝对不会交叉,界限分明。

两个人在寒夜里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最终还是没抗住寒风,恋恋不舍的跑了回来,不过洪涛还没死心,他拉着艾琳又跑到二楼的卧室里,趴在窗户上又看了半天,这才算看过瘾了。

当天夜里,洪涛的卧室一直都没拉上窗帘,俩人躺在床上,看着小窗户外面忽绿忽红的天空慢慢的入睡了。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