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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保镖(鲤鱼)-第2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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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吗?那么很明显的,要获得器灵的肯定,首先就是要获得眼前这个中年男人的承认了!

那么,要怎么做才能获得基督的承认?通过简单的观察,林天楚很快就发现自己和这个便宜师傅应该在某一段传道的路上。传言中,在基督教没有发扬光大之前,耶稣和他的十二门徒过得日子十分凄苦,吃不饱,穿不暖,和一般的苦行僧没有任何区别。

身边没有其它的兄弟姐妹,林天楚已经可以肯定这段历史就发生在基督手犹大为自己的门徒不久后——这已经是基督教会发扬光大最早的时候了,可以说是处于萌芽阶段也不过分。可以想象的是,那个时候的圣父虽然意志坚定,坚定不移地想把圣母的光辉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时候的基督对教义的理解绝对不会有后世任何一个资深的基督徒来的深切。

而一切,似乎就是基督唯一的弱点。让林天楚有些无语的是,自己对于基督教的教义,并不比眼前的落魄男子多,没有鹰国文化的熏陶,他知道诺亚方舟和亚当夏娃就不错了!

怎么办?

“犹大,你在想什么,累了吗?”见林天楚半天不做声,那边的男人转过头,慢慢开口了。

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满脸的沧桑掩饰不住它的睿智,林天楚甚至从自己的灵魂感觉到了一股颤抖,有些不敢抬头看着这个男人的眼睛。

“亚父,我不累!”没有了思考的时间了,林天楚连忙低头回答道,“我只是在思考,我们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什么意义,犹大,你迷茫了?”中年男子笑了起来,和煦的笑容比沙漠里的阳光都要灿烂两分。

“是的,我迷茫了!”林天楚叹了口气。

中年男子叹了口气,眼睛里充满了坚毅的神情,“十几岁的少年,坚持到了现在才迷茫,犹大,你已经很不错了!……现在,你来告诉我你为什么迷茫吧,让师傅替你解惑!”

“亚父,我们在沙漠里长途跋涉,到了绿洲只迎来了别人怜悯的目光,到底值不值?”

中年男子斩金截铁,“值!”

“明明任意一件工作就可以换取足够多的酬劳,我们现在每天只能吃别人施舍的面包,到底值不值?”

中年男子抬起头,一脸肃然地看着远处,“值!”

“就算我们随时会死在传道的路上,死在别人的嘲笑里,被渴死而死也没有人知道?”林天楚咬牙切齿地加了一句。

“没错!”中年男子的神色终于柔和了下来,满脸慈祥地看着林天楚化身的瘦弱少年,“犹大,你能再师傅面前表露自己的本心,师傅很高兴,这是人类的本性,师傅不会怪你……但作为你的师傅,有一句话我一定要告诉你!”

“哪一句话?”林天楚满脸疑惑。

“别人的目光,美味的面包,干涸的沙漠是我们传道路上的过程,但绝对不是结果!”沧桑的男子抬起头,深邃的目光盯着远处的沙漠,“真是这些东西蒙获了人类的眼睛,他们才会丧失了本性,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他们认清这一切!”

“本性?”林天楚喃喃自语,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些感同身受起来。

“是啊,本性!遥远的东方人把这个叫做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道,都有自己的坚持,都有自己坚持的本心。人类要想发展壮大,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要有自己的道,如果沉迷于金币和面包,最后只会颓废和沉沦!”

道么?林天楚苦笑了起来,自己的道是什么?这一刻他已经迷茫了,浑然忘记了自己是犹大还是林天楚。八百年前亦正亦邪的侠客,八百年后的黑道霸主,自己一直在坚持着的是什么?兄弟义气?有可能,不讲兄弟义气他就不会万里迢迢老拯救吴星了;儿女情长?也不会错,怜惜疼爱自己的女人一向是林天楚的作风;还有什么?忠君报国,侠客风范?嫉恶如仇,该出手时就出手?

通通都有可能,那么自己这么多年在坚持的,到底是什么呢?林天楚迷茫了,“师傅,你的道是什么?”

中年男子笑着开口了,“我的道啊,叫救赎,用自己的一切来救赎这个世界愚昧的人们,这就是我一直坚持的道义!”

救赎?似乎我说坚持的也是一样的!林天楚在心里苦笑道,自己之所以这么拼命,不就是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受到伤害吗?女人也好,兄弟也罢,只要能看到他们的笑脸,我就已经满足了——怎么说,我的道也是救赎?救赎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让他们受到伤害,救赎自己,不会自己再有上一世的遗憾!

想打这里,林天楚的念头已经通达起来,“师傅,我已经明白了!”

“你明白了什么?”

“救赎的意义,以及我自己要走的道!”

“你的道是什么,犹大?”中年男子饶有兴趣地开口道。

“师傅,也是救赎,不过我的目的没有你那么崇高,我只要保护我身边的人不受伤害,救赎自己的灵魂就够了!”林天楚一脸深沉。

“救赎自己么?”中年男子喃喃自语,随即抬头笑了起来,“恭喜你,犹大,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道!”

是啊,林天楚在心里点了点头,犹大之所以背叛是因为自己的贪婪,自己走的这条道应该就是基督心里最大的遗憾吧?没有背叛了的犹大,最后晚餐的故事才不会出现,这个神话才会那么圆满,不是吗?

一时间,林天楚颇有些感慨,也是轻轻地笑了起来。

第六二八章 因为心有执念 所以一往无前

我的道,就是救赎!就是保护我身边的每一个人,谁敢伤害他们,我就要谁偿命!所以,我要变强,强大到无可匹敌,直到没有人敢伤害他们,我身边也没有一个人会受伤,我才能守护我的幸福,这就是我的道!

想通了一切,林天楚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再也先前那种无路可逃时的迷茫感。他承认,先前他迷茫了,不仅仅是因为一个盟友而把自己陷身于这样的死地,更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前进的方向,变强的目的是什么?晋升的途径是什么?晋升之后又要做什么?就算他千般算计,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走。

现在好了,随着玛雅出现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超自然的魔法力量,上古历史中留下的人类文明,神秘的上帝武装和魔法学院,他又知道自己前进的方向了。更是因为先前坚定不移地保护自己小小幸福的原因,他陪着珍妮出现在了这里,直到在玉石山和朗基努斯之枪有了不得不说的故事,最终悟出了自己的道,明白了自己的本心,这不得不说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是的,林天楚悟了,他的道就是救赎之道,前一世是这样,这一世也是:因为心有执念,所以一往无前!真是因为在心底已经准备用生命来守护属于自己的幸福,所以他可以为了争取洛克菲勒家族这样的盟友而把自己丢到死局中,先前的安娜和苔丝的事情亦是如此。可是,正是因为这样有了这样的举动,他才一次次的击败强敌,获得巨大的收获,所以,这绝对不是运气使然!

“呼!”

林天楚只觉得自己浑身的热血一下子滚烫起来,一股舒服到了精致的异样感觉从头顶慢慢沿着全身的血脉延伸,从脖子到胸口,到肚脐,到膝盖直到脚底板,忽如六月天火山爆发,忽若腊月间漫天飘雪,一时飞流直下九千尺,一时一朝飞上九重天,回旋盘荡连绵不觉。一时间,林天楚仿佛绝对置身于天上雪池的温泉中,浑身三万六千个毛孔又酥又痒,差点没有舒服得呻吟出声来。

“轰!”

又是须臾间,似火山喷发,如狂涛海啸,那股异样的感觉一下子化作了漫天星光,把林天楚浑身包裹了起来。林天楚只觉得先前那股种种的不适感觉一下子一扫而光,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力量,一种叫做“舒坦”的感觉弥漫了全身。

突破的滋味是如此的美妙,难怪有人在一朝顿悟后悔发出“朝闻道,夕可死”的感慨,不知不觉间晋升了两个小阶段,现在的林天楚已经是天三品的强者了。

当林天楚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众人全都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眼睛里的担心之色一览无余。当下轻轻笑了起来,心里暖洋洋的,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就见一边的洛克菲勒大小姐一把紧紧地拉着自己的胳膊,“林,林,你怎么了?”

担心之下,少女连自己最喜欢的称呼“亲爱的”也忘了喊,急急忙忙的没有一点风仪,林天楚被珍妮问得有些莫名其妙,“我?我幸不辱命,和朗基努斯之枪的器灵融合成功了……”

“不,我才不管那个什么狗屁朗基努斯!我是问你怎么了?你的脸上为什么,为什么?”珍妮摸着林天楚满脸黑色的汗水,一脸的紧张。

“哈哈,这是洗精伐髓,身体排出的污渍!”林天楚哈哈大笑,原来身边的这个女孩担心的就是这个,“珍妮,我突破了,我变厉害了!”

“突破,你是说你没有事?哦,天啊,这真是个好消息,太好了……”珍妮双眼通红,差点没有哭出来。

“嗯,我突破了,没事,你别担心,珍妮!”林天楚轻轻地擦干了珍妮眼角的泪水,感动极了,“我说过我会在你身边保护你的,不是吗?”

“嗯……”珍妮哽咽着,不断地点着头,却什么也话说不出来。

到了这个时候,林天楚和珍妮才知道,双方已经接受了自己——从今以后,林天楚和珍妮不仅仅是盟友,更是心心相印的情侣,从现在起,把林天楚和洛克菲勒家族联系在一起的绝对不是利益。从最初的相识相知到现在互相接受对方,两人都切身感受到了这一路的波折,幸福来得太突然,珍妮喜极而泣,林天楚倍加珍惜。

浓郁的幸福弥漫在简单的密室里,屋子里的众人只觉得这玉石山的夜也温柔了起来,玛雅眼睛一亮,若有所思地看了林天楚一眼,“姐夫,你说你突破了?我话说你看起来和平时有些不一样呢!”

“有什么不一样?”林天楚没有好气地白了她一眼道,一屋子围观群众不懂事也就算了,你这小姨子也不知道长长眼色,现在还在当灯泡。

“姐夫好像变帅了哦?”玛雅眨了眨眼睛,笑眯眯地开口道,虽然不知道眼前的男人为什么生气,可是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夸他帅气,心中的火气应该小一点了吧?

这小妮子还知道随机应变,果然狡猾得很,林天楚心里好笑,他当然知道伐经洗髓之后神彩更甚往昔,也就是玛雅嘴里的“帅”了一点,但嘴里却依旧一点也不客气道:“难道,姐夫以前不帅吗?”

玛雅嘴角抽了抽,当下又挤出两道笑容道:“我是说,姐夫更加帅气了,昨天帅,你现在你昨天还要帅!”

“哈哈哈!”

众人你望着我,我望着你,通通哈哈大笑,林天楚也有些忍俊不禁,“算你小丫头聪明……玛雅哦,你要是永远都这么乖巧就好了哟!”

说完,林天楚还故意唉声叹气,若有所思地看了玛雅一眼。玛雅是什么人?当时就听出了林天楚话里有话,连忙挤出笑脸拉着林天楚的胳膊撒娇道:“姐夫,玛雅一直都是乖乖的,对吧?……你说说我有什么不乖巧的地方,我马上改还不成吗?”

少女故作哀怨来卖萌,明摆着在博取同情心,和林天楚一唱一和,都得大家哈哈大笑。所有人都知道,经历了一路上的生死大战,大家已经成了生死兄弟,林天楚这么会因为这点小事儿就责怪他们?何况躺枪的还是玛雅这个林大侠娇滴滴的小姨子呢?两人之所以这么做,一是因为玛雅故意配合林天楚,活跃活跃一下气氛,二就是林天楚和玛雅说得一样,似乎变了许多——至少性格,似乎看起来看起来开朗了许多?

以前的林天楚不苟言笑,总是一副生人莫进的高手风范,一看就是杀气凛然的绝世高手,也只有他身边的亲密人儿才可以看见他的笑脸。现在的林天楚笑容满面,说话间就可以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尽管如同一把绝世好剑上了波光无花的剑鞘,杀伤力更胜往昔,但他身边的这些人却依旧没有感觉到一丝危险!

林天楚绝对想不到自己不过是想通了许久的郁结,却让自己身边的战友们有了这么多的误会,他正郁闷自己这便宜小姨子简直太精灵古怪了一点,简直比笛卡尔还有调皮,“玛雅,你还想改?我没有听错吧?天啊,一定是刚才在幻境里耳朵让风沙赌注了,调皮的玛雅居然说自己要变得乖巧?哇喔……”

“姐夫,你又笑我,讨厌,玛雅从来没有骗你哦!”少女不断的摇着自己的指头,表明自己的态度。

“真的?”林天楚皮笑肉不笑地开口了,“比如那个鲁伯斯的事?”

“那个时候,你还不是人家的姐夫嘛……”少女低着头,不敢否认林天楚的话,鲁伯斯和林天楚的事,她怎么可能不清楚?一个是死对头的属下,一个是自己追寻许久的目标,她会预料不到盐湖山那一夜的那一场风波?显然不可能。

“好,我现在既然已经是你的姐夫,那你告诉我引路人是什么?”

“不行啊,姐夫!”玛雅抬起头,依旧是笑容满面,众人却听出了她的声音里已经有些颤抖,“一切的一切,要在这里一切结束后告诉你,那个时候,玛雅一定会坦白的!”

“呵呵,你不准备说,果然还是没有骗我!”林天楚叹了口气,笑了起来,“傻妮子,别担心,破学院的破规定而已,姐夫不会怪你的——放心吧,我已经有了对付那些怪物的方法,一切就要结束了!”

“真的?”众人异口同声的问道,就连一直满脸堆笑的玛雅也是满脸期待地看着他。

“嗯!”林天楚重重地点点头,笑了起来,“真的,比真金白银还真!”

第六二九章 “礼物”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林天楚并没有做任何准备,直接让众人打包准备离开,甚至连一起商议一下作战计划的时间都没有。当林天楚把已经认主的朗基努斯之枪装进众人先前的行囊并亲自背了起来的时候,众人终于意识到:林天楚不是在开玩笑,他准备大干一场了!

“把灭世之枪放进背包里?……难道!!!”玛雅的眼睛亮了起来。

有些话不用多,一个眼神就能明白,至少在玛雅看来,她已经猜出了自己这个姐夫的计划:这个计划是如此巧妙,就算自己这样的精妙人儿也忍不住想击掌相庆,所以他才不准备告诉身边的这些人吧?这倒不是姐夫信任不信任身边的这些人,这些人即使能够守护秘密,可是未必不会被人看出些什么,不要忘记那个神秘的三号的智慧不输人类。若是三号从这些人闪烁的眼神里猜出了什么,林天楚的计划就有可能前功尽弃,这可不是大家愿意看见的事。

所以,玛雅选择了沉默,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一样,乖巧地来到了林天楚身边,“姐夫,我们带些什么走啊?”

少女笑靥如花,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可以看穿灵魂一样,林天楚心里“咯噔”一下,满脸苦笑:这妮子真是属狐狸的,什么事儿也瞒不过她,偏偏还这么喜欢卖弄,你看出计划了就看出来了,不在那里默默配合罢了,还在我身边晃悠!——你生怕我不知道你聪明啊?这丫头到底是该有多大的执念,非要彰显自己的厉害好让我选她做什么劳什子引路人?

想到这里,林天楚有些哭笑不得地开口了,“面粉裹上黄油,一人一包带走,卢卡斯你背上一包爆裂弹,我们原路返回!”

“嗯!”

其他人没有丝毫犹豫地听命忙活去了,玛雅的心里却活跃了起来:果然,果然如此啊!

面包配黄油,听起来有吃有喝,带着的补给很充沛,可是考虑到营养,为什么不带着依旧没有变质的牛奶呢?或者考虑到外面就有一条地下淡水河,为什么要带上沉重的黄油呢?一人一大包未必多了一点,毕竟全力赶路这里离洞口也不过一天的路程,用不了这么多的食物。

爆裂弹又叫霰弹,是一种单筒步枪喇叭枪的特制弹种,这种步枪枪口像一朵盛开的喇叭花,和别的步枪直来直去烧火棍似的的形状区别很大。和这种奇怪的造型一样出名的,是喇叭枪更加强大的“近距离”杀伤力:因为使用爆裂弹的关系,喇叭枪的射击准确度十分低下,距离也不远,但在十米距离内,它绝对是当时战斗力第一的大杀器。

因为喇叭枪不用瞄准。

准确地说,就是一只瞎子手拿喇叭枪,只要他扣动了扳机,爆裂弹就可以把他面前的敌人撕成碎片,敌人除了血肉纷飞没有第二个下场!十米开外爆裂弹的准确性急速下降,所以敌人十分有可能缺胳膊缺腿但不至于死,再远一些说不定除了脸蛋会被爆裂弹爆炸的弹片刮成麻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么一杆近距离的大杀器在矿洞这些封闭的环境里,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付火焰蛮牛这样的怪物最适合不过,可是林天楚却偏偏只带了子弹而忘记了喇叭枪,难道真的是因为岁月侵蚀这个基地里没有喇叭枪可以用了吗?未必见得,有格鲁尔这样的武器发烧友在这里,这个基地未必就不能找出或者重新组装一杆可以使用的喇叭枪,林天楚连让格鲁尔动手的打算都没有,其中的意味已经不言而喻了。

子弹不是为喇叭枪准备的,它和先前的面包黄油一样,是林天楚特意为外面的几个怪物朋友准备的“礼物”。只是让玛雅不明白的是,这些东西要怎么弄才可以对付得了外面的那些家伙呢?外面那些变异魔兽,就算在魔法学院里也不是好对付的角色。

就拿那只巨大的火焰蛮牛来说,力量已经达到了一阶魔兽的巅峰,一身变异的异火让它的防御更加的无懈可击,学院里的魔法学徒要想对付它,至少要拥有“元素剥夺”和“力量削弱”两种魔法,把火焰蛮牛的实力压制下来,再辅以其它的手段才能奏效——而这,至少是一个优等生小队的水平了!

虽然不想承认,可是玛雅还是不得不认为,就算是学院里那些天之骄子在学徒实力的时候出现在这里,也一定拿那只巨大的火焰蛮牛没有办法,更别提靠什么黄油子弹这些凡物来作战了。就算一个魔法学徒都知道,魔兽就是魔化了的怪物,一般的物理手段很难奏效,他们绝对不会也不敢想林天楚这样疯狂的主意。

真的疯狂吗?玛雅苦笑着问自己。要是再以前,她一定对提出这个问题的家伙嗤之以鼻,用子弹对付魔兽?你脑子烧坏了吧?可是现在,她的眼睛却告诉她,她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不知道为什么,玛雅很相信眼前的男子,他既然敢用子弹对付蛮牛怪就一定能够成功的。

玛雅不知道为什么林天楚没有动用朗基努斯之枪。要知道,林天楚已经和朗基努斯之枪的器灵融合成功,就已经成为了这件传说中的武器的新主人,神器的威力自然就可以在他手上绽放。虽然林天楚不会任何的魔法,朗基努斯之枪的威力会大大缩水,但这并不影响不久之后的战局,就算把它当做一件普通的武器用,林天楚的战斗力和以前也不可以同日而语,不是吗?

那他为什么不用,还郑重其事的把朗基努斯之枪藏在身后的背包里呢?玛雅左思右想,真是一百个不明白,她感觉,自己引以为傲的智慧在姐夫面前不管用了。自从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这个强大的男人之后,玛雅越来越发现自己越没有用了,或许在不久之后,自己除了本族的那点特殊本领,在他面前连一项拿得出手的都没有?玛雅苦笑着问自己道。

不过,这就是宿命吧?他的和我的。天命者本来就是百年不遇的天才,被魔法学院发现的天命者更是万不足一,所以天命者林天楚和魔法学徒玛雅的相遇,可以说是命中注定的夙缘。玛雅毫不怀疑,林天楚这样的妖孽进入了魔法学院,会用一副什么样的姿态惊掉所有人的眼球,到了那个时候,别说她玛雅一个小小的魔法学徒,就算那些在学院里的学习了数百年的天才,也会被这个家伙以君临天下的架势甩开无数步,直到站到了学院那个无人曾经到达过的巅峰。

作为一个魔法学徒,玛雅表示很期待那一天,但是作为一个部族的小公主,一个有些小小聪明的小女人,玛雅很愿意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自己和眼前的男人发生些什么。弱肉强食,弱者依附强者才能生存,哪里都是一样,玛雅也希望林天楚强大起来的时候,坚实的身影里能够庇护自己的那个小小的部族。

对于林天楚,这可能就只是一句话的事,但是对于她而言,却差不多就是整个未来。现在的林天楚和玛雅,是姐夫和小姨子,但谁都知道这样的关系就是嘴巴上好看,根本经不起推敲,即使林天楚再这么护犊子,也不会因为自己女人的一个校友而怒发冲冠为红颜,玛雅希望这种关系更进一步:即使不能够成为女人,也要成为那种贴己的朋友,甚至亲密的属下都比这不尴不尬来得痛快。

眼前的机会,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一个魔法学徒进入学院时的“引路人”,玛雅希望自己成为林天楚的引路人,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最好。当然,这一切,都要在林天楚平安度过这次危机才行,不然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第六三零章 此路不通!

林天楚浑然不知道,自己身后有个小女人把自己的未来化作了一场豪赌,全部压在了自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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