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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术灵医-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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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状态下,肖曦的攻势更加猛烈,有一些杀招,他甚至敢强硬换招,目的就是一命换一命,结果却是让东村慌忙收手。肖曦想死,他可不想死,他作为极幻组的组长,将来的前程可是一片光明,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子而丧命,这种傻事他可不会做。
  可是那胶囊的药效是用时间限制的,东村若是不抓住这个机会将肖曦解决掉,等会他药性过了,恐怕这场生死之争,变故就更大了。
  “小子,你们还真是顽固,事到如今也不愿意放弃。既然如此,那我就只能再动用点手段了。”
  东村说罢,将两个之前的烟雾弹球掏了出来,仍在二人交战的脚下。
  一声沉闷的爆响过后,两股白眼喷射而出。
  肖曦见识过一次这东西的威力,知道它有迷惑心神的功能,所以眼见烟雾袭来,急忙是屏住呼吸,向后闪退而去。
  第一时间退出这烟雾以后,肖曦刚松了口气,就看到东村老头,猛然撕破烟雾,朝他一拳砸来。
  肖曦反应很快,在身形还没站稳的时候,反手就是一拳。两人拳头对拳头,再度狠狠的碰撞了一下。
  按理说,这种硬碰硬,东村是绝对没有优势的。肖曦虽然有伤在身,但毕竟是修炼真气的人,有真气的加持,他的拳头甚至可以打碎巨石。
  可是这一下,虽然东村被震的退后了好几步,可反观肖曦,却愕然的低头看向了自己的拳头。
  在他的拳头上,有四个小血洞,就是刚才那一下,不知对方耍了什么阴谋。仔细看看,血洞里的血稍显凝固,一股墨绿色的毒素,开始在他拳头上,顺着血管蔓延开来。
  有毒!
  肖曦眉头一挑,这家伙,果真阴险可恶,竟然在打斗中使用这种下三滥的小人之术。刚刚他丢出的两枚烟雾弹,看样子就是为了迷惑他的视线。
  “嘿嘿,看穿了没有?现在感觉怎么样?我这毒刺的滋味不好受吧?”东村张狂的大声笑道。他一边走向前来,一边从五指中,将一个很细小的肉色金属拳套摘了下来。
  这拳套设计的很诡异,外表涂抹的颜色,和皮肤极为相似,若他不摘下来,肖曦还察觉不到。那东西每个关节处,都有个小针,针眼里面,存有一丝绿色的毒液,感觉就像是眼镜蛇的毒牙一样。
  “你不必挣扎了,这场战斗,已经结束。我可以告诉你,这毒液,是一种神经毒素,它只要有那么一点点钻进你的血管里,就会顺着血液冲进你的大脑。那种感觉,就如同上百只蚂蚁在啃食你的神经一样,你会痛苦的崩溃而死。”
  东村停住脚步,像个三米站在那,就好像个看戏的老人家一样,默默地等待着肖曦的自行死亡。
  肖曦听了他的话,对此并不怀疑。这十几秒的时间里,他已经感受到一股腐蚀的,好似热水一样的东西,顺着他的胳膊在往心脑血管中钻。
  肖曦要紧牙关,催动全身最后一点真气,拼命的做着最后的输死抵抗。
  真气运在臂膀,强行将血液顶出。大滴大滴的血液,从拳头上那四个小血洞里流出来。伴随而出的,还有那绿色的毒药。
  “好厉害的招数,不过你若是能神奇的将这毒药给排除来,老夫就放你一马,你看如何?”
  东村站在那,对于前者的挣扎,充满了戏谑和鄙视。他虽然不懂华夏武术,但肖曦已然是强弩之末,他就算还能坚持,只不过是在和死神较量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肖曦最后的一丝真气也用光了。他毕竟不是金庸笔下的武林高手,能够以气逼毒。虽说坚持了两三分钟,但逼出的毒素,仍旧有限。
  真气没了,他也只能像个凡人一样,静静的等待毒素攻心的那一刹那了。
  这种毒着实厉害,没过一会,肖曦就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开了锅一样。紧接着,他的神经开始不受控制,整个身体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举动。牙齿打颤、手指弯曲、双腿抖动、口歪眼斜……这些,都不受控制。而且,他的状态越来越差,大脑就像要休眠似得,总想闭眼睛睡一觉。
  关键时刻,同样受伤不轻的凡尘大师,忽然朗声念动了诗号:“天地悠然我独圣,风火雷电玄明通。万物皆有灵柩渺,一丝一念一成功。”
  这首诗响起来,让东村等三人一愣。他们彼此望了一眼,愣愣的不明所以。都到这种时候了,竟然还有心念诗,华夏人的文化,在他们看来,就好像是愚昧可笑的怪谈。
  他们虽然不懂,但肖曦却有点听懂了。他之前所找到的那种感觉,那种天地之间的气场,才是真正的力量所在。
  按照凡尘大师的意思,天地之中,人身为圣,便是说人才是这个世界的驱使者。但是这个世界,却拥有多种不可思议的能量,风、火、雷、电、雨、雪……这些东西,是人难以抗拒的。
  虽说难以抗拒,但万事万物,都有源根所寻。一旦找寻到大自然的法源,再以自身为主导,善加利用的话,就能成功的战胜眼前的黑暗。
  反正现在肖曦这个样子,东村也懒得动手,这正好给了他一点机会。
  强行控制自己的身体坐下来,肖曦闭上眼睛,然后静静的感受自然,就像他之前在山头上的感觉一样。他不知道这样做能否绝地重生,但事已至此,别无他法,以他的性格,怎么可能放弃等死的。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尝试一番,否则死不瞑目。
  望着肖曦入定的样子,凡尘大师满是泥水的老脸上,露出了一丝欣然的笑容。
  “看来老夫的卦象还是很准,这次虽然是肖曦的人生大劫。但人中之龙,天可佑之,一旦顺利跨过这一步,那接下来,便要步入正轨了。”
  对于凡尘大师的内心所想,东村并不知晓,他现在正犹豫要不要杀了肖曦。因为后者闭目坐在那,也不知道是死是活,而且现在下这么大的雨,一直站在雨中等,也比较傻。
  正常来讲,上去补一刀也就完事了。任务结束,轻松回东岛国复命,皆大欢喜。可是谁叫他最前,刚刚自己说不动手,现在要是动手,说出去的保证,岂不是等同于放屁了?
  就在东村犹豫不决的时候,紧闭双瞳的肖曦,忽然睁开的眼睛。此刻他的眼睛,被一层冰霜的薄雾覆盖着,就好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里的人,被打捞出来一样。
  下一瞬,肖曦翻身跃起,那姿势,那活力,简直是一个状态满满的样子。身上的刀伤和剧毒,仍旧留有抹不去的痕迹,而且毒素已经让他一半的脖子都绿了。按理说毒素进入脑袋,那中毒者就应该死了。但肖曦就是这般神奇。
  东村一张老脸瞬间变色,对于眼前突变的状况,他也开始显得有些慌神。怎么可能有人在这种状态下,还能站起来,难不成他是机器人?没有血肉,没有五脏的吗?
  肖曦现在的脑子里,已经几乎一片空白了。虽然他在最后的时刻,领悟到了自然的气场,进而产生了巨大突破。但是那毒液,仍在破坏着他的神经,让他不仅无法思考,甚至记忆都在不断缺失。
  但是恍如混沌的脑海中,却有一个倔强坚持的信念,照亮着唯一的明路,那就是眼前那三个混蛋,他一定要报复!!!
  东村,还有他身后的两名属下,他们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来临。
  东村毕竟是极幻组的一个组长,他的感知还算敏锐。当他看到肖曦变得如此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不对。那是一种压迫感,让他内心都为之颤抖的压迫感。
  “准备撤退,快!”
  东村这个快字刚落下,他自己,连同身后的两名属下,都愕然的发现,他们的身体动不了了。
  不仅如此,与此同时,鬼眼的小院落中,发生了及其诡异的一幕。
  那好似黄豆一样犀利的雨点,在三人周围两米左右的范围,停了下来。
  没错,就那么停下来。仿佛有一个无形的气罩,将雨都隔绝在了其中。外面仍旧是大雨磅礴,但是他们周身的雨滴,却好似定格了一般。甚至那水珠就在眼前,不升,不落。
  东村害怕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周围的空气忽然变得寒冷起来。那一枚枚大水滴,骤然化成了纤长的冰针。这一幕,好似魔术戏法一般。
  嗖嗖嗖嗖嗖嗖嗖……
  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那无数的冰针,就好像钉子被吸铁石吸引一样,急速射进了他们的体内。
  雨,还在下。
  嘈杂了许久的隐世小院,终于再度安静了下来。
  “我的头……好痛……我的头……”
  肖曦做完这一切,他脑海里的最后一丝光亮都消失了。他就像一个遁入混沌世界的疯子般,飞也似的跑了出去。没有方向,没有目标……
  凡尘大师楞了好半天,看看自己的伤,想追也是有心无力。他感慨道:“老夫穷其一生,也只不过摸到一点自然气场的门路,而这小子,竟然都可以掌控霜雪了,真是让人羡慕。人生大劫以过,接下来,就看你入世为龙,纵横四海啦!”
  
第411章 小东镇
  
  洛庆市,小东镇。
  这个小镇子,坐落在洛庆市的西北方,虽说地方不大,人民生活贫穷,但人口数量却是不少。这里和罗蝶山,相隔上百公里,肖曦是如何跑到这里来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现在的他,脑子里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整个人就像刚出生的孩童,对这世界的所有,都感到好奇的懵懂。
  肖曦的衣服,依旧是那么邋遢,上面还有血迹。然而身上的伤口,却都干掉了,露出一些伤疤。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口水一个劲的流。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咖啡屋,西餐店,但就是那摆摊在外的小贩,最让人心动。什么烤地瓜,臭豆腐,鱿鱼烧饭,兰州拉面,光是香气就弥漫了整条街道。
  虽然非常的想吃,但肖曦骨子里的矜持,还是让他没有做出出格的举动。而且他很聪明的看到那些买饭的人,都从兜里掏钱给老板,似乎没有那种票子,就不能吃。
  肖曦也掏了掏自己的兜,在打斗的时候,钱包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里去了。内兜里,去罗蝶山时新换的手机倒还在。因为怕被追踪,所以肖曦特意换的简单耐摔的小手机。这手机别看小,但也是名牌,属于奢侈品级的,一般市面上的手机品牌,完全比不了。
  肖曦把手机掏了出来,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丢失记忆的他,却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嘛用的。
  铃铃铃~
  就在这时,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紧接着,一道悠扬的铃声忽地响起。手机上的小屏幕,显示来电为花宝芝。
  因为肖曦是出去避难的,所以换了这个电话以后,母亲花宝芝,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里给他打电话。肖曦疯跑出来已经三天了,因为这三天那神经毒素一直在被他中和,导致神经昏昏沉沉,并未听到电话铃。
  望着手机上那个熟悉的名字,肖曦的脑袋开始疼了起来,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的思绪陷入挣扎。
  他抱着头,痛苦的蹲在地上。周围穿行的人都纷纷侧目,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前询问或是帮他一把。虽说他长得还是蛮年轻帅气 ,但那身破烂衣服,加上满脸肮脏的泥水痕迹,让人感觉就像个混饭吃的乞丐一样。
  罗蝶山。
  鬼眼的小木屋前。
  花宝芝,沈振源,带着一些贴身保镖来到了这里。
  肖曦的电话三天没通了,花宝芝就知道自己的儿子肯定是出了事情,故而坐飞机一路兼程赶到这里。由于是深山老林,所以那些尸体,都扔在那里,无人问津。
  当然,他们遇到了凡尘大师,凡尘大师将事情的经过都讲了一遍,并告知花宝芝沈振源,说肖曦发疯似的跑掉了,现在不知去向。
  “他的电话能否追踪?我可以联系这方面的黑客。”沈振源满脸焦急的说道。
  花宝芝一张俏脸都有点泛白,她摇头道:“那电话是个高端货,之所以买那个,就怕那些家伙窃取到信息。你找黑客,估计也很难办得到。”
  “唉……早知如此,就不让肖曦逃难了,跟在咱们身边,多少也有个照应。你看,因此还把鬼眼先生害死了,真是替他感到惋惜。”沈振源摇头苦叹。
  “就像凡尘大师说的,事事皆有源根,要是留在咱们身边,更不知要死多少人。现在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一来咱们大力搜寻儿子,二来要好好调查一下这群杀手。至于鬼眼先生,咱们也将其在此入土为安吧,这么多年的朋友,真是……”话说到后面,花宝芝有点泪眼阑珊,毕竟要不是她的话,可能鬼眼也不会卷入到这场世俗的争斗中来。
  小东镇。
  肖曦痛苦了好半天,脑袋传来的剧痛,这才舒缓一些。
  他将手机揣进兜里,站起身来,再度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砰~
  就在拐过街角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戴墨镜的瘦高男子,狠狠的撞了他一下。这家伙长长的黄头发,身材干瘦,穿着有点朋克风,脸上总是露着天底下我最牛逼的表情。
  “你瞎啊,走路看点人,傻子!”
  那黄毛自己撞了人,嘴里还骂骂咧咧。见肖曦楞楞的不说话,他便也没再说什么,顺势扬长而去。
  走了几步 以后,黄毛用旁光扫了眼肖曦,发现他并未察觉任何异常,嘴角便流露出了一抹贼笑。紧接着,他手腕一翻,肖曦的手机便显露了出来。
  这家伙名叫朱乐生,在这小东镇,也算个小人物。他以前是个富二代,父亲搞煤矿的,年轻那会,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可是后来煤矿的产量降低,本来他父亲琢磨着干点别的,可没想到还出了一场大事故,矿坑坍塌,死了20多人。
  为了平息这件事,省厅那边都下来了人。面对巨大的赔偿和责任,他父亲压力之下,选择了跳楼。后来母亲也跑了,家也被抄了。他瞬间从一个富二代,变为了街上的小混子。
  整天无所事事,又不思进取,不去上班的他,逐渐开始走向了邪路。也不知道跟哪个混蛋学了手偷盗的技术,便经常在这里行窃。他也很聪明,一般挑外地人下手,因为外地人是流动的,所以就算看到了他的长相,也没法总在镇上抓堵他。
  “朱乐生!这回让我抓住现形了吧,别跑!”
  就在这时,忽然从后面的一个服装店里,钻出了个四方脸的年轻巡警。
  巡警叫金浩,是新掉到这片区域的。金浩盯了朱乐生好些天,经常暗中跟踪,这不,今天就抓住了他作案的现形。
  大吼一声之后,金浩甩开大步,朝朱乐生狂奔而来。朱乐生吓了一跳,撒腿就跑。还真别说,他逃跑的速度,那真叫一个快,简直就像个灵活的小猎豹。
  反观金浩,身材稍显丰满的他,行动上就没有对方灵活了。再说这条街道,石板路破败不堪,行人又多,金浩追出去十来米,忽然脚下一拌,重重的摔了个狗啃屎。
  这下可糗大了,周围那么多行人都看着呢,你做巡警的,抓贼的本事都没有,如何不让人笑话。
  面对周围的一片嗤笑声,金浩捂着鼻子站了起来。再看朱乐生,早已消失的踪影,。
  “混蛋,又让他给跑了,下次抓到他,一定要他好看!”
  金浩自顾自的说道,然后看了眼肖曦,迈步走了过来。
  “你丢了手机吧?”
  肖曦愣愣的摸了摸兜,之前那东西,果然没了。至于那玩意叫不叫手机,他并不知道。
  “没了……没……了……”
  肖曦基本的语言还是会的,他摊开双手,示意自己的东西真的没有了。
  金浩虽然是个年轻的警察,但基本的看人还是会的。他上下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肖曦,虽然后者看起来有点傻,但从他的气质上,感觉似乎并不是那种疯癫的要饭花子。
  “你有身份证吗?给我看一下。”
  肖曦闻言摇头。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来自哪里?跑到这地方干嘛?”
  肖曦面对这些问题,脑袋又开始疼了起来,记忆的探寻,往往是痛苦的,那种摸不到边际的迷茫,让他难受至极。
  金浩挺聪明,一看肖曦的样子,再结合他的一身伤,就判断他可能是把脑袋给摔坏了。
  “你跟我回警察局吧,到时候给你备个案,如果你家人来找,就能顺利的找到你。”
  金浩说完话,也没管肖曦同不同意,拉找他就往自己锁在的派出所走。
  咕噜~
  走着走着,由于实在是太饿了,肖曦的肚子里传来了一声怪叫。
  “你饿的够呛吧?呵呵,坚持一下,等倒了派出所,中午带你去食堂里……”
  咕噜~
  金浩的话还没说完,他的肚子也传来了一声怪叫。
  俩人尴尬的彼此对视一眼,金浩脸上露出了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他这个人,虽然工作很积极,但平时就是有点小懒惰。八点上班,他不睡到七点四十都不起床,早上饭从来都是包子馅饼油条。
  今天恰巧领导开会,所以直到现在,他也没吃早饭。
  虽说派出所管饭,但看看表,现在才十点一刻。回去吃饭,要等到十一点半呢。
  肖曦显然是等不及了,他也饿的难受。左右看看,旁边就是个抻面馆,这家金浩以前来过,味道还挺正宗。既然两人都等不及了,干脆就带肖曦在这里吃完面条。
  金浩心想,这东西又花不了几个钱,况且这件事回去跟领导一回报,没准还能得到领导的称赞。
  “进来吧,我带你吃点饭。”俩人说话间就走进了面馆里。
  这小面馆,是一个农村人开的,人挺实惠。男主人负责在后厨做面,妻子和女儿在外面当服务员。
  一看金浩进来,女老板娘立刻笑道:“这不是民警小金子吗,快进来,今天想吃点什么?”
  金浩和他们一家三口打了声招呼,然后两人寻了个位置坐下,翻开那一张纸一样的菜单,金浩稍显犹豫起来。
  他今天兜里就带了一百块钱,虽说吃面条是足够了,但毕竟是请人吃饭,你干点两碗面,也不是那回事。
  “你爱吃什么?要不,咱俩来两盘菜?”金浩问肖曦道。
  
第412章 请客吃面
  
  “你爱吃什么?要不,咱俩来两盘菜?”
  金浩说这话,只不过是客气一下。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来讲,肖曦肯定会说,不比那么破费,咱就吃点面条来盘咸菜就够了。
  如此一来,金浩面子也有了,然后也可以顺势点点便宜的,随便吃一口。
  可是他忘记了,肖曦现在处在失忆的状态下,哪里会懂得人情世故。况且饿了两三天,对于他来说,只要是吃的,越多越好,那是必然的。
  “行行行。”
  肖曦不断的点头,旁边的老板娘和女儿,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小店生意一般,光卖抻面,能赚几个钱?炒菜、酒水,这才是他们获得高利润的东西。
  金浩一脸尴尬,但是又不能表现出自己抠门,拿起菜单迅速的扫了一眼。他根本就没看菜的名字,看的都是菜的价格。
  “来盘青椒干豆腐,来盘油焖花生米。”
  金浩挑了两个18块钱的菜,这是最便宜的了,加上面条和矿泉水,100块钱足够。
  “小金啊,我家花生米不够了,要是现在去买的话,炒熟得等好一阵。要不你们换个菜,松鼠桂鱼,我老板的拿手菜,鱼都是海鲜市场刚送来的,保准新鲜。”
  老板娘满脸堆笑的说着,金浩不自觉的瞟了眼菜单上的价格,松鼠桂鱼,45。
  说实话,这价格已经算很便宜了,要是去大饭店的话,这盘菜起码得一百多。金浩的脑袋里,开始快速的计算了起来。两大碗抻面20元,两瓶矿泉水4元,青椒干豆腐18元,松鼠桂鱼45元。合在一起,不到90元钱。
  “行,那就点这些,告诉王叔,快点做,我们都要饿死了。”金浩当下一拍板,很豪气的说道。
  老板娘那边,满心欢喜的走进了后厨。不到二十分钟,菜和面都上齐了。
  那喷香的炒菜,热气腾腾的面条,闻着都让人食欲大增。老板娘还送了他们一碟咸菜拼盘。
  筷子一上来,肖曦眼睛里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了,金浩这边虽然也很饿,但他毕竟要保持形象。他刚吃了两口,便瞪大眼睛看到,肖曦碗里的面,竟然都空了。
  没到一分钟,一大碗抻面被吃光了!
  面条没了,肖曦就开始吃菜,反正能吃的他都吃,风卷残云,狼吞虎咽。
  “麻烦再给他来一碗,让他吃饱了。”金浩跟老板娘说道。
  就在这时,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他老家的母亲打来的。金浩接通电话,就走到了门口处,跟自己的母亲聊了起来。这通电话打了大概十分钟,等金浩回来的时候,望着桌子上的一切,简直都呆了!
  什么青椒干豆腐,什么松鼠桂鱼,现在的餐桌上,除了空盘子就是空碗。更可怕的是,肖曦面前的面条碗,竟然摞了六个。自己出去打电话的时候,才给了要了第二碗,怎么这档功夫,就变成六碗了!气人的是,连他那还没动筷子的抻面,都被后者给消灭干净了。
  “这家伙哪里是大胃王,简直就是外星生物啊!!!”
  金浩心里一个劲的呐喊,早知如此,他就算饿死,也不会带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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