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时空旅舍-第3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程烟翻了个白眼。
  事实上她觉得这很正常,梦境的规律是很复杂的。人们除了会梦见那些自己十分关心的人,也会梦见那些自己压根就不熟、甚至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忘掉的人。除了会梦见自己最近正在思索的事物,也偶尔会出现一些乱七八糟的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东西。
  唐清影会梦见她太正常了,毕竟她们俩朝夕相处,还睡一张床。
  但程烟认为这并不属于规律中“难以探寻”的那一类,而属于“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那一类。唐清影潜意识中害怕自己支持程云和唐清焰,就不顾她了。她也害怕当有一天程云和唐清焰旧情复燃了,而她却渐行渐远以至于连自己这个闺蜜也失去了。
  嗯,程烟猜的。
  于是程烟稍作犹豫,对唐清影说:“你放心吧,不管你的……谋划能否成功,不管你和程云、和唐清焰以后怎么样,我都不会丢下你的,我们会一直是朋友。”
  唐清影愣了愣,她完全不记得自己昨晚做的梦、说的梦话,甚至都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对程烟说这些,现在还很懵逼。
  但这并不影响她听见程烟的话后心底升起的感动,这种感动让她忍不住勾起嘴角,还有种……轻松了许多的感觉。
  大概她真的会在梦中说这样的话吧。
  然而没等她说话,程烟就打断了她:“好了,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不要继续煽情下去了。你只需要知道一点,一个朋友对我来说,远比于你而言更珍贵。”
  唐清影又怔了。
  她当然知道,程烟就一个朋友。
  对于这些煽情的东西,程烟是抵触的,因为她不擅长也不熟悉,于是她不再停留在这里,而是继续提起她的挎包走进卧室,把里面的衣服拿出来放进脏衣篓,便下了楼。
  程云和俞点小姑娘正在讨论招收新保洁员的事情,因为殷女侠现在越来越忙,而且即将满世界飞,她就算想要抽空干活儿以保住这份工作也不行了。
  宾馆亟需一名新的保洁员。
  程云让俞点小姑娘在几个找工作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都发了招聘启事,还打印了一张招聘公告贴在门口,但是一早上已经过去了,无人问津。大概是因为大部分当保洁员的都不怎么会用网络,而会用网络的年轻人又有几个看得上宾馆保洁这份工作呢?
  程云不由感叹着说:“那些在网上成天嚷嚷着要来宾馆扫地、不发工资也干的人呢?”
  俞点小姑娘小声的说:“我们要是在微博或者小视频软件上发一条招聘广告,肯定会有很多小萝莉、殷丹姐、柳曦姐甚至秋雅姐的粉丝过来应聘的。”
  程云耸了耸肩:“难道就没有宾馆和本站长的粉丝吗?”
  程烟随口道:“这些人太浮夸了,干也干不长久,还不如不要,还是问问唐姨有没有什么想找点活干的舞友之类的吧。”
  “问了,她说没有,这个季节不好找活。”
  “不急。”程烟安慰道。
  “嗯。”程云点了点头,又问,“夭夭在上边干什么?”
  “画《孔明借东风图》。”
  “厉害厉害。你去收拾一下东西吧,顺带去我房间里叫一下程秋雅,咱们出去买点东西,就回去了。”程云打了个呵欠,还好昨天晚上睡了个“午觉”,不然按照时间算,现在已经快到他们睡觉的时候了。
  “好。”
  程烟又走上了楼。
  大约二十分钟后,睡眼惺忪的二堂姐也下楼了,两人上了程云的车,再加上小萝莉和它的小耗子,三人二兽驱车离开宾馆。
  一边走,三人一边讨论着买什么。
  老人家的思想着实让人看不懂,你不管给他买什么,他都能给你放到过期。以至于晚辈们回老家有件很重要的事就是挨着挨着查看老人的存货哪些已经过期了、哪些没过期、哪些快要过期了,并分门别类放好。哪怕你买一箱牛奶或几斤牛肉回去,他也会把牛奶拿给小辈们喝,或者把肉搁在冰箱里保存个一年半载、期待着逢年过节后辈们回来吃。
  有时候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还好这次和二堂姐一起回去,因为二堂姐面对程老爷子狠得下心,不惯着他,该说他的时候就说他,想来情况会好很多。
  于是程云在商场里买了几箱适合用来当早餐的养胃食品,还买了个捶背的按摩器,顺带着取了几千块钱的现金,这才按照二堂姐的意思,驱车前往宠物店。
  小萝莉认识宠物店,总想进去逛逛,奈何被程云强制性留在了车上。
  二堂姐的意思是,老人在乡村,哪怕有儿子陪在边上,也总归是孤独的,这是年纪大了的通病。不如买个宠物陪着他玩儿,也让他去操点心、打发点时间。
  买条狗最好,欢快。
  走进宠物超市,众人开始挑选。
  程烟当先表达自己的意见:“爷爷年纪比较大了,买条小型犬吧,大狗怕发生危险。”
  程秋雅笑着瞄了她一眼:“一看就是城里人,农村的狗又不用栓绳子的,大狗小狗都一样,不怕拉不住。只要性格好,温和不咬人,聪明机灵,讨老人喜欢就行了。以我对爷爷的了解,小狗讨不了他的喜欢。”
  “买条二哈?”程云一挑眉。
  “pass!”
  “阿拉斯加也不错。”
  “pass!”
  “……”
  最终二堂姐选了一条边牧,她本来想买只金毛的,女孩子对金毛是没有抵抗力的,然而店里没有,于是她抱着“让那老爷子去和这狗斗智斗勇”的想法买下了这条小边牧。
  二堂姐付的钱,几大千。
  小边牧一点儿也不怕人,程秋雅一边抱着它上车一边笑着道:“哈哈,我回去就给爷爷说这条狗几千块,肯定会把他心疼坏!把这条几千块的狗拿给他养,让他每天牵出去遛十公里,看他舍不舍得不遛!”
  趴在仪表台上的小萝莉一脸呆滞的看着这只小家伙,这只小家伙竟然也不怕它,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和它对视。
  小萝莉轻轻的哈了一声,立马便把小边牧吓得一阵嗷嗷叫。
  程秋雅连忙抱住了小边牧,对小萝莉说道:“不许欺负弟弟……”
  小萝莉一怔——
  啥?弟弟?
  它有点生气了,低下头,眼睛往上盯着程秋雅和小边牧,无形之中有威严散出,吓得小边牧躺在程秋雅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程云连忙安抚着它:“好了好了,不要和这些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一般见识。”
  小萝莉决定卖大王一个面子。
  反倒是程秋雅不干了:“你说什么?你是不是觉得你长大了,我就打不过你了?”
  “嗯哼?”
  “你……你……”二堂姐好气!
  “我怎么?”程云挑眉。
  “你……你开着车呢,我不和你计较,安全第一!”二堂姐一扭头看向窗外,手不断抚摸着瑟瑟发抖的小边牧。
  车程不算远,能赶上晚饭。
  当天色渐渐变暗,在车上老远便能看到那片山弯上空萦绕不散的炊烟,浅蓝色的烟气飘散在竹林之间,配合着犬吠鸡鸣,让人的心也不由自主的静下来。只想进入其中的某户人家,在主人质朴热情的招待下捧上土碗盛上一碗木桶蒸出来的米饭,就着大碗菜干上一整碗。
  当然,如果是殷女侠,少说也得干七八碗,得看碗的大小和她当时据不拘束。
  程秋雅终于取下了鸭舌帽和口罩,她的头发已经被帽子压得紧贴在头上,所幸女生的发型影响不大。
  “呼!终于不用戴口罩了!”
  “嘿嘿,不注意形象吧,明天就有村里人把你的丑相拍下来发到慢手上……”
  “咒我?小心本姐姐揍你啊!”
  将车停在小路前边,众人步行进去,程云和程烟抱着东西,小萝莉跟在程云身后欢快的迈着小碎步,程秋雅则抱着小边牧。
  程老爷子端了根长板凳走在门口,和隔壁的老头聊着国家大事,见到几人的身影立马抬起了头,眯起眼睛看去:“哦!你们都到啦,拿的啥子东西,这么多!浪费钱!”
  程云嘿嘿一笑,先把东西放屋里。
  程秋雅则把怀里的小边牧递给他看:“我给你带了一条小狗儿回来,你猜这条狗好多钱一条?”
  程老爷子并没有猜,而是摇头以“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表示村头的土狗多得很,二堂姐这种做法纯粹是浪费钱!
  二堂姐对此并不介意。
  他们在路上就猜过老爷子的反应了,猜得非常准。
  以二堂姐对程老爷子的了解,你要是给一条土狗给他,多半就是放养了,达不到陪伴的效果。必须让他知道这是一条价值不菲的宠物狗,甭管它什么品种,反正贵,就能让他很珍视这条狗了。没别的原因,这些中老年人养宠物有不少都是这种心理,你说是劣根也好,天性也罢,反正就是这样。
  大伯和大娘已经煮好饭了,可惜不是木桶蒸出来的,是用的电饭锅。


第721章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吃完饭就已经天黑了。
  墙壁上装了一个节能灯,功率还不小,雪白的光芒照亮整间客厅,电视中放着又长又臭的忽悠广告。
  因为狗子还太小,不适合吃干狗粮,适合喝些羊奶和稀粥。羊奶自然是没有的,但程老爷子特意去给它煮了一锅肉末粥,众人吃完饭粥也就煮好了,他用了一个浅铁盆装着,放到小边牧面前。
  满屋子的人和兽都在围观。
  程老爷子一边盯着小边牧一边抱怨:“喂这狗也太麻烦了,要是土狗,随便留点剩饭给它吃就行了,我管它吃不吃!”
  但当小边牧听见声音抬起头来看他,他立马换了副嘴脸,像是哄孩子似的:“搞快吃……”
  小边牧不怕人,但到了一个陌生环境多少还是有点拘束的,兴许是饿极了,终于在程老爷子的指引下凑到了铁盆边上,努力的探出头,开始小口小口的舔着里边的粥。
  程老爷子又小声提醒:“慢点,烫……”
  他说的话小边牧自然是听不懂的,但他每说一句,小边牧就抬起头来看他一下,那黑黝黝的眼睛仿佛极有灵性。
  程秋雅在旁边看着,脸上逐渐浮现出“滑稽”之色。
  刚才程老爷子抱怨,她也不理会,现在她终于开口了:“这个狗据说是全世界智商最高的狗,成年后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五岁小孩,聪明得很,所以你要好好教它,就把他当成一个孩子来养。你要是教得好,它完全可以听得懂你的话,像成精了一样,你要是教得不好,教出一个鬼机灵的熊孩子,你就有得操心了!”
  程秋雅觉得以边牧的智商,应该能和一个七十多的老小孩玩到一起。
  程老爷子一愣:“狗有这么聪明??五岁都该读学前班了……”
  “反正别人都这么说。”程秋雅耸了耸肩,又瞥了眼趴在程云旁边逗小仓鼠玩的小萝莉,“要是教得好,猫都听得懂人话,更何况聪明得多的狗。”
  “??”有人在隐射本王!?
  “你看,还真听得懂!”二堂姐看见小萝莉的反应,乐了。
  “哈!!”
  “嘿嘿,小东西还凶呢……”二堂姐说完又将注意力放在了小边牧身上,开始给程老爷子进行科普,“这个东西暂时就吃稀饭,可以在里边加点肉,等长大了我会给你买狗粮回来的,你记得一日三餐喂它就行。还有等你和它混熟之后,你就要带它出去遛了,现在嘛它还小,围着后山走一圈就行,等长大了,你就要骑着你的小三轮带着它到处转悠了,每天起码得跑个二十里地,嗯,去镇上跑个来回差不多……”
  “二十里,不得累死哦!”程老爷子表示很惊讶,“三轮车充电不要钱啊?”
  “很正常,这狗就是这么能跑,每天跑几十公里都能跑得下来的。二十里算基本的了。你要是不带它跑,它精力得不到发泄,反而不好。反正你也顺便出去转转,散散心对身体好,注意安全就是了。”程秋雅知道这狗如果在农村里养,又不栓绳子,它自己就能完成每天的运动量,不用刻意去遛,但她还是想让程老爷子多出去转转,本身买它的目的就是让它陪老爷子玩。
  “太麻烦了……还要买狗粮,要浪费好多钱哦!搞些过场!”程老爷子面向程秋雅时依然是一脸指责,顺带着还把程云程烟也带上了,“你们两个也是,不晓得拦到她!”
  躺枪的程云和程烟相视一眼,都没吭声。
  程秋雅默默的看着程老爷子用手抚摸着小边牧的脑门,而小边牧则抬起头轻轻舔舐着他的手掌,自动把他的话过滤掉了,说道:“给它取个名字吧。”
  “你们来取、你们来取,我取不来!”
  “我爸的名字不就是你取的?”程秋雅瞄了眼坐在边上泡脚的程建国。
  “你们年轻人来取。”程老爷子坚持。
  “叫爱国吧。”程云说道,“现在都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善美,不要弄些乱七八糟的词。”
  “太难听!”
  “难听?那从二十四字箴言中选一个?”
  “都难听。”
  “……你这种艺人,等着被封禁吧!”
  “叫馒头怎么样?”二堂姐没有理他,而是想出了一个新词。
  “还不如叫富贵。”
  “好了,你的取名权已被剥夺!”二堂姐不容置疑的道,“就叫馒头!”
  “这叫个啥子名字……”程老爷子不由面露嫌弃之色,但他转眼就又改口,“要得要得,就叫这个!”
  于是小边牧的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
  与此同时,大伯程建国将泡得红彤彤的脚从桶里拿了出来,提着桶,叫上大娘,对众人说:“你们在下边耍,我们先上楼给你们把床铺好。”
  程云应了一声。
  接着二堂姐又开始和程老爷子瞎扯,从牧羊犬的特性讲到护卫犬的特性,从边牧的性格、不同的长相引申到它会不会被本地土狗们欺负,东扯西扯,而程老爷子也很认真的听她说着,时不时附和她几句。其实到了程老爷子这样的年纪,多半是不会在意和小辈们聊什么的,只要和小辈们有得聊,就能让老人们很愉悦了。
  聊完狗,他又开始关心程秋雅的工作,毕竟现在二堂姐是大明星,他很担心二堂姐累着了,或者因为没有背景而被人欺负。
  在此期间馒头就一直安安静静的趴在客厅门口,靠着门,不敢离众人太近,偶尔提心吊胆的瞄一眼小萝莉,或者瞄一眼刚刚给它东西吃的程老爷子。
  直到晚上十点过。
  这个时间对于年轻人来说还很早,但老人已是昏昏欲睡了,程秋雅终于结束聊天。程老爷子睡前还拿了几块纸板,垫上一层坐垫,让馒头睡上边,怕它着凉,可以说很贴心了。
  三个年轻人也纷纷上楼休息。
  程云最近本就在“倒时差”,加上还有一只猫一只耗子在旁边闹,他一整夜都没睡好。
  次日清晨。
  当他顶着个黑眼圈下楼时,程烟和程秋雅已经起床了。程秋雅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一边刷牙一边盯着门外。
  程云长长的打了个呵欠。
  “呵~~”
  倒是小萝莉精神很好,叼着它的小耗子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
  程云顺着程秋雅的目光往外一看,程老爷子正拿着他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工具,电钻锯子刨子都有,地上还摆着一堆不知道他从哪翻出来的木头和木板:“这是要给这狗做个窝吗?”
  程秋雅满口泡沫,点了点头。
  馒头就安安分分的趴在房檐下,默默的看着程老爷子。
  程云啧啧了两声,也去刷牙去了。
  早晨吃的稀饭,肉沫稀饭,程云严重怀疑程老爷子就是特意想照顾馒头。
  饭后,程老爷子又开始了忙碌,程云想上去帮忙,也被他赶开了,程云无奈之下只得在旁边观摩。这些老一辈的人就是总给人一种什么都会做的感觉。
  观摩的人不光他一个,还有程秋雅、程烟,程云大伯大娘,包括小萝莉。甚至过了一会儿,邻居家的人也端了张板凳坐在门口看他做木匠活儿。
  程老爷子做的狗屋非常讲究,大小能容成年后的边牧居住,看形状和猫和老鼠里边那只狗的狗舍很像,四周由木板钉起来的墙壁要密不透风,还要光滑平整,有一丝瑕疵他都得皱好几下眉头,活像是有强迫症。甚至程云都有种想帮他治治的冲动了。
  好不容易把狗屋做好,程老爷子松了口气,在里边垫上谷草和垫子,把馒头抱进去感受了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馒头似乎也意识到这是自己的新家,趴在里边就不想出来了,当然也可能是被小萝莉吓的。
  程老爷子望向程秋雅和程云:“你们三姊妹今天去哪里玩?”
  二堂姐立马压低了声音贼兮兮的回答:“我们想去偷柑子。”
  她早就想好了。
  程老爷子闻言,也压低声音:“安?偷柑子啊?不要被别个逮到了哦!”
  程秋雅看见他这模样,忍不住想笑,又问道:“你晓不晓得哪家人的柑子熟了?”
  程老爷子似乎也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只是年纪大了,终究是要脸皮的,不好意思跟着他们一起去,只好做些同伙的事:“我想一哈……好像堰塘对面的柑子熟了,但是那里有人看着,你们去山后面嘛,那里也有几窝柑子树不晓得遭那些小娃娃偷了没有,那家人在外头打工……”
  程秋雅眼睛一亮:“要得!”
  程烟在旁边淡淡的道:“大明星回老家竟然干起了这种令人不齿的事。”
  程秋雅转头道:“你就说你去不去!”
  “不感兴趣。”
  “不行!必须一起去!有福同享!”
  “……”
  十分钟后,三人已经出了门。
  跟在三人背后的还有小萝莉与馒头,小仓鼠被小萝莉装在它衣服的兜兜里,不知道的看见了还以为它随身带了一份零食。而馒头有些害怕小萝莉,紧紧跟在程秋雅的后边。
  程烟看见戴口罩的程秋雅,问道:“你是真不怕被人发现吗?”
  “哪那么多废话!动作快点就是!”
  “……算了我不参与。”
  “放心吧!绝对不会被逮的!有我和你哥在,你怕什么?”二堂姐不屑的道,“我和你哥小时候把十里八乡的水果都偷了个遍,什么时候被人逮到过?!”
  “……这很值得骄傲吗?”
  “那当然!”二堂姐傲然道,这是独属于他们小时候的回忆。
  当初那个年代就是这样,樱桃梨儿桑葚都是不值钱的,成熟时满地都是。那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东西都结得好多。比如樱桃,成熟后一整棵树满满当当的,能把树枝压得垂下来,现在老家也有樱桃树,可是据说这些年都不怎么结,结了也长不大,会被鸟祸害。
  以前这些果子都是各凭本事取的。
  要么在山上找野树,并除了要好的小伙伴谁也不告诉,当做秘密基地,坐在树上吃到饱或者拉肚子为止。要么就得考验胆量、对时机与情报的把握以及团队配合了,不是谁都能像程云和二堂姐那样熟稔的。
  二堂姐和程云都是农村里长大的,那时候经常趁着大清早、黄昏后或者别人午睡时出动,樱桃梨子、西瓜地瓜等等等等,什么都偷过,现在想起来也是觉得很好玩。
  可惜程烟是城里长大的,她理解不到。
  而到了现在,谁也不稀罕那点钱,甚至很多果树都早已无人照料,主人家都去城里了,偷水果也只是娱乐而已。
  程云似乎也想到了和程秋雅一样的事,嘴上露出了笑容,转头对程烟说:“这样,到时候你给我们望风,我们两个去偷!”
  程烟没吭声。
  程云便扶着她的肩膀:“就这么定了!”
  程烟还是没吭声,默认了。
  爬上小山,几人体力都非常好,脸不红气不喘。回头一望,程云老家所在的几户人家、大田、堰塘和不远处的村里街道都尽收眼底,中秋时分农村里总是朦胧着一层薄雾,让山水显得更纯粹。
  程秋雅回头望着老房子,对程云问道:“你说我要是在这边修栋房子,该修到哪好?或者直接把老房子重建?”
  程云思考了下,指着村里的水泥小公路的尽头,那里倒是挺空旷的,有一个池塘,有一片树林,地势也平坦,挨着公路,离街上也近:“那片地不知道是哪户人家的。”
  程秋雅顺着望去,露出思考之色。
  老程家已经没有人种地了,但随着二堂姐越来越有钱,她肯定也希望自己爸妈过得好一点。给他们在城里买套房或者把他们接城里去是不现实的,老两口在农村呆惯了,加上城里房太贵,拿锦官来说,三环内一套房子动辄一百万两百万甚至几百万,这么些钱在农村里修栋房子真的是不要太舒服——直接能住上别墅,修游泳池和花园都行!
  现在在农村里拿地建房子越来越难了,不再像以前和主人家说一声就是,但如果是本地户口,还是很简单的,各方面沟通好就行了,没有人为难你。
  程云还是蛮支持她的。
  翻过小山,从水渠天桥下穿过,很快就看见了几户人家,以及房子前边的柑子树。
  有橙色的果子挂在上边,像是小灯笼。
  二堂姐眯眼一笑:“没有白跑!”
  程云又拍了拍程烟的肩膀:“记得给我们把风,有人就喊,咱们好跑,顺便用小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