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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时空旅舍-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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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萝莉头又一偏,眼睛中星光闪熠,也不知道它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听懂。
  ……
  益西高原。
  香喷喷的土豆炖牦牛肉,牛肉足足在锅里炖了两个小时,直到炖得耙软,鲜浓的汤汁也溶进了土豆里,这才起锅端到鹰神面前。
  还有现烤的羊腿,蒸好切成片的腊肉,加上温烫的酥油茶和青稞酒,粗犷又饱含着热情。
  最主要是香啊!
  喷香!!
  所波黝黑的脸上是干净的笑容,纯粹得让鹰神也略有一怔,随后他对鹰神招呼道:“吃吃,吃饱了就在这里睡一觉嗷,外面又下雪了,可能要明天中午才能送你出去。”
  鹰神沉默着,拿起了筷子,心里想到:既然这个凡人诚心诚意要对他献祭这一桌食物,他就勉强接受了吧,这也是这个凡人的荣幸!
  “呼噜!”
  一大坨牦牛肉塞进嘴里,滚烫喷香,满口都是牦牛肉的纤维感和香气,熬出的牛油和土豆互相融合,让鹰神有些吃惊这个世界的凡人是如何想出这等美食的!
  再撕一块羊腿肉!
  爽!
  夹一大夹晶莹剔透的腊肉,还没咬下去便满口是油,却丝毫不腻!
  末了喝一口青稞酒。
  鹰神板着一张脸,点了点头。
  所波顿时笑了,向他滔滔不绝的讲起高原环境下做出的腊肉是如何如何好吃、牦牛肉又怎么怎么美味、高山土豆八个月的生长期好长好长之类的。
  鹰神一言不发的吃着。
  过了会儿,所波觉得没趣,又问道:“你到底是怎么到这来的哦!你就算翻过铁栏走到这来也要走大半天吧!你手机呢?你一个人来的?”
  鹰神大口大口吃着肉,冷冷的盯了这凡人一眼,他一向不屑于和凡人交流!
  但他的嘴巴却不听话了——
  “手机没有,我一个人来的。”
  “被人抢了?”
  “……”
  “肯定他们追你,然后你跑,就跑到这里来了!这些人,迟早要遭报应的!”
  “……”
  “你家里人肯定担心坏了吧,就是下雪,不下雪我都把你送出去了!还把你送上车,去打箭炉,今晚上可以到。然后在打箭炉住一天,你明天又在打箭炉坐车去锦官,早上的车,晚上到。还可以包个车,直接过去,到武侯祠,这样可以省很多时间。”
  “雪马上就会停。”
  “吹牛!”
  “……”
  鹰神懒得和这些愚昧的凡人说话,他已经吃了半盆牛肉了。
  他在宾馆也吃过牛肉,但远远没有这个好吃,兴许是他饿急了吧。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外面饭馆的牛肉肯定切不到这么大一坨,简直都快半个拳头大了!
  酒足饭饱后,果然,雪停了。
  所波惊讶不已,也遵守承诺骑着摩托车跨过草原,送他出去。
  要让他堂堂一位大魔神坐在一名凡人后面,他本身是很抗拒的,但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坐在摩托车后面了。而且,他还莫名其妙的穿上了一件破破烂烂的棉袄子,满是酥油茶的味道。


第190章 谁在偷窥本尊
  乌云堆积,狂风呼啸,天色极暗,天穹就像是要掉下来似的!
  这是个大雪天!
  但不知为何雪却像是被人堵住了一般,就是下不下来。
  草原上的铁网打开了一道口子。
  一辆嘉陵摩托车停在公路边,车上的牧民坐着抽烟,冻得浑身缩着。
  这个天的温度已经零下了。
  摩托车旁边还站着一人,穿得比牧民要薄得多,却站得笔直,似乎一点也感觉不到冷。
  他们两人说着话。准确说来是那名骑在摩托车上的牧民不断的说着,而站在公路上那人则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所波说他三天前有只羊失踪了,莫名其妙就不见了,他气得很。
  所波说这个冬天太冷,草料可能不够,估计又要饿死两头牛。
  所波说儿子不争气,问鹰神有没有儿女。
  所波说他老婆生了大病,在锦官住院,可能会死。但他却必须回来放牧,不能陪着老婆,感到很内疚。
  所波说……
  公路很直很长,只有起伏没有弯曲,在这大雪将至、黑云低垂的天色下像是一直蔓延到天边云中。鹰神偏着头去看这条公路的尽头,旁边是所波的唠叨,许久他才收回目光。
  “你回去吧,凡人。”
  “我讲了要把你送上车!嘶呵……”
  “不用了。”
  “那你自己晓得坐车嗷?”
  “嗷……”鹰神表情陡然一滞,随即重新点头道,“嗯。”
  “那你有钱坐车嗷?”
  “……”
  “你要是没得钱我就给你钱,那些坏的藏族人抢了你钱,我给你,你回去不要说我们藏族人的坏话嗷!”所波说着从兜里摸出五百块钱,“坐大巴车,到锦官要三百多,剩下的你住旅馆,吃饭。”
  “……”
  “你拿到噻!”
  “……”鹰神接过他的钱,继续冷冷的说,“你可以回去了。”
  “那我走了嗷。”
  “a……嗯。”
  摩托车轰的一声发动了,突突突的响,所波还坐在车上道:“以后来玩嗷!”
  “……要下雪了。”
  “哦!”
  所波这才松开离合,骑着车离开。
  所波从公路边驶进牧场,又停下来把铁网合上,还对鹰神挥了挥手,这才骑着车在草原上渐行渐远。直到他翻过一个山丘,身影便彻底不见了。
  对他而言,或许只是在枯燥的放牧过程中偶然遇见了一个汉人。他觉得挺有意思,也没追究这个汉人为什么会闯进他的牧场。然后他遵从自己的热情、淳朴内心和藏族人自古以来的好客习惯,用了藏族高原常见的美食来招待这个人,然后好心的给了他路费把他送走而已。
  五百块钱,对他而言并不多。
  他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而这时鹰神依旧站在原地,穿着所波给他那件破破烂烂的土灰色长棉袄,望着远方天际默默等待、感受着什么。
  这些天他偶尔能感受到一种窥视感,似乎是谁在窥探自己,这无疑对他是一种极大的冒犯!但偏偏他现在能力并未完全恢复,而这种窥视手段首先十分陌生,其次极为高明,他一时无法将之揪出来,也无法反向破解。
  但似乎也不用揪出来。
  还能有谁呢?
  许久,鹰神才低下头,暂时不再纠结这件事。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用大拇指和食指握住所波给他的那五张红票子,搓了搓。
  然后他又抬起头,眼中微光闪烁。
  他是一尊神!魔神也是神!既然是神,就得有神的样子!
  这个凡人刚刚向他“献祭”了一桌好酒好菜,虽然这个献祭方法原始而落后,但他鹰神一点不剩的吃完了;还有一件破棉衣,虽然有些寒酸,并且是那名凡人死乞白赖非要“献祭”给他的,但原始而愚昧的凡人们不正是固执且一厢情愿的爱往神像上套一些烂布条吗?最后还有五百……怎么说呢,按照这个世界的说法应该是五百的香油钱,他鹰神虽然不需要这点肮脏的金钱,但最终也接受了。
  骑着摩托车吹着冷风的所波全然不知,一位来自异界的大魔神接受了他的“献祭”!
  三次!
  他现在正在清理摩托车链条上绞进去的杂草,哼哧哼哧的。
  而公路边的鹰神已经不见了,唯有一只鹰隼冲上乌云,划破苍穹!
  转眼间,云开见天光!
  这是一场交换!
  不太公平,但他堂堂鹰神已经接受了!
  承诺一出,便将生效!
  而他现在主要思考的便是……今晚上该拿着这五百块钱吃什么?
  ……
  现在技术发达了,什么用手的活儿都可以交给机器来干了,包括小男生……咳咳。
  灌香肠也简单了许多,而且机器灌出来说不定比人还灌得均匀不易裂。当然如果想让香肠合自己的口味,那还是得看调料。
  这玩意儿对一个不擅长厨艺的人来说很难,说不定照着教程调都不一定弄得好,毕竟每个地区、每家人的口味都不一样。而程云虽说是第一次给香肠肉码调料,但他厨艺还算过得去,对于这些调料还是有点掌握力的。
  两种口味的五花猪肉、牛肉、鸡胸……
  四种。
  没人喜欢吃那什么花生香肠,程烟尤其觉得那玩意儿简直变态,程云也不喜欢。
  程烟一直在旁边当监督员,监督程云放足辣椒和小米辣,殷女侠和唐清影也站在一边盯着看。小萝莉则规规矩矩的端坐在灶台上,低着头看着满满一大脚盆的肉暗自咽口水。别说,这个大家一起置办年货的场景还挺温馨的,大概和包饺子有共通的妙处。
  很快,肉便调好了。
  程云一边搅拌着一边审视着这几盆肉,说:“这些肉有点多了,估计灌不完,到时候剩下的肉咱们用来烧烤吧,怎么样?”
  “好啊好啊!”
  “附议!”
  “行!”
  三人都表示同意。
  就连小萝莉的眼中也星光一闪,它可是经历过这个世界的烧烤宴的!
  没一会儿,程云便叫上殷女侠,带上肠衣,出门去菜市场了。
  当殷女侠和程云再次回来时,香肠已经全部灌好了。程云在房中用针扎了一遍,便将其挂上了楼顶晾晒。


第191章 谢谢我不吃
  14日晚。
  安居宾馆的招牌在黑暗中发着光,楼顶一片通明,人影绰绰,还冒着烟。
  烧烤大会已经接近尾声了。
  殷女侠吃得很饱,此时正抱着一罐雪碧咕噜咕噜的喝着。
  程云坐在藤椅上玩手机。
  小萝莉趴在他旁边椅子上,两只小爪子抱着一串铁签,正偏着头学着程云他们的动作从铁签子上将肉撸出来。它的神态十分认真,做出这个动作却不免有些滑稽。同时它一条白尾巴在身后晃来晃去,一双通透的蓝眼睛像是藏着星辰,谁见了它都会觉得它漂亮得犹如精灵。
  程烟、唐清影和俞点还在烤架边忙活着,不知道在鼓捣什么新玩意儿。
  除此之外还有一对夫妇也加入了其中,他们是宾馆的客人。正好,除了灌香肠剩下的肉以外,程云和程烟还去买了不少其它种类的食材,又看见他们晚上上楼闲逛,便将他们也邀请了过来。
  不知是不是程云的错觉,他总觉得灌香肠剩下的肉用来烧烤简直绝配!无论是像现在这样串在铁签上烤还是小时候在农村用南瓜叶子包着丢进灶里烧,都是这么的好吃!
  不过从现场情况来看,其他人大约也是这么觉得的!
  随着夜色越来越深,天越来越冷,烧烤大会也圆满落幕。
  宾主尽欢!
  殷女侠单手便将烤架提了进去,俞点小姑娘则勤快的打扫现场,那对夫妇也帮着她,程云一时竟找不到事做。
  他扭头看了眼小萝莉,这小家伙此时正低头忘我的舔着爪子。
  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小萝莉动作一僵,默默的将脑袋从爪子上挪开,扭头与他对视。
  它舔了舔嘴巴,心想舔嘴巴没错吧?
  它眼中好似被洒下了一斗星辰,可心中却只有油腻的烤串,遗憾啊遗憾。
  “猥琐!太猥琐了!”程云毫不留情的斥责道,“早给你说了不能舔鼻头不能舔爪子的,你身上可是流着雪地之王的高贵血统啊,怎么能干这么猥琐的事呢?”
  小萝莉呆呆的看着他,身后的尾巴一下子停止了晃动,好似脑袋也宕机了。
  程云这才一脸严肃的教育道:“以后不能再舔爪子了!”
  小萝莉忽的将头一偏。
  在它的瞳孔中,程烟拿着一盒冰糖雪梨迅速靠近,对他们嚷嚷道:“你们嘀嘀咕咕什么呢?要是闲着没事干就快下去了,别碍事,前台这会儿还没有人呢!”
  程云耸了耸肩,低头对小萝莉说:“看吧,咱俩被嫌弃了!”
  说完,没等小萝莉反应过来,他便一把将小萝莉抱起,往楼下走去。
  程烟冷冷的盯着从身边经过的他们——哪里嫌弃了,这不是让你们下去休息吗?
  ……
  鹰神这一生夺去了无数人的全世界,成为了无数人的梦魇,让无数人恐惧。他是盘玉世界当之无愧的大魔神。
  但他这一生也过得异常纯粹。
  大致能分为三个阶段。
  起码在程云梦中,他是通过这三个阶段来粗略浏览鹰神这一生的。
  第一阶段,期望。
  不是鹰神对别人的期望,而是别人对他的期望。满满的期望,每一份都沉重如山,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时他还年少,还不是鹰神,而只是一个叫希多的少年,长得清秀可人。
  月曼人自诩为全世界所有人类种族中最优秀的一支,没有之一。每一个月曼人都会从小开始学习,去掌握力量,去完成其他人种的成年人也不一定能完成的事,唯有如此他们才能保住自己的优越性。如果一个月曼人资质太差且不思进取,他就会被视为弱小的代名词,被同胞抛弃——倒不至于从月曼人中除名,但他也终生不会再有月曼人的任何权利,因为所有同胞都会将他排斥在外。
  每一个月曼人都会很强大,要么身经百战,要么博学而睿智。
  但其实他们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
  不会洗衣做饭,不懂插秧播种,不会放牛牧羊……如果有一天仆人给他们端上一碗寡淡无味的汤,兴许有相当一部分以博学、研究出名的月曼老爷连原因是没放盐都不知道。
  这个种族全是贵族,不可思议。
  少年希多出生在一个传承深远的家族,竞争更是惨烈!他的父母自小便逼迫着他不断向前追逐,而当他轻轻松松从同龄人中脱颖而出并将其他竞争者拉开一大截距离时,压在他身上的期望陡然翻了数百倍。
  加量不加价!
  那时他才十二岁,但他已经知道自己要振兴家族、要带领家族站上月曼人的巅峰了。
  那时他或许听说过鹰神的传说,但他肯定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鹰神。
  ……
  第二阶段是争斗!
  仿佛无休无止的争斗!
  他除了学习,除了磨炼战技,除了研究那些枯燥乏味的知识,其余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争斗中。而即使是学习、研究和磨炼战技等等,也是为了让他在争斗中获胜。
  他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对手,来自其他家族、来自月曼平民,甚至来自其他国度、其他人种!
  他就仿佛一名角斗士,每天都有人把他伺候得好好的,为他提供角斗取胜的一切物品,而他就只需等着家族为他安排对手,并将之击败。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将他视作偶像,有人把他视作未来君王,他几乎在每个人面前都高高在上,但只要他输了一场,这些就都将化作云烟。
  所幸,他一路高歌。
  希多从一个少年变成了一个成人,从一个什么事都要族人安排的天才变成了家族的实权领导者,又一步一步从一个家族的领导者成为了月曼人中的至强者。
  这其中是数百年的漫长时光。
  当初打骂他的老师老死了,当初总梦想看到家族辉煌的族长老死了,他的父母亲也老死了。
  而他的争斗还没有停!
  月曼人是高傲、好战的种族,畸形的种族形态只能靠不断征战来为它输血,一旦有一天月曼人不再挑起战争了,不再比全世界大多数人种都优秀了,或许便是它消亡的时刻。
  终于,鹰神败了!
  一败涂地。
  ……
  第三阶段是仇恨。
  那时月曼人的一支军队被鲛人拖在了南部群岛,陷入了战争泥潭,抽不开身。
  这场战争是鹰神发起的,现在这个结果无疑对他的威信造成了很大影响。这令他没有底气再拒绝长老团的决议,于是长老团为他在全国挑了个月曼人中最优秀的女性,两人结合,产下后代。
  他发誓他不喜欢那名女性。
  因为那是个早已经被实验弄得面容扭曲的巫婆,两人甚至都没交合,而是靠实验产下了子嗣,之后便各自忘掉了这件事。
  但当看到那名新生儿的时候,鹰神便自觉自己完了——他有羁绊了!
  果不其然,他栽在了这上面!
  那次战败并未毁掉他,对手只挖了他的双眼,事实上对他的影响远没那么大。但那二人却抓住这个机会屠光了他的家族。本来这也不是多大的问题,问题在于他的女儿也在那些被屠杀的对象中。
  仇恨毁掉了他。
  他南下,寻找鹰魔!
  他复出,点燃战火!
  他此后一生,依旧为世上最强大的月曼人,却每日都被仇恨折磨着。
  ……
  “年少没有童年,年青没有爱情,年长没有亲情,只有变强、征战和仇恨三部曲,无趣而乏味的一生!”
  “虽然活得长,有什么用呢?”
  程云躺在椅子上摇啊摇,阳光晒得十分舒服,他一边用手机翻着美团店家后台,一边喃喃感慨。
  而在五米之外,小萝莉也懒洋洋的趴在阳光之下,它旁边不远处就是挂满香肠腊肉的架子。此时它眯着眼睛,尾巴一上一下的晃着,似乎在拍打地面。它浑身毛发被阳光照得亮晶晶的,在椅子上铺开。
  这小家伙已经守了一天香肠了。
  从雪地之王到猫,再到光荣的护肠犬,这条进化之路它走得十分顺畅。
  忽然,它一下子睁开眼睛,抬起了头!
  两只灰不溜秋的鸟飞了过来。
  它下意识的扭头看向程云。
  程云正挂起笑容,翘着二郎腿,专注的看着手机。
  昨晚那对夫妻已经评论了,写了一大串文字,还附带了一大堆楼顶花园、烧烤大会和小萝莉的照片——
  “这辈子睡得最舒服的觉,住得最舒服的宾馆。冬天也鲜花盛开的楼顶天台,可以泡杯茶懒洋洋的坐着晒太阳,在这城市中心,环境简直不要太好!晚上老板还邀请我们一起到楼顶烤烧烤,实在舒服惨了!几个前台妹子也都是女神级别的,还有一只叫小萝莉的猫,我发四这四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最聪明的猫了,没有之一。可惜小萝莉空有网上那些大热的猫片也比不上的颜值,却不让撸,只让老板一个人撸,气!总之,强烈推荐,去锦官的朋友一定要过去住一下!”
  发得跟刷评论的似的!
  程云笑了笑,打字回复道:“欢迎下次再来住,前台妹子不会跑,小萝莉也不会跑,再遇上烧烤还叫你们。”
  不远处的小萝莉已经站了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天空,那两只不知死活的鸟靠得越来越近。
  当程云回了一遍评论,心情美美哒的放下手机时,小萝莉正迈着轻快的步伐朝他走过来,嘴中还叼着一只麻雀。
  他顿时愣住了。
  只见小萝莉走到他旁边的茶几下,轻巧的往上一跃,低头将嘴中叼着的麻雀放了下来。而程云这时才发现,原先茶几上不知何时竟已经摆着一只麻雀了,加上他看着叼过来这只,总共两只,还排得整整齐齐的。
  小萝莉站在茶几上,似乎觉得刚叼过来这只麻雀躺得有点歪了,它又伸出小爪子轻轻拨了拨,直到完全和另一只平行,它才收回目光抬起头来,看向程云。
  程云不由陷入了沉思。
  “我不吃!”


第192章 一场奇迹
  锦官,益州大学华西医院。
  全益州省最好的医院!
  第一住院楼,302。
  梁伦躺在床上,右腿打着厚厚的石膏,被绷带吊着,翘得老高。
  房中还有两个病床,一个空着,另一个住着一名老实巴交的黝黑妇女。那妇女是藏族人,不会讲普通话,这些天一直由她在锦官读大学的侄女和跑黑车的弟弟照顾。
  梁伦病床前也坐着两个妇人,比起那满脸皱纹的藏族妇女,她们却是皮肤白皙,打扮得也不差。
  没多久,一阵脚步声传来,门忽的被推开了。
  一名矮壮的中年人沉着脸走了进来,他面相很凶悍,穿着一件灰色的羽绒服,黑色的西裤,加上一双大头皮鞋,手上还提着一袋苹果。如果程云在这里的话,他肯定认得出,这人就是那名和他打过一次交道的刑侦中队队长,梁博。而床上躺着那名三十岁出头、哭丧着脸的汉子他也应该有点印象,那晚来安居宾馆闹事的六个人中,他是其中一个。也很可能他已经把这人忘掉了。
  梁博沉着脸走到梁伦病床边,将苹果咣一下放在床头柜上,便不吭声了。
  他并不想来。
  是这两个妇人非让他来!
  梁博父母生了五个,由于当年家穷,加上最后一个是个女娃娃,所以没养活。剩下四个中他排老二,梁伦排第四。这两个妇人分别是他的大姐和三妹。
  梁伦年纪最小,又是娇贵的儿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他年轻时就是个小混混,现在年纪大点了,成了个老流氓。
  而且简直没有脑子可言——这货居然为了帮一个酒肉朋友出气,提着钢管去砸人家的店面!
  梁博想到这点就来气!
  那是市中心啊!还是益州大学边上!
  最后好了,成了聚众打砸抢,而且好巧不巧的撞到了在锦官警界声名赫赫的“女中豪杰”枪口上,被人一脚把大腿骨生生踢碎,哭都没地方哭!
  梁博阴沉着脸,看向那两名妇人。
  他当然知道这两妇人哭天喊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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