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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巅峰(弹弓)-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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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逸此话一出,众人才恍然大悟,心里已大致猜出了七八分。

萧逸又接着道:“据我所知,红帮与正红帮目前真正打得最为激烈的地点却不是在益都,而是在蜀省最北边的GY市,哪里是蜀省的北大门,谁控制住那里谁便占的先机。”

“红帮现在在那里略处下风,正红帮准备将猪王调去,一举吃掉红帮在那里的势力,猪王现现在刚好经过益都,并因一些事要停留几天,所以我想,我们如果乘此机会将这条大肥猪宰掉,或许能够为我们的盟友在GY的战斗起到一点帮助的作用。”

唐月道:“如果真能将这只肥猪挡住,那对GY市的战场起到的作用可不就是‘一点’那么简单。”

听到有仗可打,最激动的莫过于郭二,连忙起身道:“请萧哥下令,让我带一队兄弟去将那只肥猪宰了过年!”

一旁的赵志东立即狠狠在这个成天只知道冲杀的家伙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道:“你真以为杀猪那么简单呢!”说完后,没有理会骂骂咧咧的郭二,又对萧逸问道,“萧哥,恐怕没说的那么轻松吧!”

唐月接过话,道:“我看还真不简单,猪虽在十二生肖中排名最后,可是据红帮资料所示,猪王的单打独斗能力却能够在十二生肖中排进前三,仅次于龙虎,其一身横练外门功夫更是了得,况且,这次猪王的目的本不是益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主动跑到我们的地盘上活动,想要跑到正红帮地盘上将其诛杀,这实在是有些不可能。”

“那怎么办?”郭二问道。

萧逸笑了笑,“所以,我们就得靠面前的这些资料了。”

看着一脸迷惑的众人,萧逸接着道:“唐月向我介绍过,十二生肖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弱点,比如说老鼠爱美,山羊孤僻等,这只猪王的弱点却是和猪一样,他生平只对一样事情感兴趣,那就是吃,美味的食物对他有不可抗拒的诱惑。”

郭二道:“那萧哥意思是,在我们血狼帮的地盘上开一家集天下美食为一体的餐厅,将那只猪王引过来?”

萧逸摇了摇头,笑道:“那你说开这家餐厅我们准备拨出多少经费呢?”

郭二想了想,掰着手指头算道:“首先得聚齐天下名厨,然后得建一座很大的酒店,然后……”

郭二算到这里,忽然不要意思的挠了挠头,尴尬的笑道:“这似乎有些不太可能啊,呵呵,我就是随便那么一说,各位别当真啊。”

说完后,换了众人一通白眼,真不知道这小子的脑子是什么个结构,那神经粗的恐怕直径得用厘米单位来计算。

萧逸笑了笑,道:“所以,引猪王过来送死不现实,我们还得主动找上门去。”

“主动找上门去?”唐月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萧逸,道:“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跑到对方地方去诛杀猪王,这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旁边的魏永等人也是点头应允,这听来确实有些不太可能。

看着众人疑惑的表情,萧逸眯了眯眼睛,说道:“在军队打仗中,总会有一支人数极少特殊的队伍,专门去完成一些看起来极其不可思议的任务,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敌后渗透,暗杀,破坏,就想一把尖刀一样,转捅敌人的心窝子!”

“萧哥说的是特种部队?”魏永说道。

萧逸点点头,“对,这次我们就给正红帮来个特种作战!”

一旁的郭二听的热血沸腾,特种部队这类概念他平常只在电视上和小说里看到过,后来也经常听岳云和秦风向他们讲的一些事情,现在听到要特种作战,激动的道:“萧哥,让我做突击小组吧,我最擅长的就是冲锋陷阵!”

魏永和赵志东虽然没有说话,但神色中也难掩激动之色,看到他们这副模样,萧逸笑道:“特种部队外出作战,总得要有人守家吧,都出去了,万一敌人来偷袭怎么办?”

魏永闻言,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但还是说道:“那我留下来守家吧。”

一旁的郭二刚想说什么,萧逸摆手说道:“你们都是血狼的顶梁大柱,而且后方大本营非同小可,保全后方还得靠你们!”

郭二这才和赵志东对视一眼,二人悻悻道:“一切听萧哥安排,但是萧哥总不能单枪匹马去吧。”

这时,靠在沙发上一直没有言语的花错突然干咳了两声,惹的郭二不满的道:“得,好事儿又落在这小子头上了,东子永哥,咱回去洗洗睡吧。”

萧逸哈哈一笑,道:“如果外人知道在我们血狼帮,这种九死一生的任务是‘好事’的话,肯定会被别人说我们是大变态。”

郭二嘟了嘟嘴,“希望下次这种大变态的任务能有我一份。”

见郭二一脸扫兴的样子,萧逸眼珠子骨碌一转,意味深长的对站在一旁冷若冰霜的韩凌道:“小韩,这几天辛苦你了,就放你一天假吧,明天想要做什么都行,要是想逛街的话你可以任意挑一名血狼帮成员做你的搬运工和移动刷卡机。”

说完后,不动声色的朝一旁一脸悻悻的郭二眨了眨眼睛,郭二一下反应过来,一张脸乐的桃花朵朵开,连忙朗声道:“我去我去我去,呵呵,我最喜欢做移动刷卡机和搬运工了,韩组长,明天我来接你啊,呵呵……”

萧逸见郭二这副模样,故作有些迟疑的道:“小豆芽,可是,我又有些改变主意了,凭你的伸手,我想还是参加这次特种作战的好。”

郭二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我伸手那个菜啊,小学生都打不过,呵呵,不行不行,哎哟,哎哟哎哟,我肚子怎么那么疼,报告萧哥,我生病了,要请两天病假休息。”

“哈哈哈哈……”

众人被郭二的这副模样给逗乐了,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韩凌也微微扬了扬嘴唇,血狼帮上下几乎都知道郭二对凤组组长有意思,只是韩凌却一直没表态,对郭二总是冷冰冰的,众人也知道这根豆芽怕是没戏。

这时,唐月有些迟疑的道:“萧哥,那我……”

萧逸笑了笑,道:“知道,你是我的保镖嘛,当然得一起去了。”

一旁的赵志东闻言,张了张嘴又闭上,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随即便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和一旁的郭二打闹起来。

魏永等人离去后,这支由萧逸花错唐月三人临时组成的“特战小分队”便开始商量起了详细的部署和计划。

别看花错平时在正常生活中神经大条,可是真要做起事来,立即便是换了一个人的样子,收起了平时的玩世不恭,有条有理的将自己缜密的想法表达的清清楚楚。

而唐月也不弱,郑义说她无论是头脑还是伸手都是上乘,伸手就暂可不提,在萧逸和花错这两个顶级高手面前,再上乘也上乘不到哪里去,可是她那独到的见解和极为清晰的逻辑,倒是让萧逸在心里暗赞一声,感叹日后若是和红帮撕破脸皮,这个女人一定是个难缠的对手。

最后,三人得出了精准的结论,据唐月所说,猪王的外形就像肥猪一样胖,很是扎眼,这次正红帮调他到GY市又是机密,所以不太可能出现在市区,所在的地区应该是位于正红帮势力范围身后的西郊,这点萧逸起先便想到过,所以韩凌所搜集的那些餐厅的情况,西郊的极为详细。

随后便是一个最大的困难,三人想要潜伏道正红帮势力范围身后的西郊不算太难,小心些便是。但若是想要在西郊将猪王找出诛杀掉,并全身而退,这便有些让人挠头,因为西郊三面环着的都是正红帮的势力范围,猪王一旦出事,正红帮绝度会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到时将西郊围个水泄不通,红帮和血狼隔着正红帮的势力范围到时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最后,对这个全身而退的问题,萧逸只是眯着眼睛笑了笑,神秘的道:“我有秘密武器。”

第一百五十九章蹄膀

每个人基本上都或多或许的有一些家乡情结,所谓家乡情结就是无论你多么不喜欢自己的家乡,但对外人说起是,总会很自豪的表示自己的家乡有某某特产,除了某某名人,家乡的某某很好吃等。

益都市的西郊,一名擦皮鞋的中年妇女正一面给一个扎着马尾的男子卖力的擦着皮鞋,一面滔滔不绝向这名男子讲着西郊的一些特点,比如说出产桂花糕等。

这名扎着马尾的男子身边还有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女的皮肤白皙,面貌虽然有些普通,但身材却绝对火爆,男的看上去就有些普通的,平淡无奇的五官,中等个头,略微瘦削的身材,只是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眼睛给人感觉有些与众不同。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当时这三人到自己的擦鞋摊来擦鞋,那名年轻的男人随口说了一句,益都的西郊真是个好地方,擦鞋的这名中年妇女便打开了话匣子,一直从这名年轻男人擦到这名穿着精巧鞋子的年轻女人,再到现在这个扎着马尾的男子,一直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西郊如何如何如何。

最后,将扎着马尾男子的皮鞋擦完后,那名年轻女子亲昵的挽住这名扎着马尾的男子手臂,亲昵的道:“亲爱的,我肚子有些饿了,不知道这里都有些什么好吃的。”

扎着马尾的男子温柔的拍了拍他的头,指了指擦鞋的中年妇女,柔声对年轻女子说道,“这还得问她。”

擦鞋的中年妇女闻言,立即便如机关枪一般说道:“还别说,西郊好吃的还挺多,主要是看你们想吃什么,小吃有桂花糕,虾肉混沌,三鲜面等,还有这里的水果也不错……”

这时,一旁一只未作声的那名身材有些瘦削的年轻人递过擦鞋的钱,问道:“我们想吃点填饱肚子,油水多的。”

中年妇女接过钱,嚷道:“早说嘛,说道这又好吃油水又多的,自然要数我们西郊的吴记蹄膀,那可是百年老店,还上过电视呢,哪里的蹄膀色香味俱全,让人想着都流口水……哎,你们怎么走了,我还没说完呢!”

三人离开后,“一前”一后的走在路边上,一前这个词之所以要加引号来表达是因为准确的说那不是一前,而是一对,那年轻女人亲昵的挽着扎着马尾的男子,在前边有说有笑。

而那身材瘦削的年轻男人却一脸委屈的跟在他们身后,几次想要搭讪都直接被那对“情侣”无视。

“喂,我说你俩就算是‘情侣’也用不着无视我吧。”那名年轻男子跟在二人身后说着。

扎着马尾的男子头也不回道:“在一般的故事情节中,电灯泡通常都不受人待见。”

那名年轻女子也扭头道:“弟弟,去帮我和你姐夫买两瓶水过来,呆会儿带你去吃西郊的小吃。”

不用说,这擦鞋的三人自是萧逸花错和唐月,他们能精准的分析出猪王在西郊,但却不能分析出猪王在哪个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摊点自是最好的选择,三人的皮鞋擦的铮亮后,猪王的消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这个过程中最让萧逸郁闷的就是他原本计划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侣的,但最后花错和唐月同时投了反对票,说萧逸年纪看起来比唐月小,两人在一起不协调,最后经过投票,少数服从多数一致决定,唐月和花错扮情侣,萧逸扮成唐月的弟弟。

萧逸心里这个郁闷,一路上被花错和唐月一口一个弟弟的叫着,一会儿让他干这一会儿让他干那的,还美其名曰说这样才比较像是一个合格的弟弟。

让萧逸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和花错一向很不待见,可是为什么这二人却变的如此团结,一致“对外”,了?难不成,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西郊的小吃确实不错,萧逸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后忍不住大赞,特别是那特产桂花糕,更是让人回味,只不过他们可没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见猪王。

猪王,那就是一只猪,一只猪怎会对这些小气的小吃感兴趣?它们所喜欢的是那种分量足油水多嚼着过瘾的食物,蹄膀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妇女说的有些夸张,但吴记蹄膀至少在本地来说,也算是众所周知,哪里的蹄膀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但火候却又拿捏的十分准确,烂而不失嚼头,咬上一口,满嘴都是香油。

毕竟是在郊区,这间蹄膀店也只不过是幢普通的农村三层高的小楼的规模,和很多小饭馆一样,卫生情况并不良好,白底红字的吴记蹄膀四个大字的招牌上还停留着几只苍蝇,大口的吮吸着招牌上的油烟腻子。

这间饭馆最豪华的“包间”便是顶楼天台,四面都是砖墙,老板颇有创新的将顶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这里采着自然光,啃上一只有香又烂的蹄膀,实在是一件每事。

天台上一共有四张桌子,平常这个位置一天至少压接待三拨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从早上到现在,却只接待了一拨客人。

不过这里的老板却一点也没感到不高兴,而是乐开了花,因为这拨客人从早上便吃到现在,所点餐的数量是他这间店里三天的总和,而且还在继续的加着蹄膀。

其实这拨客人只占了天台的三张桌子,角落上还空着一张,但是来这里消费的客人上来看上一眼后,总会逃一般离去,不敢在天台上多停留片刻。

不是这拨人脾气不好,反而还很温和,而是这拨人太特别了,特别得叫人恶心,叫人发怵。

可是试想一下,你去某间饭馆消费,走进饭馆,面对的是一群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赤裸着上身吃的满身都是油,其中还有个更加巨型的胖子,体重怕是要超过五百斤,一个普通人吃完一只都算厉害的蹄膀,这人却一手一个,几口便咬完,随即便又重新抓起两个放在嘴里大嚼,淡黄色的油水顺着他的下巴流的满肚皮都是。

面对这样一个场景,估计换了谁也没了胃口。

老板却不管那么多,他不是来吃蹄膀的,他是来赚钱的,最后上蹄膀都由他亲自端上来,他不怕这拨人吃霸王餐,因为这拨人进来时便扔给他一个装满钞票的塑料袋,然后说蹄膀随便上。

老板此刻的心思是想这拨客人使劲吃,一直将那个袋子里的钞票悉数“吃掉”。

“再来五十只蹄膀。”坐在正中那名体积最大的胖子满嘴流油的说着。

老板一面应道一面眉开眼笑的下口去准备蹄膀。

“哥,你怎么叫了五十只蹄膀?”一名胖子向那名大胖子说道,眼里满是不属于男人之间的关切,这名说话的胖子生的细皮嫩肉油头粉面,可是说话的声音却很细腻,如同女人的声音一般,他的体重超过三百斤,放在正常人堆里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胖子,可却在他旁边那位的撑托下,他似乎还显得很“苗条。”

那名大胖子闻言,叹了口气道:“哎,最近胃口不太好。”

油头粉面的胖子关切的道:“是啊,你最近胃口真的是太差了,今天才吃了七八十只蹄膀,现在你又只加了五十只,照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你看你,都瘦成这样了,让我好生心疼。”

大胖子道:“是啊,我都瘦成这样了,以后可怎么了得。”

大胖子没有说谎,他确实很瘦,瘦的体重只有五百多斤而已,瘦的他的一条手臂足以和大海碗一样粗细罢了。

“你为帮会的事太操劳了,以后要多注意自己的身体,你这样,我很心疼。”油头粉面的胖子说话间竟然带着哭腔!

大胖子叹了口气道:“我也没有办法,如果不买命,我便没有蹄膀吃,我没有蹄膀吃,你们也没有,那我怎么对的起你们。”

大胖子说完,整个天台的十几个胖子竟然感动的眼圈都红了。

门口忽然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随着老板的阵阵劝阻声和骂骂咧咧的声音,天台的门忽然被人一脚重重踹开。

进来的是一名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将门踹开后恶狠狠的瞪着这群胖子。

一旁的老板连忙道:“毛哥,对不起对不起,今天天台上确实有客人,就麻烦你坐楼下,我重新给你安排个最好的包房,所有的费用算我的……”

老板话还未说完,便被那称作毛哥的人一巴掌扇倒在地,骂咧道:“塔玛滚一边去,在西郊我毛哥想要呆的地方还没有要让的,今天说什么老子也要坐天台,你的这件蹄膀店要是想继续开下去,就赶快把这群肥猪赶走!”

这名被称作毛哥的人,长的五大三粗,一脸的横肉,是本地一个出了名的混混头子,很小的时候便提着刀在街头砍人,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离开过西郊,成天无所事事,靠着收保护费度日,西郊的人提起他每一个不怕的。

老板从地上爬起,吐出两颗带血的槽牙,说话有些漏分,哭丧着脸说道:“毛哥,使不得啊毛哥……”

毛哥又是一巴掌摔了过去,并踹了一脚,呸了一声后,恶狠狠的对着这群胖子喝道:“你们这群肥猪,识相的赶紧给老子滚下去,不然我一定把你们宰了当过年猪!”

胖子一般都有一个忌讳,那就是不许别人以胖来取笑自己,否则的话他们会很生气。

可是这群胖子,现在被别人恶毒的骂成肥猪,他们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很高兴,一张张的肥腻的脸笑得挤成了一堆肉饼。

他们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这点,从他们眼神中就能看出。

油头粉面的胖子笑得格外灿烂,对身旁的大胖子道:“大哥,想不到有人还叫你肥猪,看来你并没有瘦多少,这下我便安心了,我真是怕你瘦的别人说你排骨呢。”

大胖子咧着满嘴是油的嘴道,“那就好,那就好,呵呵。”说完后,看了一眼毛哥,道:“这个人说话挺好听的,不如把他叫过来,我们一起吃蹄膀吧。”

第一百六十章猪王

不仅老板愣了,就连毛哥也愣了。

在西郊这片地方,有人被毛哥这样骂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但不正常的却是这群胖子的反应。

一个人被骂通常有两种反应,第一种是发怒,然后立即还以颜色,第二种是若对方强大,便唯唯诺诺。

这群胖子恰好不属于这两种,他们被骂,反而还觉得很开心,就像吃蹄膀一样开心。

不仅开心,而且还要邀请骂他们的人一起吃蹄膀。

这确实很荒谬,至少毛哥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这群人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

其实毛哥并不笨,因为他至少猜对了一部分。

“你这只肥猪,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赶快带着这群恶心的东西给老子滚出去!”毛哥忽然从后腰摸出一把剔骨钢刀,用刀尖对着那名大胖子喝道。

大胖子拿起一只蹄膀,“喏,给你选了只肥的。”

毛哥大怒,咬着牙恶狠狠道:“不要以为我在吓唬你,信不信我的这把刀下一刻就会扎进你的肥肉!”

毛哥没有吹牛,他确实有这个胆子,他第一次抡刀砍人时只有十二岁,后来便更是如吃饭那样平常,到最后砍人的次数却越来越少了,因为怕他的人越来越多。

大胖子看着毛哥道:“你说的话让我觉得很好听,但你要是也能吃的话,我一定会非常喜欢你。”

此言一出,毛哥竟然发现所有的胖子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浓浓的嫉妒,是嫉妒那大胖子说喜欢自己么?

想明白了什么后,毛哥忽然感到有些恶心,忽然对着那大胖子便是呸的一声,将一口浓痰吐在大胖子的脸上。

大胖子脸上挂着浓痰,依然看着毛哥温和的笑着,仿佛他一生下来便被抽空了脾气一样。

“诺,蹄膀给你吃。”大胖子举着蹄膀。

毛哥实在是受不了了,抬手便将那只肥腻的蹄膀打在地上,就欲抡起看刀给这个恶心的胖子一点教训。

可是他的刀还没抡起,脸忽然变得极其不自然的扭曲起来,布满横肉的脸瞬间变成青色,似极为痛苦的样子。

一个人的手腕若是别捏的粉碎,当然会很痛苦!

大胖子瞬间便变得很有脾气起来,瞪圆了眼睛看着一脸扭曲的毛哥说道:“你为什么要打落我的蹄膀?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可惜?”

说话间,握住毛哥手腕的那只肥大的手掌再次蠕动了几下,几乎可以听道粉末的摩擦声,毛哥已经痛苦得忘了喊叫,大胖子咬了咬牙,表情似是很悲伤,一把将毛哥甩到了一边。

然后竟然俯下身用手将那只蹄膀从地上捡起来吃了个干净,这才满意的说道:“还好没浪费太多。”

毛哥捂着手腕,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未发出一点声响,此时,他最痛苦的不是手腕的疼痛,而是那种从内心深处涌起的恐惧,这个胖子只用单手随意一捏便生生将自己的手腕的骨头捏的粉碎,这样的怪物,任谁见了都会感到恐惧!

你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侮辱他,骂他,攻击他,甚至可以上去扇他两耳光,也许他都会笑吟吟的看着你,并请你吃蹄膀,但你若是糟蹋了他的食物,哪怕是一丁点儿,后果一定很不好玩,在他的眼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谁抢了他的食物,比在他胸口刺伤一刀还要难受。

“把他带过来。”大胖子用肥大的手背楷了嘴角一把。

一名胖子便立即走去,只用了三根手指,便把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至少也有180斤的毛哥像玩具一般拎了起来。

“你太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你很能吃,可你却不仅不能吃,而且还把这珍贵的蹄膀打在地上,你太让我伤心了。”

大胖子说着,将肥大的手掌看似随意的在毛哥肩头一抹,便是喀拉的一阵骨头碎裂之声,毛哥的肩膀瞬间便塌下一大块。

“啊!”毛哥痛苦得吼了出来,眼泪和鼻涕留的满脸都是。

“你既然不能吃,那还不如被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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