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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回来的装逼王-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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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斯。尼克勒斯沉吟着,似是不知如何回答。
  他的确没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说服克拉夫,甚至无法说服自己。他今年已经将近六十岁了,人这一生还能有几个六十岁。就连当初那名他视为神明一般青衫男子如今都死了,他还能活多久?
  一生征战,诺斯终究并非神人。他深知自己的身体已经千疮百孔,所以他想在有生之年完成这个一生都在为之努力的心愿。
  李丰是能够剑败柳元宗的人,这就是诺斯下定决心的理由。
  然而,这个理由对于克拉夫来说实在太轻薄了一些。
  诺斯。尼克勒斯沉吟了很久才缓缓说道:“李仙人,正如克拉夫所说,教廷的强大非一人或者十人能够推倒的。就目前所知,教廷内至少有一名王境强者,也正是他杀死了飞雪小姐。而我们这边,一名王境强者也没有。”
  “虽然你有剑斩王境的实力,但如果是两名王境呢?以你如今的成就,以后必然前途无量,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李丰淡然道:“两名王境又如何,对我而言都一样。这次来此,我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帮飞雪报仇,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你要是怕了,尽管看着就是,反正我的计划中也没有你们。”
  克拉夫顿时怒了,冷声道:“真是太狂妄了。小看教廷,你必然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大老板,如今还万万不是对先知城动手的时候,千万不要受他的激将……”
  诺斯。尼克勒斯抬手打住了克拉夫还未说完的话,道:“格斯,先带李仙人前去休息。”
  李丰对于诺斯。尼克勒斯的决定一点也不在意。
  正如他所说,在他的计划中根本就没有尼克勒斯家族。尼克勒斯愿意帮忙,他不会阻拦。如果不愿意,倒也省的他多操一份心。
  李丰和格斯走后,克拉夫再次问道:“大老板,你真的决定要对先知城动手?”
  诺斯。尼克勒斯笑道:“我的老朋友,以前每次动手也不见你如此紧张呀。”
  克拉夫道:“这次不一样。以前的那些不过是试探,而这次,我从你眼中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决心。”
  诺斯愣了一下,随即哈哈笑了,搂着克拉夫的肩膀说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你说的没错,这次我的确想借华国这名李仙人之手彻底铲除先知城。”
  “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教廷有多强大,这三十年已经让我足够清楚了。但我还是想要放手一搏,如果错过这次机会,只怕再无机会了。”
  “这位李仙人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实力,连哈斯国和冬日国他都可以一个人闯过去,或许小小的先知城也不在话下呢。”
  克拉夫道:“你应该非常清楚,先知城和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虽然如今教廷没落,但它曾经的辉煌,哪怕是如今想起也足够令人茸然生惧。万一教廷内不止两名王境呢?他一个人就算能挡住两名王境,可他能挡住四个王境吗?”
  “我们都知道,当初利坚国都没能将教廷从地球上抹去,并非心慈手软,而是利坚国害怕教廷临死反扑。如果一旦如此,恐怕强大如利坚国也要伤筋动骨。利坚国尚且如此,更何况……”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手心里都忽然冒出了冷汗。
  僵硬地挪开诺斯一直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他扭过脖子看着诺斯,低声说道:“你是让他去送死?”
  诺斯笑道:“怎么能这么说呢,他刚才不是说的很明白了吗,就算没有尼克勒斯家族出现,他也依旧会前往先知城为红衣飞雪报仇。”
  克拉夫盯着诺斯,冷声问:“你到底是什么打算?红衣飞雪究竟是怎么死的?”
  诺斯道:“我的老朋友,咱们已经认识了三十年,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红衣飞雪是被教廷的圣审判长所杀,只不过我当时我正好在场。我想救她,可我无能为力。”
  克拉夫又问:“你怎么会在场?你去了先知城?”
  诺斯道:“是的,我去了先知城,因为我有一件事想要查清。这件事值得我冒险前去,只是我没想到红衣飞雪会在那一天杀入了先知城。”
  他坐下,点了根烟,说道:“我的打算很简单,如果能联手华国的李仙人铲除先知城再好不过。如果不行,那就只好让他死在那里了。”
  克拉夫明白了。
  李丰年纪轻轻就能如此强大,甚至独闯冬日国,把动静闹的那么大都可全身而退,有谁不相信他身后还有更大的靠山。
  华国武道对于世界来说一直都是一个谜团。在他们看来,华国内一定有真正的仙人。这一点甚至是毋庸置疑。
  远的不说,六十年前的陈老怪不就相当于一位活神仙吗?
  诺斯。尼克勒斯十分坚信,只有仙人才能教出李丰这样惊才绝艳的弟子。如果李丰死在先知城,他那位从不露面的师父或许会一怒之下铲除先知城为他报仇也说不定。
  克拉夫道:“诺斯,我希望你不要被欲…望蒙蔽了眼睛。三十年,我看着你一步步成为意国人的英雄,不想还要看着你一步步走入深渊。”
  “这位华国的李仙人是个双刃剑,正如你当初下令不许黑手党成员进入华国一样。华夏这个国度五千年都是一个谜团,我们外人更加看不透,小心惹火自焚呐!”
  诺斯。尼克勒斯起身看着外面的夜色,看着先知城的方向,他喃喃道:“自焚又如何,只要能还这世界一个温暖……”
  他想起了那一袭红衣,想起了她的血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染成血红。
  那真是娇艳……


第411章 那一袭红衣
  昨夜大雨,朝阳却是早早地爬了出来。
  今天的格斯。尼克勒斯三十五岁,今天的他还是一个不羁浪子。
  格斯并不知昨夜的大雨,他闭上眼还是昨夜的狂欢。
  十九度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痒痒的。哇!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格斯深爱这个世界,也深爱昨晚那个姑娘白白的肚皮。
  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
  格斯非常非常不明白,这个世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欢笑,那位倔强的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去改变这世界呢?
  那位倔强的哥哥所理想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
  格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些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是整个意国的英雄,在这双羽翼下,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成长。
  说起来格斯的身世,稍微有些复杂。
  诺斯。尼克勒斯比他大了十八岁,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其中复杂的过程格斯也不甚清楚,格斯只知道,他们共同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妈妈,然后娶了身为当红明星的妈妈。不久格斯出世,母亲却因难产而死。
  他的出生从一开始便就意味着要背负某种罪孽。
  格斯的童年非常不美好,那位深爱母亲的父亲并不爱他,甚至像垃圾一样厌恶他。
  可他跟哥哥诺斯的关系却出奇的好。
  在某一天晚上,父亲又动手打他了。这一次是要打死他,要他去给因他死的母亲去偿命。
  然后格斯就看到了血。
  那真是一个不能去回忆的傍晚。
  诺斯用桌上的水果刀亲手杀死了他们的父亲。
  “以后我来保护你。”当时诺斯这么说。
  小时候格斯一直以为哥哥也是那位只比诺斯还要小一岁的母亲所生。
  后来长大了才逐渐明白,原来正是自己母亲的出现,才令他们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母亲。
  他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对自己这么好,好的超乎一切,甚至可以为了他杀死父亲。
  这个问题困扰了格斯许多年。
  一直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无意中才解开了这个谜团。
  原来格斯的母亲曾是哥哥诺斯的情人,他们的父亲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却仍旧横刀夺爱,利用自己的权势,强迫母亲嫁给了他。
  “哥哥心中一直都是恨父亲的吧……”
  对于早已被尘埃埋没的事情,格斯没兴趣扒开看个究竟。他只是替母亲惋惜,要是没有父亲横刀夺爱,那她应该是极其幸福的吧。
  毕竟哥哥一直都是个温暖的男人。
  回家的路上,格斯忽地顿住了脚步,就像是被人施了魔法,永久地定格在了那里。
  是的,那一天的那一刻,本就成为了他心中的永恒。
  在七点半的阳光下站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孩,她修长而又笔直的身躯亭亭而立。橘红色的阳光洒在她红色飞舞的衣裙上,格斯就是这时忽然明白了一个真理。
  这世界再美,也不及她万分之一。
  “格斯,这世界温暖吗?”红衣女孩开口说话了。
  格斯甚至没有去想这个自己首次见面的女孩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
  他只是本能地开口回答:“该是温暖的。”
  那名红衣女孩扭着上身转过脸,晨风拂发,七点半的阳光铺满了她整张脸,犹如海边折射而来的余晖。
  在这几乎能把人暖化的阳光里,她忽地笑了。
  那真是比七丘之城的清晨还要干净的笑容,面对这样纯白如纸的女孩,格斯只觉得自己昨晚的行为肮脏极了。
  红衣女孩不知何时已走到格斯面前,她像母亲一样抚摸着格斯棱角分明的脸庞,轻轻地说道:“你会同这世界一样温暖的。”
  已经三十五岁,早已是情场浪子的格斯羞涩的像个大男孩,无地自容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仅仅是在那一刻,格斯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自拔地迷恋上了这个红衣女孩。
  从那一天起,格斯就像变了一个人。
  他不再泡吧,不再参加任何狐朋狗友的活动,他每天都心心念念着那名红衣女孩。他也想变得同她一样纯白如纸,也想变得同她一样美好。
  或许这世界并不温暖,只有她的笑才是最温暖的。
  红衣飞雪。
  这就是她的名字。
  格斯一次次表白,一次次被拒绝,可即使如此他也不厌其烦,从不放弃。他还要告诉天下人,红衣飞雪就是他的女人。
  他乐见其所地喜欢别人称呼红衣飞雪“二夫人”,一生都没有尝过失败和挫折的格斯这次也相信自己最后一定能够达成心愿。
  动静越来越大,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终于也知道了。
  那天,一次偶然的偶然。
  格斯路过哥哥房间门口时听到了里面的怒骂。
  “红衣飞雪,我派你去保护格斯,而不是让你去勾引他,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难道自己心中还不清楚吗?你配得上我弟弟吗?”
  格斯大惊失色,他推门闯了进去,看到平时一向温和的哥哥却掐着红衣飞雪的脖子把她死死地按在墙上。
  她的脸比身上的衣服还要红。
  “诺斯,你干什么?”
  格斯愤怒地推开哥哥,把红衣飞雪护在身后,眼神坚决而又凌厉,“谁敢伤害她,那一定就是我的敌人,包括你,哥哥。”
  诺斯的手颤了一下,他看向地上的红衣飞雪,眼中闪出杀气。
  红衣飞雪呢?
  她坐在地上,看起来并没有要反抗或者逃走的意思。
  “我没有要勾引格斯,我只是忍不住想近距离地看一看这个世界。”她的脸色由红转白,更加映衬的那身红衣之娇艳。“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我知道自己配不上这世界的温暖,所以我也从来不敢奢求什么,同你一样,我也一心想让格斯活在一个温暖的世界里。”
  格斯怒道:“飞雪,你在胡说什么。对于我来说,明明就是因为你我的世界才有了温暖呀。”
  红衣飞雪道:“格斯,你错了。我的世界只有黑暗,从来没有温暖,我也不可能给别人带来温暖。我早已肮脏的如下水道里的老鼠,身上的臭味远远可闻,你哥哥说的都是对的。”
  格斯更怒:“诺斯,你究竟对飞雪做了什么?”
  他怒目而视,甚至想要拔枪相向。
  那是多么美好的女孩啊,诺斯怎么忍心伤害她呢。
  诺斯。尼克勒斯沉着脸说道:“格斯,这些事情我本不想告诉你的,但如今看来已经没有那个可能了。”
  他冷冷地看了一眼红衣飞雪,说道:“她本是先知城教廷的人,于十年前投靠尼克勒斯家族,成为我们的间谍。她平日里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保护你。”
  格斯愣了一下,也就是说红衣飞雪已经在他身边十年了。
  十年……那时候他二十五岁,而红衣飞雪只有十七岁啊!
  他竟被一名小自己八岁的女孩一直保护着。
  格斯已经愤怒的恨不得掐住哥哥的脖子,质问他究竟为何狠心让一个女孩做这样事情。
  其实他心中更加怨恨的是,为什么哥哥不让红衣飞雪早点出现。十年了,在此之前他竟然没有丝毫察觉。
  格斯知道,这些不是哥哥不让自己喜欢红衣飞雪的理由。
  诺斯果然又道:“哪怕你喜欢的是乔安娜,我都不会阻拦,但这个女人,绝对不行。”
  格斯当然知道乔安娜,她是意国最有名的女人。据说她所睡过的男人,至少也有一百二十个。他就是其中之一。
  而诺斯竟然拿红衣飞雪跟乔安娜相比,那话中的意思,甚至是说红衣飞雪还不如乔安娜。
  格斯的手紧紧地攥着,青筋如小蛇游动。
  “诺斯,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他已经准备拔枪了。
  诺斯道:“我当然知道,红衣飞雪,你说呢?”
  红衣飞雪起身按住了格斯拔枪的冲动,她没有回答,而是用行动在证明。
  她缓缓褪去了身上那件刺眼的红衣。
  满身的伤痕,密密麻麻,重重交叠。
  那一天,格斯第一次看到了这世界的黑暗。
  原来真的如她所说,她的世界从来没有温暖。格斯想起那天的清晨,七点半的阳光把她整个人都铺的满满当当。因为她,他的整个世界都似乎变成了橘红色。
  难道这时候她依旧没有感受到这世界的温暖吗?
  红衣飞雪抬起手,但又放下。
  她说:“格斯,这世上所有的黑暗,你的哥哥和我都会为你背负,你只需活在橘红色的阳光下就好……”
  可是,自那天以后,格斯的世界就不再是橘红色了……


第412章 醉人的月
  有月。
  渐盈凸月。
  李丰打开窗户,拨开云层,任由地中海的晚风吹满屋子。
  那个一直被他提在手上的木盒被打开了,里面空空如也。可窗棂上却多了一个美艳的人头。
  他望着西北方向,喃喃说道:“飞雪,你放心,那片黑暗我会替你驱除。”
  不知何时,不远处多了一个去而复返的人。
  格斯。尼克勒斯看着那颗人头,眼神在颤抖,身体也在颤抖。
  他似已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哪怕月光再亮,此时的格斯却早被黑暗所包围。
  一直以来,他身后的黑暗都是由她来背负,可如今她死了呢?
  尽管这个消息格斯比李丰知道的还要早,可当亲眼看到那一颗孤零零的身体时,他还是无法接受。
  这一次他真的相信了,这世界一定也不温暖。
  她死了,谁还能给他温暖。
  ——他只能被黑暗一点点吞噬,而对于他,却根本又无挣扎的意愿。
  那个红衣女孩的世界从不温暖,可她却异想天开地想给世界一个温暖。
  她至死也没有改变世界,可至少有一个人已因她改变。
  她为格斯背负了十年的黑暗,给了他前所未有的温暖。
  “明明那个女孩比自己还要小八岁。”
  每当想到这,格斯都觉得自己真是无能极了。那么大的负担竟然还要去依靠一个女孩去背负,他还配身为男人吗?
  他缓缓抬头,又看到了李丰。
  “飞雪,这就是你所要寻找的那个依靠吗?”
  “能被你喜欢,他一定很温暖吧。”
  李丰此时也在看着他,四目相对,似有某种语言、某种情感在酝酿。
  格斯走了过去,事实他并不算去而复返,因为他本来就没有走。
  “时间还早,有空聊聊吗?”
  李丰颔首,示意他进来。
  格斯轻车熟路地拿了瓶红酒,倒了三杯。这里当然有三个人。
  “飞雪,我见到他了,你的眼光总是那么好。”他慢慢地饮着,慢慢地说着,“他说要去给你报仇,你一定补希望他去送死吧?”
  李丰道:“我只杀人,不是送死。”
  格斯笑道:“只身去先知城和送死又有何区别,飞雪说你非常厉害,比她还要厉害的多。可是你再厉害有利坚国厉害吗?有核武厉害吗?教廷连利坚国都不怕,更何况是你呢。”
  李丰道:“利坚国之所以不对教廷对手,不过是因为教廷并非在他们国土之上,还直接威胁不到他们的利益,否则就是十个教廷也早已覆灭。”
  “利坚国担心国民受到教廷的杀害,我只身一人又什么好担心的。”
  格斯道:“教廷能把飞雪的人头送到你手上,说明他们已对你的情况了如指掌,包括你身边的人。”
  李丰依旧一笑置之,说道:“他们只要敢去,就必然有去无回。”
  他说的极有自信,格斯却不以为然,说道:“如果派去的是王境强者呢?”
  李丰道:“王境强者也没有什么好畏惧的。”
  他当然有此自信。
  陈潇瞳身边有黑龙时刻守护,经过上次的事件,相信黑龙决然不可能再会掉以轻心。
  在离开之前,他为此防止教廷暗中动手,已让叶挺风随便找了个理由让陈爸和陈妈去帝都开会。
  华夏百宗,其中小半的力量都集中在帝都之内。
  可谓是高手如云。
  并且临行前他再次拜访了柳一挥。
  倒也说不上是拜访,不过是上完课去办公室向聂木老师请教了一些问题。
  “我要出国一趟,大概一周时间。”
  柳一挥愣了一下,笑道:“一周后可是咱们约定的时间,你莫不是怕了,想逃吧?”
  李丰淡然一笑,说道:“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今天跟你比完再走。”
  柳一挥赶紧摆了摆手,说道:“今天我上了一天的课,累的不要不要的,哪里还拿得动剑。你放心去吧,我帮你向学校请假。”
  李丰道:“你知道我来找你一定不是为了请假的事情。”
  柳一挥道:“那你为了何事?”
  李丰道:“教廷惹到我了,我要去先知城将其踏灭。在我离开后,小妹他们就拜托你了。”
  “对了,如果教廷派来两名王境强者,你能对付吗?”
  本来还面露不太情愿的柳一挥听到李丰后面那句话后,顿时脸色一变,怒道:“区区王境强者在我三尺青锋下算得了什么,我不用踏入王境都可斩杀一般王境。”
  李丰当然知道杀人只需一剑的柳一挥有此能力,否则也不会前来拜托他了。
  “如果对方派来了两名及以上王境的话,我希望你能破例踏入王境,小妹的安全对我来说重于一切。”
  柳一挥收敛的笑容,说道:“事情真有那么严重?”
  李丰道:“有多严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教廷这次惹到了我,我就必须让他从地球上消失。”
  柳一挥这才明白李丰并非说笑,肃然道:“我估计劝你也劝不住,只提醒你一句:教廷的强大非你所能想象。这边你大可安心,教廷再强也不敢派太多人进入帝都。陈前辈一怒,那后果并不亚于利坚国一怒,教廷也忌惮的很。”
  他挑了挑眉,那样子配合着古板的中分头,古板的黑框眼镜,显得十分不协调。
  他嘿嘿笑道:“如果你求我,我倒是可以陪你一起去。教廷又如何,难道我三尺青锋还杀不得?”
  李丰轻轻摇头,说道:“不必了,这个仇我要自己去报。”
  这次来,他就是带着必然要踏碎教廷之心而来的。
  云遮住了月,月照伤了人,那人呢?
  人已醉在月光里。
  格斯晃酒杯,淡淡着道:“我希望你能活着,至少为了她。她曾对我说,‘我的世界如此黑暗,只有那名华国少年能给我温暖,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温暖。所以解决完这里的事情,我就是爬也要爬着去找他。’”
  “你要是死了,这世上她唯一的温暖就没了。”
  不知是杯中红酒晃了眼,还是被那刚刚露出的月光刺伤了眼睛,格斯已然泪眼朦胧。
  李丰道:“我会永远记着她,绝不忘记。”
  格斯起身,道:“如此就好,如此就好……”
  他走了。
  身影晃荡,似已醉的不轻。
  李丰仰头看了一眼那云,那月。
  这渐盈凸出的月可真是醉人呐!


第413章 进入先知城
  进入先知城需得有特别通行证,这种东西对于尼克勒斯家族来说自然算不上什么。
  先知城作为教廷的中心,是无数信徒所崇仰之地。李丰不信地球上的神明,所以哪怕以污秽之脚踏足进去,心中对于这座表面看似神圣的城市也不会有任何异样。
  先知城的西、南、北三面都有高墙同七丘之城隔开,东面可从七丘之城直通先知城内。
  此时正值九点钟旭阳的末尾,已经逐渐开始浓烈的阳光把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国家染上了一层金黄。
  有些刺眼,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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