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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家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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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才没呢~!”被问到私密的问题,沈佳妮不由俏脸一红。
  “老三,你可真out,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写情书啊,一条‘飞信’就搞定了~!”沈秋海哈哈一笑,飞信是这个时空大火的聊天软件,功能与微信类似。
  “叔叔,您说的太对了,妮妮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告白的飞信,而且我这个室友也经常被各种男同学威逼利诱的讨要妮妮的飞信号码呢,唉,做美女的闺蜜好苦恼哦~!”这时,与沈佳妮同来的小美女接过了话,做出一辆惆怅的模样。
  “陈小朵!你闭嘴好不好!!还威逼利诱呢?你都把我的飞信号码挂到学校论坛上公开出售了……”沈佳妮气鼓鼓的瞪了自己的闺蜜一眼。
  “那还不是因为要的人太多了,我才明码标价的,而且,卖码号的钱不是都请你吃饭了?!”陈小朵抿了抿嘴,大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笑嘻嘻的看向沈秋山:“叔叔,我叫陈小朵,是您的粉丝,特别喜欢您的第一部电影《同窗》,我寝室里现在还贴着《同窗》的宣传海报呢,这点妮妮可以作证的。”
  “哦?是吗?我一直以为喜欢《同窗》的都是我这个年纪的老家伙呢。”
  《同窗》是沈秋山的第一部电影,讲述的是他这个七零后的青春,里面杂糅了太多的私人情感,也可说是完全凭他自己的喜好去拍摄的一部作品,并没有考虑任何的商业因素,因此,票房并不理想,只公映了一周左右就匆匆下线了,知道的人不多。
  故此,这会儿陈小朵这个接近零零后的小丫头跟他说喜欢《同窗》,自然让他颇为意外。
  “哪有,叔叔也不老嘛,很帅呢~!”陈小朵嘿嘿一笑,精致的小脸上呈现出两个可爱的梨涡。
  “得嘞,我当真的听。”沈秋山笑着点点头。
  “行了,咱都别站着聊了,今个儿为了给大哥接风,我特意让厨师准备了鲍鱼香菇鸡,还有从澳洲空运过来的飞蟹和大龙虾……”沈秋海打了个指响,眉飞色舞的说道。
  “有这么多好吃的不早说~!走走走,赶紧动起来吧……”沈秋水是个十足的吃货,一听有这么多好吃的,顿时就把淑女范儿什么的抛在了脑后,张罗着众人入席。
  餐桌就在舞台的正前方,是一个能容纳七八人的仿石桌,这一桌也是店内视野最好的位置,方便观看舞台上的表演。
  众人坐定,沈秋海一声令下,后厨便忙活了起来,很快,一道道美食便被摆上了餐桌……
  一群人边吃边聊,边喝酒,久别重逢的喜悦,兄弟姐妹间的亲情,还有那上天恩赐的特殊“礼物”,喝着喝着,沈秋山便有些醉了,或者说,他是太过于兴奋,上天着实待他不薄,让他来到这儿,让他拥有了这么多的亲人。
  就在这一刻,他下定决心,这一世,一定要好好活,不再辜负最爱他的家人,也不再让爱他的人伤心……
  酒桌上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太阳开始西落,小酒馆也陆续有真正的客人到来,不知不觉就坐了四五桌,见状,已经有几分醉意的沈秋海兴奋的登上了舞台,他想唱歌了……
  “欢迎诸位光临小酒馆,我是小酒馆的老板,沈秋海,接下来是今天第一时段演绎时间。”
  沈秋海并没有说太多的废话,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冲调音区的工作人员一挥手,《锋芒》的前奏随即响起……
  “是谁在轻弹着吉他,如泣如诉,是谁在撩动着琴弦,如饮清泉,可还记得年少时,你说你要仗剑天涯……”
  《锋芒》的歌词简单直给,旋律起伏却很大,很考验唱功,不过,对于唱了上万遍的沈秋海来说,自然是驾轻就熟,而这熟悉又陌生的歌声一响起,店内那几桌客人则是吃惊不少。
  “咦,这歌好熟悉啊,而且歌声好好听。”
  “这是《锋芒》,老歌了,不过这人唱的可真好。”
  “沈秋海?这名字好熟悉,好像就是《锋芒》的原唱吧?”
  “就是他,我刚刚用手机查了一下,他就是《锋芒》的原唱啊。”
  “不是吧,随便进了一家小店,竟然还有这样的惊喜。”
  “哈哈,今天还真是来着了,不行,一会儿我得找他合个影,然后发朋友圈嘚瑟一下……”
  “嘘,好好听歌……”
  “就是,不要说话了……”
  “……”

5,红色肉惑
  沈秋海一亮嗓,便惊艳了在场的所有客人,毕竟是专业歌手,这水准可不是普通酒吧的驻唱歌手可以比拟的。
  另外一个时空某位歌坛天王曾说过,微醺状态下,通常会迸发出歌手的更多潜能,所以,每次演唱会之前,他一定会喝半瓶红酒。
  现在沈秋海的状态大致便与那位天王所描述的相符,一首《锋芒》被他演绎到了一种全新的高度,直击听者的心灵,牵引着每一名听者的情绪……
  “妮妮,你二叔的唱功也太好了吧,没红真是可惜了。”作为全国一流音乐学府的在读生,陈小朵自然也算是半个专业人士,她精致的小脸上爬满了讶异的神色,趴在沈佳妮耳边,小声嘀咕。
  “哼,谁说二叔没红了,二叔红的时候,你还没发育呢~!”沈佳妮撇了撇小嘴,挤兑了自己的闺蜜一句。
  “切~!说的好像你现在发育了一样!”陈小朵不甘示弱的反击,瞄了一眼沈佳妮的胸口。
  “陈小朵!!”沈佳妮俏脸一黑,她有些后悔提发育的事儿了,这方面完全是陈小朵的优势所在啊,这妞儿经常在寝室里穿着吊带睡衣招摇过市,显摆她比其人多出的那二两白肉、呃、应该是三两、好吧,或许有半斤……
  在这件事上沈佳妮是没办法反驳的,而获胜的陈小朵则适时的冲她做了一个鬼脸。
  就在两人开小差的功夫,《锋芒》也来到了尾声,小酒馆内一片寂静,直至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多谢~!”
  一曲唱罢,沈秋海习惯、而又用一种老派的方式的向台下的观众们深鞠一躬,这是一名资深歌手的修养。
  小酒馆内掌声一片,几名客人更是毫不吝啬的奉献出他们的欢呼。
  “妮妮,唱一首,让二叔看看你在音乐学院的学习成果。”沈秋海冲台下的沈佳妮招了招手。
  “好呀,我和小朵正在排一首新歌,准备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的,刚好请二叔给我们指点指点。”沈佳妮笑着点点头,然后一拉陈小朵:“走啦,唱歌。”
  “哦。”
  陈小朵放下刚刚抓在手里的螃蟹,跟着沈佳妮走上了舞台。
  两个小丫头是新生报到第一天认识的,然后一见如故,迅速成为了最要好的闺蜜,其实,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有的人你认识十几年还是点头之交,可有的人明明才认识十分钟,却仿佛早就住在了你的心里。
  沈佳妮和陈小朵便是后者,所以,两人决定组团参加学校的歌手大赛,还起了一个很特别的团名,“红色肉惑”。
  乍一看,这个团名似乎有些不明所以,不过当你知道这个团名的由来之后便会哭笑不得。
  事情是这样的,两个小丫头都特别喜欢吃辣,尤其是“麻辣小龙虾”,而小龙虾熟透了就是红色的,里面的辣椒也是红色,可两人吃的又是小龙虾的肉,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团名。
  “请帮我放一下《翅膀》的伴奏,谢谢。”沈佳妮礼貌的冲舞台后方的调音师说了一声。
  《翅膀》是前些年大火的一首单曲,原唱是华语乐坛最知名的女团之一,青柠檬。
  青柠檬共有三名团员,成军十年,曾火遍全国,不过,这几年因为团员相继结婚,作品和曝光率都急剧减少,便逐渐淡出了大众的视线……
  合唱与独唱相比,其实难度更要大一些,因为除了演唱上的技巧之外,还要照顾到和声、配合等方方面的问题。
  不过,沈佳妮和陈小朵一开口,便听“酥”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两人的声线太美了,唱出的歌声干净的就好似没有被污染的喀拉库勒湖水一样,清澈、透亮,甚至是自带光芒。
  借我一双翅膀,飞去遥远的地方。
  借我一双翅膀,飞去心里的地方。
  借我一双翅膀,飞去梦想的地方……
  这三句是《翅膀》的副歌部分,每一句都要比前一句涨一个音,这样的叠加也会让听者感觉到迸发的力量感,这也是《翅膀》这首歌最精彩的部分。
  原唱青柠檬有三位团员,刚好平均分配了这三句,沈佳妮和陈小朵则是两个人,所以,副歌部分的唱法就要画一个问号了,不过,当歌曲推进到这里时,两人的处理却让人拍案叫绝。
  聪明的两人将这三句拆分成了六个半句,沈佳妮只唱“借我一双翅膀”,而陈小朵则涨一个音接上后半句,副歌部分经两人这么处理之后,那层层递进的力量感更加明朗,整首歌又被唱出了不同的味道。
  “有点意思~!”
  台下的沈秋海赞赏的点了点头,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两人的唱功实际上还是弱了点,不过胜在人美歌甜,光靠这两点就足以在歌坛立足了,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要有好的作品,没有被观众的认可的作品,就算是拥有再好的条件,也是徒劳。
  歌声落下。
  小酒馆内再一次爆发出热烈的欢呼,有两个小哥还兴奋的打起了口哨。
  “太好听了!”
  “再来一首!”
  “就是,再来一首嘛~!”
  客人们高喊着,心中更是在暗自庆幸,在这个时间,走进了这家小酒馆,抛开其它,光是方才沈秋海与沈佳妮、陈小朵唱的这两首歌,就足够值回他们的酒钱了。
  见客人们如此热情,沈佳妮和陈小朵也不矫情,又在舞台上连续唱了两首歌,这才坐下来休息。
  “大哥,来一首吧,真的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沈秋海摘下麦克风,递向自饮自斟的沈秋山。
  “还是算了吧,我就不上去丢人了。”沈秋山轻笑着摇摇头。
  “老爸,你就唱一首嘛,小时候还是你教我唱的歌呢。”沈佳妮摇着沈秋山的胳膊,撒起了娇。
  “得~!既然妮妮发话了,那我就来一首??”女儿的话,沈秋山还是很难拒绝。
  “嘿,还得是咱们妮妮说话好用。”沈秋海自嘲的笑了笑,又将拿着麦克风的手向前递了递。
  瞄了眼那金灿灿的麦克风,沈秋山脑海中倒是浮现出了当年做音乐制作人的日子……
  “唱~!”
  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沈秋山接过麦克风,登上了舞台。
  ……

6,《城都》以及那里的故事
  真正热爱音乐的人,骨子里都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可能生活的艰辛与波折会磨去一些东西,可一旦站上舞台,他们体内那些“不安分”的血液便会燃烧起来,化为一个个跳跃的音符。
  沈秋山便属于这种人,以音乐制作人身份入行的他,曾经最大的梦想便是,做出一首首优秀的音乐作品,流传世间,可惜,他入行不久便赶上了盗版泛滥的时代,大量唱片公司倒闭,并没有太大名气的他自然不出意外的成为了“下岗”人员,之后,他才转行干起了导演,而这一混就是二十来年。
  就在方才,坐在台下的沈秋山看到了二弟沈秋海对音乐的执着与认真,也看到了闺女沈佳妮对音乐的热情与期盼,在这种气氛的感染之下,沈秋山骨子里深藏的“不安分”血液自然很容易就被激活了。
  “大哥,来一首《年华》吧,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了。”沈秋海笑呵呵的提议,《年华》是沈秋山早年的作品,也是他众多音乐作品中,知名度最高的一首。
  “今天就不唱《年华》了,在里面的时候实在无聊就写了首歌,刚巧歌词里还有你的店名,我就唱它吧,也算是为你的新店开业庆祝了。”沈秋山轻笑着回应。
  “是吗?那我可得好好听听,你可好几年都没写歌了!”沈秋海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
  “大哥写的歌,一定好听!”沈秋水也是满脸期待。
  “妮妮,你老爸不是导演吗?竟然还会写歌哦?”陈小朵有些惊讶。
  “哼~!亏你还说是我老爸粉丝呢,竟然连他以前是音乐制作人都不知道!!”沈佳妮白了一眼陈小朵这个“伪粉”。
  舞台上。
  沈秋山拿起了戳在大屏幕下方的木吉他,然后,拉了一把高脚椅,坐了上去……
  “一首《城都》,送给大家。”
  看到“小酒馆”的牌匾时,沈秋山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首歌,更为重要的是,他在继承的记忆中惊讶的发现,这首歌竟然与自己的经历还有许多吻合的地方,以至于,在他内心深处就萌生了唱这首歌的冲动。
  手指轻轻拨动琴弦,简单的旋律随之响起……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
  主歌A段一气呵成,而沈秋山一开嗓便惊艳了在场的所有人,由于不做音乐多年,早就抛弃了保护嗓子的习惯,倒是让他阴差阳错的“磨练”出一副当下流行的“烟熏嗓”,这样的嗓音在演唱上局限性很大,不过,却很适合两类作品,慢节奏民谣风歌曲以及某些需要“嘶吼”的摇滚。
  《城都》就属于前者,由沈秋山这自带低音效果以及饱含沧桑的嗓音唱出来,一下子就增加了这首歌的“厚重感”,更容易打动人心,使听众快速进入到歌曲的意境之中。
  短暂的间隙之后,演唱继续……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城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主歌B段结束,完美的完成了副歌来临前的铺垫工作,最最重要的是,这段朴实而又细致的歌词几乎每一句都能打入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更为可怕的是,这一段的歌词还是一个句句递进的关系。
  当最后一句“城都,带不走的……只有你!”来临之时,一切强大的心理防御都可能被瞬间瓦解,它就好似那根武侠小说中常见的“梅花针”,能够迅速刺入你的心脏,却又不着痕迹。
  然而,当你还在回味,带不走的到底是谁时,副歌部分恰到好处的袭来……
  【和我在城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副歌部分没有想象中那么猛烈的爆发,不过,却让人听着非常舒服,甚至可以在脑海中清晰的勾勒出那副美妙的画面。
  而在这副歌部分中,沈秋山所说的“小酒馆”终于出现了,不过,却没有人注意到它,很显然这首歌唱的并不是它,而是那一段朦朦胧胧,却又有些感伤的故事。
  “太好听了,好听到想要流泪。”
  “有点温暖,又有点感伤,心都要融化了。”
  “是啊,真是太牛掰了,而且这首歌还是原创,超级厉害。”
  “真好奇,这人谁啊?唱的竟然比专业的沈秋海都好!”
  “……”
  小酒馆内的客人们窃窃私语,显然都对沈秋山的这首《城都》十分认可。
  而相较于他们的反应,沈家人的反应却更为“夸张”,沈秋水与沈佳妮一大一小两位美女的眼眸中早已噙满了泪水,泪珠不时的从脸颊上滑落……
  在客人们看来,沈秋山所演绎的只是一首好听的歌曲,然而,了解“内情”的沈家人却知道,沈秋山是在借这首歌缅怀一个人,一个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沈秋海、沈秋水、沈秋铭三兄妹的大嫂,沈佳妮的母亲,沈秋山的妻子,秦雅雯。
  二十二年前,二十岁的沈秋山只身一人去城都参加一个全国性质的歌唱比赛,结果他并没取得理想的成绩,反倒是与同样参赛的一名女歌手一见钟情,而后,两人迅速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女孩是城都本地人,因此,沈秋山推迟了返京时间,暂住城都,甚至还找了一份酒吧驻唱的工作,两人也在城都度过了最为美好的一段时光……
  而后面的剧情却如三流小说一样的狗血,三个月后,女孩怀了孕,正处在热恋期的两人决定结婚,却遭到了女孩父母的坚决反对,甚至将她“软禁”在了家中,女方父母之所以如此态度坚决,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沈秋山是燕京人,距离城都太远,第二,沈秋山没有正经工作,没办法养家糊口,第三,两人年纪太小,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
  故此,沈秋山几次登门求亲,都被轰了出来,最后,女孩决定与沈秋山私奔。
  于是,在一个雨夜,女孩偷偷逃出了家门,与沈秋山离开了城都,而因为种种原因,这一次离别却成了女孩与家人的诀别,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这女孩自然就是沈秋山已故的妻子秦雅雯,而此时此刻,沈秋山在舞台上唱起了这首《城都》,难免不让人联想起这一段伤感的往事。
  ……

7,我拿你当闺蜜,你却要当我妈!
  舞台上。
  沈秋山闭着眼,手指娴熟的拨动着琴弦,身体则跟随音乐的节奏轻轻摆动着,显然,他已陷入歌曲之中,一束追光照下来,依稀可以看见他眼角处有晶莹的泪光闪烁……
  【和我在城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歌曲又一次来到副歌部分,听了两遍的众人不由自主的轻哼着附和起来……
  优秀的音乐作品往往能在不经意间击中聆听者的心房,这首《城都》便是如此,没有花哨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辞藻,但那朴实、细腻的歌词却是真情流露的体现,也最能打动人心。
  “好好听喔~”
  “好帅啊~”
  陈小朵双手托腮,俊美的小脸上露出了花痴的笑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追光灯下的男人。
  而听到陈小朵的感慨声,原本还有些伤感的沈佳妮不由皱了皱眉,偏过头瞄了自己这个闺蜜一眼:“喂,干嘛呢!”
  “听歌呀~!”陈小朵随口回应,却连头都没回,依旧保持着那副花痴的状态。
  这下沈佳妮可有些慌了,这苗头明显不对啊。
  “陈小朵!!把你的口水擦一擦,不要在这里犯花痴好嘛!!”沈佳妮毫不客气的在陈小朵的胳膊上掐了一把。
  “呜……”
  陈小朵疼的一咧嘴,回过神,看向沈佳妮气鼓鼓道:“干嘛掐我!”
  “你还好意思问?”沈佳妮气呼呼的横了陈小朵一眼:“知道你刚才在干嘛吗??你看着我老爸犯花痴唉~!!说句难听的点,你那是在***!!”
  “噗~!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陈小朵挺了挺胸脯,目光下意识的又落在了追光灯下的沈秋山身上,小脸上再次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呢喃道:“山哥那么帅,我犯花痴也正常吧。”
  “山哥??!”
  听到这个称呼,沈佳妮直接崩溃了:“陈小朵!!再说一遍那是我老爸唉,你要叫叔叔!!”
  “必须叫叔叔!!”
  沈佳妮怒不可恕的瞪着陈小朵。
  “从你这里论关系的话我的确应该喊他一声叔叔,可是,从我们那里论关系的话,我喊他一声山哥,也没问题吧。”陈小朵抿了抿嘴,习惯性的数着手指头,一副呆萌的样子。
  “你们那里??你们是谁??”沈佳妮黑着脸问。
  “我和山哥啊。”陈小朵耸耸肩。
  “再说一遍,是叔叔!!”沈佳妮再次强调。
  “放心吧妮妮,我们各论各的,我又不是要占你便宜。”陈小朵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再一次看向舞台上的沈秋山,喃喃道:“不过,要是以后我跟山哥的关系有了进展的话,那么我们的称呼倒是真要改变了……”
  “陈小朵!!!”
  沈佳妮彻底无语了,狠狠的在这妞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我拿你当闺蜜,你却要当我妈!!”
  “绝交!!”
  “妮妮,不要这么任性嘛,我知道你一时半会儿很难接受,不过,放心,我会对你好的。”陈小朵做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你……”沈佳妮有一种要吐血的冲动。
  “唉,年轻人就是喜欢生气,妮妮,不是我说你,你这脾气得改一改了,不然怎么跟室友和平相处,还有啊,平时在寝室里勤快点,主动拖拖地、收拾收拾房间,嗯,尤其是要多帮助你上铺的同学,经常帮她洗洗衣服、请她吃吃饭,打打热水……”陈小朵进入“角色”倒是很快,语重心长的说着。
  而沈佳妮则是彻底的无语了,这妞不仅进入角色快,竟然还不要脸的替自己谋起了福利,是的,陈小朵就住在沈佳妮的上铺。
  “绝交!!!”
  沈佳妮咬着牙道。
  “唉,你看你又生气,哦,差点忘了,你这两天那个来了,嗯,心情不好倒是可以理解,等回去我帮你冲红糖水,乖啦~!”陈小朵露出一脸“慈爱”的笑容。
  “……”
  沈佳妮要疯了,伸出双手捧着陈小朵的小脸,认真的说道:“陈小朵,我警告你,不要乱来,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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