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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芳菲-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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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画奴离风身上骨折的地方,被我治好了。

不过,笙给他送了一份“大礼”!

笙在毫毛细的长针上涂抹上了毒汁,然后在离风混身上下,打算刺下三千六百五十针。

笙告诉我们,那毒汁是浮宫特制的奇毒“子痒”,与梨花暴雨、“亥腐”齐名,被江湖人称之为浮宫三毒。

梨花暴雨是天下最厉害最霸道的暗器。这个我已领教过,的确厉害!

“亥腐”,顾名思义,人中此毒之后,平时看不出任何异像,只有在深夜亥时,眼睛里会闪现一次绿光,而且死后第七日的亥时,尸体除了表面的皮肤,里面的血、肉、内脏、骨头全部会腐烂,只要拿针轻轻扎烂皮肤,奇臭熏天,方圆十里,百年之内,都能闻到这种尸体的腐烂味道。

这种巨毒,没有解药可救,中毒者三十日之内必死无疑,这种毒药,连死者的尸体都不放过,是天下最阴损的巨毒!(我想,我的万花神丹一定能解这种巨毒!)配制这种巨毒,需要大量的毒材,十分稀有。笙下浮宫时,植风都没有赠予他这种毒药。

传说中了奇毒“子痒”之人,一到夜里子时便会发作,混身麻痹不能动弹,血、肉、骨头由内至外到皮肤都犹如被几千万只蚂蚁咬了,奇痒无比!

虽说每次只发作半个时辰,但足能让人生不如死,比下地狱还痛苦!

这种奇毒没有解药,扎一针痒一日。

笙要扎离风三千六百五十针,就是要让折磨他三千六百五十日!

从今日起,十年之内,每到子时,离风就要遭受这种比死还痛苦的奇痒折磨!

我母亲气愤填膺,不顾尊贵的身份,隔空点了离风的穴道,忍不住在离风的胳膊上刺了他三百多针!

如兰君子李冰,也是双手齐下,刺了离风二百多针!

我呢,只是笑笑,出了个主意而已。我用心念叫笙再往针里加点辣椒水和盐!

嘿嘿。这样今后他每晚发作时,混身上下每一块肉,骨头,除了奇痒之外还伴有盐和辣椒杀的灼痛!

也算是我为那些被离风奸污自尽的良家贞妇们报仇吧。

唉,要不是我还想利用离风得到离国,早就使出一百种折磨他,再把他武功和眼睛和脚筋手筋废掉,丢进我国的伶人馆里,每天免费接客,供女子淫乐。

琴扎了离风一千多针,他绝美的脸蛋,兴奋激动的都出了一层层薄薄的密汗。

天啊,我见琴一身白衣,美艳华贵之极,相隔半丈,都能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玫瑰花香,不禁叹道:这极品绝色美男,连对人实施酷刑都这么好看,这么诱人,真想立刻上去,将他“正法”。

剩下的两千多针,笙全包了,阴坏的笙连离风的下身也不放过,隔着衣服,扎了三百多针。

我脸色微红,笙在我心里“咯!咯!”的狞笑,骂道:“我都想煽了这个牲畜!”我媚笑道:“讨厌,你这样,比煽了他还让他难受。”

我们俩蛮配的。

当着我这个艳仙主人的面,离风再想装成有风度,笙用针刺他的下身,也不忍不住放声尖叫,那声音凄厉悲惨之极。

只是我们几个人在听完他刚才所说的十几年的采花勾当、对小仙女花忆冷的残忍伤害、对万花国的勒索等等罪行之后,没有一个人可怜同情他,反而感到开心喜悦,十分的泄愤!

而离风见所有人中,只有我没有动手用针扎他,还在心里感激涕零的道:“美丽的主人,谢谢您没有惩罚我。”

晕!嘿嘿,傻孩子!不用针扎你,不代表我没出坏主意啊!

虐死你,玩死你!

另外,离风多年建起的专为他投罗各国美女的猎门,被我派去吴国寻觅水晶矿石。

听离风说,这些水晶矿石是他十一年前在吴国偷香窍玉时,无意中在山脚下发现的,他只是好玩,随便取了其中几块,每块十斤,带回离国后,他发现黑色水晶的提高他的精神力,其他颜色的水晶可以隐藏内力,还能阻止被人施展“摄魂大法“。

只是,离风再次去那个山脚下时,所有的矿石都不见了。不知被何人取走。

离风给自己做了一个黑色水晶扳指,将摄魂大法的速度提高将近一倍,每次施展只需要六秒钟!

离风从林芳的密信中,得知突奔国东方家族都会媚术、摄魂大法以及异世语言,因此他怕朝中大臣中了东方家族的摄魂大法,被突奔国控制,因此他给全朝文武百官一品以上官员,一人佩带一个其他颜色的手链。

原来,离风要是带上黑色水晶扳指,摄魂大法的速度,只比我慢三秒钟,难怪他这么多年采花,从未失手过!

只是堂堂一国之君,居然有这样变态的癖好,真是禽兽不如。想想东方修骂他“牲畜!”,还有十年前花子淑一见到离风,就让他对花忆冷旋展摄魂大法,看来,突奔国早就获悉离风的猎门,以及他那些采花恶心龌龊的勾当。

只不过东文武为了通过他来削弱我国的国力,控制花忆冷,就利用他的采花的丑闻秘密,要挟他登基后,不得不就范,每年除了将我国的物资送到突奔国,还要将离国本国的物资送到突奔国去。

最坏的人,还是东方武!还有死去的花子淑!

那又是什么能花子淑心甘情愿的为东方武做事呢?

我猜想,是两个原因,一是花子淑爱上了东方武,听说十二年的东方武比东方修要帅三倍以上,花子淑那么淫荡,一定和他搞在了一起,东方武又会高级媚术和御女术,欢爱一次,绝对能让花子淑终身难忘:二是东方武向花子淑许下诺言,他得到我母亲,花子淑得到万花国!

因此,除去我母亲,万花国的小太子花忆冷也是花子淑夺取皇位的绊脚石,于是,花子淑心狠手辣,歹毒无比,接到东方武的命令后,立即将小太子花忆冷从花宫里打晕带出来,她是淑王,母亲的亲姐姐,又手持随意进出花宫的腰牌,自己能在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小太子花忆冷挟持出宫!

而她非要当着小太子花忆冷的面与离风欢爱,那纯粹就是妒忌打击报复母亲的变态方法!

要不然会说,拥有黄色万花神迹的女皇,她们有着好色、妒忌的性格,在位期间,万花国将会进入动荡时期,发生暴动、战争,国土被男权国侵占!

花子淑虽然不是女皇,但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瞧,因为她的好色、妒忌,给国家带来多么大的灾难!

还有花潇玉,她只是一个郡爷,与东方修勾结,差点除掉我国的大将军江兰鸣,她拥有的腰牌,要不是我提前让我母亲收回来,落到了东方修手中,那三千多名突奔国基地的奸细杀手,一定能杀入花宫!

想想,就觉得后怕!

幸亏我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将她们母女全部杀死,还将花潇玉之死,赖在东方修身上,不然,东方武还不知道会用她们母女俩搞出什么惊天的阴谋来!

对于敌人的心慈,就是对自己的心狠!

因此,我前思后想,决定引爆几千里之外,藏于东方武体内的“花影夺魂”花朵中的三片花瓣,先让他失去武功。

这样,融刺杀东方武的成功率更高!

——————————————————

我准备了一万粒施过法术的南瓜、冬瓜种子,及一万斤花生,五万斤红薯,作为我国回赠离国的超贵重礼品。

嘿嘿,我送给他们的东西,都是用法术变出来了,不用花一个铜板!

他们这次给我们送的求亲礼物,一下子充实了我国的国库!

不过,离国的八位文武大臣们好像很喜欢我送给他们的礼物呢,因为这些蔬菜的种子还有花生、红薯,都是我经过我施过法术的,可以在离国种植,从此离国就拥有新的南瓜、冬瓜、红薯三种新的蔬菜和花生一种坚果。

嘿嘿。

为了防止离国百姓抢我国百姓的生意,我还跟离风签了协议,这四种新的蔬菜和干果,离国百姓只能自己种植在国内买卖,不能卖到其他国家。否则,我将取消法术。

我这叫维权!

回头我国的百姓,还有我的万花国基地食品加工厂还指望着它们挣大钱呢!

我骑着小白,去花都城门装模作样的为离风送行,一直送到紫桑湖!

一连两夜,我与凡、冰、笙、琴在花园里激情欢爱。

我向琴和笙说了,我险些杀死凡的事,他们便开始接受凡了。

还有一点,我告诉琴和笙,我以后不会让凡进入后宫,我要让他与冰一样入朝为官。

我将凡当作是慕容娘亲宰相的接班人来培养。

凡虽是对我极为不舍,但又不得不为了我,而回到离国,笼络文武百官。除了紫色的,我给了他一百粒四色的万花神丹,让他见机行事。

人心是要收买的。

万花神丹是天下人梦寐以求的仙家之宝,用它来笼络离国的官员,为我日后顺利夺取离国朝政,打下基础吧。

我来当离国的皇帝,绝对要比离风这个采风皇帝强吧!

我可以为离国的百姓带来财富,说不定,等我的万花神迹晋升为银色,我还能为离国百姓解除万花女神的诅咒!

为了更多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使这些计谋都是应该的!

只是,眼前除了离风这个采花皇帝外,还有离国的太子党,另外,离风NND太能生,他有十个儿子,也就是十个王爷!他的这些儿子,都将是我夺取离国政权的绊脚石。

所以,我不能太激进,只能让离风和凡先回离国,准备好一切之后,我才能去离国上任摄政王。

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我预感到夺取离国的政权,存在困难,还会有一些人流血死亡,但最终的结果将会令离国百姓欢呼高兴极为满意!

不知道这鲜血是敌人的,还是我们流的。

但愿是敌人的吧!

如果说,我方要流血,但就让我一个人流血好了。

我不怕死,更不怕流血!

第五卷  

第十四章  东方武驾崩

六月的天气,花都还不是很热,这里四季如春,就算是夏季,也顶多比其他季节,温度略高两度而已。

我这些天炼了四百多粒万茶神丹,炼了几粒紫色的冰雪莲万茶花神丹,为六十五个小孩子治好了眼睛和耳朵,另外还有三十几个孩子,因为他们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暂时还没有办法治病。

我又创造了两种异世的豆科草本植物和蔬菜,它们是紫云英蜜和韭菜!

紫云英蜜,又名红花草蜜或草子蜜,是异世里南方春季主要蜜种。是蜜蜂从紫云英的花中采集的。紫云英又叫红花草,是豆科草本植物,也是重要稻田绿肥,在异世的南方水稻产区广泛种植。

紫云英蜜色泽为浅琥珀色,结晶颗粒白色细腻:具有大自然清新宜人的草香味,甜而不腻,鲜洁清甜为一等蜜,深处男女老少的喜爱。它有清热解毒、祛风明目、补中润澡、消肿利尿、促进消化吸收之特殊功效、镇静安眠,提高机体抵抗力,促进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的作用。另外它对风痰咳嗽、喉痛、火眼痔疮等有一定的辅助疗效,是虚火旺盛人士之保健佳品。

韭菜,名起阳草,属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椎物,以种子和叶等入药口具健胃、提神、止汗固涩、补肾助阳、固精等功效。(紫云英和韭菜的功效见作品相关中百花心语)

紫云英蜜是我为百姓创造的,时属夏天,黄昏时分,用过晚餐,出去散步回家,再喝点一点紫云英蜜水,是多么的惬意。

我的母亲、琴和笙,每天还要拿紫云英蜜来做面膜。我母亲是为了我已去世的爹爹,琴和笙自然是为了能取悦我。

琴还为冰准备了一份紫云英蜜,要让冰也来参与到家庭美容中,我连忙阻止,冰的小麦色的皮肤多么特别,健康又性感,要是变白,就不美了。

韭菜!不好意思了,是我自己想吃韭菜肉馅饺子,我这几十世里,最爱吃韭菜肉馅的饺子,来这里好几个月了,没有吃到,这次我是为我自己创造韭菜!

吃饺子,就是要人多。我在府里的大院子里,摆了一百桌,每桌坐十五个人,请了慕容娘亲家所有人,游蓉娘亲家里所有的人,以及我府里的所有的侍卫和侍者,我特意吩咐,仆人和侍卫家里有小孩子的,可以带两个来。

以前都是在皇宫里为大臣们做饭,这次专门请三家的仆人和侍卫、侍者们吃一顿,算是感谢他们平时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只是没想到,当我用法术包出的五万个韭菜猪肉饺子,煮熟了,用几千个大银盘子端上来时,母亲和我的三个美男,还有在品尝之后,竟然赞不绝口。

刚开始大家有些拘束,不过,在三百多个小孩子的叫嚷和欢笑声中,气氛立刻温馨热闹起来。

“我爱吃蘸醋的韭菜饺子!好香,韭菜的味道很香!”

“别给我放醋,不要放醋,我喜欢吃蘸辣椒的韭菜饺子。”

“有香油吗?”

“韭菜那么香,还要香油干什么?香油会把韭菜的味道盖过没的!真蠢!”

“今天是过年吗?能吃这么好吃的韭菜饺子!太子殿下,真是世上最美、最好、最能干的人!”

“拜托,太子殿下是女神转世的女帝,不是凡人,好不好!她是我们万花国的女神!”

他们比我还爱吃韭菜猪肉饺子呢。

我还做了许多份煎韭菜盒子、韭菜炒墨鱼,韭菜炒鸡蛋、韭菜炒河虾、韭菜肉丝汤,韭菜炒豆腐皮等,汇成了韭菜宴!

美味当前,所有的人放开肚子,痛快的吃喝。

天啊,我母亲居然一个人吃了两盘饺子,那可是四十六个饺子啊!

琴和笙也不臭美瘦身了,合着吃了五盘,还不够,从我盘子里抢饺子!

我们几个人里,冰吃的最多,他一个人吃了四盘,九十二个!

冰猪猪啊!

我慕容娘亲和游娘亲,吃饺子和韭菜佳肴,撑的都坐立不安,站着双手支着腰,在酒宴里来回走,我母亲见她这两位朝中爱卿,为能多吃几个韭菜居然如此失仪,拍餐桌大笑。

我连忙让仆人们端上饺子汤,原汤化原食!

所有的饺子和菜肴全部吃光。

唉,我还打算剩几个饺子,明天早上吃金黄的,外焦里嫩的煎韭菜猪肉饺子呢。

我的三个男人,脸上的笑容幸福的像花一样,送走所有客人后,联盟起来,坚决让我答应他们,每个月至少给他们做一次韭菜猪肉饺子,另外,还必须配有八个凉菜、十二个热菜!

天啊!二十个菜,还要和面、剁馅、掷皮、包饺子、下饺子!

你们三个反天了?这是万花国啊,哪有妻主做饭的,而且我还是堂堂的太子呢?

最后,我难敌琴香甜的亲吻,笙粉红舌头的勾引,冰魔手般的挑逗抚摸,我投降答应他们了。

唉,我真是个超级的夫管炎!冰,你已经被琴和笙彻底的带坏了!我白了冰一眼。

冰含情脉脉的在心里对我说,“我爱你。爱你的一切。包括爱你包的韭菜猪肉馅饺子。”

这是表白吗?爱我,就连我包的饺子也爱上了?

你当我傻啊?明明是你馋嘴,刚才都吃了九十二个饺子,你知不知道,所有人里,你吃的最多啊!坏蛋!

韭菜宴结束的当夜,融用飞鸽传来消息:突奔国东方武于六月十九日驾崩,太子东方剑将于六月二十六日登基。东方剑承诺,登基后半个月之内,将会送给我国十万匹军马,另外还会每日带领突奔国文武百官早朝时面向我国方向朝拜。

不过,东方剑邀请我在成年之前出访草原红城。突奔国的使者近日便会携带国书抵达花都。融让我立即与母亲商量决定,是否在半年之内回访突奔国之事。

仿佛等待了许久,却没想到,东方剑会以国书的方式直接邀请我在未成年之前出访突奔国。

难道说,十万匹军马和每日面向我国方向朝拜都是用来迷惑我的吗?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回复十万匹军马收下,但不出访草原红城呢?

十万匹军马,是你们比武输给我国的,是必须要给我们的,如果不给,那你们国威何在!

包括每日早朝,东方剑与文武百官面向我国朝拜,那都是东方修文比武比时输给我们的,是应该的!

我们又没有输给你们,因此我出不出访草原红城,主动权仍在我们手里。

虽然目前为止,据大内高手回报,二十一岁的东方剑性格温和,为人谦恭,成年之后,只娶了太子妃白楚芸,侧妃米娇娇两女,平时,不与人为恶,深受突奔国中老年大臣的爱戴!

但是我总觉得东方剑不是那么简单的人,他是天下第一大国的太子,难道,他没有色欲和权欲吗?他能无礼东方修对他太子位置虎视眈眈吗?

我想了想,打算连夜飞去突奔国,面见融,明日夜探突奔国草原红城红宫,从暗处见一下东方剑。

我的胆子是不是不一般的大!所谓:艺高人胆大,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我让冰立刻进皇宫向我母亲禀告,我则骑小白去一趟飞奔国。这件事,我瞒住琴和笙,笙要是知道我去突奔国,自然不放心,肯定要与我一同去。

我给笙的定位是,保护好琴!

以我现在的法力和武功,又拥有许多神丹,只怕这世间已没有人能够杀死我!

融隐密的住在草原红城铁骑兵营边上的一个大牧民部落里。那里离草原红城有二十里路。

虽然东方武临死前,一直没有没收融的大将军府,但是以融在我朝为官的身份,别说是大将军府,就是进一趟草原红城,也得夜晚易容进去。

融一共有五百名随从,这些人都是他在当大将军时,培养的誓死追随他的将士,这些随从年纪都不大,家里基本上是突奔国世袭的贵族和军中门阀。

只有三十几人是平民百姓出生的江湖武林高手。他们是仰慕敬佩融的盖世武功前来投奔。

我特意换了一袭淡黄色的上等丝绸宽袖长衫,系着镶有白玉古玉的腰带,将玲珑性感的身材极致的展露,头发也用白色百合花高高扎起来,显得温柔似水,清丽娇艳,无与伦比的高贵和高雅!

我到达时,已近二更。

近二十顷的牧民部落里,周边近五百个岗哨高楼上面,燃烧着红红火把,还有一百多个帐蓬里隐透出温馨的烛火和坐立谈天的人影。其余上万个帐篷都是黑着。

值勤巡逻的牧民三名一组在各个帐篷之间来回走动。

这里海拔三千米以上,温度要比花都低上八度,大概是十五摄氏度左右。我感觉到空气比较干燥,好像许久都没有下过雨了,脚下的泥土是微微泛红的,是一种我在异世里没有见到过的土质,这样的土质,应该极不利于植物生长,我轻瞟了一下地上三寸左右长绿草,那是牛羊牲畜可以吃的一种异世最普通的草,只不过,这里的草短了两寸,而且这个季节里的绿草,应该是肥嫩的。也许是因为雨水太少,所以这就影响到绿草的生长

绿色的草,红色的火把,灰色的帐篷,黑色的夜晚,这就是草原红城给我的第一印象。

没有美丽,也没有富丽堂皇,更没有繁华喧闹。

要知道,这个时候,在花都的郊外的乡村里,许多百姓们坐在小酒店里喝酒,聊天,听说书的讲笑话,许多小孩子出来捉青蛙、荧火虫和蛐蛐。

同样是草原部落,可是这里孤寂的连我在异世的元朝任何一个普通的部落都不如!

四千年前,因为妖后东方俊龙的私欲,使花江以北所有孩子没有了童年的乐趣、所有的男人女人减少三十年寿命、也使大自然失去原有的美丽。

将皇权建立在亿万百姓的痛苦和生命之上,东方家族应该下地狱!

但是百姓们有什么错呢?

万花女神不应该迁怒于这些可怜的百姓。

我感慨之中,开始用法识,在数以万计的帐篷里寻找融。

那时,我的心里听到一个久违的熟悉的声音,“冷!是你来了吗?”

我听到百丈之外,融极低的内功气息声,我不禁开始想念他,我现在才开始想念他!我想的相立刻见到他。

那拥有古铜色皮肤、瓜子脸、俊美绝伦的五观、右嘴角边诱人亲吻的小红痣,武功天下第一的大英雄!

我当然喜欢英雄!我渴望见到他!

融的武功出神入化,他如光速般,眨眼间,我便被搂入到融激情、结实、温暖的怀抱中,他的个子有一米九五,比我高二十三公分!

我的脸颊紧贴在他的左肩膀上,头抵在他的下巴。

我们俩什么话都不说,仿佛心有灵犀,先是惊喜交集,一阵热吻。然后,我让小白带着法劫去附近玩,随时等候我的命令。

融的嘴唇一直未离开过我,吻了我的嘴唇,又吻我的脸、眼睛,他紧接着我,在几百个黑暗的帐篷之中,飞快的穿梭,几秒钟便进入他的帐篷里,我布下法劫,他更加的狂吻我,喘粗气望着我的脸,喃喃道:“冷,冷,想死我了。你再不来,我就活不下去了。”

我热烈的回应他,双手解开他的米衣外衣和白衣中衣还有内衣内裤。

我抚摸他的肌肤。

我望着他深情的美目,我的余光扫到他的脸颊。

天啊!我刚发现,他眼窝深了,瓜子脸的下巴更尖,他清瘦了至少十斤。

是因为最近压力太大,他过于疲劳?

我不禁伸出双手捧着他的脸,柔声道:“融,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融赤裸的身子紧紧贴住我,搂住我的身体,他在我耳边道:“想你。晚上吃不下饭。”

我这才知道,他刚才说那句“你再不来,我就活不下去了?”这都是真的。

亲爱的,你一米九五的个子,每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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