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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疯人院之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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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兰看着笑得很恶心的安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忙拽了拽艾德的衣角:“等一下我来告诉你。”
“……什么?”他回过头,不由皱起眉,有些结巴的问,“你,你想起来了?”
她“嗯”了一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不能白疼啊。”
想到记忆里的一切,她不自觉的握紧拳头。
察觉到她的动作,艾德也能感觉出她对过去的愤怒与恐惧,一阵心疼,但还是决定不表现出来。
可是就在他们说话的工夫,一直被枪口对着,一动不敢动的安骏,突然找到了机会,一把扔掉了手里的空枪,另一只手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了另一把枪。
“卧槽!”
洛兰的心脏瞬间提到嗓子眼,连忙扑到了艾德身前。
和之前不同,之前戈登警官的那枪,她只是想扑倒他躲开子弹,但是这一枪来的太快,除了挡,她没有机会做别的了。
子弹biu的一声射中她的后心,不偏不倚。
这一下,艾德和安老先生都愣住了。
“哦不……”他连忙抱住她缓缓下滑的身体,颤声道。
下一秒,他整个人却仿佛被杀意浸透,冷冰冰的抬起头,一枪打在了安骏头上。
安老先生的尸体被成功爆头,带着白花花的脑浆跌入游泳池。
艾德低下头,眼神中的杀意瞬间退散,只有前一秒的震惊和恐惧,完全不像他。
“你还好吗……?”他扔下枪,有些颤抖的抚摸着她的脸。
“好啊。”她轻轻的握住他的手,虚弱的微笑道,“你没事,比什么都好。”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慌张的样子,觉得自己是应该高兴的。
艾德连忙将她的头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头顶上,安慰道:“没事,没事。”
他深呼吸,又把她平放在地上,强制让自己冷静的道:“深呼吸,亲爱的,没事的,我现在帮你把子弹取出来。”
……诶?
洛兰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取,取子弹?”
“嗯。”他拿起之前学生们斗殴时落下的小刀,低下头,与她额头相抵,低声道,“相信我。”
“不行!!!”她果断拒绝,接着又气若游丝的咳嗽了两声,轻轻摇了摇头。
“算了吧,就这样吧,挺好的,你也不用再担心我会变成第二个科林格小姐了,不是吗?”
她闭上眼,叹道:“那天晚上你说的话,我听到了。”
他眉头一跳,那天晚上他说的话……
“你不要难过,我能理解。”洛兰重复起他双杀科林格小姐时的话,“不惧怕失去的人生才是自由的。”
她点了点头,笑道:“你说得对,也许——”
“不,我不这么想了。”艾德摇了摇头,眼神有些可怜的看着她,顿了顿,哑着嗓子道,“我爱你。”
“诶?!你说什么?!”
“我爱你。”他重复了一遍,接着说,“虽然不惧怕失去的人生才是自由的,但我不会失去你,也不会让自己失去你。”
他难以言喻的看着她,茶褐色的瞳孔里,仿佛有整个宇宙。
“放心,对你和我而言,这是个伪命题。”
我去……
洛兰总觉的他的表白来的猝不及防,觉得好短,但是又觉得足够了。
“所以——”艾德再次抱起她,将手伸到她背后中弹的地方,“可以起来了,亲爱的。”
他拿出一个糊了的栗子,又是无奈又是好笑的叹了口气。
聪明的尼格玛先生,刚刚又差点被骗到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开大了!
感觉不错,下一章解释清楚关于老帮菜安先生的所有问题,是的现实中他没死,不过也快了。
后边就可以各种甜了!
我昨天晚上想了想,发了个微博,关于解释本文近乎崩塌的脑洞的。
不过现在没事啦啦啦啦啦,我准备糖尿病一下了!
☆、番外外
咳咳,艾德宝贝,以前都是你给我讲故事,今天呢,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悲伤的故事。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你刚刚崩了的那个家伙,他叫安骏,长了一张十七八岁的脸,实际上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帮菜,和秃瓢博士一样是中二病研究者,至于我怎么知道的,等一下告诉你。
我长这么大没见过自己的爸妈,小的时候是一个老太太带的我,这个老太太眼睛有问题,近乎于失明。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告诉我她跟我并没有血缘关系,说我是个小洋鬼子杀人犯。她特别爱看电视剧,也不是看,就是听,逮到电视剧就看,这电视剧里只要有个什么杀人放火的,她都特别生气的跟我说,说我的父母就是这样的人,我以后也会成为这样的人。
我当时那么小,看那些电视剧也挺害怕的,经常晚上吓得睡不着,她也不告诉我是假的,搞得我不到七岁就开始怀疑人生。
后来我长大一点了,自己琢磨过味儿来了,我开始问她我父母的问题,但是每一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一样的。在她的答案里,我爸又是七十多岁的食人魔,又是二十岁就被枪毙的纵火犯,让我又开始怀疑我爸的人生。
再后来呢,我的三观比较健全了,我觉得她可能有臆想症,就很少再跟她讲话了,就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她死了。她这个死的方式特别奇妙,我放学回到家,连尸体都没看见,就只有一堆穿的像医生的人,过来告诉我她死了,也没有葬礼。想想也正常,老太太也没什么朋友,葬礼谁来啊?
我本来以为父母的身份只是老太太的幻想,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班里的同学也开始传我的父母是杀人犯,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我爸是电锯杀人狂,我妈是人皮拼图杀手……你信么?反正我以前是不信,可是人嘛,对于八卦总是非常狂热的,三人成虎。这件事到最后搞的全校都知道了,竟然还有家长竟然还到学校来找老师谈话,问能不能劝退我,我也是服了!
虽然我从小到大都没人理,但是这也太过分了吧,我也是个人啊,心里也会不爽啊对不对?就在这个时候,第一个为我说话的人出现了。
对没错,就是姓安的那个老帮菜,你别看他那副傻逼样,他装高中生很有一套的,很像老老年版柯南。当时我在教导主任办公室里等候发落,安骏突然闯进来,特别正义的说了一大堆,弄得我特别惊讶,接着就是感动,我总觉得是他救了我,其实仔细想想,哪个学校会因为这点小事开除人啊?
从办公室出来之后,他就跟我说,说你别哭啊,我知道你是冤枉的,我不会跟他们一样胡说八道的。
可是当时我傻啊,也不懂。你知道,我之前的人生,遇见了太多冷冰冰的人,只有电脑和电视是有温度的,安骏是唯一对我热情的、活生生的人,我不知道如何回报他的热情,也没说话,就跑了。
这件事情之后,阿彤就出现了,她莫名其妙的来找我,说要跟我当朋友,我不知道当朋友是个什么概念,看她长得挺可爱的就没拒绝。
我有了朋友,在别人眼里,渐渐的正常了起来,原本不敢理我的人,也会喊我“黄毛”了。与此同时,安骏也经常在我面前刷存在感,以前虽然一直在一个班,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哪根葱。他跟阿彤一样,有事没事就粘着我,上课给我传纸条,特别傻逼。像什么让我用“牛,吃,我,草”四个字造句,给我写一堆乱码让我倒过来看,我一个都不懂。但是阿彤比我激动,她特别热衷看安骏的纸条,不给她看她还急,到了最后直接自己拿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知道她对安骏有点意思,但是她又告诉我,安骏喜欢我。
可对于喜欢这个词,比朋友更让我觉得陌生。
我回去看了好多电影啊电视剧的,承受了好几番最高色彩饱和度的暴击,感觉明白了一点。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他在我眼里,好像是跟别人都不一样,他一看见我就笑的满脸是牙,每天放学以后还绕远送我回家……想起这些,我还觉得挺高兴。
我想,如果传说中的喜欢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可能也是喜欢他的吧。
有一个朋友,有一个喜欢的人,听上去好像和普通的高中女生没什么区别。
高三的新年那天,安骏突然把我叫出来,送了我一个礼物,对,就是我耳朵上这个耳钉。
他跟我说,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这个耳钉都要带着,因为这个耳钉是马,就是他,无论在哪,他都会保护我不受伤害,把我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呃,艾德宝贝,你先别鞭尸,听我讲完。
我很感动,还挺听话,毕竟是准男友——啊好好好好,不是准男友。是……这个,毕竟是他的一片心意,我就戴上了,一直戴到毕业。
之后,毕业典礼上发生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只不过,当时没有你,是他和阿彤一直和我在一起。
说真的,我服了安骏了,他为了让我动手杀人,也是够累的。
你还记得吗,我的锯刚拿到的时候没有电池,电池就他妈的在他手里,他还一直跟我装傻,拽着我把所有同学问了一遍,我就整整被这帮人追杀了一天啊!当时不觉得,现在想想,真是想把他脑袋按进马桶里。
终于,他装成捡到电池的样子,把电池给我了。当时我是拒绝的,我真不是圣母病犯了,因为我想到奶奶,想到同学们,他们都因为我有个所谓的杀人犯父母而不待见我,我不想自己也成为大家都害怕的人,打死也不干。
结果他也是心累啊,趁我上厕所的时候,把电池直接捅电锯里了……再后来,就出了阿彤的事情。
我杀掉阿彤以后,可没你见到的那么镇定自若。我觉得自己简直不是人,倒不是因为杀了自己的朋友,毕竟是她先动手的啊。原因是,一,我杀了她,竟然感觉很爽?二,是我突然觉得,好像做了一件早晚都会做的事情。
我想把电池扔了,但是这手握着电池,冲着窗户举了半天,还是没能松开。
安骏对于我把阿彤杀了这件事情,一点也不意外,他安慰我说,一切都是为了自卫,不需要自责。
可是后来这自卫的似乎有点过了,他逮谁跟谁搭话,他本来在班里的人缘就不好,大家不是不理他就是想杀他。我一看这哪行啊?!又一想他说过的话,心想就当是自我吧,拎着电锯就上了。
看着平时朝夕相处的同学被我锯成一块一块的,我的一半大脑告诉我这很过分,可是另一半大脑里,却是之前他们孤立我,在背后说我闲话,联名申请让学校劝退我的事情。
我想,我又不欠他们的,他们凭什么能这样对待我,而我却不能在他们身上开口子呢?
你一定懂,这感觉就像吸/毒,明明知道是不对的,但是感觉实在太好,根本控制不了。
那个时候,我给自己找的唯一一个理由,就是保护安骏。
最后,我们两个进了游泳馆,正好碰见了仅剩的两个活人,他们俩还没来得及开口,我就直接上锯了。
那两个人的尸体栽进了泳池里,我一下就觉得松了口气。
就剩下我跟他了。
我刚想把锯递给他,想让他赢,结果他却突然像神经病一样,飞奔到泳池对面,哈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他说,小洋妞,最后真的剩下你了。
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只小白鼠,而他是这次实验的策划者,目的非常简单粗暴,就是让我动手杀人,并习惯动手杀人。
一开始他想把我刺激成一个少年犯,所以给我安排了一个没有任何温度和感情的成长环境,但是没用,可能我出淤泥而不染,还是健康的长大了。
他换了策略,想让我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动手,但是他又不敢保证,万一我被别人杀了呢?于是他让阿彤来和我做朋友,自己则玩儿了命的撩我。
很好,他成功了。
我根本不敢相信啊,你想想看,喜——呃,唯一一个对我好的人,是把我当做小白鼠来对待,我当然接受不了,拿着锯就想砍他。结果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了几个穿着防护服的人,直接给我来了个全麻,我当时就不省人事了。
我醒来的时候,被他带到了一个研究所,条件比阿卡姆好一点,我住了个单间,从此开始了真正的小白鼠的生活。
每天白天有人来送饭,晚上有人把我绑成粽子去照脑CT,再也没有见到过姓安的。
我都不记得是被他关了多久,终于有一天,他出现了。
我又被绑了一身管子,身边一堆举着针头的人围着,我听到他们说什么“心率太低”“脑波正常,无法注射”之类的。然后姓安的傻逼就高/潮了,直接叫人把我用来砍死全班的电锯拿来了。
你想啊我看见那个东西能没反应吗?瞬间我周围的机器都滴滴滴的响了起来,那些针管也争先恐后的往我胳膊里扎。
我也是运气好,不知道他们给我注射了什么,里面似乎有一样我过敏的东西,我当时就感觉喘不上气,又晕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地方没换,我还是住在四面墙全白的单间里,只不过角落里放着我的那把电锯,而我的右手被手铐铐在了床边。
姓安的听说我醒了,过来看我,让我冷静,安心的当他的疫苗接受者。
开玩笑,怎么可能?
但是我答应了,我说:那你坐在这儿,咱俩聊会儿天吧。
他也是个傻逼,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了。
你刚刚问他认不认识秃瓢,你好聪明啊艾德,他就是秃瓢的校友!比秃瓢大几届,跟秃瓢一样有病。他年轻的时候不小心被辐射射了一下,永远长了一副小屁孩的样子。他毕生都在致力于在研究制造人形武器,跟我扯了半天自体机能和杀戮意识什么的,我听不太懂,但是大致意思明白了,他在用杀戮意识强的人——也就是杀人犯,做实验。
而我,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他的小白鼠,因为当年我的父母,就是他从秃瓢那借来的一对杀人狂夫妻,这两个倒霉蛋被他玩死了,他又搞不到合适的接受体,就把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事实证明,大概杀戮意识真的能遗传,我成为了他最满意的接受体。
小时候带大我的老太太,也是研究所即将退休的看护员,姓安的交给她的最后一个任务,就是带着我渡过难捱的童年时光。
这下所有事情都清楚了。
但是任何一个人,都是有独立人格的,我恨姓安的,不是因为他欺骗我感情,不是因为他费劲的让我动手杀人,而是因为他以主人的姿态在我面前自居,设计了我的人生。
我想,很好,既然你这么喜欢让我杀人,那我连你也一起杀了,你也不会有怨言吧?
于是在某一天,看护员来给我送饭的时候,我用枕头把她捂死了。
说真的,枕头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我整个人都要抽筋脱力了,她才不挣扎。
我从她身上拿了钥匙,打开了手铐,拎起了电锯。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赶上姓安的和斯特兰奇学术交流,我一路砍到了会议室,二话不说就直奔姓安的。
结果呢,正所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电锯在手也干不过麻醉针啊!斯特兰奇那死秃瓢带的也不知道哪来的特种兵,一针就把我扎晕乎了。
我也是惨,总是被麻醉。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到斯特兰奇对姓安的说,他的研究是错误的,我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杀人犯,相比研究所,更适合呆在阿卡姆。
于是,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在阿卡姆,什么都不记得的,被秃瓢绑在凳子上准备电击。
再后来,就遇见了你。
我觉得,我失忆这件事情是姓安的干的,可能他怕我把知道的关于实验的事情透露给秃瓢,所以干脆消掉了我脑袋里的记忆,包括实验,包括小白鼠,包括他。
不过,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是要谢谢他。
如果我没有失忆,你大概不会觉得我是个谜题,也不会对我感兴趣了吧?
所以嘛,这就是天注定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兰兰的前史,终于讲清楚了。
……累死我了。
这是我写过最惨的女主,包来硬的女朋友可以当第二惨了。
不要说玛雅,玛雅是个意外。
☆、马耳钉
这听这个悲伤的故事时,尼格玛先生数次产生了想要鞭尸的强烈欲望,不自觉的握紧拳头,把手里的栗子攥碎了。
但是鞭尸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着面前一身轻松的洛兰,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将她的头发别到耳后,用掌心贴着她的脸,由衷的道:“对不起,亲爱的。”
这莫名其妙的道歉搞的洛兰有点纳闷:“这有什么可对不起的?确实放我一个人在这里,我会比较快的想起来啊,要不总跟你在一起,喜悦会冲淡紧迫感的!”
听她这样一说,艾德想起自己暗搓搓的装死不出现,也觉得有点过分,尤其在听到她准确解读了自己的意图之后。
他摇了摇头,如实道:“我以前总是盼着你想起一切,现在看看,也许还是失忆的你比较开心。”
“那你是希望我当一辈子智障吗?”洛兰忍不住笑了出来。
其实失忆时的她也并不是智障,就是脑子经常不够用,撑死了有点二。
“蠢的连日历都看不懂的我,怎么配得上尼格玛先生啊?”她掰开他的拳头,拯救出栗子的尸体,接着道,“再说了,我要是一直智硬,也学不会这招,刚才绝逼已经去见我爹妈了。”
之前在哥谭的世界里,艾德仿佛一个次元之主,又控制了时间的流逝,还让戈登警官的子弹变成了小丑娃娃。
这次就没那么酷炫了,她只能把子弹变成个吃的。
全世界第一聪明的尼格玛先生不仅刚刚被骗,现在又无言以对了,放在以前是完全不敢想的好吗?
他看了她半晌,问道:“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之后的打算?
既然斯特兰奇能轻易把她从姓安的那要过来,姓安的还特意消掉了她的记忆,证明他对于斯特兰奇可能是有点怕怕的,不是怕他窃取研究成果,就是怕他举报自己。
于是她摩拳擦掌的,嘿嘿一笑道:“我要把老帮菜的所有秘密都告诉秃瓢。”
“不行。”艾德对于这个想法是拒绝的,严肃的道,“你以为斯特兰奇就很安全吗?”
“那怎么办?”洛兰想到安骏那个神经病的样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如果不提前搞他,等我被秃瓢放出去了,他肯定会一脸抖M样的过来抓我,带着十万支麻醉剂……”
艾德略一沉默,眼里有一秒的狠厉,接着便被笑意掩盖了。
“没关系,我有办法。”
虽然知道艾德一向是靠谱的,他说有办法就一定没问题,但她还是有点好奇,刚想开口问问他,却听到了滋啦滋啦的电流声。
游泳馆的顶灯一盏盏的熄灭,还蹦出几个小火星。
“我靠,这怎么回事?”
他微微一笑:“还记得我们是怎么来的吗?一开始?”
一开始?
下雨的晚上,阿卡姆的电网。
洛兰感觉不太好,她一点也不想再触电一次。
紧接着,就像地震一样,泳池旁的地砖裂开了一道道的裂口,混着血和尸块的水顿时像海啸一样,掀起巨浪。
“不会死吧,我有点——”
她一个“怕”字还没说出口,便被某人突如其来的吻堵住了。
……啊,眼镜卡在鼻梁上果然是有点硌。
***
不知过了多久,洛兰睁开眼,看着熟悉的灰白的天花板,顶灯和排风口,松了口气,却又有点惆怅。
她伸手摸了摸墙壁,软软的铺着海绵,手感非常好。
真是……
洛兰转过头,只见对面床上的人正在看着她,那眼神简直不是一个温柔二字能形容的。
“你醒了。”
他扬起嘴角,低声道。
“嗯。”她有点恍惚,点点头,“我……刚刚不是做梦吧?”
镜像世界,脑内次元,这一切都太匪夷所思了,非常适合精神病院的画风。
尼格玛先生挑了挑眉:“如果是,我有些好奇,你都梦见了什么呢?”
“我梦见了很多不科学的事情,还梦见咱俩谈恋爱了。”
他听到后半句,突然笑的特别灿烂,轻轻的摇头道:“放心,不是做梦。”
“啊那太好了。”洛兰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又问,“那现在不是做梦吧?”
艾德小天使非常耐心,将手伸给她。
“试试看,梦里大多数是没有触感的。”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明显,握起来一点都不舒服。
但是洛兰感觉很好,好到想哭。
虽然不敢相信,但是有些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妙。
在那个越狱的雨夜,D…171和D…172两位犯人被电网电晕,电流启动了洛兰身上的某些装置,将他们送到了自己的脑内次元。那个装置不是别的,就是安骏送给她的马形耳钉。
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它都会保护你,把你送到最安全的地方。
在脑内次元被连续控制两次之后,它崩溃了,把两个人直接送回了阿卡姆的电网前。
耳钉变成了碎片,只能依稀看出有细小的芯片和纤维缆。
雨果博士本以为这两个人就这么越狱了,心里很苦,可万万没想到,不久后的某天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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