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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百无禁忌-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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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不能理解他的话。
方应看嘲讽地笑了笑,猛然把我背过身压在琴桌上,扯开了我的衣物,露出那一片刺着“柒叁”的朱紫色刺青。
我背对着他,只能感受到皮肉被匕首割开的滋味,起初我觉得他是想把我千刀万剐,但随着刀尖移动的规律,我渐渐地反应过来,他……是在刻自己的名字。
方应看。
方应看刻完,没有给我上药。
我趴在琴桌上,缓了整整一个下午,体内的麻沸散药效才慢慢地过去。
我动了动指头,慢慢地站起身,朝着方应看走去。
方应看似笑似哭,“就算你杀了我,方应看这三个字也会跟着你一辈子,至死方休。”
我不是很懂他看我的表情,但我觉得心里很疼,疼得让我想哭。
我以前想哭的时候,都是抱着方应看的。
我站在他面前想了很久,最后我没有杀他,也没有打他。
我轻轻地抱住了他。
抱了一整夜。
——《方应看篇》完
第41章 卿本佳人(1)
我破碎虚空的那天汴京城下着雨。
和我来时一样。
我落下的世界却是晴空万里无云; 汴京是秋天,而这里则是春寒料峭,梨花刚开。
我落在城门外,浑身上下除了衣物; 只有一把方应看送我的血河神剑。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这里的人说的话,我听不懂。
在我本来的世界; 有“洛阳正音; 走遍天下”的说法; 我经历两个世界,那里的人至多是口音有些偏差; 大体上的洛阳音还是错不了的,而这里;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一身斯文的读书人,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话。
如果我不想回归山林打猎为生; 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会这里的语言,不然买个包子都没法沟通。
我在城里转了一会儿,当即判断出这并不是普通的城池,这里不光地方大; 看着十分繁华,而且守军严密,我又转了转,果然在高处眺望到了皇宫。
不是汴京; 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世界。
我有一点怅然若失。
我还发现这里的江湖人很多,武功也不低,只是我转了两圈的时间,我就看到了不止一个先天高手,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的原因。
虽然语言不通,但这里的文字我还是看得懂的,至多是笔划上稍有些变化,但大体上并没有变。
我决定抓个先天高手教我说话。
之所以是先天高手,是因为我不喜欢欺负普通人,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花时间教别人鹦鹉学舌的,我又没有钱,只能欺负人,武功练到先天高手这个层次基本上就不缺钱了,而且承受能力也比普通人要高一点。
我准备抓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看着风度翩翩的男人,我总觉得这样的人更有学识,也更识时务,尤其我看到他从刑部衙门出来,一看就是个官身,不比江湖人,一个看不住就会跑得找不到。
只是我才跟着他走了不多远,注意力就被一个穿着大红披风坐在酒楼雅间二层的年轻人吸引了。
那个年轻人长得很英俊,但也没有英俊到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步,吸引我的是他的胡子,被精心修剪成奇特的两撇,看上去就像多长了两条眉毛,他还一边喝酒一边享受地咂嘴,胡子一动一动的。
最妙的是,这个人也是个先天高手,比我原先的目标武功还要稍高一些。
我盯着小胡子看的时间长了,他也警觉地朝我看过来,随即眸子里就带上了一点笑意,他张嘴说了两句什么,但我听不懂,只能从他微微扬起的手判断,应该是在请我上去。
我想了想,脚下轻功一踏,飞上了他所在的二楼,越过木栏杆,坐在他的对面。
小胡子笑眯眯地又说了一句话,我对他摆摆手,拿起一根筷子蘸酒,在桌上写道:“你可以教我说话吗?”
小胡子看了,显然很是惊讶,他又说了一句什么,见我是真的听不懂,于是也拿过筷子,在桌子上写,“姑娘是天生耳聋,还是语言不通?”
我在语言不通底下点了点。
小胡子摸了摸他的小胡子,看上去显然有些纠结。
我莫名地很喜欢这个人,他看上去就很好相处的样子。
小胡子沉吟了一会儿,写道:“我有事情要办,我有一个朋友正好闲着,也在京城,让他来教姑娘如何?”
我觉得这个态度很不错了,于是点点头。
小胡子给我介绍了一个脏兮兮的光头和尚,一定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就是他看上去很老实,而且很害羞,我觉得这样的人应该可以老老实实地教我说话。
和尚也确实老实地教我了,他教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叫老实和尚,因为大家都觉得我很老实”。
我天真地跟着他把这句话学了十遍,等我领会意思的时候,差点没把他打死。
老实和尚老老实实地教了我一个月,因为他没有钱,我也没有钱,所以我们两个就在城外一座破庙里住,我住庙里,他住外面,我每天打点猎物吃,偶尔也因为野地里的猎物太瘦,去最近的皇家园林里偷点肥壮的兔子野鸡什么的。
老实和尚吃得满嘴油光,一点也不像个和尚。
老实和尚说是教我说话,就真的只教说话,别的一概都不教,并且在我能够和他正常交流之后就几次提出想要离开,我总觉得这个和尚怪里怪气的,但念在他教会了我和人交流的份上,我也没有强留他。
老实和尚走了,我没有在破庙多待,破庙附近的猎物很少,而且不好吃,我进城转了转,接了几个悬赏,因为很少有犯人敢于停留在京城的原因,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不过提了两个人头,领了一百两银子的赏。
我住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客店,每天住宿费五百文钱,只有一个小小的单人间,还要加上一天三餐,贵得令人发指。
尤其客店的吃食还没有我自己做的好吃。
我被养坏了。
我不喜欢住在逼仄的小房间里,也不喜欢吃客店没什么滋味的饭菜,我喜欢住在宽敞的地方,连喝茶都有人伺候。
然后我在茶馆听了四天说书,听了很多江湖事。
我敲定了青衣楼。
青衣楼是一个江湖杀手势力,和补天阁差不多,只是我接手过后的补天阁原则性很强,青衣楼则是那种不问是非给钱就能杀人的杀手组织,一般人想到青衣楼,必然会联想到杀手,而我看到青衣楼,第一时间就想到,青衣楼主一定很有钱。
赌场,妓院,杀手组织,是这世上最赚钱的行当。
我不是准备接手青衣楼,我是准备干青衣楼主一票,勉强算是劫富济贫,劫他的富,济我的贫。
我收拾了一点少得可怜的行李,退了客房出来,转眼看到客店边上有个奇怪的小摊子,用稻草扎着长棍,像是插山楂糖球一样插着许多东西,有些像是特殊的面人,但说是面人,又散发着很甜的糖香气,边上有个小炉子熬着新鲜的糖稀,有个佩剑的白衣少年正在摊子前撅着嘴吹着什么,摊主一边指导他吹,一边伸手快速地把那一团糖稀似的东西捏成一个剑客模样的人。
我看得稀奇,走近了几步,站在边上,看着摊主捏糖人。
少年的气显然不够长了,他别开嘴,大口吸了一口气,重新又撅着嘴去吹。
摊主的手非常巧,少年换了两次气,空心的剑客糖人就被捏好了,而且从面容到佩剑上的纹路都栩栩如生,我也有点想要一个,等那少年拿了糖人,我上前一步,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中年随从就要伸手来推搡我,我一步让开,那随从竟还不依不饶,按着腰间的剑,挡在我的身前。
我拧起眉头,说道:“这摊子你们家包了吗?”
随从冷冷地看着我,说道:“退后!”
我有点生气了。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动手教训一下那个随从,少年半带笑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老魏,出来玩这么大火气干什么?人家小丫头想买个糖人,你别把人吓哭了。”
中年随从这才退开,却还是用那种防贼似的眼神看着我,我瞪他一眼,跑到摊子前,比划着对摊主说道:“我也想要一个像他那个样子的糖人,个子要高高的,然后……就穿像他这样的衣裳吧,稍微年轻一点,佩着这把剑的样子就好。”
我指了指血河。
少年却不走,笑眼弯弯地看着我,这时也顺着我的话看到了我腰间的血河神剑,他噗哧一声笑道:“小丫头,这剑是打铁铺子拿来骗你银子的吗?怎么这么丑?”
血河神剑确实很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尖略弯,像坏透了的方应看,但我不允许别人说它丑。
我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我这把剑锋利无匹,世上甚至找不到配它的剑鞘,轻轻一下就能把你的剑削断。”
少年笑得更厉害了,说道:“不信呢,我这剑可是当世名剑,削铁如泥,别说是这把丑剑,就是白云城主来了,也不敢说削断它。”
我不知道白云城主是谁,但我一眼就能看出这少年的剑是好剑,但绝不是神兵,只是我懒得和他吵架,继续比划着让摊主给我吹糖人。
摊主说道:“这糖人吹起来好看,但不少人怕脏,小姑娘要是自己吃,就像这位小公子一样,自己吹着口儿我来捏,要是为了好看不吃它,就让我来吹,这样吹得好看一点。”
我犹豫了一下,问那少年,“糖人好吃吗?”
少年对我灿烂一笑,然后一口咬掉了剑客糖人的头,含含糊糊地说道:“还成吧,一股烤糖味,很甜。”
我决定自己吹,让摊主来捏。
我花了三十文钱,得到了一个漂亮的糖人,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给摊主形容出来的脸……长得又像展昭,又像方应看。
少年竟还站在一边没走,看我对着糖人发呆,又问我道:“小丫头,听你的口音,是外地来的?还拿着包裹啊,有地方去吗?”
我不理他,拿着糖人就走,少年在我身后哎哎地叫了好几声。
我把这个话唠甩掉了。
第42章 番外。九次
那只金冠白羽鹦鹉养了七年,我叫它小看; 它寿终正寝的那天; 刚好是方应看的生辰。
方应看从来不过生辰,除了自己; 他不喜欢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一切; 包括名字; 也包括生辰; 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消失一天,第二天再回来。
小看死的那天; 他没有消失; 而是陪着我埋葬了它; 甚至还给它立了一个小小的坟冢。
寒冬冷夜; 我在二更醒来; 看到他的房间还亮着灯; 莫名就想去看看; 他说有点冷,我觉得有点热; 然后……他看到了我身上的刺青。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睡,我第二天睡了一个早上,方应看则熬到隔天晚上才睡,他太忙了。
方应看腰力很好,但是他的习惯不好,总是半强迫的姿势; 我不是很喜欢,而且我是一时意乱,本质上并没有很想要第二个男人,所以他第三天晚上来敲门的时候,我假装睡觉,没有理他。
后来他就再也没在夜里敲过我的门。
第二次是在同年的新年,间隔有两个月,因为那一年的战事太多,难得放松下来,我们就都喝醉了,一夜放纵。
后来证实只有我喝醉了,他是装醉。
然后我把他打了一顿。
第三次我记得最清楚,我为了刺杀蒙古大汗远走数月,回来的时候离汴京尚有数里,他带着人轻车简从远远地等着我,我原以为会有一场风风光光的接风宴,至少也该温柔软语陪伴几天,白日梦还没做完,就懵懵地被拉到了荒亭里,石桌上。
方应看的侍卫背对着荒亭守在远处,我一点声响都不敢发出,也不是很高兴,但又怀着一种莫名刺激的心理没有拒绝。
后来我又打了他一顿。
和他到底有几次,我其实记不清了,方应看却记得很清楚,自从那天我没有打死他之后,就一直心心念念着想要凑个整。
我所期待的燕好,是在两厢情愿的情况下,高床软枕,四下无人,红烛温柔,春宵帐暖,方应看则异常喜欢各种稀奇古怪的地方,比如紫宸殿的龙椅上,比如御书房摆满奏折的桌子上,比如荒凉无人的野地里,如果穿着龙袍,那兴奋度还要再上几个百分点,如果我肯配合他叫一叫救命,那简直能美到几天后,总之就是非常地讨厌。
如此巨大的分歧,难为我竟然还能和他过下去。
我也思考过为什么像方应看这样恶劣的人竟然能在我的手里活那么久,我想了很久,得出结论,大概是养了太久,养出了感情,就像养解闷的鹦鹉小看,小看死的时候我还哭了呢。
无论我多少次想过打死方应看,第十次终究还是我如了他的意,条件是下一次听我的,他答应得很犹豫,并且非常不甘心的样子,我当时感到很得意,觉得自己压过了他一头,直到下一次的时候,我才忽然发现亏的人是我。
方鹦鹉已经不是当年的方鹦鹉了,他变成了方狐狸。
尤其我后来渐渐舍不得打他了,亏就越吃越多,越吃越多,越吃越多……
当年真该打死他。
第43章 卿本佳人(2)
据说青衣楼一共有一百零八座楼,每个楼都有百十名杀手效力; 分布在各地; 是个非常庞大的组织,青衣楼主也是江湖上最神秘的人之一。
青衣楼主住在青衣第一楼; 但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里。
我听他们放屁。
我所掌控的补天阁势力最大的时候; 也不过四十二个堂口,除去仆役管事一类的闲杂人等,真正能够接单干活的杀手也没有超过三百个,当然,如果这里的青衣楼把那种武功稀松平常只能收十几两银子杀杀普通人的底层杀手也算在杀手一档里; 这里的朝廷再废到比宋末还要惨,这个人数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 没人知道青衣楼主的身份; 那就更是放屁了; 杀手组织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 既然开门,消息就藏不住。
我在京城附近转了几天; 确认了两批来自青衣楼的杀手,一批有三十来个人,行事不像杀手,反倒像土匪,我在他们准备对一个过路商队下手之前把他们杀了,因为没有一个顺眼的,也就没有留活口。
另一批只有五个人; 三男两女,年级稍长的那个穿着黑衣,格外美貌动人,她带着一个黑衣小姑娘,看着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带着侍女随从出行,如果要说一定有什么古怪,也就是她的那三个扛着东西的随从看着太像江湖人,其中一个半张脸都被人削掉了,两个手也没有了,一只手腕上装着铁钩,一只手腕上挂着个脑袋大的铁球,可怜到让人想给他点儿钱。
但这个残废身上的血气是五个人里最多的,被簇拥在中间的美貌黑衣少女也显然杀过不止一次人,我瞅瞅她身边侍女模样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倒是干干净净的。
之所以断定他们也是青衣楼的人,是因为他们先前撞上那一批土匪似的青衣楼的杀手了,其中一个白面书生似的随从用一块令牌打发了他们。
还有就是那个被称为公主的美貌少女自己说出来的了。
我在跟踪他们探听青衣楼地址和就地杀人留个活口带我去青衣楼之间犹豫了一下,我还没犹豫完,那美貌少女又跟她那几个随从对起台词来,大概意思就是一会儿要去算计个陆小凤的人,让他们戏做真一点,青衣楼抛出来的也是废棋,可以杀几个,更好取信于人。
我不知道陆小凤是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但我知道这批青衣楼的人是不准备回家了,他们是要去出任务的。
所以我选择第二个方案。
我捡起一块石头对准那个杀人最多的半个人砸过去,随即自己也和石头一起现身出来,血河神剑一扬,一剑杀死那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随从,与此同时石头带着寒冰内劲,把半个人的后脑勺砸了个开花,我反手一拳,打死了离黑衣少女最近的随从。
三人倒地,我冲出来时不小心带起的一片早春嫩叶缓缓落地。
我看向黑衣少女,黑衣少女也看向我,比较奇怪的是,她的脸色竟然还是那么红润漂亮,只是眼神显出十二分的惊恐,像被老虎咬住的兔子,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对黑衣少女说道:“你们是青衣楼的人,我不管你们出来是做什么的,带我去找青衣楼主。”
黑衣少女语气发颤地说道:“姑、姑娘……我们不是青、青衣楼的人,我叫上官丹……”
我朝她瞪圆双眼,却还没来得及催动眠语术,黑衣少女的话就咽回去了,连连说道:“我们是,我们是,我这就带姑娘去找楼主!”
我满意了。
黑衣少女起初不敢和我搭话,但带着我走了一段路,她不知怎么地胆子就像是大了一点,像一只娇娇怯怯的小猫,自我介绍道:“我、我叫上官丹凤,是金鹏王朝的公主……说是公主,其实过得和平民也没有什么两样,不然也不会被青衣楼的人胁迫去做这种事情了。”
她说着还笑了笑,像是自卑,像是自嘲,配上那张花容月貌,当真可以让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心疼。
但我一点都不心疼她。
我说道:“我没听过金鹏王朝,我只听过大宁王朝。”
宁是这个世界的朝代名,前朝是元,这个世界没有我所知的那个宋,也没有方应看一手建立的越朝,北宋灭后是南宋,南宋灭后蒙古立国,国祚仅有七十年,便被宁祖高烈掀了江山,如今大宁建国一百四十年,皇城在北,天子守国门,御外敌万里之疆,天下太平,真正盛世。
黑衣少女露出一点难堪的神色,半垂着眼睛,喏喏地说道:“金鹏王国只是个塞外小邦,怎么敢和上国相比。”
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点完头才反应过来,龙椅上坐着的人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了,上国说的是宁,不是越。
我忽然有一点惆怅起来。
黑衣少女带着我走了很久,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前,房子前坐着一个老头,浑身的血气,目测杀过的人至少成百上千计,武功大约在宗师和大宗师之间,但据我观察,他应当是没什么潜力突破大宗师的了。
老头看到黑衣少女和她的侍女,显然非常惊讶,他又看向我,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我问老头,“这个姑娘说你是青衣楼主,你是不是?”
老头没有半点意外,反而转头就跑,朝着他的房子跑。
这相当于不打自招。
我抬手就抓,在他扭头的一瞬间把他抓着衣领子揪起来,顺手给他点了几下穴道,内气成结,然后我把动弹不得的老头放下,在黑衣少女的衣服上擦了擦手。
老头看着不脏,但是他身上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味道,闻起来特别臭。
我的嗅觉非常灵敏,擦了手也觉得脏。
黑衣少女不光不觉得脏,对我的态度反而更加恭敬了,甚至有一点讨好地说道:“姑娘,我知道霍休他一直把自己的所有财富都藏在一个地方,杀了他,我可以带你去。”
老头霍休怒声叫道:“上官飞燕!”
被称为上官飞燕的黑衣少女吓了一跳,手下意识地朝腰间摸去,我说道:“你要是敢在我面前杀人,我让你哪只手杀的人,就自己生吃了哪只手。”
上官飞燕不敢动弹了。
我看向霍休,询问他,“你有多少钱?”
霍休立刻领会了我的意思,他大声地叫道:“我就是死了,也不会把我的钱送给你!”
我摇摇头,说道:“这是个病句,你死了,当然不可能把钱送给我,但是我可以杀了你,再让这个上官飞燕带我过去拿,老头,我今天只劫财,我不管你做过什么恶事亏心事,正在做什么恶事亏心事,你把身家分我一半,按照道上的规矩,我不杀你。”
霍休老头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还骂我强盗。
我只好杀了他。
上官飞燕带着我去了一个破旧的小楼,里面果然藏着成堆成堆的金银珠宝和铜钱,上官飞燕又对我说道:“霍休明面上是天下首富,实际上背地里做着杀手生意,他有个朋友叫陆小凤,此人神通广大,经常会来看霍休,这些东西我们得尽快搬出去,不然撞上陆小凤,那就说不清了。”
她说着,小心翼翼地说道:“姑娘,我有可靠的手下……”
我盯着她,问她,“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上官飞燕呆呆地啊了一声,似乎没能理解我说的话。
我说道:“这么多的钱,就算都搬走,我能解释得清来源吗?万一官府追查再把案子翻出来怎么办?不趁着现在呈交衙门,难道要等以后百口莫辩?”
我当天就把霍休的事情上报了衙门,由于霍休死在京城附近,当地官府把案件移交六扇门,上官飞燕被压入大牢重点刑讯,主要是让她供述出青衣楼一百零八座楼的地点和主要犯案人员,上官小姑娘的脑子显然很不够用,被审了好多天才供出六十来个名字,三十多个青衣分楼地址,相反,霍休的案子倒是结得非常快,六扇门上报朝廷,朝廷上报内阁,内阁上报皇帝,最后据说是皇帝亲自拍板,给我二十万两白银的奖金,以资鼓励。
比起霍休那几千万几千万的黄金,这二十万两才是我真正拿到手可以踏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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