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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那些炮灰们-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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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万宝儿笑着,点点头,是啊,她知道。正是因为知道,所以留下了。她以为这个世上,哪儿有谁真的离了谁就活不下去。可是大郎教会了她,生死相随的爱是存在的,它不必轰轰烈烈,不必波澜壮阔。细水长流,却熨贴温暖。

    万宝儿经过自己内心激烈的挣扎,最后还是决定留下来了。放弃追逐更多,选择已然拥有。作为任务执行者,嗯,曾经的任务执行者。万宝儿过去遇到过无数优秀的男人,如果选择继续任务,那么未来也会不断的再遇上。可万宝儿知道,比武大郎对她更真更善的人,她怕是不会再遇上了。优秀不优秀的又怎样呢?当繁华落尽时,终究什么都剩不下

    万宝儿曾经坚信,人类这种动物,生来就是恶劣的。于是她虚荣骄傲,也毫不在意的去做一些恶事,比如挖人眼睛耳朵什么的,而丝毫不会感到内疚,以为全天下的人都跟她一样。但是武大郎的存在告诉了她,她错了,人之初,性本善。天下间,还是有跟她截然相反的、善良朴实的人存在的。她愿意为了这个存在,留下来,陪着他,一生一世一双人。

    娘子平安,孩子降生,雨过天晴,皆大欢喜。武大郎和武二郎商量着要给孩子取名字,叫什么‘武小郎’。听到这个名字,是把万宝儿雷出了一口老血,实在信不过武家两兄弟的文才了。遂赶紧拍板决定,为儿子取名为武修杰。意为高大杰出,万宝儿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莫要继承了武大郎的身材,她这么多年虽然已经不在意武大郎的外形了,但作为母亲仍旧希望自己儿子英武些为好。

    在水浒原著中,这时侯武松应当是已经上了梁山的。但因着万宝儿的存在,现在武松工作稳定,家庭生活幸福,上有敬重的哥哥嫂嫂,下有惹人疼爱的小侄儿,于是上梁山也成了没影的事儿。但武松当初离开小梁王府之后,是接受过宋江的帮助的,所以武松十分敬佩宋江,也很在意梁山的兄弟们,虽并无投奔之意,但兄弟有难的时侯仍旧会义气的赶去相帮。

    武大郎不像武松,他没有那许多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故事,依旧卖着他的烧饼。万宝儿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天天老婆孩子热炕头,那是幸福得不得了。现如今他身体康健,生意红火,武功也是日益增进,足能够保护家人,亦可路见不平,伸张正义,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武大郎对万宝儿是疼进了骨子里,知道万宝儿其实是喜欢折腾的性子,不爱每天待在家里。于是待万宝儿身体康复之后,便经常的带着万宝儿和宝宝一起出去玩儿。驾起骡车,一家三口四处游山玩水,无尽逍遥。当然,也还是会有不长眼的男人过来企图调戏万宝儿,但每回都被武大郎打得抱头鼠窜了。天道酬勤,武大郎付出了努力,老天爷终究是疼惜憨人的,他的付出得到了回报,现在武功上来了,不管走到哪儿都能成为家人的依靠了。

    至于其后发生的许多事情,万宝儿也只是听说罢了。西门庆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了,名叫官儿,西门庆乐极生悲,去郊外的时侯无意中掉进蛇窟被咬死了,众人皆慨叹不已。梁山好汉们凑足了一百零七个,在宋江的带领下揭竿起义,偏生最后却又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帮着朝廷去打辽国了。

    武松这几年与万宝儿相处,虚心的跟着万宝儿读书,学习了许多道理。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武松自是非常信服自家嫂嫂的,又听得万宝儿旁征博引对梁山泊与朝廷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亦看清了朝廷的真面目。他规劝过宋江,莫要相信朝廷。但宋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他当然不会听从武松的劝解,武松也唯有无奈失望的离开了。

    武松自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对朝廷冷了念头,也不再想当什么都头了,就辞了县衙的工作,心情很是低落。万宝儿仔细一想北宋末年的那些事儿,也开始考虑换地方生活了,北方实在不安全,也许过不了两年就要起战乱。

    而且阳谷县虽没了西门庆,但那些令人作呕的荒淫大户们却还在。还有王婆,亦会经常性的来骚扰万宝儿,民风始终不好。她和大郎现在要养儿子,她得给自己儿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万宝儿筛选了一下,还是决定搬到南京去。南京乃是南宋初建都城之地,安全无虞,再说大城市书院多、民风正、开眼界,对宝宝将来的教育很有利。他们一家人这些年也攒下了好些银钱,搬到新城市,再买个房子,开了生意,日子照样过得好。

    武大郎依然是无条件赞同万宝儿的每一个决定,万宝儿说要搬家,他也就立刻开始了准备。收拾了家里的物事,还是按照当初搬家时的步骤来。这回武大郎有经验了,也不必万宝儿指点,就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贴贴。该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都带上。万宝儿乐得轻松,只负责在一边带儿子玩儿。

    最后武家四口人是卖掉了阳谷县的房子,别过了乡里乡亲,开始往南京迁移。不过这回,他们终于是能坐上马车了,因为武松衙门里的那些兄弟们听说他要走了,送了好几匹马过来当告别礼物,让武家人告别了骡车时代。武大郎夫妻在阳谷县的口碑亦是非常好,大家也送了许多吃食用品来,给武家人践行。

    一路慢行,抵达南京,选了一处合适的房子,一家人又过上了平安喜乐的日子。武大郎现在功夫可厉害了,他虽然人笨,但胜在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学武功扎实稳健,一步一个脚印,就连武松现在都打不过他了。

    不过武大郎不喜伤人,亦不爱好勇斗狠。除非有人欺负他的娘子,否则他是不会主动惹事的。于是每次精力不得发泄的时侯,便经常的跟武松一起去山里打猎,既练习了功夫,还能给娘子打点野味,猎点漂亮的皮毛回来。武大郎现在跟万宝儿学多了,越来越能独当一面了,不管是生活还是生意,都安排周到。万宝儿万事不操心,每天只负责享受武大郎对她的好,美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记了。

    至于梁山那头,几年征战下来,梁山好汉们是死的死伤的伤,悲悲凄凄。宋江又唯恐冲动的李逵日后坏了自己的忠义之名,遂毒死了李逵,武松见好好的兄弟七零八落,寒心不已,一时气恼了宋江,便不再理会宋江了。后又听说宋江还是被朝廷的人毒死在了楚州,武松为此喝了一夜的酒,他内心很是遗憾,也颇有内疚。最后去宋江墓前哭了一场,复又烧了纸,与宋江的墓碑说了好些心里话,方才离去。

    武松自去了宋江坟前之后,也看开了许多。他在南京娶了一个妻子,亦没有去出家。万宝儿又给武大郎添了个女儿,叫武嫣然,小修杰也到了该去书院的年纪,武松他媳妇也怀孕了。零零杂杂,琐琐碎碎,平头百姓的生活就是这样,虽不见得多少故事,但却也充实快乐。

    只是,不管多少时间过去了,武大郎待万宝儿都一如往昔,甚至更加疼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更改。不曾跌宕起伏,却宛如涓涓细流,涤荡心间。

    后来的后来,武大郎和万宝儿都白发苍苍了,孩子们也都长大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武大郎却依旧将万宝儿当成手心里的宝。两个人坐着摇椅,慢慢回忆着过去的事情,武大郎只觉得自己这一生太幸福了。虽然也曾经苦过,但他后来有了娘子,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美得就像一场虚幻的梦境。

    他是如此深爱着他的娘子,甚至于娘子脸上每一道岁月的痕迹都仍然能让他心醉神迷。只是他依旧不会表达,他的嘴就是这么笨。但他知道娘子是懂他的,是爱他的,如此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能够拥有娘子,是他武大郎一生最幸运的事,即便是用他永生永世的造化换这一辈子,他也觉得值了。

    万宝儿亦觉得武大郎比世间那些英武风流的男子好上千百倍,作为万宝儿本身,她是爱这个男人的,尽管她的男人一点也不英俊,也没有丝毫的浪漫情怀。可武大郎善良可爱,诚恳踏实,最重要的是,他爱她。不因为她有着潘金莲的外表,亦不因为她博学多才,只因为她是她,她是万宝儿,是他的娘子。即便她有一天丑了,不会弹琴唱歌了,也不会写字画画了,甚至她老到牙齿都掉光了,走都走不动了,话都说不出了,武大郎也还是会爱她如昔。

    人老了就是这样,喜欢多想,喜欢絮絮叨叨的说些毫无逻辑的事情。万宝儿开始越来越多的回忆起了找些年的过往,每一天被夫君放在心尖上疼惜的日子,十指相握,四目相对,便就是幸福了。

    万宝儿最初对武大郎不喜,而后产生好感,复又产生喜欢,直到最后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外表丑陋却内心善良的男人。这个过程,是她的一生。弹一曲琵琶故梦,叹一生与君相随。她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了一个真理:

    一个男人的好,不在于他荣华富贵、权倾天下;亦不在于高大英俊、相貌几何;更不在于他才华横溢、风流浪漫。只在于他爱不爱你,他愿意给你多少,是否能够做到与你分享他的所有。武大郎爱她,深爱她,愿意将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捧在手心送给她,于是万宝儿也感到很满足了。

    只是武大郎毕竟比万宝儿大许多,而且这些年为了万宝儿也没少受伤遭罪,他最终还是先万宝儿一步离去了。走之前,还傻乎乎的对万宝儿说,叫她不用担心,他要先去下面,把情况摸清楚,把房子和生意都张罗好,等娘子来的时侯,不必人生地不熟的吃苦。叫万宝儿想笑,却笑不出来,只哭得泪流满面。

    正所谓鸳鸯不独活,万宝儿自武大郎逝后就失去了奔头,也再没了生活的乐趣。很快就病了起来,病得很严重,自知时日无多。万宝儿的孩子们,还有武松和他媳妇,都守在万宝儿的病榻前,送她最后一程。

    万宝儿觉得自己这辈子可够划算的了,像她这样恶毒这样坏的女人,竟然也能得一个好结果。生活幸福,家庭美满,有了心爱的男人,又儿孙满堂。。。。。。是她穿越这么多世以来最为快乐的一次。就算为此,她失去了永恒的生命,也是值得的。

    万宝儿最终还是贪心的,她希望,一切真像大郎那个傻瓜说的一样,这世上真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人死之后,还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生活。

    若是到了下头,她是不愿再投胎了,只想跟她的大傻瓜在一起,两个人开一家小铺子,夫妻携手,永世相随。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万宝儿是我挺喜欢的类型,她一出场就是个坏女人,典型的爱无能,也有亲送长评分析,说她是一个没有心的女人,的确,她刚一出来的时侯,就是一个没有心的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人性最为恶的一面,虚荣,狠毒,假情假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是最后她却回归到了人性最为善的一面,质朴,纯良,抛弃了一切繁华,选择了一个对她最好的男人,过最平凡的一生。这个世界上,终究是善人多,人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男人最重要的是纯善,不管英俊与否,有钱与否,聪明与否。因为善,所以有责任,懂得疼惜他人,懂得付出,愿意为了别人去改变自己。我写这篇,是想说,外表其实一点都不重要。在外表方面,女人永远比男人吃亏,因为女人的花季太短,而且总是比男人老得快。将心比心,有朝一日你身边的男人,嫌弃你老了不好看,于是去找小三,抛弃了你,这时侯才会发现追求那些别的有个啥用啊。当你看重他人外表的时侯,他人也在看重你的外表,上苍永远是公平的。我个人是一个比较平凡的女孩子吧,不会很漂亮也不会很难看的那种,起码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倾心的大美女,所以有时侯我也会感慨,为什么世间不看长相的男人这么少呢?为什么我就找不到男朋友呢?

    但是有一次,我那时侯在北京,逛南锣鼓巷的时侯看到一对吃蚵仔煎的。那帅哥,绝对185以上大个,韩星的身材,长得帅爆了,钱包里各种黑卡。结果他身边甜甜蜜蜜跟着一个女的,目测能有140的体重,个头不算高,满脸大痘痘,还戴个眼镜,穿得。。。。。。你懂的,街头大妈风。。。。。。那男的还特别体贴的帮他女朋友擦嘴什么的,画面贼温馨。我当时内心悲愤无人可知,但后来我就想了,这是为什么?后来我也想明白了,大约是那个女人有内在美吧???但总归来说,我是接受的。

    后来我又想了,我之所以能够接受,是因为我是女人,我总希望女人能好过一些。言情小说里,平凡的女主角笔笔皆是,但她们总能找到最优秀的男人。因为写文的是女人,所以我们都希望女人是最幸运的。相反,起点男性写的文就完全不同了,变成了男主都平凡,但女主却各种优秀。因为写文的是男人,他们希望男人过的好一些。

    但是总结起来,大家都还是有一个心愿的,希望这个世上不要那么多看外表的人,因为我们都是平凡人,都比不上大明星,但我们也希望收获一份爱情。许多人认为,男人可以坏,但绝对不能没才没貌没本事。但我却以为,男人可以没才没貌没本事,但绝对不能坏。

    写文,写文,写的就是人生的感悟,我将我的感悟分享给大家,虽然并不一定能获得赞同,但起码这是一种声音,一种与主流思想不同的声音。我会这么想,也相信世间还会有其他女人也会这么想。

    武大郎这是个太极端的例子,并不多具备参考性,也没必要效仿之,但他却具备代表性。我之所以写这个故事,也是想用一个极端的案例来表达,外表如何并不影响幸福这个观点。我曾经也是一个颜控,但是我现在发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自己也没多好,我颜控人家的时侯,人家也在颜控我啊。 

57封神榜 
    整个西岐的人都知道;西伯侯的家的二世子姬发有一只宝贝的狐狸宠物,天天都带在身边,半刻也离不得。那白色的雪团;小小一只,那是二世子六岁那年第一次围猎的时侯打回来的。当时是被二世子一箭射在身上,受了挺重的伤。但据说那小狐狸通人性;见二世子要杀它,便仿佛人类一般跪地拜求二世子,还对着二世子流了眼泪。二世子年幼心软,见小狐狸可爱又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不仅没有杀它,还将它带回了西伯侯府救治。此后,便也一直的养在了身边,直到如今。

    但其实,这些都只不过是外人道哉罢了,他们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姬发究竟为何会如此的看重一只小狐狸?这个秘密,也许只有姬发自己才知道了。

    “小鸡,小鸡,你别写了,你今天都没有陪我玩。”

    粉雕玉琢的小姑娘任性的摇着那英俊少年提着笔的胳膊,少年被闹得不行,只好放下笔,用那种无奈又带了纵容的目光看着那矮了他一头的小姑娘。

    “说了多少次了,要叫我姬发哥哥,怎么总是改不过来呢?”姬发的手温柔的覆上小姑娘的发顶揉了揉,又忍不住捏了捏小姑娘头顶的两只毛绒绒的狐狸耳朵。天天小鸡小鸡的,他堂堂一个西伯侯二世子,别人知道了这样的绰号,还不笑掉大牙。

    “小鸡,你也不要每次都摸我的耳朵,很痒的,我也说过好多次了。”

    小姑娘动了动她的小耳朵,脸颊红红的。

    “唉,你若是把这耳朵变没了,我不就没法子了么。你这半吊子的法术,什么时侯才能变完全了?你现在这样,被人瞧见了,可就惨了。”姬发思之是深深叹了口气,看着小姑娘顶着耳朵、拖着尾巴的模样,愁得不得了。

    万一要是被人看到小狐狸这幅人不人、狐不狐的样子,那她的身份就暴。露了。若是父亲知道了小狐狸其实是妖精,也肯定不会再让他养小狐狸了。更有甚者,父亲最是忌讳妖物,还会杀了小狐狸呢。

    “那小鸡你会保护我一辈子嘛,对不对?”小姑娘笑眯眯的坐在姬发的腿上,在姬发的怀里又磨又蹭的,撒娇打滚,完全一幅狐狸的习性。

    姬发连忙搂紧了小姑娘,就怕她自己折腾掉下去,鼻息间传来小姑娘身上淡淡的馨香,姬发的心越发的柔软起来,不禁低下头,轻轻在小姑娘的唇上吻了一下。小姑娘也回望着姬发,红着脸凑过去在姬发脸上也亲了一口,两人间相对而笑,溢满了恬淡的温情。

    “是啊,我会保护你。谁让我倒霉,六岁的时侯一箭把你给射回来了呢。”姬发感慨道,最初是不知道小狐狸的身份的,他一直喜爱小狐狸,但也不过是当作一个宠物罢了。只是后来有一天早上醒来,却发现原本躺在怀里的狐狸竟变成了一个头顶耳朵,屁股上拖着尾巴,光溜溜的粉团子。姬发是吓了一跳,差点举剑劈杀。幸好粉团子及时睁开了眼睛,那双黑亮的瞳孔透着懵懵懂懂的天真,无比熟悉,姬发这才明白了:粉团子其实就是他的小狐狸啊。

    不过也不知道小狐狸的半吊子法术究竟是怎么学的,竟然连变身都变不完全,姬发也不敢让她这样一幅模样出现在大家面前,于是平时就还是让小狐狸变回原形,只有他们二人独处的时侯,才允许她变成人。只是小狐狸一向纯真,不解世事又酷爱四处乱跑、惹事生非,姬发也不得不时时看顾着,免得她一不小心的就被人害死了。

    姬发从小就没有什么玩伴,父亲为人正派认真,对待众兄弟亦俱是严格,从小就要起早贪黑的学习文武。小狐狸不仅仅是他最爱的宠物,也是他唯一的朋友,最亲近的人。他们同牢而食,同枕而眠,他们之间的亲密,没有任何人能够比拟。

    于是时间流逝,转眼就到了而今,姬发现在已经是一名十六岁的少年了,而这个折磨人的小狐狸在他身边一待就是十年。原本的粉团子,也变成了含苞待放的小姑娘。一张小脸漂亮得让人迷醉,许是妖精都如此吧。

    姬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侯开始的?只是好像自打他懂得男女情。事以来,满脑子就只有这只漂亮的小狐狸,只觉得世间再没任何一个女子能比她更好了。从小到大,他们都一直在一起,她是他的朋友、伙伴、爱人。。。。。。她占据了他全部的心神,唯有她能够让他情难自己。若是非要娶妻,他是不愿娶任何其他女人的,他只要他的小狐狸。

    姬发是一个企图心极强的男人,心中想要得到小狐狸,便付诸了行动。至于小狐狸,本就不通男女之事,姬发也利用了这点,最后还是成功的将人吃下了肚子,从此绑在了身边。姬发是想早点让小狐狸学好法术,等她能完全化人了,他就给她安排一个民女的身份,请求父亲准许他迎娶小狐狸。

    只是此刻的姬发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并非是按照他的意愿流转的,他还太过年少轻狂。有时候,往往越是在乎的东西,就越是留不住。。。。。。

    姬昌最后还是知道了小狐狸的真正身份,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的儿子竟然跟一个妖物搅和在了一起,这让姬昌非常失望,也极为愤怒。

    “父亲!”姬发扑通一下跪在姬昌的面前,咬着牙扯开了那些网子,一把抱住了地上被打成重伤,奄奄一息的小狐狸。

    “求求您放过她吧,她虽是妖,可她从没做过任何坏事,是儿子自己要喜欢她的,她又有什么过错呢?”姬发万分心疼的搂紧了瑟瑟发抖的小狐狸,他不过就是喜欢了她而已啊,虽然她是妖精,可她比世上万万千的女人都更好,为什么不行呢?

    “人妖殊途,姬发,你若是肯从此以后与这妖精断了往来,我就放她一命,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姬昌知道这妖精不曾害人,但她始终非我族类,他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娶了一个狐狸精啊。若是这两人的孽缘就此结束,他也是不愿造杀业的。

    姬发看着怀中依旧懵懂天真的小狐狸,内心是万分不舍。但是若他不放手,父亲恐怕真的会杀了她。姬发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罢了,他没有能力和勇气对抗父亲。姬发沉痛的闭上了眼睛,作出了最后的决定。

    “小狐狸乖。”姬发亲吻着小狐狸的发丝,心痛难抑。

    “以后。。。。。。小鸡不能照顾你了,你自己,要好好学法术,不要再被人抓住了。”

    小狐狸闻言是惊慌失措,黑亮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恐惧又可怜的抓紧了姬发的衣襟。

    “小鸡,小鸡你别不要我,小狐狸会乖的,小狐狸不怕死,小狐狸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要,小狐狸要跟你在一起,好不好?”

    姬发闻言也流出了眼泪,他看了小狐狸许久许久,他是如此的不舍,但他最后还是不得不放手,任凭小狐狸哭喊着被人带走了,远远的离开了他,到了他再也看不到、摸不着的天涯海角。

    “小鸡,你答应过我的!你会保护我一辈子的!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话不算话。。。。。。”

    听到小狐狸的指责,姬发是握紧了拳头,将自己的下唇咬得血迹斑斑,但他终究还是没有回头,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小狐狸那痛苦的呼唤。

    后来,姬发也曾经无数次的想,若他当初没有让小狐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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