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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千古东流-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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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镇长有些为难,“可是,这样就又要破了祖训了,万一再死人……”

    “你别慌。我也要走一趟去与山神好好谈一谈,为镇上免去之后的惩罚。”

    乐远岑又冷淡地看向代理镇长,“周镇长,你看是要一同去,还是在岸上等消息?”

    代理镇长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他知道山林里有如此可怕的存在,这一去不是送命吗?

    乐远岑没等代理镇长回答又说到,“你还是留下看好镇里的安危。我现在立即渡河,别在河边等了,都回家吧。最迟三日,我就能带着好消息回来。”

    代理镇长差点被吓停的心跳才缓了过来,他赶快让人快点准备木船,是一刻都不能耽误,就怕乐远岑再提让他同行之事。

    一条船三个人向着对岸而去。

    船上当然还备好了肉干、干粮、水果等食物,这都是用作孝敬山神的祭品。

    笙水镇村民聚在岸边,他们都傻愣愣地看着船没有借以船桨就过了河。又见乐远岑一手提起了几大包祭品,一手拽着束缚住李斯与韩非的锁链走入了山林,完全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

    “镇长,寻巫是不是从寿春来的王室大巫啊?她真像是神仙。”

    代理镇长也已经傻眼了,他见过跳大神的,见过扔狗屎的,但从未见过如此得道的大巫,也只有得道的大巫才能如此渡河。

    “这会是遇到了高人了。大伙都先回家准备着,三日后为寻巫接风洗尘。”

    河岸的另一头,三人走入树林。

    一地的枯枝杂草十分凌乱,其上沾着血迹,还能够看出上面三个孩子的脚印与成年犀牛留下的脚印。

    “谢谢、你。”韩非总算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韩非与李斯并不傻,在听到乐远岑说要一起往山林走时,隐约能猜到此举是要救他们。依照刚才的情况,笙水镇的村民很难放过他们,渡河往山林里走反倒是求得了一条生路。

    李斯也终于松了一口气,两人眼下终于摆脱了被沉河的厄运。

    只是笙水镇的村民也够下血本,居然用铜锁与铜链锁住了他们的双手双脚,这是打定主意把人沉到河里,不给人任何逃脱与浮起来的可能性。

    “在下李斯,这是师弟韩非,今日多谢寻巫相救。如能离开此地,我必会尽力相报救命之恩。”

    乐远岑先看向李斯。史书上说李斯是始皇帝身边的红人,在一统天下之中的功绩赫赫,也深得始皇帝的信赖,始皇帝死前才会将扶苏为太子一事托付于他。可是李斯最终选择了勾结赵高,杀了扶苏让胡亥继位,秦朝亡了。

    李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比起得人心的扶苏,胡亥更易控制?能让李斯继续做一位全相?

    史书上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眼前的李斯还没有发迹,可能还有些穷。

    若说李斯还没有太多余财力,韩非好歹是韩王之子,他来到楚国向荀子求学,怎么把自己弄到这般狼狈的?如果韩非与李斯是光鲜地出现在笙水镇,只怕他们也不会一下被认定为恶徒。

    乐远岑又看着说话有些结巴的韩非。她对诸子百家的理论记得不够清楚,但很清楚那句‘儒以文乱国,侠以武犯禁’是谁说的。

    更记得一部《韩非子》指出了人的一切行为动力都来源于利字。与其相信仁德,不如依靠法治天下。这话没大错,可是人性与教化都显得多余了。

    “山林里难免有猛兽出没,你们的双手双脚还被锁着,想要逃远也是行动不便。你们该很明白人性逐利,我为什么帮助两个累赘呢?难道感动于你们相信我是一个好人吗?”

    李斯心里惴惴有些吃不准,而就算报出了韩非是韩王的儿子估计也白搭。因为要对一个人有用,才能够打动其的理由,而显然现在他们就是累赘。

    “寻巫……”

    李斯的话没有能说完,山林里就传来的大动静,有野兽朝着这个方向来了。

    只见一头成年犀牛从树林里冲了出来,此时谁都能够一眼看出它的暴脾气。

    兕,被视作是战斗力十足的凶兽。

    一般人或是动物见了兕发怒只能撒丫子快逃,因为兕全身的皮无与伦比的厚实,谁能够刺破它的皮?

    当然,为此从前东周王室也派出了一大群人设法围捕犀牛,以其皮为铠甲几乎能达到刀枪不入。

    犀牛的可怕之处还不在一身铜皮,更在于它的头顶上的尖锐之角。以犀牛的战斗力猛一冲击,让人开膛破肚只需呼吸之间而已。

    乐远岑的视线扫过了急速而来的犀牛,发现它肚子上的皮肉有些空荡荡地坠着,她心里有了一个猜测。

    犀牛的脾气不好,但事出总有因,它的样子很像刚刚产下了幼崽,之前是正处在暴脾气的阶段。然而既然犀牛已经生产了,这会也该先照顾幼崽,而不是在他们尚未深入山林就主动来挑衅。

    这头犀牛看着就已经完全失控,那可能是一种更糟心的情况——幼崽死了。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犀牛完全没有放过三人打算。

    它顶着一只角就横冲直撞了过来。这要是被顶一下,立即就能与阎王喝茶去了。

    李斯与韩非都完全跑不了几步路,这会皆是闭起了眼睛,屏住了呼吸,看来今日是在劫难逃了。

    下一刻,乐远岑的肚子与犀牛角仅有半臂距离。

    只听到‘噗嗤’一声,一把短剑刺入了犀牛身上鲜少弱点之处,胜邪刺穿了犀牛的眼睛。

    乐远岑稳稳站在了原地,以一把短剑顶住了犀牛的这股刚猛冲力。剑气在瞬间将它的大脑捣成了一团,没有再给它防抗与硬抗到底的机会,让它瞪大了另外一只眼睛轰然倒地了。

    乐远岑拔出了胜邪,奇异的是上面竟无一丝血迹。

    这把至恶之剑仿佛能将所杀对象的血都吸入剑身,或者吸入的不并是血,而是死者的不甘之灵,才能铸成了它的极恶。

    这会能看得清楚,在犀牛的腹部有着多道利爪之痕,很像是老虎的爪痕,也不知道幼崽是不是为老虎所杀,或是那时笙水镇的三个孩子正好闯入了山林。

    “不要再痛苦了,如果真的要怨恨,也可以怨恨我。只是你活着我都不怕,你死了也别想报仇了。”

    乐远岑蹲了下来合上了犀牛的双眼。“你也别怪我狠心,不帮你尘归尘土归土。那倒不如留下一些来,为我所用,也算让你以另一种方式活着了。”

    李斯只见乐远岑取了一把小刀刚想要去剖开犀牛皮,她忽而又站了起来,拿着刀转身走向他们。

    李斯就怕某人想要杀人灭口,虽然他已经饱受冲击的脑子也有些转不过来,不知是为了什么会被灭口,眼下只能深吸一口气镇定地问,“寻巫,你是想到开锁的办法了吗?”

    “锁链锁住手与脚,割掉不就好了。”乐远岑说着就笑了,她看到李斯与韩非的脸色一白再白,这才抽出了一根细针朝着锁孔扎去。“我是开玩笑的,你们怎么都不笑一下?听说爱笑的人运气好,你们信吗?” 

 104。第六章

    如果运气很不好地在生死边缘几度徘徊; 但却还能够酣畅淋漓又肆无忌惮地笑,那人也足以被引为当世豪杰了。

    李斯与韩非尚且没修炼到如此境界,两人看着乐远岑以一根金针轻松地撬开了束缚双手双脚的铜锁; 他们才终是勉勉强强露出了劫后余生的笑容。

    乐远岑从随身的包袱里取了两套男装布衣递给两人,别管尺码是否合身,总比他们衣衫褴褛要好。还要尚在六月天里也不必穿太厚; 否则按着两人穿着单衣跑了一路,早就已经冻出病了。

    “重新认识一下。在下寻及; 正打算前往郢城寿春,不知两位有什么安排?”

    李斯与韩非已经顾不得眼下的情景有些古怪,两人在小溪边上稍稍清洗打理了一番; 终于能缓口气找了两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就看着乐远岑开始手法极快地解剖起那只兕。

    李斯尽力无视了空气里散溢的血腥味; 他从头说起了两人的落难史。两人在辞别师父荀子之后; 都打算离开楚国往中原走。李斯听闻秦国有吕不韦广纳门客,欲往秦国碰碰运气,韩非则是打算回到韩国; 谁想到两人尚未离开楚国就遇到了一帮打劫的马贼。

    “我听我的书童与师弟的护卫都为了掩护我们逃离被害了,而我与师弟逃入了荒林才避过了追杀。祸不单行,本以为能在河岸边歇歇脚; 又是撞上了那三个孩子被杀了。那些人不分青红皂白要抓我们活祀; 我们是想逃也跑不动了。”

    “运气差了; 喝凉水都会塞牙; 这事情人力所不能及; 你们应该庆幸在穿过这片山林时没有遇到猛兽。”

    乐远岑已然剖好了一张完整的犀牛皮,也将犀牛身上可以药用的角等物都割了下来。而接下来对着剩下的犀牛肉,在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丰富到与人类抢地盘的战国年间,吃一顿犀牛肉也不必太过大惊小怪。“吃好这一顿,我们得往里面走一走确认是否有老虎的踪迹,看看能不能再弄一张虎皮。”

    韩非准备了一会才想说什么,一听乐远岑此言,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虎、虎、虎……皮?”

    乐远岑指了指犀牛的肚子,将先前的一番猜测都说了出来,“依照那些线索,我的猜测是老虎弄死了犀牛的幼崽,犀牛发狂与老虎打了起来。那三个孩子运气不好在此时入林,犀牛发了狂,老虎也受不住,人更是受不住,就都被戳死了。

    现在还能看到尖利的犀牛角上留有血迹,可惜无法分辨是人血多一些,还是同样沾染了虎血。虎皮、虎鞭、虎爪等等,有些能入药,有些能卖个好价钱,既然都来了,没有空手离开的道理,希望老虎的尸体还在。何况也要给对岸一个说法。”

    “可,兕,死了。”韩非指的是已经找到了杀害三个孩子的真凶,这难道还不是一个交代?

    乐远岑笑着摇了摇头,“两位的学问一定比我好,只不过治国之术多是卖于帝王家,我却是走街串巷多与市井之人打交道。楚国之人都很信奉巫术,而且是根深蒂固地信奉。对于山野小民而言,很多事不是你给出真相就行,真相只有一个,但人可以选择信或不信。你们想不想尽快安全地离开?”

    “那要怎么做才好?”李斯不知这与去找老虎有何关联。

    乐远岑已经想好了一段故事。笙水镇的人认为是有什么冲入了山林,才会引得恶咒杀害了三个孩子,李斯与韩非才没那么大的本领,那就要揪出真凶。兕是原本的山神之后,谁想到新来的恶虎闯入山林引得兕发狂,那么除去恶虎才是真的解决了问题。

    “证明你们不是打破了笙水镇祖训,而是另有恶兽做了此事。其实这并不是编造谎言,如果没有老虎与犀牛相斗,说不定那三个孩子也不会死。”

    乐远岑为了让笙水镇的人深信不疑,让故事变得更加真实,最好在今夜弄出一些老虎惨叫的声音,隔着一条河让对岸的人隐隐约约听得毛骨悚然,就会让他们以后也会远避山林了。

    “就是有一点比较麻烦,你们谁会模仿老虎叫?要叫得凄厉一些,最好带着哭腔,以而显得作法之人的本领高超。听闻荀子学识渊博,他教过这些外出旅行的救命之法吗?”

    李斯眼角抽了抽,乐远岑是对学识渊博一词有些误解,还是对于荀子有些误解,“我等愚钝,未能学成。”

    “那真是可惜了。”乐远岑也遗憾从前没学过狮吼功,否则定有一通百通的效果。“那就只能尽力叫一叫了,反正叫得越不像人声就越好。我看韩公子不太善长此道,这事情拜托李先生了。”

    李斯只能点头,而他生平第一次觉得结巴也不错,韩非不必被委以如此重任,可他却不敢说不叫,天知道要是他不叫,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乐远岑不再多言,笑着就将烤好的犀牛肉分了,吃不掉的那些就地掩埋,也不必往回带了,毕竟还要带一头老虎回去,那也是死沉死沉的。

    也许,近日来唯一能安慰到李斯与韩非的,只有一顿味道很不错的烤犀牛肉了。

    饱食之后,三人沿着犀牛的足迹朝着山林里而去。

    正如猜测一般,三位孩童在岸边被杀,那就表明被三人误闯的犀牛与老虎的打斗之地不会距离河岸太远。李斯与韩非在穿过山林能好运地没撞上食肉的猛兽,也证明了山林里的猛兽该是很少,也就有可能留下一具未被分食的老虎尸体。

    因此,三人在太阳落山之前还是找到了一只穿肠破肚的老虎。它饿得有些脱形了,极有可能是刚闯入了山林,为了一口吃的不惜与犀牛作对。

    在它的一侧有一只被咬得仅剩一半的犀牛幼崽,与成年犀牛近乎的凶猛与耐打不同,犀牛幼崽还很脆弱,脆弱到了会被老虎咬断了脖子。

    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本质,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当夜子时,笙水镇的人听到了河对岸传来的凄厉叫声,反正怎么听都不似人的叫声。这声音叫得谁也睡不好,这会也不敢去河边了,远远看向河对岸的山林,似有白烟、似有火光,却又看不真切。

    镇上的人都在猜测,山林里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山神发怒了,那么惨叫的又是什么,寻巫还能不能回来?

    这一等就是三日。

    乐远岑没去管镇上的人如何惶恐,先对犀牛皮与虎皮作了一些基本处理。她又带着虽然杀不了猛兽但可以扛包袱的李斯与韩非,三人在山林里转悠了着采集一些有用的植物,确定了山林没有能威胁到村民的其余猛兽。

    时间掐得刚刚好,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折回了笙水镇。

    三人吃完了原先村民们准备祭祀山神的食物,却又装了一船的山货回到了对岸。

    这本就是一条小舟,先是站了三个人,再放了一只被分解的老虎,又是添了一堆的草药之物,被塞得满满地不再有下脚的地方。

    代理镇长看得再度傻眼,他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比如那两个恶徒怎么没死?比如那夜的惨叫是怎么一回事?比如虎皮什么的又做何解?“寻巫,这……”

    “事情都解决了。幸而我走了一趟山林,发现激怒触怒山神的真凶是此头恶虎,它已经伏诛。山神仁慈不欲多造杀孽,没有再追究那两人误入山林,只是下不为例。这些草药是山神所赐,你找几个记性好的人,我将草药的用法教于他们。”

    乐远岑也没多解释,她走得是高冷的大巫路线,能够开口说些就不错了。

    至于代理镇长尚有未解之惑,韩非有开口障碍,但李斯难道是摆着看的吗?他们总要在笙水镇调养生息几天,这就是一个忽悠代理镇长,彻底扭转恶徒形象的好机会。

    李斯并未拒绝这种机会,就当是拿代理镇长练手了。他将要去的秦国似是依照商鞅之法行事,但是想要出人头地,只怕将来少不了忽悠人才能左右逢源。口才不好是要吃亏的,这说的就是韩非了。

    韩非许是经历了生死一劫,他原本就有些严肃而沉默,这几日更是没有多言,也不知在思考一些什么。

    乐远岑顾不上那两人,那两人看着都快要三十了,无需她多去操心。眼下是要快些整理着将要继续带上路的物资,犀牛皮可以铠甲必须留下来,虎皮则是带到寿春去卖一个好价钱。钱总是有些不够用,这会还多了两个需要她暂且接济的人,身上的存款也就差不多没剩下多少。

    由于并不是同路去一起寿春,李斯与韩非都承诺将来定会尽力报答乐远岑的恩情。

    施恩不忘报,这种高尚的想法也要看是救了谁,反正乐远岑救了那两个人是希望能得到一些什么。而如今推崇一诺千金,也不知将来那两人会真的能兑现诺言,那道将来就自有分晓。

    匆匆一遇,匆匆再别。

    乐远岑从李斯处听说了一些吕不韦与秦国现下的情况后,觉得要加快脚步去寿春敲定了身份文牒,然后就加快速度往赵国去探一探,不知如今尚在赵国的赵政母子如何了?

    楚国,郢城寿春,如今是一处繁华之地。

    这让乐远岑在来到此间后,头一回有了脱离乡野之感,总算是见到了那么多的人来人往。

    然而,人一多就难免会发生浑水摸鱼之事。

    乐远岑在寿春城住了几天,找上一家买卖虎皮的商铺以金块成交。

    没想到她离开客栈没一个时辰的功夫,尚且在白日里就被闯空门了。门窗皆是没有被损坏的痕迹,那贼也真是识货,是将最值钱的犀牛皮偷走了。

    这也真是有趣。

    不知是谁的胆子够肥,偷到了她的头上来。 

 105。第七章

    “你确定对方只是一个人在同悦客栈落脚?”

    “属下非常确定。那人叫做寻及; 在四天前正午进入寿春城,三天前去了府门更新确认了身份文牒,其祖上为云梦泽一带的农民; 后因兵祸避居百越。如今,寻及作了四方游历的巫医,就需先重回寿春登记并换取各通关文牒。

    钜子; 那人不过是一介游巫。在这偌大的楚国都城里,每天都有几十个来来往往的游巫想要混出头; 但巫术那一套最多就是偏偏无知百姓,像是钜子这般的人物怎么可能将它放在心上。

    何况正是钜子看得起寻及,她才有资格弄丢一张犀牛皮。这是给她脸面; 在寿春城里能被钜子看重的人; 是该做梦都偷着乐才对。”

    符毒听着属下的恭维勾起了嘴角; 他掂了掂手里的犀牛皮。

    犀牛很难猎杀; 需以一支高手队伍才能捕获,而因为捕猎会使用到刀剑箭矢,想要取到一张完整的犀牛皮是难上加难。除非捕猎者是当世难得一见的武道高手; 才有可能一剑刺入犀牛的眼睛,近乎是一剑毙命。

    如今,符毒手里的是一张十分完整的犀牛皮; 即便根据属下汇报; 寻及随身也佩戴了一把短剑; 但是符毒不信年仅十五多岁的女子能练得那种武功。

    最有可能如属下之前的推测; 它可能是寻及作为游巫途径某地后百姓手里收上来的。那里说不定老死了一头犀牛; 被当地的百姓剥了皮,而楚国百姓很多都信奉巫医,会将一张犀牛皮卖或送于寻及也就不奇怪了。

    “好!金三,这件事你做得很不错。楚王定会喜欢这份贺礼,也能让我们楚墨在宫宴上博一份面子。”

    符毒想到了三个月后的重阳节宫宴。楚考烈王喜欢稀奇之物,应该会极为喜欢这张犀牛皮。

    先代的楚国国君会行猎云梦泽,云梦泽之地多见犀牛,而出猎之人也都知道以其皮为铠甲,近乎刀枪不入。

    只是兕被视作凶兽,楚人也认为谁杀了兕,不出三个月就会死。这种会死的锅君王当然不会背,一般也不能让属下轻易地背,再说人想要不猎兕的难度很高,所以犀牛皮是难求的异宝。

    楚国已经迁都寿春,此地距离云梦泽有些远了,这一张皮质完好无损的犀牛皮,才能更表楚墨对楚国国君的效忠之心。

    楚人有将都城命名为郢的习惯,郢城所在却非一成不变,从最初的丹阳到由楚考烈王二度迁都的寿春,楚国的都城距离中原地带越来越远。

    都城位置的变化,也反应出了楚国王室对于争霸天下野心的变化。

    楚考烈王不是一个管事的君主,在楚国多闻春申君黄歇,而不知有考烈王。春申君执掌朝政二十多年,那么考烈王每天都在忙些什么?

    有一件不是秘密的旧闻。考烈王多年无子,他自从登上了王位就在操心如何生出一个继承人。

    考烈王努力了十几年都没有消息,这事情也没法藏着掖着,倒不如就广告天下。谁家有宜生育的女子就献入宫里,只要她能生下孩子来,定能富贵荣华一辈子,更是惠及整个家族。

    春申君作为考烈王的重臣,他当然也很关心还没影的下一代君主,下一代君主从谁的肚子里出来,直接关系着他能不能富贵荣华一辈子。

    楚国除了春申君这位权臣,还有李姓一族。

    其中的具体内情不曾外传,只知道在春申君手下做门客的李园,将有着国色天香之貌的妹妹李嫣嫣赠予春申君做妾。

    须知在战国年间,并不讲究婚前女子必须是处子,也不讲究她是不是嫁过人。

    李嫣嫣转身就从春申君家的妾,变成了考烈王的妃子。在她入宫不久就查出有孕,生下了考烈王至今为止唯一的儿子。

    李嫣嫣有着倾国之貌,外加她有着考烈王唯一的儿子,在楚国王宫之中是受尽了荣宠。这份荣宠更是惠及李家,也让考烈王更加信任解决了他继承人问题的春申君。

    谁也不敢多问一句,李嫣嫣的儿子到底是考烈王的孩子,还是春申君黄歇的儿子?

    这种问题只能烂在肚子里。如果想要借此发挥查出真相,那么势必要受到楚国几方大势力的灭杀。

    一座寿春郢城,如今称得上南边最繁华的城池。

    然而,在车水马龙的浮华之下,不知藏着多少的明争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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