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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一只名侦探-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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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我想来杯茶。”约翰觉得他等不了那一滴一滴的小玩意儿了。
    “当然可以。”其实刚刚詹妮泡了茶,不过那是她准备用来和面做茶味蛋糕的。詹妮让芳汀倒了一杯给约翰。
    詹妮仍然接着滴她的咖啡,等差不多再够一杯的时候……夏洛克再次推出了他的杯子。
    “喝太多浓咖啡不好。”詹妮无视夏洛克的杯子,将咖啡倒进自己的杯子里,然后加上牛奶,放在了自己面前,然后拿起一块饼干放进嘴里。
    詹妮的态度好像很坚决,但夏洛克同样无视了她的坚决,他仍然保持那个姿势。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怎么了,福尔摩斯?你看起来不太对劲啊,出了什么事吗?”约翰终于缓过劲来了,他舔了舔沾着糖米分的手指。
    “没。”夏洛克简短的回答。
    “这么沉默可不像你,现在可是下午茶时间。”约翰欢快的说。
    夏洛克: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
    “赛马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华生,至少留下房租(詹妮瞪了约翰一眼),还有,我现在需要一点刺激。”夏洛克快速瞥了一眼约翰的脸说。
    约翰拿着叉子,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然后他做了一个鬼脸问:“你为什么……为什么……恩?”
    “投资?”
    “是的。”
    “你的口袋。”
    约翰翻了翻口袋,里面有一张赛马劵。“哦。”他觉得找到了答案,却没细想夏洛克是怎么知道他口袋里有赛马劵的。
    “华生医生,这咖啡真的很好喝,你真该耐心等待一杯。”詹妮再次在过滤纸里倒满开水,然后坐下来慢慢啜着咖啡等待水慢慢滴进壶里。
    “下次吧,茶就好。”约翰举了举杯子。
    “哼哼。”夏洛克发出不明意思的哼哼,两眼持续放空。
    詹妮只好将最后一杯咖啡倒进夏洛克的杯子里,但她在杯子里加了牛奶和糖。夏洛克无意识的拿起杯子来,喝了下去,完全没有发现跟前一杯有什么不同。
    “真是浪费啊。”竟然都喝不出区别……下次再也不拿高级咖啡给人喝了,哼!qaq
    约翰偷偷的闷笑起来。
    夏洛克疑惑的看了约翰一眼,思绪还停留在刚才约翰的问题上,于是他开口说:“昨天那个死者。”
    “什么?”约翰丈二摸不清头脑。
    “我在想昨天的那个死者。”
    “死者怎么了?”这次问的是詹妮。
    “矛盾。”
    “哦,福尔摩斯。”约翰翻了个白眼,“你能一次性说清楚吗?”
    夏洛克以一种“我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你竟然还不懂”的表情说:“那个死了的人,我看了雷斯垂德拿来的身份资料,上面说他是个良民,但是他的尸体却完全不是这么说的。”
    约翰:“什么意思?我越来越糊涂了,福尔摩斯。”
    “手指上有常年接触枪支武器的痕迹,身上有五种以上的烟草气味但他的口袋里放着的是法国烟,这种烟只流行于法国的小部分区域……不用奇怪,我对烟草还算有点研究,写过一篇关于243种烟灰的区别的论文……他胸口和衣角有三种酒的痕迹……”福尔摩斯快速的列数了一下他的发现。
    “但这不能说明什么,也许他又爱抽烟又爱酒,而且喜欢尝试新品种呢?武器……有时候这个城市也并不安全。”约翰反驳道。
    “哦,华生华生,动动你那小脑袋瓜子,即使是喜欢换花样,一般人习惯的,始终也只有一两种而已。”
    “走私?”詹妮已经明白了。
    “是的,走私,是吧,福尔摩斯?”约翰恍然大悟。
    夏洛克赞赏的看了詹妮一眼。
    “等等,福尔摩斯,你刚刚说,他的资料上说,他是良民?”约翰终于发现了不对。
    “这说明有人篡改了他的资料。”詹妮接着道。
    “而且改的非常漂亮。”夏洛克补充。
    “怎么会这样?”约翰感到非常吃惊,就算他再迟钝也明白怎么回事了,亏他还这么信任政府职能呢……真是累不爱。“会是谁干得呢?”他问。
    “我心中确实有那么一两个怀疑对象,但我觉得最有可能的应该是那个人。”夏洛克又开始陷入沉思,“这个人堪比英国犯罪界的拿破仑,伦敦几乎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是他策划的,他非常聪明,做事滴水不漏而且不留痕迹。我从几年前开始就想抓住他的把柄,但他比泥鳅要狡猾一千倍。”夏洛克叹了一口气。
    “那么,他是谁?”约翰问。
    “我不知道。”夏洛克说,“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名字的大写是m,而且他们都叫他,教授。”
    詹妮觉得自己的心跳的非常快,但她完美的演技掩盖了表象,就算是夏洛克也没有发现不同。
    “教授”,这个称呼她听过,正是在她买枪的那里,也就是死者那里。
    当年她偷偷去买枪的时候,躲在一旁偷听到一段对话,正是因为那段对话,才让她放弃了通过地下的方法弄一笔钱的想法。这个时代的伦敦,比她想象的要更加的黑暗,如同一滩泥沼,让你有想踏上去大肆践踏的欲·望,但你真正踩上去的时候才发现,你根本无法再离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沉沦,最后成为泥沼的一部分。
    没有信任的同伙,没有高科技手段,她还身为女人,想到做得不着痕迹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詹妮发现这个世界还有很多聪明人的时候。
    詹妮很清楚陷入黑暗是什么感觉,她的另一个记忆,为了离开黑暗甚至不惜永远不回自己的故乡。
    夏洛克说完,约翰已经听呆了,“名字也不知道?那么这次你查到了什么吗,福尔摩斯?”约翰傻傻的问。
    “没有。”这才是让夏洛克最不满的地方。只差一点儿,夏洛克想,他伸手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发现味道不对……夏洛克低头看了一下杯子,棕色的液体在杯子里晃荡。夏洛克看看另两个人,另两个人一个望天,一个看手,就是不看他……
    夏洛克:幼稚!
    “啊,对了,我这有一张纸条是比利·帕斯莫尔给福尔摩斯先生的。”在夏洛克准备再次开口前,詹妮突然想起那张纸条,她叫芳汀将纸条拿来递给夏洛克:“一个叫比利·帕斯莫尔的人让我转交这张纸条。”
    夏洛克接过纸条,并没有马上打开,而是在手指中翻飞的转了一圈,观察了一下,然后放在鼻子下一扫而过。
    “住在利物浦?不近。没想到竟然有这么远的顾客。船长?不不不,应该是大副,效力于东印度公司,红脸大汉,皮肤黝黑,正在休假。他亲密的人出事了,应该是兄弟或是姐妹,具体总是很难猜……”夏洛克打开纸条,“一个案件,华生,一个案件,我们又要忙了,你的医院好请假吗?也许我们需要出差几天。”说着,夏洛克站起身来,就要去穿大衣。
    “现在?”詹妮叫住夏洛克,“可是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我办案的时候不需要太多食物,而且,谁知道会需要多久。”这是夏洛克的习惯,他一向认为食物会影响思考。
    詹妮:“……”谁问你这个,你不吃人家也不吃吗?
    约翰:“等等,让我吃完这个。”
    夏洛克和约翰在饭点前去的,然后在饭点后回来,但他们什么也没吃,幸好詹妮给他们留了晚饭,而且还是热的。之后约翰再次帮詹妮检查了脚。
    “恢复的不错,差不多好了,不过你仍然需要拄几天拐杖。”约翰用绷带将詹妮的脚重新包扎起来,以防止她用力过度再次加重伤口。
    “如果是那样的话,一次旅游就不太合适了。”夏洛克站在桌子旁边道。
    “什么?什么旅行?哈德森太太你要去旅行?”约翰用贴性胶布将绷带粘住,“好了。”
    “谢谢,华生医生。”詹妮转了转脚,感觉轻松多了,
    “我也觉得以你现在的状况去旅游不太合适。”约翰诚恳的建议。
    “不,我想我可以。”詹妮试着站起来,“我已经坐着呆了两天了,在这阴暗潮湿的伦敦,我都快要长蘑菇了,而且这是度假,度假,我至少三年没有度过假了。”詹妮任性的说。
    女人,任性~哼!
    “但至少要等你的脚好一点。”约翰对女性的要求一向没办法拒绝。
    “哦,华生医生,又不是明天就去。我还没选好地点呢,然后还要订酒店,买火车票……我希望能找个风景优美的乡村,最好交通方便一点,至少我可以租个马车方便行动。不过明天第一件事我需要去买根拐杖。”
    “我那里有一根。”约翰正好有一根很轻便的拐杖。
    “彭伯利庄园。”夏洛克说。
    “我好像听过这个地方。”约翰说。
    “彭伯利庄园。”夏洛克又重复了一遍,“很符合你的要求,风景优美,交通便利,我想达西先生也很愿意为你提供一辆马车。”
    “我以为你刚才说的是不希望哈德森太太去旅行……度假呢。”
    “因为他知道我主意已定。”詹妮挑挑眉,“你们明天要去利物浦吗?比利·帕斯莫尔有一个什么案子?”
    “不,实际上不是利物浦,只是附近的一个小镇,离那还有几小时路程。帕斯莫尔……”
    “帕斯莫尔先生是东印度公司的一个大副,他前天回来时,发现他的弟弟三天前死在一个小镇的旅馆里。据旅馆老板夫妻说,他是自杀,但帕斯莫尔先生坚信他的弟弟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是不会自杀的,所以他要我去看看这件事。”没等约翰说明,夏洛克就三言两语简单说完了整个事件。
    “是这样。”詹妮想到一个问题,“但帕斯莫尔先生是怎么知道你的呢?利物浦离伦敦可不近呢。”
    “他有一位热情过度好奇心过胜的朋友,几年前来伦敦游玩时无意中做了一次我一个案子的目击证人……他记住了我的旧住址,然后帕斯莫尔去我的旧住处问的。”夏洛克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詹妮和约翰异口同声的说。
    夏洛克:“……”华生难道你不是跟我一起去的吗惊讶个毛啊?
    “那么,明天几点的火车?”詹妮又问。
    “早上八点五十。”约翰拿出表看了看,“哦,天哪,我们需要马上去收拾行李。”
    “那还是赶紧去吧,然后早点睡,我去给你们准备一点三明治明天在火车上吃,可得坐好久的火车呢。再带点茶叶吧,火车上应该有热水。”上次定的东西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詹妮想。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第二天在临走前,夏洛克将写着地址的卡片交给詹妮,以方便有事可以发电报。而詹妮则将装满食物的篮子递给夏洛克,夏洛克接过来竟然猛的沉了一下手,他颠了一下,这么一个篮子,比他的行李都要重了,而且还一边重一边轻。
    夏洛克:好重,呃……把我们当吃货吗?
    夏洛克:“我认为没有必要带这么多……”
    詹妮:“当然需要,你们要坐一天火车呢!而且我还准备了三个人的份,等你们到了地方,请务必将篮子给我寄回来。”
    没等夏洛克说话,约翰已经抢先答应:“好的,哈德森太太,辛苦你这么早帮我们准备吃的。”夏洛克这才闭嘴。
    一路上约翰一直暗挫挫的不时看向那个篮子,好想知道有什么啊~~
    不过夏洛克一直假装没有发现,而且他故意忽视了约翰的欲言又止,反正没到吃饭时间他是绝对不会打开篮子的,也绝对不想说里面有什么。
    帕斯莫尔看到夏洛克提着这么一个画风不对的篮子,也是好奇的不得了,不过他掩饰的很好。
    等到吃午饭的时候,约翰已经迫不及待的搓着手拿起篮子,“哦,挺重啊,福尔摩斯,我还真是期待。”说着,约翰打开了篮子,“哇哦,惊喜。”
    帕斯莫尔伸长脖子看过去,原来整个篮子竟然塞得满满当当。
    从帕斯莫尔的角度看过去,右边放着整整齐齐的四摞三明治,几乎占了整个篮子的三分之一位置。每个三明治都切成三角形,大概就三五口大小,每两个拼成一个四方形。
    三明治旁边用布隔开,中间全是甜点。十来根手指饼干竖着放在一个布做的小格子里,旁边的小格子里放着一摞镶着葡萄干的饼干,再旁边较大的格子里放着三个方形的小蛋糕,它们形状不大,却很有高度,正好将这一排剩下的位置填满。
    再过来又是一个长格子,里面的东西用纸又包了一下。约翰翻开盖着的纸,里面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油炸食品,大概是炸鸡肉或是炸鱼肉什么的。
    然后最左边放着的,竟然是一套茶具,很明显是特别定制的。
    茶壶是长方形的镀银壶,做得不算精巧,大概只有三四杯茶的量。壶上刻着简单的装饰花纹,只有壶把是螺旋纹的,这是为了防滑。但整个壶身做得非常轻薄,而且正好与篮子齐高。壶盖是倒着放的,约翰拿起盖子,发现里面有一个奇怪的小东西。
    “这是做什么用的?”约翰拿起这个长得像五线谱里的二分音符的小玩意,看上去像是个有盖子的过滤网?
    “很明显,是用来放茶叶的。”一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的夏洛克睁开眼看了一下,回答说。
    “哦,真是个有趣的创意。”帕斯莫尔也想到了,不但有趣,而且很实用。
    约翰赞同的点点头,将这个“二分音符”过滤网放回壶里,然后把壶盖翻过来,壶盖上有一个小缺口,正好让“二分音符”顶端的小弯勾伸出来挂在壶背上。
    “哈德森太太一向都很有巧思妙想。”约翰赞叹道。夏洛克闭着眼睛微笑了一下表示赞同之意。
    茶壶的壶嘴方向放着三个杯子,看得出,原本应该有四个的,现在两个叠在一起,另一个与其他两个并排,上面放着好几个纸包。
    杯把也与普通茶杯不同,不是弯弯的耳状,而是像一个扁平的小垫板,中间还有一个圆圆的小孔,里面插着一支小小的叉子和一支小小的勺子。
    茶杯的旁边则塞着三个小碟子。
    约翰拿起一个纸包,感觉里面应该是茶叶,一包肯定就是一次的量了。
    哈德森太太想得真是太周到了,约翰想,然后他看到茶叶包下压着一张小卡片,他拿起来,上面有一行小字。约翰抿着嘴暗笑了一下,然后说:“帕斯莫尔先生,是茶叶,能帮忙叫一下热水吗?福尔摩斯,选一个三明治吧,我看到最上面那个是你喜欢的鱼肉三明治。”
    “不。”夏洛克仍然闭着眼一动不动的说,“我现在不需要食物。”
    “哦~~”约翰狡猾的笑了,他将小卡片拿到夏洛克面前,“但是哈德森太太让我监督你一定要吃点什么。帕斯莫尔先生,你喜欢什么口味的三明治?哈德森太太一向喜欢做好几种口味的。”夏洛克办案时不喜欢吃东西的习惯每次都叫身为医生的约翰感到头疼,他很高兴现在监督的人又多了一个。
    夏洛克睁开眼拿过卡片,上面写着:“请监督福尔摩斯先生饭时至少吃一个三明治或一个蛋糕。”
    夏洛克暗暗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詹妮真是多管闲事,不过现在离事发地点还远,吃一点东西影响不大。于是他也伸手拿了一个,鱼肉的,正是他喜欢的口味。
    壶把那里顺着空隙插着两根密封的玻璃管子,大约三根手指粗细,约翰用手指捻起一根,里面灌的是牛奶,那么另一根里自然就是白糖了。
    “哦,天哪。”帕斯莫尔忍不住叫了一声,这位哈德森太太准备的也太齐全了吧?就算在家里吃饭也不过如此了。说不定还不如这篮子里的东西丰盛呢,帕斯莫尔郁闷的想。
    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这个包厢,会奇怪的看到,里面坐着的三个大男人正在开茶会。在他们的旁边放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篮子,其中两个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小茶杯或是一个小碟子,另一只手则拿着一个三明治或是一只小叉子。
    詹妮做了三种口味的三明治,她做的不像现在通常意义上的三明治,只用两片面包夹着一片肉,而是现代的三明治:烤面包片、生的菜叶、炸肉饼、片状芝士或奶酪米分、番茄酱或果酱,然后将它们一层一层叠成许多层。
    “哇哦。”帕斯莫尔咬了一口之后,就瞪大眼睛快速的将手里的三明治吃完了,然后又伸手拿了一个。“果然不一样,刚才是,恩,肉饼?这个好像是腌鱼。”肉先经过腌制再炸过,加上清爽的菜叶和酸甜的果酱……作为一个常常在海上漂泊的单身狗,帕斯莫尔觉得有点嫉妒面前的这两个人。
    “那位……哈德森太太只是你们的房东吗?她的丈夫呢?”帕斯莫尔也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问这句话。
    夏洛克顿时警觉的看了帕斯莫尔一眼,说:“哈德森太太的丈夫三年前死在监狱里,她本人唯一的资产大概就是这栋房子,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的话。她不适合你。”
    帕斯莫尔觉得特别尴尬。
    约翰招招手,跟帕斯莫尔悄悄说:“福尔摩斯不喜欢我们谈论哈德森太太。”
    帕斯莫尔点点头,作恍然大悟状,他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不知道哈德森太太是您的未婚妻。”
    夏洛克觉得这话太过莫名其妙了,“她不是。”
    帕斯莫尔:“呃,对不起,我不知道……”
    夏洛克:总觉得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
    约翰:“噗。”
    约翰:“帕斯莫尔先生,你知道,还没到那样,恩,你明白吧?”
    帕斯莫尔赶紧道:“我明白,我完全明白。”然后他迅速将手中剩下的三明治全部塞进嘴里。
    约翰:太搞笑了,帕斯莫尔先生好像真的以为福尔摩斯和哈德森太太是一对儿。
    帕斯莫尔:福尔摩斯先生好像还没追到哈德森太太,我竟然那么说,真是太尴尬了……qaq
    夏洛克:你们俩的脑子跟着三明治一起吃到胃里去了吗?
    第二天詹妮才收到来自彭伯利庄园的回信,她本以为达西会发个电报过来的,没想到他写了一封回信。
    达西在信中表达了自己对詹妮的欢迎,同时他告诉詹妮从伦敦到彭伯利庄园没有直达火车,她可以选择坐火车到离彭伯利庄园较远的一个站,上午十点十五分从伦敦出发,下午两点半到,然后坐约两个小时的马车到达彭伯利庄园。或者选择另一趟车绕点路到离彭伯利庄园较近的一个站,下午三点零七分从伦敦出发,晚上八点二十到,然后坐约四十五分钟的马车到达彭伯利庄园。不过最好还是能够多等两天,这样达西本人就有空来伦敦一趟,可以配同她们一起去彭伯利庄园。
    詹妮看完信颇为无语,真是看不出来啊……达西先生的性格还真是……说的好听点,就是体贴入微,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大男子主义,本质其实就是看不起女性的能力。而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的思想还蛮独立的,真是看不出他是她会选择的类型呢,爱情真奇妙~
    詹妮:当我是弱智吗?
    虽然达西都如此“建议”了,但是詹妮仍然选择了下午那趟火车——坐两小时马车简直是要命的节奏——而且她拒绝了达西先生的陪伴,她觉得自己带着芳汀和柯赛特三人行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詹妮写了一封回信拒绝了达西先生的好意,让芳汀去寄信的时候顺便买第二天的火车票。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太太,您……您真的让我做管家吗?”芳汀略激动的说。
    詹妮微笑着拍了拍芳汀的手说:“当然,亲爱的,我觉得你已经可以胜任了。”实际上芳汀已经掌管了厨房的钥匙了,不过詹妮可以理解芳汀的想法,“我觉得柯赛特颇有天赋,所以未来几年我想好好培养她,这次带你们一起去彭伯利庄园,也是希望你们能长长见识,我听说彭伯利庄园有很多艺术品,这对柯赛特也有好处。”
    芳汀简直激动的不能自已了,她没想到詹妮带她们一起去旅行还有这个目的,她眼中含着热泪不住点头。曾经芳汀以为像她这样的人这辈子就这么完了,但上帝还是爱她的,让她遇到了哈德森太太,能够与女儿生活在一起,现在她的好主人还愿意培养柯赛特,简直像梦一样。芳汀暗自决定这次去彭伯利庄园,一定要好好学习一下对方家管家的工作,绝不给哈德森太太丢脸。
    詹妮不知道芳汀已经暗下决心,她确实觉得柯赛特在艺术上很有天赋,而且也很喜欢刺绣,但能否真的继承她的手艺,还需要过几年才知道。
    因为在火车上的时间正好错过了午餐和晚餐,所以詹妮她们只准备了一些零食做下午茶点。蛋糕、奶油小面包、果脯、肉干、炸土豆片、各种小饼干,切好的肉肠片,几块烤鸭、果酱……当然,还有茶。詹妮可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她定做了两个旅行专用的篮子,大的那个让夏洛克他们带走了,她自己带着小的这个。
    这次旅行预定是一个星期,除了带走的这些吃的,詹妮将剩下一些不易存放的食物全送给了隔壁的波特夫妇和布莱克、卢平两个小伙子,可把他们高兴坏了。
    吃完午饭休息了一会儿,芳汀出去叫来一辆马车,然后让马车夫帮忙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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