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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得卧龙者得天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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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傻等着去当曹丕的垫脚石。
婚期前一个月,我与刘曦打晕随侍宫女,假扮成采买太监混出了皇宫大门。当日负责宫门禁卫的侍卫中有一人名唤董替,是董贵人亲弟,因幼时随母亲入宫拜见董氏时曾见过我,惊异出声,被眼明手快的刘曦一手按住:“我近日听到一则传闻,说你的父亲、车骑将军董承联合了长水校尉种辑、将军吴子兰、王子服、议郎吴硕,密谋取曹操性命,不知真乎?假乎?”
“你们俩不是傻子?”董替惊疑不定,想到父亲的计划,又焦急追问,“王爷从哪里听来的消息?凡事讲求实据,切莫偏听轻信。”
“空穴无风并非无音。”刘曦好整以暇地耸耸肩,“若我一状告到曹操那里,不知他是信是疑。”
董替惊出一声冷汗。为家族兴旺计,他最终妥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我们离去。
“识时务者为俊杰。”刘曦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是赞赏,“看在你今天表现不错的份上,我给董家一个忠告:小不忍则乱大谋,曹操气数未尽,不宜轻举妄动。另外,受帝衣带中密诏杀曹的说法虽有利于凝聚人心,但等同于假传圣旨。若事败,则连累圣上,若事成,也难免引来圣上猜疑,实非善举。”
董替愣住。
许久,我行至街道尽头处回望,见他仍伫立原地,遥遥相送。
第27章 噩耗
我与刘曦筹谋数年,一朝出宫,自然不可能打无准备之仗。为混淆曹操视线,我们一出洛阳便分道扬镳,我自往南阳寻孔明避难,而刘曦则取道管城,向徐州而去。他状似轻松地说,他有一个大计划,但不方便带着我去完成。
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只因为担了兄姐的名分,他一直竭尽所能地照顾我。
早在曹□□迫刘协迁都洛阳前,刘曦就收用了一批心腹,陆续将能弄到手的珠玉古董偷运出宫。但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心腹名单,也绝不允许我去做危险的事。若非有个太监行事不慎,露出马脚后攀扯刘曦,我恐怕直到出宫还被蒙在鼓里。
当时,董卓被吕布所杀,宫中纷乱,晋升为奉威将军的吕布与司徒王允权倾朝野。王允为人清高,固执骄傲,事后回想,我曾经无数次地庆幸当时抓住刘曦小辫子的人是他而不是吕布——王允出生官宦世家,自十九岁起就进入仕途,在官场上混了四十余年,对汉庭了如指掌。他见过尚在襁褓中的刘曦,虽然不满一岁的孩子口不能言,可是迟滞的目光、被磕到额角也没有丝毫反应的愚傻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王允位高权重,对当初何皇后下药迫害陈美人之事也早有耳闻,他认定刘曦不可能从不记事的年纪起就开始装疯卖傻,因此连审问都没有直接将“信口雌黄”的太监抹杀。
自此之后,刘曦行事愈加谨慎,哪怕是我这个知晓内情的妹妹,也必须瞪大眼睛仔细观察,才能勉强寻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蛛丝马迹。
王允与吕布执政极短,一个月后,董卓旧部李傕帅兵击溃吕布,杀死王允,攻占长安,与后将军郭汜、右将军樊稠一起把持朝政,揭开了汉末混战的序幕。兴平二年,李、郭、樊三人内斗,李傕忌惮樊稠武勇且得人心,设鸿门宴杀之,而后在城中与郭汜二人拥兵搏杀数月,血染长安,祸及无辜,死伤百姓数以万计。整个汉朝皇室人心惶惶,刘协空顶着天子名头,手上既无兵也无将,被李傕、郭汜当块遮羞布一般抢来抢去,我与刘曦更是连抗议的立场都没有,被迫跟着刘协屈辱辗转。直到建安元年时任衮州刺史的曹操奉刘协入洛阳,进而迁都至许,方才迎来片刻喘息。
乱世多难,但机遇也多,浑水中最好摸鱼。刘曦充分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小心运作,隐忍厚积,每每能赶在新掌权的将军、司马、刺史等以肃清乱党为名行排除异己之实前将心腹之人放出宫去,渗透到各行各业。这些人能入刘曦法眼,自然不缺胆识才干,得到刘曦的指点后,更是如虎添翼,可堪大用。因此,等到建安五年我们终于假扮太监逃离宫廷时,他们已经为刘曦在民间攒下一笔非常可观的家业。
但是,还不够。
刘曦要争的是天下,所需者众。兵马、粮草、将领都不会凭空而来,无一不需要费心经营。华夏纵横万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挑中徐州作为发迹地,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将最后起势的地点选在新野,我只知道,他是我历经两生在人世间唯一血脉相连的亲人,手足难弃,骨肉至亲。
当年刘曦的重托犹在耳边:“我计划在建安十二年起事,恐怕赶不及孔明出山。你得帮我阻止刘备三顾茅庐,顺便收拢以水镜先生为首的一干荆州名士,等我去南阳相请。——名士嘛,总是要上位者亲自登门才显得贵重。”
如今八年光阴如流水滑过,我已做足功课,将荆州名士的喜好生平记录成册,只待刘曦临门一脚。水镜先生不好为官,但他心软宽厚,只要刘曦放下脸面死缠烂打,他终会松口。崔州平、孟公威、石广元不为刘备所动,历史上都在魏国出仕,却都碌碌无为,乃是存了“找个还像样的官职撞撞钟”的惰政心思。他们没有似孔明这般建一番盖世功业的大志向,虽怜悯百姓劳苦,却深知历史的车轮不可阻挡,因此寻一个相对安稳的后方谋个小官,得过且过,明哲保身。刘曦根本不需费心思招揽他们,只需摆明扫榻相迎的积极态度,请求他们给他一些时间发展壮大,大大方方地任由他们挑拣决定即可——倘若刘曦势小,就是耗尽口舌也不可能说服他们替他来当撼大树的蚍蜉。可一旦刘曦成事有望,即使没有请荐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倒贴上门。尤其是性格跳脱、头脑灵活的石广元,审时度势、趋利避害的本领早已修炼地如火纯青。这三人不适合开疆辟土,但以他们之能,当父母官理顺内务,造福一方百姓绰绰有余。
至于孔明,理论上他既然能因感念刘备三顾之恩而出山,只要刘曦做到同样的礼贤下士,他没有道理拒绝。但是,在得知了他离开黄月英的真正原因之后,如果我还以为他是能为情谊所动的人就太天真了。想了想,我在他的名字后面又加了一条批注:诱之以贤名,许之以重信,动之以不疑。
这世上人间百态,逐权者机关算尽,追利者碌碌计较,二者均为世人不耻,但视权、利为粪土的人也不见得就有多高尚。是人就有*,孔明不在乎财物不在乎美色不在乎权势,但我暮然回首,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背后,可能隐藏着最大的私心。
几年前的夜话浮现眼前。
我:“先生常自比管仲、乐毅,但此二人不过人臣,难道先生就未曾想过更进一步,站得更高,看的更远吗?”
孔明:“治世的是能臣,窃世的是国贼。前者为百姓辛劳,后者为私利奔波,史家自有公断。”
诸葛多智,却从未想过为君,非不能尔,实不愿矣。
我又问:“先生此生抱负,便是终结乱世,救万民于水火吗?”
孔明轻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朝代更迭,百姓生死,兴衰自有其道,人力难及。但大丈夫既然降生于世,总得风过留痕,雁过留声,略尽绵力,在天地间留下些许痕迹,得后世景仰,方不枉来世间走这一遭。”
一语道破天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孔明与崔州平等人为友,本质上与他们也没有什么不同。他同样不认为刘备有改天换地的能力,但却欣然接下替他打江山的邀请——并非真的心怀万民,救世只是顺带,他要的只是史书上的几笔“痕迹”,是流传千古的功业,是流芳百世的美名。
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如此清晰,因此最后得偿所愿,名垂青史。
蜀汉匆匆四十载,因孔明之智谋兴起,因孔明之疏漏败亡,连开国皇帝刘备都由于中途离场而无法贯穿始终,真正成就的,其实只有一个孔明。
他求仁得仁,但是窥见其中真味的我只觉脊背生凉,好似一副名家的字画,价值千金,众人吹捧,令你思之若狂,但等到真的费劲心思取来细观,却发现其笔锋轻浮,色泽艳俗,名实不符。此时,未见过画的外人仍在极力夸赞字画的巧夺天工,而你午夜独自画上笔墨,几乎能将肠子毁青。
倘若早知孔明褪去光环后的模样,我绝对不会孤身一人奔波千里,见证一场偶像的幻灭。
出发前,刘曦恐我辛苦,曾想将我暂时安置在洛阳附近一个安全的所在。他说:“我知道历史的发展,打败刘备并非难事。等我杀了刘备,接收了他的遗部,孔明自然也就归入我麾下,其他荆州名士,也自有收服的办法。”
当时我回答:“看历史上孔明明知刘阿斗不堪为君还一力扶他上位就知道,他是个重情愚忠的人。他出山是为了报知遇之恩,如果你杀了刘备,他说不定也抹脖子追随而去,或者学他的好友徐庶,一辈子不献一策,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真是脑补太过,累及自己!
照现在的情形推测,假如刘曦杀刘备后劝降孔明,他顶多辛苦一下陪孔明演一场“诚心相邀,盛情难却”的戏码便可以如愿。孔明还未达成他名垂千古的志向,既舍不得去死也舍不得躲去山里隐居,顶多别扭一下,将事二主的因由粉饰地好看一些,而所谓的“三顾之情”,恐怕他从头到尾都不曾放在心上过!
那我这些年的辛苦算什么?简直能被自己蠢哭!我气狠狠地把衣服塞进包裹里,恨不能当即启程去新野向刘曦忏悔。
上月,曹操任命曹毅为抚南将军,从豫州、司州等地调兵十万,浩浩荡荡开向新野。刘表虽恨刘曦强夺其地盘,但大敌当前,唯恐曹操灭完刘曦顺手又进犯荆襄,压下不快勉为其难透出要与刘曦结盟的意思,希望能集两家之力共同抵御曹军。自刘曦进驻后便成为禁地的两家边境,也有了开放通商的迹象。我托了茶馆的小二时刻帮我留意消息,一旦关境打开,即刻出发。
茶小二应允下我的请托,奇怪道:“你之前不是孔明先生的丫头吗?为何此时不想着替他料理后事,反倒急着出行,也忒……呵呵……”
我懵然,以为自己听岔了:“什么后事?”
“你竟不知?”小二不可思议地惊呼一声,快语道,“镇上都传遍了,昨夜卧龙岗草庐大火,孔明先生连着他的书童奉茶,两个人都烧死了,人骨都被熏地黑漆漆的——哎,你往何处?小心脚下,别摔了!”
我已经听不到他的嘱咐,耳边只有无尽的风声无情划过。
天旋地转,地裂山崩。
第28章 嚎啕
我赶到草庐的时候已近饭点,围观的人群散去,只留下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孤零零地躺在屋前的空地上,显出阴沉的冷清。
我强忍着心中的惊惧走过去。
向地上看。
血肉粘连着焦黑的骨骼,眼睛抽象成骇人的窟窿,两具尸体的五官全被烈焰焦灼成一团,像糊满了淤泥的土块,散发着刺鼻难闻的焦味,令人作呕。眉眼早就辨不清了,狰狞的炭黑填充了脂肪燃烧后留下的空白,其中一人的腿弯曲成不可思议的角度,另一人五指紧握,颌骨大张着,几乎占据了一半的脸,露出黑漆漆的牙齿。
他们死前必然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这不是我第一次接触尸体。前世长辈火化前,也曾经目送他们走完人世间的最后一程,但那是一种与世长辞的泰然安详,而非眼前所见的惶恐惨烈。
“身量较高的是孔明先生,另一个稍矮些的是他的书童奉茶。”衙门的仵作听闻我是诸葛家的旧婢,走过来指着尸体给我看,“都快烧化了,只剩个骨架……”
我闭上了眼睛。
一切发生地这样猝不及防,震地我全身麻木了一般,连哭都哭不出来。怎么可能?孔明惊才绝艳,天赋异禀,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生来就该立于高处,意气风发,受万人敬仰膜拜,怎能如此屈辱可笑地躺在肮脏低贱的泥土地上,赤身*,以天为被,连张遮盖的旧席都没有,任乡邻随意指点嘲弄,仿若一个天大的笑话。
耳边传来长舌妇的闲话:“那是孔明先生哩,啧啧,呜呼哀哉,竟至活活烧死!都是穷的,你瞧,一样的火劫,旁边他弟弟家的瓦房就无甚事,只烧坏了两间牛棚,熏黑了半间厢房,孔明先生这边儿,却是连房子带人都没了。我就说,老头子,咱们家也得攒钱盖瓦房,这关着命呐!”
从地面留下的痕迹推断,大火最先是从孔明的寝室蔓延开来的。隔壁林家的仆从因林月洁姐妹都随诸葛均去了江东,懈怠了精神,前一晚赌钱至三更才歇。他们居然没有及时听见孔明与奉茶的呼救,等到被灼热的气温憋醒连连起身救火时,火势已经几乎吞没草庐,无力回天。
“我们都睡得沉,没听到声响,故而不及相救。”林月洁的奶娘刘氏作出伤痛的模样,使劲地抹着眼角,好似那里真的会流出很多眼泪一样。
乡间早有碎语传出,说这位奶娘昨夜只顾着保护林家的产业,并没有派人往隔壁去救火,还理直气壮振振有词:“我们这边也烧地厉害呢,屋子里睡了十来个小厮婆子,若非自救得宜,恐怕要烧死不少人哩!再者,那时草房已经全烧着了,哪里救得过来?白耽误功夫!”她虽不至于盼着孔明早死,但既然上天愿意收了林月洁的眼中钉去,她也乐见其成。
当时被大火惊醒的乡邻人中有几位热心肠的自告奋勇冲进草庐里去救人,可是火烧地太旺,浓烟像疯了一样往口鼻里狂涌,瞬间就能令人窒息,他们不得已,最后只能退了回来。“真的是救不得啊,火太旺,无法近身,我的褂子都被烧着了。”一位脸被熏成了黑炭头的好心人遗憾道。
话虽如此,但刘氏冷眼旁观,连尝试也不曾做就轻言放弃,终究让人寒心。
孔明和奉茶在大太阳底下暴尸三四个时辰,林家那么多仆从下人,就没有一个想到替他们拿块白布挡一挡,也没有人念在相识一场的情分,真心实意地替他们哭两句丧,道一句可惜。
我也哭不出声来。心上像有把钝刀割肉,泪水不知不觉顺着面颊流下,口中涩苦,灰白满目。垂头跪坐在地上,我艰难地为孔明和奉茶盖上麻布,脑中一片混沌,昏暗空白。
孔明死了。
他是我历经两世唯一爱过的人,即使我恨他绝情怨他算计,终究也难以接受他以如此凄凉不堪的方式告别人世。生离死别面前,曾经的一切恩怨纠结都可以放下。如今回首,我竟只记得初识时他身上那一袭白衣,以及脸上云淡风轻的温柔浅笑。谦谦君子,温婉如玉。
但眼前只剩下死亡的悲凉。
虎落平阳被犬欺。先前为敲打林月洁,孔明拿刘氏作桥,设计令她们吃了好几个暗亏,刘氏早就怀恨在心。如今诸葛均远在江东,刘氏拿着“主事”的鸡毛当作令箭,自以为觅得天赐良机,有冤报冤有仇报仇,阴阳怪气道:“诸葛家本来就穷地叮当响,火这么烧了一场,真是连最后几个铁钱板儿都被烧没了。一穷二白啊——”她故意拉长了尾音,给听众们留下捧场的时间,可惜公道自在人心,除了林家死忠,根本没人理她。
刘氏停顿了半天只等来稀稀落落的几句应和,换作旁人早就羞地恨不能找地缝钻了,只有她这朵不知廉耻为何物的奇葩还能厚着脸皮往下说:“哎,罢了罢了,谁叫孔明先生命好,同我们林家做了姻亲呢?少不得看在亲戚情分上,老妇我帮着张罗张罗了。只是,棺木难得,寻常都是家中有高龄的寿星公才会提早备下,孔明先生英年早逝,还真是打了老妇一个措手不及啊!”言下之意,孔明的棺材绝对不会用良木。
——她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孔明岂是像她这样的老货也能随意作践的?
情绪突然井喷。愤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垮理智,怒火如同沸水一般在胸腔中翻滚。这是我从来不曾经历过的愤恨,在我理智回笼之前,巴掌已经扇在刘氏的脸上,用力之大连我自己都大吃一惊。
三国女子以贞静含蓄为美,未出阁的姑娘家说几句粗言都会被唾沫淹死,敢抛开名声捋起袖子向人挥拳头的寥寥无几。而我不但真个动手打了,还打了不止一下,刘氏的左右脸颊,甚至鼻梁都面面俱到。
刘氏不曾料到我会突然发难,疏于防备之下,一不留神就被我掀倒在地。她的额头磕出了血,但她傻愣愣地呆望着我,缓了几秒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顿时勃然大怒,像只疯狗一样嘶咬上来:“你敢打我?小娼/妇,你居然敢打我!看我不打死你——”
我更想打死她!
只要静下心来心平气和地想一想,我就能明白此刻并不是教训刘氏的最佳时机,逝者已矣,以落土为安为重。哪怕将刘氏打地满地找牙,也不能改变任何既成事实。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的理智被彻骨的悲愤一口咬进了肚子里,满腔怒火汹涌而出,撞到枪口上的刘氏是最现成的突破口。
我不管不顾地冲上去与她扭打在一块儿,拳头如暴雨一般在她胸前腹部砸出花,一拳比一拳狠,一拳比一拳坚决。
“先生的兄弟不在,可他在南阳尚有师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哪里轮的到你一个姻亲家的下人婆子对他指手画脚!”话一出口,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带了哭腔,眼泪跌在刘氏的衣服上,顷刻间便湿了一片,可它们仍争先恐后地往眼眶外面涌,越来越凶猛。
“……你为什么不救他,为什么不救他……如果你救他,说不定他能逃出来呢?为什么,为什么……”
我跌坐在地上,丝毫不理会刘氏的反攻,任由她的拳头招呼到我的身上,像个疯子一般无知无觉,蓬头散发,号啕大哭。
第29章 结案
乍暖还寒,春寒料峭。
多年之后,待我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世人评论我的品性德行总爱拿建安十三年三月发生的这段史实作为注脚。“蜀中孔子”谯周有言:“盛阳公主幼遭大难,天资愚钝,迟滞不言,至碧玉之年方开心智。然少时遗毒日深,侵入肺腑,虽行事如常,终究难得解脱。一生平安顺遂则矣,若逢大变,易遭反噬,有卧龙岗走水一事为证。”
通俗地翻译过来,就是他认为我是个神经病,虽然随着年纪增长病情得到了控制,但一旦遇到大刺激,难保不会疯病复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我深以为然。
躺在医馆中的时候,我几乎把肠子都毁青了。冲动是魔鬼,怒打刘氏看似解气,实则吃了大亏。论武力值,我与刘氏这种泼妇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悲痛之下更是后继乏力,因此最后被她打地头破血流,毫无还手之力。
“你这女子,怎这般愚蠢!”掌柜娘子把趴在孔明尸体旁边不肯挪窝的我强行打晕带回医馆,恨铁不成钢。若不是她和何大诚及时赶到,据理力争,极力周旋,这时候我恐怕已经锒铛入狱。
阿香不平道:“是那奶娘嘴欠,连逝者都胡乱编派,居然还有脸告南霜伤人。她不也将南霜打地鼻青眼肿?我们还没找她算账,她倒先恶人先告状了!”
“是南霜先动的手!”掌柜娘子眼刀凌厉,轻而易举地令阿香禁了声。“官爷就在边上,她都敢挥拳砸人,你这猪脑子怎么长的啊?”她调转枪头对准我的脑袋,“以后莫对人言你是我们酒铺的人,老娘丢不起这个脸!”
我揉着额上被指甲掐出的红戳懊悔地要死,半句都不敢反驳。
但凡当时还残存半丝理智,我就决不会拿自己去碰刘氏那块臭石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对付刘氏这样的市井恶妇,让她受皮肉之苦是最低级最没技术含量的一种。刘曦明明教育过我,打落牙齿和血吞才是报仇的最高境界,可是事到临头,我居然忘地一干二净,只知道冲上去与恶狗撕打,还打输了。
我已经可以想像出刘曦知道这件事后脸上的嘲讽。可那时情绪所至,我的脑中除了将刘氏生剐活剥之外没有任何念头,恨不能当场饮其血啖其肉,挫骨扬灰亦不能解恨。
静下来想想,真是不值。丢人丢到了两千年前,我简直是穿越女之耻,无颜见江东父老。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
重要的是,因水镜先生出门远游,官差最终令刘氏代表诸葛家签下了认尸状,全权负责孔明的身后事。我的一场闹剧,除了为坊间徒增笑料,什么都没能改变。
掌柜娘子叹息道:“尸身已经查验完毕,官府认定是夜间点灯不慎走了水,孔明先生与小厮奉茶二人情急之下不及逃出,双双遇难。”
我怔住:“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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