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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名著]当大佬穿成炮灰女配-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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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那种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行驶了许久,海水与黑幕相接,永远像是永远望不到头,却在一日突然发现,一盏启明星冉冉升起。
  穿破黑暗,照在她柔弱单薄的身上。
  她想靠近启明星,又怕自己身上的泥污被启明星所厌恶,只能远远地瞧着,放在心口看着。
  许是她的前半生过得太凄惨,老天都看不下去,竟让她得知了李益委托了媒婆,正在打听长安城清倌人的事情。
  得知这个消息后,霍小玉扬起了脸,视线所及,碧空如洗,清透蔚蓝。
  霍小玉扇着团扇,轻轻地笑了。
  后来的事情便水到渠成了。
  霍小玉与李益初见的那年,是阳春三月,细雨微风,桃花雨纷纷。
  李益一身青衣,站在桃花树下,摊开掌心,接下一片落下的桃花。
  周围的景色刹那间失色,天地之间只剩下那抹温润的青,桃花自她眼底蔓延开来,迅速染红她的眼角眉梢。
  欢愉之后,她躺在李益怀里,感怀身世,柔哭出声。
  李益为了哄她,对着日月起誓,更是让侍女研磨铺纸,写下一生永不负她的誓言。
  从来不相信男子说话的她,信了李益的话。
  李益搬到她的院子住,他们同吃同住,恩爱如夫妻。
  月色在江河而洗,涟长也缱绻。
  李益便身披月色,就着微风,与她说着诗词歌赋,风花月雪。
  水面一望无际,画舫停在上面,水波围着画舫打着圈。
  李益偶尔吃多了酒,还会与她聊些乱世频出,百姓流离失所。
  每每这时,她便伏在李益膝头不说话。
  李益以为她听不懂,又对这些打打杀杀不感兴趣,便止住话头不再谈。
  她哪里是听不懂?
  她分明也是乱世里的流离人。
  她并非祖辈都是倡家,她的父亲是战功赫赫的霍王爷,她本是霍王爷最爱的小女儿霍璟,金尊玉贵养就的王府千金。
  可她不能说,她不能让世人知晓,战死的霍王爷的女儿做了清倌人。
  她可以不顾及自己的脸面,但父王的脸面不能丢。
  霍小玉最终什么也没说。
  几月后,李益的任命下来,要去赴职上任。
  霍小玉自知二人身份悬殊,李益嘴上说得再好,也不会娶她为妻,便对李益说,她今年才十八岁,他不过二十二,到男子三十而立的年龄,还有八年,她这一生的欢乐,希望在这八年里享用完。
  之后李益另娶高门,她削发为尼,就算了了,毕生夙愿。
  李益又羞愧又感动,说非她不娶,让她不要担忧。
  她又信了。
  后来李益一走杳无音讯,后来她相思成疾,后来她变卖家产打探李益的消息,后来李益负心于她的事情传遍天下,后来李益被路见不平的豪士生拉死拽来到她院子。
  后来她把碗中酒泼在地上。
  覆水难收。
  后来她立下毒誓——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她不曾奢望过李益会娶她,也不曾奢望与李益厮守终生,更不会阻止李益另娶高门,她知道连八年相约都是一种奢求,她等啊等,不过是等李益给她一个准确的回话。
  可李益却连一个字都不愿给她。
  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
  霍小玉绝望闭上眼。
  画面最终定格在霍小玉死去的那一瞬间,殷红的朱砂痣在苍白脸色的衬托下,格外地红。
  红得扎眼。
  颜夕手指毫不犹豫按在接受任务的按钮上。
  这任务必须接。
  这种程度的渣男她已经很久没见了。
  跟李益相比,刘彻曹操简直就是盛世白莲花。
  刘彻废阿娇最起码给了一句明白话,曹操心里想着的发妻永远都是丁璇,李益……
  不说也罢。
  花人家的,吃人家的,拍拍屁股走人前,山盟海誓非卿不娶,然而直到霍小玉绝望死去,他连一句明白话都不给。
  霍小玉又不是说非他不嫁,又没拦着他不让他娶别人,无论是见面说分开,还是一纸书信说分开,霍小玉都能接受,偏李益什么也不给,生生地把霍小玉拖死。
  简直就是渣男中的战斗机。
  晋/江系统还在卡顿,电流声折磨着人的耳膜:“恭喜#¥#¥##@@宿主……@##@@@@@接取任务@@@!!#¥”
  机械音实在难听,颜夕伸手一按,点了消音。
  世界安静了。
  一缕白光闪过,颜夕进入霍小玉的身体。
  自此之后,她便是霍小玉了,生撕渣男,帮助原主走上人生巅峰!
  霍小玉睁开眼,视线所及,黑漆漆的一团,呼吸之间,空气淡薄,让人随时都有可能会窒息。
  看来晋/江系统的抽风还是给她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她没办法选择时间,穿到霍小玉身上时,霍小玉已经被葬在地下了。
  但,哪怕葬在地下了,她也要手撕渣男!
  手撕渣男的前提,是要先活下去。
  霍小玉打开随身空间,让棺木里充满氧气。
  这些氧气只能让她撑三天,三天之后,若无人救她出来,她一样会被闷死。
  霍小玉想了想,从随身空间里拿出入梦符,准备给山东豪士托梦。
  若不是山东豪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揪着李益来见她,她连李益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山东豪士既然都帮了她一次了,想来不会介意帮她第二次。
  不是她不给自己的母亲托梦,而是托了也没多大用。
  母亲刚经历丧女之痛,悲伤不能自拔,只怕夜里辗转悱恻睡不着觉,她纵然想托梦,也找不到时机。
  再说了,这个时代的人都讲究入土为安,哪有把刚埋下的人再刨出来的道理?
  这是多大仇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山东豪士就不一样了。
  豪士游侠之所以是豪士游侠,是因为他们视规制章则无一物,善恶报应自有心中的一杆秤。
  素昧平生,便愿意来帮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此豪士的心是热的,且她死的时候,甚是决绝。想来也在他心中留下了颇深的印象。
  情未尽,而命已终,最是叫人唏嘘不已。
  或许在山东豪士心里,更想让她活过来,有一个更为美满幸福的结局。
  所以只要她托梦,山东豪士是会来救她的。
  霍小玉托完梦,时间还很早,她不想一直在棺木里待着,便用随身空间,找了找李益的位置,准备去收拾一下李益。
  她刚刚可是发了誓的,她若死去,必为厉鬼,让他不得安宁。
  没过多久,霍小玉便找到了李益的位置。
  李益与之前没有与她相好时一样,住在崇仁坊的馆舍里。
  长安城由三十八条街道分割成一百多个居民坊,每个坊外建筑的有高高的围墙,清晨打开,晚间关闭,关闭之后,各个坊的居民不能进出。
  崇仁坊,便是一百多个居民坊的其中之一。
  不得不说,崇仁坊的确是个好地方,西边是皇城,上朝处理政务方便,东南是东市,买东西方便,南边么,就时唐朝最有名的红灯区平康坊,心情郁闷了找个小娘子喝喝酒,谈谈心,最是舒服不过了。
  这个时代虽然有宵禁,但主要是不许行人在主干道玩闹,坊里的玩闹倒是不怎么禁止。
  崇仁坊里灯火通明,李益在自己房间对月喝着酒。
  一杯一杯复一杯,李益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端着杯子,摇摇晃晃站起来,对着清冷月色,自嘲一笑,道:“玉娘……我……对你不住。”
  这个时代叫女子多以名字后面加个娘称呼,或者是排行加个娘。
  她叫霍小玉,母亲只有她一个女儿,李益便把她唤做玉娘。
  玉娘就玉娘,总比大娘好听。
  怀着这种心理,霍小玉在李益身后显出形。
  李益仍敬着月色,啰里啰嗦说着对不住她的话,霍小玉听得烦了,便道:“十郎。”
  李益身体一震,手里握着的酒杯里的酒水洒在地上。
  湿湿的一片,映着月光。
  霍小玉继续道:“十郎,你不是说,你此生只娶我一人,叫我不要担心,只在家里等你便是。可我等你等了这么久,你怎么一直不来?”
  “我等你等的好苦。”
  李益打了一个哆嗦,手里的酒杯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在霍小玉的脚边。
  夜风穿过窗台,轻抚着霍小玉的长发与裙摆,李益僵硬转身,
  月光倾泻而下,霍小玉白如玉的脸又白了一分,秀美的眉微微蹙着,隐隐有着几分哀怨。
  李益只瞧了一眼,身体便瘫软在地,手指指着霍小玉,语无伦次道:“你……你不是死了吗!!!”
  霍小玉强压住想要狂笑的心。
  她要的就是这种结果。
  吃干抹净还把人害死了,轻飘飘地对月饮酒,愧疚不能自己,再做几句诗便一笔勾销了?
  她霍小玉的性命没有这般轻贱。
  李益当前,霍小玉笑得温婉,捂了捂胸口,西子捧心状地上前一步,温柔出声:“不见十郎,我心不安。”
  李益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十郎是她对李益的称呼。
  她的靠近让李益更加崩溃,原本温润儒雅的书生气质再也维持不住,身体贴着地,不断地往后缩着,哆哆嗦嗦说着话:“你、你不要过来。”
  不要过去?
  这怎么能够呢?
  霍小玉微微一笑,走上前去。
  李益避无可避,身体抵着墙,身体不住发抖着。


第62章 霍小玉
  原来的霍姑娘是风月里的清倌人,见惯了王孙公子,能被她瞧上,并且死心塌地爱上的人,自然不是普通的凡夫俗子。
  她刚才没显形之前,李益一袭青衫,举杯对月,惆怅不已吟着诗,有唐代诗人特有的豪放明快,又有少年成名才子的绮丽风流,月光徐徐洒在他身上,他的脸似美玉般无暇。
  这样的一个李益,的确有让霍姑娘为之倾倒的资本。
  只可惜,这个资本,是霍姑娘的性命。
  这个代价,太高昂了。
  每次想到这,霍小玉便有一种想要掐死李益的冲动,可对于这种渣破天的渣男,掐死他简直太便宜他了。
  霍姑娘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女子,尤其是,在面对情郎李益的时候。
  为了不让李益发现里面的芯子已经换了人,在面对李益的时候,她还是要稍稍压一些本性的。
  没有温婉的属性不要怕,谁还不能装一装了?
  霍小玉微微一笑,眉心殷红的小痣在烛光下红得晃眼,小小的梨涡晕开,万种风情自她眼底蔓延开来。
  她越笑,李益脸上的惊恐更甚,浑身止不住发抖,哆哆嗦嗦说不出来话,哪里还有当世第一才子的风度翩翩?
  霍小玉走到李益身边,蹲下来,看着不敢睁开眼看她的李益,柔声道:“十郎,我等了许久,总等不到你,便只能自己来找你。”
  然而,能被霍姑娘看上的人,自然不是什么稍微遇到点事,便能吓得屁滚尿流不省人事的人。
  在经历突然看到死过的霍小玉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惊恐后,李益慢慢平静下来,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霍小玉,似乎在确认着什么。
  霍小玉在他面前一直是极其温婉的,对他无不依从,最后又为他害了相思病,撒手西去。
  这种事情极大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征服欲。
  瞧,大唐第一名妓爱上了我李益,又为我而死,这是多么让人可歌可泣的感情。
  尽管临死之前,她说了那么多决绝的话,可越决绝怨毒,便代表着她的爱有多深,甚至在死后,还恋恋不舍来找他。
  想到这,李益镇定下来,扶着身后的墙,一点一点站起来,对面前的霍小玉伸出了手:“玉娘,我曾言道,明春三月,迎娶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这些话,我片刻不敢忘。”
  李益倚着墙,对霍小玉道。
  再怎么知道霍小玉爱他,可当眼前的霍小玉是个死人时,还在临死前说了那么多决绝的话,他多少还是有些心虚的,站是能站起来了,腿肚子却直发抖,不倚着墙,根本站不稳。
  “可家母以命相逼,我不得不娶表妹。”
  说到这,李益声音微微一顿,似是怕激怒霍小玉,声音蓦然一软,对霍小玉伸出了手,温润道:“但在我心里,妻子唯玉娘一人。”
  看到李益态度的转变,霍小玉的挑了挑眉。
  果然高段位的人遇到的永远都是高段位的。
  漂亮聪明的姑娘为什么总是容易喜欢上呆呆笨笨的书生呢?
  因为聪明的姑娘可能只是表面聪明,而呆呆笨笨的书生,也只是表面呆呆笨笨。
  剥开伪装瞧一瞧里面的心,那里的算计比谁都多。
  霍姑娘活着的时候,他算计霍姑娘的人,霍姑娘死了,他算计霍姑娘的鬼,当真是,渣男中的战斗机。
  看来是她温婉的表演过了头,才让李益生出了鬼也是可以算计的念头。
  霍小玉浅浅一笑,一步一步走向李益。
  算计便算计,她还怕了他?
  霍小玉微笑着,把手放在李益掌心。
  冰凉的触感穿过李益的手,李益眼皮跳了跳,险些绷不住温润如玉的面容。
  眼前这个人,不,眼前这个鬼,是没有实体的。
  李益心口颤了颤,水光便在眼底晕开,看着霍小玉,道:“都是我的错,若是我早些回来,玉娘便不会如此了。”
  “玉娘,你怪我吗?”
  一边说,一边伸开双手,做出一个想要环抱着霍小玉的动作。
  霍小玉嘴角微勾,贴在李益的脸侧,对着李益的耳朵吹了一口气。
  她不是实体,到处都是冰冷的,吹的气,自然也是冷的。
  因为离得近,她还能看到李益耳侧的汗毛顺着冷气,全部立了起来,不知道是吓的,还是冷的。
  霍小玉轻轻道:“我怎会怪十郎呢?我欢喜十郎尚且来不及呢。”
  李益眉头动了动,面有喜色,道:“我也欢喜玉娘。”
  欢喜个锤子。
  欢喜人就是把人一晾,直到那人死都不愿意见她?
  霍小玉冷笑,抬起左手,轻轻地摩挲着李益的脖子。
  她不是实体,只有一团冷气,围绕在李益的脖子处,冰冷的触感让李益有些不适,李益刚想说话,便觉得脖子处猛然一痛,再抬头,面前的霍小玉已经变了模样。
  霍小玉脸色苍白如纸,殷红的唇却愈发红,像极了血液在流淌。
  李益瞳孔骤然收缩,脖子处的痛楚越发真实,霍小玉若秋水般涟长的漂亮眼睛流下两行血泪,直直地看着他,声音阴冷怨毒,像是毒蛇在吐着信子。
  霍小玉道:“十郎既然欢喜我,不如陪我在阴间做对夫妻?”
  她的声音刚落,两只手指现形,长长的指甲是血红色,对着李益的脖子,又用了一分力。
  这哪里是温柔可人的解语花,分明是从地狱深处爬出来,前来索人命的恶鬼!
  李益的腿一下子便软了,脸上的柔情被深深的恐惧所取代,想要解释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自手指,到霍小玉的身体,在慢慢现形。
  脖子处的指痕越来越痛,仿佛很快便能取他的命。
  李益不知道从来哪来的勇气,眼睛一闭,迎面撞上霍小玉没有完全现形的身体,冷气拂面而过,李益跌倒在地上。
  冷气如影随形,李益不敢耽搁片刻,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往外面跑。
  身后霍小玉的声音凄厉幽长:“十郎……十郎……你且等我一等……”
  李益的情绪终于崩溃,大叫一声,一头栽在楼梯处,骨碌碌第滚落下去。
  霍小玉立在门口,瞧了一眼李益癫狂的模样,轻笑一声。
  装?跟她装深情?
  这才哪是哪呢?
  十郎啊十郎,你要了霍姑娘的命,就该拿一生去偿还。
  霍小玉满意拍拍手,准备回埋葬者她的棺木里。
  算一算时间,那个山东豪士也该来救她了。
  霍小玉回到墓碑前,周围空无一人,莫说山东豪士来掘坟扒拉她出来了,连树上号丧的乌鸦都少得可怜。
  不应该的,以山东豪士的性格,不可能丢下托梦的她不管不问的。
  难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想了想,霍小玉用随身空间定位了一下山东豪士的位置,一路飘飘荡荡而去。
  到了山东豪士所在的位置,霍小玉才明白山东豪士为什么没有去刨她的坟了——山东豪士在训练兵士。
  唐朝是以府兵起家的,安史之乱的爆发极大地破坏了唐朝的府兵,为了镇压叛军,朝廷不得不颁布募兵令,让各方的节度使去募兵攻打叛军。
  募兵虽然能很快将士兵们聚集在一起,给予叛军快有力的打击,极但也容易造成节度使拥兵自重,不利于中央集权。
  不过现在国难当头,倒也顾不得许多了。
  叛军尚未完全消灭,这些兵士们随时都会奔赴战场,在此之前,他们需要快速学会战场上的配合支援。
  山东豪士似乎是这群募兵的小头领,站在点将台上对下面的士兵发号施令,许是因为她托梦的缘故,山东豪士有些心不在焉,喊了几个号子后,把令牌交给了一旁的副将,让副将指挥练兵,他从点将台上下来。
  夜已经很深了,周围的火把熊熊燃烧,山东豪士从火把下走过,眉心上的刀疤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有些狰狞。
  山东豪士略微交代几句守卫的士兵,从士兵手里接过马缰,翻身上马,似乎是准备去救她。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从中军大营传了过来:“致远。”
  山东豪士身体微僵,回头道:“大王。”
  原来他叫致远。
  宁静致远,是个颇为风雅的名字,倒与他略显粗狂的外表有些违和。
  霍小玉这般想着,顺着声音去瞧张致远口中的大王。
  月光清冷,像是碎了一地的玉屑,尽洒在大地。
  中军旗杆高高扬起,烈红色的旗帜上面书着李字。
  旗帜下,男子迎风而立,萧萧若松下风,皎皎若夜中月。
  镜光铠是银色,他的衣衫飘带是红色,银白二色交织,勾轮出一个清瘦高挑的身影。
  他双手背于身后,狭长的凤目上挑,凌厉又倨傲,薄薄的唇角微微抿着,又带了几分清冷之意。
  皎皎的月光落在他眼底,道不尽的清贵威仪,说不尽的清隽风流。
  霍小玉呼吸微微一滞,心跳骤然加速。
  男子的目光越过张致远,略在张致远身后的空地方停留,长眉微蹙,眼底闪过一丝疑惑。
  霍小玉捂了捂胸口。
  这居然也能发现她?这人是谁?竟这般厉害?
  霍小玉脑海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名字。
  此人杀伐果决,屡立奇功,在安史之乱中力挽狂澜,让摇摇欲坠的大唐王朝趋于平稳,被当世人誉为颇有太宗之风。
  此话刚刚传开,原本凝聚力并不算强的士兵纷纷投在他的麾下,极大地增强了他的实力,让他在平乱叛军时势如破竹。
  可他成也太宗之风,败也太宗之风——他的父亲害怕自己成了李渊第二,一道诏令直接杀死了他。
  这个惊才绝艳惨遭天妒的男子,名叫李倓,死时尚未娶妻,因军功实在盖世,他的哥哥登基后过意不去,追封他为皇帝,还给他找了世家女,举行了冥婚,让他在九泉之下有个伴。


第63章 霍小玉
  盛唐,公元618年起,公元907年止,国祚二百八十九年,历经十四代,共二十位皇帝,却出了三十三位皇太子,这三十三位皇太子里,只有六位是顺利继位的。
  盛唐内斗之激烈残酷,由此可见一斑。
  内斗的残酷,并不影响唐朝的强大。
  唐朝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朝代,千古一帝的李世民将大唐治理成巨唐,让后世之人提起唐朝无不向往,甚至在千年以后,统治着华夏大地的君主,仍以民族复兴为最高目标。
  复兴,便是重新恢复旧日的荣光。
  可见唐朝的强大和影响力的深厚。
  然事有两面性,太宗皇帝李世民虽然是盛唐王朝的奠基者和发挥光大者,但玄武门的兵变,也改变了盛唐的历史格局。
  玄武门之变,太宗皇帝杀兄诛弟囚父,自此在李姓皇帝血液里埋下了兄弟相残父子残杀的嗜血种子。
  武媚娘杀子继位,让原本便是惊弓之鸟的李姓皇帝,对自己的母亲妻子姐妹失去信任。
  安禄山反叛,昭示着最信任的臣子也不能信任。
  皇帝不信任亲人,不信任臣子,稍有风吹草动,便狠下杀手。
  李倓的父亲肃宗李亨,和李亨的父亲玄宗李隆基,便是此中佼佼者。
  玄宗政变上位,是一个能杀了自己三个儿子的狠角色,肃宗在这种情况下平安活下来,还稳坐太子之位,政治觉悟不会比玄宗差。
  这两位皇帝都是玩政治的一把好手,偏偏在平叛安史之乱的事情上,一言不合开始秀智商,各种骚操作层出不穷,把明明一年就能平息的安史之乱,硬生生地拖了八年。
  河西陇右被吐蕃趁乱而夺,河北节度使趁势做大,为唐朝的灭亡埋下了祸端。
  李倓的死,是唐朝内斗中无数个牺牲品的其中之一。
  只不过,这位牺牲品,被后人誉为最有太宗皇帝之风,有着可以力挽狂澜、强行给唐朝续命的能力。
  若他在世,以他之杀伐果断,安史之乱不会打八年之久,且在平叛的同时,亦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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