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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剑三]惊鸿游龙-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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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朝英这话落下,唐惊鸿感觉身旁王重阳怒意一收,转为无穷无尽的疲累和困乏。她扭头看过去,只见这位尚还未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浑身上下满是一股无力回天的颓丧气息。
纳贡的马车队渐行渐远,只能隐隐地听到一阵阵马蹄声。
王重阳突然开口道:“朝英,我累了,准备回去了——你呢?”
林朝英下意识地想要说我跟你一起回去,但是一抬眼,便看到唐惊鸿正默默地看着她,不知怎的,明明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偏偏她就看出一丝可怜巴巴的乞求意味,一犹豫,最后道:“我再四处看看——这世道,眼下还算太平,谁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打起来,那会儿兴许真就出不来了。”
听了这话,王重阳瞥了唐惊鸿一眼,招手:“那你跟我过来一下。”
林朝英也看了唐惊鸿一眼,最后还是跟着他过去。两人在一处角落,说了几句悄悄话。
无非是什么小心她的话嘛。唐惊鸿也不在意,转头看着四周,已经开始计划着该去哪里转悠了——反正以林朝英的性子,既然决定了陪她转转,就不会食言。
最后三人在大散关分开。
王重阳自行南下,回去终南山后的古墓,而唐惊鸿想了想,要林朝英陪着她北上,穿过金兵抢占的土地,前往更为北方的无边草原。
唐惊鸿和林朝英这一走,便在江湖上闯荡了一年。
期间林朝英也曾与王重阳有过飞鸽传书,他一直待在古墓,最近对道教感悟颇深,信里偶尔会穿插些体悟。乱世里,有个信仰确实好过许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佛教是救赎,而对于像王重阳这样的有思想的文化人,明显道教的无为而治能够更好地排解心中苦闷。
然而这一年来,王重阳有了出世之心,林朝英却已然真正入了世。
唐惊鸿和她先是去了北方大草原一趟,用一些中原的丝绸瓷器同蒙古人换了些良种马驹,而后又在金宋交界处发现了一处谷地平原。那里本是属于宋境,只不过因为距离金国太近,时不时就会受到金兵骚扰,无人敢要。原本是耕地,不过因为长久没人打理,野草疯长,倒也有几分水草丰美的意思。唐惊鸿低价买下来后,便把马驹养在了那里。
而后又雇佣了一大批当地的青壮力帮忙看家护院。
这些人大多跟金人有着血海深仇,只要让他们吃饱了有力气,就算是金人骑着膘肥体壮的飞马他们也丝毫不怵。不过唐惊鸿雇佣他们可不是让他们送死的,不但对他们进行了训练,还让林朝英教他们行兵布阵——她当年崇拜王重阳,可没少看兵书。
金兵知道这里有了主人之后,当然也来劫掠过一次,被唐惊鸿布置在谷外的暗器机关毒药虐得几乎全军覆没。在经历过整个队伍没有一个囫囵着回去、缺胳膊少腿瞎眼睛削鼻子都是轻的事情之后,就再也没人敢随便过来了。
稳定下来之后,唐惊鸿便把马场全权交给雇佣来的人打理,而她和林朝英继续出去转——林朝英和王重阳之前的江湖之路,到底是以不同于普通人的武功高手身份行走的,而唐惊鸿带着林朝英,更加贴近了普通百姓的生活。
普通百姓,尤其是乱世里的百姓,大部分来说图的是什么呢?无非是吃饱穿暖,再有个住的地方,住着一家子。
可不过是这么简单的愿望,他们却大部分都得不到。
宋室南迁,土地面积减少,种的粮食也相应减少,可需要缴纳的岁银却仍旧很多,朝廷不改奢靡作风,只能加大对百姓们的剥削。
这些事情,林朝英不是不知道,只是有些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是永远都没办法感同身受的。
这次两人途径的镇子非常贫穷,几乎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情况。
林朝英用一袋粮食买下了那个尚在襁褓中的娃娃,正温柔看护的时候,听到唐惊鸿道:“你喜欢王重阳吧?”
“惊鸿你怎么……”林朝英脸一红,险些惊得把孩子摔下去。
唐惊鸿背靠在窗边,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可是如今的王重阳,已经不是当初你恋慕的那个抗金英雄了——在我的家乡有句老话,如果得不到他,不如成为他。”
林朝英愣愣地看着她。
唐惊鸿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轻飘飘的:“不就是一个太平盛世吗?王重阳做不到的,也许你可以做到呢?”
林朝英抱紧了孩子,单手捂住嘴,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自己喊出声,同时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腔。
——比最初听到王重阳的事迹时,更为快速的心跳。
第82章 慎买!!!大明番外
东方古历,大明帝国,万历二十八年,西历公元1600年不列颠伦敦港
高达十米的高大战船驶向港口,船上黄底黑龙旗迎风飘扬,后面是密密麻麻几乎看不到尽头的船队,每艘船上都有近百的将士戍守,银甲红衣,披坚执锐,精神抖擞地目视前方,威风凛凛,带着不可一世、睥睨天下的傲然气势。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站在最大的那座楼船前头的人。
那人身材不算壮硕,甚至于,严格说来算是比较纤细,唯独个子倒是高挑。本来这样站在高大的楼船上会显得人十分渺小,然而因为这人气场太过强势,竟把高大的楼船比了下去,让人只能注意到她的存在——一身充满东方古典韵味的改版飞鱼服,墨蓝的丝绸为底,其上绣着精致美妙的纹饰,绚丽夺目,袖口脚踝扎紧,显得十分干练而又便利,与束成马尾的乌黑长发相呼应。海上风大,将她背后的黑色披风吹得烈烈作响。
船只慢慢靠进港口,尚未停稳,两条黑影突然从岸上拔身而起,蹭蹭几下便跳上了楼船的最高层,向着站在船头的女人单膝跪下。
站在码头围观的不列颠公民爆出一声惊呼,嘴里用着还算地道的汉语大声喊着:“哇——中国功夫!大明功夫!漂亮!”
“喔!功夫漂亮——但是你们看,船头那位来自大明的女船长更漂亮!”
“啊是的——你们看,多么美丽的黑发,就犹如她身上的丝绸衣服,泛着光芒,看她黑色的眼睛,犹如法兰西晴朗的夜空,哦还有她的皮肤,多么光滑细腻,白皙——我记得中国人用这个词形容美丽的肤色,有个木,是说像木头内芯一样的颜色,既不像我们这般白得过分,也不像非洲那群人黑的那么丑陋,中庸——perfect!”
“她身上的衣服也完全配得上她的美貌——光滑的丝绸,难以想象的刺绣工艺……要是这几艘船上带来了丝绸就好了。”
“别做梦了——女王陛下都不见得能从大明购置几——那是叫尺吧——几尺丝绸呢。”
“不止丝绸……还有茶叶、瓷器。真不愧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东方古国,每一样东西都那般美丽,令人着迷,包括这位……从东方来的女船长。啊,她可真美啊。”
“仿佛是从深海走出来的海之精灵。”这个人如同诗人般感叹着,随后又不由笑着补充道:“不过,这是一位身披铠甲的战之精灵。”
……
西方人热情大方,总是不吝于用最美的语言形容他们见过的美丽的事物,码头上喧闹不止。
不过这片吵嚷喧哗,待到了十米高的楼船上,已经淡的听不太到了。
唐翩静静地站在船头,听着两个锦衣卫斥候向她汇报这里的消息:“督主,此处名为不列颠群岛,由英格兰、苏格兰及威尔士三个小国组成,您所在的岛屿正是群岛的主岛,而这个港口城市名叫伦敦,这里的国王乃是一位女王,被这个国家的人称为伊丽莎白……”
锦衣卫的话说到一半,唐翩突然一抬手。
他立刻住了嘴,两个人一起有些惶恐地看着她,在心里思量着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惹得这位大督主不满意。
“……你们应该知道,我不关心这些。”唐翩微微一笑,明明是艳丽至极的长相,却偏生有些锐利,让人不敢直视,她淡淡道:“本督时间宝贵,况且——”她说到这里,戴着黑色手套的手往栏杆上一拂,手套上立刻染上一层水迹,她继续道:”这里太湿了,我不喜欢——长话短说罢。”
两个锦衣卫一齐低了头,其中一人道:“是这样——这个不列颠群岛新近刚击溃了另一个国家,成了西洋这一片海域的海上霸主,督主您有必要见一见他们的这位女王陛下……”
那位锦衣卫说到这里,船下突然又是一阵骚动,他眼角余光往下扫了一眼,是一支仪仗队正在清道,于是低声道:“督主,下面应该就是英皇室派来接您的。”
“哦?”唐翩微微一笑,俯身往下看去——见惯了大明皇帝出行的仪仗,甚至于她自己出行都可以带出上千兵马的船队随行,英皇室的派来的这支队伍着实有些不够看。这个国家不大,唐翩倒也不觉得他们失礼,不过能成为西洋海上霸主啊,她确实需要见见。
这位在后世被称为伊丽莎白一世的女王陛下如今已经年逾古稀,然而花白的头发遮挡不住她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再加上做了多年的女王,自有其身为上位者的傲慢。
唐翩是大明的东厂提督,英国虽然没有这个职位,不过并不妨碍他们对她权力地位的理解——外头海港边浩浩荡荡的船队,打下整个大不列颠联合国也许有点难度,但是给英吉利造成极大的灾难还是没问题的。所以伊丽莎白女王也几乎用了最高规格的礼仪接待了她。
——下了船后,先是入驻皇家园林白金汉宫暂做休息,第二天早上才正式见面。
唐翩是素慧容养大的,而素慧容又在唐惊鸿身边耳濡目染,她自然也是对女子抱有极大的尊重和爱惜,完全不顾对方花白的头发和脸上的皱纹甚至于身上奇怪的味道,向女王陛下行了一个完美的吻手贴面礼——任谁都看不出来这套礼仪她昨晚还是第一次见到,大量的溢美之词仿佛不要钱般从她嘴里说出来。
而中文的溢美之词,不是成语就是诗句→_→
虽说自从大明帝国开发了美洲和澳洲以后,就以本国国土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开拓,北方几乎延伸至极北之地,而西方,如今也到了大西洋,然后与美洲相接,以绝对的实力证明了地球是个圆的。
顺带一提,五十年前的时候出了一位有强迫症的内阁首辅,怎么看怎么觉得大明版图怪怪的,直到把朝鲜那一角变成了大明朝鲜省,方才治好了他的强迫症。
与此同时,中文也在整个世界生根发芽,为了更好地购买东方的丝绸瓷器茶叶,他们不得不学习中文,他们也不知道东方这个国家怎么比犹太人还要鸡贼,很快就发展起了汉语考试项目,什么汉语四六级、专业汉语四六级,只考听写,倒也不贵,一次考试只要66个铜板,但是若要考汉语口语,收费就贵死人了,然而要在东方这个国家久居,还必须要考。
英国虽然离大明远,但是离美洲近啊,美洲几乎都是用汉语,一些基本的日常用语他们也都会说,能在女王身边就职的,那基本都是精通,所以他们都能听懂了,都觉得东方果然不愧是礼仪之邦,这礼节完全没得挑。
伊丽莎白女王因为上了年纪,学得并不多,诗句成语什么的当然听不懂,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听——不管是成语还是诗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光是听着就十分动听。
女王苍老的面容上不由显出一个非常纯真的笑容,用英语说道:“听说东方人内敛,原来其实也是传言——就如同有人说东方人形容狰狞之类的,阁下可真美,比我年轻的时候还要美。”
“多谢陛下。”唐翩微微退后一步,以便能够更好地直视女王的眼睛,温声道:“东方人内敛,也许只是因为没有遇上女王陛下。”
她说着,一抬手。
身后跟着的人立刻递上一个盒子。
她接过来,打开,一颗珍珠玉簪静静地躺在蓝色天鹅绒布料上——簪身的玉料已是极好,而那颗珍珠更漂亮,硕大圆润,毫无瑕疵,泛着莹润的光芒。她微笑着将珍珠玉簪拿起来,别到女王花白的发间,微笑道:“果然,只有像女王陛下这样的女人,才能衬得起这枚珍珠。”
伊丽莎白一怔,随即浅笑起来,明明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却像是少女般纯真。
——后来这枚珍珠连带玉簪被命名为“珍诚之心”,被陈列于大英博物馆,成为英汉结交的象征,每日被无数游客观赏。
双方都对彼此的第一印象良好,那接下来的交谈就格外顺利了。
如今还是金银铜铁等金属当道的年代,当听唐翩说想要在某一带买下一块地,用来建造私宅的时候,尽管女王心里觉得她要的那块儿地方有些大得过分了,但是略想了想,也还是同意了,毕竟唐翩开出的价码真的非常优渥——这是位十分大方的东方贵族。
慷慨的人,没有人会不喜欢,伊丽莎白女王也喜欢金钱,自然也对唐翩高看了一眼。
第83章 我的女王4
唐惊鸿胆大包天,蔑视皇权,但并不是胆大妄为,不自量力。综合如今的情况,她并没有让林朝英做出什么类似于王重阳的组建义军之类的行为,而是细细地给她分析了如今的天下大势。
两宋一直是个有点尴尬的时期,因为偏安一隅,许多人对这一段时间有偏见,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时代。从某方面来说,这确实不是汉家子民的好时代。毕竟这就是游牧骑兵横扫世界的时候。但是实际上,就算不是最好的时代,两宋也不差,不管是经济还是生产力,都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手工业更是创造了极大的辉煌。
不过皇帝昏庸,重文抑武,制度导致的官员冗余什么的也确实是问题。
唐惊鸿主要给林朝英分析了她今后可能遇上的问题——
“除了金兵,更可怕的也许还有蒙古人——金国皇帝如今也向往汉族文化,学习大宋的各种治国方法,但同样有许多内斗,正逐渐消耗着他们的国力。”
“在能够组建起一支精锐骑兵、找到骑兵的弱点之前,千万不要与他们硬碰硬。”
“民心所向才是最重要的——不过有时候,得民心一点不难。”
“归根结底,还是发展实力——要有足够的财力,还要能保住财力的武力。”
……
最后唐惊鸿给林朝英的建议是,干脆发展宗教吧。
至于名字……此时王重阳已经在终南山上建立了全真道观,自己成了掌教,开始招收门徒,唐惊鸿索性怂恿林朝英搞个古墓教——金国陈兵在淮水对岸,随时可能攻下来,他们这些宋人,始终笼罩着靖康之变带来的阴影,虽然还尚未死去,却也半个身子踏入了墓地里。
古墓教教规严格却又宽松,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教义,只是不收好吃懒做、品质败坏之人,每个入了教的人都要干活,念书识字,同时对青壮力进行体能训练,虽然一开始唐惊鸿为林朝英砸进去了不少钱购买粮食,不过慢慢发展下来,倒也有模有样,收支也渐渐能平衡下来,进而还能有些存货。
乱世里,有那么一个信仰,总是能支撑大家更好地活下去的,尤其是,如果信了这个,当真能吃饱穿暖有地方住的时候。
不管是唐惊鸿和林朝英都没想到,古墓教会发展得那么快——以白巾包头的古墓教标志,很快在淮水一带遍地开花。因为每一个入教之人,都会积极主动帮助那些被金人欺负的汉人,从来不会有人袖手旁观。口耳相传,倒也渐渐形成一股不小的势力。
林朝英真的是一个极具才情的人,原著里她孤守古墓,一心钻研武功,创出了不逊色于《九阴真经》的《玉女心经》,那如今她把精力全都放到了古墓教上,照样做的不错。而且她是个女子,比起大部分男人来说那不知所谓的自尊心来说,她更多了几分隐忍和适当的妥协。在唐惊鸿的影响下,她如今也十分瞧不上不思进取毫无作为的宋室,却又从来不正面撄其锋芒,该交的税收上交,该哭穷的时候哭穷,该示弱的时候示弱,从来不随便显露自己的实力,甚至偶尔也会贿赂一下当地官兵,摆足了安分守己的样子。
如今毕竟是乱世,虽然暂时是太平了,但是谁也说不好金国会不会突然撕了那一纸合约,直接打下来,所以因为她的态度良好,尽管有屯兵的嫌疑,也并没有被当地官兵所重视,得以沉默而又讯速地发展着,不止往南发展,甚至就连被划入金国的城里都有汉人暗中加了进来,时不时送点情报什么的。
因为事情很多,所以林朝英每天都很忙,忙到有时候唐惊鸿可能都找不到她。
然后,在半年后的某一天夜里,唐惊鸿临睡前的时候扫了一眼系统,突然发现这次的任务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变成了已完成。
可以回去了啊……
想到这里,唐惊鸿冷不丁想起自己进来这个副本之前的事情——唐无乐那个撒比貌似还正跟自己告白来着。话说上次被唐无乐见到了一次莫名其妙的出现,这次又来了一出莫名其妙地消失,等回去……噫,继续装傻还管用吗?如果她现在还在唐家堡的话还好,大不了直说,如今披了层隐元会的皮子,反倒是不好直说了。另外还有告白的事情……
这一年多以来,这件事一直压在她心头,她也考虑了很多。
毫无疑问,她是挺喜欢唐无乐这个人的,毕竟对方长得不赖,身高腿长,又十分好动,身体强壮,想来那啥也咳咳咳,硬件条件十分过硬,软件也不错,性格乐天,鬼点子一箩筐一箩筐的,各种恶作剧几乎防不胜防,跟他在一块儿,几乎每天都有乐子。但是她很确定,这种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面对唐无乐,她没有那种传说中脸红心跳的爱情的感觉。
但是要让她直白地拒绝他,她又说不出口。
可仔细想想,这种拖泥带水的作风,不是她自己最讨厌的吗?
看看王重阳和林朝英吧。如果没有她横插的这一脚,那日在大散关,林朝英恐怕就会跟王重阳一起回去终南山,然后就发生了他们二人之间极为有名的那场赌约——在石头上刻字。再之后,王重阳出家做了道士,而林朝英自己心灰意懒,在古墓里终老一生。虽然林朝英没有明说,但是王重阳应该是知道林朝英喜欢他的,他却并不直言拒绝,只当不懂,最终让林朝英郁郁而终。
所以……果然她还是该干脆利落地拒绝无乐师兄!
这样想着,唐惊鸿从床上起来,给林朝英留下一封书信,以及对于以后的一点警示——其实大部分该说的她也都说了,需要提醒的并不多。
很快写完封好,她重新躺回床上,提醒系统可以回去了。
来来回回太多次,如今唐惊鸿已经能够完全无视掉那股眩晕感了。
所以在传送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她就睁开了眼睛——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制作粗糙、品味糟糕、花色呼哨的客栈床顶。
唔?传送到了床上啊……还以为会直接传送在她进副本时的窗边地上呢。唐惊鸿正想夸夸这系统这回总算机智了一次,突然发现似乎有什么不对,眼睛往旁边一瞥——
第84章 病1
唐无乐居高临下地望着她,黎明将至,屋里并不甚明亮,墨色眼眸染了几分幽蓝,与垂在颊边的银色飞镖耳饰交相辉映,明明灭灭间,格外幽深。
他的声音里还带着刚醒时的沙哑,意识倒是清醒,长眉微挑,言简意赅地问道:“……你的答案呢?”
虽然在副本世界待了很久,但是在听清楚这个问题的一刹那,唐惊鸿还是立刻把副本前后的记忆顺利接轨。
拒绝的答案已经是深思熟虑的了,所以唐惊鸿不再有什么迟疑。她仰起头直接望进唐无乐的眼睛里,坚定道:“我觉得我并——”不喜欢你。
然而“不”字才只发出一个音,唐无乐便突然压下身子,与她胸口只隔了一个拳头的距离。
这么近的距离,几乎都能感觉到对方胸膛的起伏。唐惊鸿吓了一跳,呼吸一滞,嘴里的话也不自觉停了下来,心跳加快——一边想着万一师兄发现她是个姑娘该怎么办,另一边又想……要是师兄真就此发现她是个姑娘,也没什么不好,省得她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过唐无乐并没有更近一步,他只是凑近了她的脸,低语道:“好好想想,想好了再说。”
唐无乐的音色本就不错,此时因为刚睡醒,还有些沙哑,又刻意压低到只剩下气音,被昏暗的晨光一渲染,还……挺撩人。
唐惊鸿也不是清心寡欲的人,目光不由落到他脖子的喉结上,而后往下,扫过一截锁骨,再是一大片光裸的胸膛……唐惊鸿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就是这一愣神的功夫,唐无乐突然直起身,迅速地把她两只手并到一起,直接单手扣到床头,而另一只手则状似无意地转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条锁链。
唐惊鸿瞬间回过神,被唐无乐这话惊得张了大嘴,看他的眼神仿佛才认识他一样:“不是——师兄你说明白一点……”
“不明白?”唐无乐突然微微笑了起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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