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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_剑三]把酒言欢-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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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城的阳光常年充足,如今正是午后,是太阳最是炙热的时候。因为小言欢的缘故,叶孤城的屋子内没有用冰,只是垂了窗幔和床帏,为躺在摇篮里的小姑娘遮挡太过强烈的阳光。
虽然开着窗户,可是屋内没有一丝的风。这些轻纱垂坠,层层叠叠的遮掩住了叶孤城的床边放着的那个小摇篮。
可是这些遮挡对那个小闯入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他伸出还有些肥短的小手拨开了挡在眼前的轻纱,径自走到了那个小摇篮旁边。因为如今他十分矮小,那个小闯入者又去推过来一个凳子,踩在凳子上,这才终于看清了摇篮里的婴孩的模样。
百日的孩子,身上的红皮已经尽数褪去,一身肌肤像是雪团一样的白。此刻虽然她是闭着眼睛在安静的睡着,可是不难看出这定然是个极为漂亮的孩子。
不过这些都不是那个闯入此间的人在意的。
踩在凳子上的闯入者趴在婴儿的摇篮边上,先是伸出手去轻轻地蹭了蹭小言欢额角的五瓣梅花,看见自己的指尖依旧白皙如玉,并没有染上一点朱红颜料之后,分明还是孩子的脸上骤然浮现出了一抹成熟太过的笑意。
这笑意十分违和。
闯入叶孤城的房间的人看起来至多不过五岁,分明是个生的玉雪可爱的孩童,可是他此刻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简直让人疑心他的身体里藏了一个更成熟的魂魄。
时光回溯。可是回溯时光的,难道只能是叶孤城一个人?
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并没有把摇篮里的小姑娘吵醒,那个男童想了想,却并没有挪开自己的手。他的手下移,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解开了叶家这个小姑娘的襁褓,而后轻轻地分开了她的两条肥软的腿。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确定,这位叶家凭空出现的小小姐,当真是个女娃而已。
看见了和自己并不相同的器官,男童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他原本以为叶孤城会将男孩充做女孩养,以此掩人耳目,却没想到这个凭空出现的白云城小小姐还当真是个闺女。
不过他手上的动作不停,麻利的帮着叶家的小娃娃包好了襁褓。虽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活计,可是男童却做得异常的好,比叶孤城第一次做的时候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
“还当你小子鬼鬼祟祟的潜入人家主人家的院子里做什么,原来是个小色鬼!”一道十足戏谑的声音从男童头顶响起,下一刻,男童只觉得眼前闪过了一片红。他身体紧绷了一下,却忍住没有任何动作,任由这个红衣男人将自己捉住,而后提着领子就这样拎了起来。
被人拎在手里晃了晃,男童听见了这人又发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居然一言不合就去看人家小姑娘屁股?我的乖乖,这长大了还得了?”
见男童始终缄默,那红衣男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恐吓道:“也是,像是你这样的破孩子,多半是长不大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哪家小女孩的家里人捉住打死了。”
这小男孩被捉住了也不见任何慌乱,他仰起头看向这个一身红衣却生得平平无奇的男子,偏了偏头径自念叨道:“怜花千面,王怜花?”
红衣男子的眼中划过了一抹兴味,他只是长日无聊,所以随着沈浪一起来了白云城。沈浪是为了相助故人之子,王怜花却没有这种圣母情节。在沈浪在前头出人出力的时候,王怜花便开始在白云城主府四处转悠。
以他的轻功,莫说是白云城的侍卫了,就是忠叔亲自盯着,恐怕都未必能发现得了他的行踪。
同在南海,王怜花是见过叶家萦洲的,当时她只有十几岁,却当真是人间殊色。这些年在海外修身养性,王怜花一身邪气收敛不少,倒是不至于对个黄毛丫头起什么心思。不过王怜花行事不拘,又一贯喜欢美丽的事物,见叶家的这位嫡长女的确和传闻之中一样生得漂亮,当时王怜花还和沈浪开玩笑,说若能将孩子都生成这般模样,白云城的城主和城主府人合该多生几个才是——听听,这说得像是什么话?
时隔多年,王怜花又听说那叶家大小姐生了个闺女,还养在距离他们不远的白云城,于是王怜花就生了想来看看的心思。谁曾想他这一凑热闹,却恰好捉住了个对着叶家小小姐动手动脚的臭小子。
这臭小子居然还能说出他的名讳?如此一来,王怜花的兴味就越发的浓厚了起来。
这一耽搁的功夫,便见到叶孤城和沈浪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沈浪看见王怜花手中还提着一个孩子,想起这人前几日念叨着说要寻一个徒弟,便不由道:“王兄,这是你挑中的弟子?”
沈浪的话倒是提醒了王怜花,他眼眸一转,旋即脸不红心不跳的应道:“正是,此子天赋极佳,我调|教几年,必成大器。”怜花公子从来自信,哪怕这孩子是个废材,他也有自信能够将他锤炼成所谓的一流高手。
更何况,这男孩一看就是不简单,哪怕最坏的结果是根骨差些,可是他的聪慧已然可以弥补这一点了。
这样想着,王怜花便一点没有心理负担的顺着沈浪的话胡诌下去了。
可是他们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屋子。叶孤城没有抓错重点,他三步两步的跨到自家小外甥女身边,敏锐的发现孩子的襁褓似乎被人动过。
注意到叶孤城皱起的眉头,那被王怜花提在手里的小男孩同样面不改色的嫁祸道:“方才这位前辈非说宝宝尿了,居然直接上手拆了宝宝的襁褓,也是不害臊!”
被看光了还不能说的小言欢咧嘴哭唧唧:哇哇哇哇!!!
作者有话要说: 怜花公子:我有句脏话想和你分享一下。
阿九:丑拒。
王怜花默默卷衣袖。
沈浪:算了算了孩子还小……哎呀我去,妈蛋王怜花你把椅子放下!
☆、江清月近人。
第十一章。江清月近人。
王怜花并不是一个受气的人,被无端污蔑,哪怕自己手上的这只还是一个孩子,可是怜花公子还是毫不犹豫伸手捏住了这个臭小子的脸,“笑眯眯”的对他说道:“话不能乱讲。”
被他拉住脸的小男孩眸光骤然凶狠,却在转瞬之间掩盖住了眼底真实的神色。王怜花用的力道不可谓不小,可是这个小男孩还是笑得一脸纯良无害,冲着他无辜眨眼道:“师父说的是,徒儿听师父的。”
方才只是不想听沈浪唠叨,所以王怜花才顺着他的话认下这个小破孩子。没想到这臭小子居然也跟着顺坡下驴,当真唤起了他“师父”。不知道这臭小子心里打得是什么算盘,王怜花冷笑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更狠了几分。
普通的孩子被这样揉捏,早就应该大哭出声了。偏生被王怜花拎在手里的这个却恍若没有这回事一般,只是垂了眸子,丝毫没有因为脸颊处的剧痛而痛呼出声。
王怜花见状更是深觉这个孩子不简单。当然,若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总也不该能够这般悄无声息的进入到白云城中,更莫说是进入白云城主的院子了。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都快要打做一团了,若非有沈浪从旁劝着,这孩子很可能要被王怜花掐死。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他没有被王怜花和他所谓的徒弟的喧闹转移了注意力。
叶孤城身上的血气还没有散去,他方才杀了十五个人。其实在这种情况之下,叶孤城本是不愿意靠近小言欢的。不过如今而已顾不得如此之多,叶孤城三步并做两步的走到了婴儿的摇篮旁边,小心翼翼的将里面睡得憨甜的小姑娘抱进了怀里,仔仔细细的检查着她身上所有可能的异状。
在确认小外甥女没有任何差池之后,叶孤城才冷声道:“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沈浪方才助他,虽然叶孤城可能并不需要,但是这份恩情叶孤城还是记下了。如今这两位不速之客状若与沈浪是旧交,叶孤城这才没有直接出手,而是出声询问。
手中的三尺青锋,饮过血和没有饮过血始终是有分别的。更何况如今叶孤城周身的血腥之气还没有散尽,哪怕他只是个孩童模样,甚至怀中还抱着一个更小的孩子,可是散发出来的剑气却十分不容忽略。
王怜花赞许的看了一眼叶孤城,随即心里却有些淡淡的可惜——此次他当真是出门来寻找徒儿的,若是眼前这个小少年不是白云城主该多好,他定然是要收他为徒的。若是如此,他的一身衣钵何愁无人继承?
可惜没有如果,王怜花叹息一声,不再说话。
沈浪知道这位是什么脾气,连忙对叶孤城解释道:“这位是我的老友王怜花,这次他随我一道来的,此人生性散漫,仗着自己轻功尚佳最爱四处乱闯,冒犯城主,还请见谅。”
至若此时,沈浪已经不能将叶孤城看做一个孩子。他自问自己是无法在如此稚龄连克十五位用剑高手的,而能够突破到叶孤城的境界的人,此前世上还没有出现过,此后也未必会再出现一个。
世上只得一个叶孤城!
这一刻,虽然因为不同的原因,但是王怜花和沈浪第一次有了相同的感叹。
叶孤城不管他们的感叹,他卖给了沈浪一个面子。
此刻他的长剑尤腥,已然不在意沾染上任何人的鲜血。即便他已经筋疲力尽,可是刚才突破的兴奋还潜藏在他的骨血之中,并未褪去。借着这股兴奋,他未尝不能再掠夺一大一小两条生命。
是了,若是在平时,哪怕是叶孤城前世的全盛时期,他也未必能够以一人之力同时对抗王怜花和沈浪两人。不过如今他刚刚跨入另一重境界,在这股劲头没有退去之前,叶孤城可以说是无人可挡。
叶孤城没有对王怜花和他手里拎着的那个孩子动手,而是任由沈浪将两人全部带走。低头看了看自己怀中安安静静的睁着眼睛望着他的小言欢,叶孤城的心忽然一软。用下巴在小言欢头顶的那朵小花上蹭了蹭,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半晌,他才对匆匆赶回来的忠叔道:“备水,沐浴。”
忠叔应了一声,转身出去准备。作为白云城的老管家,忠叔自然不可能单纯的只是帮着自家主子备下热水,知道了方才自家城主院子里发生的一切,忠叔倒吸了一口凉气的同时,将巡视的侍卫狠狠教训了一顿,而后又制定出了更加严密的防护方案,誓要将他们白云一城弄得跟铁桶一般。
不是不知道王怜花的武功是何等境界,可是事关家里的小主子,忠叔一点也不敢心怀侥幸。因为他清楚,哪怕小小姐出了一星半点儿的差池,他们都是承受不起的。王怜花的武功虽然高,可是还没有到举世无双的境界。他日但凡有个和王怜花一般,抑或是比王怜花还要武功高强的人闯入白云城,他们该如何应对?
此事在叶孤城和忠叔的心中都敲响了警钟,此后的日子,白云城的守卫愈发的森严起来,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叶孤城先是自己沐浴更衣,而后他又让侍女端上了给小外甥女专门打造的小浴盆,将还在睡着的小雪团剥了干净,叶孤城自己挽了挽袖子,亲自将那一团雪白的小东西放到了浴盆之中。
小言欢比寻常的孩子要乖巧许多,却也更爱睡了一些。方才她已经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了自家小舅舅一会儿,这会儿便又睡了过去。就连皮肤接触到了温水的时候,这孩子也不过动了动自己肥白的小腿,胡乱的蹬了两下,之后便不动了。
白云城的小小姐如今不过才百日,她的小浴盆是叶孤城请了鲁班门的巧匠做的,上面有一个槽,可以随意调动位置,根据孩子的生长情况将她固定住。而浴盆之内水是恰好没过小言欢的肩膀的程度,如此一来,哪怕叶孤城如今还身量未足,可是给这个孩子洗澡却并不是一件难事。
叶孤城素来一诺千金,当日已经和长姐约定好会好好照料小言欢。不过叶萦洲当时也多半是在玩笑,她知道自家弟弟会好好对待自家闺女,却只以为这种“好”是要吩咐下人去做的,毕竟就连作为母亲的她自己,照顾阿雪的时候也是有许多丫鬟婆子相助的。叶萦洲没想到,她家弟弟竟能做到如今这般事事亲力亲为的程度。
寻常婴儿因为对水的恐惧,哪怕平日再是乖巧,沐浴的时候也总会哭闹几声的。可是小言欢却一次也没闹过。
不仅仅是在沐浴的时候,和别家的婴孩相比,这孩子实在是太爱睡了一些。叶孤城时常担心是因为天眷者的身份才使得这孩子如此,又恐他们家小言欢还不会说话,哪怕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办法好好表达,所以这平安脉是一日没有断过的。
幸而有医术高明的大夫信誓旦旦的保证,说小小姐身子比寻常的婴孩还要康健,日后说不准也是个习武奇才,如今嗜睡一些也是因为在长身体,叫叶孤城不必担心,因此叶孤城才稍稍放下一些心来。只是若非有今日这样的特殊情况,叶孤城是不会让小言欢离了自己的视线的。
叶孤城永远不会知道,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在那个叶家人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天泽楼前一个一身明黄,双眸微闭的男子盘膝而坐。他的膝上放着一柄轻剑,可是却又不仅仅是一柄轻剑。
一个小小的用杏黄色襁褓包好的婴孩被他小心的抱在怀里。男子的双目原本已渺,不过此刻却已经没有了异样。那是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沉静着四时更迭,也沉静着故园山水。
男子的额上有一朵血色的五瓣梅花,他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指轻轻的触了触怀中婴孩的额角,那里同样也有一朵如出一辙的花。
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婴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骤然就睁开了眼睛,露出那双和男子别无二致的琥珀色的眸。摇晃着小脑袋蹭了蹭自己额头上那根有些微凉的手指,小小的婴孩竟是甜甜的笑了。
“言欢。真是个好名字。”一身明黄的男子轻轻的摸了摸小女娃肉嘟嘟的笑脸,唇畔也不由浮现出了一丝笑意。
——他是叶英,藏剑大庄主叶英。可惜,这里却并不是真的西湖藏剑山庄。
叶英在此处许久,只为了给藏剑留下星星火种,每到叶家的危急时刻,就总会有一个额上带五瓣梅花的子孙出现。这朵梅花便是媒介,可以将那孩子引入此间,由他亲自教导。
都说藏剑天眷,可是天地不仁,真正一直在眷恋着藏剑的不是苍天,而是这位不惜不入轮回,生生世世留驻此地的大庄主。叶英是自己斩断轮回之路的,此后岁岁年年,他甘愿对着空无一人的藏剑山庄,静静等着下一位藏剑弟子的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大庄主啊……写到最后忽然泪目了。
从文案大概就能看出来,这篇文是怼皇家的。所以城主和九公子是会造反的,不过两个人都不会当皇帝。
至于大庄主,他的执念从不是李唐,而是故园而已。所以,在叶家的存亡面前,他是会原谅家里的这几个孩子的吧。
☆、积雪浮云端。
第十二章。积雪浮云端。
白云城刚经此大事,王怜花又闹了那么一出,沈浪并非不会看人眼色之人,他没有再在白云城之中停留,而是和王怜花一道登上来了来时的小舟,一路往自己隐居的岛屿而去。所幸如今天色不晚,他居住的岛屿距离白云城并不遥远,大约两盏茶的功夫就可以抵达。
看着那个这一路就打定主意要跟着他们,一坐上船就躲在了沈浪身后的孩子,王怜花冷哼了一声,对他扬了杨下巴,冷声问道:“我说那个小色鬼,你要是想拜我为师,那总该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吧?”
那孩子并没有因为王怜花的恐吓而有丝毫的畏惧。眼见着此人对幼小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怜惜之情,他索性大大方方的在沈浪身前站定,迎着王怜花冰冷的目光,他的声音平静而没有丝毫的颤抖的道:“在下宫九。”
王怜花自然没有听说过宫九这个名字,也不知晓江湖中还有哪个姓宫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年他虽然随着沈浪在此处隐居,但是对外面的武林世界并非一点也不知晓。将记忆翻检一遍却没有对的上号的人,王怜花不由蹙了蹙眉。
宫九本就是玲珑心思,更何况心智又并非五六岁的孩童,见到王怜花如此神态,宫九便已然能够猜出此人心中所想。于是,宫九继续道:“在我之前,我家还没出过江湖人。”
宫九回来的日子,比叶孤城还要早。并非是因为他比叶孤城在前世故去得早,而是因为宫九回归的时间节点和叶孤城不同。宫九是真的从襁褓之中的孩童成长起来,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知道了许多前世自己不知道的辛秘。
没有人会防备一个婴儿,至少太平王和太平王妃不会。太平王妃在他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曾经趁着太平王去城郊点兵的时候抱着他进宫。宫九原本还觉疑惑,可是在他听见那女人对一个一身明黄的男人说:“你看,这是我们的儿子。”的时候,宫九才猛然一惊。
婴孩骤然睁眼的动作被理解成了父子天性,那个已至不惑之年的男人抱起了他,低头用胡子蹭他的脸。这样的动作其实在婴儿看来是很不舒服的,不过宫九还是忍耐了下来,他一贯能够忍耐,更何况只有这么近的距离,他才能够看清眼前这人到底是谁。
太平王妃的话已经毫无疑问,纵然宫九前世和太平王势同水火,不过“你不是你爹的儿子”这种事情终归是不那么容易接受的。而看清了抱着他的男人,宫九便不由更是一怔。这个人,居然是他的伯伯,也就是当今圣上。
宫九此人,说是喜怒不定,但是却终归在心底留存几分柔软的。说他此人素有痴性,此言差矣,却也相去不远。
在宫九还是太平王世子明睿的时候,他的那位皇伯伯待他极好,让宫九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有一年他和太子发生争执——具体原因宫九已经模糊,不过大抵是为了争夺一点儿小玩意,太子失手将他推到了御花园的荷花池中。当时太子的父亲,也就是宫九的皇伯伯正在那个池子旁边,虽然当时是夏日,不过他皇伯伯已经年近五十,更何况“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可是当时宫九那身为天子的伯伯却是毫不犹豫的跳进了荷花池子,一把将他捞了上来。
后来宫九年岁渐长,他的皇伯伯已经成为先帝,宫九还曾经冷静剖析过先帝如此为之的原因。他猜测,无外乎是因为他是太平王独子,而太平王手中握着守护盛京安危的御林军,如果太平王独子在宫中出事,且肇事者还是太子,恐怕此事不能善了,因此先帝才甘愿亲自跳下荷花池,算作帮助太子收拾烂摊子。
可是即便如此,宫九虽然就连亲生父亲都敢报复,却是始终在心中存有对那位皇伯伯的一点感激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感激,哪怕宫九在江湖搅动风雨,干预朝堂,却从没有真的想过要将他的儿子取而代之。
而如今宫九看着那两张在自己心中存有零星温暖的脸,却只觉得一阵作呕。
他记忆中的良善温婉的母亲,实际上却是与人私|通的无耻妇人,他以为的待他和善的长辈,实际上不过是心虚而已。而如今看来,前世在他记忆之中留下了深深的阴影的太平王在他面前用剑刺穿他母亲的心脏的那一幕,恐怕也不过是一个寻常男子发现妻子与人私|通之后的恼羞成怒罢了。
所以,自己前世在怀念、以至成自虐之疾,最终更是在对战陆小凤的时候成为自己的致命弱点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事实摆在面前,宫九一边想着自己难堪的身世,一边却有些想笑了。他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个笑话,都说九公子多智似妖,可是其实他才是最蠢的那个人。
宫九到底还只是一个小小婴孩的身体,在情绪如此剧烈的起伏之下,他蓦的就晕厥了过去。
并不知道自己的忽然晕厥让皇帝和太平王妃多么惶急,总之在宫九再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的时候,听见的便是一个男人有些焦急的声音:“睿儿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昏过去了?”
宫九没有睁开眼睛,但是他知道,这个人是太平王。人对自己的恨的人总会十分敏锐,宫九恨了他十多年,怎么会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
哪怕之前所有的认知都被推翻,不过宫九也没有办法和太平王做到父慈子孝,所以,他就只能闭着眼睛了。
如今前世的很多细节骤然在宫九的脑海之中清晰了起来。譬如他那个庶妹降生的时候,太平王没有伸手去抱,只是在听见里面的婆子说“小郡主”的时候,太平王怅然的叹了一口气,低声说了句“罢了”。
当时宫九刚刚丧母,对这个新出生庶妹和姨娘十分不喜。太平王没有说什么,却是将那个姨娘送到了庄子上,此后多年,府中也在没有进新人。
如今知晓了他娘被太平王刺死的真正原因,宫九才明白太平王当时说的那句“罢了”到底是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他放弃了拥有真正的自己继承人的机会,而将太平王府连带着太平王这个封号都留给了他。
很难理解一个男人这样的选择,因为如果易地而处,当事人换做是宫九自己,他是不可能会给这个野|种长大的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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