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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师父要我君子如风-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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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挚友,一同追求着剑道的巅峰,而玉卿久的存在,就是一次一次的刷新叶孤城对人体“极限”的认知。
他已经不觉得玉卿久的强悍还属于人类的范畴,他追不上,可是对方在那里,就已经是明明白白的在告诉他——他们的这一条路,还远远没有走到尽头。
叶孤城都已然不将玉卿久当女子看,自然不会对他有多余的心思了,因此玉罗刹的这个打算注定是要落空的。
陆沉烟一打眼就知道这只大喵心里在憋着什么坏水,心里到底有些偏袒与自己一样从盛唐而来的大庄主,又有些为自己的小闺女征服了这么一位让他们明教护法含恨终生的人物的小小自得,陆沉烟神手扭住了玉罗刹的耳朵,小声训斥:“少打歪主意,闺女跟你急了你哭都找不着调的!”
“她敢?她要有了那啥就忘了爹,看我揍不揍她屁股!”玉罗刹顿时炸毛,开始嚷嚷起来。
陆沉烟原本捏住玉罗刹的耳朵扭了半圈,这会听见他这么嚷嚷,顿时就将这半圈扭成了整整一圈。女子声音骤然低沉,带着几许怒意:“我拼了命生下来的闺女,你还敢打她?”
玉罗刹秒怂,连连求饶。
被拉去跟叶英讨论染发技巧的西门然:别拦着,让老夫踹翻这一碗……不,这两碗狗粮!
玉卿久醒来的时候,果然最先注意到她师父的满头银发。西门然被自家侄女近乎是举着来到叶英面前的时候,他十分之庆幸自己特别有先见之明的先卸下了她的轻重双剑。
和玉卿久好一通解释,玉卿久终于勉强相信自家师父没有任何问题,一直到这个时候,从玉卿久中|毒至今,众人那一颗一直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在了肚子里。
一切仿佛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有一些东西,大家彼此早有默契,并不需要如何言明。
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过西门然本着为医的严谨,还是认真嘱咐叶英和玉卿久:“许白头为天下奇毒,在你二人之前完全没有人用这样大胆的方法解过此毒,因此这其中掺杂太多变数,如今你们二人看起来是大好了,但是卿卿也别怨大伯说丧气话,咱们先说明白了,若是你们之中谁有任何不适,还是需要第一时间让我知晓,咱们可不兴讳疾忌医那一套。”
“知道啦,大伯!”玉卿久认认真真应下,不叫家中长辈担心。
自玉卿久中|毒之后,她的朋友们也并没有闲着。陆小凤和楚留香不通医术,花满楼和叶孤城虽然知些皮毛,却终归不精此道。因此这几个人便换了一种思路——既然他们解不开这毒,那找到下|毒药之人,再从下|毒之人那里找到解药也是一样的。
因此除却动用手中势力帮助玉卿久搜罗解毒要用的东西,他们几个人也没有闲着,转而开始追查那日将糖炒栗子卖给玉卿久的老婆子。
诸葛神侯听说这件事情,也亲自带着四个徒弟过来,这一干人等在盛京布下了天罗地网,已然摆出了一副要讲盛京掘地三尺也要找到那人的架势。
藏剑和神侯府的交情虽好,可是诸葛神侯不经圣上允许,自然也不敢弄出这么大的阵仗。有了小皇帝在后面撑腰,这些人一路畅通无阻,很快找到了公孙兰和三娘所在的那个破庙。
破庙之中的石室被打开的时候,里面的两个人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仵作细细判断了两个人的死因,确认是自杀,于是陆小凤虽然大破红鞋子,可是他们一干人等要逼问出解药所在的计划便落空了。
幸好此时万梅山庄的老管家及时派人传过来消息,几个人一听玉卿久的毒已经解了,终于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这一切都是因为绣花大盗一案所起,只是真正的绣花大盗金九龄已经被皇帝控制,若是将他再揪出来也终归是麻烦,于是叶孤城只是稍微思索了一下,便决定让红鞋子这个组织顶岗,对南王父子直接说红鞋子便是绣花大盗,只是她们这个组织已经倒了。
为了安南王父子的心,叶孤城还把那个小皇帝让玉卿久给他的假龙袍给了南王。
南王的脑容量很是有限了,他只要拿到自己的假龙袍就很是心安。倒是南王世子看起来似乎有些担忧的样子,但是南王为了让他上位之后还能控制的住他,所以一直在将南王世子当做傀儡在养,怕他生了反心,南王从不听取南王世子的意见。于是南王世子的意见还没有说出口,就已经被南王一记眼神杀给否决了。
叶孤城问他们打算如何成事,南王犹豫了一下,将打算让他和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对战,以此来吸引大内侍卫的目光,而后他们趁机结果小皇帝,完成李代桃僵的计划对着叶孤城和盘托出。
——大约是这一次成功追回了假龙袍,经此一事,南王居然开始对叶孤城有了莫名其妙的信任,可能是觉得叶孤城终于成了和他是一条船上的人,在谈论自己的谋反计划的时候,他也不避讳叶孤城了。
叶孤城却一下就听出了不对劲儿的地方:“我和西门庄主在紫禁之巅对战,谁去对付小皇帝?”毕竟从一开始,他们父子二人拉他入伙,打的就是让他对上小皇帝的主意。
南王神秘一笑,殊不知这笑容落在叶孤城眼中的确十分可笑:“城主不必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唐门的人,他们精通易容之术,可以代替你和西门吹雪比剑。”
冒充叶孤城,那也要能骗得过西门吹雪才行。想出这个计划的人,要么是不懂剑,要么是不懂西门吹雪。
归根结底是南王在靠想象力谋反罢了,叶孤城早就知道这一点,所以已经懒得去吐槽了。不过唐门居然牵扯进来,叶孤城在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上了一笔,准备知会他的蠢师弟一声。
西门吹雪身在大漠,骤然听说阿姐中毒又解毒的事情,惊怒交加之下便也顾不得什么探查西方魔教了,登时就准备回转中原。不过这一次,他身后还跟了一条尾巴。
而与此同时,玉卿久还不知道的事南海也有一艘帆船扬帆起航,往中原而来——为她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吹雪从大漠喜提了什么?
又有谁从南海过来特地围观小肥啾?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关于老白发……玉爹爹也是老白发啊2333333
白发藏剑和白发明教什么的,都挺漂亮的嘛。
☆、凭南。
第九十一章。凭南。
盛京并不临海,可是却有一条长长的护城河贯穿其中。京兹重地,在这护城河的尽头,悄然坐落着一座码头。
盛京初秋的清早仿佛被涂抹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雾,这码头原本应当是极尽宁静的,只是从遥远处传来了一声悠长的号角声,而后便是船夫整齐划一的呼喝。
宫九只觉得,自己最近来码头接人的频率似乎太高了一些。
只不过和上一次衣冠楚楚的过来不同,这一次宫九的无论是言行举止还是衣着上都透着三分邪气与随意。他披了一件月白的袍子,束腰却偏不好生束好,松松垮垮的交叠了两页外衫,宫九随意的露出了一大片白花花的胸膛来。
斜依在码头旁边的栏杆上,宫九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随手抹掉了自己眼角的两朵泪水,他颇为目光迷离的望向了远处宁静无波的护城河面。
一艘很是气派的大船由远及近,宫九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忽然嗤笑出声。他却是没有想到,他那位师父向来讲究排场,可是这一次出门居然会选择搭乘白云城的商船。虽然整个南海也未必还会有比这更安全舒适的出行方式,不过却显然并不符合怜花公子不愿平白欠人人情的性格。
船工的喊号声更大了,那艘帆船也渐渐地驶入了停靠的港湾。在它距离港口还有一些距离的时候,一道艳红的身影如同利刃一般划破了这清秋的浓雾,那道身影如同某种禽鸟一样轻巧的掠过水面,却没有沾染半点水气和雾气。
见到远道而来的自家师父,宫九也没有正襟危坐起来,相反,他就那样靠着栏杆,仰头望向了来人。
这人还真是几十年如一日的骚气,宫九轻哼了一声,身体的本能却让他迅速的转了一个身,避开了那裹快着雷霆之势的一掌。
宫九的动作不可谓不快,可是虽然如此,那风却还是贴着宫九的头皮掠过,直接将他名贵精致的玉冠打碎一半。那一顶玉冠的一半跌落在他身后的河中,而另一半则委委屈屈的挂在了
他的一头青丝之上,摇摇欲坠。
宫九也不差这么个玉冠,他索性伸手向头顶一抓,直接抓下了挂在自己头顶的那半顶玉冠一齐扔进了河里。
那几片碎玉在河面上荡漾开了一片涟漪,而没有人想到,就是这方寸之地的瞬息之间,已经有不下五种毒被下了又解开。
宫九和那红衣广袖之人丝毫不在意那解|毒和下毒所需要的药材有多么珍贵,他们只专注于如何战胜对方。这两个人的神色一般专注,似乎这个世上除了“毒|死对方”之外就没有其他有意思的事情了。
他们每一次的交锋都是以命相搏,可是他们两个人没有一个人在意最终被毒|死的是否是自己。这个世上大概总有那么一种人,他们聪明绝顶,蔑视生命且毫无别——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在意生命的流逝,无论那流逝的生命是别人的还是他们自己的。
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让人觉得不寒而栗的事情。
很快,他们便不再满足于互相下|毒,那个红衣的男子骤然从腰间抽出了一根长鞭,那鞭子上还能看见完整的蛇鳞,黝黑的颜色仿佛被人的鲜血浸过。
这是玄蟒的皮制成的鞭子,采用特殊的工艺编制而成,不说玄蟒难得,就是这样长的一根鞭子,竟是需要十几个手艺精湛的匠人细心编织整整一年才能堪堪完成。
寻常这样长的鞭子一挥下去,许多气力部需要用在将之甩开上,而这玄娇鞭看似粗重,实际上却很是轻盈,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鞭挥下去,那也是可以登时见血的。
这样的鞭子已经可以看成是神兵利器,更何况,这个红衣男人的武功本身就已经是登峰造极。
王怜花他本身是不用鞭子的,不过为了教训某个小变|态,他也不介意好生研究了一下鞭法,以至于在他的《怜花宝鉴》上,还专门开辟了鞭法这一章。
玄蟒皮编成的鞭子就宛若一条黑色巨蟒,瞬间就向着宫九凶猛扑了过去。
一般人见到这样一条可怕的鞭子向着自己的面门抽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定然是要闭眼,然后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躲避,虽然未必躲得过,可是却也总不能傻愣愣的在那等着鞭子抽到自已身上。
而宫九的确也是没有傻愣着不动——非但没有不动,他竟是直接卸掉了自己护身的内力,然后更往王怜花的鞭子上撞了几分。
王怜花的那条鞭子登时就在宫九裸|露在外的胸膻上开出了一道血痕,不仅如此,他的鞭尾
还扫到了宫九的脸上,在他的下巴上留下了一道半指宽的痕迹,看那样子,应该不一会儿便
会红肿起来。
宫九不甚在意的更在自己下巴上狠狠的摁了一下,下手狠厉,顿时疼的他忍不住“嘶”了一声,然而他却摆出了一脸让人难受的笑意:“不错,师父老骥伏枥,这一鞭子的力道更甚当年。”
他满脸都写着“再来”,可是被人明晃晃的说“老”的怜花公子瞬间就黑了脸,他扬手狠狠
的一鞭子抽在了宫九身后的河面上,直接将护城河抽的激起了一丈高的水花。
护城河里的鱼先是被毒药毒翻了过去一大片,又是被这鞭子抽的飞离水面好几条,他们生遭
此劫,如果有声音的话,恐怕这些护城河的原始居民早就要破口骂娘了。
王怜花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老子生气了宁可去抽河水都不会抽你让你白爽”,知道自己的那点儿小心思骗不过他这个贼精贼精的师父,宫九可惜的耸了耸肩,捋了一把自己散落在脸频两侧的长发,将内力运转在自己掌心。
他和王怜花修了一身奇特的功法,那内力流转之间,他的胸口和下巴处的痕迹已经被抹平了
下去,不多时候,就连一点儿红痕都看不见了。
只是头顶的玉冠被王怜花的掌风扫过,已经碎成了好几片的跌落水中去,于是宫九就只能散
着头发,倒是显几分落拓不羁,和往日的斯文俊秀截然不同。
此刻若是有什么朝中重臣皇亲国戚在此,哪怕宫九在身为太平王世子的时候也还并没有掩饰
自己的容貌,恐怕这些人也是不会想着将那个病弱又有礼的太平王世子和眼前这个披头散发的狂徒挂钩的。
宫九似乎对这一点心知肚明,因此在盛京这种遍地熟人的地方,宫九索性就没有将自己的头
发梳起来,而是就这样披头散发的和自己那个远道而来的师父一齐走在了盛京的秋日十足凉爽的
风中。
出于对自己颜值的自信,宫九疑心想要做个风中凌乱的美男子,不过对此王怜花还是万分的嫌弃,以至于到了就连走都不乐意和他走在一起的程度。
互相隔开了十步有余的距离,这一对就连表面功夫都懒得维持的师徒二人来到了一间不起眼的胡同里的小店坐下。
这些年王怜花虽然身在海外,但是在京中还尚有很多产业,之前这些铺子因为无放心之人看所以收缩了不少,不过有了宫九这个徒弟之后,他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压榨宫九这个壮劳力,将之都扔给了宫九,任由他折腾。
如今许多年过去,王怜花的旧部在宫九手底下发展壮大,已经到了遍布大安的程度。而这个街边并不起眼的小摊子,就是他星罗棋布的消息链之中的一个环节。
当然,宫九和王怜花选择在这里歇脚并不是因为这里足够隐蔽,也不是因为这里可以取得什
么别处无法取得的信息,而是因为……这里的早点足够难吃。
什么咸的能齁死人的咸菜丝啦,什么炸的干硬如同石子一样的花生米啦,什么因为浸透了油而软塌塌油腻腻的焦圈和油条啦,还有那堪比宫九和王怜花秘制的毒药的豆汁,每一样都是在挑战着人类的味觉极限。
宫九和王怜花却仿佛尝不出那早餐的诡异一般,两个人都发了狠,一边瞪着对方一边鼓动着腮帮子一口一口的嚼着这些人间毒药。
在师徒两人那漫长的彼此坑害的过程之中,他们从来都是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宫九的这个伪装成早点摊子摊主的下属,原来是精心训练出来的杀手,后来青衣楼倒台,他
也被宫九收入麾下。为了避开玉卿久的锋芒,宫九并不做什么杀手的营生,于是那位杀手大哥就只能含泪转行,成了一名光荣的情报贩子外加…早点摊子的掌勺。
也算是赶鸭子上架了,从前一个满身冷香的冷酷杀手,如今成了在早点摊前挥洒汗水和青春
的油腻汉子,那大哥简直分分钟都能攥着自己的小围裙哭粗声来。
有的人就是天生清贵,哪怕吃着这样难以下咽的餐食,宫九和王怜花还是保持着一幅君子端方的大家公子模样。
若是在那一碗热气腾腾又散发着一股酸与臭结合的味道的豆汁上桌的时候,这师徒二人能不
暴起互相端着碗豆汁互泼,那就是仅凭这皮相,也还是有人相信他们两个是什么浊世清公子
的。
可惜没有如果。那入戏已深的摊主不顾自己九尺的身高,哭得像个娘们儿——他一边“嗬啊”的抽着气,一边吼叫着“不要砸我摊子”,俨然一副活脱脱的良民被恶霸欺压的样子。
正在以一碗热豆汁互泼的宫九和王怜花被这惊天动地的一吼弄得分了神,最终宫九被泼湿了
头发,而王怜花也脏了半边的袖子。
各自坐回了桌子边上,王怜花望着那因为侥幸胜过他一招半式,偶然泼湿了他的衣服而翘尾巴的孽徒,冷笑道:“你闻起来真像一只从烂泥里捞出来的臭狗。”
“哪里哪里,徒儿身上这味道啊,还不及师父之万分。”宫九亦然冷笑回敬。
这倒不是他睁眼睛说瞎话的颠倒黑白了。王怜花来之前在衣上熏了极淡雅又名贵的香料,偏生这香料不知道是因为和方才的毒药发生了什么反应,还是和他衣袖上的豆汁起了什么变化,总之他现在闻起来可是半点儿不清新。
王怜花能难闻到什么程度呢?简单的说,若是有路人路过他可以不掩鼻,那肯定是看在他长得好看的份几上……为色所迷了。
王怜花:很气,日常想打死那个孽徒。
宫九:略略略~
作者有话要说: 王怜花:作者你过来,你把这样的日常叫做“温馨”?
叔:本文师徒只存在两种相处模式,或者你想要隔壁那两对那样的师徒关系?
☆、洛川。
第九十三章。洛川。
王怜花这一次从南海远道而来,还真的不是只为了看看宫九这些日子到底有没有长进。他所以到了中原,更多的是因为听说有人解了天下奇|毒许白头。他一直致力于研究各种奇|毒的解法,难得有了一个可以在这种毒之下活命的人,王怜花自然不会错过。
王怜花知道宫九在盛京的身份是太平王世子,虽然对自己教出来的徒弟的能力并不怀疑,但是顶着这样的身份在盛京行事也终归是有诸多不便。因此,从一开始王怜花就没有准备用宫九这一条线。
他久居南海,就是再深入浅出也和白云城多少有些熟悉,因此这一次王怜花到盛京来,其实根本就没打算去找他家的那个小变态徒弟,而是直接搭上了叶孤城这一条线。
不过既然遇上了宫九,王怜花也就顺手把那本《怜花宝鉴》给了宫九。他的意思也很明白,他会的就都在那书上了,他将之给了宫九,也算全了他们师徒情分。至于宫九能学会几成,那端的是要看他自己的本事。
宫九却没有接,他只是一脸嫌弃的看着那沾了豆汁的书,虽然这书的纸上王怜花涂了药,可以水浸不濡,但是那药和王怜花身上的香粉成分有八成相似,那种浓烈的来自乡村的古朴味道让宫九望而却步,哪怕那是一本人人争抢的秘籍,宫九也是一脸贞烈的坚决不收。
王怜花简直要被宫九气笑了。这种孽徒还真是犹如滚刀肉一样的存在,你不打他自己还生气,可是你打他吧,这个人还巴不得你好生的打打他呢。
宫九思量了一下,觉得现在还不是和这倒霉师父撕破脸的好时机——不,按照这怜花公子“报仇一天到晚”的气性,宫九是这辈子都没打算和他的好师父撕破脸的。
看了一眼被王怜花扔在桌上的《怜花宝典》,宫九福至心灵,忽然想出一条妙计:“有道是‘绝知此事要躬行’,师父您老人家的一身本事,徒儿自然是要在您身侧才能学到手的。至于这本秘籍,师父不若送给我未婚的妻子,让那位林小姐日后传给我们的孩子。”
说到这个,王怜花倒是来了几分兴致。他挑了挑眉,道:“说起这位林小姐,为师听说她曾经是小李探花的未婚妻,怎么又会被你那位好堂弟许配给你?”
宫九摸了摸鼻子,丝毫不心虚:“她老早之前就因为怕生出来个傻子,所以跟李寻欢那个表个就退婚了。哎对了,听说那个什么表哥表妹在一起会生傻子的说法,其实还是玉卿久她大伯研究出来的呢。这么说起来,她大伯也算是我的媒人了。”
王怜花审视的目光落在宫九身上,凌厉的目光恨不能将他整个人都剖开细细研究一遍。半晌,王怜花才道:“你小子不对劲儿。”
他的徒弟他还是有些了解的,若是他不愿意这桩婚事,这臭小子自然有无数种法子推拒这个订婚,可是他偏生就应下了,不仅应下了,而且看起来也不像是对那位林家的小姐全然没有心思。
宫九也不是什么羞涩的毛头小子,他冷哼一声,不甚在意的对王怜花道:“年少慕艾,为色所迷,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师父当年喜欢沈夫人,那也不就是一眼就心动的事儿?”
分明是自己的心事,宫九偏生要扯出自己师父的心结,仿佛这样才能显得他不那样窘迫。
他遇见林诗音是在小皇帝的宫宴上。皇帝宴请,哪怕宫九这个太平王世子再是病弱也需要出席。而彼时林诗音的父亲刚刚升了官,一品大员的嫡出小姐,而且还是唯一的小姐,林诗音自然也不能在这种圣上大宴群臣的宴会上缺席。
于是,林诗音就这么撞入了久不在盛京走动的宫九眼中。那个姑娘清清冷冷的像一株梅花,和偌大的喧嚣宫宴格格不入。
太平王作为唯一在京中的亲王,哪怕他唯一的世子是个病秧子,可是却也不乏讨好他的家族与女子。他们能见到宫九的机会并不多,每一次见到了,就是不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他,也会笑脸相迎,生怕跟他交恶。
再加上宫九到底生的一副温文尔雅的好面相,京中贵女们一早打定主意和太平王府联姻的自不必讲,就是没有这个打算的,也是愿意多看他两眼的——就像是名贵的青花瓷器,虽然未必能收入囊中,但是多看几眼也仿佛能沾染几分那细致风雅。
唯独林诗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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