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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森]追夫记-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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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今天穿着红色蕾丝的连衣裙,在头顶水晶灯映衬下,显的整个人都靓丽非凡。
  索菲化了淡淡的妆,她言笑间眼里仿佛闪着褶褶的星光。
  温婉感叹,只是个漂亮且优雅的女人。
  “坐吧”本尼迪克特拍了拍索菲亨特的肩,然后走到温婉旁边,替温婉拉开了椅子。
  抖森的视线随着本尼迪克特的动作不禁一滞。但没有言语什么。温婉也有些错愕,但是下一秒她就开口道谢,毕竟本尼迪克特的绅士她已经习惯了。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你这是秘密交往了多久,竟然今天才让我们见见真容”此时的抖森,抿了一口酒,然后一边切着牛排,一边状似不经意的问道。
  “也没有多久,确立了关系不就让你见了吗。”本尼迪克特乐呵呵的回答。
  旁边的索菲亨特则跟着恬静的笑了笑。
  温婉见状也跟着傻乐,她其实并不知道该乐什么,但是大家都在笑,她只好也笑。
  “给你”抖森瞄了一眼一边傻乐一边和牛排奋斗的温婉。淡淡一笑,将自己已经切好的牛排推到温婉面前,又将温婉的牛排拿到自己手边,认真的切了起来。刀叉和盘子碰撞间,温婉有一瞬的恍惚。她的视线在抖森的侧颜上驻足了几秒。
  抖森似乎感受到温婉的视线,嘴角微微的扬起,但是并没有多说什么,他切牛排的动作行云流水,同温婉交换的时候的神情也十分自然,就像已经为温婉做这样的事情已经千百次了一般。
  温婉呆了呆,然后结巴着嗯了一声,也没有道谢,就低着头吃了起来。
  而一旁的本尼迪克特并没有说话,只是将这一举动默默的收入眼底。,捧着高脚杯的手微微握紧,随即别开视线。
  他垂下眼睑,竭力的克制自己。过了几秒,他将视线转而落在了自己的女朋友身上。
  索菲亨特此时正微微仰头饮着高脚杯里的红酒,动作优雅。感受到本尼迪克特的目光,对本尼迪克特露出柔柔一笑。
  本尼迪克特情不自禁的伸手覆在了索菲放在桌上的手。
  对于本尼迪克特而言,他这次请温婉和汤姆同索菲吃饭,不过是想同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告别。
  从那日,他在车里询问温婉心意的时候,温婉的迟疑,就已经是最明确的答案。他一下子就清楚了温婉的心意,他同温婉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局面,而他突然觉得自己再等下去也是徒劳,他目送着温婉离开的一瞬间,突然就想通了,他已经老了,而温婉还年轻,温婉还可以去追逐自己的爱情,慢慢理清自己的心意,而他不行了。他没有几个十年可以等待,他的父母正在慢慢老去,而他也不再年轻,但是温婉还可以去寻着自己的心意,追寻自己的爱情。
  他已经过了那种想要激情的年纪,他也感受过那种青涩却疯狂的爱情的滋味,他这样苦苦纠缠,倒不如早些放手,这样起码还可以默默的守护着温婉。
  所以他选择了一直默默陪在自己身边和并且自己有共同爱好的索菲。他突然就发现,得不到的或许是最好的,但是平平淡淡的才是真的适合自己。
  这顿饭的气氛十分融洽,起码对温婉而言,比那些乱七八糟的聚会都舒服的多。
  她要承认,最初到英国的时候,本尼迪克特也好,抖森也罢,都是她的贵人,爱过也恨过,但是现在却又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谈笑,这种感觉真的弥足珍贵。
  索菲起身去了洗手间,本尼迪克特三个人则在楼下等候。
  夜里的风分外的凶猛,温婉连连打哆嗦,抖森见温婉冷的发抖,连忙要脱下外套给温婉罩上,温婉拒绝:“你里面穿的那么少,感冒怎么办,我不碍事的。”紧接着,话锋一转,看向旁边不发一言的本尼迪克特,冲他笑了笑:“你的围巾还在我那里呢。”
  本尼迪克特听到温婉的话,怔了一下,随即摇头:“就放在你那里吧,省的你总忘记带围巾,多一个起码能备用。”
  本尼迪克特看向温婉的时候,神情变得柔和又感伤,气氛一时间有些凝固,但是这一切都随着索菲的到来而打破。
  “我们走吧。”她上前挎住本尼迪克特的手臂,笑道。然后又将视线转向抖森和温婉:“你们路上也小心。”
  温婉和抖森都回以淡淡一笑。
  “走吧。”本尼迪克特点点头,冲抖森点了点头:“那我走了,你们快点上车吧,免得感冒。”
  抖森点头:“再见。”
  本尼迪克特的视线突然从抖森的身上落在温婉的身上,目光停留了一秒,温婉看不懂本尼迪克特到底再看什么。一秒过后,他才徐徐的开口:“再见。”
  再见。
  这一句“再见”被呼啸的风微微有些冲散。
  再见温婉。祝你幸福。
  本尼迪克特牵着索菲的手,在抖森和温婉的注视下,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这些话,他就在心底里默默的说给温婉就好了。
  

  ☆、本尼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  首先说这几天考试不断,大家不要骂我断更了,因为上次挂科挂怕了,还有重修许多,我再也不要挂。请谅解。
  其次,关于这些感情纠葛,什么叫渣呢。换句话说,每个花心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把自己伤过的人,所以像是抖森带着温婉去参加克里斯缇娜生日,本尼带着嫂子去叫抖森温婉吃饭。其实没有任何的问题,就像我遇见的感情里面,因为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而喜欢我的人对我特别好,所以总是会忍不住的靠近喜欢自己的人,或许是备胎,但是更多的是有依赖了。抖森那个是有自己的心思在里面,但是他带着温婉也是有了结果不是吗。
  本尼吃饭,是他挥段感情,一段感情的自我结束,是需要很多时间去治愈,所以真的没什么。而且,不论是相爱多少年的情侣,最后在你身边的,不一定是最开始的那个人。
  小说虽然是小说,但是作者还是加入了自己很多感受,这个世界很现实。
  对了,今天是6。25 Michael纪日。贴一篇纪文放上来,每年给贴吧写一篇文,已经是习惯,也是能为MJ做的事情了,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Michael死后,我曾经一度想自杀,但是MJ改变了,消磨了我的懦弱和胆小,所以哈哈哈,初二以后都是我欺负别人了。我也不知道点在哪里,大概是人生苦短,干嘛要受气?
  ======================天堂安好=================================
  六月真是个躁动的时节,连空气中都呼啸着一股热浪,迎过去就是扑面而来的滚烫感。
  每年的六月都会有大批的学子从一个校园跳进了另一个未知的校园里。
  人生的十字路口、转折、机遇、未知、迷茫、高考、中考、联考、燥热、闷、蝉鸣、暑气。和混杂在尾声里,还算安慰人的端午。
  这一个又一个字眼,就像是针尖,扎在了心头上。
  却在最后,都被“迈克尔杰克逊”这个名字,推到了心尖上。深深地。
  七月流火总会伴随着六月尾声悻悻而来。
  我们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伤痛掩在心底,但是不提起,不代表我们会忘记。
  喜欢他已经深入骨髓和灵魂相和,就会知道,提起他便会连胸口都沉闷抽痛,宛如有巨石盘踞。
  提起他,会有接连不断的哀叹声,以往的画面,演唱会的激情,声音里的悲怆,脑海里的音容笑貌,都一一浮现。
  他得到过的荣誉与嘉奖,他忍受过的痛苦与诋毁,然后伴随着那句最让人无奈的——“天才总是孤独的”这句话而苍然收场。
  甘心吗?答案自然是否定。可是木已成舟。
  这就是无数的粉丝为何从不会将他挂在嘴边,因为真的太痛了,这是对一代巨星的尊敬,也是我们随着年纪而成长的沉积。
  不提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深爱。
  这种爱,是“背灯和月就花阴,十年踪迹十年心”的苦楚,是“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的伤痛。
  今时今日,唐代元稹的那首《行宫》却分外的应景: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可是现在不是唐代,没有行宫,没有宫女,没有玄宗,但是却有Neverland,有粉丝,有……迈克尔杰克逊。
  古人真是聪明,短短的二十个字,竟然道破了百年后的后人的辛酸和悲情。
  你看,六月二十五日的今天,世界上都发生了什么事儿?。
  是朝鲜战争的全面爆发?还是南非人民大会的召开?再或者是意大利工人的罢工?!
  是啊,这一天确实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大事,多的都有些记不清。
  可是我的视线只在这里模糊——
  “2009年——美国当地时间6月25日下午,北京时间6月26日凌晨,美国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因心脏停搏去世。由于关注人数极多,有关他死讯的新闻导致多家网站瘫痪。”
  有多少人的视线落在这里,然后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
  你看,他就这样突然的离开了我们。甚至在我们还在欢快的准备迎接天王的回归,期待着This is it的完美收官,经典再起的历史性的巡演时。
  而他就这样离开了,宛若流星,点亮了我们的生命,带来了希望。
  生的绚丽荼蘼,走的却仓促而悲怆。
  还记得喜欢他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吗?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还是步入社会?还记得那时的愿望和梦想?
  如今时过境迁迁,沧海桑田,掰着手指头,算出来的数字甚至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整整六年的时间,却已经是跨过了七个年头的日子。五千多个日夜,我们踩着时间的影子,生活的忙碌而安逸。
  在这逝去的光阴里,有些人或许得到了幸福,有些人还在追求着幸福。
  有的在柴米油盐的生活下屈服,有的却还在青春的路上肆意欢笑。
  或许我们都曾有过随遇而安岁月静好的愿望,但,却还是没抵过现实带来的风霜。
  有的人只是刚刚步入社会,还青涩懵懂,有的人却已经历练成了职场上的人精,有的人甚至开始斑白了双鬓,而有的人皱纹已经布满了面容。
  但是我们依旧不忘初心,不忘我们曾经爱过的——迈克尔杰克逊。
  这一天,6。25日。
  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每个人都要为着梦想努力的活下去,不再是文绉绉的纪念。
  而是希望所有人都珍惜生活,永远安康。
  本尼番外
  我一直都认为,自从经历南非车劫,我突然之间大彻大悟了许多事情,包括感情。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对生命的脆弱与无偿流泪的那一刻,幸福于我而言,不再是缠绵的爱情,而是,喝着速溶咖啡,抽着烟。
  或许是环境使然,使我产生了对生命的感悟与眷恋,我拍摄完《直到世界尽头》之后,毅然选择同相恋多年的女友和好,毕竟人生苦短,行乐需及时,很多话倘若不抓住机会说出来,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无数次,站在夜空下,耳边都回响起Radiohead的唱片《如何彻底消失》,和那个几近失控的夏夜,我甚至一度以为,那大概是我人生最恐惧的时刻。
  但是,直到一个女孩的出现。是的,我甚至不能称她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她就是一个青春活力的女孩,来自东方的女孩。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她,是在Donmar剧院的排练室,她的字迹格外的漂亮,甚至不敢相信这会是一个来英国没多久的中国女孩写的。而在这之前,我就对她有所耳闻,她曾经拍摄过一个微电影传至推特,同汤姆表白,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聪明的举动,不论会不会被大众传阅,但是毫无疑问,那是一个极具创意的微电影,不仅是我这觉得,甚至还有一些名气十足的大导演也点头赞赏。要知道,在这个圈子里,只要燃起一点火星,很快就会被吹成一片大火,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微电影走进了大家的视线。
  再后来,一次同汤姆的吃饭中,汤姆谈起这个女孩,我还略感吃惊,我问他,你怎么好端端提起那个女孩?汤姆则递给我枚信封,信封上是漂亮的斯宾塞体,里面的内容让我忍俊不禁,如果要总结,那大概可以总结为——一个粉丝的求爱信。
  这件事在餐桌上,就被我嬉笑间被遗忘了,直到温婉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眉眼带笑的问我要签名的时候,我几乎下意识被她那双含笑的双眼吸引,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笑眼。我那时脑海中只有两个想法,其一,这个姑娘既然真的来找汤姆了,其二,真是一个讨喜的姑娘。
  是的,温婉并不算得上是多么漂亮,起码在我见过的女艺人中,她只算得上中等之姿,但是却有种特殊的轻质,白白嫩嫩,温温婉婉。平易近人,让人心生好感。
  我起初并没有去主动关注温婉,而是温婉总是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眼前,还总是一副惨兮兮的样子,所以我总是忍不住想去逗他笑,或许是我年纪大了,总喜欢凡事喜庆些。汤姆很少同我提及温婉,我也清楚,明星和粉丝本来就是天方夜谭,或许可以做朋友,但是做情侣的机率几乎渺茫,但是奈何温婉这个姑娘实在一根筋,可能还是年纪小,没受过风浪。所以她每次看到汤姆都会红了眼睛,泪眼汪汪。
  而汤姆,我同他认识多年,他心里的人我是再清楚不过,他中学时,虽然读的是男校,但是并不妨碍他去喜欢一个人——克里斯缇娜。
  他与克里斯缇娜到现在相识了十年有余,或许就是因为相识的太久,克里斯缇娜的目光从来没有放到过汤姆的身上,其实温婉也好,汤姆也罢,都在喜欢着一个自己不该喜欢的人。说句实在话,温婉的感情比汤姆更要糟糕。
  当然,这些我自然不会同温婉说出来,我只是委婉的告诉她:“越主动越容易陷进去,你的生活圈子不能只围绕一个人,要给自己留点后路让自己变强,你想要的东西便会更加容易到手。你太年轻了。有些事可能要像我这个年纪或者比我还要久很多才会领悟,可是那时候多半会后悔。况且他已经有心爱的人。”
  虽然作用微乎其微(作者翻译: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是,我要承认,从那个时候起,我不禁就开始关注起温婉这个小姑娘来。
  聪明,伶俐,眼睛里偶尔会闪出狡黠的目光,虽然大多数有汤姆在的场合都是安静而沉默的宛若一滩池水,但是我依旧会发现,她狡黠灵动的一面。谁让我不是她所喜欢的人,不过也庆幸过,起码,我还看到过温婉真正的样子。
  直到,那日克里斯缇娜的生日Party,在我看到汤姆身边的温婉时,我不禁有些愤怒,以至于我握了三次拳,深呼吸两次,才笑着和克里斯缇娜说了句生日快乐。我知道汤姆的心思,但是,我看到温婉早已泛红的双眼时,我更能了解温婉的难过。但是我是局外人,我并没有立场插手什么。在感情上,没有谁对谁错,得到了,两情相悦了都是幸福的。温婉爱着汤姆,汤姆爱着克里斯缇娜,而克里斯缇娜已经订了婚。所以结果也就明了。
  我牵着温婉的手,让她踩着我的皮鞋上,她羞涩的目光一直没有落在我的身上,她很轻,踩在我的脚上并没有太多感觉,她的身上有种淡淡的有别于香水的味道,很好闻,月色打在她脸颊上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有一瞬的停止。如果之前我都在否认自己对一个十八出头的小姑娘动了心的话,那么,当看到汤姆和温婉十指紧扣,我的眉头不由紧皱的时候,我选择了听从自己的心。
  汤姆是我的兄弟,所以我愿意将这份感情埋于心底,但是我仍旧会默默的守护着温婉。如果不是那天,温婉在病房的突然消失,我想,我大概永远都不会讲这份心意坦诚给汤姆,可是,我的怒火几乎瞬间就随着打在汤姆脸上的那一拳而爆发出来。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我将温婉放在你身边,而你为什么不好好的守护。但是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没有资格。
  我想,上帝还是选择了我一次,所以,他让我在酒吧里遇见了温婉。言语已经不能描述出我当时的心情,那种失而复得的喜悦,甚至伴随着心疼的喜悦。我不止一次对自己说,这次不会放手了。
  但是,我仍没有真正的说出口,因为温婉的身边,都是一帮活力四射的年轻人,特别是那个追求她的托尼,他不但年轻,甚至还有足够的能力保护托尼,他看温婉的眼神,让我想起来曾经的我。
  我失落的想,他或许比我更适合温婉。
  我主动的一次又一次的约温婉,但是温婉从来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她看起来每天都有很多事情再忙,直达我从助理那里听到消息,汤姆和温婉又在一起工作,我坐不住了,所以当我脱口而出那句还喜欢吗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感到,我是要就此放手了。
  我不是一个理想化爱情主义者,我很现实,所以我总是犹豫不决,吞吞吐吐,这个世界上,肯为爱情不顾一切的人真的太少了,是这个时代的的问题,而如今,这个问题折射到了爱情上面。
  我是一个守旧的人,我甚至不再年轻。但是温婉不一样,我大了她不止一轮的年纪,我可以喜欢她,可以守护她,但是,我发现,我并不能娶她,因为我没有时间了,她爱着汤姆,而我如果想要得到她的心,我甚至都不确定需要等待多久,还要等待着她的毕业,等待着她对心中好奇的事物产生厌倦,日复一日的等待,我不知道要多久,而那个时候,我已经老去,她却青春依旧,甚至更加美丽动人。而到那个时候,又有谁会看好我们。
  这些还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更何况,她的心里依旧爱着汤姆。
  索菲的出现就像是一束光,她同我有着出奇的默契,我突然发现,我虽然喜欢上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但是我仍旧会娶一个适合我的女人。或许另一种说法是,每个人都喜欢年轻的事物,但是年轻的事物却并不一定适合自己。
  我选择索菲,是因为她会陪我携手走下去,我愿意好好的守护她,就像曾经守护温婉一样,而温婉的守护,我会放在心里,相信汤姆。
  我放手了,也遇见了新的感情。
  平淡,安逸。
  

  ☆、一个过渡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过渡,也没时间好好的修一下,主要是太忙了,每天又困又累,明天还有考试,还要赶车回家,烦都烦死了,主要是特喵的 我还要更1w5,我真是气自己,明明考试周,还要去申榜,烦,先去睡个午觉了
  温婉同抖森一前一后上了车,一时间车厢有些沉默,还是抖森开了空调,伸手探了探温度,才率先打破了沉默:“还冷吗?”
  温婉还在想着本尼迪克特和索菲的事情,抖森突然的问话,让她不禁坐直了身子啊了一声后才回答:“挺好的,不冷了。”
  她开始有些伤感,身边的人似乎正一个一个的离开她,过起了自己的生活,她有些恐惧,害怕有一天,这些曾经关系如此亲密的朋友,会形同陌路,她想起来初来英国,本尼迪克特带给她的鼓励和温暖,都觉得心中暖的好像染了小小的火炉,不过值得高兴的是,他确实找到了一个适合他的女人,温婉打心眼里喜欢索菲,大方得体,知性美丽,关键是和本尼长着一张夫妻相的脸……要知道,这是十分难得。
  她将手支在车窗的那个位置,然后撑着脑袋,看着一闪而过的高楼大厦,霓虹彩灯,看的有些出神,她的脑袋一片空白,她只是在发呆,视线所到之处,都被飞驰的车速模糊开来。
  行到红灯处,车子才缓缓减速,停下,这时,抖森问道:“你…还去我那里?”他的口气带着几分希翼。
  温婉还在发呆,听到抖森的声音,连忙坐直了身子,等坐起来,才觉得多此一举,就又往椅背上靠了靠,一瞬的呆愣,回答:“不了,我还是回家了。”
  她回答完就垂下眼睫,她想到曾经在抖森家里的时光,不禁觉得时间匆匆如流水,感情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突然抬头,直直的看着此时把着方向盘,目视前方的抖森,他的侧脸刚毅而俊美,鼻梁高挺,他的眉头却还微微的蹙着,他踩下油门的同时,察觉到温婉注视着他的眼神,不禁失笑:“你这么看我做什么。”
  温婉被抓了现形,也不尴尬,也没有移开视线,只是似笑非笑的开口:“我只是想起来,我以前也是这样看着你。”
  抖森不可置否的扬了扬眉。
  温婉继续说:“可是那时候的心情和现在却大不相同。”
  抖森闻言,仍旧是笑,他哦了一声,才问:“有什么不同?”
  温婉看他一直再笑,索性别开脸,却还是呛着声说:“那个时候一心一意全是你。”她说到这里,顿了顿,若有若无的叹了口气。视线落在了车窗外的一处花坛上。
  抖森的牙关渐渐咬紧,他耐着性子的追问,声音却有些没有底气,“那现在呢?”
  温婉像是没有听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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