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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上神-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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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道皆称无妨。又有观主,平生酷爱弈棋,纠结两年的残局为道人所破,大喜,引为知己。
道人杂学出众,且精通雌黄之术。想来他那徒儿症状真是凶险,才多年不愈。每隔五天道人入山采药一次,自行炮制入药,闲时教授徒儿《黄庭》之卷,讲解有道,渐来观中道子均喜于时求教。
如此半年,童子病稍退,眼瞳复有神采,筋骨也有余力,与常人无异。
道人携童子离开青水观。
游历天下寄情山水,道人待童子如亲子,授其学识,教其为人处世至理,师徒相依为命,但童子仍偶有郁郁之色。
数年之后于南边某城,熟悉景色入目,童子幼时记忆渐苏,辗转寻得家门,认得父母兄妹,抱头大哭。
道人即将再次出行,童子捧着家中拜谢之礼,于师父面前跪求。道人言道,当年你尚幼,于花灯节朝为恶人所拐,贩卖至千里之外,受尽苦楚,我将你救下,你于我身侧陪伴数年,也算抵了这段因果。
多年师徒情缘抵不过骨肉至亲……也不过是世间常理。
道人不言师徒相待自己所付出的辛劳,眉目淡然转身离开,只当自己又看错一遭。
这一世碌碌而去,后来他回到衡山那个山洞,在石壁上刻上此生轨迹之时,僵硬的手指停顿了很久,还是没法描记完全。
他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一个道理,他其实并没有奢望在这些人身上得到真情,他甚至连丝毫发自内心的情感都没法表露给这些凡人……为什么呢?因为清晰得认识到他们都不是她?或许是的。他那样得排斥她来到自己身边,可也恰恰只有她,给过他最纯粹最温暖的缘分。
或许他该骗过自己,然后才能骗过人。
然而这一世,她不曾出现。
明光五年,四月,桃花晚开。
镇上的白大夫救了个重伤的外乡人。
据说救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身体都是半凉的了,亏得白大夫行医多年医术高超,堪堪吊住半条命慢慢磨着救治。
长得是不差,眉清目秀少年人,就算病怏怏奄奄一息,脸容上那骨子清俊气也是丝毫不减。身上穿的衣饰虽然破烂,但料子却是极为上层的,想来来历也不普通。偏偏模样是受过极为深重的苦楚的。
全身数处刀伤,砍得不深,否则失血过多便能磨去他的命,右肩上的箭伤重些,但有火灼的痕迹,显然是伤势紧急活生生拿火把灼烧伤口止得血,最要命的是左边小腿上那道利器刺过的小伤口,是淬了毒的,毒血未被尽数引出体内,几日下来,那小腿甚至被溃烂了大半。
白大夫的儿子帮着老爹把病人搬回家,清楚老爹的性子,忍着心惊肉跳帮忙处理完伤势,蹲门口抽了袋旱烟,半夜敲响老爹的房门。白大夫老眼昏花了还在灯下处理药材,看到儿子苦着嘴跟他打商量,爹,还是把他送走吧……看这少年人的模样,若他的仇家找上门来……
白大夫盯着儿子看了半晌,随手抄起筛药的蔑篓,盖头盖脑抽了他一顿。这回白老二是苦到了心里。自家老爹这犟脾气犟了一辈子,行医至今,但凡遇见病人,就没哪回肯把人中途丢下的。人品是没法说,连镇上最无恶不作的霸王在他面前,都得恭恭敬敬弯下腰去,可就老分不清状况——看那小子的模样,那是能救的么!
可也没办法,唉声叹息认了吧,镇子小,碎嘴多,邻里邻外通一句话就能全部给传遍,索性对着白家这镇上唯一的大夫家,保持着足够的敬意,这小子的伤势还能捂得住。
等到少年人醒来,已经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那烧烧了他这么多天不退,还好是没将他烧成个傻子。左边这小腿难处理些,腐肉割尽,毒却是入了骨,这腿就相当于废了,侥幸好起来,也着不了力了。
他一天天熬着,熬着能坐起来,熬着能用拐杖走两步,熬着不变成个废物。不过多一张嘴吃饭的主儿,药也是现成的,以往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白老二倒是稀奇这少年人竟会有那般强悍的忍耐力,要不是听到他道谢,几乎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这般年轻的少年人,从始至终就没听到过他喊一声痛!
白老二偶有几次见他坐在窗前静静望着黄昏渐退,看一回就感叹一回他生的好模样。
那晦暗的日光从窗纸上透过来,在屋里打上淡淡的光影,他半明半昧得坐在那里,微微伛偻的身上盖满了朦胧的晕光,清俊的眉眼便点点渗出凉意来,明明没有一丝悲,偏能叫旁人心尖上都渗出血。
难怪镇口王大爷家的闺女就看了他一眼,便再迈不开步子。吵着闹着要她爹请人来提亲。
白大夫私下叹息说,底子毕竟是伤透了,能熬几年便是几年吧。
那几年的时间里,即使苦痛缠身,他依旧顽固得活下去。可这样努力挣扎,他给人的感觉,仍旧是心如死灰脑存死念。他吃饭,睡觉,艰难得走路,帮白大夫收拾药材,每一天在夜色来临前送别黄昏——努力得活着,然而他好像随时准备着死——心平气和得迎接随时都会降临的死亡。
少年人用尽小半截这枯败的命仍旧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甘愿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
此身是她十月怀胎艰难诞下,是她亲自看护料理慢慢成长,他仍记得幼年时渡魂成功的那晚睁开眼,守在床前三天三夜未合上眼的贵妇人喜极而泣的泪颜,也记得他学会朗诵第一篇诗落笔写下第一个字时,她欣喜又纯粹的眼神,可这样的珍爱,到他威胁到她家族的延续时,仍旧毫不犹豫选择舍弃他的命。
毫不犹豫,舍弃,亲生儿子的性命。
母亲,这个词难道不是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意思么……他连珍惜都不求,只要安安静静相对着长久,为何连这竟也是奢望。
世人所流传的,与他亲眼见着的,为何从来都不一样?
这一世,仍旧没有她。
明光九年,七月,火烧白云寺。
瞎眼的寡母叹着气,颤颤巍巍捧着最后一点红薯根熬的稀粥,喂病卧在床的女儿吃下去。
她粗糙了一辈子的手指,小心翼翼得摸着女儿削瘦的脸,每摸索一寸,便抖一下手,仿佛这样的移动,已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与勇气。那布满了沟壑的脸,也是老泪纵横。
床前,回荡着她低低的艰难的喃喃,不要怨娘,娘也是没办法……不拿你去换,你哥哥就回不来了……
她是爱她的,当然爱。一对儿女,她一个瞎了眼的妇人,何等努力才能拉扯长大。
这一世,他不得不渡魂在一个女娃身上。但是性别老幼对他来说已经什么都不是,连牲畜之身他也不计较——只要能活着。
他从小就表现得很懂事。家里穷惯,连吃穿都愁,哥哥小小年纪便学了坏,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而哥哥越是这般令人伤透脑筋,他便越是温柔善良体贴母亲。很多回,寡母便是抱着她痛哭,说她只有他了,不能再指望儿子。
寡母会拿起扫帚柄狠抽哥哥一顿,会指着门叫哥哥滚以后不要再回来,却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疼惜他,如同疼惜自己唯一的珍宝。
可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在哥哥干了天大的坏事连命都被攒在别人手上时,寡母到底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把他嫁过去把哥哥换回来。她怨自己的儿子,可儿子在她心目中也是比什么都重要。就算哭得这样伤心,面上这样不舍,都不能掩饰她已决心将他舍弃的事实。
他发起了烧,烧得甚至不能下床。如死尸般躺得昏昏沉沉之际,脑子里浮现出很多东西。
想到后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被放弃。因为他所求予的人拥有比他更重要的东西,为了那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就被丢下了。
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为什么,他就不能成为最重要的那个呢?
这一世,她还是没有来。
她是不是再不会来了?
韶平二年,十一月,雪满草野。
他在寒风冷冽的屋檐下站了一整夜,在破晓时分,沉压压的天幕被光线割裂的那一刻,终于听到吵吵嚷嚷的里屋里穿来一声婴啼。
作者有话要说:2。4
选了几世写……这一章是详细的,下面就很快很快了,大概下章末尾就可以写到蓬莱了。
老板分别是秀才,道人,少年人,女儿,已经最后那个等孩子生下来的父亲,这个你们应该都想想就知道的。
☆、第85章
“恭喜;恭喜!是个大胖小子!”
兴奋得奔着主家而来的女人身材臃肿;喘着粗气脸上却难掩开怀笑意,那样危险的生产虽然到头来只是虚惊一场;但任是谁人都会觉得怀中这孩子得来不易。
他接过稳婆手中的襁褓;心静如水;手臂却不知怎的有一丝颤抖。
健康的婴孩扑腾着手脚;显然连漫长的降世过程都未消磨光他所有的力气;直到这力气被无意识挥霍干净,孩子才沉沉睡去。屋里还满是蒸腾不散的热气;浓郁的血腥一时半会还弥漫着,丫鬟匆忙的脚步也掩饰不住喜悦,他抬起头,妻子芝娘在微微晃动的纱帘之后望向这边,疲惫却欣慰得笑着。
一墙之隔的外头,大雪满草野,他怀疑自己甚至听到雪将茅草压弯折断的细微声响,怀中襁褓嘹亮又充满活力的叫喊渐渐消失,而那种无法言喻的来自血脉的陌生冲击,却长久得在他的身体里挥散不去。让他有些迟疑,又有些害怕。
——这是他的孩子。
时光飞逝如梭,稚嫩的孩子开始长大。芝娘在生产时吃了大苦头,即便是产后调养得好,在以后的日子里都不曾再怀上孩子。但有熙儿承欢膝下也是足够。
那是很平静也很满足的岁月,他是一家之主,是妻儿的天地,享受过全心全意的依赖,也深切得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没有他,孤儿寡母何以立足,又要怎般受那些污脏贪婪的亲眷欺凌……所以在他突兀得离世之际,芝娘熙儿那般的悲痛欲绝他已有预料。
熙儿已经到了该上学堂的年纪,送了束脩行过师礼,他亲自出门帮忙置办笔墨纸砚,谁料却无端遇上一股邪气。那本是大户人家内宅争斗落下太多胎儿,日久天长孕生的血婴,因逢上鬼月,白日里亦能借阴气显形。普通人自然不受其扰,可他虽居羸弱的凡人身躯,毕竟包裹着一股灵气,却是被血婴盯上。
当下魂魄离体。他用尽了法子,却没法再回转被血婴吸尽生气的躯壳。恐生魂消散,急急寻找下一个渡魂之躯。可待他渡了魂回转,满府缟素都已经撤下。这么些时日,芝娘容颜已憔悴得像是老去十载,熙儿似乎一夜之间成长,瞳眸中已不复孩童懵懂的纯真。
而他满腔的怜惜与重回此间的热情,在遭逢妻儿满脸惊恐几欲晕厥的模样前,都化作了一捧冷寒雪水。任他再如何解释,芝娘只认他是吞了丈夫记忆前来谋财害命的鬼怪,熙儿更是抄起供奉的香炉,在母亲刺耳的尖叫中狠狠砸向他的头。
额头破开一个口子,血水汩汩往下淌,染上他的双眼,更显出可怖的模样。浑身上下犹如刚从冰窖中捞出般毫无温度,在手拿挑担瑟瑟发抖的护主丫鬟冲上来前,他往门口慢慢走去。
人心,呵,人心啊,费尽心机算计着成了人心中最重要的人,到底还是算不透这玩意儿。
韶平十六年,八月,天蝗蔽日。
旦逢灾年,人命如草芥便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死的人多了,瘟疫更是频繁。不过而自那生机断灭的死地,总会生出些寻常见不到的东西。他在采药回来的路上,捡回个濒死的丫头。
这心肠已经锻成了石头,自不是起怜悯恻隐之心,只是见着那精瘦枯败的脸上,镶着的一双挣扎困苦的眼,他驻足看了眼,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鬼使神差竟将她给捡了回来——可捡回来又无什么用,总归是一口饭而已。他点了油灯,一页一页翻那些老旧的医术,素华炮制好他采来的草药,做了饭,便又坐在门槛边呆呆望着毫无变化的天空。
素华是一具鲜活的傀儡。当年他在这南山脚下起了医庐长住,往后研究的也是些古怪症状,名声也有,只是脾性冷僻,与其说是行医,不如说治人,也算不得什么好人。某一年遇上对症状奇特的病患。当家的千里迢迢带着二子求医,当他言明只能救一个之时,来人竟毫不犹豫舍弃了长子,数日之后更是付了金银便忙不迭带着小儿子离去,竟连长子后事都不愿理会。
家宅闹剧他自是没兴致理会,只是素华情况过于诡异,叫他在人断了气之后还是搁在自己榻上用心钻研。病因是阴怪作祟,潜伏在两兄弟胸腹中几乎炼成了蛊,弟弟命格重些,因此他毫不犹豫将弟弟身上的东西引到哥哥体内,两物一冲,直接将素华致死。
但素华的命格太轻,实在太轻,轻得本不应该降生,所以魂魄也易散——偏偏那东西盘踞在他身体内,竟由死气转化成了生气,活生生将素华魂魄给拉扯住了。所以素华体内是有魂魄的,只是他已是死了,两者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他的身体仍在生长,模样也不似行尸走肉,但他已是死了。
他便将素华炼成了傀儡,不愿刺激那股生气温养躯壳,作为自己下一个渡魂的宿体留着。
如此又是几年。他当年无意捡回来的丫头也长大了,名为阿蒲。虽然阿蒲为他所救,后来又拜了他为师,但她是深深厌恶着这地方的。整个医庐都像是座巨大的死气的坟墓,死气沉沉的鬼手大夫,死气沉沉的冷面药童,而她或许是这里面唯一一点鲜活之色。她有普通女孩的鲜活生命,有像花一样蓬勃而绽放的妍丽姿态,哪怕是压抑在恐惧背后的厌恶与排斥都无比鲜活。可或许世事总有那么多阴差阳错,阿蒲竟恋上了素华。
他曾在昏夜明明昧昧的光影中,听到屋外的阿蒲小声而颤抖得对他的傀儡说:“哥哥,逃吧……我们逃吧,逃得远远的!”
素华的身体没有停止生长,所以现在已是个弱冠之龄的青年。容貌尚好,肤色苍白,总带着股病态般的孱弱,阿蒲是怜惜素华的,先入为主想当然的认知牢牢占据大脑,没有回应的爱恋竟也炽烈燃烧起来。所以当素华的傀儡之躯开始崩坏之时,阿蒲以为素华旧病复发,无计可施之际竟冒着犯师长的忌讳,也要盗取他救命的药。
身上这躯壳使用得久了,难免散发出介于生死交界的既清明又腐臭的气息,越是到需要再次渡魂之际,他对这方面便越重视,于是手制了一些药,算好时日,药尽时便是渡魂之期。傀儡因他身体的反馈,自然也会有影响。而他用来稳定魂魄的药,在阿蒲看来,就是救命之药。
在阿蒲偷入他房间时,他便无声无息站在门口,眼看着她又恐又慌得找药,眼看着她回过身见到他时恐惧得几欲晕厥的模样,眼见着她慌不择路将师长撞到在地,眼见着她发现他已无鼻息时战栗如抖筛。
这一次渡魂已是被他准备了十几年的事了,比起过去来自然要顺利得多,只是痛苦却是一点没少。到他终于能全然控制这身躯之时,他也醒了过来。
然后他一睁眼,便见着伏在他床头的阿蒲那欣喜若狂的眼,慢慢变成惊疑不定,慢慢变成难以置信,慢慢变成惊恐欲绝。
她认出来了。这个在医庐中生长见惯了那么多不可以人力来解释的事的女孩,这个哪怕误害了师长也要救她心上人的女孩,在见着他醒来的第一眼,便认出,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心上人,这是自己误杀的师父。
阿蒲疯了。
韶平三十年,二月,梅花枝头俏。
……
已经很多年了,他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次渡魂的经历了。
忙忙碌碌一世世跋涉,因人而扰,为人所弃,艰辛,困苦,哪怕是那点想要牢牢抓住的温暖,都微薄得如同即将熄灭的黯淡烛火,在日出时分就会随薄岚一道烟消云散。
他已是真真切切得撕却了那身仙神清风明月的皮,整个人都浸淬了这凡尘的污浊,如凡人般专营不休,算计着人心,谋求着**——却到底是被天命所戏弄。明明在无数次被放弃之后懂得,他必须要成为最重要的那一个人,才不会被舍却,可明明他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那个人,还要眼睁睁看着似乎唾手可得的真情面目全非,然后被现实冷冷嘲讽。
他曾承欢膝下彩衣娱亲,为换得父母真心相待。
他曾执子之手举案齐眉,为换得妻子真情以付。
他曾慈心善意遮蔽风雨,为换得子女真心相伴。
他曾杯酒许誓雪中送炭,为换得旧友真情追随。
……
不断变换着身份,不断算计着人心,可再和乐太平的景象,在他再次渡魂归来,都被撕扯得粉碎。没有人肯信他便是自己的儿子、丈夫、父亲、挚友、师长……他永远都是侵占了他们记忆与魂魄的鬼怪,甚至当着他的面苦苦哀求着将过去的那人还回来。
那些年,他还没有那般得偏激。因为不屑,所以被伤到了也只会转身离去,不叫它伤到第二回。可那痛在心尖上一层一层得叠,总有一天污了他的胸膛。
——他是真的曾感受到温暖的,可他后来困扰着,他得到的那些温暖究竟是因着他本身,还只是这些壳子?
繁华盛景匆匆,终究不过一付断墙残垣。
随着魂力渐消,越来越多的记忆模糊不清,他疯得更厉害了。再理智不过得疯狂着。
然而怎甘对着那天命认输?怎甘就此一败涂地?
他像所有普通人一样,与青梅竹马的表妹成婚,生子。贪婪得紧抓着那些浅薄的暖意,在又一次被迫转换躯壳之后,他还是回到了原地。总是连枕畔人都不肯信他,他将他的妻子囚禁起来,用各种事实表明自己的身份,逼她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他确实是自己的丈夫。然后他眼睁睁看着多年相守的妻子在自己面前自尽。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竟然是这样一个夺人魂魄与躯体的怪物。
原来就算是成为最重要的一个,就算是叫人知晓从头至尾都是他,他还是要被抛弃,被远离。
这天道总有理由叫他一无所有。
他的胸腔中开始潜伏起一只野兽,鲜血淋漓张牙舞爪,似乎随时都会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撕得粉碎。继续辗转凡尘,用尽一切想得到不变的真情,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背弃之后,亲手杀了那些辜负他的人,看鲜血淌遍双手,总会叫他感受到人体中最后一点暖意。
不甘心,再如何也不能甘心。
……
千疮百孔之后,坐在衡山洞府中,看那漫长岁月里刻记下的烙印,记忆时刻不停得在消逝,若不是借着这些文字,他都已回忆不起久远之前的经历。
可这一世一世,她竟再未出现。
你去哪了?你再不会来了吗?
他其实已知道他为何会那样憎厌她的缘由了。
他也终于明白,多年以前,在洞灵源的那一世,方其雅为何会那样绝望得毁灭自己。
……无论是爱你,还是恨你,都永远不会得到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2018
最后还是决定借着这样的基调写完这些世。阿湮要出来了。下章蓬莱。
老板你已成功被玩坏… …,不谢。
☆、第86章
三十二重天擎浩瀚,于天顶荒漠无涯的混沌洪流中;沉睡的亘古殿堂沉淀着厚厚的鸿蒙气息;宛若有生命呼吸般若隐若现。那每一下吞吐,都勾连着黄泉碧落的山力海势;天地仿佛也有了相应的脉搏;随之沿着古老而强大的规则运行着;没有任何事物能动摇。
然后在某个瞬间;太易宫那井然有序的脉动似乎漏了一拍,无形的混沌气浪便自虚空中充溢;膨胀,卷积成风暴霸道而剧烈得冲向天外。似乎一只大手在拨弄着已定好的秩序,直直窜入渺茫的未知,那叫神都无法预料的渊源悄然变更,连合道的伏羲亦无法觉察的意外。
唯有天河之畔的织女,在这瞬间颤了手,打落一支梭,废了匹美妙无暇的星纱。
她沉吟良久,撕了织机上的锻纱,随手抛向天边。缎子染了尘便化作美丽的云彩,因是织废了的,云彩轻悠飘游了片刻便飞散成缕。
织女听到冥冥中似钟似磬的声音,她抬起头,视线似乎穿透无穷无尽的星海,窥探到天外那洪流聚集之地发生的一切。那里潜藏着废弃的法则,蕴含着一切的因果与渊源,现在已经没有神能触碰到那样的所在了,除了……
‘大人,偶尔也顺着天道一次罢,跟它过不去也罢了,总不能老跟自己过不去,’她缓缓把视线收回,又开始忙碌地织云彩,‘您实在不该记起来的。’
长生草在星沙中幽幽摇晃着身形,她的恋人虚渺的魂魄便坐在那里,温柔而微笑得,注视着她。所有仙神都知晓,天河畔有个织女,日夜不停编织着天纱,就像她自己也忘了,很久很久以前,连时间都不曾笼罩这天地之前,她所编织的,其实是命运。
——衡山莲塘之中,好不容易再度凝结完整魂魄的虚影猛然睁开双眼。
辰湮做了一个梦。
她曾在太易宫沉睡了何等漫长的年岁,纵然时间于她是如此轻薄又微渺的事物,她也未曾有任何得小觑时间温柔又无坚不摧的力量,可她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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