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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庄花]云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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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姑娘,我们少帅要见你,还请跟我来。”文士摸了摸胡须,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
传说中,岳家军少帅岳云天生神力,举双锤,是个李元霸一般的人物。
而现在,出现在阿云面前的,却只是个年纪轻轻,稍微比同龄人强壮那么一点的十三四岁的少年郎。他的五官生的很英俊,刀削剑刻,棱角分明,意态舒朗而洒脱,在大宋这样流行才子君子的时代可能并不是最受欢迎的一类,但要是放到大唐去,必定是大姑娘小媳妇们的克星。
他因为中了毒,看起来脸色苍白,但坐姿依旧挺拔,没有因为病痛折下一点腰,整个人如一株在凛冽的山风里永吹不倒的常青松柏,他的举止带着长久以来养成的大将风范,眼神却依稀透着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与好奇。
阿云这厢在打量着岳云,另一边,岳云也在暗暗打量着她,这个少女一身红衣,纤腰束着皮革,其上悬挂着一串血红的石榴石,鹿皮靴尖部镶着铆钉,青丝在脑后高高束起,身后背着把长而窄的玄剑,整个人英姿飒爽,明丽无瑕,让看尽了临安城满头珠翠莲步轻移,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闺秀的他忍不住眼前一亮。
末了,两人竟相视一笑,皆带着赞许和欣赏的意味。
有的时候,同种类型的人,总会对对方产生一些莫名的好感,大概就是,相逢即是有缘人吧。
岳云率先开了口:“我观姑娘不像是官宦人家的娘子,想必,是位江湖侠女?”
“你很聪明,那么,”阿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微微一笑,步入正题,“少帅应当知道我为何而来的,对吗?”
岳云点头:“我方才都听到了,姑娘为什么知道我会中毒,我并不好奇,毕竟这世上的事就没有什么是真正的秘密,”他说到这里,脸上的神色因为痛楚扭曲了一下,捂住胸口歇了一会儿,才继续道,“我好奇的是,姑娘是不是真的能够助我解毒?”
“助你解毒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现在有两瓶解药,”阿云看他的眼中浮现出怜悯的神色,她拿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小瓷瓶,都塞着以红绸裹着的上好沉水香木。
“一瓶见效缓慢,却能治本,另一瓶见效极快,却是虎狼之药,有损身体,日后说不定会有什么下雨天头痛的毛病。照理说,少帅最好是服用那治本的药,你还年轻,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比你父帅更厉害的人物,可是,军情紧急,完颜宗弼不知何时兵临城下,你又能拖得了几时?”
她一手拿着一个瓶子,瓶身上用小小的标贴着,一者上书“治本”,二者写着“治标”。
岳云神色一黯,五指扣在腰间的剑柄上,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手背上青筋凸起,最终,他还是将手伸向那治标的药,一如她之前预料到的那样。
“你决定了?”阿云捏住小瓷瓶的手向后避了避,眼帘微垂,细细密密的睫毛几乎遮住她眼底的如漩涡般疾速涌动的情绪,声线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问,“其实,襄阳城坚固无比,岳帅援兵未到,即使以你之勇武,也未必能攻得下来,而且,就算攻下来了,只要完颜宗弼赶在岳帅之前兵临城下,你也未必守得住,到时候,不还是一死?”
“哪怕只有一线的希望,我也不会放弃。”
“即使搭上你的健康?”
“即使搭上我的命!”岳云一字一句地说。
“好,”阿云倏然睁开眼,眼底涌动的暗流像是一瞬间就消失了,她将那两个瓶子递给岳云,“两瓶都是解药,合着热水一起服用,过个七天,你就能痊愈。”
岳云听她这么说神色瞬间黯淡下来:“姑娘这是拿岳某寻开心不成?”
阿云缓缓地站起来,他们这是在一个密林里搭的简陋帐篷,恐怕也为了防止敌人发现,视野因此被局限,并不能看的很远。
“或许今天遇见你,真的是天意,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云’字,而从前有一个将军,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句类似的话,‘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她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双拳忽的握紧,几乎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不知是那位豪杰所言,”岳云念出这一句来,眼中忽然亮起一抹异彩,“岳云若是能活过这一遭,将来必定会去拜访此人,还请姑娘告知姓名?”
“你想必是没有机会了,”阿云笑了笑,走近了岳云,单膝跪在草席上,望着眼前这个少年的眼神里异常平静,平静地就像再无波澜,可要是深究,你会发现,那平静的表象下面隐藏的,是惊涛骇浪,是被锁入笼中却忘记剪断利爪的野狼。
岳云已经想不起来那个女子是什么时候出的手了,他只记得,自己昏迷前最后听到的一句话是:“岳云少帅,襄阳城,我来替你攻。”
夜,黯淡无星。
襄阳城外的密林中,扎着几个简陋的军帐,因为担心被地方斥候察觉,因此几乎没有燃灯。帅帐之中,沙盘之前,站着个少年将军,他眉目舒朗,气度宏伟,让人见之折服,而不会计较他尚幼的年纪。这不仅因为他有一个名震天下的父亲,更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上了战场,屡立奇功,且丝毫没有少爷脾气,对待兵卒亲如手足兄弟,广受尊敬爱戴。
岳家军的人都知道,他是少帅岳云,却不知此刻他们眼中的少帅,早就换了一个人。
人人都说,守业更比创业难,可是,在一个冷兵器时代,攻城其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每一座城池,几乎都是踩着无数战友的尸体攻上去的。
原本岳飞拨给岳云的都是岳家军中的精锐,如若配合得当,攻下襄阳不成问题,可是,他们因为中毒,死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不说,如今更有三分之一的人处于刚刚解毒虚弱无力,完全成为了非雇佣劳动力的状态。
即使他们可以利用敌人自以为岳云已经中毒身亡的假消息迷惑一下对方,可是,那样的计谋效果终究是有限的,一旦攻起城来,撞门盾挡,投石射箭……这些都要人的,所以人数根本就是硬伤!
阿云为什么要主动揽下这么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这也是有原因的。
人人都知道,伪齐“国主”叛国投敌,甘做汉奸,和金人联合欲谋南宋,岳飞奉旨收复襄阳,岂不知,这三方之意,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襄阳城的价值,除却他独特的地理位置外,还有一样,便是一本价值连城的兵书。
没有人知道,这本兵书的作者是谁,只有寥寥数人知晓,当年的赵匡胤就是凭借这本兵书平定了天下,建立了赵宋王朝。当然了,宋朝皇帝也好,伪齐国主也罢,没有人会认为他们可以仅仅凭借一本书就一统江山,赶跑金人,可是,自古以来,那种我得不到敌人也休想得到的心态严重地影响了宋帝赵构,无他,完颜宗弼实在是太可怕,若叫他得到了兵书,赵构哪里还有容身之地?到时候怕是要和他的倒霉哥哥父亲一样沦为金人的奴才了。
同时,伪齐国主刘豫也很清楚兵书的价值,所以他把兵书收藏的很好,几乎当做他自己的小命,这是他与金人谈判最重要的筹码,是可以和国家一样明码标价出卖的东西,因此,襄阳不破,就危及不到刘豫生命,也就是,谁都休想得到兵书。
☆、中军帐里定计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喵喵的地雷:
喝茶的喵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5…01…05 17:10:17
“少帅”一头撞在沙盘上,颓然丧气。
如果强行攻城,辅之以巧,比如诱敌出城,在密林中绞杀,再派遣一队人在马尾上绑上树枝来回跑,扬起灰尘,佯装有大量伏兵,可能会动摇对方军心,减少己方伤亡……但是,这些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做法,攻下城池的胜算,也不过五分而已!
“真是的,早知道有今天,我当年就好好跟义父学兵法了。”幸好岳家军军令严整,没有人跑进来看,否则要是看见他们敬仰万分的少帅掀了头盔,头发乱似鸡窝,没形象的坐在地上,不知道要跌破多少下巴。
阿云眼珠子一转,看见玄剑悬浮在半空,周围一片蓝光,隐隐可见几把蓝紫色的光剑,不由泄气。
“二少,你都不闷么,这么些天话也不说一句。”
她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跳到那玄剑跟前,叹了口气,可怜巴巴的说:“二少,我觉得好烦,你就陪我说说话吧,这三百年在枫华谷整天重复那么几句话,都要疯了,这里的人都不懂我的忧桑,我也没法和他们说更多的话……”
玄剑周围的光黯了一黯,却没有出声。
“算了,都不知道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别真是个打铁的吧?不过我想多半是个死宅。”阿云也没打算听他回答,摇摇头继续自顾自的说下去,“今天看到岳小云,我就想起了曹姐姐,如果她在的话,肯定不会像我一样烦恼呢,从前徐将军讲兵法的时候总夸雪阳姐姐‘奇谋伟略’、‘活学活用’来着,我呢,背个兵书还要义父戒尺伺候,结果,在天策府呆了那么久,连孙子兵法都没背住。倒是那几年到处出游,反而无心插柳柳成荫,知道了点儿地形方面的东西,不然,我还真不敢答应柳萧帮岳小云打襄阳。”
“其实二少,你知道么,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打仗。”她合拢双膝坐在地上,将头深深埋下去。
“洛阳城那一战,何止白骨森森,血染城墙?我们每一个人,从早上杀到晚上,脚下的尸骨都快堆成一座小山,连握枪的手都没有力气了,可是还是要杀下去,杀到整个人都麻木掉……我以前最爱干净事儿最多了,不能天天洗澡就闹脾气,可那段时间,睡觉的时候鼻息里都是血腥味,吃饭的时候一见着肉就吐,手上的血怎么也洗不干净。可就算是这样,我也不想回大营,”她说到这里,声音忽然像被强行按住的弦一样低哑呜咽了下去,“因为每次一回大营,就会清点人数,知道昨天还和你一起憧憬着突围的人变成连尸体都找不到的名牌,知道你身边的人正在一天天的减少,那种感觉……”
“阿云姑娘。”二少在沉默了这么多天后,终于开了金口。
声音依旧清冷,如月色流水,却带着一点吴语的轻软。
她听入耳朵,就觉着清音如弦响,那些因为回忆顿生的恐惧与痛楚,忽然就减轻了很多。她抬起头,玄剑周围的剑阵已经消失,显示主人并未在修炼状态。
“对不起啊,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烦?”她抬起袖子擦了擦眼角,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二少沉默了一会,似乎在酝酿说法,接着才缓缓道:“往事已矣,忧思无用。”
“我知道啊,”阿云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可是,人总是懒惰而善忘的,有些伤疤,如果不去反复的揭开,它就会结痂,脱落,然后彻底的痊愈,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我不想忘记,那些人,在之前对我的意义不过是一些遥远的名词,可是,在朝夕相对了那么多年以后,他们就变成了手足兄弟,曹姐姐救了我的性命,君傲城又因为我瘸了一条腿……这些都是还不清的债啊。”
二少没有接她这句话,或许只是出于不想涉及别人隐私的风度,也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但出于好心,他转移了话题:“明日攻城,胜算几何?”
“说实话,还真没多少。”阿云自嘲笑笑。
“既如此,何不另辟蹊径?”
“我倒是想啊,兵法曰‘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凭借轻功偷偷摸进去,在城中作乱,杀死守将,再打开城门,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毕竟我在武功上还是多一点儿优势的”阿云说到这里又摇摇头,“可是我渣轻功,这绝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天策那轻功,一爬墙就是飞沙走石,声势浩大的简直要排山倒海,她要敢轻功爬墙,分分钟就能被发现然后射成刺猬。
“哎,我要是个唐萌萌该多好?”翅膀一展跳老高,翻山越岭的利器啊!
“此事,不必忧心。”
“哈?”阿云擦擦眼,有些不可置信,“可是你,自己都无法……”也不知道是不是系统森森的恶意,这二少原先在剑冢还可以在石窟中飞来飞去愉快的玩耍,如今,连自由活动都只能在她十米范围内,超过了就不能动了,导致她连换个衣服洗个澡都相当尴尬,放远了怕被人拿,放近了又不大好,幸好,这位二少很是君子,每次都要求她不方便的时候将他整个人放进剑套里。
“叶某自有办法。”
天策府渣轻功,固然是个不争的事实,然而,作为一个藏剑,似乎轻功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按照正常的反应,阿云本该一把拍飞二少,然后叫他自己一边玩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个语气清冷平和却掷地有声的声音,她竟然就鬼使神差的想起了曾经和她一块守城门的二小姐说的那句话:君子一诺轻生死,何须千金污侠气?
她居然就这么呆萌萌地看着二少,点了点头。
…………………………………………………………………………………………………
部署好了攻打襄阳的全计划,第二天,“少帅”就召集了众将升帐。
“少帅,我不同意,你一个人潜入襄阳城?这太危险了!”头一个反对的,是岳家军后军统制王经,他和岳飞年纪差不多,通常岳云都以“经叔”呼之,此番因为中了毒,才不能参与攻城行动,可是,他还是坚决反对“岳云”以身犯险。
因为系统帮助阿云读取了岳云的数据,所以她装扮起来也不漏破绽,对王经狡黠一笑,说:“经叔,我是那等冒进之人吗?若无十足把我,岂会做这样的事情?”
“你……云云啊,不是经叔不放心你,这太危险,你非要去的话,不如叫小武小锦他们跟你一块儿去?”王经语重心长的拉着“岳云”的手,软语相劝。
阿云嘴角不着痕迹地抽了抽,云云?
“不必了经叔,我自己可以的,人越多反而越不好,我们这一次,就是要出奇制胜,不能给敌人留下一点反应的机会,打草惊蛇,乃是大忌!”阿云摇头,严肃地说。
“欸,老王,少帅决定的事情,几时更改过,我们要相信他。”那个一袭青衣的中年文士忽然拉住王经的衣袖,摇头道。
王经见状,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有默默回到了原地,想着要是少帅半个时辰不出来,他们就是硬攻也要攻进去。
“众将听令,全体在密林中蛰伏结阵,等待本帅烟火号令。”“岳云”站到案几前,整肃了脸色,发号施令。
“诺!”一阵铠甲声响,众将齐齐行叉手礼,军帐内的气氛,一时间肃穆了下来。
“王瑜何在?”
“末将在。”
“你带领一队人马,待城门开后,从左翼包抄,击杀叛军。”
“末将领命!”
“陈武何在?”
“小将在。”
“你率领三百□□手,突袭城楼,掩护王瑜行动。”
“敬诺!”
……
分配好了任务后,众将各自下去准备,阿云一个人站在军帐里,望着那个巨大的“帅”字,默然不语了良久,她伸出右手,那手掌间的脉络如此的清晰,如一条条亘古已有,命中注定的河流。
她在虚空中张开五指,然后慢慢的,慢慢的握紧,一杆银枪,凭空出现在她手中。
枪头寒光如练,烁烁耀人,她横过枪身,左手指肚轻轻搭在血槽之上,感受到那股冰冷而锋锐的凉意自指尖窜入心底,像是什么冰石投入滚水里,“嗤”的一声,升腾起无数的蒸汽,有什么声音在黑暗中响起,是在召唤着她回归。
☆、银枪铁骑战八方
传言中,天策府渣轻功,可是身为一只军娘,阿云从来没觉得过藏剑的轻功比他们好到哪里去,直到今日,她才见识到,原来不止技能,轻功用的好不好,也可以是两个门派。
守城的士兵刚刚打了个呵欠,眼前一花,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喉间就插入了一把匕首,整个人瞳孔放大,死不瞑目。
阿云从城墙边上跳过来,身形一闪,瞬间闪到角落里,杀人、跳跃、蹑云,一套动作几乎一气呵成,没有半点停顿,也是她演练了几十次的结果。
那死去的士兵依旧持着长矛站在城头,远远看上去一点异常都没有。
阿云靠着城墙,背上负着的玄剑因而紧贴着背脊,冰冷的触感隔着衣物钻进皮肤,她不由轻颤了一下,微微外移了一点,见着一队巡逻的人马过来,连忙又后退了一步,这么一来二去的,紧张感突然消弭了不少……
可是,感觉怎么这么怪呢?
她在心中默默念了几句“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想当年她和君傲城也曾经一起守夜来着,嗯。
阿云占了从前来过襄阳城和宋时并未大加翻修改造的便宜,熟门熟路的摸下城池,混入襄阳城中。
或许刘豫是真的以为毒倒岳云就万无一失了,居然在城内并没有设置什么严格的巡逻措施,除了不让人进出外,整个襄阳还是跟往常一样,沿街叫卖的小贩,走访亲友的百姓……总之,车水马龙,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这个刘豫,难怪只能给金人当傀儡了,真是烂泥巴扶不上墙。”阿云摇摇头。
“反常为妖,还是小心为上。”玉石相扣的清冷男声响起。
“二少,其实有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你真的一点都不像藏剑山庄的人。”阿云想起她认识的那些二少二小姐们,忽而莞尔一笑。
“此言何解?”
“嗯,说出来你别生气,原先我以为你中二来着,后来发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一点都不像一只二货小黄鸡。”
二少沉默了良久,才道:“阿云姑娘,某以为,你是误会了什么……”
话音未落,一架豪华的有点过分的马车辘辘驶来,车旁锦衣护卫足足有二十来个,个个都是目测两百多斤的剽形大汉,而那驾驶在前面的一个瘦小男子正尖声吆喝着:“国主出行,行人避让。”
是刘豫!
阿云眼前一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锦衣护卫们昂首挺胸骑马行走在马车旁,他们听着马车上传来的女子的欢笑声和男子的调笑声,眸中的警惕却没有消减半分。
当汉奸的都是什么人?
贪生怕死,图谋富贵而不要脸面之辈。刘豫这样的人,就是一个典型,因为他怕死,所以将所有精锐全部调集到自己身边守护,而不是守城。
阿云站的位置是一个馄饨摊前,滚烫的高汤在大锅里翻滚,老板漏勺在里头一捞再汤勺一淋,撒上碧绿的葱花,白玉青葱,隐隐透着粉红的肉馅,便是一碗勾人馋虫的馄饨。
她摸出几个钱币来,买了一碗,滚烫的面汤,稳稳端在手里没动。
尖细的吆喝声越来越近了,阿云瞅准时机,一个转身,一碗滚烫的面汤就那么迎面泼了过去,拥挤的人潮中,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和着令人牙酸的腐蚀之声顿起,刘豫最近的两个护卫就这么被泼瞎了眼睛。
明火执械的护卫们乱了套,周围对刘豫侧目而视的百姓间也骚动起来,整个场面乱作一团。
就在这时,一个带着斗笠背着玄剑的人忽然扶摇直上,衣袖带起的风卷动了落叶,冲向半空又徐徐飘落,而那人影尚未落地,便在半空中蹑云前行,红缨闪过,□□一晃,由竖直变作水平,银光如练,直捣黄龙。
四面八法的锦衣护卫也不是吃素的,见有人行刺一齐涌来,一时间刀剑交错,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密密麻麻的网。
阿云几乎在他们做出反应之前打了个响指,一匹白马凭空出现,毛色雪亮,刺目非常。剑阵被马冲散,阿云在半空中一个翻身稳稳坐在马鞍上,银枪忽的高举,在半空中一转,几道红光忽现,她四面八方的人几乎在一瞬之间倒下了。
这正是天策游龙骑法中唯一的一招群战——战八方,溪月开局势,攻守兼备,进退自如。招如其名,朝四面八方发起攻击。
几个锦衣护卫见来者汹汹,不敢贸然上前,护着刘豫打算逃走,却不想那几个方才和刘豫一块寻欢作乐的□□歌姬一把拉住了他的衣角,哭哭啼啼的,大有如果不带她们走她们就拉着刘豫不放的意思。
一个护卫见阿云已经突出重围策马疾冲过来,管不得许多,竟然一刀砍下了几位美人拉着刘豫衣袍的玉手,刘豫见到这样血腥的一幕——一只只断手扯着他的衣袍,竟然就这么吓晕了过去。
护卫背上他就逃,可是,阿云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她给马儿上了个疾如风,马蹄顿生仙云,疾驰如飞,银枪已然到了刘豫面前。
一刀迎面而来,刀锋犀利,刀身动如圆轮。
她侧身避过,身边亮起一层光盾,□□在空中虚虚一晃,朝着那个背着刘豫的护卫直直打过去,对方脚下一个踉跄,眼前一黑,居然就这么跪倒在地。
阿云回枪起御,正好挡住刀的另一轮攻势,再次出枪时,已经牢牢抵住了瘫坐在地上的刘豫的喉咙。
不知道是不是死亡的迫近总能给人以极大的潜力,昏过去的刘豫竟然醒了过来,见一个带着斗笠看不出容貌的煞星骑马银枪指着自己的喉咙,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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