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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庄花]云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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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当然不会留心这个长得跟安禄山似的胡人说什么,她在他说话的时候就打开了面板,看了一眼自己的积分,三千多点,在枫华谷做日常累下来的,换个除滞散激活神行千里应该够了。【1】
当她激活神行千里的那一瞬,就听到了完颜宗弼最后一句话,整个人立马就不好了,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完颜宗弼一番,想起当年安禄山在大明宫那个怂样,忽然捂着肚子……笑翻了。
完颜宗弼见这个女人半点恐惧都没有,还敢嘲笑他,不禁大怒,正要提刀砍人,一阵刺目的白光乍然亮起,映着染血的雪地,刺的他几乎失明。
一片,两片,三片……
鹅毛般轻盈的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仿佛江南的柳絮,不知为何飘飞到这北国之地,渐渐的,掩盖了血腥,掩盖了尸体,也掩盖了所有的喧嚣。
风起,吹的阿云青丝乱飞,披风猎猎作响。
这一场雪下的格外的美,映着月光,恍若一首柔和而悲伤的挽歌,金兵忘记了为他们的战神呐喊,完颜宗弼忘记了发怒,阿云,亦忘记了……神行。
在这疾速起舞的白雪间,呼呼的风声中,她似乎听到金属摩擦的声音,清如醇酒洒江,脆似酒殇坠地,凛如昆仑风雪,烈似龙门篝火。
那是长剑出鞘的声音,阿云在洛阳守城的时候,曾经听过百遍千遍,那些藏剑山庄的二少二小姐们,在拔剑的瞬间,君子,便不再藏锋。
风雪中一道剑光落下,完颜宗弼便觉得胸口一阵剧痛,整个人再也坐不稳,从马上跌落下来,透过散乱的青丝,在风雪尽处,她依稀看到一个淡金色的身影,恍若玉树临风,银发高束马尾,洒落似流泉。
她看不清他的容貌,看不清他衣带上繁复的花纹衣甲上华丽的徽印,只看到他跃起落下的时刻,手起剑落的瞬间,镶金缘皂的广袖,和飘风飞扬的衣袂。
藏剑百年,一朝出鞘,你的剑,是否依然锐利,天下惊觉?
剑冢沉寂,家族没落,你的心,是否依旧通明,君子藏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喵喵的地雷:
喝茶的喵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5…01…08 23: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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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行千里有点类似于空间瞬移,反正,比较的金手指,所以,一般情况下是灰的,要拿除滞散激活。
艾玛,终于给憋出来了,作者写了一上午啊整整一上午,改来改去还是不如意,只能这样了。
庄花都出来了,乃们还不冒出来咩?被霸王的作者表示很桑心,嘤嘤嘤……
☆、担惊受怕翻旧账
雪,已经停了,重伤的完颜宗弼被金人救走,一下子,仿佛整个天地都空寂了下来,只剩下她和他。
阿云看着眼前这人,宽袍广袖,明黄衣衫,整个人给人一种濯濯如春月柳般的俊秀挺拔,一头银发更衬出三分冷淡,七分惊艳,眉色如墨,写意风流,额间梅花胎记胜似女子钿花,分外妖娆。
这是一个美男子,即使他闭着眼睛,即使他略嫌秀丽,这都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可是,阿云此刻,真的只想去死一死。
她和庄花叶英的第一次碰面,远在三百多年前。
那时,她和君傲城奉命前往藏剑领取兵器,惯于人情往来的二庄主叶晖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藏剑山庄果真不负土豪之名,伙食简直堪比国宴,什么巨胜奴、金乳酥、通花软牛肠、着头春……简直不要看花了她的眼。
叶二庄主又热情好客,多有劝酒,这顿饭,大家吃的都很美好,除了,阿云。
天策府的人几乎都知道,这货每顿饭几乎无肉不欢,而且,最喜欢的就是鸡肉,可是,不知为何,叶晖叫人上的这足足十多道菜里头,没一道有鸡肉。
加之,天策府主管伙食的厨子只会做那么一两道好菜,僧多粥少,军爷军娘们几乎人人都是抢饭能手,于是乎,在阿云望眼欲穿的找鸡肉的时候,其他的菜都被抢光了。
没吃饱的阿云表示很怨念,但面对着人叶二庄主这样的老实人,她也不好意思说,可大半夜的肚子叫,着实难受,于是饿的晕乎乎的军娘就跑出去找吃的了。
江南的院落,都是一个套一个的,格局复杂不说,还都长的差不多,于是阿云姑娘很悲催的,迷路了。
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一只……肥鸡。
于是阿云姑娘眼冒绿光的扑上去抓住了这只肥鸡,她原也不是没有想过这只鸡是不是那位二少二小姐养的鸡小萌的,但是,一抓到它肥厚的翅膀,提起来就能感觉到的厚重感,阿云姑娘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哪儿有人把宠物养的这样肥的?
君不见,这只肥鸡肥成这样,简直丑爆了!除非主人是瞎子,不然不可能不让它减肥瘦身。
现在想想,那时的她要是相信了这个“除非”,该多么的英明,多么的美好,因为若是那样,她就不会被揍,再被打屁屁,最后发配去挖马草……
更重要的是,她会和庄花在三百年后的今天做一对好基友,没有矛盾,没有摩擦,相亲相爱,一直……呸呸呸,乱想什么呢?
总之,饿的发昏的阿云姑娘看着在她手上不断挣扎的肥鸡,仿佛看到了一只烤的外酥里嫩,皮脆汁鲜的烤鸡。
于是她流着口水,把这只鸡给……烤了。
你以为这事儿就到此为止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好了。
曾经有一个丐帮的兄弟,叫做沈慕秀的,其实他原来不叫这名儿,叫沈狗蛋的,后来因为在扬州见到一群秀姑娘,从此成了秀坊花痴脑残粉,誓要攒钱娶一个秀姐姐回家,于是改名叫沈慕秀。
阿云姑娘一听他改的这名儿,在对方一脸忐忑的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只给了一个评价:“你还是出家吧!丐帮与奶不共戴天,佛秀才是官配。”
沈慕秀一脸丧气的走人了,走之前留下了他们丐帮祖传的烤鸡秘法,以此收买阿云叫她看住东都的哈士奇们,别有事没事去秀坊乱勾搭人。
扯远了,反正,阿云姑娘找了个风水宝地——西湖边上,开始烤鸡吃,正当她拔下一只烤的金黄金黄的鸡腿打算啃的时候,一只游船靠岸了,从上面走下来一个人,一身简单的白衣,因为天儿太黑看不清脸,只瞧着轮廓,依稀像个美人儿。
继承李统领大胆调戏美人的优良传统的阿云姑娘,朝那人吹了个口哨,扬了扬手上的鸡腿:“大美人儿,要不要来个鸡腿?”
那个被调戏的美人儿还没有做出反应,他身后的一只穿着藏剑校服的二少就立马跳了出来,黑着个脸斥道:“大胆狂徒,敢在我藏剑山庄调戏大庄主,你不想活了?”
然后……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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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叶大庄主,一别经年,无恙否?”阿云干笑了两声,摸了摸屁股,她怎么觉得那么疼呢?
叶英眉梢微微一扬,按在剑柄上的手似乎攥紧了些,然后一步步的朝她走过来,他走的很慢,姿态优雅,长长的袍角滑过雪地,擦出一片细微的声音。
阿云一脸惊恐的向后缩:“叶……叶大庄主,咱们两个还是队友呢,你不能在组队状态下杀我的,你……你别过来,别过来……啊,救命啊……”
叶英你个小气鬼,你要是杀了我,我我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到时候我就天天变成小七的样子在你跟前晃悠,呕不死你!
阿云正闭着眼睛哇哇大叫着,忽然肩上按上一只冰凉的手,几缕丝绸般触感的发丝落到她脸上,滑滑的,身前风雪不知被什么挡住,沉缓的呼吸声近在咫尺。
她忐忑的睁眼,却看到一张极美的,凑近的脸。
他的唇形真好看,颜色也很美,比樱花瓣要稍微红一点……
这厢阿云姑娘睁大眼睛脑中各种乱入,那厢叶英已经扯下一块布帛按在她肩头还在流血的伤口上。
“你受伤了。”银发华服的男子单膝跪在红衣银甲的少女身侧,低头在她耳边说着。
若非这声音太过清冷,不知情的人看到这一幕,可能还会怀疑是情人间的耳鬓厮磨。
阿云这才发现自己肩头浸着的血,大概是完颜宗弼的刀锋砍到的吧?
她一脸尴尬的离得叶英远了些,然后自己按着伤口站起来,不经意间,看到他紧紧攥着剑柄的手,五指修长,莹白如玉,指尖却染上了殷红,她再仔细一看,居然整个剑柄都沾着血。
“你……受伤了?”阿云惊讶。
“是你的血。”叶英亦缓缓站起身来,双目紧闭,淡淡的说了一句。
额……
她再看看那把剑,忽然睁大了眼,那不就是她一直以来挂在身后的挂件嘛?
她说好端端的怎么就冒出来个庄花啦?
莫不成,庄花原先是被封印在这剑里,后来她受伤,然后血流在剑身上,把这货给……放出来了?
这也太诡异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萌物们的地雷(づ ̄3 ̄)づ╭?~:
花粉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5…01…09 12:33:51
飞过沧海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5…01…09 14:39:41
喝茶的喵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5…01…09 1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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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诸位帅二小姐萌叽萝一句,要是有一只蠢哈烤了你们的鸡小萌,要不要重剑拍飞他?
再问诸位帅军娘萌军萝一句,要是有一只黄鸡害你们被打屁屁免费挖马草,要不要骑马踩死他?
233333,是不是很好玩?
☆、玄铁还归藏剑来
阿云姑娘牵着被她包扎好伤口的素月,默默地跟在那个岩岩如孤松的颀长身影后,她时不时的抬头打量一下眼前的人,眼中的神色变幻莫测。
她记得她可是当着这人的面说了他不少坏话的,依照叶大美人小心眼爱记仇的个性,怎么可能轻易的放过她?
可奇怪的是,他居然从头到尾什么都没说,就好像之前那些事情,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一样。
从前那事儿,反正朱剑秋也打了她军棍,庄花徒弟也揍了她惹……应该可以算一笔勾销了……吧?
可是,她之前说的那些话怎么办?
阿云姑娘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忽然一停,想到一个致命的问题,脸色变的刷白,她以为此“二少”并非庄花脑残粉后,就把人彻底当闺蜜基友了,然后……吐槽了很多很多她从前看过的同人文。
其中,有美少女战士谢渊和魔法少女王遗风的相爱相杀,有恶人少谷主莫雨同浩气同浩气少盟主毛毛的青梅之约,更有神策头子蛋总同她们府主李菊之间的生死绝恋……
这些,咳,虽然会显得她一个城管公务员三观不正,败坏天策府名声,不过,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反正朱剑秋不知道就不是大事,最大的问题是,她现在实在想不起来,她到底有没有跟叶大庄主说过所谓“李叶CP”这一类东西?
啊啊啊啊啊!
正当阿云姑娘深思恍惚的时候,她一个不稳撞上了一堵温热的,略硬的“墙”,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一跤,幸亏被“眼疾”手快的叶大庄主一把拉住,才没和大地母亲来个亲密的拥抱。
“小心。”叶英清冷的声音入耳,着实叫阿云姑娘打了个哆嗦,她仿佛看到了叶大庄主磨刀霍霍,哦不,轻剑霍霍向哈士奇的表情。
“不敢当,不敢当!”阿云像碰到火似的,一蹦三尺远,叶大庄主杀人可不用剑,心剑心剑,顾名思义,人心思动动就能灭了她。
“阿云姑娘?”叶璇黎的声音唤醒了埋着脑袋瞅着庄花金黄金黄的衣角的阿云,她抬眼去看,竟看见不远处的一颗枯树下,叶璇黎拉着一只叽太,一脸好奇的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叶英。
“叶姑娘,这位是?”叽太转过头来的一瞬间,阿云愣了一愣,这……简直就是叶神烦的小时候嘛?
脸盲的阿云,对于藏剑山庄几位庄主的容貌,也就堪堪记得两位而已。
叶大庄主长成那个祸国殃民的样子,估计见过一面的都记得住。
至于叶五庄主,亏得他即使结了婚还生性浪荡喜欢到处跑,和阿云这个同样不喜欢呆在天策府刷马喜欢到处跑的军娘阴差阳错的结为了基友,两个人关系还不错。
“这是舍弟,叶璇希。方才完颜宗翰府上士兵倾巢而出,他便瞅准时机逃了出来。”叶璇黎摸了摸叽太的头,嘴角泛着一丝笑意,随之,她的目光落在长身玉立的叶英身上,微微一怔,道:“不知这位是?”
你曾曾曾曾曾伯爷!
阿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到真的想这么说来着,可是瞧着那二小姐这般正常,还是不要拿这样的事情吓唬她了。
“咳,这位……叶公子,他和藏剑也有些渊源,算起辈分来,璇黎小姐合该称一声世伯。”见叶英没有解释的意思,阿云便随口给邹了个身份,又道,“既然你们都逃出来了,咱们这就回杭州吧。”
“不急。”叶英忽然冷不丁开口,朝着叶璇黎道,“玄铁之精如今何在?”
“玄……玄铁,你怎么知道玄铁之精的?”叶璇黎本来对叶英这个“世伯”的身份不大相信,听他说出玄铁之精,整个人脸色就变了。
玄铁之精是藏剑山庄第一代庄主叶孟秋藏在剑冢的宝物,相传那是霸刀山庄庄主柳风骨所赠,叶孟秋感念其授业之恩,也出于自己风骨傲气,将其藏于剑冢,未用来铸剑。
但是,藏剑山庄历代庄主都将其视为镇庄之宝,供奉在剑冢里,从未动过熔铸此物的念头,这固然与玄铁之精的意义重大有关,更与它的材质极佳,非技艺精湛超神入化之人难以驱使有莫大的干系。
只是后来,第十三代庄主叶枫将其移出剑冢,送往楼外楼,再后来,藏剑山庄没落了,它也不知下落何处了。
叶英眉间微蹙,声音里温度明显低了几分:“此物非同小可,若不寻回,恐辱及先祖。”
可怜的二小姐叶璇黎被她曾曾曾曾曾伯爷释放的冷气给吓了一跳,偷瞄了阿云一眼,见对方给她挤眉弄眼的,才磕磕巴巴的说:“玄铁……玄铁之精在五国城。当年,宋廷兵败,金人大肆索要钱财,官兵就四处搜索宝物,一时人心浮动,我藏剑……”她说到这里咬了下唇,“我藏剑大不如前,有心之辈,就把主意打在了玄铁之精的身上,我叶家当时让不能自顾,有此物,如同小儿抱金。我爷爷,也就是藏剑最后一任庄主,为了保全玄铁,将它混合在一堆珠宝里献给了朝廷,后来,听说是为沉迷奇石的金人统领完颜多所得,而完颜多,如今正在五国城,看守徽、钦二帝。”
“艾玛,五国城是吧,事不宜迟,叶……叶公子我们这就去吧。”阿云几乎想都不想就率先出口大包大揽下来了,废话,她把人得罪的这么狠,还不想点法子补偿?
叶璇黎见状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道:“阿云姑娘,五国城守卫森严,哪里是容易进去的地方?”
阿云微微一笑,瞄了一眼叶英,顺便拍了个马屁:“有这位叶公子在,闯皇宫都不怕的。”
叶璇黎将信将疑的看了看叶英,说实话,她对这位新鲜出炉的世伯,还真有点……怕。
虽说人家好端端的没骂她没打她,但就是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冷僻之感,等闲之辈压根不敢往上凑。
叶璇黎看了各种小意殷勤的阿云姑娘一眼,不由同情的勾了勾唇角,讨好这么个人,也不嫌累?
……………………………………………………………………
叶云打发了夕照山庄的人送叶璇黎姐弟回杭州,然后朝着黑龙江方向再一次北行,只不过这一回,她不是背着把剑,而是跟着叶大庄主。
一路上他们这两个人,一个一身金灿灿华丽袍服,银发及腰,风姿如画;一个一身红白相间的狐裘裙装,青丝半拢,明丽非常,倒是吸引了不少的注意力,宋人一脸惊奇,金人么……女的不是看着叶大美人发花痴就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阿云指指点点颇为鄙夷,男的……几乎都被心情不好格外暴力的阿云姑娘一鞭子打翻。
靠近五国城的地方,宋人越来越少,房屋建筑也越来越倾向金人部落的野蛮色彩,阿云姑娘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宋人经营的小店,拉着叶大庄主住了进去。
店主是个略胖慈眉善目的中年女子,她的父亲是金人母亲是宋人,会说那么几句常用的汉语,见阿云出手阔绰(反正都是柳萧的钱,又带不走随便花),也不计较他们汉人的身份,笑眯眯的就打扫出两间房让他们住进去。
不过,即使打扫过,这个地方还是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到处堆着杂物,一点住的地方的样子都没有,阿云见那黑一坨青一坨的不知道染上了什么的床榻,再看看丰神俊朗的叶大庄主……好吧她自己都不忍心叫这么个美人儿躺在这种地方,无奈只好亲自动手,打扫了一番,再从系统包裹里翻出几百年前因为随着李菊去打吐蕃立功被赏赐的一匹蜀锦,给铺了上去。
就在阿云姑娘弄好了一切打算对叶大庄主说晚安的时候,叶英却对她微微摇头:“方才那妇人,叶某观之,并非良善之辈,恐有不妥,今夜,你还是不要独住的好。”
哈?
阿云顾不上想他那个“叶某观之”有没有科学依据,但……不要独住怎么办?和他一起住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大清早起来,头昏脑涨,昏昏沉沉了一上午,才发现,我感冒了……我要去睡觉了,晚上那一更可能会晚一点。
另,考试周中的亲们注意添衣保暖哦,这鬼天气!
☆、头不对尾自斟酌
“叶大庄主,我是女子。”阿云无奈的摊开手,之前他们被绑定在一块儿那是没办法,现在这样子还住一起是不是太没规矩了?
古人讲究男女之大妨,七岁不同席。入乡随俗,她即使是穿越女也不能坏了人家规矩,而且,要是朱剑秋知道她居然敢这么大大咧咧的跟一个陌生男子在一个房间里头呆一晚上,绝壁会让她滚去苍山洱海挖一辈子的马草的。
她不知是因为庄花一辈子深居简出的除了剑以外心中再无他物,还是因为叶孟秋压根没教过自个儿儿子男的和女的之间的区别,他居然会提出这样一个建议。
当然了,以庄花的人品或者说他的性格来看,说出这句话都不会有什么猥琐的意思,阿云再自恋也不会自恋到认为她一个女汉子能迷的人男神魂不守舍立刻想要扑倒之类的。
所以,她十分伤脑筋的在想怎么跟这位解释他们不可以睡在同一间房的原因。
未料,叶大庄主却跟没事人似的在房间里唯一空着的两张椅子之一上坐了下来,神色平淡的说了一句:“无妨,你自去睡,叶某在此坐一夜便可。”
坐一夜?
好吧,她真要是自顾自跑去睡了让叶大庄主这么坐一夜,日后回到大唐还有何颜面去藏剑买兵器的时候讨价还价?
算了,天知地知,她知他知就好,反正也不会有人说出去。
“叶大庄主,我想了想,出门在外不拘小节,何况,你也是为我好嘛,咱们……就当以前那个样子吧。”
以前大庄主还是一把剑的时候,她就把他挂在床头,虽然,是装在剑套里的。
叶英闻言微怔,侧过脸来“看”着她的方向,银发半遮住的,形状优美的下颌被窗外的阳光洒上一层淡金,他长长的眼睫似乎动了动,没有说话。
“额……我没说要把你挂起来,”阿云话音刚落就一脸黑线,看叶大庄主没什么反应,才继续说,“我是说,你这样坐一个晚上不大好,反正,这么些天都过来了,也不在乎了,咱们就一人一半,和衣睡,反正这床也够大。”
叶大庄主还是没反应。
阿云垂头丧气:“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放心吧,当年那事儿不会再发生了。”她就知道她调戏人家的黑历史是不会被轻易消除的。
“哎,算了,我们还是分开住吧,就算那个女的不是什么好人,我又不是柔弱女子,不会任由她摆布的。”
“阿云姑娘且慢,”就在她打算推门出去的时候,叶大庄主施施然站了起来,宽大的衣袍下整个人气质卓然,即使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地方,依旧显得气定神闲,仿佛跟在富丽堂皇的藏剑山庄没什么两样,“叶某自剑冢遇到姑娘之后,心中疑虑甚多,还望姑娘能为叶某解惑,此外,叶某有一事想要请教姑娘。”
“叶大庄主客气了,您叫我阿云就成,至于请教实在不敢当。”
叶英微微抬手,示意她坐,然后自己又坐了回去。
“叶某在剑冢中禁锢三百余年,此事实在光怪陆离,不足为外人道。”叶英轻轻抚摸着他那把剑,像是抚摸着爱人的脸,看的阿云姑娘狠狠打了个哆嗦。
“叶某也不曾想到居然有人有同样的经历,这么看来,叶某与姑娘,也算有缘。”
“大庄主说的是。”她嘿嘿笑了笑,既然有缘的话,以后你就不能翻旧账了!
“只是,”叶英说到这里忽然顿了顿,那双没有睁开的眼忽然正对着阿云的方向,那一刻,她甚至感觉到一股犀利的目光透过自己的表皮,直接看穿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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