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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庄花]云英-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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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那年,白胡子老先生向他父亲请辞,说他该学的都学的差不多了,也没什么可教的了,忙于庄务久不关心儿子的叶孟秋大感惊异,随口问了几个问题,他竟对答如流,有些见解,还颇为标新立异,叫人耳目一新。
因为庄务多日不曾展颜的叶孟秋抚须大笑,直言此儿肖父,将来大有可为。
是的,在他八岁之前,每个人都这样认为的,藏剑山庄的大公子聪明绝顶,将来必为人中龙凤。
直到,他八岁那年,父亲开始教他家传的四季剑法,一切,仿佛从天上坠落地狱,谪仙,变作了痴儿。
“英儿,为父先给你示范一遍,你天资聪颖,必然一遍就能记住!”叶孟秋笑的很慈祥。
他认真的点点头,然后看着父亲舞剑的洒然身影,如秋风扫落叶,势不可挡,那一刺一收,一抬腿一跳跃,都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反反复复的重演……
叶孟秋早已停止舞剑,疑惑地看着面前呆立不语的儿子:“英儿?”
他恍然未觉,还是在回想着方才看到的一切。
不对……有什么不对……
叶孟秋皱眉:“英儿,你怎么了,是否身子不适?”
他这才回过神,敛眸拱手道:“父亲大人,儿并非身体不适,只是……”
“既然无事,你去将为父方才演练的招式,再重复一遍。”叶孟秋微笑着拍拍他的肩,没怎么注意他言语里的犹疑和疑惑。
他欲言又止,在父亲坚持的目光下只好拔出了木剑,剑身,停在空中,他摆了个奇怪的姿势,然后,再也没有继续下去。
叶孟秋眉头皱起,后又平缓下来:“罢了,你初学剑法,定有些不太记得,是为父贪多了,导致你记不大住,我们从头再来。”
随后,就把四季剑法分拆开来,一招一招的教。
……
日渐西斜,叶孟秋不知示范过了多少次,解释过了多少回,语气也变的越来越没耐心,可是他,还是那个样子,连一个最简单的动作,都比划不出来。
“你!”叶孟秋一把夺过叶英手中的剑丢在地上,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傻子,演着一出无人应和的独角戏,顿时怒发冲冠,恨恨地对这个曾经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道,“我怎么会生了你这样的儿子,给我去祠堂跪着,没我的允许,不准吃饭!”
父亲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视野里,他小小的身影被夕阳拉的老长,周围窃窃私语却不敢上前的仆从或担忧或疑惑地看着他,他抿着小嘴,慢慢的蹲下来,捡起自己的木剑,然后一步步的去了祠堂。
“大哥,求你了,你就跟阿爹服个软吧!”叶晖苦口婆心的跪在他旁边,“他也不是真的要叫你跪,你就跟我一样,撒个娇卖个痴,他准能开心的。”
他挺直了腰跪在祖先的牌位前,脑海中依旧是四季剑法的残影,二弟的话,一句都没听到,其实,就算听到了又怎样?他是叶英,不是叶晖,莫说身为长子早就失去了撒娇卖痴的资格和能力,就算真的可以如此,他也不会去做。
“哎!”叶晖深深叹息一声,离开了,他还是每天给大哥送饭,每天苦口婆心担惊受怕,夹杂在父亲和兄长之间两边为难。
叶英嘴上不说什么,却把这一切,都放在了心里,这也是后来兄弟二人日后共掌山庄,珠联璧合毫无嫌隙的一个原因。
“大哥,你看,我这几招耍的怎么样?”叶晖拿了把木剑,舞的虎虎生威,虽然动作不甚标准,但也明显看得出,他是苦练勤修了许久的。
抱剑观花的他,不禁将目光投注在这个虽天天过来跟他说话却大多数时间都在自言自语的弟弟身上。
叶晖不喜剑法,喜欢经商理财,整个藏剑山庄,无人不知。
可,如今他剑法毫无长进,父亲越发暴躁,动辄打骂,二弟担惊受怕之下,不得不勤勉学习,以讨父亲欢心,减轻他的压力。
他的心头慢慢的浮上一层暖意,那双剔透的,似隐了浮冰碎玉的眸子淡淡的注视着二弟,抬手,拍拍他的肩:“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藏剑,有我。”
叶晖闻言也是十分感动,但思及父亲近日的反应和大哥的表现,还是忍不住难过。
再后来的事情,就好像是戏台上演的一样,悲喜交加,啼笑皆非。
公孙大娘一句“已臻道剑”的夸赞,又将他这个沉寂在角落里的昔日神童拉到了明处,父亲以为是恭维之语,表面上很高兴实际上并不怎么相信,直到第三届名剑大会,他以少壮之力独斗明教法王而不落败,才真正的,让“叶英”这个名字,为世人知晓。
宝剑藏于匣中,纵使锋芒再利,也是明珠暗投,可一旦,名剑出鞘,便是天下惊觉,光寒万里。
父亲正式将藏剑山庄的重担交给了他,自去隐退。
一派掌门,青年才俊,合该是所有闺阁佳人的梦中情人,可是,无论哪位名门闺秀,在与他剔透而清冷的目光相接后,都会讪讪退去,不管她们曾经怎样自豪于自己的容貌或者家世。
他的目光,能轻易看透人心,能轻易的,叫人自卑。
他一身繁复华丽的明黄色衣袍,站在天泽楼前,陪伴他的,只有一把长剑,以前落魄的时候如此,现今尊荣的时候,也是如此,一切都没有改变,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两样东西,藏剑,和剑,只有些时候,寥寥数人,如叶晖、如李承恩等,会前来做客,不过,也只是客而已。
他的清冷,他的剔透,从来容不下什么人常驻,蒙他救命至此愿意终身为奴为婢侍奉身侧的罗浮仙眼底的痴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即使咫尺之距,亦尤千里。
三十岁,他闭关修心剑,出关时,双目已盲。叶晖看着他叹气,他却微微一笑,道:“眼中所见未必真实,用心去看,方显至道。”
至道!他原也以为,这一生,便只为剑道而生罢了,直到,他遇见了那个孩子。
那是一个丹桂飘香的秋日,曲院风荷已谢,柳叶泛黄,当然,这些他已经看不到了,他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桂花的香和秋日的凉。
二弟今日去接待了天策府来人,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大事,也不需要他出面,于是,他带着徒弟叶楚河,继续游湖赏花去了。
傍晚,叶楚河划着浆,缓缓而归。叶英听着流水潺潺之音,嗅到了一丝……久违的香气,原本放松的神色一下子凝肃起来。
“师尊?”叶楚河一脸担忧。
“朝……风的方向划。”他的眼皮忽然跳的很快很快,这让他,一下子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久以前的事。
他从前不受重视的时候,因为想要找个清静地方悟剑,便搬去了剑冢,四季轮回,山中无岁月,百无聊赖之际,他曾经捡到过一只不知为何快被饿死的小鸡,因为那副模样着实可怜,他便起了恻隐之心,收养了那只小鸡,叶晖来看他的时候还给那只鸡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萌。再后来,叶孟秋在一次过来视察他武功进度的时候看到他喂小萌,顿时大怒,骂他玩物丧志,后将小萌扔去了厨房。
从此以后,他几乎闻着鸡肉的味道就反胃,因此在他当了庄主,叶晖主事之后,藏剑山庄上下,再不许杀鸡吃肉。
船甫一靠岸,他就听见一个少女调笑的声音:“大美人儿?要不要来个鸡腿?”
美人?他只眉稍一动,叶楚河就知道他的心意,上前斥责了来人,然后,提出了要比武。
“比武?可是,我肚子饿着呢。”那个声音可怜巴巴的,让他一下子联想到他曾经收养的那只快饿死的小萌。
“饿你也不能吃鸡肉啊!”叶楚河愤愤然。
“谁规定了不可以吃鸡肉的!”那个声音似乎抬高了点音量。
“反正在我藏剑山庄就是不准吃鸡肉!”叶楚河继续。
“你不让我吃我偏要吃,嗷!”她似乎一口咬在什么上面,吃的很香。
“你……居然敢烤了大庄主养的鸡吃?”
他现在即使看不到都知道说话的叶楚河有多么愤怒,只是奇怪的是,他这个主人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愤怒。
为什么呢?可能,真的是因为岁月太过平静,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过这样活泼的孩子了。
“尼涩介个银素大盅煮奏是大盅煮,鹅肥素李菊捏!”(你说这个人是大庄主就是大庄主,我还是李菊呢!)她似乎看出了叶楚河手按剑柄虎视眈眈不怀好意的样子,所以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因此说话就不是那么容易听清楚。
“楚河。”他开口,拦下了欲拔剑的徒弟。
“是,师尊。”叶楚河再不情愿也只好退到一边。
那厢,噎到的少女使劲拍拍胸口,然后凑近了,鬼叫了一声:“艾玛,庄花!”
叶楚河再也忍不住,重剑上去就拍,那少女一面用长枪挡一面继续说:“庄花庄花,我是你的脑残粉,别叫你徒弟打我!”
庄花?她在叫他?这个名号倒是……新鲜,不过,脑残粉是什么?
叶英听着少女“扑通”一声掉在湖里再拍打水面的声音,就联想到她挣扎的模样,平静了不知多少年的心湖忽然像是投入了一小颗石子,荡漾起一圈圈的涟漪,虽然依旧没有深入心底,进入到他的世界,却好歹留下了一点痕迹。
“楚河,我们走吧,顺便,给朱军师送封信。”他嘴角一勾,忽然想到了叶晖偶然提到过,这次来领兵器的,只有一位天策女弟子,是朱剑秋的义女,年纪轻轻就封了校尉。
“喂……”他一拂袖飘然远去,只留下后面某人欲哭无泪。
死亡,是一件沉重的事情,尤其,当你能看到自己的尸体静静的躺在灵堂中,周围全是伤心哭泣的亲人们。
他看着头发花白的二弟哭的跪都跪不稳,向来大大咧咧的四弟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人过中年已经不复当年风流肆意的五弟也是双眼通红,嫁出去自创山庄的琦菲也带着夫君在一旁哀思,而早年出走的小妹,如今也终于回来,喊着:“大哥,你为什么不再等等,好歹让我见一面再走……”
看?
没错,他又能看见了,虽然不是用眼睛,但,身边的一草一木,重新被赋予了色彩,久违的在他心中展现开来。
也许是上天的恩赐,他的灵魂附着在自己的佩剑上,被供奉进了剑冢,然后,静观着,藏剑山庄百年来的浮浮沉沉。
他原以为,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化身为剑,永远守护着他的藏剑山庄,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渐渐发现,自己的心,没有那么静了。
叶晖在他去世的两年后也撑不住走了,三弟叶炜更在他过世之前就因为身子不好而去了,四弟叶蒙不足以撑起山庄,于是叶凡接掌了藏剑。
这,也是藏剑没落的开始。叶凡当年为了柳惊涛的未婚妻唐小婉不要名声,两人全天下的私奔,最后虽然冲破了礼教的束缚终于将唐小婉明媒正娶进了山庄,却终究埋下了祸根。唐小婉的性子敏感而柔弱,不喜欢交际只爱伤春悲秋,夫妻两个年轻时还好,也算琴瑟和鸣,举案齐眉了,后来,随着叶凡肩上的重担越来越沉,唐小婉的天真无知就从可爱慢慢变成了惹人厌烦,加之唐小婉十年无所出,叶晖便做主为叶凡纳妾。
彼时的叶凡也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风花雪月的少年郎了,面对人过中年还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的唐小婉,他心底的柔情再激不起半分,有的,只是深深的疲倦,于是,昔日的温柔解语花变作了深闺怨妇,和婉的眉眼,也渐渐染上了刻薄和怨毒。
叶凡的长子不是嫡出,资质却是上佳,奈何生母出身卑贱而见识短浅,妄想母凭子贵压唐小婉一头,唐小婉出身唐门,用的一手好毒术,两妇人相争,未料最后害死了孩子,叶凡虽大怒,但,思及少年夫妻情谊,又不忍心,只好装作不知,此后,更是一房一房的妾室抬进山庄,夫妻两个斗来斗去,全然不管藏剑已经大不如前的地位。
剑冢中崩塌了一个角,叶英自出生以来,头一次这样的愤怒,但他对于叶凡的无用,却无能为力,他现在只是一把剑,不是庄主,能怎么办?
再后来,他看见大唐王朝的覆灭,看到藏剑山庄衰落,看到卓非凡肆意屠杀他叶氏后人,看到……他已经看的麻木了。
藏剑山庄正式成为历史的那一刻,他感觉到脸上滑落下一串冰凉的液体,望着空洞的剑冢,他心底一片茫然,他的使命是守护藏剑山庄,如今山庄不在了,他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日复一日的自厌中,叶英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不速之客,他看都懒得看,直接心剑伺候,直到后来,他的耳畔响起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声。
“你是二少,还是二小姐,或者……叽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这个番外要写好长好长,为了更好的展现叶大庄主捉摸不透的心思,我先放一部分上来吧,剩下的此卷结尾给。
另,作者不喜欢唐小婉,故此文必然黑之虐之,要是有小婉妹妹的粉丝,还是趁早离去吧。
还有哦,这篇番外里包含的信息量其实挺多的,乃们看出点啥了吗?
☆、胁迫天子按手印
此时的大宋国都,设在原有杭州城的基础之上,时人称之为“大内”,又因宋高宗赵构临时逃窜而来,仓皇之间,规格显得没有那么宏伟华丽,一应的曲苑幽径,江南园林之风尽显。
因为这次有系统这个金手指帮助,他们倒是轻轻松松的就找到了赵构所在的福宁殿,阿云姑娘用迷药防盗了侍卫后,就闪身进了殿。
“官家,天色已晚,不如,早些安歇吧?”内宦见大殿的烛火快要烧尽,忍不住轻声询问着龙椅上的男人。
男人从一堆奏疏中抬起困倦的头,抬手摁了摁太阳穴,细长的眼眯了起来:“什么时辰了?”
那内宦还未回答,男人那双眯起的眼倏然睁开,扣在奏疏上的手无意识间一紧,嘴角上挑出一丝森冷的笑,使的两道法令纹格外的清晰:“何人胆敢闯宫?”
阿云从柱子后面闪身而出:“这位便是大宋皇帝陛下了吧?我受人之托,来向你送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赵构稳稳坐在龙椅上没动,手却不动声色的摸上了腰际。
“你看看就知道了。”阿云自然看清楚了他的动作,撇撇嘴,退后一步,将装着信封的匣子丢过去,赵构一把拔出短剑将那迎面飞来的匣子击碎,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一封轻飘飘的信落在他的龙案上。
“吾弟构亲启。”五个字,熟悉的瘦金体,飘逸华丽,让他一下子就想起了当年那个总是一脸温润笑意的长兄,一笔一画的教他写字。
他细长的眼紧紧闭上,急于掩饰掉里面所有复杂的情感似的,一双手却控制不住的颤抖着,去打开信封。
阿云双臂抱胸,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位皇帝陛下用了足足三倍的时间看完那封简短的信。
“除了这封信,他没给你别的什么?”赵构开口的时候,俨然已经回到了原来那个不动声色,略显阴沉的大宋天子。
“没有。”
“哦?”赵构状似无意的看了一眼外头,从龙案上拿起一个小小的白瓷笔洗,“那么,还有人知道这件事吗?”
阿云杏眸闪过一丝混杂着怜悯和悲哀的神色,摇头:“没有人了。”
赵构嘴角挑起一丝阴笑,劈手就把笔洗扔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他整个人像是忽然放松了一样靠在龙椅上,眯着眼睛,等候着外面的侍卫进来。
良久,没有人动。
赵构脸上的神色才变了变,转头之际,发现自己身边的宦官早已睡着。
“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啧啧啧,你这儿子当的可真是孝顺哈,你大哥尚且拼了一条命也要保住老爹的尸体,你倒好,连扶父亲灵柩回来的心都没有,当真是狼心狗肺!”阿云上上下下打量着他,眼中满是鄙夷之色,“皇帝陛下,现在全天下的人都叫你什么你造么?逃跑皇帝啊!这个名声说不得就要伴随你一辈子咯!还有啊,你就知道议和议和,你知不知道那些金人都怎么看汉人的,又怎么看你的?猪狗?奴隶?你这样活着还有没有尊严?”
“你知道什么?”赵构怃然大怒,一下子就站了起来,“朕逃跑?若非为了保全祖宗的基业,朕犯得着蒙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岳飞那群什么都不懂的武将肆意对朝政指手画脚,手无缚鸡之力的酸腐书生成天只知道写诗抱怨,你一个江湖中人也敢大放厥词,你们谁知道朕的难处。”他一口气连说了好几句话,又怒极,有些呼吸不畅,平复了一下才继续说,“迎接父皇灵柩?嘿嘿,怕有人别有用心才是,朕苦心经营,才有了如今的局面,让朕将皇位拱手让给赵恒那昏君?做梦!”
“谁叫你让位了?”阿云先是匪夷所思的看了一眼赵构,后又沉默了,是啊,只要赵恒不死,他们父子两个就永远回不来,这在赵构登基当上皇帝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政治斗争就是如此残酷,今天是父子兄弟,明天就可以不死不休,今天才撕破了脸皮,明天还可以携手共进,就像当年的杨国忠和安禄山,明明都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还可以相互勾结!
赵构见她沉默不语,兀自冷笑:“怎么,朕说的不对?”
“这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只是来送信的,”她看了眼系统面板显示的送信任务已完成,也懒得再跟赵构扯这件事,“不过,皇帝陛下,我既然是来送信的,你是不是该代替你一穷二白的哥哥给点儿邮费?”
赵构乍一听这女子竟然如此无赖,还敢找他要钱,顿时气得心肝肺疼,奈何她武功高强,大内侍卫不知为何像全都死了一样,他也只能受制于人:“你要什么?”
“通灵墨玉和龙纹碧玉,我只要这两样东西。”
“好大的口气,”赵构哼了一声,“龙纹碧玉乃太宗皇帝传给历代皇帝的信物,你以为朕会轻易的给你?”
“我觉得,跟陛下您宝贵的命相比,一块儿破石头,应该不值钱吧?”
赵构沉默了,在阿云的微笑下,只好说:“朕可以给你,不过,朕有个要求。”
“你说。”
“你要的通灵墨玉,当年朕自请去金国作人质的时候,父皇将其赏赐给朕作为嘉奖,”说到这里,赵构讽刺一笑,“朕听说此玉通灵,可保平安,就将其赠与了母妃,也就是先帝的韦贤妃。”
提起生母,赵构的情绪似乎有点激动:“可是,朕并不知道她如今是否还活在世间,你……若能找到她,将那通灵玉作为信物带回,朕,就将龙纹碧玉一起送给你。”
“天地茫茫,我上哪里去找这么个人?”阿云皱眉。
“朕想,约摸,是在上京会宁府的,一个叫洗衣院的地方。”赵构忽然一下子闭上了眼,似乎再也不愿意多说,“只要她活着,就好。”
洗衣院?难道韦贤妃被金人拉去洗衣服了?
那帮蛮子看起来几百年不换衣服的,有这么多衣服洗?
阿云有些奇怪,但见皇帝陛下脸色不好,也没多问:“那么,我如何相信你会守诺?”
“天子一言九鼎,有什么怀疑的?”赵构看她的眼神已经相当的不愉快。
“天子啊,天子说的话最做不得数了。”她嘴角一弯,“我要你写下来,按手印。”
……
于是阿云姑娘欢脱的拿着一张薄薄的纸走了,漂亮的瘦金体,上面印着大宋皇帝陛下不甘不愿的手印,苦主在后面看着自己脱臼的手无可奈何。
谁说他们汉人的女儿温柔了?这人简直比女真族的还要野蛮!
宫殿外面,一抹明黄映入眼帘,叶英转过身:“都好了?”
“嗯嗯,都好了,卖身契都到手了,咱走吧!”阿云喜滋滋的拉了拉叶大庄主的衣袖。
叶英点头,一缕银发在耳边微微晃动,尾端落在秘银肩饰上,恍若同色:“皇宫大内,不宜久留,方才,叶某已发现三波侍卫。”
“那……他们人呢?”她就说皇宫守卫怎么这般不森严了?
叶大庄主微微转头,下颌抬高了一些示意她看右边,阿云姑娘被一群倒下的侍卫给吓的倒退了好几步:“他们……都死了?”
“性命无碍,只是受了内伤。”叶大庄主摇头,漂亮的眉微微皱起,“叶某并非滥杀之辈。”
“哦哦哦,那我们走吧。”阿云这才放下心来,叶英却叹息了一声,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阿云姑娘,叶某自从初识姑娘,就觉得有些违和感,却不知当从何说起。”
那就别说了!阿云身子一僵,站住不动了。
“姑娘是不是,对叶某有什么误解,不然何以每次同叶某说话,都这般小心?”叶英的侧脸在月光下恍若虚幻的影子,美的一点儿也不真实。
“叶庄主误会了,我没有,只是……”以前她以为他就是只蠢二少,所以肆无忌惮,想干嘛干嘛,可是现在,他是庄花啊,她哪儿敢乱来,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被风车带走了。
“叶某曾经以为,人生一世,不过百年,寥寥岁月,尚不够问鼎剑道,至于他物,不过虚耗时光而已,没有任何的意义。”叶英淡漠的声音像是浮冰下的一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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