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影]还我夫君-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如果Lord需要,我冒着再大的危险也要学会。”卢修斯道。

    Voldemort斜靠在靠椅上,说:“阿尼玛格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学会的,而是需要天赋的,我当年也曾想过练成后天阿尼玛格斯,可惜没能成功。当然,如果你有这个天赋,我会很乐意指导你,但是如果你没有,也不要涉险。”

    “我愿意一试!”卢修斯激动地说。

    有了卢修斯少年当榜样,剩下的崇拜着Voldemort的年轻人们也开始嚷嚷着要去学习阿尼玛格斯,Voldemort嘴上说着让大家斟酌而行,但脸上也忍不住挂起了满意的笑,他眨了眨红色的眼睛,然后看向站在最外围跟纳吉尼玩在一起的莫晴,突然说:“那么,玛妮,你也要一起学习阿尼玛格斯么?”

    道格拉斯皱着眉,刚想说话,莫晴就抬起头,说:“好呀。”

    Voldemort满意地点点头,就派自己的家养小精灵去藏书房把一些专讲阿尼玛格斯的书搬来一些,分发给这些年轻人。

    莫晴分到了一本,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忽然手中的书被抽走,她抬起头,看见面色不善的兄长大人。道格拉斯阴沉着脸,盯着莫晴,说:“玛妮,我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这个魔法很有难度,并且容易使练习的巫师丧命,你还小,并不适合学这个。”

    “可是哥哥。”莫晴一本正经地说,“你不觉得练成阿尼玛格斯之后半夜跑去霍格沃茨城堡的厨房偷东西吃绝对不会再被发现了么?”

    道格拉斯:“……”

    “哥哥,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道格拉斯掩面:“我第一次发现,玛妮你,太没出息了……”

    莫晴:“……”

    到了三年级新学期开学,霍格沃茨的学员们不是在讨论自己或凯旋一片或惨不忍睹的成绩单,就是跟好朋友互相谈论假期中的趣事,斯莱特林的小贵族们所能谈论的,也就只有自己去了哪里哪里玩,保加利亚的媚娃真是绝色,法国南部真是个休闲度假的好地方,德国尽出一帮不懂得浪漫的严肃家伙等等。

    不过开学没几天,大家都换了新话题,说是霍格沃茨城堡里面,来了新的幽灵。这个消息最先从夜游积极分子众多的格兰芬多学院传出,迅速传遍了赫奇帕奇与拉文克劳,在得到幽灵皮皮鬼的证实之后,连平时对格兰芬多各种传言嗤之以鼻的斯莱特林们,也开始相信起来。

    传言是这样的:据说几个格兰芬多学生结伴——很有可能是波特那一伙人——从寝室偷偷溜出来,准备去禁林,却在走廊上看见一个白色的影子,霍格沃茨城堡本来就有许多幽灵居民,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了,那几个学生自然也没在意,准备就打了个招呼继续走,没想到走近才发现,这是个陌生的幽灵,身材高挑,穿着长长的白袍,头发也很长,面容俊美,表情冷厉,手中挥着长了毛的魔杖,看见他们只是淡淡一瞥,转身离去。

    是新的幽灵居民!

    那几个学生很是激动,认为这次夜游值了,回去酝酿了一番,第二天便将这件事在格格兰芬多穿了开来,由于语言功底过硬,那位陌生的幽灵被他们说的貌若天仙,气质出尘,连那一瞥的风情也让人心直痒痒。因为白天见不到这位新幽灵,于是格兰芬多在院内开始组队夜游,连一向老实的赫奇帕奇,以及理智的拉文克劳,也在仔细思考夜游的可行性。

    课后莫晴和斯内普回到斯莱特林学院的公共休息室,众一年级的学生们正在讨论着那位美丽的新幽灵,小胖子高尔正兴高采烈地表示一定要跟那个幽灵来个人鬼情未了,一个男生说道:“万一新幽灵是个男人呢。”高尔正准备据理力争,目光扫到进门来的莫晴,立刻蔫了,缩到了一边去。

    同是一年级的斯特劳斯本来并不太想搭理莫晴和斯内普这两个斯莱特林出了名的奇葩,但出于贵族的教养,以及斯莱特林守则的“团结”一条,他还是礼貌性地朝两人点点头,说:“我们正在计划今晚夜游呢,你们要一起么?”

    莫晴笑道:“当然!”

    斯特劳斯:“……”他……只是礼貌一下而已,谁想到这俩早脱离了群众的货竟然会对夜游有兴趣啊……

    斯内普瞥了莫晴一眼:“我不去。”

    “一起去吧西弗!”莫晴道,然后凑到斯内普耳边飞快地说道,“我知道图书馆的禁书区有一本极其珍贵的魔药大典。”

    斯内普沉默了一下才黑着一张脸问斯特劳斯:“晚上在哪里集合?”

    斯特劳斯:“……”他……真的只是礼貌一下,斯内普同学你没必要勉强的。

    结果当晚,1971届全体新生——其实只有七八个人——全副武装溜出了斯莱特林的宿舍,开始进行夜游活动,走到半路,莫晴和斯内普就偷偷脱离了大部队,斯内普去了图书室,莫晴,则溜去了厨房。

    道格拉斯说的没错,活了这么多年,莫晴还是照样没出息……

    关于从寝室道厨房的路,莫晴算是熟门熟路了,没多久就绕到了厨房所在的那个走廊,正准备推门进去时,忽然听见一阵诡异的风声,她动作一僵,直觉是巡夜的教授,然后立马启动自己刚学会不久的阿尼玛格斯魔法。

    之前她在Voldemort的指导下变身成功,Voldemort在夸赞她的天赋的同时,也对她变身成的动物非常满意,阿尼马格斯变身的动物并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而是适合自己的。莫晴变身的动物是一条有着黑色鳞纹的蛇,在她变身成功的下一刻,纳吉尼就亲热地凑了上来,而Voldemort则骄傲地说:“不愧是有着斯莱特林意志的人。”

    那时候莫晴十分地想翻一个白眼。

    这是莫晴的第二次变身,从开始她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一直到变身成功,她突然觉得体内的魔力四处冲撞,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口蜂拥而出。尼玛!难道是走火入魔!

    莫晴在那本专门讲述阿尼玛格斯的书籍上看到过,阿尼玛格斯之所以有危险,在于它的不稳定性,很多人练习时发生意外,都成了一半动物一般人的状态并且难以恢复,更有人体内魔力产生混乱,身体承受不住内脏碎裂致死。

    莫晴悲哀地发现,自己是第二种情况。

    莫晴转过头想将这位害死她的教授铭记于心,却只看见一个白色的影子,一身白衣,面容俊朗,手中挥着拂尘,缓缓地走近已经变成一条蛇的莫晴,仿佛披着月光,清冷而淡雅。

    失去意识之前,莫晴心中只有两个想法:一,原来那白色邪影不是来娶洋媳妇儿的,而是来间接性害死它前任主人我的。二,这还真是只男幽灵,高尔小胖子你要想人鬼情未了就只有搞基了……

    ***

    “不知名二逼”视角:白色邪影缓缓走上前,在那条蛇的前方蹲下,想要触碰它,手却从它的身体中穿过,他只有将手掌随着蛇身体的线条游动,就像在抚摸这条冰凉的蛇一样。

    “灵魂已经不见了么?”他喃喃道,这时拐角处传来一阵细微的脚步声,他看向地上已然断气的蛇,手再次触碰它,却依旧从半透明的手中穿过,他捏着手,苦笑道,“这次,还是带不走你呢。”说完,他的身影在微弱摇曳的烛火中逐渐消

    作者有话要说:HP篇完结,果然一写到西方背景我就手残,不能嫖教授不幸福啊!

    谢谢leo的地雷(╯3╰)

 29阴阳师

    夜风夹杂着血腥的味道;伴着不知名的女子优美的吟唱;呼啸而过。那一幢幢华美的深宅大院,轻纱飞舞,穿着浅草色直贯,戴着高高立乌帽子的年轻少将吹奏着和笛;笛声清脆,带着一种难以诉说的缱绻意境,公卿家姬君华丽的十二单在帷幕后面露出一角,颜色素雅的陆奥纸从帷幕后递出;娟丽的小字携带着羞怯的情意。贵族的风雅在渗透于这个时代的春草夏花,秋叶或是冬梅;而那风雅之后的枯骨怨灵却每每于夜晚悲泣哭号;给这个繁荣而风雅的时代,蒙上一层神秘而黑暗的面纱。

    平安时代,一个繁荣而腐朽,人鬼共存的时代。其时鬼怪并不居于深山,而是生活在人类周围,有的仅仅是借一居所生活,而有的常常夜深之时出来害人,更有人借自身怨念咒杀他人。于是,在这样的时代,便有了阴阳师的存在。

    阴阳师不但懂得观、相人面,还会测方位、知灾异,画符念咒、施行幻术。对于人们看不见的力量,例如命运、鬼怪,也都深知其原委,并具有支配这些事物的能力。

    平安京,土御门路与西洞院路的交叉口上有一座一条戾桥,据说是阴间与阳间的交界,而桥对面,那座仿佛破落寺院一般的宅邸,便是当朝大阴阳师安倍晴明的居所。

    “我说……晴明,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真的好么?”

    “呵,不愧是一向怜香惜玉的博雅三位,这可是一条蛇,哪里是女孩子?”

    “晴明,明明刚刚……”

    莫晴是被热醒的,她在迷迷糊糊之中只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正午时分的西域沙漠,太阳光仿佛能刺穿人的身体,她缓缓地睁开眼睛,只看见两个男子居高临下地望着她,一人穿着桔梗色衣衫,脸部轮廓分明,五官端正,小麦肤色更显坚毅,另一人身着白衣,面白如玉,眉目如画,气质有如天边浮云,潇洒自在。

    莫晴眨眨眼睛,这是神马情况。

    下一秒,她蹦了起来:“卧槽!烫死劳资了!”

    白衣男子摇着桧扇,掩住已然翘起的唇角,对源博雅说:“博雅,瞧,这位姬君不是醒过来了么?”

    “晴明!”桔梗衣色的男子颓丧地叫了一声,然后将莫晴从炭炉上的架子上取了下来。

    这时,莫晴才发现了自己的处境。上辈子她是使用阿尼玛格斯的时候魔力暴走而死,所以死的时候是条蛇,于是,这辈子……她还是一条蛇,而且被人架上了炭炉……

    莫晴觉得,要是蛇可以泪奔就好了。

    桔梗衣色的男子名叫源博雅,皇族人氏,后来放弃皇室身份入了臣籍,生来就有殿上人资格,目前在朝中任从三位皇后宫权大夫,活脱脱的官二代。白衣男子是安倍晴明,当世有名的阴阳师,颇得天皇信任。博雅便是带着香鱼在驱车前去探访好友晴明的路上,看见一个晕倒在路边的女子,一向善良的博雅三位便下了牛车打算救助这位女子,没想到手刚碰到她,她就变成了一条黑蛇,吓了源博雅一跳。

    博雅是个老实人,既没有把这条蛇当做妖精乱刀砍死,也没有带回去煲蛇羹,而是带着这条蛇一同去了晴明的家,他觉得这应该是哪家受了诅咒的姬君,而好友晴明是个阴阳师,应当能救助她。

    结果他光记得带走这位由女子变成的蛇,却忘了带走放在地上的香鱼。

    安倍晴明当时正在廊檐下和式神们掷双陆,破落院子里满是姑娘们娇俏的笑声,式神蜜虫扭过头,看见捧着一条蛇走进来的博雅,笑道:“博雅三位今日倒是不带香鱼带了蛇?”

    “蜜虫,这可不是吃的。”博雅走上了回廊,一直走到晴明身前,说,“我在路上看见一位女子变成了一条蛇,想必应是哪位遭了别人妒忌的姬君,受到了诅咒才变成这样,晴明有法子去掉她身上的诅咒么?”

    晴明轻敲手中桧扇,笑了笑:“自然。”

    于是他吩咐蜜虫拿来炭炉,便把这条蛇架在了炭炉上。

    博雅:“……”

    蜜虫则和一众女式神笑作一团,说道:“谁叫你光记得这位蛇姬君,反倒把晴明最爱吃的香鱼给忘了。”

    博雅:“……”

    后来逃离了炭火烧烤命运的莫晴知道此事,每次看见盘坐于廊檐下,一身白色狩衣犹如月光染就的安倍晴明,总会在心中蹦出一行字:小气鬼!

    莫晴以阿尼玛格斯形态在晴明的宅邸中休养了一段时间之后,恢复了不少魔力,变回了人形。晴明坐在廊檐下一边看蜜虫除掉院中及人高的杂草,一边悠然自得地品着酒,看见换了衣服出来的莫晴,笑道:“难道真如博雅所说,姬君你是受了诅咒才变成了蛇?不过我可没有从你身上发现诅咒的痕迹。”

    “所以你以为我是蛇妖,要祸害博雅,才把我架上了炭炉?”莫晴翻了个白眼。

    “那不过是在戏弄博雅罢了,我倒也不是真心想害姬君的。”晴明笑笑。

    莫晴深深为自己,也为博雅三位掬了一把同情泪。

    当时正值天皇的三皇女选子内亲王被选为这一任斋院,不日就要到贺茂神社举行祓禊及入社仪式,主持仪式的自然是阴阳寮的头儿安倍晴明,晴明对此烦不胜烦,他本就是个怕麻烦的,蜜虫就笑说晴明经常翘班在家中闲坐,有了这样的头儿,阴阳寮那群上工自然不积极,于是善良的博雅大人就当起了阴阳寮的上工监督人,每天早上都往晴明这儿跑,督促人家去上班。

    这次新任斋院的入社仪式,今上交给了晴明的同时,也暗暗嘱咐了博雅,让他监督经常不是抱恙在身就是犯物忌不能出门的晴明。

    “所以,捉弄一下博雅,也无可厚非。你姑且可以理解这是我对博雅小小的报复。”晴明将桧扇掩住唇边的笑容,道,“那么,这位姬君,你又是如何变成一条蛇,让博雅捡到的?”

    “不过是施术的意外而已。”莫晴气定神闲,她才不要告诉这个良心大大地黑的安倍晴明自己是为了偷吃宵夜使用阿尼玛格斯导致魔力暴动而死所以穿来的。

    “同行?”晴明一挑眉,“请问姬君姓氏。”

    “我叫莫晴,是个道士。”莫晴道,“与你的职业还是有相似之处的,不过我们是民间组织,你是公务员而已。”

    晴明:“?”

    晴明在贺茂神社斋戒沐浴用他的话来说是生不如死的三日后,选子内亲王的入社仪式在贺茂神社正式举行。一般皇室都会由卜卦指定一位未婚的内亲王赴伊势神宫以及贺茂神社出任巫女,代表皇室侍奉天照大神,于伊势神宫出仕的被称为“斋宫”,于贺茂神社出仕的便被称为“斋院”。

    一大早,晴明宅邸的常客博雅三位便兴冲冲地奔进了晴明宅,当时莫晴正被晴明的式神蜜虫和天一缠着翻着一本唐诗集子玩猜韵,可怜的糙妹子莫晴正被这该死的唐诗不止三百首折磨得快精神崩溃的时候,老实人博雅三位在廊下喊道:“阿晴,蜜虫,天一,你们要去贺茂神社看新任斋院的入社仪式么?”

    蜜虫绞着鬓边的发辫,笑道:“怕是博雅三位本就不想后面两人的名字吧?”

    “蜜虫怎么能把这件事说出来呢,博雅三位不好意思往下说可怎么办啊。”天一用衣袖掩嘴笑。

    莫晴看着老实人博雅涨红了一张脸,斜眼看那两个八卦女人:“果然是在晴明这里呆久了,闷坏了,要不改日我带你们出去玩去,据说那位左近少将是个挺英俊的人。”

    “天一,瞧阿晴都开始帮博雅三位说话了呢。”蜜虫笑得分外欠揍。

    “蜜虫……我不是……”博雅脸涨得通红,偏偏又是个嘴拙的,憋了半天才说,“我跟阿晴什么都没有!”

    “哟,当初不是你把阿晴抱着回来的么?”蜜虫眯着眼强调了“抱着”二字。

    莫晴看看蜜虫,再看看博雅,觉得博雅忒可怜了,不止被晴明欺负,还被晴明的式神欺负。

    不过打趣归打趣,蜜虫对于能出去玩还是很高兴的,她当即就跟天一帮莫晴换上了一身颜色素雅的衣裳,把莫晴拖上了车,变回了蝴蝶的形态绕着车转。

    平安时代女子是不能随意让人见到自己的相貌的,所以一般坐在牛车里都好好地用苇帘遮住自己的身体,只在苇帘之外露出自己颜色艳丽的十二单衣袖的一角,而公卿贵族的公子便会由一角衣袖的颜色以及衣衫上的熏香爱上这位女子,打听了这位女子的出身以及名声之后,当晚便会写上一封情意浓浓的情书,通过那位女子的贴身侍女寄出去,就此成了一桩情事。

    莫晴在刚听蜜虫说过这些后不禁老泪纵横:“要是当年我就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话就不会二十七岁还没有男盆友了!”

    蜜虫翻了个白眼儿:“不过能这样就成婚的可是极少的,多半是露水情缘,而且贵族公子一般会同时有许多情人,这在男人之间是被视为极为风雅的。”

    于是莫晴第二次见到博雅的时候就问了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可怜的博雅三位当时就僵了一张脸说不出话来,只剩下没良心的晴明以及没良心的式神蜜虫笑得几乎喘不来气。

    博雅三位是出了名的没女人缘但是十分有异种缘的男人,所谓的异种缘,便是非常吸引非人类生物,例如鬼魂。

    这日在路上,许多与博雅相熟同为殿上人的公子们看见这回博雅的牛车后还跟着一辆车,纷纷惊诧,问他是不是近日娶亲了,博雅忙不迭地摆手,说是带一个妹妹去看斋院的入社仪式。

    莫晴坐在牛车里跟蝴蝶形态的蜜虫闲聊着,一边听博雅不厌其烦地解释,忽然一阵奇怪的气息传来,她听见外面的博雅说:“原来是深草少将,自你去丹波国之后已经有许久不见了。”

    “许久不见,博雅三位仍然是老样子。”一个十分悦耳的声音传来,莫晴觉得那股奇怪的气息越来越近,一直到她的牛车前,那个声音道,“橘花开五月,到处散芬芳,今我思畴昔,伊人怀袖香。博雅三位的妹妹一定是一位绝世佳人呢。”说完他轻笑一声,已经走远。

    “呀阿晴,那个男人在追求你呢。”蜜虫闪着一堆翅膀兴高采烈地说,“我在你的衣服上薰了橘香果然是对了,看来他今晚肯定要写情书寄过来了!”

    “……”莫晴囧着一张脸,“就算他写了情书,也没那位‘博雅三位的妹妹’来接收啊。”

    不过……这个人的气息,还真是奇怪,带着一股莫名的邪气。

    作者有话要说:以前看梦枕貘的《阴阳师》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晴明和博雅了,最喜欢这两人的配合了!!

    我是不太熟悉平安时代的历史的,但是这个时代的小说看得不少,也专门去了解了平安时代的政府机构,贵族习俗以及民间传说,看完了源氏物语,也找了些资料,可能还是有些误差的地方,有写错的地方请见谅~和歌我是写不来的,只有从万叶集里面搬几句。

    另外这章内亲王出仕斋院的情节是看了《平安夜行抄》的《神隐》一节想到的,有喜欢安倍晴明的亲可以去看看络绎和流光写的《平安夜行抄》系列文,写得很好,平安时代的风味跃然纸上,另外还有JJ一位作者写的《平安王朝…无双红颜》也是非常有味道的文,不过没有晴明,相当于架空平安朝,女主是被丈夫杀死重生于贵族家庭的,不过那个作者没写文了_(:3」∠)_

    关于阴阳师的那段话来自度娘百科,深草少将这个名字是传说中追求和歌名手小野小町死于雪山的痴情男子,因为我起名无能,所以直接套用了_(:3」∠)_

    阴阳师是隶属于阴阳寮的,由天皇管理,阴阳师都是吃朝廷俸禄的,也有一定的官阶。而莫晴妹纸当年所在的太虚观虽然会有人出任华夏王朝的二国师,但可都是自给自足,完全不靠朝廷养着,所以莫晴妹纸说自己是民间组织,而安倍晴明是公务员 = =

 30阴阳师

    第二天;博雅果真怒气冲冲地拿着一封书信来到了晴明宅;他盘坐在廊下,朝着晴明和莫晴细数深草少将的风流史,例如当年跟藤原大纳言的二女公子纠缠不清,跟中宫女房有暧昧;甚至还深夜闯进了左大臣家准备送入宫中当女御的四女公子的闺房被抓了个正着,以至于今上将他派去丹波国两年,直到前不久才回到平安京。

    最后,晴明啜了一口酒;笑眯眯地说:“博雅,你是想告诉阿晴;让她不要给这位深草少将回信吧。”

    博雅瞪起了眼睛:“晴明怎么知道。”

    “这是咒啊。”晴明笑说;看见武士的表情更加愤慨,他笑着摇摇头,然后转头看向莫晴,“据说这位深草少将是出了名的英俊,当年才貌无双的左大臣家四女公子都无从抵御他的魅力,不知道阿晴会不会给他回信呢。”

    莫晴接过博雅手中的信,信纸上并没有太多花俏,但是薰了极为淡雅的香气,闻之令人感到愉悦,信纸上几行潇洒利落的字:

    君如春草绿,一见便钟情。昨日贺茂川上一别,姬君身上的熏香一直萦绕脑海,不敢或忘。

    蜜虫有说过因为一件衣服爱上的,也有因为一头黑发爱上的,当然也有一手漂亮的小字爱上的,可就没说过因为熏香爱上的啊。莫晴看着那封情意绵绵的书信,抽搐着嘴角,将信递回给博雅。

    “阿晴不回应深草少将的这一番深切爱恋么?”晴明笑道。

    莫晴欲哭无泪:“太高深内涵了……”

    平安京贵族的恋情是由互相寄出的爱恋和歌情诗作为维系的,这也是博雅为什么一直打光棍的原因,博雅三位向来不擅作和歌,对于贵族恋爱必备的《白氏长庆集》之类的唐诗更是兴趣缺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