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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哥哥一般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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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哥哥和这些强盗打架,果然如人和蝼蚁打架一般,一棍打飞一个,很快就把这些强盗全打飞了。当然,每个被他打飞的强盗都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叶萱儿低下头,闭上眼睛,不忍心看。虽然强盗抢劫有罪,但是罪不至死。邪恶哥哥的做法未免太残忍了一些。
“你害怕了?”邪恶哥哥打飞拦路的强盗后,走到叶萱儿身边,用手抬起她的下巴,邪恶地说道:“好好伺候本尊,本尊就不杀你。否则,这些强盗就是你的下场!”
叶萱儿嘟嘟嘴,心道,伺候你还不如伺候一头猪呢!不过她也只敢在心里骂骂他而已,嘴里可不敢骂。
邪恶哥哥骑上枣红大马,慢吞吞地向前走去。
“喂!可不可以放开我。。。。。。我们是兄弟。。。。。。有话好好说。。。。。。”叶萱儿跟着马后面,跌跌撞撞地走着,嘴里不停叫嚷。
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叶萱儿已经没有叫嚷的力气了,嗓子干得快冒烟了。手脚发软,东倒西歪,摇摇欲坠。
驴子在一片竹林边停了下来。竹林郁郁葱葱,满目青翠,层层叠叠,风儿拂过,竹海起伏,如大海波涛,甚是美丽。
只是叶萱儿却无心欣赏这一优美风景。她现在又饥又渴又累,只想坐下来休息,喝点水,吃些东西。
“这个地方不错。本尊要在这里午膳。你过来服伺本尊。”邪恶哥哥跳下驴子,给叶萱儿解掉手中的绳索。
叶萱儿活动了一下疼痛酸麻的手腕,发现邪恶哥哥坐在竹林旁边的一块岩石上,正举着一只水袋喝水。
她走了过去,紧紧盯着他手中的水袋,不停咽口水。她好渴。可不可以给她喝一口?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过来给本尊捶背。”邪恶哥哥命令道。
“渴--”她眼巴巴地望着他手中的水袋,小声吐出一个字。
“捶背一百下,给你喝一口。”邪恶哥哥很邪恶地说道。
叶萱儿咬了咬下唇,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打又打不过他,只好听他的。
她慢慢挪到他的后面,挥舞着两只小手,动作很快地给他捶着背,嘴里小声地数着数。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她长长吁出一口气,伸手去拿他手中的水袋。
“仰起头,把嘴张大,本尊来喂你。”邪恶哥哥抓着水袋站起身来。
叶萱儿莫明所以地照他的吩咐做了,邪恶哥哥倒了一滴水到她嘴里:“好了。”
“喂!说好是一口的,你才给了我一滴!”叶萱儿气得想骂人。
邪恶哥哥却不理她,从包裹里取出几块糕点,小口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啧啧作声。
叶萱儿摸了摸肚子,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我要吃--”她犹豫着伸出手去拿他的糕点。
“捶腿。捶一百下,吃一口。”邪恶哥哥“啪”地一下打在她的手背上,她的手背登时红了。
叶萱儿在心里暗暗诅咒着他,蹲下身子,挥舞着两只小手,给他捶着大腿。
当她刚刚捶满一百下,想要伸手去拿他的糕点时,突然他往地上扔了一小块糕点:“给你的。”
叶萱儿赶紧从地上捡起那一小块糕点,发现它上面已经沾满了泥土草屑。如果换作从前,她绝对不会吃那么脏的糕点。但是现在,她只身一人穿越到异世,没有亲人,没有银两,没有饭吃。如果她不想饿死的话,她就必须放弃那该死的自尊,那该死的洁癖。
她使劲擦了擦那糕点上的泥土草屑,然后一口将它吞到嘴里,狠狠地咀嚼了两下,咽了下去。
她现在还是渴,还是饿,怎么办?
她眼巴巴地盯着边吃边喝,无比惬意的邪恶哥哥,嗫嚅地叫了一声:“哥哥--”
邪恶哥哥邪恶地扫了她一眼,向她伸出一只脚:“捏脚。捏一百下,喝两口水,吃两口糕点。”
神马?捏脚?他又没洗脚,不知道脚臭不臭?叶萱儿觉得有点反胃,把头扭到一边。还是不捏了吧。
“快捏!不捏的话,本尊就用棍子打你!”邪恶哥哥把棍子拔了出来,放在手里掂了掂。
叶萱儿立刻想起他打飞强盗的恐怖场景,吓得脸都白了:“捏,捏,我捏。。。。。。”
她跪在他脚边,将他的脚抬放到自己的腿上,小心翼翼地帮他脱黑靴子。
“小兄弟,你为什么脱我的鞋子?”忽地一个憨厚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她抬头一看,哇!憨厚哥哥回来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没有一处不透着憨厚!她像见了久别的亲人似的,惊喜地扑了过去,搂住他的脖子:“哥哥,哥哥,你回来啦!太好啦!。。。。。。”
憨厚哥哥的黑脸上泛起两朵红云,憨憨望着她:“弟弟--”
“哥哥,刚才有个人欺负我!不给我水喝,不给我饭吃,还让我帮他捶背,捶腿,最后居然还让我帮他捏脚!气死我了!你要帮我出气!。。。。。。”叶萱儿生怕憨厚哥哥再次消失,搂着他的脖子不放,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委屈地望着他,向他倒着苦水。
“对不起--”憨厚哥哥十分愧疚地低下头去:“那个人是另一个我。”
“另一个你?”叶萱儿眨眨眼睛:“你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憨厚哥哥挠了挠头:“也许是吧。我天性善良,不喜欢打人,更不喜欢杀人。可是老是有人欺负我,逼我出手。这个时候,只要我喝上一点酒,就会变得很坏很坏。什么坏事都敢做--”
“这样啊?”叶萱儿歪着小脑袋,打量着他:“真够邪的。”
这个男人脸上最有特色的地方就是,他长着一副厚厚的嘴唇,厚得仿佛嘴巴叼着一根香肠似的。据说厚嘴唇的男人感情丰富。这个男人的感情绝对够丰富,因为他拥有憨厚和邪恶两面!
叶萱儿打量憨厚哥哥的同时,憨厚哥哥也在很憨厚地望着她,满眼无辜。
叶萱儿放开搂他脖子的手臂:“哥哥,我饿了。”
憨厚哥哥连忙把所有的糕点和水全都推给她:“这些都给你。”
叶萱儿喜笑颜开地捧着水袋饱喝一顿,然后又吃了八块糕点,小肚子鼓鼓胀胀,变成了一面小鼓。嘻嘻。
她很喜欢这位憨厚哥哥。够憨厚够老实,对她够好!比那个邪恶哥哥强多了!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你真的是我弟弟吗?”憨厚哥哥憨厚地问道。
叶萱儿转了转眼珠,答道:“我叫叶轩。我没有哥哥,可是我一直想要一个哥哥。今天一见你就对上眼了,想认你当哥哥。你想不想认我这个弟弟啊?”
憨厚哥哥见她模样俊美,说话俏皮,甚是可爱,心里对她产生了几分喜欢,于是点点头:“我想认你当弟弟。”
第四章哥哥,你对我真好
叶萱儿问道:“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门哪派的人物?”
憨厚哥哥说道:“我叫霍不缺。是雁山派弟子。小兄弟,你是哪门那派的?为何穿得如此奇怪?”
叶萱儿在心里斟酌一下措辞,说道:“我是一个孤儿,一个人四处流浪。没有家,没有门派。没有银两买衣服。身上的衣服是我捡来的。”
霍不缺眼里现出同情的神色:“弟弟,以后为兄会好好照顾你的。为兄的家,就是你的家。为兄的银两,就是你的银两。”
叶萱儿开心地跳起来,但是下一秒她又消沉下去:“哥哥,虽然你认我做弟弟了。可是,万一另外一个你不认我做弟弟怎么办?我怕他会欺负我。”
霍不缺想了想,说道:“我俩歃血为盟,正式结拜为兄弟。只要饮过我们二人的血,另外一个我以后就会认你做弟弟了。”
“好吧。我相信哥哥。”叶萱儿郑重点头。
霍不缺拿出一把匕首,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上划了一刀,将血滴到酒葫芦里。在野外没有酒碗,只好用酒葫芦代替了。
叶萱儿接过他手中的匕首,一咬牙,也在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划了一刀,将血滴到酒葫芦里。
“黄天在上,在下霍不缺,今年十八岁,今日与叶轩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从今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霍不缺跪了下来,抱拳说道。
叶萱儿也学着他的样子,跪了下来,双手抱拳,对天发誓:“黄天在上,在下叶轩,今年十五岁,今日与霍不缺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从今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二人相视而笑。霍不缺举起滴过二人鲜血的酒葫芦,略微饮了一滴。不敢多喝,否则,邪恶哥哥又要出来了。
叶萱儿接过他手中的酒葫芦也喝了一小口。
“弟弟,为兄奉师命,到秦贤山庄给秦庄主贺五十大寿。你陪为兄一起去吧。前面不远处有一座城镇,为兄先到集市上帮你买几套衣服。”霍不缺对她说道。
“谢谢哥哥!”叶萱儿心情别提多高兴了。耶!太好了!马上就有古装新衣服穿啦!千里难寻是哥哥,哥哥多了路好走!啦啦啦。。。。。。
由于叶萱儿不会骑马,所以由霍不缺将她抱上马。
她坐在马前面,他坐在她身后,拉着缰绳,慢吞吞向前走去。
这是叶萱儿第一次骑马,不免觉得新奇,左右四顾,只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柳絮飘飞,野花招摇,风景甚是优美。她的心情愈发惬意。
日落之前,二人来到前面的城镇上。
“弟弟,这里的店铺关门甚早。我们先住店,明日为兄再给你买衣服。你看可好?”霍不缺问道。
“好吧。多谢哥哥。”叶萱儿笑着应道。
霍不缺同情叶萱儿无家可归,一直在外流浪的处境,所以住店的时候选了一家十分气派,价格很贵的客栈。
他自己本人是一个简朴的人,住店从来都住那种很普通,价格适中的客栈。但是为了弟弟,还真是舍得出钱啊。
“弟弟,我们俩住一间房好吗?”在这间气派的客栈里,定一间房已经很贵了。如果定两间房的话,估计他会肉疼。
“不行,哥哥。弟弟习惯一个人睡。”叶萱儿连忙拒绝。
霍不缺没办法了。只得定下相邻的两间上房。
他们到房间放下物品,洗过手脸后,下楼吃饭。
霍不缺一个人在外的时候,吃饭通常只点一个菜。现在为了照顾弟弟,一狠心,居然点了四个菜。
叶萱儿有了哥哥,以后是不愁吃喝了。只是可怜了她的这位节约简朴惯了的哥哥,为了照顾她,流水般地花费银子。
叶萱儿是一个聪明人,已经看出霍不缺眉宇间的纠结神情了,知道他心疼银子。
可是,她真的好想尝尝古代的菜肴是什么味嘛。点的再多,她也愿意哈。
“哥哥,你对我真好!”她对他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八颗牙齿的那种。然后轻轻在他脸上啄了一口。没别的可以报答,献上一个小小的香吻,聊表谢意好了。
“腾”地一下,霍不缺的黑脸变得通红,心疼银两的感觉立即被甜蜜羞赧的感觉代替,结结巴巴地说道:“对--对你好--是--是应该的。。。。。。”
叶萱儿见一个小小的香吻搞定哥哥,心里甚是欢喜,不再睬他,埋头大快朵颐。
古代菜肴和现代菜肴的味道不同。现代菜肴的调味料多,但是原料不够绿色,不够天然。吃起来,大半是在吃调味料的味。
古代菜肴的调味料少,但是原料够绿色,够天然。吃起来,才是真正的原汁原味,十分爽口。
比较起来,叶萱儿还是更喜欢吃古代菜肴。咦?莫非她真是适合穿越?她居然更喜欢古代的东西。
叶萱儿有点迷茫地抬起头来,看到霍不缺正傻傻地盯着她看。
“你看我作甚?难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叶萱儿把手放到脸上,抹了几把,不解地问道。
“啊?没,没有!”霍不缺立即低下头去,拿起筷子吃起菜来。他看她,还不是因为她刚才亲了他一口嘛,闹得他的心老是怦怦乱跳。
“哥哥,我已经吃饱了。剩下的全归你了。”叶萱儿摸了摸圆鼓鼓的小肚皮对他说道。
“你放心。我肯定会吃的干干净净,一滴都不会剩的。”勤俭节约的霍不缺,端起盘子,不仅把菜全部吃光,而且把菜汤也尽数舔干净。被他吃过的盘子,如同被刷过的盘子一样,那个光洁,那个明亮!
叶萱儿看到他双手捧盘,认真舔盘底的样子,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华丽丽地飞过。这个哥哥可以去饭店做洗碗工了!
“湛湛露兮,匪阳不晞,厌厌夜饮,不醉无归。湛湛露斯,在彼丰草,厌厌夜饮,在宗载考。。。。。。”这时,客栈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朗朗的吟诗声,人未至,声先到。
叶萱儿和霍不缺不约而同,一起向门外望去。
只见一个书生摇头晃头吟着诗,带着一个年幼的书童走进客栈。
这个书生大约二十四五岁,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白袍,额角饱满,眉目清秀,儒雅俊朗,口方耳大,一副饱读书生的样子。只是他腰里却别着一杆精钢所铸,两尺八寸的判官笔,泄漏了此人是个练家人。
“店家,我家公子要住店。”那书童背着一个大包裹,走到柜台前,大刺刺地对掌柜说道。
掌柜看起来认识这位书生,一见他,连忙拱手施礼,毕恭毕敬,但是却带着为难的语气说道:“文掌门,本店房间倒还是有。只是,您上次住店的房钱还没付呢。。。。。。”
“店家,你休得胡说!我家公子上次住店,不是给你留了一副墨宝吗?我家公子的书法天下第一,价值连城!一副墨宝够他住上一百次,一千次的了!”那书童气愤愤地辩解道。
“息怒,息怒!”掌柜不停向那书生和那书童拱手,勉强挤出一副笑脸说道:“文掌门的书法自然是天下第一,只是--当时文掌门是把那幅墨宝留在了墙上。”说到这里,掌柜扭头望了望右面墙壁上,文掌门留的墨宝。
可巧的很,那幅墨宝就在叶萱儿旁边的墙壁上。叶萱儿一时耐不住好奇,侧头看墙。
只见雪白的墙壁上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黑字。因为字体是狂草,写得甚是缭乱,叶萱儿努力辨别了良久,才猜出那四个字大概是“客似云来”。
那书生只道自己的书法好,却不晓得江湖之人喜欢书法的又能有几个?他的书法,估计只有自己或者极少数人能够欣赏,普通大众肯定是无法欣赏的。比如叶萱儿,比如霍不缺,比如客栈掌柜,这些人统统欣赏不了他的书法。
掌柜继续说道:“文掌门的字写在墙上,小人自然不能拿去换银子了。还望文掌门这次住店,能给银子。”
文掌门听了这话,轻轻哼了一声,对那书童道:“纸墨伺候。”
那书童立即从包裹中取出纸墨和砚台,摆到一张方形的空桌上。书童往砚台里倒了一点水,现场磨起墨来,动作又快又娴熟。不多时,墨已经磨好。
文掌门拔下腰里别着的判官笔,笔头上竟然缚有一束沾过墨的羊毛,恰如是一枝写字用的大笔。
他用那杆判官笔沾了沾墨,然后在一张白纸上写了五个字:“客栈会雅客。”这次写的是楷书。他这五个字方严正大,朴拙雄浑,大气磅礴,端的写得很好。
他写过之后,越看越喜欢,脸上现出自得的神情,文绉绉地说道:“妙哉,妙哉!此幅字甚佳!可谓千金难求也。且赠与你充作房钱饭资,不必谢我!”
那书童将那幅字摆到柜台上,很横地说道:“这幅字算是便宜你了!”
掌柜脸上现出苦不堪言的神色,想再出言抗辩,却又不敢,只得将房间钥匙递给书童:“玄字16号房间。”
文掌门扬着下巴,背着双手,迈着方字步,傲然向楼上走去。
在上到一半楼梯的时候,他回头打量了一下楼下吃饭的客人,视线扫到了霍不缺和叶萱儿身上,冲他们点了点下巴。
第五章伟哥是谁
“哥哥,你认识那个文掌门吗?”叶萱儿见文掌门冲他们打招呼,问霍不缺道。
霍不缺站起身来冲文掌门拱了拱手,复又坐下:“此人叫文焕之,是云遥派掌门。平生酷爱书法。江湖绰号“狂书秀才”。去年他到雁山给家师庆寿,是我接待的他。在一起相处了三日,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副字送给我。”
叶萱儿感兴趣地问道:“那他的字究竟值不值钱?”
霍不缺摇摇头:“我不懂字。不知道他的字值不值钱。对我来说,字只要能让人看明白就是好字。看不明白,就不是好字。”
叶萱儿笑了笑:“咱俩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不懂他的字,但是我觉得他挺有福气的,住店吃饭居然不用花银子,写几个字就可以充钱。果然耳朵大的人有福啊。”
。。。。。。
第二天早饭后,霍不缺带叶萱儿去逛集市,买衣服。
小镇上人来人往,甚是热闹。捏糖人的,蒸馒头的,卖绸缎的,做面条的,玩杂耍的。。。。。。应有尽有。叶萱儿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古代的集市,今儿算是亲身体会到那份古香古韵了。
她兴冲冲地拉着霍不缺的手,一会钻到那,一会跑到这,玩得很是开心。而且还买了两个糖人,一个自己吃。另外一个给霍不缺吃。
霍不缺不时看看二人紧紧相握的手,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她的小手柔若无骨,握在他带有薄茧的大手中,很……舒服。
“弟弟,不要光顾着玩,咱们还是干正事吧。你看,那里有一家成衣店,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霍不缺拉着叶萱儿进了一家店铺。
这家成衣店里面绫罗绸缎样样齐全,各色衣衫一应尽有。
“弟弟,给你买这件袍子怎么样?样子很漂亮!”霍不缺指着一件颜色鲜艳,绣着花朵的衣服问道。他觉得弟弟很美,应该穿漂亮的衣服。
叶萱儿摆摆手。那种花团锦簇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她一定很像女人。她才不要像女人。她要大变身,成为一个男人。
“我更喜欢这件。”叶萱儿指着一件颜色深灰,毫无花纹的袍子说道。
“这个,这个不漂亮。”霍不缺嗫嚅着说道。
“我觉得它很漂亮。我讨厌穿太鲜艳的衣服。就买这件嘛,哥哥。”叶萱儿朝他撒娇。
“好好好。弟弟喜欢就好。”霍不缺最受不了的就是弟弟撒娇,一撒娇他就要投降。
霍不缺买下那件灰袍之外,又给叶萱儿买了一件青袍,然后又买了若干内衣鞋袜等等。
叶萱儿回到客栈后,华丽变身。从一个扎马尾辫,穿长袖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头束灰色缎带,身穿灰色长袍,脚蹬灰布靴的少年。
虽然她原本长得美丽动人,但是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她现在打扮得普普通通,土里土气,也就显得很是平常,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她的。
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知道,自己是穿越人士,与这里的人不同,她不想受到别人的过度关注,以免生活受到打扰。她想要明哲保身,低调处事。
至于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原因当然是为了捍卫贞操了。一个没有武功,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行走江湖,真的太容易被坏男人给OO了。她不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所以才穿起了男装。
虽然她的胸不大,只有A罩杯,她还是找布将它缠起来了。这样,她的胸部不仅变得很平,而且还很硬,即使不小心和某个男人抱在一起,也不会让他识别自己的女儿身份。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古代的食物由于缺少化学添加剂,天然健康,所以能够丰胸美体。在以后闯荡江湖的日子里,她的胸居然慢慢地发起来了。一年之间,从A罩杯愣是升到了C罩杯。使得她越来越难隐藏自己的女儿身份。这是后话,以后再表。
叶萱儿和霍不缺又在这家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早饭后,二人共乘一骑向秦贤山庄赶去。
秦贤山庄庄主秦真礼贤下士,仁义好客,仗义疏财,济困扶危。许多江湖人士都受过他的款待。
他们一路走来,看到好多江湖人士骑马乘车,向秦贤山庄方向行去。估计这些江湖人士都是曾经受过秦庄主的恩惠,特意赶来给他贺寿的。
在这些骑马乘车的江湖人士中,有一辆华丽的马车最为惹人注目。
四匹健硕的白色骏马拉车,马车车顶上镶着一颗鸡蛋大小的珍珠,绝非凡品,车帘黄底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吉图和两个大大的字“春水”。
驾车者是一个身穿艳红衣裙,酥胸半露,妖冶妩媚的女人。要知道,其他马车驾车的一般都是男人,即使偶有女人驾车也不会把胸脯露出一半。
更为奇特的是,那辆马车内不时传来女子大声的娇吟,声声,让闻者无不侧目。
听到车内娇吟声的行人,年幼者脸色变红,年长者则一脸鄙夷,对着马车指指戳戳,议论纷纷。
“弄潮浪子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行那苟且之事了!真不要脸!”
“公孙涯这厮,居然一天到晚都在做那种事。不知他是不是吃药了,精力怎地那么大!”
“浪子莫非真要去秦贤山庄玷污秦二小姐?有我等在,自不能让他得逞!”
“两年前,浪子自秦贤山庄经过,秦庄主好心款待他,他居然狼心狗肺,半夜将秦大小姐玷污了。还留言说,秦二小姐长得也很美,只是才十三岁,太嫩了点。两年后他再来采秦二小姐!”
“这厮真是男人中的败类!不知被他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
。。。。。。
叶萱儿听到人们的议论,问霍不缺道:“哥哥,那个浪子,真的会去玷污秦二小姐吗?”
霍不缺面色凝重地应道:“恐怕他真的会做出此等下流之事。公孙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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