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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哥哥一般黑-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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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定房间用钱不管用,用刀剑才管用!”叶萱儿接过钥匙,带着大家走上楼。

她一上楼,就接触到两道冰刀一样的视线。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快活宫主凤惜玉,站在玄字十号房间门口,冷冷地打量着他们。

叶萱儿想起凤惜玉是凤惜花的弟弟,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凤惜玉的眼睛太冷了,远没有凤惜花的眼睛吸引她。她还是稀饭她的凤惜花哥哥。

走进客房,叶萱儿发现这间房还算宽敞,并且有两张床,可以睡开他们五人。

“弟弟,过来看看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兴致勃勃地把卷轴展开,铺在床上,请叶萱儿欣赏。

卷轴展开后,足有两米长,一米宽,雪白的宣纸上,用楷书,行书,草书三种字体,写了一首长诗: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话说,古往今来,有行书字帖,楷书字帖,草书字帖,但是鲜有融合了三种书法的字帖。文焕之这幅墨宝很有创意啊!由此可见,他并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书法家,而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书法家。

他的行书如行云流水自然流畅,楷书如闺中女子端庄文雅,草书如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真是字字珠玉,笔笔传神!

“文哥哥,你的字,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字!小弟十分仰慕你!想跟你学习书法!不知文哥哥愿意指点小弟一二吗?”叶萱儿目前在书法上也有一定造诣,但是远远比不上文焕之。她希望自己在书法上更上一层楼。

“为兄当然乐意教弟弟写字。”文焕之把自己的得意之作卷好,收了起来,然后在桌上铺了一张洁白的宣纸:“弟弟,你先写几个字给为兄看看。”

书童小墨赶紧过来磨墨,一会功夫就把墨磨好了,叶萱儿提起毛笔(普通毛笔,不是文焕之的判官笔),蘸了蘸墨汁,用楷书字体写到:“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文焕之眼睛一亮,弟弟的字写得不错啊!自己是书法家,弟弟也是书法家。知己!太知己了!没有比这更知己的了!

“弟弟,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将来的成就也许会在为兄之上!为兄甚为欣赏贤弟的才能!我们两个在一起,真是天作之合啊!哈哈哈——”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本来以为弟弟只是懂得欣赏书法而已,没想到弟弟不仅懂得欣赏书法,更写得一手好字。老天待他不薄啊,送了一个如此可爱又称心的知己给他!有弟弟陪着,他这一辈子会很幸福很幸福!

叶萱儿抿唇微笑,眸光潋滟。谁都喜欢听赞美,她也不例外。被文哥哥夸奖,她很开心。

“弟弟,来,为兄教你重写一遍。虽然你已经写的很好了,但是如果这样落笔的话,会写得更好。”文焕之走到叶萱儿身后,握住她提笔的右手,在砚台里蘸了墨汁,然后开始在纸上重写一遍刚才的诗句。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不断飘进他的鼻孔,使他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心跳不由漏了一拍。他眼睛的余光看到她脖颈处露在外面的一小块肌肤,光滑嫩白,美玉一般。弟弟好美好香啊!而且又那么的可爱!他对她的喜爱之情“噌噌噌”地上升着,身体与她越贴越近,越贴越紧。

弟弟的身体好柔软哦!他有些恍神,手中的笔摇晃起来,把字写得扭扭曲曲的。

“文哥哥,写歪了!”叶萱儿放下笔,扭头看他。怎么回事?他怎么把楷书写歪了?

她的长发擦过他的脖颈,如清新的春柳拂过,她的面颊粉粉嫩嫩,仿佛娇艳的花朵,她的眼睛水灵灵,似汪着一池春水,她的嘴小小的,红红的,比樱桃还要好看……弟弟太美了!他失神地盯着她的脸,心跳声越来越大!

“回神了!”她撅着嘴巴喊了一声,扬起小手在他眼前晃了两晃:“文哥哥,我看你今天有点心不在焉。算了,改天你再教我吧。”

文焕之拍了拍脑袋,眼神恢复了清明,退后一步,和她拉开一定距离:“对不起,弟弟,为兄大概旅途劳累了,所以精神有点不集中。等休息好了,为兄一定好好教你。”

“没关系,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我们现在下楼用膳吧。”叶萱儿见天色不早,想尽快用膳。用完之后,她还要练功呢。

当叶萱儿沿着楼梯向下走的时候,一个穿黑袍的男人恰好沿着楼梯向上走,四目相对,都有些怔愣。

咦?这不是红毛魔王东方哥哥吗?他也来参加聚宝堂的拍卖大会啊?他是不是为非欢宝典》而来?她要不要跟他相认呢?叶萱儿停下脚步,俯视着他,目光深思而犹疑。

这个少年是谁?感觉好熟悉!一定是他认识的人!东方夜冥停下脚步,仰头打量着她,眼里带着问号。

“弟弟,你怎么不走了?”文焕之疑惑地拽了拽她的袖子。

弟弟?东方夜冥听到这两个字,像被锤子敲了一下似的,虎躯一震,黑宝石眼睛紧紧锁住叶萱儿,瞳孔不断收缩。

他想起了莫然,那个悄悄偷走了他的心的弟弟。莫然和这个少年的身高体型差不多,但是莫然没有这个少年俊美。

叶萱儿低下头,从东方夜冥身边匆匆走过。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跟他相认。他喜欢的是那个染了红毛的莫然,而不是这个黑发黑眉毛的她啊。

东方夜冥回头看她,发现她的背影跟莫然的背影像极了。她匆匆离去的样子和上次莫然匆匆离去的样子一样,让他产生了一种把握不住,即将失去的不安。

“莫然!”他冲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

叶萱儿脚步一顿,慢慢转过脸去,她的目光与他的目光在空中交织,互相审视着对方。她想看出他对现在这个她的看法,喜欢抑或不像话?他想看出她和莫然究竟有什么关系?同一个人抑或两个不同的人?

“叶轩弟弟,走,我们吃饭去!”文焕之揽住叶萱儿的肩膀,大步向前走去。他见弟弟和红毛魔王东方夜冥老是眉来眼去,心里很不是滋味。就算弟弟想搞断袖,那也得首先找他啊!他和弟弟是知己,是天作之合!

“教主,他不是莫然。”跟在东方夜冥后面走上楼梯的魍护法说道。

“可是,他俩的背影真的很像。”东方夜冥仍然在一眼不眨地望着叶萱儿离去的背影。

……

“弟弟,你认识东方夜冥吗?你刚才怎么老看他?他可是一个大魔头,残忍嗜血。你千万不要靠近他!”吃饭的时候,文焕之循循善告诫叶萱儿:“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为兄一样斯文。大多数男人都喜欢舞刀弄枪,打打杀杀,生活没个安宁!跟他们在一起,很危险!”

叶萱儿掀掀嘴角,小声答道:“我和他以前确实认识。不过他现在不认识我了。”虽然东方夜冥确实是魔头,但是她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既然认他做了哥哥,心里就有了他一席之地,就真的把他当哥哥看待了。

只是,她现在的样子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知道他喜不喜欢现在的她?

还有,如果她和他相认,他再要求她染红毛怎么办?她不想再染了。她觉得嘴角还是保持黑发黑眉比较好。

“弟弟,他不认识你更好!那你以后也装作不认识他吧!像这种魔头,能离他多远就多远!最好永远不见面!”文焕之把话题扯到嘴角身上:“还是斯文男人好啊!每天写写字,看看书,不打架,不斗殴,一辈子平平安安。嗯,弟弟,你觉得为兄怎么样?是不是很斯文很好?”

叶萱儿大眼瞄了他一眼,确实长相儒雅,气质斯文,于是点点头:“你很斯文也很好。”

文焕之乐滋滋地说道:“像为兄这样的男人,很难找啊!比那个红毛魔王强多了!以后,你就跟为兄长住云遥派吧。为兄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谁比我强多了?”东方夜冥负手缓缓走来,黑宝石眼睛里跳跃着嗜血的火苗。

“没人这样说啊。”文焕之心虚地低下头,提起筷子,不停夹菜吃。红毛魔王的回旋飞刀太厉害啦!他还是不要招惹这个家伙的好!

“东方兄,来,这边坐,我们一起吃个饭。”戴黄金面具,穿紫袍,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凤惜玉向他招呼道。

“凤兄,客气了。”东方夜冥瞧了瞧叶萱儿,又瞧了瞧她桌上的菜,慢吞吞地走到凤惜玉跟前。

叶萱儿悄悄抬眼望去,发现东方夜冥,凤惜玉,以及四大护法,两名侍女,一共八人,俱都坐在离她不远的一张大桌前,点菜用膳。

“我点:小鸡炖蘑菇,爆炒山鸡,宫保鸡丁,以及糖醋排骨,红烧带鱼。”东方夜冥大声对店小二说道,同时眼光往叶萱儿这里不断飘来。

这些菜咋听着这么耳熟?哦!她上次和东方夜冥一起吃完善,点的就是这几道菜。想不到他记得那么清楚。叶萱儿瞧了瞧自己桌上的菜,没有他点的那几道菜。虽然她喜欢吃糖醋排骨和红烧带鱼,但是她中午刚刚吃过,所以晚上没点。

“东方兄是为非欢宝典》而来吗?”凤惜玉冷冰冰的问道。

“是,凤兄也是为这本秘籍而来吗?”东方夜冥板着脸,语气不含一丝感情。

“彼此。这顿饭钱我请了。秘籍,希望东方兄不要跟我抢。”凤惜玉的声音愈发冰冷,宛若从冰窖里传出来的。

“一顿饭就可以换一本绝世秘籍?那我请凤兄十顿饭如何?劳烦凤兄不要跟我抢。”东方夜冥眼里射出嗜血的光芒。

“一顿饭不够吗?如果,再加一个人呢?够不够?”凤惜玉的万年寒冰眼轻眨了一下,抖落了一地冰凌。

“一个人?谁?”东方夜冥面露些微诧异。

“他!”凤惜玉突然抬手,指向叶萱儿。

正在竖着耳朵偷听他们谈话的叶萱儿倏然一惊,差点跳起来。说话就说话嘛,干什么突然把她牵扯进去?

东方夜冥的面色微微一变:“为什么要加他?”

“因为你在乎他!”凤惜玉很笃定地说道,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可以帮你得到他,或者我也可以毁了他!”

东方夜冥是他的劲敌。他没有赢他的必胜把握。自从进了客栈,他就一直注意观察东方夜冥,发现他对那个俊美的少年很感兴趣。所以,他想用那个少年赌一局。如果他赢了,东方夜冥就不会跟他抢秘籍了。如果他输了,也没有什么。不过是牺牲掉一个俊美的少年而已。

“你错了!”东方夜冥阴沉着脸说道:“我并不在乎他!”那个少年只是很像莫然而已。即便是真的莫然来了,在莫然和秘籍之间,他还是会选择秘籍的!得秘籍者的天下,他其实一个贪恋风花雪月的无志之人?

“哦?你真的不在乎他吗?那我去毁掉他!”凤惜玉慢慢地站起来,一步一踱地向叶萱儿走去,身段颀长而挺拔,弥漫着一层杀气。

丁三和丁四立即拔刀护在叶萱儿前面,文焕之也拔出判官笔保护弟弟,俊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凤宫主,我们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何苦为难我们?”

凤惜玉止住脚步,收敛了身上的杀气,冷冰冰地说道:“文掌门,我并不想为难你们。我到这里来,只不过想请这位公子到我们那桌喝杯酒。”

“我不去!”叶萱儿把脑袋从侍卫后面探出来,大眼里泛起一丝淡淡的水雾,狠狠剜了凤惜玉一眼。这个冰山男不是好人,居然想用她来威胁东方夜冥!东方夜冥也够绝情的,居然不在乎她!她的心一片悲凉!这悲催的秘籍,究竟要造成多少亲人反目,朋友成仇?!

东方夜冥看着她迷雾一样的美目,心里有种揪痛的感觉。这个少年的眼睛多像莫然啊!莫然为什么突然不辞而别?是嫌他太矜持,还是嫌他不够热情?他是有雄心壮志的人,他不想有太多儿女情长,他想称霸天下!只是,自从莫然离开后,他的心就空荡荡的,觉得世界好荒凉,好寂寞!他想让莫然回来!

凤惜玉回头瞧了东方夜冥一眼,发现他正在痴痴地张望着叶萱儿,心里不由嗤笑道:哼!还说不在乎这个少年!一晚上不知看了多少回,简直眼睛都要钉到他身上了!想不到东方夜冥这厮居然是个断袖!这个少年我可得好好利用!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他杀了!

“凤某第一次邀请,公子不去就算了。下次凤某再邀公子的话,公子一定要赏脸。”凤惜玉退了回去。

叶萱儿气呼呼地一甩袖子,离开饭桌,直奔客房。她很生气,生凤惜玉的气,也生东方夜冥的气。她想揍人!

“弟弟!”文焕之走到她面前,叫了一声。

叶萱儿“嘭”地给了他一拳,正打在他的胸口上:“你这个无情的人!”她把他当成东方夜冥那厮了。

第一百零六章 今晚我们抵足而眠

文焕之被她打得痛呼一声,伸开双臂,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宣誓般的表白道:“弟弟,为兄有情,很有情!为兄真的很喜欢你!如果有人要伤害你,为兄第一个不答应,和他们死拼到底!”

他的怀抱很温暖,被他这么拥着,鼻息之间充斥着全都是属于他的味道,笔墨纸砚的味道,儒雅的味道,斯文的味道。没有刀光剑影的喧哗,没有腥风血雨的悲凉,只有一片远离尘嚣的安宁。

她轻轻抬头,他温热的唇瓣擦过她光滑的额头,划出一道酥麻的电流。他目光中闪过一丝迷离。这是什么感觉?好奇怪!可是,真的很好!他很喜欢!他的唇又向她的额头擦去,想要再体会一次刚才的感觉。

她却推开他,垂下粉颈:“我累了。”她没有错过他眼底的迷离之色,也许他对她的喜欢之情已经超越了兄弟情谊,就像其他哥哥那样。可是,她的情人现在已经太多了。本来打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她,现在已经有了六个男人。她不能再要了!她有不是欲求不满的欲女,要那么多男人干嘛?

“弟弟,我也累了。今晚我们抵足而眠。”文焕之发现自己对弟弟的喜爱之情正在蓬勃生长。弟弟裸露在外面的肌肤是那样雪白娇嫩,并且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使他的心蠢蠢欲动。

唔,他动了春心了!以前他一心扑在书法上,不理会风花雪月,现在他突然觉得风花雪月也是很有趣的。如果能和弟弟在花前月下,搂搂抱抱,亲亲摸摸,应该别有一番滋味吧!

“抵足而眠?”叶萱儿侧头打量了一下屋内的两张床。她和文焕之是上级,书童和侍卫是下属,并且她和他又是兄弟关系,于情于理,她确实应该和他同塌而眠。书童和侍卫们则应该同睡另一张床。抵足不是共枕,应该没多大问题。

“嗯。”她微微颔首算是答应了。

文焕之的嘴角一点一点勾起,直到勾出一个漂亮的弧度,眼睛闪闪发光,兴奋地情难自己。即使只是抵足,也可以慰藉他那颗蠢蠢欲动的春心。能和弟弟同床而眠,他感到很幸福。那种幸福就像种在心底的种子,慢慢地长处了新绿。

唔,春天来了,春心动了,种子发芽了,以后会开花,还会结果。美好的未来在向他招手!

天冷,人多,不方便洗澡。他们在临睡前轮流洗脚。叶萱儿第一个洗,文焕之第二个洗。书童和侍卫最后洗。

侍卫端来一盆冒着热气的水,摆在床前。叶萱儿坐在床上,脱去鞋袜,将两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雪白玉足放入水中,双足交叠,互相揉搓,荡起一圈圈涟漪,激起一串串水花。

文焕之坐在她旁边,双眼紧紧盯着她的玉足,心潮澎湃。弟弟的双足娇小嫩白,如玉之润,如缎之柔,指甲呈淡粉色,如美丽的花瓣。他那孤独的大脚终于找到伙伴啦!

一想到夜里,自己的大脚可以喝弟弟这双秀气可爱的小脚抵在一起,互相摩擦。请原谅他用这个词吧,他就是想和弟弟摩擦。摩擦啊摩擦,摩擦啊摩擦,他脑海里现出那副绮丽的画面,身子不由燥热起来,狠狠咽了一口口水。

叶萱儿洗过脚后,拿起床边桌上的干毛巾揩干了脚上的水珠,然后脱去外袍,只着白色亵衣,钻进了被窝。

文焕之脱下鞋袜,用弟弟刚才洗过的水洗了洗脚。心里很甜蜜。幻想着哪天能和弟弟能在同一个浴池里洗澡。

侍卫重新换了水。两个侍卫和一个书童用同一盆水洗了脚。

六个人都钻进了被窝,文焕之把灯吹灭。

东方夜冥走到玄字十二号房间门口,高大魁梧的身影犹如一颗树,就那么静静地站着,黑宝石眼睛牢牢锁住这扇门,想着门后的那个少年,以及少年那双水灵灵迷蒙一样的大眼。

那个叫叶轩的少年,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很像莫然给他的感觉。如果不看脸孔,只看背影,他会以为叶轩就是莫然。

自从莫然离开后,他真的很想他,想念他的甜言蜜语,想念他的温柔体贴,想念他的轻颦浅笑,想念他的拥抱他的吻。

想到这里,东方夜冥脸上浮现出一抹羞赧而又幸福的微笑,和莫然相处的情景,光让他想一想,就很甜蜜啊!分别以后,他不断地回想,一天要想好机会。他没有去找莫然,他以为莫然会回来的。因为他的莫然是爱他的。

但是等了这么久,他一直没有等到他的莫然。他的心不时会有抽痛的感觉。他在心底呼唤:“莫然,回来吧!只要你回来,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好好爱你!这一次,我不会再矜持地,被动地等你追求我,扑倒我,我会主动一些,主动对你好,主动和你亲热!”

东方夜冥的黑宝石眼睛牢牢缩着玄字十二号房间的门,想念着那个悄悄偷走了他的心的莫然弟弟。

凤惜玉从玄字十号房间踱了出来,望着东方夜冥展成一棵树的高大身影,隐藏在黄金面具下的俊脸浮现一丝讥笑,眼神冷如冰:东方夜冥,我已经找到你的软肋!虽然你嘴上不承认,但是你的心却是已被那个少年迷惑!无情方能无敌!你注定要败在我的手下!

玄字十二号房间内,文焕之紧张而又兴奋地挪动着自己的大脚,在被窝里,认真找寻着妹妹的小脚。(话外音乐:“找啊找啊,找小脚,找到一个好小脚,碰一碰啊,磨一磨啊,你是我的好小脚……”)

当他的大脚终于触到她的小脚,他激动地咧嘴而笑,但是脸上立即现出心疼的表情,哎呀!妹妹的小脚好凉,仿佛没有温度一般,他得赶紧帮妹妹暖一暖。

他的脚掌宽大而厚实,从里向外散发着舒适的温暖,抵在叶萱儿那略显单薄的,冰凉的小脚上,把他身体的温度源源不断滴传输给她。

叶萱儿一到冬天就手冷脚冷,躺进被窝的时候,虽然身子很快就暖和起来了,但是双脚一直凉凉的,要过很长时间才能暖和过来。

穿越之前,家里有电热毯,冬天入睡前先把电热毯打开加热一个小时,然后再上床睡觉,双脚会感觉很舒适。

穿越之后,这个时空没有电热毯,不能给床加热。冬天屋里烧的是炭盆。炭盆虽然把屋里烤得很暖和,但是被子里仍然是冷的。

当文焕之的温暖大脚触碰到她的冰凉小脚,她立即如同触电一样,把脚挪开。她不要跟他有亲密的肢体接触,尤其在同床的时候。

“你的脚太凉了,我帮你暖一暖。”他温文尔雅,温良醇厚,温情脉脉地说道,接着他又把他的温暖大脚伸过来,抵住她的冰凉小脚。

呵!原来他不是非礼她,而是帮她暖脚!她戒防的心豁然敞开一扇门。她的小脚不再躲避他的大脚,任四足相抵,任温暖传输。

温暖从他的大脚传到她的小脚,然后顺着她脚慢慢往上爬,爬到她全身每一个地方,爬进她的心里。她现在从身到心都是暖洋洋的了,很舒泰。

原来,抵足而眠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原来,有人帮忙暖脚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和他同床,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幸运。他让她感觉温暖。

文焕之感到弟弟的小脚从冰凉慢慢转暖,心里十分高兴。本来想和弟弟的小脚摩擦摩擦,但是他现在不想这样做了。

他只要弟弟温暖舒适就好。他不要弟弟戒防他,逃避他。他想:如果,可以像这样,一辈子给弟弟暖脚多好。

四足相抵的两人各怀心思,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是甜蜜的,渐渐地,两人相继进入梦乡。虽然他们睡着了,但是他们的脚仍然抵在一起,把温暖继续传递。

第二天,叶萱儿一行继续出发。到晚上住店时,她仍然和文焕之抵足而眠。

经过两夜的抵足而眠,她有点迷恋他足底的温度了。

毕竟,双脚凉冰冰地入睡,真的很不舒服。而他却温暖了她的脚,让她如沐春风,身体舒泰。

文哥哥可以暖脚,真的很好!她对他的喜爱之情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

第三天,也就是一月十八号,他们来到沧浪城,珍宝堂举行拍卖大会的地方。

沧浪城是一个繁荣的商业重城,街道宽敞,两旁的酒楼酒店豪华气派。各种摊位,应有尽有。行人如梭,车如流水,熙熙攘攘,非常热闹。

他们先找到一家客栈订下房间,然后结伴到街上逛了一圈,领略一番商业重城的风采。

在逛街的时候,他们听到很多人在议论后天的拍卖大会。

“带够钱了吗?拍卖大会上的五个绝世宝贝,你能买下几个?”

“你五个绝世宝贝,我连想也不敢想。最多买几件不值钱的东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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