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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武侠主角同在-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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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到这里,两人突然脸色就冷了下来,似乎一下子失去了说话的力气一样,那忠叔更是暗暗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恼恨自己多嘴多舌,可是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缓转一下,还是那个青年男子叹息了一声,淡淡的说道:
“把狼皮收拾好了,一会儿送过来,晚上让张嫂弄点猪肺汤,李大哥在咱们家养病,就做给他吃,他总是咳嗽,这正好对症。”
说完不等人答应就往里走,不过才走了几步,他又停了下来,头也不回的对着那个青衣中年说道:
“忠叔,阿玉,阿玉不在了,你也不用太过避讳,该说什么就什么,我没那么脆弱,再说,我总觉得,阿玉没死,好像一直都在,真的,我也喜欢听你们说他,感觉他还在这里一样。”
说完在也不停脚步,往里走去,而那个忠叔,已经泪流满面,猛地一擦眼泪,狠狠的答应了一声,就往边上的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嘟囔:
“我也觉得他在,这么好的人,一辈子行善积德,救了多少人啊!周围的人家,那个不竖着拇指说他好的,就这么让黑了心肝的坏人给害了,这老天爷怎么看得过眼?一定是让他去了什么好人家享福去了,一定的。”
不用说,那个青年就是阿飞了,而那个李大哥,必然就是李寻欢,果然,阿飞掀了帘子,走到堂屋,正坐在一边烤着火,动着刀子雕小木偶的不是李寻欢又是哪个?
“回来了啊!”
李寻欢还是那一付云淡风轻的样子,带着淡淡的哀愁,点点的病容,整个一个忧郁中年的样子,岁月似乎对他格外的宽容,憔悴,风霜并没有减少他的风姿,反而让他多了不少成熟男人的魅力,沧桑的男人更容易让人被吸引,阿飞倒是有点视而不见的意思了,不过是点了点头,就坐到了一边,手却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裳,这样反常的动作李寻欢怎么可能没有看到,再想想刚才在里头听到的声音,李寻欢忍不住也叹了口气。
“阿飞,你做的不少了,那几个人你不是都已经杀了嘛!已经给阿玉报仇了,何必还这样耿耿于怀?人死不能复生,再说了,死亡是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的,江湖中人,更是视生死为寻常事,就是你我,有一天还不是一样的结局。”
李寻欢的话阿飞听了点了点头,他知道这都是真话,可是他心里还是难受,每一次想到阿玉,他都觉得难受,所以忍不住头一次在李寻欢的面前唠叨了起来,絮絮叨叨的说起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阿玉是不一样的,他总是说,是我把他捡回来的,不然他可能饿死街头,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没有我,阿玉也能过的很好,可是没有他,我的日子就不一定好了,不是他,我如今也不会是这样衣食无忧,依然是一个没有家,什么都没有的浪子,我的衣裳都是阿玉做的,就是身上这身,也是阿玉提前准备好的,他替我准备的衣裳,鞋袜,我足可以穿十年,身高尺码什么都想到了,就怕我回来突然,没有合适的衣裳可以换,房子是阿玉找人建造的,就是菜园子,田地,每一样都是他收拾起来的,就是忠叔他们,也是阿玉招来的,可以说,没有阿玉,这偌大的家业,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可能,我十一岁就跟着阿玉生活,他教会我怎么在这个世界生活,生存,怎么和人交往,怎么当一个合格的沈家子嗣,从这点来说,阿玉对我来说,似兄似父,所以阿玉是不一样的。对我很重要,很重要。”
说到这里,阿飞看了李寻欢一眼,看到他脸上微微的尴尬,也明白这个小李探花在尴尬什么,他直言不讳:
“阿玉说,浪子看着很潇洒,四海为家,到哪里都不受拘束,其实浪子也很惨,因为没有家,心就没有港湾,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阿玉给了我这样的地方,建造了这样的地方,如今就是李大哥,你也多了一个养病的地方,所以阿玉真的不一样。”
阿飞努力的说着阿玉的不一样,强调着阿玉的不一样,这样李寻欢多少有些尴尬,他知道,这是阿飞在表示不满,不满他对于阿玉就像是对待寻常下人一样的态度,对于阿玉的死的不在意,虽然他也曾跟这阿飞给阿玉报仇,可是真心愤怒和随从帮忙必然是不一样的,阿飞很敏感,他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一心想要说明他的态度,好在李寻欢想来是个心胸宽大的,他知道了阿飞的意思,自然也就知道该怎么做:
“好吧,阿飞,李大哥知道了,阿玉是你的兄弟,那也就是我的兄弟,我自然不会再说什么劝你的话了。其实我们都一样不是嘛?重情重义的人都是一样的,只是我们选择的对象不同而已,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是朋友,不是吗?”
李寻欢这样一说,阿飞也没有话说了,他只是想要李寻欢知道自己对于阿玉的重视,哪怕阿玉已经死了,那也是他最重要的人,不是李寻欢那样轻描淡写一说就能忘却的人。其他的他也不指望能有什么变化,有些东西,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可以了,只要自己认为重要就可以了。
阿飞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狼皮袄子,换了一个话题,对着李寻欢说道:
“我今天打到狼了,阿玉曾说过,武人做衣裳做好用狼皮,因为狼身上有三根硬毛,是他们的示警狼毛,即使死了,成了皮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这三根狼毛依然会立刻变的坚硬无比给主人提出示警,虽然我一直找不到阿玉说的那三根毛在什么地方,不过总能找到的,所以,李大哥,那块狼皮,加上我屋子里的那几块,你拿去做一件衣裳把,就是做大氅也够了,保暖也好。”
听着阿飞关心的话,李寻欢笑了,很是舒心的笑,这是一个心宽的男人,在解决了和阿飞关于对待阿玉态度上的问题,他立马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优雅而知性。
“阿飞,又是阿玉说,你啊!真是把阿玉说的话当成了金科玉律一样,这狼毛的事情我怎么就不知道?哪本书里写的?好吧!我不说阿玉的不是,只是我觉得,这只怕是阿玉为了让你多穿些,生怕你着凉才这么说的,要知道这狼皮在这冬天最是保暖,对着风寒骨病都有好处,只是臃肿了些,就凭你往常的性子,只怕是不喜欢的,也亏得阿玉为了你什么话都想的出来,可见是费了不少的心思。”
说到这里,阿飞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一脸的不赞同,李寻欢立马止住话头,摆着手说道:
“好了,不说,不说还不成,不过你的好意我是领情的,这阿飞亲自打猎来的狼皮,那可是一片心意,我怎么会不收!”
两人正说着话,张嫂在门口禀告要进来,阿飞立马止住话头,坐正了位置,主子的架子端的很正,这都是阿玉教导的,少爷就是少爷,不管怎么样,不能落了自己的气势,看着阿飞这样,李寻欢嘴角翘了起来,好吧,不得不承认,阿玉对阿飞真的很好,什么都想到了,周全到了极致,就像是阿飞说的,似兄似父,这份情不是什么都能比的。
张嫂端进来的不用说,就是一碗猪肺汤,清清爽爽的,除了猪肺就是葱花,在没有别的东西,李寻欢看的有点傻眼,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个,这也是汤?也是菜?他忍不住看了看阿飞。
“阿玉说过,吃什么补什么,吃了猪肺,你的咳嗽应该也能好些。”
又是阿玉说的,李寻欢真想翻个白眼,好吧,他承认,他对于阿玉熟悉度差了些,不知道阿玉曾说过多少乱七八糟的话,可是这阿飞的执行力度也太大了些,这一天到底要说多少遍阿玉说的,他真的要妒忌了,如今阿飞和他可是好朋友呢!好吧,活人和死人是没法子比的,李寻欢只能继续郁闷下去了。
就在李寻欢挣扎着要不要喝这个奇怪的汤的时候,阿飞突然站了起来,冲到门口,看着飘雪的天空,傻傻的发愣。
“阿飞,怎么了?”
李寻欢也跟着出来了,他还以为阿飞发现了什么不对劲,或者是有什么仇家?可是看到的却是阿飞傻子一样看着天空,默默哀伤又欢喜的表情。
“李大哥,我感觉到了,阿玉在看我,他在的,就在天上,刚才就在看着我,他没有离开,从来没有!我好高兴!阿玉还在!”
就在阿飞激动的时候,天上,某一个透明的地方,阿玉也正默默的流泪,这个孩子他没有白养,他听见了,真的听见了,阿飞一直记着他,甚至他为阿飞做的一切,都被阿飞记在心里,阿飞的生活中依然有着他的影子,就是忠叔他们也不曾忘了他,这就是他存在的痕迹,他不在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他也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
第54章 花满楼番外
花香芬芳;姹紫嫣红,没有什么比花满楼的小院子最能感受春天气息的地方了;陆小凤悠闲的走在一丛丛花木中间,享受他难得的春日气息;没有美酒,没有美人;其实也不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的,最起码他还有好友在侧;还有这满园的美景作伴。
“七童;听说昨儿你这里又多了一种花?是什么让你这么着急;让人骑着快马,日夜不休的从海船上运来?”
花满楼很少有表现的这么急切的时候;这让陆小凤分外的好奇,对于的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来说,任何超出常规的事情都足以让他行动起来,所以,这消息一到他手里,立马他人就出现在花满楼的家中。
花满楼也知道他的脾气,什么都不说,只是笑着把陆小凤引到了那一丛新移植过来的花丛中,看着那一小片紫色的小花,陆小凤难得露出了惊容。
“紫色,还是紫蓝色,长颈小花,难不成这就是当初阿玉说过的薰衣草?“
听到陆小凤的话,花满楼脸上带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
“其叶形花色优美典雅,蓝紫色花序颖长秀丽,茎和叶都可入药,有健胃、发汗、止痛之功效,是治疗风寒、腹痛、湿疹的良药。我一直记得阿玉曾说,这种花花香宜人,还能助眠,难得有人从海外得到了,我怎么能弃之不理,暴殄天物,自然是要收入囊中的。“
听了花满楼的话,陆小凤轻叹了一声,不自觉的蹲□子,手抚上了那小小的花苞,
“七童,你还在自责吗?那不是你的错,我们都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阿玉,阿玉真的只是意外。“
陆小凤眼中也带着一丝的伤痛,可是他没有让任何人看到,虽然花满楼并不能看到,可是他还是不想让自己这样的情绪暴露出来,只是他这语气却已经完全的展露出自己的心思,就是花满楼也不得不低下了头,
“你难道不是?我们都一样,就是西门,只怕也解不开这个心结,让人在我们的面前害死了手无缚鸡之力的阿玉,这是我们的错,无论怎么辩解,也无法释怀的错,他是跟着我出去的,我是他表哥,可是我没能照顾好他,舅舅一家痛哭的声音,我怎么也不能忘记。“
说到这里,花满楼转过身去,以为早就流干的泪水似乎又有了泛滥的迹象,花满楼闭上了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阿玉的样子,因为他看不到,可是他总觉得,即使阿玉不在了,他似乎还能听到他的声音,那样的清脆,乖乖的喊着表哥,说着他想要成为第一名医的愿望,说要找法子给他治眼睛的诺言,那只是一个孩子,虽然时常做些小大人一样的事情,还爱和陆小凤斗嘴,可是那真的只是一个可爱的孩子,却因为他们,死的莫名其妙。
“那是舅舅家唯一的男嗣,是秦家唯一的香火,这是我欠他们的,怎么还,即使报仇,也不过是亡羊补牢,早就晚了,补不回来了。“
花满楼的声音带着没落,陆小凤心里很不是滋味,咬咬牙,起身拍拍花满楼的肩膀,安慰的说道:
“最起码你能让他们一家子过得更好些,能找到阿玉一直想要找的花草,完成他的心愿,这也是好的,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不是吗!“
听到这话,花满楼也笑了,微笑着摇摇头:
“你啊,总能说出些不上不下的安慰话来,怪不得阿玉总是和你最亲近,想来也是和你一样的脾气,不错,好歹还有些能做的,比不做的好,对了,前些日子,听说你托人去了南面,怎么了?“
一听花满楼问这个,陆小凤也笑了,很有些得意的样子,摸摸自己的胡子,神秘兮兮的:
“你知道吗,阿玉真是神了,当初他说从小说里看到好些奇怪的花草的事情你还记得吗?前儿有个朋友正好从南面过来,和我聊天的时候说起那里有一种奇特的莲花,不仅花冠硕大,奇美,还有更令人拍案叫绝之处:当它生长到最旺盛的时候,能从j□j腋下再长出无数的小花来,众星拱月一般。“
话说到这里他已经不用接下去了,因为花满楼已经是一脸的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眯眯的直接接口:
“地涌金莲?“
“不错,就是地涌金莲,你说,有这样的奇景,我怎么能不感兴趣?自然是要找人弄上一些,看看你家这个花园子是不是能种的活不是!“
两个人难得在这花草上能找到共同语言,这怎么能不让人欢喜,甚至陆小凤还友情分享了一下他那位从南边回来的朋友所提起的各处风光,还有那些北面也好,江南也罢都难得一见的奇花异草,让花满楼很是满意。
“阿玉知道的真是不少,说起来,这孩子从小就喜欢看些奇奇怪怪的书,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这么多的东西,倒是让我这个表哥也汗颜了。“
话说到这里,陆小凤脸色又是一变,斟酌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对着花满楼说道:
“说起来,古人常说,这世间有一种人生来有宿慧,见识,学识都要高人一等,原本阿玉在的时候,我倒是不觉得,可是这自从他走了之后,每每想起,我总觉得似乎我们都不怎么了解这个孩子,他知道的东西,看过的东西很多都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想想,这孩子能看到的都是些哪里的书?还不都是你家的,就是他师傅那里,只怕除了医书也在没有别的了,西门那里?好些话都是去西门那里之前他就说过的,再说了,西门那里有些什么书,难不成他自己不知道?可是阿玉说的,有些他也是不知道的,这样一想,阿玉又是哪里看来的?或许他真的是那种有宿慧的人也不一定。“
陆小凤那就是古代版福尔摩斯式的人物,这么多年管闲事,他也不是一无所得,最起码这破案分析的本事那是一等一的,由他这么一说,花满楼也难得从亲情中脱离出来,细细的想了想,脸上也难得严肃了些,之后,突然又笑了,那种无奈的笑,释然的笑:
“不管是哪里听来的,看来的,还是宿慧,阿玉都不在了,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他总归是我的表弟,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天生的星宿还是那个秘密门派的传人,这都不能改变。“
花满楼索性把陆小凤潜意识里的推论都一起说了出来,倒是让陆小凤有些讪讪的,摸摸鼻子,再不好说什么了,相反倒是说起了别的:
“西门最近似乎对于快剑又有了领悟,前些日子,居然独自一个人去了瀑布底下,想要斩断瀑布,说是阿玉说的,这样练习一段时间,能让他的剑更快,这个剑疯子,前段时间在河里练剑弄得一身狼狈,这次又来这个,也不怕被水冲的晕头转向。“
说起西门吹雪的笑话,这陆小凤和花满楼立马就成了一伙的了,嬉笑了起来,虽然他们的话里依然还有阿玉的影子,可是那片阴影已经开始慢慢的消散了。
“你说西门这次能坚持多久?“
“不好说,不过看他对着阿玉说的法子一个个的试过来,说不得,阿玉说的还是有用的,不然他干嘛这么努力。“
“也是,不过你说阿玉是不是对西门太好了些,当初怎么就不告诉我们一些?怎么对着西门就什么都说了?“
“你吃什么醋,我这个表哥都没有说什么呢!“
“哎,西门已经是我们三个里最厉害的,他要是再厉害下去,我追的也是很辛苦的,我的眉毛还是很想保住的。“
“呵呵。“
“不过,自从那件事情之后,我怎么觉得西门多了点人味?前阵子有个女孩子上门,他居然没把人赶出去,还听人说了一会儿话,这真是太奇怪了。“
“恩,这样不好?“
“什么好不好的,不过阿玉曾说过,什么心中有剑,万物皆可为剑,这话我估计西门是做不到的,他到现在那把剑还是占据了他媳妇一样的位置,境界还是低了。“
“你妒忌了。“
“什么?我妒忌?怎么可能?好吧,我是有些妒忌,你笑什么?我妒忌我承认,这是美德。阿玉说的。“
。。。。。。
他们的笑声传的很远,天上的云也散开了些,好像有人跟着一起在笑,好吧,不是好像,而是真的,阿玉也在笑,他很欢喜,他们都过得很好,慢慢的,阿玉的灵魂也在慢慢的淡去,他没有意识到,就在他彻底消失的那一瞬间,花满楼和陆小凤几乎是同时抬头看向了天空,还有远处那一片梅林的庄园里,也有一个人,默默地看着,手里的剑似乎也在隐隐的低鸣。
有些时候,无言不代表无知。
第55章 夏家长工的日子1
人世间什么工作最苦?世人都知道;撑船打铁磨豆腐,而这一次阿玉很悲惨;因为他一下子就成了这么苦的人家的孩子,十七八岁,豆腐铺子家的大小子;天天那个天没亮就要起,天黑了还没睡;这可以说是阿玉穿越历史上最痛苦的阶段了。更要命的是他们家还是属于有身契的一族,也就是属于雇工;隶属于某个隔壁大户人家的长工。
最要紧的是他隔壁不到三百米远;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院子,总能让他时不时的来一次吃苦思甜,最最要紧的是那户人家姓夏,有个小姐未婚生育,有一个十岁的女儿,最最最要紧的是,这里是济南,不远处就是大明湖。
大家明白没有!是了,很不幸的阿玉成为了紫薇同学的邻居,还是没有什么地位的邻居,眼瞧着若是这按照剧情走,七年后,大戏就要开幕,他说不得就要跟着去了那个什么京城,受到无数的心痛的言论,说不得还要被跟着折腾一回,阿玉忧郁了,学着李寻欢的样子,皱着眉头,哀伤的眼神,仰望着天空,好吧,这剧情还没有开始,阿玉就已经迅速转入到了琼瑶情节里去了。
阿玉其实不怎么喜欢紫薇这个孩子,怎么说呢,那就是一个圣母到了一定蠢度的女人,眼睛更是属于高度近视带老花的,她就算是个私生女吧,可是那个什么尔康是什么?包衣!那就是奴才,她这一下嫁,直接把皇女的档次下拉了多少个等级啊!怪不得书上也好,电视也好,这家伙就没有什么亲姐妹和她交往呢!完全就是成为了姐妹中的异类,还是不怎么受欢迎,处于敌对的异类。
再说那什么五阿哥,也是异类,所以啊!没什么亲兄弟帮忙,还要找个包衣奴才当兄弟。至于乾隆,那就只能这么说了,没有最脑残,只有更脑残,当然这也不排除是让这几个孩子给影响的,或者说是逼迫出来的,不过那个什么大笑的声音,实在是太惊悚了,不提也罢!
阿玉现在要考虑的是,他是不是真的要在这个脑残遍地的世界呆上七年,老实说,要是在武侠位面那是没问题的,不管是变成什么种田文还是其他什么的,就是去当个杀手,也比在这里磨豆腐强啊!所以阿玉决定了,他这一次一定要颠覆原著。为自己争取一个早点投胎的机会!
阿玉的第一步就是开始和夏家靠拢,争取早日将自己的影响力散播出去,夏家那个小姐,紫薇的奶娘是自家的隔壁邻居,这是个很有利的优势,于是阿玉开始了每日八卦的日子。
“王妈妈,你是不知道啊!巡抚衙门那个扫地的阿泰说了,他们家姑娘七岁,家里就请了宫里出来的嬷嬷教养了,就为了选秀做准备呢,说是以后可是要做当家主母的,这些都是常识,听说那个规矩严的不行,不说那些个什么女四书了,就是各式的规矩,各个人家的等级,人情往来,管家理事,京城各家的背景什么的,也是说的一五一十的,好些都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你说那个道台大人家够厉害吧!谁知道人家居然是包衣出身,到了京城,就是遇上一些闲散的旗人也不敢太嚣张,就因为那是奴才,旗人的奴才,你说说,这都是什么话?听得我都傻眼了!“
“那可是道台?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满蒙汉八旗,这是皇帝最重视的,下头才轮到包衣三旗,而且那些包衣人家的女儿小选,除了宫里就是送到各家宗室当奴才,丫头什么的,你说能有什么地位?“
王妈妈听了也吓了一跳,她从来没听说还有这样的,这什么包衣,居然做了官都低人一等,她真是长见识了!
这一长见识,回家对着自家的主子,那个什么夏雨荷自然也是会说起的,夏雨荷呢!本就一心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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