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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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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丧妻丧子,是李文秀连累的,更准确的说,是李文秀身上那张“罪痕累累”的高昌地图,霍元龙和陈达海找不到李文秀,就拿村子里的人出气,而村子里的哈萨克人找不到霍元龙和陈达海,也将仇恨,算在了李文秀身上,归根结底却因为,他们都是汉人。
“儿子,今天计老头来咱家一个劲儿盯着那匹白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去打猎这几天,咱家怎么就多了一匹马?”苏鲁克随口问道,虽然他讨厌汉人,但是计老头住在村子里好长时间了,也帮了村子里很多忙,他不待见他,却有面对老人本能的尊重。
苏普有些脸红,他想起前几天那个小姑娘,小姑娘的相貌他记不太清楚了,但是小姑娘在麦子地里哼唱的歌是真好听,比天铃鸟还要好听,母亲和大哥死了,他老爹从此恨上了汉人,那个小姑娘虽然穿着哈萨克的衣服但是明显不是哈萨克人,可不能让父亲知道那匹马是一个汉人小姑娘送自己。
“我看那马在河边喝水,等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等到它的主人,它一直跟着我,我就将它牵回家了。”省去了遇到李文秀的那一段,这都是真的,苏普努力让自己抬头,显得不那么心虚,苏鲁克是个粗犷朴实的汉子,他看不出此时儿子正紧张地握着拳头,他更想不到儿子会对自己说谎。
妻子和大儿子死了,苏普是自己唯一的希望,当然苏普自己也很争气,小小年纪已经杀了一匹狼。
他拍着苏普的肩膀,说道:“那真是一匹好马,怪不得那老汉人看呆了,明天我到村子里问问,看看有谁家丢了一匹马,若没有,你再养着他。”
苏普听了又是一阵紧张,万一有人知道这匹白马的来历告诉了父亲那该怎么办呢?
苏普多虑了,马家骏当初是为了躲避仇家才隐姓埋名来到哈萨克部落,帐篷按在在村子里极为隐蔽的地方,哈萨克部落的人不喜欢汉人,平时自然不会有什么来往,谁也不知道马家骏的后院里到底有什么。
第二天苏鲁克真的挨家挨户地问去了,除了马家骏家,他都问了一遍,果然是一无所获,没有主的马被儿子牵回家不会引起什么麻烦,他很高兴,因为他看得出来,儿子很喜欢那匹马,他出门打猎从来没有送给过儿子什么东西,这匹马既然儿子喜欢,就让他养着吧。
晚上苏鲁克红光满面跑到儿子苏普面前说,他打听了,没人知道那匹马的来历,让儿子放心去养,苏普听了以后非常感动,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小姑娘的白马那么显眼却没有人知道来历。
少年暗自下定决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一定不再对父亲说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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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李文秀哼歌比天铃鸟还好听出自原著,不是我编的,所处年代不同,那些老前辈的措辞在现代很多人看来也许会有些“莎士比亚”调调~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苏普小时候挺机灵的,不知道为神马长大以后就变“郭靖”了。
☆、割麦子和少年
Chapter13
李文秀原以为没有交换姓名,自己又不喜欢出门,她和苏普应该是没什么交集的,没有想到两个月不到,自己再次见到了这个哈萨克少年。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几个月不见,这个少年个子又长高了不少,看上去皮肤又黑了,整个人黑黝黝的就像是从煤里面爬出来一般,只露出两排大白牙傻乎乎地冲着自己笑。
长达半年的时间,李文秀种下绿油油的小芽芽已经变成黄橙橙的大麦了,她一直以为回疆白天很热,小麦会像地理课本上讲得那样一年三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漫长的时间,看样子回疆的小麦是一年一熟。
在种麦子的时候马家骏任李文秀折腾,现在麦子熟了,马家骏还是没有插手的意思,不过和上次给李文秀扎了个“野草人”一样,马家骏扔给自己一把镰刀。
她现在唯一想感谢的人就是金老爷子,设定的时候,李文秀是个长得非常不错的姑娘,老爷子笔下的美女就没有一个皮肤黑的,这些天她一直拿着镰刀割小麦,从最初的笨拙吃力到现在的有模有样,是量到质的变化,这些天天天在太阳底下炙烤,金老爷子的金手指给了她很大的帮助,感谢老爷子赐我不黑的皮肤,啧啧啧,看看苏普就知道了,简直是从南非来的异国友好人民。
“怎么是你啊,这都是你种的么?”少年骑在高大的白马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自己。
这要在一般台言小说里,这种情节差不多就是女主看到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然后男人看到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于是两个人一见钟情,他们相爱了。
但是在这里却是一个傻乎乎的二愣小子,冲着一个灰扑扑的姑娘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神马美感都被破坏了。
看到这个小孩,李文秀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是毁灭自己幸福生活的最终BOSS,是自己未来情殇对象!
嗷嗷嗷,为什么自己的暗恋对象会是个小屁孩,她没有恋童癖的鸟~~
累了一天的人很容易睡着,累了几天的人,就是个炸药包,我们大家要远离她。
此时的李文秀就正在扮演一个炸药包的角色,每天她都在用镰刀和小麦奋斗,手被划的一道一道的,那个没良心的马家骏就知道回来吃东西,自己不仅要收麦子,还要伺候大老爷吃喝,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她急需要一个发泄对象,结果还没爆发,出气筒自己就找上门了。
“和你有关系么?”李文秀没有好气的反问。
虽然她这几天一肚子火,但是还没有没品到胡乱发作的份上,她只是觉得挺委屈的,自己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夹着尾巴寄人篱下,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天天被哈萨克人叫做“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天知道,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昧良心的事情,她又不认识他们,还总是被各种人鄙视,时不时收到“贱种”“贱人”的“人参公鸡”,唯一的算是“亲人”的马家骏性格又古古怪怪(他们都觉得对方古怪= =!),真是够了。
少年身下的白马发出“嘿嘿”的挑衅声,它将头撇向一边,给了李文秀一个白眼,李文秀狠狠瞪了那匹马一眼,哼,早知道你这个德行,就将你宰了吃了,啧啧啧,我还没吃过马肉是什么滋味,吃了肉用你的皮做皮衣!
李文秀在心里邪恶滴YY,这匹马最是可恶,她虽然不是身体的原主人,但是好歹和原主在梦里有过接触,虽然不知道这李文秀是不是自己的前世,但是既然穿过来应该就有点关联,她觉得白马漂亮,又是李文秀家人留下的,所以尽心尽力的照顾它,给它洗澡,喂饲料,结果这马从来不给自己好脸,动不动就动蹄子,哼哼哼,早晚将你蹄子剁下来做下酒料!
也许是被李文秀眼神里强大的怨念所慑,马哆嗦了一下,刨了下地上的青草,然后开始装死。这一人一马的目光对决,自然是引起了主人的注意。
李文秀是谁,苏普这一阵子算是弄清楚了,他平常不经常注意这些事情,并不代表他不知道,娘亲和大哥是死在汉人手里的,而这个李文秀,就是老爹嘴里经常念叨的“李什么秀的贱…种”,父亲恨所有的汉人,不容许自己和村子里的汉人来往,他自己对那些汉人也是恶语相向。
小孩子总是对大人不让他接近的东西抱有很大的好奇心,老爹总是说“真主降罚的汉人”,苏普年纪小,对真主还没有特别大的敬意,反而是觉得这个汉人小姑娘和自己以前遇到的那些哈萨克小姑娘不一样,她真白,唱歌也好听,只是凶巴巴的,见过她两次,她都没有个笑脸。
瞧瞧,她现在又和马置上气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虽然这匹白马原来的主人是她,但是他们关系可一点也不好,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哪匹马这么通人性,且和自己的主子那么不对付,看自己的马和原主人斗气,真是挺有意思的。
苏普两脚踩着脚蹬子借力站起,一个一百八十度旋转,从马头上一跃而下,稳稳地站在地面上,看得李文秀一愣一愣的,好家伙,这是体操的实际运用么,原本以为是在电视剧才能看到的镜头,竟然在现实看到了。
瞅到李文秀呆怔的模样,苏普心里非常得意,其实这个本来就是他有意显摆的,就算是部落里那些骑马的老手,也没有这般下马的,说是容易惊了马,摔断脖子,他偷偷练了好久,好几次都被老爹训斥,他本来答应了老爹再也不做这么危险的动作了,但是今天遇到了李文秀,大约是在她眼里看不到平日那些仰慕,她也不像村子里那些小姑娘,一见自己就黏上来,心里真是泄气,莫名的就想在她面前露一手。
“怎么样?厉害吧?”苏普挥动着马鞭,样子别提多么威风了,要知道他这一招无往不利,就是他那号称“哈萨克第一勇士”的老爹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傻了眼。
“嗯。”李文秀本能地点点头,确实很厉害,她怀疑刘璇程菲她们都做不到,但是一看小屁孩那骄傲的德行,她将头撇到一边,口不对心地说道:“一般般吧。”
苏普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一下子就看出了李文秀没说实话,刚才她还一脸震惊呢,怎么这一会儿就面露不屑了,哼哼,他老爹说汉人最狡猾,真是一点都不错。
“汉人怎么了,是比你们多个鼻子还是少只眼,我怎么狡猾了,你说说,我是骗你的钱了还是骗你的身了?!”
苏普嘴巴不把门,一不小心将真心话说了出来,结果李文秀立马炸毛,天知道,她就是算上今年也就大学刚刚毕业,她从小父母双亡,一个人赚钱挣学费,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学校减免了学费,眼看着就要混出头来了,结果一觉醒来被扔到这个“民…族分…裂”极其严重的地方,汉人怎么了,你是本拉登吗,你是法西斯么,还搞种族歧视这么一说,不带这么玩的~
“唉,唉,唉,我不是故意的,你那么凶干什么,我绝对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只是说笑,你,你别生气!”苏普觉得脑仁儿疼,这么就一句话,对方就生气了呢,想想也怪自己不对,嘴不把门乱说话,本以为她是不介意的,没有想到竟然生气了。
李文秀不理他了,说实话,哼哼,其实刚才她就是在借题发挥,谁让死小孩说错话了,可算逮住了,这可不是迁怒,是他自己上杆子挨骂的,挥舞镰刀,李文秀再次开始割麦子的浩大工程。
“你别不理我啊,你说话啊……”苏普到底是个孩子,好不容易看到一个比较顺眼的小姑娘,结果因为自己说错话,对方不理睬自己,那就不好了。
李文秀停下动作,抬起头飘着少年,“想让我不生气也行,你得帮我一个忙。”
苏普一听,能平息对方的怒火,什么条件都可以,当即拍拍胸口保证道:“你说,别说一个,就是十个我也答应,你送我马,我还没给你回礼呢!”
“这样吧。”李文秀眼珠子一转,慢悠悠地说道:“让你给我割麦子有点欺负你了,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看看我割完的地方有没有剩下的麦穗,帮我拾起来,怎么样?”
拾麦穗是个细发活儿,自己割了这么长时间的麦子,割完了实在是不愿意回头找剩下的麦子了,有个免费的廉价劳动力愿意供自己驱使,真是再好不过。
“没问题,这个简单!”少年爽快地答应了,说实话,他从小跟着老爹打猎,农活什么的还真没做过,拾麦子这样的活儿真是太简单了,他还怕李文秀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要是她提出让自己“摘星星,摘月亮”自己还真是办不到,想着便觉得这个小姑娘人不错,自己说错了话,她却只是提出这样的简单的条件补偿,比起村子里那些动不动就要狼皮的小丫头好相处多了。
一撸袖子,少年当即弯下腰开始拾麦穗,李文秀看着他干得还算是那么一回事,挺认真的。
挥动镰刀,加快手上的动作,争取在太阳落山之前将麦子收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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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这本书涉及的话题极其敏感,作者本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56个民族56支花,以后涉及民族纠纷问题,能绕道就绕道,大家表怪~
☆、马爸爸怅然了~
Chapter13
马家骏回来,看到的就是那么一幅很和谐的画面,小姑娘挥动着镰刀,在田间翩翩飞舞,少年擦着汗水,冲着小姑娘露出憨厚的笑容,他们身后是高高堆起的麦垛。
马家骏哑然失笑,这几天他冷眼旁观,觉得小丫头脾气越来越不好,大约是她太累,休息不好的关系,当初她撒种撒得看似不多,但是照顾得挺好,成活的麦苗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那么一片麦子地交给她一个人确实挺累的,偏偏这个时候天气转凉,村子里好多牲畜都病了,哈萨克部落是游牧部落,天凉了,草不旺盛,就要往草茂盛的地方迁徙,等天热了,再回来。
好不容易治好了最后一户人家牛的毛病,风尘仆仆赶回来替小丫头做活,结果发现人家根本不需要他帮忙,帮忙的竟然自己找上来了。
马家骏可不相信天下会有这般巧的事情,她需要人帮忙做农活,这少年就冲天而降,若是这样,小丫头运气也未免太好了。
前些日子还说自己不认识苏鲁克的儿子,现在应该认识了吧。
想到小姑娘日后会离开自己,嫁为他人妇,儿孙满堂,莫名的他心里就觉得不舒服,唉,自己扮老人扮得时间长了,连心态都变了么?
未老先衰了,马家骏不禁内牛,事实上他才二十多,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光,一身才华,竟然就要因此埋没在这回疆不可见天日。
蓦然,马家骏有种萧条感。
站了一会儿,见两人都未发现自己,马家骏挑眉有些不可置信,这么认真?
却见小姑娘干脆利落最后对着麦子一挥,抓住麦子超着麦垛狠狠一扔,伸了个懒腰,仰天高喊:“终于弄完了!”
鲜少看到老成稳重的李文秀这么活泼的一面,马家骏觉得很新奇,这才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应该做得表情,而不是天天老气横秋闷在帐篷里“种蘑菇”,按理来说江南闺秀本该如此,可若那个人是李文秀,马家骏就觉得一点欣喜都没有。
这会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小姑娘还沉浸在父母不在的悲伤中。
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李文秀转过头来,看到马家骏,露出很灿烂的笑容,她本来就长得很清秀,虽然年纪小,但是隐约可见日后的窈窕模样,马家骏不禁被对方笑容所感染,也露出了一个……慈爱的笑容。
李文秀当即被雷的天翻地覆,那一瞬间,她真的觉得,对方是计爷爷,马大帅哥只是自己睡过头做得一个梦。
马大人,您还不到二十九,请不要露出九十二岁的神态啊!!
“计,计爷爷……”苏普差点叫出私下和老爹在一起时才会说出来的那个称呼,“计老头”,老爹不喜欢汉人,自己对汉人越不尊重,他越高兴。
马家骏并不应声,面对他和面对李文秀完全是两种态度,苏普也不觉得奇怪,这个老头独来独往多年,大家都习惯了他这个古怪的脾气。
哈萨克人不喜欢汉人,但是村子里绝大多数对他还是很尊重,老人家不苟言笑,却很有本事,年纪一大把,家人却都不在了,这样怪异的性格,大约是因为白发人送黑发人,有的时候“不说”比“说”更具有感染力,马家骏什么都没有说,人们已经在脑子里不自觉脑补那些过往的辛酸的往事。
对这个老爷爷,苏普是又敬又怕,村子里的人讨厌汉人,但是却不得不承认汉人懂得很多东西,老先生会酿酒,还会给牲畜治病,他住在村子里这么久,还不知道这个地方竟然会有帐篷,这么偏僻,若不是白马带自己来这里,他还真不知道,原来小姑娘和计老头的家在这里。
李文秀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人,在马大帅哥刻意施压下,能顶住不哆嗦的就是好汉了,想当初自己吓得差点尿裤子,苏普小小年纪就能面不改色和马家骏对视,已经很了不起了,于是她决定做一把好事。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帮了我这么大的忙,现在太阳都快落山了,你快回家去吧。”李文秀笑眯眯地看着瞪着眼睛,身体挺得笔直的少年,这孩子干活挺麻利,拾麦穗又快又干净,自己真是省了不少力气,人要懂得知足。
苏普这下对李文秀简直是感激到“五体投地”的地步了,真是太善解人意了,果然是汉人姑娘,和歌里唱的一样温柔体贴,她是个好人,从此就是我的朋友了。
少年当即在心中给李文秀发了一张“好人卡”。
不过苏普少年是个好孩子,纵然是非常想撒丫子跑路,他还是局促不安地看着李文秀,指着脚下的土地问道,“那,这个,这个……”
李文秀一摆手,“我爷爷回来了,就不用你了,赶快回家吧……”天黑了有狼,后面一句让李文秀咽下去了。
“嗯,天黑,路不好走。”马家骏煞有介事地说道,菊花苦逼脸堪称一绝。
苏普少年猛不丁被这位老先生关怀,觉得菊花一紧,这老人家的眼神太锋利,自己平常为了讨好老爹喊他“计老头”的话,说不定他都知道,真是老不得,小姑娘是个好人却跟着这么不苟言笑的一个老人,真是太可怜了。
收到少年同情的眼光,李文秀一阵莫名,却听到少年爽朗的说道:“我叫苏普。”
说着冲李文秀挥手,拇指和食指并拢,放在嘴间猛吹,响亮的哨声一下子就招来在马厩里等候多时的白马,李文秀又不平衡了,她也会吹这个哨子,是这身体的本能,可是她却从来没有唤来这匹马。
这么拉风的白马竟然不是自己的,李文秀羡慕嫉妒恨,小银牙咬得咯吱咯吱的,哼哼,骑上白马的不都是王子,还有唐僧,哼哼哼,姐我还不稀罕!
“我还会来找你的!”
白马配合着其主人的嘶吼,“咴儿咴儿”欢快无比滴叫唤着。
脚下一个趔趄,李文秀差点摔倒在地上,手中的镰刀“嗡”了一下,插在土地里,靠,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心里对天空竖起了中指,你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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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苏普不认识计爷爷,在此因为作品需要,有改动。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Chapter14
“你们倒是相处的挺好的。”待骑着白马的哈萨克少年消失在草原的尽头,马家骏似笑非笑地说道。
“嗯,他是个好人。”李文秀一本正经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马家骏觉得从李文秀的嘴里说出的“好人”二字异常别扭,有种说不出的嘲讽感。
可惜,马帅哥是个古人,还不懂的发“好人卡”的意义所在。
而被发卡的苏普少年,回到自家的帐篷,下马以后才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哎呀,只告诉了她我的名字,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在单纯少年心里,他和小姑娘已经是朋友了,是朋友就应该交换姓名,但是现在仅仅只是对方知道了他的姓名,他还不知道朋友叫什么名字,一时间觉得大为不公平,但是转念一想,自己骑马跑得那么快,也许小姑娘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他已经跑远了,一想到这种可能,就觉得懊恼不已,早知道就不骑那么快了。
苏普少年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白马,白马低下头,亲昵地蹭了蹭少年的脸颊。
“嗯,明天我再去问吧!”苏普少年自言自语说道。
哪知道计划没有变化大,第二天,苏普少年被父亲叫去帮忙,村子里那么多守寡的妇人,收麦子的季节到了,这个时候正是用人的时候啊。
想玩,干完活再说吧。
再说说李文秀这边。
收割了小麦,除了留了一些作为明年的种子,李文秀将准备磨成面粉的小麦收好。
作为一个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现代都市大学生,文秀的身世是让人感到可怜的,但是并不代表,她过的非常凄苦,纵然生活不富裕,她也从来没有在现代下地干过农活,对于怎么将小麦磨成面粉,她还真不知晓。
好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了麦子,她不会,那愿意和她交往的哈萨克妇女肯定会,这两年回疆和汉人交流多了,甭管最初的目的是什么,纵然汉人在这里属于外来户,但是必定带来了中原的很多先进文化和技术,也许在李文秀这个现代人看来没什么,对回疆的百姓来说却是很重要的财富。
于是因为种麦子深居简出的李文秀又开始像几年前那样三天两头向外跑,一心想要学技术的李文秀却没注意,在她不在的时候,后院里多了一座石磨,因为她回来的晚,来了就撸袖子做饭,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的事情了。
“那个是你弄得?”李文秀明知道除了马家骏没人会给自己捣鼓来一个石磨,但是还是忍不住惊喜地问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发现,外表看起来冷冰冰对自己的事情漠不关心的马家骏事实上是一个很细心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做的非常好。
再次为原著里那个李文秀感到遗憾,这么好的男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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