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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出完美人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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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奶奶当年可是我们这一带出了名的绣娘,想请她绣嫁妆的人家,数不胜数。可惜后来……”当年余奶奶那件事的影响很大,附近一带的人都清楚来龙去脉。

    “有这么出名吗?”郑英颇感意外,虽然经常听老一辈的人提起,但一直没见过实物,所以也没放在心上过。

    “非常出名!请她绣嫁衣都以千金相聘。”秦校长感叹。

    “千金?”郑英忍不住倒抽一口气,旧社会的千金是什么概念?郑英无法想象。她的目光情不自禁地移到性子沉静,不显山露水的余然身上。她忽然感觉,她这个学生的将来会比她的奶奶更加出色。奶奶千金,孙女青出于蓝胜于蓝,万金相聘也不为过。

    千金?秦颂吃惊地看向余然,发现她从头到尾都仿佛置身事外,一点也不为自己成为焦点人物感到兴奋。他心里对她的好奇又平添了几分。

    若是余然知道她镇定自如的表现会引起秦颂那有文化无赖的兴趣,她一定会表现得很花痴、白痴、骄傲……

    
37 混乱

什么叫混乱?余然按部就班的生活因为秦颂的出现而改变,就叫混乱。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一定律用在他身上非常形象。家里的男孩子都不太喜欢秦颂闯入他们的生活圈,女孩子则对家里突然出现一个彬彬有礼的小绅士感到很开心。当然,余然这个异类除外。

    原来,自从秦颂六一儿童节认识余然后,就转学进了她所在的火炬小学,成了五年级的学长。正好和齐震慧、余军做了同班同学。光转学还不算,秦校长又通过各种关系,拎了一堆东西找上余奶奶,好话说了一箩筐,认了个干亲,硬是把秦颂塞到余然家住去了。而早已对身边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见怪不怪的余然,很镇定地接受一下子多了两个干哥哥的现实。对两位兄长之间的暗潮汹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七月进入暑假,秦颂父母觉得儿子在乡下养得白白胖胖,学习什么的也都没丢下,於是决定让他继续留在乡下,不用回城里去上各种补习班了。

    练了一上午的字,余然抬起头,坐直身体,左右活动下僵硬的颈子,酸得抬不起来的肩膀,眼光无意间瞥到从范医师家回来做午饭的方扬,急忙跳过去,挽住他的臂膀,撒娇:“方扬哥哥,我们一会下午去山上采乌叶,晚上煮乌米饭吃吧?”

    吃乌米饭是余然家过立夏的习惯,就同夏至的馄饨、端午的粽子、中秋的芋头和麦饼、腊八的粥、过年的年糕和团子、送灶的糖团子、迎灶的荠菜煎糕、初一的面、十五的元宵一样,是一种旧习俗。

    虽然立夏早已经过了两月,但余然对乌米饭的钟爱不是因为过节才有拥有的。

    “去山上玩吗?我也一起去好了。然然,我骑自行车带你。”秦颂一身干净地走进来,天蓝色的短袖衬衫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清爽。

    不等余然发话,余军戴着草编帽跑进来,嚷着一块去:“要去山上玩?我也要去。我骑我姐姐的自行车去。”他一手拿着一根钓田鸡的竹杆,一手握着用铁丝圈和线缝制的装田鸡的塑料袋。夏天钓田鸡给家里的鸡鸭添菜是乡下的孩子最喜欢做的事。

    “你不是和震慧哥哥约好了,下午去秧田里钓黄鳝。”余然瞥过塑料袋子里黑压压挤在一起的小田鸡,出言提醒他不要食言而肥。

    “你去钓黄鳝吧,钓到了让方扬哥哥做干煸鳝片吃。”野生黄鳝的价格就算在乡下的菜市场,也比较昂贵。它的肉质比较硬,不松散,比人工养殖的好吃。

    “去和他说一声就好了。说不定他也想跟着一块去呢。”余军满不在乎。

    方扬看了眼挂在胳膊上的余然,拍拍她的头,拒绝大热的天,一群孩子跑去山上玩:“夏季的山上多蛇虫出没,要是被咬到了,可就糟糕了。你们全给我留在家里,我一个人去采。”说着,他抽出胳膊,准备收拾东西,下午去山上。

    余然不提,他也有心思去采一些乌叶回来给她经常做桂花乌米饭吃。余然的血比较引蚊子,一到夏天,腿上总能被蚊子叮得像端午节吃的赤豆粽子。乌叶有驱蚊的功效,吃了强身健体,对人身体有诸多好处。

    “方扬哥哥,带我们一块去那?我们就在清水洞里玩,不去其他地方。等你采好乌叶在来找我们,这样好不好?”在家里早就憋闷了的余然岂会放过出门溜达的大好机会,睁大双眼,紧紧抱住方扬的胳膊,用软软脆脆的声音央求。说话的同时,她又同时递眼色给余军,要他也发挥下求人的本事,

    接收到妹妹的眼色,余军立马将发挥本色表演:“方扬哥哥,带我们一起去吧。我们不会乱跑的,就在清水洞里玩。我发誓!”

    “方扬,带我们一起去吧。我会看着他们,不让他们乱跑。”秦颂不慌不忙地帮腔。

    “我采叶的地方在朝阳洞附近,不在清水洞。”方扬一句话否决三人的要求。

    “那我们去朝阳洞玩好了。”余然见招拆招。

    “我还没去那边玩过呢。正好去见识下。”余军添柴火。

    “我只爬过惠山,没爬过你们这里的山,也想去玩玩。”秦颂加油。

    “太阳很毒,会中暑的。你不是嚷着说,为避免晒黑,你决定一个夏天都要躲在家里不出门。还有,你下午不是要去范医师那里学针灸?”方扬不想余然大热的天跑去山上晒,况且山上蛇虫多,要真是一个不小心被毒蛇咬到了,哭都来不及。

    “你乖乖待在家里,我就给你做乌米饭吃。不然……”余下的意思,不用明说,在场的人都清楚,方扬是家里的大厨,拥有饭桌上的生杀大权。

    余然千不怕万不怕,就怕方扬使出这招来威胁她。一听方扬要撂挑子,不给做饭了,她先前一个劲磨着去山上玩的心思顿时一扫而光,急忙眉眼弯弯,嘴巴甜甜地装乖孩子,借梯子下楼:“你不说我都忘了下午要去范医师那里学针灸的事了。那方扬哥哥,我就不跟你去山上玩了。你自己去山上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

    见妹妹不嚷着要去了,原想借光的余军耷拉下脑袋,垂头丧气地挥挥手,说了句:“既然不去了,我先去田里钓田鸡了。”话音未落,他一阵风似的跑个没影。

    “那我下午跟着然然去范医师家,看她学针灸吧。”秦颂本来就是想跟着余然看戏,她到哪,他就跟到哪。

    余然听了,白了他几眼,对他喜欢跟着她到处跑的恶趣味,很是讨厌。但秦颂现如今是她干哥哥,是她家的客人,她这个主人,不能厚此薄彼,对他无礼。偶尔她也会忍不住嘀咕,为什么当年的苦情男主今儿个变成有文化的无赖了?

    “你不用复习功课吗?我看见干爸干妈给你带了一堆复习资料呢?”余然双手比划出一个高度,对秦颂暑假里还要做一堆初中程度的参考题,面上表示同情,心里却是乐不可支。

    “我带过去做。”秦颂是什么人?岂会连余然的这点小心思都看不穿。他恶作剧地伸手摸摸她扎在脑后的头发,突发奇想:“然然,你的头发拿来练练手,改天我好回去给我奶奶梳。”

    至于回去后会不会给他奶奶梳?这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他纯粹是羡慕方扬每天早上能给余然梳头发,很想试试帮人梳头发的感觉,找其他人,他又瞧不上,於是这次逮到机会就说了。

    “不给。”余然不假思索地谢绝。

    “为什么?你的头发偶尔还是方扬给你梳的。难道他行,我就不行。”秦颂气闷,他承认他在这件事上较真了。

    “他从小就给我梳。只要奶奶没空,就是他给我梳头穿衣服。”余然双手紧紧巴着方扬的胳膊,扬起圆润的下巴,揪揪鼻子,示威。

    “而你,会梳吗?而且我也不给人当练习梳头的工具,想学梳,自己留了学好了。反正古代的人都是长发,你就当仿古了。”她轻蔑地眼神扫过秦颂细碎的短发。

    方扬对他们俩孩子气的拌嘴无可奈何,但对余然处处维护他,以他为傲的举动,感到很窝心。他注视着挂在他胳膊上的小女孩,想把她圆润的脸庞深深刻印在脑海里,永不忘记。即使他明知道,两家的婚约只是权益之计,余然并不知情。也许哪天她就情窦初开,跑来悄悄告诉他,她有喜欢的人了。到时他真的能割舍下青梅竹马情吗?

    听到她的话,秦颂一时气结,眼睑垂下,比女孩子还长而翘的眼睫毛掩去眸底的复杂,心平气和地讲道理:“然然,每个人并不是一出生就会做这些事的。比方说你的绣花,方扬的厨艺都是一点一滴学习累积而成的。梳头也是如此。想必方扬第一次给你梳头,手脚也不是很利落,揪疼过你的头皮吧?既然你能给他学习的机会,为什么不能给我?难道他是你干哥哥,我就不是?”

    为了出梗在胸口的那口气,他今天就是要为自己争到梳头的权利,秦颂忿忿地想。

    战火蔓延,升级到余然待人处世的态度上。

    “你——”余然一语堵塞,双眼微瞠,对秦颂转移话题,将所有矛盾的根源推到她一人身上的文字功底,佩服到极点。

    “子敬,做饭的时间到了,你来帮我打下手吧。”方扬不着痕迹地替她解围。

    秦颂一愣,自从搬来余家住,他还没亲自动手做过家务事。平时衣物被褥都是余奶奶晾晒的;饭菜是方扬做的,方扬不在也有余奶奶做;房间是余然帮忙收拾的……

    “方扬哥哥还给我做饭吃,你会吗?”余然小人得志,斜睨了一眼呆愣在原地的秦颂,得意洋洋地跟在方扬的身后,进入厨房间,陪着做饭。

    “有什么了不起?我现在不会,不代表我永远不会。你等着,我马上学了给你做。”最后三个字特意加重音量。

    大概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在外人面前彬彬有礼的小绅士,一到余然面前就破功了。秦颂冷哼一声,劈手夺过余然手中的围裙,系在自己腰间,决定向新好男人进发。

38 六艺

  六艺是古代儒家要求弟子掌握的六项技艺,礼、乐、射、御、书、数。这六项中,唯有礼仪这一项成了余然数年之内都挥之不去的噩梦。不!应该是说一条由底端缀有铃铛的彩带拼接而成的腰带,成了她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余然只要在乞巧殿的时候,腰际就要系上一条专门用来训练女孩子如同弱柳扶风般身姿的腰带。这或许是她过于活泼跳脱的举动所引发的一场悲剧。用余然的话来讲,素客和幽客认为作为乞巧殿小主人的她,必须从各方面贴近她们高贵优雅的织女娘娘。於是,她的一举一动都需要严格要求。

    余然迈着细碎的小步子慢吞吞地走在布满奇花异草的游廊内,她是被素客和幽客赶出来练习走姿的。起因是由于她害怕动作过大,会导致垂挂在腰际的铃铛响个不停,然后造成她礼仪一项永远都过不了关。

    “倒霉!”余然垂下眼,厌恶的眼神扫过一直垂到裙摆的彩带底端,那里挂着一只只做工精致纤巧的银铃。换做平常,她会很喜欢这样精致的小玩意,但当这小玩意是用来约束她一举一动的时候,余然心底剩下的只有两字,讨厌。

    “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有完结的时候?”原以为素客幽客她们会按照以前她在电视里看到那样子,在脚踝处系一根红丝带来训练她走路的姿态,实没想到,她们会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的方案。

    只要铃铛一响,就代表她的礼仪不过关。老天爷呀!貌似她的职业是绣娘,并非神偷或杀手,哪需要训练出这般无声无息的动作。无声无息也就算了,还必须时刻注意优雅高贵的风范,脸上的笑容也不能消失,得一直挂着。余然在心底里腹诽,她一点都不想成为脸上戴着面具的大家闺秀。她只想成为一个真实存在的普通女孩子。

    挺直脊梁,微微抬高下巴,眼角眉梢漾着柔和醉人的笑意,余然装出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欣赏游廊四周的景致,步子迈得小而优雅,举手投足间充满了自信。外表的气定神闲不代表内心的碎碎念,讲到底,不论转世几辈子,余然的骨子里都透着一股不会屈服于任何强硬势力的倔强。敌强我强,敌弱她亦强,绝不小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即便那人平时的表现十分懦弱无能。

    “这样子真的好吗?”素客的目光悠远而绵长,里面投射着深深的寂寞。和余然相处久了,她真心喜爱上了她,喜欢她偶尔的乖巧听话;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巧舌如簧……忽然,她脑海中飘过余然曾说过的话,喜欢是没有理由的,有理由的就不叫喜欢了。

    “素客,我们不能陪伴她一辈子。上次朝华的消逝你忘记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轮到我们了。即使不甘愿,我们的结局早已注定。”幽客笑了笑,淡淡的笑容里似乎涵盖着无边无际的忧伤,不久前朝华化作光影消逝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她们的时间不多了。趁她们还没消失,把能教的都教给她们所钟爱的小主人,是她心底唯一的愿望。

    “我希望然然她能活得自尊自信自爱,不管在任何人面前,都拥有毫不逊色与他人的优雅风姿。素客,你也在那个世界待过,知道什么叫势利眼?我们怎么能让我们的小主人被那群踩低就高的势利眼小瞧呢!虽然她不会在乎那些身外之物,但我们不能忽略掉这点。为了她的将来,严厉点是必须的。”

    “以然然的性格并不适合待在仙界。”面对好姐妹的执念,素客露出一丝苦笑,伸手拿起茶壶,往空茶杯中注水,一股竹叶的清香缓缓溶入和煦的暖风中。自从余然成了乞巧殿的主人,午后坐在凉亭里煮茶下棋成了她的爱好。

    “她更适合待在无拘无束的妖界。只是,我怕她不会舍。舍不得离开爱她的家人和朋友,离开熟悉的世界,前往一个充满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界。”

    “舍不得也得离开。若不想连累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她必须走上那条路。”幽客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微微带着苦涩的茶水,她并不喜欢竹叶泡的茶,但余然喜欢,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久而久之她也爱上了。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早。去那里的机缘还未到。对了!那只小九尾灵猫的身体恢复了吗?”她转过头,望向放下茶壶,拿起一碟菊花酥的素客。

    “久客说,好得差不多了。”素客眉头轻蹙,有点不喜欢幽客冷眼旁观、居高临下评说余然未来的态度。她始终觉得,余然的将来未必会如幽客说得那般。活了千百年,素客的心依然像人类一样柔软。

    “不过,然然和它定下魂契真的好吗?”她有点担心。

    幽客看问题看得比较透彻:“就算身边的人都离开了,那个小东西也会永远陪在她身边,陪着她流浪。素客,你也不希望然然永远一个人孤独地走下去吧?他们俩会是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存在,不分彼此,生命共享。”

    “可我还是担心,然然有一天会崩溃。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长生不老是种折磨。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亲人朋友衰老死去,最后只剩下一人,那种滋味……一定会很难受。”素客抬起头,怜悯的目光投向看似悠然赏景的余然,对她的未来很担忧。

    幽客毫不在意:“乞巧殿的主人本就与众不同。她不该奢望自己还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人生就是一场历练,假如连这点都熬不下去,那她就不配成为织女娘娘的继承人。

    “素客,你知道吗?我感觉我要消逝了。”她的嘴角一勾,一抹绝美的笑容犹如昙花瞬间绽放。

    手中的茶杯滑落,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碎成一片片,温暖的阳光照在上面,折射出幽客眼底无边的寂寞。素客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她以为她会比幽客走得早,然而现在幽客却对她说,她要消逝了!

    “消逝?怎么会呢?你明明是我们中间最强的一个。”她慌乱不安地捉住幽客在阳光下显得虚幻的双手,情绪激动地质问。

    “消逝并非按实力来划分的。”幽客轻拍素客的手背,安抚的笑笑。

    这几天,她明显的感觉到体内的力量逐渐化作一粒粒光子融入乞巧空间,成为它的一部分。突然之间,她想通了,她们并非真的消逝,而是成为空间的一部分,只要用心,依然能感受到她们的存在,就同前段时间消逝的朝华,她闭上双眼,静静聆听,似乎能看到她活泼的身影站在余然的身边,陪着她练习走姿,偶尔她也会恶作剧地刮起一道风,拂过余然裙摆垂放的铃铛。这一点明悟她不会告诉空间的其他姐妹,这需要她们自己去领悟。

    “朝华走了,你走了,下一个又会是谁?”一颗颗晶莹的泪珠从素客通红的眼角滚落,她不想消逝,她想活下去,看着余然长大成人。

    “会不会是我呢?”突然,她反手握住幽客的双手,哽咽着说道:“幽客,我不想消逝,我想留下,我想留下来……”

    “放心吧!只要你拥有这份执念就不会消逝。”幽客轻轻搂抱住素客单薄纤弱的肩膀,幽深的眸底滑过怜悯。

    是真的,只有执念深的人,才能留下。所以素客妹妹,请你保持你心中那份想要留下来的执念吧!

    “玎玲,玎玲……”一阵轻微的铃铛声由远及近,余然表情僵硬地穿过游廊抵达凉亭,瞥见素客趴在幽客怀里痛哭的场景,心底不禁起疑,再加上朝华莫名其妙不见的事,她心里的疑惑加深。不过,她装作没看见,笑眯眯地迈上台阶,坐到铺了绣花软垫的石头墩子上。

    “素客姐姐,幽客姐姐,我的礼仪课什么时候能结束?”她一脸乖巧地询问。

    “等你腰间的铃铛不管你做什么动作都不会响的时候,你的礼仪课就结束了。”

    幽客的解释严重打击到余然的信心,不管做什么动作,裙摆垂放的铃铛都不会发出声响,能完成这要求的简直是超人!她自信不是超人,完不成如此苛刻的要求。

    “然然,我过几天要离开,以后你的教导将由你素客姐姐一人负责。你要好好完成我留下的功课,尤其的礼仪这一项。”幽客好似没看见余然脸上僵硬的笑容,语气淡淡的嘱咐。

    很舍不得幽客离开,余然不禁开口问:“什么时候回来?”原来素客姐姐是舍不得幽客姐姐离开才哭的,她自以为是的想。

    “归期不定。你只要记得完成我留下的功课就好。”幽客给了个模糊不清的答案。

    “我会努力的。”余然神色坚定。此时的她并不知晓,乞巧空间之所以可以永久存在,全是靠那些花仙的魂魄在支撑,等她知道这一事实的时候,空间里的花仙早已消逝得差不多了。望着仅存的几名花仙,余然第一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然然,你先回去绣你的鹏程万里吧。”素客拿帕子拭干眼角的泪痕,嗓音沙哑地支开她。她不愿余然留在这里,看着她干净得不带一丝杂质的双眼,她会忍不住,忍不住把它染上其他颜色。

    幽客像是捕捉到素客一瞬间产生的阴暗心思,眼底闪过一抹忧色:“然然,你先去吧。我和素客在这里喝一会茶再回去。”

    余然不知所谓地看了看俩人,很乖巧地起身离开。

39 野炊

 暑假在余然伪装淡然镇定的过程中很快就过去了,腰间系的专门用来学礼仪的腰带,她也从不习惯顺利过渡到了习以为常,并在现实生活中,也挂上了一对用七色丝线缠绕、做工精巧的银铃。家里其他人见了,都觉得好看,很适合她。没人好奇追究她的那对铃铛从何而来,只认为是她妈妈给她邮递的礼物。

    新学期开始,余然顺利升入四年级,同学和班主任都没变,前后左右的邻座的关系也不曾改变。钱伟仍作为小组长坐在她前座;和她不对盘的席治国继续跟她同桌;盛俊伟和她的关系保持不冷不淡,他的同桌郑燕与余然的关系逐渐熟悉亲密,俩人下了课,经常一起玩丢骨牌的游戏。这是余然上小学的时候比较流行的一种游戏,用四张或八张麻将牌和一个装了米的小沙包来玩。这游戏不分男女,余然班上不仅女孩子喜欢玩,连男孩子偶尔也组队加入一起玩。

    一早起来,余然穿好衣服,系好红领巾,拎起书包跑下楼刷牙洗脸吃早饭。自从秦颂住进她家后,原本喜欢和妹妹一起上学的余军慢慢脱离了大部队,和村上其他男孩子混到了一起,不再和妹妹一起上下学。余然对此很无奈,她不能责怪哥哥不讲兄妹义气,丢她一人应付有文化的无赖。

    秦颂心满意足地拿着产自常州的梳篦小心翼翼地梳理余然散在后背的头发,顺滑柔软的发丝握在掌心的感觉非常好,尤其这权利是他通过抗争得来的,秦颂心里更是美滋滋的。人都这样,白得的东西不太珍惜,喜欢从别人手里争过来的。

    “然然,下午我带你去街上玩吧?”今天学校只要上半天的课,下午放假,秦颂想着待在家没事,不如上街玩。

    “不去。”余然低着头,手里的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白瓷盆里的葱油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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