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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反英雄罗拉-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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穑俊
“我想是的。”提姆回答,他打开了邮箱,看到了一张清晰度不太高的图片,好在罗拉的大红色风衣非常醒目,而她身边的那个男孩也十分高大。
他想起罗拉告诉他的,她利用了一个可爱的男孩的事情。
——这家伙的块头也算是可爱吗?
“男朋友。”提姆说,他忽然来了兴致,“你说布鲁斯要是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
“卡门又不是她的女儿、养女或者弟子,他的招数用在她身上可不合适,”芭芭拉大笑起来,“大概会憋屈得不行?”
但不管怎么说,提姆的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的。
“反正他肯定马上会有事可做。”提姆语调轻松,“我只希望他别再去想……”
他沉默下来。
芭芭拉也许久没有说话。
“他不可能不去想的,提姆,我们都知道蝙蝠侠是什么人,他会每一天都提醒自己到底发生过什么。”芭芭拉轻声说。
她听起来温柔诚恳,像那种因为家庭里只有男人没有女人而被迫成长起来的长姐。
“别太为他难过了,提姆,也别太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我们都认为他在这件事上处理得非常、非常糟糕,”提姆发誓她听到了芭芭拉磨牙的声音,“不仅是这件事!在杰森之前,我就因为小丑才变成残废,而他是怎么做的?他把小丑关进精神病院,而我们都知道他会再一次从中逃脱——我知道这种事会再一次发生的,提姆。”
她的声音坚硬得像是陨石的外壳:“我们都知道,这种事在未来还会继续发生。”
提姆没说话,他不能否认自己因为芭芭拉的告诫而生出了恐惧和寒意。
但他是通过自己找到蝙蝠侠真实身份的人,他也很清楚当他敲响布鲁斯·韦恩的大门、揭破他的真实身份的之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但他依然这么做了,因为对第一带罗宾和蝙蝠侠的崇拜,因为心中的正义,因为对哥谭市的热爱,因为很多很多原因。
“谢谢你,芭芭拉。”提姆说,“我会好好考虑的。”
他挂断了通讯。
而纽约阳光灿烂,正是一天中最温暖或者说最炎热的时间点,罗拉从外面回到家,去触摸她的男孩子的脸颊的时候,她有些惊讶地发现,他长胡子了。
刚被她带回家的时候他的脸上就有不少胡子,她趁着洗澡给他刮干净了,后来她把电动剃须刀扔在洗漱台上,她的男孩子每天起床洗过脸之后会自己搞定胡子的问题。
很多时候他都表现得像个完全正常的男孩子,尽管任何人只要看着他的眼睛,就不会怀疑他的神智混乱。
“你今天怎么没有自己刮胡子?”罗拉问。
她用掌心蹭了蹭他的下巴,他的胡茬也软软的,还很稚嫩和年轻。
她去洗漱台看了看,才发现电动剃须刀已经没电了。
对哦,电动剃须刀是要充电的,还要定期清理里面的被剃下来的短短的小胡茬才行。
罗拉赶紧清理了剃须刀,又给它插上充电插头。
至于他下巴上的胡茬,她想了想,从厨房里翻出一把极其锋利的小刀来。
她把她的男孩子拉近浴室,让他坐在浴缸边上仰着头,然后用肥皂涂抹他的下巴,直到雪白又细密的泡沫布满他的半边脸。
他温顺地仰着头,罗拉就拿着刀对着他的脸比比划划,仔细端详了好几分钟后,她慎重地下了刀。
胡子一点也不好刮。
这把小刀是很锋利的,虽然罗拉没用过。她买了一整套的刀具,但真的用来处理食材的都是同一把小小的剔骨刀,这次她选来给她的男孩子剃胡子的是一把更薄的刀,刀刃能让一个没有尖锐恐惧症的人也觉得头皮发麻。
他的男孩子并不动弹,就算罗拉挥舞着刀子在他的脸和脖子上刮来刮去也是一样。
柔软而且很短的胡子用刀是很难刮断的,尤其是在这把刀一旦也不趁手的情况下,罗拉磕磕巴巴地弄了好一会儿才算是搞定。
好消息是她的男孩子脸上没有留下任何伤口,坏消息是她的男孩子的下巴摸起来依然毛刺刺的,很不舒服。
罗拉认输了。
她扭头去拿正在充电的剃须刀,但另一只手的动作比她更快。
那只手拿起了电动剃须刀,打开开关,熟练地在脸上滑动了起来。
罗拉睁大眼睛,看着她的男孩子把脸刮好了,又把电动剃须刀放回原位,然后低下头和她对视。
他的蓝眼睛沉默着,但已胜过千言万语。
“乖孩子。”罗拉轻声说,她抱住他的脖子,亲了他的脸颊。
她不能再忍受下去了,罗拉想,她再也不能忍受他用这样的眼神看她了,此刻的他是多么温顺和忠诚啊,就像小狗忠于主人,小猫忠于领地;也正是因为他此刻的温顺和忠诚,他未来可能会变成的样子就让罗拉无法忍受起来,她只稍微幻想一下都觉得心如刀割——
这是我的男孩子,她想。
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小段时间,他是只属于她的。
而他的未来注定了不会属于她了,他会有一个名字,一个家庭,一个过去,一段惨痛的经历和痛苦的心理阴影,他会回到哥谭,去寻找他曾经错失或者也许他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的东西……
他会是一个完整的人。
而不是她的男孩子。
罗拉觉得她的身体里足足有一万根烛火在燃烧和炙烤,即将失去的痛苦和莫名的快慰同时淹没了她,让她想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
第40章 派对
阿尔忒弥斯再见到罗拉的时候; 几乎要认不出来罗拉了。
她们还是约在之前曾经越过的那个绕湖公园里见面; 这次阿尔忒弥斯到得有些晚; 当她匆忙地冲过去的时候,罗拉正在公园里荡秋千。
她穿了一条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耳朵上戴了两个风格相当浮夸和奢华的耳坠,她荡秋千的时候; 整个公园的人都被她时而鼓起、时而落下的裙摆吸引住了。
他们全神贯注地凝视她,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新奇的、从未见过的事物。
那种眼神与其说是贪婪和沉迷; 不如说是完全的受惑。
“阿尔?”罗拉说,在秋千荡到最高处的时候轻盈地从半空中落下来,裙摆像一朵即将盛开的花一样打开; 又飞快地合拢了。
“罗拉?”阿尔忒弥斯惊异地说。
她觉得罗拉身上似乎有些什么和过去不同了; 某种气质; 某种神色——然而当罗拉拎着裙摆快乐地朝她小跑过来的时候; 那种奇怪的错觉又消散无踪。
“你回来了!”罗拉快活地在她的面前停住脚步,“你的任务也太花时间了吧?你找到目标的资料,你潜入目标所在的地方,你再搞定你的目标,好了,完成了!还能更简单一点吗?”
“这次的任务不一样,”阿尔忒弥斯说,她斟酌着讲了真话,“我的任务是护送一批危险的武器到某个国家。”
“有多危险?”罗拉问。
“大概能毁掉几个非洲小国的那种危险。”
“那就不危险嘛。”
“它的价格很危险。”
“有多危险?”罗拉又问。
“比我上次送给你的那枚蓝宝石更危险。”
“对呀,你上次送了我礼物呢。这次你没有带礼物来吗?”
“如果你把一个任务看做礼物的话; 小东西。”阿尔忒弥斯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带了一份豪礼。”
说话的时候她们正绕着湖心转圈,微风吹拂着阿尔忒弥斯高高的马尾,它顺滑得像是一匹绸缎。
“什么时间?要做什么?”罗拉问,没等阿尔忒弥斯反应过来就一口气接了下去,“我加入!”
不过在新的任务之前,罗拉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她又去了哥谭。
光明正大地去的。
提姆坐在车后座上,全神贯注地——写着作业。
就算是红罗宾也要上学,既然要上学,当然就会有作业要做。
而且提姆一直都是老师和学生们眼中。共同的好学生,他不仅成绩优异,还总是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同学们的关系也都能处理得很好,在布鲁斯收养的养子里,他更是仅有的那个在公开的社交场合中也能表现得极为得体的男孩。
这当然也要得益于德雷克家族为他提供的优渥条件,不过更多的是由于提姆对自己的高要求。
最近他在红罗宾的工作上花了太多的时间,这导致提姆的作业累积了不少下来。
提姆是不想参加今晚的宴会的,尽管这场宴会名义上是为了庆祝他在竞赛中取得的好成绩……但实际上这场宴会只是布鲁斯的又一个社交地,他需要营造一个负责人的养父形象,同时,提姆作为他的养子,也必须以恰当的方式刷一刷存在感。
这同样也是为了让人们能够更快地遗忘已经去世的杰森·托德。
有人敲了敲他的窗户。
提姆抬起头,他兴奋地叫道:“罗拉!”
原来父亲要他亲自来接的人是罗拉!但——为什么罗拉会来参加今晚的派对?邀请对方重新回到哥谭不是布鲁斯的风格。
罗拉已经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她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烟灰色短款礼服裙,肩膀部分是镂空的蕾丝,锁骨在蕾丝之后若隐若现;收腰处是绑带设计,尾端系了一朵很大的蝴蝶结;她的裙摆还点缀着发光的小亮片,提姆仔细打量,才发现这些小亮片都是碎钻。
“哇哦。”他不禁说,“你真是盛装打扮……”这一身起码也得花个十万刀吧,还没算上她的头饰、项链、鞋子和手包。
“布鲁斯送我的。”罗拉回答,“我跟他说我很想参加一次正儿八经的派对,他就给我送了衣服,又要我今天的这个点过来。派对在哪里?”
“呃,受邀的差不多都是我的同学,还有些我的同龄人,”提姆说,“在韦恩庄园。”
这不是罗拉第一次看见韦恩庄园。
哥谭市和这个国家一同建设和成长,以一个人俩的眼光来看,她无疑既古老又年轻,这里的地标性建筑也多如繁星,欧洲殖民者曾经带来了他们的一切,文明、财富、权势和科技,当然也带来了他们所熟悉的建筑审美。
在美国,只有哥谭市有着典型的中世纪风格的建筑,那些辉煌的拱形顶、小尖顶和颇具威严的钟楼,那些结构精美的城墙和散乱地分布在各处的、迷宫般的矮小房屋。
哥谭市也有花上数百年才能竣工的教堂,高大而又绘满浮雕的穹顶、狭长优雅的彩色玻璃窗、造价高昂的纯手工挂毯和丝绸的织布一应俱全,而就在这些古老建筑的周围,阴暗的小巷和古怪的坍塌物组成的坑洞中常年环绕着血肉和熟食腐烂的气味——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则被安排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了,两者之间相处融洽,而且向来互不干扰。
但所有或是辉煌或是宏伟的建筑,无论这些建筑曾代表的是军队还是宗教,都比不上韦恩庄园的安静、奢华和庄严。
尤其是庄严。
铁灰色的城堡还保留着数百年前特殊时代所具有的那种凛冽,仿佛下一秒就会有身着盔甲的骑士从城堡中冲向敌人。
它所具有的那种气势在哥谭是其他任何建筑都无可比拟的:世俗的骄傲,严苛的律己,还有不一定正确的正义。
或许韦恩正如这座宅邸一样,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冷酷。
但也从未试图改变这些。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你家做客,提姆。”罗拉说,“我带了一份礼物给你,是要在派对上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你,还是现在就给你比较好?”
“你送了我什么?”提姆猜测道,“枪支?炸。药?还是手机或者笔记本电脑?我收到的礼物太多,很少会当众拆开,但既然你是我亲自出门接回来的,你如果当众送我东西,我肯定得拆开看看才行。”
“是咖啡豆。布鲁斯说你很爱喝咖啡,我搜集了我能搜集到的所有咖啡豆给你。”罗拉回答,“抱歉,我不是很懂能送你什么,如果你是个女孩子,我就送你首饰了。”
“我很喜欢你的礼物。”提姆笑了,他笑起来比一本正经的时候活泼得多。
他和罗拉一起走进了派对。
客厅里坐着的果然都是提姆的同龄小伙伴,而且他们给罗拉的观感还很不错,没有人表现得特别失礼,男孩们都是小绅士,女孩们也都是小淑女,他们对罗拉的到来表示了欢迎,虽然有一两个同样也对罗拉展示出了警惕和敌意。
没想到提姆还挺受欢迎的。
“穿白色公主裙的那个小女孩喜欢你,戴粉色宝石的那个小女孩不喜欢你,但是她讨厌白色公主裙,所以她也会努力争抢你的注意力,”罗拉悄悄对提姆说,“还有最靠右边的那个小姐姐,有亚洲混血的那个——她从头到尾都只顾着和她周围的人说话,根本就不看你,我打赌她是最喜欢你的人。”
“……你观察得可真仔细。”
“我没有观察,这都是摆在他们的动作和表情里的。”罗拉说,“他们的表情和行为管理比多数同龄人都要更好,但是远远比不上布鲁斯——你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琢磨他吗?”
她在哥谭基本上没干过别的事了。
“你有什么发现?”提姆的心跳快了起来,他尽量表现得若无其事,他一向对自己的演技很有自信,但罗拉——她确实太擅长解读他人了。
罗拉抿着唇笑起来:“我的发现不比你对他的了解更多。”
一个念头如闪电般划过提姆的头脑。
——她知道了。
——她很早之前就知道了。
现在提姆有点理解当他直面布鲁斯,勇敢地告诉对方,他知道布鲁斯·韦恩就是蝙蝠侠时对方的心情了。
“为什么告诉我?”
“因为你是主动找上门的,不是被他捡回家的。”罗拉说,“在一段关系里……在任何关系里,某一方有没有选择权是很重要的。”
她的表情忽然变得失落起来。
提姆读不懂这种失落。
他也没时间去读懂这种失落了,他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正在朝他微笑和招手,他手边带着他的妹妹,那个被罗拉盖章“最喜欢他”的女孩儿,她正专心致志地看着她的哥哥,好像他们兄妹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就见过面了似的。
提姆匆匆和罗拉告别,然后走了过去。
这场派对是以提姆的名义发出的邀请,但真正的主角不是提姆,而是布鲁斯·韦恩,以及受到邀请的小孩子们的父亲和母亲。
当然,这种形式的派对也不会把氛围搞得太过商业和形式化,相比于小孩子们的花枝招展,成年人们的穿着都还算得上家常和舒适。
他们围坐在沙发周围,手里端着酒杯,轻松地和身边的人谈笑。
——看起来也太累了,罗拉想。
她又回头看了一眼提姆。
——这个更累。
她悄悄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拎起裙角,借着沙发和一些古董装饰的影子消失在客厅里。
布鲁斯若有若无地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_(:з)∠)_扔了1个地雷!
谢谢敐敄扔了3个地雷!
谢谢指染红颜笑扔了1个手榴弹!
谢谢喵学冲击扔了1个火箭炮!
第41章 血液
和多数家族府邸一样; 韦恩庄园的前庭有着修剪整齐的树木和精美的花园; 点缀在草地两旁的优雅小径; 以及不可或缺的装饰性雕塑和从雕塑中静静流淌出来的喷泉。
哥谭的浓雾使得在这座城市之中的任何建筑都阴森有余,温馨不足,但任何审美从本质上说都是个人情感的延伸。
当一个人心情好的时候,她看任何景色都觉得愉快; 连泥潭都能让她联想到它能肥沃土地和花朵;当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算摆在她面前的是由红宝石做成的玫瑰花束; 她也会嫌这束花俗不可耐。
而罗拉——她说不清楚自己的心情到底是好还是坏。
她的自我和感情之间始终有所隔阂。
也许是这个游戏的错,罗拉想。她在现实里有一套浑然一体的逻辑和感官,但她在游戏里又自然而然地发展出了另一种感官; 并且理所当然地将她在现实中所诞生的逻辑和感官抛到了脑后。
比如当她杀人的时候; 她的潜意识告诉她这是不对的; 她应该为此而恐惧和愧疚; 但事实上她没有这样的情绪。
非要说的话,杀人的感觉有点像是在品尝一种不那么差但是也不算是很好吃的食物,饿的时候吃了觉得很愉快,不饿的时候吃不吃无所谓。
在特定的时间点,杀人能让罗拉感到满足和愉快,在更多时候,杀人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行为。
谈不上舒服或者不舒服,她只是出于轻度的强迫症坚持把这件事做完。
不过除非对方对她展露出了明确的杀意,否则罗拉是不会主动杀人的,潜意识中的那些评判标准对她还是有些影响; 而她觉得这样很不错——如果她真的完全放任自己胡来,布鲁斯是不会成为她的朋友的。
她在布鲁斯眼里的形象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罗拉一边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沿着小径慢慢踱步。
小径两旁的路灯闪烁着柔和的光芒,罗拉牵着裙角,裙摆上的碎钻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她走着走着就真的高兴起来了,因为她觉得自己像是穿了一小块星空在身上。
城堡里依然灯火通明,她能听到其中的欢声笑语。
当他们笑的时候,没有人真的觉得快乐;当他们不笑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很认真地在难过。
但即使是难过,他们也都难过得静悄悄的,而且一定要让自己难过得很戏剧化,像一场幽默剧,越伤心难过越要展示笑容,绝不肯当众暴露自己的情绪。
只是有些人演得好,有些人演得烂。
——原来所有有钱人都是这样的。
——原来这不是蝙蝠侠或者罗宾独有的行为模式。
罗拉绕着小径走了一会儿,她的脚步轻盈,每一次脚尖点地都会有一种灵巧的回弹感,她走几步就会转上一个圈儿,或者原地起跳,在半空中转体,再以芭蕾舞的标准姿态双脚交错着落地。
“你会跳芭蕾?”布鲁斯在罗拉的身后问。
“不算是会,我只是看别人跳过,所以记住了几个动作。要做出一模一样的动作对我来说不难,甚至不需要练习。真不公平,对吗?”罗拉说。
她用脚尖支撑着自己,然后展开双臂,踮着脚在原地转圈——如果在地面上洒满面粉,当她从原地轻盈地跳开的时候,你能惊讶地发现,在洁白如雪的面粉之中,只会留下两个硬币大小的小点,而那就是她的足尖和地面所接触的痕迹。
多数芭蕾舞者要做到这一步都需要十年以上浸透了汗水和泪水的基本功练习。
但罗拉只需要看上一眼就能做到。
“有些人就是比别人更具有天赋。”布鲁斯温和地说。
他站在原地,没有试图靠近罗拉,高大的身躯在地面投下晦暗的影子。
罗拉旋转着跳到他的影子边缘,在即将被他的影子笼罩住的时候,她又优雅地打着转儿避开了。
“你不喜欢派对?”罗拉问他,“为什么出来了?”
“因为我发现你不喜欢这个派对。”布鲁斯平静地说,他看着罗拉,钢蓝色的眼睛里含着浅浅的笑意,“有什么事情让你看不惯吗?”
罗拉的手臂落了下来。
“没有。”她说,“只是很无聊而已。”
“真是遗憾。”布鲁斯说,“我还以为你能认识一些朋友。”
“他们不会成为我的朋友的,”罗拉的语调笃定得就像是在说太阳今天从东方升起,“他们都太普通了。我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
她转了个圈,绕到了布鲁斯被灯光拉长的影子背后,然后轻盈地从这个方向靠近了布鲁斯。
布鲁斯回身看她:“你是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普通’的?”
“我喜欢的人就不普通。”罗拉任性地回答,“我不喜欢的人都普通。”
布鲁斯显而易见地被这个答案给逗笑了:“能被你欣赏真是我的荣幸,罗拉。”
他朝罗拉伸出手,语气温柔得近乎诱哄:“好了,别再在外面呆着了,快回去吧,提姆在为你担心呢。”
这是肯定的,罗拉想,提姆不会担心她一个人在外面会不会出什么事,但肯定会担心罗拉在城堡里找到了什么东西。
“和我谈谈迪克。”罗拉把手背在身后说,“再多说一点和他有关的事情。”
“他是我收养的第一个孩子,他也是留在我身边时间最长的孩子。他现在在布鲁海文做警察,放假的时候会回家,有时候碰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也会回来。”布鲁斯说,他的手保持着伸向罗拉的动作,“这些我都和你说过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他受欢迎吗?”
“我想是的。”布鲁斯说,“他很讨女孩子的喜欢。”
“你喜欢他吗?”
“他是家庭里很重要的一员,罗拉。”
“你更喜欢迪克还是提姆?”
“这里不应该有比较,迪克和提姆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布鲁斯说,“我尽可能公正地对待他们。”
“没有小孩子喜欢‘公正’的,”罗拉说,“小孩子都喜欢被偏爱。”
她往前走了两步,把手放到了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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