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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歌神(革神)-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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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星河优柔的嗓音中,一个十七岁的可爱女孩画面飘飘徐徐的浮现在了众人眼前。这种奇妙的聆听感,是他们以前都不曾有过的,真是太神奇了!
场内乐感的廖楠,听着杜星河这种仿佛完全不在调上的唱法,竟能七转八转的最后都落在咬字点上,将感情倾泻的特别丝滑,当场就有些震惊!这是什么唱法?怎么以前都没听杜星河唱过!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吗?这也太厉害了吧!
廖楠有些亢奋了,他这个自诩唱功天下无敌的家伙,如果遇上他从没接触过却能很打动他的唱法,他从来都是很亢奋的!
他隐在墨镜背后的眼睛完全放亮了。去盯杜星河的嘴型、喉咙、以及身体的运动。同时两只耳朵像灵猫一样竖了起来,仔细的去听杜星河声音和键盘的搭配。
在廖楠耳朵里,瞬间就形成了两条旋律线,一条是杜星河颤动很强的声线旋律线。另外一条是这首歌原本的主旋律音阶线。他这个偷懒的天才立刻就能分辨出来。杜星河的声线旋律线在绕着歌曲主旋律线做不规则的运动,随着杜星河感情的抒发,这种运动时缓时急。时上时下,自由的就像一条鱼在水中畅游,廖楠光是研究就觉得畅意十足,他甚至都想跟着对杜星河一起哼唱,来享受那种颤音的美妙了!
别人都会跟着和的歌,这只华光之狈从来都不屑去跟着和,而别人肯定和不上的声,他才会生出挑战的欲望,此刻,他就很想在杜星河再唱第二遍这个十七岁女孩的故事时,跟着杜星河一起唱。
但很可惜,杜星河这首歌自由抒情的歌,就像他自己的情感叙事诗一样,没有重复,一气呵成的往下流动着。
在第二段,歌曲旋律相近,但歌词的主角已经从十七岁的女孩,变成了十七岁的杜星河。
……
我是个十七岁的小男孩~
我不怕面对世界变多快~
做过自己觉得好傻的事~
那是多么纯真的年代~
那是多么纯洁的相爱~
……
唱腔依旧是那么的挑人心弦,学生们想象中的十七岁的可爱女孩,却变成了弹着键盘帅气无比的杜星河,这种反差十分新奇,对他们来说,这又是一种奇妙的聆听感受。
就好像是随心所欲的临时做出了这首歌,那些没见识过杜星河音乐创作天赋的非华艺学生,到这一刻,都对杜星河佩服的不得了!
这晚上有不少学生都在议论杜星河这个天才中天才,现在杜星河用实际行动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什么才叫天才中的天才!信手一捻,玩出来的东西都无比打动人心,并且是别人没玩过的,这才是天才中的天才!
两个对比诗般的乐段,直接就把所有人都给震了!
不用撕心裂肺的呐喊,在闪烁的灯光下,弹着键盘“颤抖”的唱歌,竟然也能有这样的震撼效果,这给廖楠上了生动的一课!
廖楠听过杜星河自由随心的唱过这第二段后,就像被洗脑一般,他感觉自己以前玩的那些唱功上的小聪明都无聊了!这种神奇的唱法才是他的最爱啊!只要把握好颤音的度和量,就算是“瞎唱”,那也有堪比天籁的效果啊!真是太好听了!
受到了杜星河r&b的风格感召,廖楠彻底爱上了这种唱腔,他心下决定,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以后他都这么唱歌了,这样唱歌实在太标新立异,也太有意思了!
徐诺已经听过杜星河唱不少r&b风格的歌,但再多听一首,她还是觉得这风格是那么的新奇和美妙!这种自由随心的唱法是实在是吸引人,简直让她百听不厌!
就像徐诺一样,现场包括王德、伊彦等专业歌手在内的大部分人,都被杜星河插电般的神奇唱腔给震撼了。
不过有一个人却是在被杜星河浪漫唱腔震撼的同时,更被杜星河各种叙述的故事给震撼了!
她感觉杜星河现在唱的,好像就是她和他的故事!
正是带着五味杂谈心情在听歌的宁蔷薇!
杜星河各种的那个十七岁的女孩,一唱出来时。宁蔷薇就有种自我的预感,觉得这个女孩就是她!
待到后面杜星河用一种感伤到令人窒息的唱法唱一个他自己是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做过自己觉得好傻的事,并且感怀“那是多么纯真的年代”“那是多么纯洁的相爱”时,歌词讲的是“纯贞”和“纯洁”,但杜星河的情感在宁蔷薇听起来,却是怀念的,感动的,逝去的!
杜星河似乎在用这首歌祭奠他遭遇人生大劫前的青春!
……
不知我怎么变了~
不知她怎么变了~
我慢慢知道什么叫做忘记~
是一种成长也好~
是一种悲哀也好~
不管我多想留住回忆~
它依然随着时光淡去~
my…love~
……
杜星河接下来唱的,就更让宁蔷薇坚信。杜星河在唱“逝去的美好”了!
听着这样伤感的歌声。再想到过去杜星河那么真心的对她,她却那么狠心的对杜星河,宁蔷薇心底生出一股巨大的沉痛,压的她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不知我怎么变了……不知她怎么变了……我慢慢知道什么叫做忘记……是一种成长也好……是一种悲哀也好……不管我多想留住回忆……它依然随着时光淡去……my…love……”
脑海里反复的回荡着杜星河对逝去爱情的追忆。宁蔷薇咬着牙委屈的哽咽了。听杜星河的倾诉。他已经学会了忘记。即使他留住回忆,但它依然随着时光淡去了。这就是杜星河为什么现在看她像路人了吧?
宁蔷薇无法想象,杜星河将过去对她的感情忘到这般彻底。他究竟付出了怎样的痛苦的代价!他怎么会把一段情忘的这么彻底呢!
宁蔷薇第一次体会到了为他人心碎是什么感觉,此时此刻,她的心就像被千百利刃撕裂了,痛彻心扉的感觉,让她油黑的眸子中蒙上了一层水气,她目光中的杜星河,变得越来越朦胧。
嘴角虽然强忍住不去抽动,但等杜星河继续唱回两个人的故事时,宁蔷薇就像听到了纠结的劝诫一般,终于流泪了。
……
不再是十七岁的我和你~
最好还是想念别再相见~
我将永远记得那一段情~
就算有一天我们变老~
想起彼此还有着微笑~
……
因为我早已变了~
因为你早已变了~
我也许不会爱上现在的你~
是没有缘分也好~
是没有感觉也好~
不管我多么想念着你~
却知道再也无法回到那年纪~
……
“……”强咬着牙没有很大声的哭出来,但杜星河悲伤情诗一般的吟唱,终归还是给宁蔷薇打成了内伤。
“不再是十七岁的我和你……最好还是想念别再相见……我将永远记得那一段情……就算有一天我们变老……想起彼此还有着微笑……”想着杜星河这样的倾诉,宁蔷薇意识到,原来,杜星河并没有忘了那段情!
只是,他们现在都变了。
“我也许不会爱上现在的你……是没有缘分也好……是没有感觉也好……不管我多么想念着你……却知道再也无法回到那年纪……”杜星河被岁月洗礼出了如此无可奈何的心声,让宁蔷薇心碎如焚!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真的好希望可以重新收到杜星河的情书,重新听到杜星河的臭贫,重新看到杜星河对她放电,重新吃到杜星河给她买的生日蛋糕!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绝对不会再不看杜星河的情书就扔进垃圾桶!不会再鄙视杜星河贫蛋却充满爱心的言语!不会再讽刺杜星河放电时像个流氓!更不会把杜星河送她的生日蛋糕砸到杜星河脸上!
她曾经到底对杜星河做过些什么啊!
宁蔷薇真的不敢再去想了!
虽然他们间没有真正正式的恋爱过,但这也算是一段虐恋了。
或许真的像杜星河建议的那样,相见不如怀念,才是对他们关系最好的处理方式吧。
宁蔷薇强吸一口气,擦掉了滑到脸颊的两行泪水,努力的想去坦然面对过去的杜星河,以及现在的杜星河了。
……
因为我早已变了~
因为你早已变了~
有一天我偶尔再说起了你~
是一段往事也好~
是一段感情也好~
永远将它宝贝在心底~
记忆着那时候的我和你~
my…love~
our…love~
(i…love…you~)
那一段十七岁的爱情~
……
随着杜星河最后一句总结式的收尾,在场的学生全像坐过了一趟时空列车,穿梭进了一段令人心碎的爱情故事,感动不已。
宁蔷薇则试图努力的给他们曾经的感情画上了句号。这段感情终于被杜星河定义了:“是一段往事也好,是一段感情也好,永远将它宝贝在心底,记忆着那时候的我和你……”
对于宁蔷薇来说,这就足够了。
只要杜星河还能记起那个时候的他和她,像宝贝一样潜藏心底,这就真的足够了。
从没想过,曾经的她和杜星河,“爱”的是那么深刻,直到听过杜星河这首《十七岁》,宁蔷薇才蓦然发现,她的初恋是那么美好。
耳边回荡的杜星河在歌尾时用很不规则唱腔唱出来的那句记忆中的“i…love…you。”
看着在灯光下微笑内敛的杜星河。
宁蔷薇噙着泪花,也心甜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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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阎瑞莎喝太多了
晚上十一点半,洛山盘山公路上,杜星河的轿跑载着两个混血女孩正往山顶公寓驶去。
十五分钟前,他把徐诺放到了东加花园的门口,假装告别后,才带着两个混血女孩离开,算是做了全套的障眼法。
从东加花园离开没过几分钟,阎瑞莎就不行了,胃里一呕,差点没吐在杜星河车里!杜星河赶紧将车停到路边,拍着阎瑞莎后背,让阎瑞莎在树根下吐了一次。
这时在盘山公路上快速的绕着,阎瑞莎又开始头晕了,胃里犯呕,连忙从后排座拍杜星河的驾驶座,忍着吐蹦出一个字来:“停!”多余的字已经说不出口,再多说一个字她就又要吐了!
虽然车里开着天窗,强劲有力外循环空气系统也开着,但还是弥漫着从阎瑞莎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重酒味。
杜星河本来想开快点赶紧给这混血女送回去让她好好休息,没想到在半山腰,这女生又不行了,赶帮将车开向前面的岔路口,一拐方向盘,停到了比较安全的路边。
杜星河的车才一停稳,阎瑞莎立刻推开车门,将身子探到外面“呕呕”的吐了起来,连车都下不去了。
一股醉腥的味道冲了出来,搞的杜星河眉头大皱,他真没想到这个有信仰的中罗混血儿喝起酒来这么没头没脑,完全不懂控制啊!
王德觉得阎瑞莎真是丢人死了,在后面扶着阎瑞莎背。轻轻的帮阎瑞莎拍背减少她的痛苦,同时向杜星河道歉:“对不起,小老板,以后我们一定不喝酒了。”
回头看着见阎瑞莎痛苦的呕着,连罗马尼亚的诅咒的话都说出来了,杜星河也懒得责备她了,宽声道:“喝酒没什么,有些歌手越喝酒嗓子越靓,但一定要控制好度。”
杜星河本人是这样的声音特质,阎瑞莎也是。杜星河之前在廖楠生日宴上听醉酒的阎瑞莎k了首歌。就觉得这中罗混血儿high起来后,声音变得更甜更有质感了。
不过就算喝酒能开嗓,也不能像她现在这样往死里喝,因为只要一吐。嗓子就会被胃酸烧到。很容易发炎。并且留下后遗症。有很多歌手在巅峰期突然陨落,就是因为喝酒太多总是吐,最终把嗓子给烧哑了。
上个位面的例子就不举了。这个位面,年代曾经的歌后高菲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巅峰期时,高菲的歌声绝对是天籁级的,甚至能和方雅君争一争呢!但就因为总酗酒总吐,结果嗓子越来越烂,被雪藏后,她更是酗酒无度了,最终搞成了现在的粗鸭嗓,别说再唱歌了,她现在连说话声音都很刺耳。
阎瑞莎要是每次聚会都这么喝下去,那就算她嗓子再甜,也保不齐有毁掉的一天。
“你回去和阎瑞莎说,就说我说的,以后不管什么场合,她喝酒都不许超过三杯。”
杜星河把架子稍微端起来些,给王德下着命令。阎瑞莎已经醉到飙罗马尼亚话了,估计已经喝断片儿了,他就算现在和阎瑞莎说,阎瑞莎也记不住,索性就提醒更有心的王德好了,让王德等阎瑞莎清醒后,再把他的要求转达过去。
要说,杜星河这个要求不算严格了,因为他没规定杯子的大小,万一是两升的超大啤酒杯,阎瑞莎喝三杯,也是肯定要醉死的。不过他也不用规定那么细,有这个意思就行了,现在他在公司说话很有威力,一般人都不敢忤逆他的要求。
王德这时便虚心回复杜星河:“我下次盯着,肯定不让她多喝了。”
杜星河满意的点点头,这个长得很像艾薇儿的中魁混血儿要比他想象中规矩多了,也听话多了,还蛮顺他心的。
阎瑞莎最后干呕了几声后,终于不吐了,杜星河把泡着罗汉果的养生水递给王德,让王德给阎瑞莎喝两口,稍微冲一下嗓子,虽然人在狂吐的时候不能喝水或吃东西,以免胃更难受。但在杜星河看来,嗓子要比胃更重要,吐的这么厉害,喉咙里肯定附着了很多的腐酸,必须得拿水冲冲,尽量来减少伤害。
阎瑞莎眼睛已经睁不开了,由王德扶着坐正了身子,王德忍着醉腥味,用湿巾给阎瑞莎嘴边的脏东西都擦掉了。阎瑞莎哼哧着虚弱的喘着气,一脸的痛苦表情。
“喝口水,莎姐。”王德将杜星河的保温茶杯送到了阎瑞莎嘴边,轻轻的喂着让阎瑞莎喝了两口水。
杜星河看着王德像个小朋友照顾姐姐那样悉心的照顾着阎瑞莎,忍不住无奈一笑,心想他当初给两个人租公寓让她们住一起,本是想让阎瑞莎照顾人生地不熟的王德的,没想到俩人竟反过来了,成了王德照顾阎瑞莎。
在段晓萱给他做的一些私人汇报中,也是王德更多的在照顾阎瑞莎。
现在亲眼看到这幕,杜星河心里还挺过意不去的,好像给人家王德从苏城拉过福湾来,成了伺候阎瑞莎的了。
杜星河在心里不免对王德跟更多了一分好感,心里也更想好好培养这个歌声中很有力量很带感的女孩了。
至于阎瑞莎,杜星河倒也不反感,这女生有点天然呆,没什么坏心眼,就像个大洋娃娃似的,其实阎瑞莎也很听话,平时也很努力,这些杜星河都可以从段晓萱的报告中获悉到。可惜的就是阎瑞莎就是脑子太简单,甚至有点笨笨的,经常干些莫名其妙的傻事。
阎瑞莎这种性格虽然不让人讨厌,但杜星河也并不欣赏,因为这种天兵性格在演艺圈是很难成大气候的。什么都得给她照顾周到了,她才能顺利发展。这对公司来说是件很麻烦的事。
若不是要发展混血组合大计,杜星河是肯定不会签阎瑞莎这个傻大姐的。他可知道程佳仁那个团队在方雅君身上操碎了几百斤心,阎瑞莎就有点像方雅君,要想给这女生面面俱到的推出来,真的要很花精力。
阎瑞莎还不像方雅君那种,在公众场合很会演戏,只是私下里表现很小女生很任性很自我,但其实方雅君的情商极高,很懂得保护自己的形象。阎瑞莎就不一样了,看她现在这副惨样就知道。这女生失去控制后。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给她们上的仪态形体课真是白上了。
杜星河琢磨着得找华艺的老师给阎瑞莎开开小灶了,不仅要改变她外在的气质,还得多提炼提炼她内在的品质。必须把她的情商提高。否则就算有王德照顾她帮助她。她也很可能给这个组合拖后腿。
重新开起车来后,杜星河将车速放慢了些,以免又颠到阎瑞莎。同时他脑子里又想起了那个有可能给这个组合带来灵魂的女生……罗兰。
不管是男生组合还是女生组合。只要是成功的组合,都肯定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和特别的性格。
杜星河试想过,如果把阎瑞莎和王德组成混血双人组,也有可能火,但难度却很大。因为磨练这么久了,他还没从这两个女生身上看到能强烈吸引人的气质和性格。
其实原本混血儿漂亮的容颜,应该是她们最大的武器,但这个位面的国人,对混血儿的面貌完全不感冒,对王德这样的西式美女就更不感兴趣了。所以这个组合没法靠惊人的外表来闯市场。
这两个女孩的歌喉组合起来,一强一柔,也还算搭配的起来,但两个人的性格却天上都有些缺陷,没法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力量来,给这个组合真正的性格。
王德的歌声虽然很有力量,唱歌时很给力,但她在私下里,总给人一种忌这忌那的感觉,总是怕怕的。
有时候,杜星河觉得王德的眼神就像只小白鼠,特别没有霸气。这和她的出身有关,这种气质是很难在短时间改变的,她可以学习着保持一种很优雅的仪态,但她骨子里那种怯忌的气质,却很难彻底改变。
阎瑞莎就更别提了,这傻姐儿更不可能给组合注入标志性的性格,否则组合的气质要和她一样,这个组合就不用叫“阎王”了,叫“乌龙”更合适,她们肯定干乌龙事。
能给这个组合注入性格的人,只可能是罗兰。
那个女生骨子里就透着一种反叛的意志,虽然很难驾驭,未来也不能保证她一直安心待在“阎罗王”,但她却是能在初期真正让这个组合腾飞的灵魂人物。杜星河也不求这个组合能长命百岁。按照计划,这个混血组合只要能横扫市场,完成和黎传声的赌约就好了。
他现在迫切希望罗兰出现。
可这个倔强的女孩,就好像跟云世界过不去似的,不希望她来的时候,她总是硬插进来;现在希望她来了,她倒隐身了。
杜星河想着就笑了,无奈的笑。
“parcare!”
轿跑在山腰间没开出去多远,阎瑞莎就又受不了了,用罗马尼亚语大喊起了停车!
脑袋像灌了铅一样车,只要车一晃,就痛的这混血儿想拿脑袋撞车窗。仅有的一点意识阻止了她这么做,因为她还知道这是她们小老板的车。这要是她老爸的车,她就真拿脑袋去撞了。
鉴于心底对杜星河如乐神一般的敬畏,就算醉到这程度了,阎瑞莎也不敢去损坏杜星河的汽车,只好让杜星河停车,她真的坐不了车了,再坐她感觉自己脑袋就要裂开了!
杜星河以为阎瑞莎又要吐,无奈的将车停到了路边。
这段盘山路,距离半山腰的鬼楼很近,路灯距离距离也很远,即使天上有星月点缀,但盘山路上仍旧黑漆漆的,杜星河不得不将车的大灯开,还打开了双闪,来提醒前后的过往车辆,路边有车,注意安全。
这次停下后,阎瑞莎闭着眼双手拇指无力的按着自己的太阳穴,并没有下车吐的意思。
王德关心的扶着阎瑞莎胳膊。问她:“还吐?还是喝水?”
阎瑞莎痛苦的摇摇头,带着可爱的大舌头道:“头……疼。”
杜星河见阎瑞莎似乎恢复了些意志,便安慰她:“你再忍忍,山顶上有医院,我给你送医院去输点液,你今晚喝太多了。”
说话间,杜星河体贴的将天窗关上了,原本他开着点天窗,是想透进来点冷空气,让车里酒气别那么重。否则他也要被熏醉了。开山里的夜路不安全。
但看阎瑞莎头疼成那样,不能再被冷风吹了,便将天窗关了,没多远就快到山顶了。忍一忍他们就上去了。
见杜星河又要开车。阎瑞莎连忙道:“别……别开……!我坐不了车了。车一震,我脑袋就要掉了!”
阎瑞莎口齿不清不楚的,但说出来的话。意思杜星河和王德都懂。
王德扶着阎瑞莎胳膊呢,能感觉到阎瑞莎的体温一会儿热一会儿冷的,身上还老冒冷汗,显然她头疼的已经受不了了。不由抖着胆子对杜星河道:“小老板,我们在这先歇歇吧,等瑞莎好点了再开。”
虽然知道杜星河明天还有重要的活动要参加,但现在这个样子,也没办法了,再开车,阎瑞莎可能就要崩溃了!
杜星河是不想多耗时间的,他自己倒没什么,晚上他睡几个小时都可以,就是不睡,硬撑,他明天也能去参加活动。毕竟,有蛮力可以给他提供神奇的力量。
但徐诺那边还在家等着他呢,他要不早回去,徐诺肯定不会睡,那丫头今天本来就精神头旺盛,晚上要不早点躺下,明天很可能无法调整到最好的状态。
杜星河刚刚把车开的有点快,就是想早点返回家去。没想到给阎瑞莎颠到了。现在阎瑞莎这样了,他没法再折磨人家了,只好先在路边等等。
“你在车里照顾一下她,我出去打个电话。”
杜星河给两个女孩留在车里了,自己拿着手机下了车。他说是打手机,实际上是要解决一下内急。
这晚饮料喝的有点多,从豪包出来前,本来解决过的,但这一路开车,又被阎瑞莎的腥醉给循着,他就又有上小号的冲动了。
半山腰间,不可能有厕所,杜星河只好在路边解决了。但又不能被王德这样的下属看到,那样太丢人了,不得不往前走了好一段。
冥冥间,他竟然走到了福湾最有名的那处鬼楼附近!高耸而破败的教堂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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