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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恐]亲爱的莱斯特-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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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们联系在一起……但这一切只是猜测而已,我也多次想和莱斯特提这些事情,但看到他一脸兴奋地提起新鲜的事物,我就将所有的话咽了下去。

    难得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夜晚来临的尤其晚。是经历了整个冬季与初春的新奥尔良进入夜晚最迟的一天。当然,这不妨碍莱斯特去寻找他的新鲜事物与刺激,我在厨房里,将几只活鸡放了血,然后几乎是一口气地将鲜血喝下去。余下的鸡肉,我用来做成各式各样的菜。虽然由于条件的限制,许多东方的香料与菜蔬都没有,但这做菜的过程足够让我想起现代的家。

    “苏小姐的厨艺真好。”

    我的听力果然变得和普通人没什么分别了,当白女巫走到了我身后,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她。她站在我的面前,诚恳地对我说:“苏小姐,我很抱歉那天没有将地址告诉你。但我相信你一定会理解我的,那关系到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安危,还有许多姐妹的。”

    我掩饰了自己的诧异,装着早就察觉到了她。我点点头,问她:“你今天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愿意眼睁睁地看到女巫的覆亡,拜托你,一定要和我走一趟。”

    白女巫长的十分好看,气质更是温婉娴雅,当她露出恳求的姿态时,我想任何人都无法拒绝。我想着,许多事情都还要问清楚,所以就答应了她。她终于露出安慰的笑容来,她说:“苏小姐,我避开了那些猎人们,马车就停在外面,我们现在就走吧。”

    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莱斯特,但是,他没到凌晨是不会回来的,所以也没必要告诉他。

    “我怕我的同伴担心,所以不能出去太久。”

    “苏小姐放心,我们去的地方并不远,凌晨之前,一定送你回来。”

    白女巫没有将我带回她们女巫的住地,而是将我带到了一处偏僻的公寓里,在公寓中有一间极为封闭的小房间,除了出入的一扇门,没有窗户,没有任何通气孔的房间。房间内只孤零零得放着一直椅子,白女巫请我坐下,自己却站在那里,她开始向我讲述艾薇儿的事情——之前巫毒女王玛丽曾经说过的,只是白女巫说的更加详细。

    我不动声色地听着,想听她最后究竟想说些什么。但是过了许久,她仍旧沉浸在往事之中!真是不可思议……她躲开猎人们的耳目,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将我带走,却在这里和我闲聊往事?我警觉地看着她,说:“很抱歉打扰你,但是,我认为现在不是说前尘往事的时候。”

    “该说抱歉的人是我。”白女巫皱着眉头,她说,“我不是一个善于和人交谈的人。苏小姐,告诉我,你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召唤我,我能做什么?”

    “这些问题,我都回答过你了……不过在此之前,苏小姐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最近的身体……还好吗?”

    对,她是回答过了。她说艾薇儿死前都没有至尊女巫出现,所以,她要召唤异世的至尊女巫。但我总觉得她没有将全部的事实都告诉我。再听她问及我的身体,我立即抬眼看着她。白女巫一笑,轻轻地跺了跺脚,随即,我屁股下的椅子发出咔咔的几道声响!我的双足就被两条铁带紧紧地缚在椅脚上!我惊骇地看着白女巫——她竟然在椅子上做了手脚?!……为什么她要困住我?!

    “你不挣扎吗?”

    “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召唤我,我能做什么?”

    白女巫眼底露出了笑意,欣赏地看着我,她说:“苏小姐,你可比之前的几个人聪明太多了。嗯,我想我应该先告诉你,艾薇儿究竟是怎么死的……”

    “不是死于女巫猎人之手?”

    “呵呵,你认为区区的猎人能杀死一个至尊女巫吗?”她有恃无恐地看着我,“新任的至尊女巫会吸食现任至尊女巫的能量,直至力量全部流逝,身体枯竭。”

    “……所以,在艾薇儿死前,就有新的至尊女巫出现了?!”我想到了曾太婆伊娃,和那个忽然出现的金发少女。太婆一直认为是金发少女谋害了曾太婆……但如果曾太婆是至尊女巫,那么,出现了新任的至尊女巫,曾太婆的力量和身体渐渐枯竭就有道理了!“……你究竟是谁?”

    “呵呵呵,我,就是我的出现导致了艾薇儿的力量衰竭。即便如此,她正处壮年,她体内的力量源源不绝,那一直吸引着我!于是,我将艾薇儿引到了猎人的陷阱里!当她死于猎人的匕首之下,我就获得了全部的力量!而所有的人,只会认为是猎人杀了她!哈哈哈!”白女巫疯狂地笑着,“可是她却在临死之前召唤了异世的至尊女巫呢。不过,那么强大的力量如今都为我所用了!每当出现一个至尊女巫,我就能感觉到力量的流逝,只是很可惜,那些异世的人总是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我轻轻松松地就能解决她们,然后从她们身上汲取力量。说到底,艾薇儿可是在帮助我。”

    我看着白女巫,就像是看着一个疯子一样。

    她对我阴森森地一笑:“但是你。你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你一出现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你。当你的能力一点点地显露,我的力量才开始流逝。当我找到你的时候,我却发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你的情人,他是吸血鬼,而你也早就被他转化,对吗?”

    “你真会演戏。”我嘲讽地看着白女巫,想到她脸上那柔弱无助的样子,就连巫毒女王也被她欺骗,不禁失笑。她却毫不在意:“我去找你,本来是想看看你是不是已经死了。毕竟你身上的法力都流入了我的体内……一般人早就死了。现在看来,吸血鬼长生不死的记载是真的了。那么……阳光会杀死你们的记载,是否也是真的呢?”

    我立即明白了白女巫的意图!

    “你若杀了我,就是得罪了整个血族。你说过艾薇儿的预言,你会在这个时候去招惹强敌?”我相信艾薇儿的预言是真的,否则那天,巫毒女王就不会和她一起出现。

    白女巫哈哈大笑,她说:“well、well……当阳光普照大地,你就会化为灰烬,与尘埃混为一体!漫说是其余的血族,你可认为你的情人又会从这些尘埃里分辨那一颗才是你的遗骸?更何况……如果他们愿意让人们发现他们的存在,将人类的目光从女巫的身上转移到血族的身上,对于我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看着白女巫扭曲的面容,嗤笑一声:“不。你的最终目的不是杀掉我。你已经获得了你需要的力量,没必要多此一举。虽然你说的头头是道,但是你很清楚,你要杀掉我,就是冒着被猎人发现,与血族为敌的危险!白女巫,不如,让我猜猜你的最终目的?!”

    她一怔,目光锐利地看着我:“多么聪明的人……杀掉你的话,太可惜了。但是不杀掉你,又如何让人不提心吊胆?”

    我侧了侧脑袋,不再理会她。

    等了许久,白女巫的语气有些松动,她说:“那么,你猜我的目的是什么?”

    “你这么自私的人,最终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保全女巫一族。”我冷笑道,“当一个人得到了巅峰的力量,他的追求就只会剩下一个——那就是长、生、不、死。”

    白女巫怔在原地,随后轻快地笑了起来:“苏小姐,你若能赐予我长生不死的力量,笼罩在玻璃天窗上的黑布便永远不会打开。”

    我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果然看到了一扇与天花板融为一体似的天窗。我心中苦笑,我还是轻信了这个白女巫,在进入房间的时候压根没去注意天花板。

    “你应该知道,当我吸食你的鲜血,转化你或者不转化只在我的一念之间。”

    “哈哈哈,所以,我让苏小姐去转化的人不是我。”白女巫得意地笑着,“他转化了之后,自然会来转化我。我不在意我获得的黑暗力量有多少。”

    我自嘲地一笑,没想到今天会栽在这个白女巫手里。

    “我如何知道当我转化了你的人以后,你会放走我?”

    “我给你的,并不是选择题,苏小姐。”

    “是吗……”我抬眼看着天花板,“但是答案不是唯一的。在阳光下死去,化为粒粒尘埃,其实很吸引人不是吗?至于你h……纵然你的能力少有人及,但是数十年后,你终将以人类的方式死亡!又或者,你会死于非命,就如艾薇儿一样!终究会有新的至尊取代你!到时候的你,尸骨在灵柩中一点点腐烂,直至蛆虫啃尽所有的腐肉,剩下森森白骨,一无所有!所以,答案在我这里,而且不是唯一的,是我愿意,又或者我不愿意。”

    白女巫脸色一变,气急败坏地看着我。但很快地,她哈哈大笑起来:“苏墨,你认为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吸血鬼嘛?!你不识抬举!不识抬举!我迟早能得到永生的力量,但是你!你却将在一个小时之后,在这间破房子里灰飞烟灭!孤苦无依!”

    “哦。我不在意。”我笑岑岑地看着白女巫怒气冲冲地离开。但是当她一离开,我的笑容就垮了。我不认为她会在转化之后就放我离开。这个可怕的女人……她给我的,的确不是选择题。她只有一个目的——从我身上得到一切可以得到的东西后,铲除我。

    我开始与束缚住双脚的铁带奋斗,这一刻我是多么地希望自己得到的黑暗天赋是无与伦比的力气!即便吸血鬼所有的力量都比普通人多出四倍,但依旧无法使我挣脱那该死的铁带!我不想死……不想被这个疯女人弄死……可是我却无能为力……

    我不知道挣扎了多久,当我虚弱地靠在椅背的时候,大门被人一脚踹开了。今天是个大晴天呢,正午的阳关从门内闯入,边缘恰恰落在我的脚背上。我感受到了被烈焰焚烧的感觉,赶紧将脚缩了回去。白女巫撑着黑伞,站在阳光下。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她问我:“考虑的如何了?”

    我嘲讽地看着她。

    她说:“……你可真是倔强啊。你知道我不会留你到今天晚上的。你的同伴会来找你。所以,日落,是你最后的时间期限。”

    我开始回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想起婆婆给我唱的童谣……然后在白女巫不可思议的眼神下,用家乡话念出来:

    ……月光光,照地堂,年卅晚,摘槟榔,槟榔香……买菱角,菱角尖,买马鞭,马鞭长,起屋樑,屋樑高,买张刀,刀切菜,买箩蓋,箩蓋圆,买只船,船无底,浸死两个番鬼仔,一个蒲头,一个沉底……

    阳光一点点移动倾斜。我坐在椅子上悠闲而惬意。而白女巫站在阳光下,一动不动,仿佛雕像。当她沉痛地命令那个男人去将黑布扯掉的时候,我笑着对她说:“白女巫,你昔日对艾薇儿做的一切与今日赋予我的一切都将有人千万倍地偿还与你!你将不得好死,骨挫灰扬,天堂地狱皆无你容身之处!”

    我看到阳光下的她动了动嘴皮子,但我却什么都没听见……黑布被扯去。阳光从天窗洒落。金灿灿的。像是那年阳光明媚,从院子里的银杏树枝桠间落下。太婆坐在树下纳鞋底,唱着:“月光光,照地堂……一个浦头,一个沉底……”

    ·

    jent

    ofdoubtandpain

    在基督的那个充斥着痛苦与猜忌的时代

    我已存在

    washedhishands

    我在耶稣洗手后将他推入地狱

    并封印了他的命运

    ——《sympathyforthedevil》

  ☆、第30章 猛鬼食人胎(上)

    我浑身上下为灼热的阳光焚烧。但是,我没有死亡。

    两脚严重变形,使得我轻而易举地从半圆形铁带中将两脚抽|离出来。

    黑夜已经降临,而白女巫和那个男人早就不知去向。我一离开椅子就摔在了地上,像是被硫酸腐蚀过的双手按在满布灰尘的地面,知觉在一点点清晰。我想,我身上其余地方的皮肤也不会比双手的好太多。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伴随着清越的铃铛清响。

    “……我的主……”

    “……你怎么会伤的这么严重……”

    “……上帝保佑你……”

    少女的脚踝上系着铃铛,洁白的裙摆随着步伐微微摆动之时,就能看到。

    她将我半抱在怀里,少女的馨香与血液的甘美在吸引我。我庆幸这个时候的自己,没有任何攻击能力,从而爆发的本能被压制住,没有去伤害这个善良的、拯救了我的少女。

    我在少女的小木屋里修养了整整三个月,养回了一头长发和全身的肌肤。少女叫做阿黛,也是一个女巫,拥有治愈和复生的能力。她曾不慎在人前暴露这样的能力,拯救了一个感染了瘟疫的小女孩,随之而来的命运便是被人察觉出身份,然后活活烧死。但是阿黛的能力就是复生啊,她将自己复活了,自此远离人群,在丛林深处独自居住着。她说遇见我是很恰巧的事情,她一直在寻找和她一样,拥有异能的人——

    看来不管人也好,吸血鬼也好,女巫也好,离群而居都会感到独孤和寂寞。

    她跟随着感觉来到了那间小屋前。当时已经入夜,除了躺在屋内被焚烧的奄奄一息的我,她没有见到任何人。阿黛救了我,即便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极强,但是没有阿黛,我不可能这么快地恢复。

    我坐在木屋前,伸出戴着皮质手套的手,接住初夏的阳光。看着阳光从指缝间落下,恍如隔世一样。吸血鬼见光即刻便死,而我,即便被伤的伤痕累累,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阿黛的木屋更不是那种遮风遮雨的水泥砖瓦屋,我养伤的时候,就看着雨天里,她拿着锅碗瓢盆去接漏下来的雨水,晴天的时候阳光透过木板照到我的身上,带着些微的刺痛感。

    阳光没有拒绝我。

    曾经我笃定吸血鬼不能见光,所以初拥之后我再没接触过阳光。这一次算是因祸得福吗?让我知道,所谓的天赋——普通人的感官,也包括了可以接触阳光,我的普通人的触觉。当然,我也必须要穿戴严密,长久地暴露在阳光下,依旧会伤害我的身体。

    阿黛编了一个花环递给我,说:“你不要再晒太阳了。对你身体不好。”

    “我喜欢阳光。”是的,即便曾经因之伤痕累累,但在知道不会有致命的伤害以后,穿戴严密地沐浴阳光就成了我的爱好。阿黛是知道我的身份的。在我露出獠牙咬断了一只丛林狼的脖子的时候。而这善良的姑娘依旧接纳了我——当时我才恢复了一半,皮肤坑坑洼洼,大部分地方是透明状态。这样的我,如果离开了阿黛的照拂,肯定必死无疑了。经过那次事情之后,阿黛给我准备的食物就换成了鲜血。这些鲜血来自五花八门的动物,但阿黛肯定只是取了一小碗的血,并在之后将动物们恢复。我不知道阿黛是如何做到的,复生的能力也让阿黛更为了解生命,*与灵魂,她怜悯一切生灵,所以从不杀生。一想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我做的,我深感感激的同时,也深深地怜惜着这个对孤独恐惧到极点的姑娘。

    “我去了一趟城里。”阿黛继续说。

    “你看起来有心事?”几个月的相处,阿黛颠覆了女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对白女巫,对所有女巫的滔天恨意都在相处的岁月里渐渐消失。当然,我也能从她细微的面部表情去推测她此刻的情绪。

    “嗯。苏,我没有告诉你,两个月前我就找到了别的女巫们。只不过我不喜欢那里。”

    我轻轻点头,我明白阿黛说的“那里”是女巫聚集的地方,想必女巫集团里有不少像是白女巫那样的人,所以阿黛不喜欢很正常。阿黛用手托着下巴,白色的裙摆在木头平台上散成一朵白色蔷薇。她说:“可是,很多女巫,像我这样的人,被残忍的杀害。苏,我们不曾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只不过是天生多了特殊的力量——上天赐予这些力量的时候并没有问过我们的意愿,不是吗?”

    “阿黛,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事实上,我遇见的女巫告诉我,至尊女巫在三个月前凭空消失了,而且新奥尔良城似乎出了一个很厉害的女巫猎人,大家乱成了一团。虽然互不相识,可我还是想去做些什么。”

    听完阿黛的话,我震骇不已,而当时这震骇多少饱含了遗憾。

    ——白女巫,就这么死了?

    而阿黛则直接和我说了她的打算。她要离开这里了,回到她的同伴当中去。不仅仅是因为归属感,也是因为物伤同类。其实,我本来也要告辞离开了。只是阿黛先开了口。我的身体已经痊愈,而且因祸得福,阳光不会对我造成太大的困扰。我和阿黛简单地交换了下日后的行程,就分道扬镳了。

    即便知道今天一别,可能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但她走的毫不留恋,我也简单地收拾了下行李后,就踏上了回乡的路程。阿黛要和她的同类生活在一起,而我,也要在漫长的岁月中,等待与家人团聚的那一天。

    原本的我,是打算在报复完白女巫之后再踏上回乡的路的。或许还是和计划里一样,和莱斯特一起离开。

    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那是我一个人的家乡,和莱斯特无关。

    他那样的人,随性而追求一切新鲜刺激的东西。在我们无比漫长的岁月里,他迟早会厌恶我。只是时间而已。而我很清楚自己,我是一个一旦认真就变得固执的人,如果漫长的岁月里习惯了他的陪伴,等他有朝一日撇开我离去,我会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

    ——曾经的我对他敬而远之,当他强行将我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我试图过逃离,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厌恶他啊。但后来,我却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对他生出了依赖感。一起离开新奥尔良?一开始是我诓他的话,后来,我渐渐地就认真了。将他算入了我人生计划的一部分。

    这样的依赖,不应该放任下去。

    1790年的6月,我站在开往荷兰的游轮上,看着密西西河的码头渐渐变成一个黑点。我想起了很多人,但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零零碎碎的画面。

    最后浮现在脑海中的依旧是莱斯特·德·莱昂科特。

    我穿越了一个多世纪,躲过了许多的困难和险阻,终于在1920年,踏上了祖国的黄土地。一战的爆发是我返回祖国的最大险阻,即便逐渐有了汽车和飞机这些代步工具,也无法加快我的速度。在漫长的岁月里,我有时候躺在无人的旷野里,心里空荡荡一片,最后在记忆最深处挖掘到了家的温暖,便重新振作起来,睡意全无,然后在广袤的草地上奔跑,一直跑到朝阳升起,或阴雨绵绵。

    我将身上的金子兑换,买了几套漂亮的旗袍。这个动荡的、各种文化碰撞的年代。我不爱那洋装,偏好这端庄的旗袍。我绾着发,簪着碧玉,穿着丁香色的旗袍,踩着镶水晶的高跟鞋。从西北一路往东南行去。

    刚刚踏进文县那天,天气极好。赶路的时候我不穿那些漂亮的旗袍,而是换上舒适宽大的男装。我压低了帽檐,进入茶楼避一避正午的日头。茶楼内客人不多,只坐着一个穿着丝绸长袍的富家公子,他一面逗弄着鸟笼里的鹦鹉,一面还哼着几句——“祥云冉冉婆罗天……离却了种香国遍历大千。诸世界好一似轻烟过眼,一霎时来到了毕钵岩前……”

    “……少爷,少爷!老爷让您赶紧家去!”

    “你怎么来了?又出什么事了?”被打断兴致的公子哥显然很不耐烦。

    “哎哟,我的少爷哟!今日徐大帅纳三姨太,说好了,举家同去庆贺的嘛!”

    公子哥这才想起了什么也似,他立即站了起来,拿着鸟笼就和那仆从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我找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小二依着我刚刚的吩咐端来了茶水点心。茶楼内立时就剩下了我一个客人,在得了我的打赏之后,小二便来了十二分的精神,他和我说:“姑娘是初来文县吧?”

    我点点头。耳边响起了熟悉的语言,看到的也是熟悉的人。当我踏上祖国的那一刻,我的心就沉淀了下来。若不是盘缠将罄,我或许会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广东。不知道是近乡情怯,还是因为对于现在的亲人而言,我不过是个陌生人,总之我心里很忐忑。而说是游山玩水,这样的年代,充斥着狼烟和烽火,又哪里有净土供你游玩?

    总之,我不排斥有人和我交谈。小二说那个徐大帅是管辖文县的军统大帅,今日新纳了个十八岁的新姨太,不是从偏门抬进去,却是大吹大擂,大红轿子喜喜庆庆地抬进去。许是见我听的认真,他又压低了声音与我说:“小的听说那徐大帅新近挖了个前朝的墓,不知是哪户高官显贵的,真金白银足足放了几大箱。还有一尊金灿灿的佛像,好几斤重呢!”

    盛世古董乱世金,动荡的年代里,军队以盗墓维生倒也不是奇事。我静静地听完,在茶楼坐了个把时辰,然后才起身离开。在出城前,我经过了一座大宅子。门外的两尊大石狮子系着大红绸花,红毯从屋外一直绵延到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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