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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碧血银枪-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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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陵位于公孙瓒和袁绍驻军之地的正中,左右接壤,如有所变,势必会影响到整个战局的走向。他不知袁绍杀姚贡是否仅仅只是因为姚贡不满袁绍接管冀州,他只是隐隐觉得,两军交战,既非城池攻守,又非拉锯远战,何须这么多的弩机羽箭铁盾?
  “弩机铁盾,绝非寻常之物,甘陵之变,袁绍似别有用意,云欲往甘陵一探。”赵云的声音将王妩的神思拉了回来,一个晃神间,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若非是她的到来,公孙妩被赵云所救后会出面打发走上门挖墙脚的程昱么?若非如此,赵云就不会带着她连夜赶路,自然也就不会在这里遇上姚奉,袁绍要弩机也好,铁盾也好,赵云自然也都不会知道。
  一环扣一环,王妩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传说中那对蝴蝶的翅膀……只不知道,她这对略显无知的翅膀,是不是会有传说中的力量。
  王妩觉得自己的心跳愈发快起来,不由深吸了口气定神,迫使自己尽快宁定下来。
  她抿了抿唇,目光回转,却见赵云一张年轻的脸上眉宇生辉,眼中精光湛然,兴奋之意,如那映着光的水波,别说一路薄尘,就算莽莽黄沙,都掩盖不住其中凛然的战意。
  王妩撇了撇嘴,横了他一眼:“去甘陵?就你们这样去,能探到什么?”
  赵云一愣,转而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他们虽然不是真正的白马义从,但身上这一股军中凌厉的杀伐之气却是无论如何都去除不掉的。若非如此,黄巾军也不会仅凭他们一身白衣白马的打扮就自乱阵脚,整整三百人在他们三十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更别提他们还都骑着白马,要在袁绍和公孙瓒如此敌对紧张的局面下堂而皇之地进入袁绍治下的郡县,别说打听消息,就连是否能安然进退,都成问题。
  “不如,我和你一起去,如何……”
  “不行!”
  赵云反应极快的拒绝成功地换来王妩又一个白眼。然而赵云在拒绝出声的下一刻也立刻意识到王妩说的是“我和你”,而不是“我和你们”。
  一男一女同行,没有人知道王妩的身份。就算是白衣白马,也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会和公孙瓒的白马义从有什么关系,剩余众人则可在城外接应,必要的时候甚至还能拖住城门守军……这个提议的可行性其实极高。
  见他眉头紧皱,神色却有些动摇,王妩不由自嘲地笑了笑。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实在有点像那些小说中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自以为为父出力,就像当初离家出走时那样,新鲜又痛快,却全不考虑自己很有可能落到别人手中,而她高贵的身份会成为敌人最大的利器工具。
  即使性情刚烈,宁死不辱,最终伤心的不还是自己的家人么?更别提其中还会累及多少人为她而丧命。
  虽然还没到那一步,王妩却轻声叹了口气。身在乱世之局,进退维谷,若她真变成了蝴蝶的翅膀,不使劲扇一扇,又怎能甘心?
  只她和赵云两人,若这双翅膀不管用,历史还是历史,赵云就还是那个百战百胜,绝不会死在战场上的常山赵子龙,那她跟着赵云,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若是管用,或许,还真能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将军于我有救命之恩,因而我信将军之能,纵危难万分,总能护我周全,如若事有万一,权当将军不曾去过那黄巾乱军之中,实天命也。”搜肠刮肚地拽文,王妩打定了主意,摆出一副非去不可,生死由命的架势。
  赵云眉峰一扬,整个人仿若利剑悄然出鞘。他虽年少热血,但素来心性沉稳,行事谨慎,极少有真正少年人浮躁冲动的时候。然而一身技艺未得青眼,也断不可能全无半点憾恨不甘,若非终是意难平,他也不会生出冒险一探甘陵的想法来。
  王妩虽只寥寥数语,想不出什么长篇大论,连那天命之说,也勉勉强强,听不出半点认命的柔顺之态,而她眼中却偏偏又有赵云从未在公孙瓒那里见过的信任,真真切切,激得他性子里那沉寂了许久了少年傲气翻涌起来,豪气顿生。
  明知此举很有可能大功未竟反赔上王妩的安危,但在那双清透明澈的眼眸注视之下,赵云忽地傲然一笑,若真有意外,大不了一杆银枪,拼却性命,定能护她周全!
  

☆、第六章
  见赵云跃跃欲试的眼神里仍有些微犹豫,王妩看着不远处正低头悠哉啃草的白马,忽然又想到个主意:“要不然,我也换身打扮,弃车同你一起骑马?”
  正好不要坐那辆破车,干粮下肚没多久,她实在没力气再在那马车上吐一遍了。
  “一起……骑马?”赵云一愣,神色有些不自然,“小姐岂可……与云共乘?这于礼不合……”
  “我有说要和你骑一匹马么?”明知赵云是会错了意,可他那牙根咬得死紧的模样,就像是王妩要占了他什么便宜一样。王妩不由心里郁闷,他赵云确实容颜英俊帅气,身材高大挺拔,连一袭脏兮兮的白袍在他身上,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可她也不差好不好,洗干净了脸,还很有几分水灵灵,清透透的动人,真要共乘一骑,还指不定是谁占谁的便宜!
  仗着她现在是公孙瓒的女儿,王妩大着胆子,狠狠瞪了这日后的常胜将军一眼,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向那白马遥遥一指:“我看你那匹马性子好,不如让给了我,也免得我骑术不精,驭马不当从马背上摔下来,你自己另找一匹骑去。”
  赵云反应过来,俊面飞红,再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能尴尬地垂下目光,好似从牙根里咬出了一个字:“诺。”
  这一回合,王妩胜。王妩高兴地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好看得向从画里走出来的男子,心里突然觉得共乘一骑的主意似乎也不算太坏。
  然而,她也只是想想而已,念头一闪而过,随即就撇过一边。赵云解下负在马背上的包裹,分出一套干净些的短褐衣,递给王妩:“小姐稍候。”
  粗布的短褐手感粗实,王妩可没有当众换衣的喜好,正在思索要到什么地方去换下身上累赘的曲裾,却见到赵云返身将散于水边的二十多匹马聚拢起来,慢慢围成一个圈。
  这些马通体雪白,身高腿长,王妩还未长足的身量站在马群里只能露出大半个头来,首尾相聚,好似连成了一道白色城墙,将王妩牢牢挡在其中。
  王妩身上这身衣裳,脱起来绝对要比穿起来方便得多。有过解开一次又重新系回去的经验,王妩三下两下就脱去外衫。中衣未脱,王妩下意识往外望了一眼,只见赵云带了二十多个人远远散着。这才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围过下身,扎在腰间的那块充作临时“内裤”的白布,确定它不会在等会儿骑马时松脱。
  层层缠绕的曲裾变成了熟悉的上衣下裤样式,对于她这个现代人来讲,反而多了几分令人兴奋的自在。
  换好衣衫,王妩一手在面前那匹马的脖子上轻轻拍了拍,另一手牵了它的缰绳,轻车熟路地将马牵开几步,从“白马城墙”中走了出来。
  虽然衣袖长得遮住了手掌,裤脚拖在地上,肩膀也松松垮垮全无正形,她还是高兴地又是抬手又是抬脚,只觉得双手双腿不知被束缚了多久后终于又获自由。连捧在手里刚换下来的曲裾都没顾上折好收起来,眉飞色舞的神色又成功地引来避到一边的一众人诧异的侧目。
  然而,王妩脸上的兴奋之色在赵云将马牵到她面前时一下子垮了下来。
  这里距离甘陵县城并不远,骑马去甘陵,本是王妩自己的提议,最多也就个把时辰的时间。现代社会虽然不用马匹作为代步工具,但王妩大学里曾去过川藏一线支教半年,骑马山行,虽不熟练,至少自问也能凑活。
  但她显然忘了这个时期的马虽然和一千多年之后没什么不同,但马具却是差了一件最最紧要的部分——马镫。
  看着昂首立在面前,有鞍无镫的高头大马,刚才还在为与她脖颈齐高的高高马背而高兴,现在王妩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乐极生悲。
  没有马镫,她连上马都束手无策,就算赵云将她提上去,没有马镫的支撑,不用等马跑起来,她就能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
  赵云见她面色古怪,自然而然地以为她是大话说过了头,现在才发觉不会骑马。不由皱了眉头,正要开口询问,王妩灵光突闪,扬手一抖,从裹在怀里的那一团衣物中,将系在曲裾外那条长长的腰带拎了出来。
  先将腰带两头打结,呈环状穿过马鞍前面的用来固定的铜扣。曲裾的腰带极长,两头打了结等于长度已经缩短了一半,再平行穿过铜扣,等于又短了一半,然而最终垂在马腹两侧的位置和马镫的高度其实也差不了许多。
  王妩很满意这腰带的长短,左右省视了一下,又重新在打结处又多打了个死结,用力扯紧。
  然后,王妩双手攀住马鞍,一脚踩上腰带的两圈套环之处,另一脚猛然用力,在众人瞠目结舌中,以一种和好看潇洒全无关系的姿势跨上了马背。
  训练有素的白马极为镇定,虽然肯定从未有人用这种连拉带扯的力道上过它的背脊,但除了昂首晃了晃鬃毛外,白马不惊不怒,四蹄仿若牢牢钉在地上,一步未动。
  还有些紧张的王妩紧紧抓着缰绳,见马儿全无撒蹄子惊慌之意,这才放松下来,拍了拍马脖子,替它顺了顺毛。接着又解开扣在铜扣上腰带的一股,小心地从脚下脱出一圈,再对穿过另一侧的铜扣,垂到另一侧马腹边,套在另一只脚下,踩实。
  双腿用力,王妩试了试这纯手工制作的简易马镫牢固度。信手提缰,白马迈步,稳稳当当。
  包括赵云在内,方才还侧目等着看好戏的众人面面相觑,一张张年轻青涩的脸上,都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甚至肌肉扭曲。
  王妩或许还没意识到,她这副简易马镫对于他们这些骑术所长的骑手而言,是多么大的冲击。
  没有马镫的骑士,他们全靠自身腰腿的力量控制人在马上的平衡,能保证在飞马颠簸时不坠马已是不易。更何况,疆场之上,还要在马上舞枪射箭。除非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一点几乎是极难达到。
  正因为如此,纵使人人都知道骑兵速度快,冲阵力强,阵势多变,这个年代的战争却还大多以步兵为主,实在是因为一支真正精锐的骑兵既要良马,又要精兵,要求远高于招募一支人数众多的步兵,非数十年之功而不能练就。
  而也正因为如此,不断和游牧民族作战训练出来的白马义从可凭着区区三千之数,纵横幽州,威震天下。直下冀州,吓得韩馥让出冀州,令袁绍趁势接手这一中原腹地。
  而若是有了马镫,就算是向王妩这样的半吊子骑士也能稳稳坐于马上,甚至只要有不用臂力的弩机,她还能于马上射击,如此一来,天下还有何人不能纵马于疆场?募集骑兵,又有何难?
  王妩见众人清一色地盯着她脚下的这副临时“马镫”目瞪口呆,再想到他们那有鞍无镫的马具,顿时得意万分,坐在马上“咯咯”直笑。
  在这个女人地位无比卑微的年代,能获得这样的目光,纵使这只是一群没什么名气的小子,也值得她好好得意一番。
  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王妩跟赵云一路放马而行,赵云的这匹白马极通灵性,或快或慢,只要王妩稍加示意就能知晓,慢慢地,王妩找回了当年骑马山行的感觉,熟稔起来。不知不觉便行过成片荒芜了不知多久的田地,和赵云来到了甘陵城的城墙下。
  城门紧闭,高高城墙上泥色斑驳,疏疏落落几面大旗斜插在墙头最高处,大大的“袁”字赤红而显眼。
  一阵风过,紧邻城门的一段墙上,几张榜文不知是时日久了还是没黏牢,一起哗哗翻飞起来,仿佛和那墙头的大旗一唱一和。
  王妩和赵云对视了一眼,双双下马,牵着马徐徐走到那榜文前。
  不知是楷书还是隶书的竖排繁体字只短短数列就看得王妩眼花,还看串行了好几次。好在这榜文本就是写给当地的百姓所看,措辞倒用了些通俗易懂不艰涩的,连猜带蒙,她勉强还能看个大概意思。
  一张是原冀州牧韩馥将自己地盘让予袁绍的告示,一张是袁绍宣告甘陵相姚贡抗命怠战的罪状书,剩下的两张,一是征兵,一是召集匠人。
  “又要铁匠又要木匠,看来,袁绍是真要大量的弩箭铁盾,不像是要杀姚贡而找的借口。”只是王妩不免觉得奇怪,乱世之中随时随地都会要打仗,袁绍又不是那种不谙战争之道的良善之人,能最后和曹操一争长短的人,手下怎么说也是人才济济,怎么等到公孙瓒都打上门了,才想到要征召匠人打造弓弩盾牌?人家临阵磨枪,他倒像是临阵造枪的。
  “枪矛箭盾,乃战之利器,冀州地广物丰,不可能会连这点弓箭铁盾都拿不出来。”赵云皱着眉,他是常山人,对冀州的实力多少有些了解,是以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甘陵虽只是一个县城,甘陵相所辖曲部少说也要上千,不可能连……”
  赵云沉稳的声音突然被从城墙另一头传来的呼喝声打断。
  “你们两个,这马哪儿来的?”五六个穿着皮甲的兵士,好像蜜蜂寻到了花香一样,一阵疾跑,冲到他们面前,手里挥舞着马鞭和钢刀,在城墙的榜文上比划了两下,“告示征兵,筹集军备,这都贴了一个月了!大丈夫从军守土,保境安民,你们两个大男人,窝在这里要当小娘儿么?快,都跟军爷一起保境守土去……”
  征兵的兵士许是许久没有这么好的收获了,几人都显得格外兴奋,一边唾沫横飞,一边就伸手要来拉人。
  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赵云的银枪远远留在后队,只是在外袍底下藏了把钢刀。他看了王妩一眼,公孙瓒之女,自然是受不得半点委屈的。尽管觉得这样会自惹麻烦,赵云还是做好了要为她出气的心理准备,慢慢握紧刀柄,只等她发话。
  但他却不知,此时王妩脑中突然闪过烂俗于各类桥段的“打草惊蛇”四个大字,一脸紧张地一把扯住他的手腕,压低了声音:“别给我惹事!”
  

☆、第七章
  这天,负责为磐水之战征兵的兵士们心情甚好。
  虽然早先在甘陵城门口走脱了两个壮丁连带两匹马,但就在他们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去挨军棍时,居然在路上遇到了一群流民!还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男子!
  更叫他们心情愉悦的是,这些流民在一听说从军能有军粮吃饱时,居然纷纷表示要主动投军!
  领头的伍长心潮澎湃地数了数人数,整整三十人!
  甘陵城中已经寻不出一个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人来,老天就一下子将三十个二十多岁的青壮丁送到了他们面前,简直比天上直接掉个馅饼下来都让人激动!
  对于征兵小队而言,这可是天大的功劳。袁绍大军就盘踞在磐河之畔的信都城,这回回去,非但不用挨军棍,没准还能凭着这三十个壮丁,一队六人,个个都有提拔。
  伍长高兴万分,象征性地盘问了几句流民的来处,果断将他们统统收编。
  于是,原本崎岖遥远的路程仿佛也变得可爱起来,伍长得意洋洋地领着欢快的征兵小队,呼呼喝喝指挥那三十个流民排好队形,颇有几分大将军统帅千军万马于阵前布阵的凛凛威风。平时要慢吞吞走个三四天的路程,他们一路急行军似地两天一夜,几乎是毫不停歇,在第二天傍晚时分,一行人就走到了信都城门外。
  袁绍重军驻扎于信都,距离磐水的公孙瓒兵马不到三百里。战前屯军之地,守卫之森严,绝非宛若死城的甘陵可比。
  伍长大人在城门口被盘问了整整三遍,从军中任职,到出行军令,甚至征来的这三十个壮丁的姓名来处,都一一问到,等他们终于被放行进城时,威风煞尽,他的好心情已是荡然无存。
  拐过一个街口,那伍长仍自忿忿不平,他征来的三十个壮丁在他们身后互相交换了数个眼神,可他一个都没看到,只管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呸!不过是个毛还没长齐的守门兵,你爷爷赶了这许多路,还没领功,反倒被个小儿查问了十八代祖宗!”
  其余小兵赶忙七嘴八舌地过来安抚自家上官的心情,终于,在众多吹捧下,伍长又想起了自己此行的“大功”,想到等这回被提拔了,定要再走趟城门抖抖威风,这才慢慢平了心绪。
  但毕竟赶了这许多路,又受了一番盘问,他只觉得口干舌燥,疲累不堪。当下,也不急着回营,大手一挥:“走,兄弟们先喝口酒去。”
  “大人,那这些人……”一名兵士有些犹豫,一指那三十一个蓬头垢面的壮丁,想劝伍长还是先回营交了差再好好放松饮酒。
  没想到伍长大人在城门前受了气,思路却变得开阔豪迈起来:“一起去一起去,进了军营,也不知能不能再出来,喝口酒再去,就当我做东,为各位壮行,哪位要是以后出头做了将军,也好记得今日,相互提携提携。”
  既然伍长想做人情,自然没有人反对。一行人浩浩荡荡,一涌进了一家街边酒肆。好在大战将至,街旁住户大多房门紧闭,酒肆中人也不多,他们一进去,就将原本的两三个客人统统轰走,将整间酒肆都占了下来。
  “老赵,快来上酒。”
  熟识的兵士一声呼喝,酒肆堂后马上有人应了一声,须发皆白的一个老头颤着身板,捧了酒坛出来招呼:“军爷久不来小店了。”
  “这不要打仗了,保家守土……”伍长随口胡夸了一句,随即眼尖地瞥到堂后一道纤细窈窕的人影在门帘缝中站了一站,却马上又掉头跑了回去。
  “哎,老赵,你这里多了人啊。”
  老头放下酒坛,慢慢地取了一叠碗分放到众人面前,有些浑浊的眼睛眯了一下,赔笑着接话:“那是小老儿外侄女儿,家里被贼人抢了,无处可去,就先在这儿住着。”
  要是在城外,伍长和几个兵士灌了几碗黄汤,定要趁着酒性将那外侄女儿喊出来看看,长得什么模样,可人不可人,标致不标致。但现在袁绍亲驻于城内,上下戒严,他们几个小兵心中到底多有顾忌,躲个懒喝口酒是小事,再闹了什么出来却就说不准了。
  于是只能嘴上讨两句便宜,和老赵浑说两句藏了个小娘之类的轻佻话,眼睛时不时地往堂后斜上一斜,忍了又忍,使劲按耐住一颗颗几乎要连年轻女人长得什么样子都忘记了的寂寞。
  喝了酒,赊了酒钱,伍长大人便再挥挥手,表示人情结束,大家伙儿回营复命。
  临走之时,三十个壮丁中,最俊朗挺拔的那个身影慢慢落下几步,最后回头向那堂后的门帘深深望了一眼,唇角勾起一丝无奈中却又透出几分欣然的笑意来。
  三十个流民壮丁,自然是三十个换下白衣的赵云一行。而那个能令赵云驻足的藏在堂后的纤细身影,除了王妩,还能有谁?
  只不过,就连赵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
  王妩和赵云仗着马快,从征兵的兵士眼前脱身。离开甘陵后,赵云立刻生出混入信都的念头,而王妩既然打定了主意要跟着赵云趟这一趟浑水,当然不可能乖乖地听话自己回到公孙瓒的军营中去。
  两人意见相左,一时相持不下。最后王妩又摆出一副除非他先派人将她打晕了送回去,否则誓死不退让的架势。赵云无奈,只能同意王妩和他兵分两路,一明一暗,先后进入信都。赵云带人装作被征的壮丁,直接混入袁绍军中,而王妩则在街市之中打探消息。
  其实,赵云根本就没打算让王妩和他一起进城。战乱之际,为防双方斥候查探虚实,城中不通内外,信都多半已经封城。他料得王妩到时候进不了城,无处可去,自然只有先行回去。
  可他没想到,信都城内确有禁令,但不是封城,而是只进不出。
  王妩骑马从甘陵往信都而来,她的骑术在赵云看来虽然还勉勉强强,但这回总比赵云他们两条腿走得快些,早了一天入了信都城。
  进城前她将马放于山林,换回女子装束,守门的兵士见她一个女儿家,说是要进城投亲,也就没多为难留意,只关照了只进不出,就放她进了门。
  听到只进不出,王妩有些紧张。但事已至此,却是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若是一听到这四个字临时改变主意掉头就走,反倒更会惹人注意。
  她不敢随便找地方投宿,先在城里的街道上转了一圈,绕过一队队有枪戈林立巡视兵士之处,最后在街边的一个拐角处看到了一座烧毁坍塌了大半的民宅,终于想到了如何在城中安身的办法。
  王妩故意在那民宅前站了很久,久到路过的人纷纷驻足看她,左近做生意的人家也有人指指点点,探头探脑,她这才四下环顾了一下,就近挑了一家小小的酒肆,走了进去。
  开酒肆的老头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对着废宅发呆的姑娘,因此当王妩满面惶惶无助地开口问他那废宅的主人姓什么时,他没有任何犹疑就回答她:“那家姓王。”
  一听是本家,王妩心里莫名生出一股亲近感来,编的故事也愈发顺畅,眨了眨眼,尽量让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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