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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玫瑰花刺-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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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春歪头想了想,然后笑道,“并不认识他,许是知道我要去和亲,或是认识什么我认识的别的什么人也未可知。”

    黛玉闻言又问了一遍探春是否要见此人,在探春肯定见的前提下才让人领了探春过去。

    探春知道这个常拓是柳湘莲的朋友,这个时候能想到托林家见她,应该也是想要知道她的情况。于是这一瞬间到对柳湘莲那呆子的交友情况有了些好奇。

    少时探春走到了见面的地方,因为话不可对外人言,又需要避讳一些男女大方,所以两人便在一处四面通风的凉亭里见了面。

    普一见面,常拓在打量探春,探春也在打量常拓。

    皇N代的常拓,又是个混血儿,长的非常有看头,探春暗暗点了点头,这身高这长相,真心不错。不过这眼神看起来却很让人不舒服。

    那满眼的挑剔,嫌弃,鄙夷,他以为他是谁呀?

    自以为是。

    常拓也在看着面前这个让自家兄弟当成心头宝的姑娘。

    他常听柳湘莲讲他们之间的事情,所以在他的印象里这就不是一个安份的姑娘。好人家的姑娘谁会半夜在府里游荡,又幽会外男,又与人私定终身的。

    再想到她的出身,她的血统,常拓先入为主的认为,这姑娘的品格随了他们荣宁两府她的姓氏。

    当年他就觉得她不是个本份的好姑娘,所以才会一边觉得自家兄弟眼瘸,一边觉得她配不上自已兄弟。

    现在。。。。。。他的这一想法仍然没有改变。

    削肩细腰,鸭蛋脸,俊眼修眉,顾盼神飞。。。。。。

    一看就不是个安份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说吧。”探春见常拓那一副挑剔鄙视的眼神很不顺眼,想到明天会有的认亲仪式,以及她还有的计划,便决定速战速决。

    常拓听探春这副不耐烦的口气,眯了眯眼,沉声喝道,“放肆。”先打压一下这姑娘的气焰,回来才好听从他的安排。

    探春扬眉,冷哼一声,然后歪头对着常拓笑了笑,笑意不达眼底。

    “来人呀,非礼呀!”

    跟她来横的,也不看看她是不是吓大的。

    小样,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横。

    也不打听打听她大伯是谁,那可是贾家有名的滚刀肉。虽然是替上皇出家了,可是还不忘记写信给家里让家里人送几个丫头或是送点银钱他自己买呢。

    常拓应该庆幸探春不知道他曾经对她动过杀念,不然……

    “你,”常拓没有想到探春会这般叫嚷,一声气急,用手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我怎样?”左不过贾探春明天就死了,她还惧谁呀。

    来呀,互相伤害呀。

    常拓看着探春气急败坏地骂道,“不可理喻。”这是什么女人?这还是女人吗?

    探春见常拓还要说什么,不过听到由远而近的脚步声后,探春直接拿起帕子捂在了脸上,嘤嘤哭了起来。

    手上的帕子是她特意准备的,那是带了姜汁的。只要一碰眼睛,那眼泪是止也止不住。

    最近知道她要和亲,见到她的人都要哭一哭,好多时候她也得配合来场即兴演出,于是特意让香奈儿帮忙准备了这条帕子。

    她是真的哭不出来,你说让她怎么办吧。

    黛玉不放心探春,所以一直呆在这里不远处,听到探春的叫声,直接带着丫头下人跑了过来。

    看到探春靠坐在凉亭的靠椅上捂着眼哭泣,一时间看常拓的眼神都变了。

    真没想到,这就是人面兽心的东西。

    亏了父亲还时常在她们姐弟面前夸他多好多好。

    常拓早就在与林家的接触中无意间见过黛玉,然后惊为天人,便记在了心里,讨好老丈人,讨好小舅子的计划就开始了,好不容易见到点起色,却被这个女人给破坏了。

    常拓真真是气在心头口难开。

    “林姑娘,刚刚并没有发生什么,真的。”

    常拓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黛玉直接想多了,“不知顺昌候刚刚对我三妹妹做了什么,才会让她这般哭泣叫唤的?”

    “我,我,我啥也没做。”一听黛玉这般说,常拓就知道黛玉误会了。更是着急去解释。

    “哇~”,听常拓说完这话,探春趴在黛玉肩膀上,又大声地哭了一声。

    常拓:“。。。。。。”我特妈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林黛玉:“。。。。。。”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林砅:“。。。。。。”我都惊了。

    常哥哥不是说替柳哥哥问三姐姐几句话的吗?这,这,这也。。。。。。

    探春其实是知道常拓找自己谈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一是她不和亲,二是她和亲。

    可是他要说的话,都不是她想要的选择。再加上这人无端的让人生厌,探春自然是不想放他好过。

    他算好几,凭什么对她挑三捡四。

    欺负她没有人挑剔柳湘莲吗?

    哼,等着吧,她会让柳湘莲知道岳家的难缠的。

    本来她还想着一出了贾家就给那呆子送信,这回好了,等着去吧。啥时候她气顺了,啥时候再给那呆子送封信。

    探春被黛玉扶了起来,说什么都不呆了,匆匆和黛玉告辞后,然后红着眼睛上车回了荣国府。

    黛玉将探春送到了二门处,然后狠狠地对着跟在她身后的林砅说道,“本想你也大了,这才由着你,却不成想你竟这般的胡闹,瞧爹爹回来不让爹爹罚你跪祠堂。”有眼无珠引狼入室。

    黛玉说完瞧都没瞧常拓一眼,便带着人离开了。那样子仿佛看他一眼都是一种污染。

    常拓的心里哇凉哇凉的。

    林姑娘,你听我解释呀~。。。我真的啥也没干。

    他当初就觉得贾三姑娘不好,果然是应了他说的话了。当初弄得他兄弟要死要活,现在又将他害得半死不活,这样的女人幸好去和亲,留在天。朝就是个祸害。

    等她走了,他一定给他兄弟再挑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的好姑娘。

    志得意满的常拓突然觉得背脊发凉,这一回头发现林砅看他的眼神冷冰冰的。

    “家父不在家,不能招待顺昌候了,您请吧!”林砅直接下了逐客令。

    常拓:“。。。。。。”我嘞个去。

    林砅就是个混世魔王的性子,今天起对常拓可算是记在了心里。

    等到过两天传来了探春的死讯时,林砅突然间便想起了这常拓的血统。

    于是常拓因为那一点对探春的偏见,着实过了几年水深火热的生活。

    呜呼,哀哉!

    此时回到当下,常拓被撵出林府后,越想越觉得哪里不对劲。

    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

    这一章没有改错别字,什么都没改,大家将就看吧。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

    做为皇N代; 常拓因为身份和血统的原因; 想的从来都很多。有的时候想的那些事情并不会发生。但是常拓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不去多想。

    就好比这一回; 探春那拙劣的; 明晃晃的‘陷害’,常拓就想了很多。

    他是顺昌候; 是当今天子的亲外甥,先逝长公主的儿子。

    但不可否认的; 他还是个异族的皇子,置留在天。朝的质子。

    今天探春的这番作法,直接让他想到了更大的阴谋上去。

    难道这位贾三姑娘不愿意和亲,想要以自己调戏她为由嫁给自己,留在京城?

    他也是异族; 嫁给他也算是和亲了呢。

    若是那样,那这女人的心机实在是太深了; 而这手段也太狠了。

    且不说他已经心有所属; 便是没有,也不会娶一个自小便和兄弟私定终身的女人。

    唉,兄弟呀; 你眼瞎呀。

    这种心思诡异的女人; 你怎么就上了她的贼船了呢。

    常拓想了想,越想越觉得这事不能太被动,于是看了眼天色,连忙调转马头,他要进宫去。

    常拓自庆丰帝登基后; 进出皇宫的次数便多了起来,倒也比以前省了些进宫的手续。进了宫,按礼给庆丰帝行了君臣之礼后,常拓便将他的来意道了出来。

    “你说你心仪林如海的长女,想要求朕赐婚?”庆丰帝看到大外甥来了,挺高兴。再一听外甥这要求,有些诧异。

    常拓起身拱手,“是,臣前些年出入林府,不经意间见到过一次林姑娘。后与林大人和林家公子相处,也喜其家风清正。。。。。。。,还请陛下为臣赐婚。”

    庆丰帝听了点了点头,林如海是什么样的人,他还是多有了解的。林家是个什么样的家风,他也有所耳闻,不过这林家虽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可也不能如此赐婚,“这林家姑娘是否有婚约,你可打听清楚了?还有常拓呀,这婚姻是结两姓之好,你既然有意娶那林家女,可有问过林如海的意思?这般冒冒失失地就进宫请朕赐婚,怕是不妥吧。”

    常拓一怔,他还真的没有问过林家的意思。他一直以来就自视甚高,总觉得他虽然不能出仕,可是文治武功并不逊于京城诸家子弟,若是他求娶林姑娘,林家必是同意的,所以这才一直没有想过要正式问一问林家的意思。

    庆丰帝一看常拓这个样子,便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笑了笑说道,“你是朕的亲外甥,朕自是要向着你的。不过这儿女婚事却是另外一回事。你且先去跟林家通个气,待林家也同意了,你和林如海一起到朕这里,朕必是会下一道赐婚旨意,并且让礼部帮着筹备婚事。”

    常拓一听这话,有些失望,不过也知道亲舅舅说的再理,于是又说了几句其他的家常,便躬身退了出去。

    退出去的常拓,又想到了今天的闹剧。他突然觉得他刚刚就应该放下骄傲直接说跟林家通过气了。

    不过他也知道自家舅舅的为人,就算是他这般说了,舅舅在下赐婚圣旨前也是要问一遍林如海的。

    唉,今天这事闹的。

    也不知道林家姐弟跟没跟林如海提起。若是提了,以他对林如海的了解估计这门亲事是不会轻易许诺的。

    常拓说的不假,林如海一下了衙门回到家,便从林家姐弟那里知道了常拓在府里干的事,书生意气一下子就犯了,吹胡子瞪眼睛不许常拓再来林府。

    “还有你,你也不许跟他再来往。”林如海看着自家儿子心里很怕被那人面兽心的常拓带坏了。

    林砅好委屈了,今天这小半天他都挨了好几顿训了,“我知道呢。”

    黛玉当时是挺生气,可是之后想了想,又觉得哪里不对。自家三表妹是个什么个性她还是知道的,怎么可能会哭成那个样子?

    不过,她三妹妹平时还是很讲道理的。所以不管怎么样,今天一定都是那个常拓不好。

    这样想的黛玉也没有替常拓说什么,对于父亲的决定也没有反驳。

    这也导致了常拓在之后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都在林家吃了闭门羹。别说提亲了,便是门都进不去。

    一直到他心里真正服了软,好言好语‘真诚’地对探春道了歉。探春才将那天之事说成了口误。

    不过黛玉是个啥脾气的人,探春又是个心里藏奸,喜欢教唆别人的。等到常拓蜕了不知道多少层蛇皮,比现代五好男人还要五好男人的时候,才终于将他放在心上的那位小祖宗娶回家里供着。

    这辈子,别说沙猪,瞧不起女人,心里有偏见了,他是一点这样的想法都不敢有了。

    哼,天天说什么女人和小人难养。这一回就让你真真正正地见识一番什么是真正的难养。

    觉得她不好,他又有什么资格说人不好。你那天天跑人家后院迷路的兄弟就好了?

    毛病!

    林家这边的事情常拓这个有了异性就没兄弟的家伙是立马想到了,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某个心比墨黑的女人竟然还摆了他一道。

    探春回到贾家,便给柳湘莲写了封信。

    信中将南安王战败,南安太妃认义女让她和亲的事情都说了。不过说了这些,还说了她本来想着在和亲的路上逃跑去找他。后来又想着他就在西海沿子附近也许知道消息了会来救她。

    不过她自从见了他的好兄弟常拓,便明白这样做终是失了气节,又在名份上有了瑕疵,所以准备以死谢君多年情谊。

    又在信中说了,常拓是个好人。她的死并不是因为常拓逼的才这般选择。常拓这么做也是为了他好。

    总之就是一封白莲花到不行的信。同时在信尾还写上了若是柳湘莲真心祈求上苍,许是上苍会像那些话本里说的故事一般让她重返人间,与他再续前缘。

    探春那叫一个心黑呀。

    等到常拓知道的时候,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

    。。。。。。

    探春写好了信,又让香奈儿将信送出去,并告诉她明天认亲仪式结束后,亥时三刻在宁荣街头的拐角处那里接她。

    并吩咐了香奈儿切记马车不能到的太早,以免被人发现行迹。

    香奈儿拿着信纸,点了点头,将信妥善放好后,只回房取了最后一点私房便拿着打点门上婆子的散碎银子走了。

    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贾家正是多事之秋,一个丫头消失了一天一夜竟然也没有人去关注。就连第二天的仪亲仪式开始时,探春身边少了一个贴身丫头的事情也没有人注意到。

    探春见此,抿了下嘴。

    这就是贾家最受宠姑娘的重视呢。

    认亲仪式是在贾家举行的。

    估计也是南安太妃懒得让家里人弄这些个事情,人家直接在认亲吉时到来前的两刻钟才来贾家。

    认亲的仪式都是有礼可依的,探春穿戴一新的对着南安太妃跪了又拜,然后送上几色针线,一套衣衫鞋袜,南安太妃在还个金银碗筷。最后改了口,叫声母妃也就是了。

    比想像中的简单,也比正规中的简陋,不过众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所以有这么个仪式可以交差也就差不多了。

    当夜贾家设宴,南安太妃带着一干人吃喝一通,然后才一脸的‘依依不舍’又‘通情达理’地让让探春和亲前就住在贾家以叙天伦。

    说真的,探春对于南安太妃的做法相当的理解。

    儿子被生俘,只要认个义女便可以换回来,当真是一笔好买卖。

    认个义女,再让门人给贾政挪动个官位。出一套金银碗筷,再上一封请封的折子。

    认的义女也不用接到家里,又安排住的地方,又安排下人侍候了。认亲的仪式和酒宴都不用自己府里出,真是会过日子到极点了。

    儿子换回来了,嫁义女的嫁妆还是按着皇族规定从内务府出的。

    探春越想越觉得贾家和朝。廷真忒么挺亏。

    先说朝。廷吧。

    战败了,朝。廷要给那些阵亡的将士发抚恤金。然后还要出一份郡主嫁妆换回罪魁祸首。

    再说贾家吧。

    费心费力办了个认亲的仪式,又劳心劳力地备了个认亲的酒席。得了一个学政的官职,丢了一个培养多年的姑娘。

    而那学政的官职,就跟兼职借调没啥两样。等到那一期考试完了,贾政还是要回工部的。虽然要是做得好了,也不是不能以此为政绩升个一官半职的,可是换成了贾政,乃们觉得这种能把工部当监狱,誓要牢底坐穿的人,可能吗?

    这都图的是呀?

    反正在探春看来这南安太妃就是下的一手好棋。

    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呀。

    因为探春要被南安太妃收为义女等等原因,再不能住在贾母的碧纱橱里了。

    再加上元春之前成亲的院子一直还留着,于是探春便搬到了那处小院里居住。而这也给了探春逃跑提供了更佳便利的条件。

    是夜探春直接打发了南安太妃派来监视探春的人去卧室外的榻上休息,她独自一人留在卧室里睡觉。

    因为南安太妃派来的侍女从来的那一天起便知道探春不愿意用人守夜,开始的时候还不服挣辩了一回,于是探春便在当天夜里受了几人的侍候。

    那一夜,主仆几个谁也没有睡好,探春一会嫌弃她们翻身了。一会嫌弃她们喘气声音大了,再一会儿又坐了起来说人家睡不着了。

    半夜三更拉着这几个人跟她说话,讲什么规矩之类的。一直折腾到了天快亮,探春才睡下。不过睡前又让香奈儿接力了。

    然后香奈儿又受探春的吩咐认真地跟这几位王府出来的侍女学什么规矩,谈吐。

    就这样两天下来,这几人再听到探春的吩咐让她们睡在外间时,也不坚持睡地铺了。

    看到南安太妃那里的侍女都睡下了,探春躺在床上,也没有动。闭上眼睛安心地等着三更的到来。

    她今天跳水死了,明天赐婚和亲的圣旨到了,这贾家也不会犯太大的事,只是得罪了南安王府罢了。

    若是等到赐婚的圣旨真的下来那她再跳,事可就大了。

    藐视天威,有木有。

    反正大家心里都明白她这个郡主是因啥来的,可是心里明白不是没有落实到圣旨上嘛。

    既然没有,那不好意思了,她就要去死一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游手好闲妞投了一个地雷,谢谢。(话说,你的名字正好是作者向往的生活方式——整日游手好闲,天天泡妞)

    。

    买了柠檬泡水了,不过感觉还是酸。

    我不喜欢常拓这类人,所以黑他是没商量地。

 第94章

    第九十四章

    亥时一到; 探春睁开眼睛。先是仔细地聆听了一下房间里外的声音; 然后悄悄地在床铺里换上了衣服。

    这张架子床很大; 用的木料也很沉重。所以探春只要轻轻地在床上换衣服是不会有人听到动静的。

    隔着床帐; 探春将那个她喜欢的夜明珠发钗放大再放大,然后先将头发用一根发绳仔细盘起来; 再将一身方便行动的夜行衣套在身上。脚下是一双绣花的小羊皮靴子,舒服又跟脚。

    先将靠床里面的床帐掀开; 然后看见里面的墙后,便拿出玉笔画了个墙洞出来。之后小心地从墙洞里出来,先将床帐放好,又将墙恢复原样,这才转身准备离开。

    元春卧室后墙外; 便已经出了她的小院,不过仍是在内院的范围。

    将纸狗放出来; 一路避开巡夜的人; 骑上去便朝着之前相中的那荷花池跑去。

    到了湖边,左右看了看,从身上将早就准备好的遗物拿出来。先将一只绣花鞋丢到岸边; 然后将另一只绣花鞋丢到水里。之后又将早前包起来的金玉首饰都丢到池子里; 最后才将用血写的遗书白绫挂在池边的小树杈上。

    看着这第一犯罪现象,探春拍拍手,将包着杂物的布收了起来,又从自己画出来的小随身空间里拿出了一件黑色大披风,系在身上; 这才驾着狗去了约定的地点。

    她得早点去,然后将狗收起来。若是去晚了,这狗就只能养在明面上了。

    不过。。。她还是去晚了。

    出了宁荣街,探春便看到了那辆马车,从狗身上下来,探春牵着狗便走了过去。

    “姑娘,这,这哪来的?”香奈儿看着被大黑披风藏在里面的探春走过来,连忙迎了过去,不过刚一走近,探春身边的大狗便挡在了她面前。

    狗虽然是被画出来的,可是狗儿护主的习性却是与生俱来的。

    香奈儿吓了一跳,有些怕怕地看着探春。

    “这是旺财,我养的。旺财,这是香奈儿,不能咬她,知道吗?”

    那临时被起名叫旺财的大狗,一双眼睛盯着香奈儿看了一会儿,这才退到探春一侧,不在虎视眈眈地准备来场宵夜。

    “时辰不早了,我们快走,再耽误下去天都亮了。”探春也不用香奈儿掺扶直接领着她到了马车边上。

    马车夫便是当初留守在江家的那个老男仆,现在见到自家小姐,也没有问什么。只是低着头,不敢直视。

    探春让香奈儿先上马车,然后她自己也跳了上去,最后拍了拍车框,旺财大狗也跳了进去。

    老车夫见都上了马车,轻轻地转了个马头,坐上车辕,轻喝一声,便驾着马车回了江宅。

    探春在心里默默了地计算了一下,发现从宁荣街出来一路疾急,不过几刻钟便到了江宅。这个距离若是放在白天估计可不会这么快。

    马车停下来后,探春和香奈儿也没有下马车,而是等到马车赶进了院子,关上了院门,探春才在香奈儿的提醒下,下了马车。

    一下马车,便看见白芷和晴雯与一个老仆妇都站在院子里。

    “姑娘可算是出来了,这两天都担心死我了。”

    “可不是,昨天香奈儿回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提着心,现在总算是落了底了。姑,姑娘,这,这。”哪来的狗呀。

    白芷和晴雯本来还想着上前,可是看到探春身旁站着的那旺财一下子就不敢动了。

    “这是旺财,我养的。好了,快进屋子吧。都站在院子里做什么。”探春这些日子一直提着心,现在出来了,整个人都觉得累得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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