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清了清嗓子。火龙理了理头发,“水龙你是个不解风情的人,我这叫做男人的浪漫!再说,我本来就比那位madam高!高一公分也是高!”
“慕斯的标准身高是173。6,四舍五入,其实你们一样高。” 
“用身高歧视别人的人有想过小四的感受吗?”

“再见。”
丢下这句话,水龙拉开车门,进去,关车门,上锁,发动汽车,走人。

“喂!!!人家这样为你付出,你就不送人家回家吗??!!!”
┭┮﹏┭┮






第10章 chapter10
去现场的路上慕斯一句话也不说,阿强被她有些凌厉的气势吓得开车时头都不敢略微朝向慕斯的方向。直到快到现场,慕斯才突然问他,“一个男人明明有女朋友却来相亲,是怎么回事?”
“说明那不是女友,是炮】友!”阿强本打算将气氛弄得活泼点,但见慕斯的表情比之前还糟糕,立刻改口,“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那个女孩他妈妈不喜欢。”

联系水龙最近的态度,慕斯倒觉得这样的答案似乎是正确的。
那么,她帮他好了。
帮他将自己喜欢、母亲却反对的那个女孩娶回家。

她这想法若是让艾琪知道了,不定要骂她是圣母……程度再重一些,不定还骂她一声圣母】婊~~~~
那就婊吧……
= =

这样的问题越思考越头疼,慕斯索性思考案子,这样才能避免自己想着水龙的事情。

Madam李打来电话让他二人动作再快一些,说已经发现了第一案发现场。
同时她强调,“做好心理准备。”

阿强将车开得更快了一些。

那个村子的附近不远处是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外一百米左右的一间上锁的废弃房屋里,警方终于找到了尸体。这么久都无任何人发现是因为尸体的气味和垃圾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尸臭味被巧妙掩盖。
在废屋内,先到这里的madam李和阿美发现了两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一男一女。
女的是娜娜。
男的却不是张志豪。

第三名受害者。
从男死者随身的证件可以知道,他叫张中赫,是韩国留学生,在香港租了房子独自居住。这也是为何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人提交失踪报道的原因。张中赫的长相颇有些韩国男团当红小生的味道。
只有这样的男生才能吸引娜娜的注意力。

“麻烦了,还涉及留学生,这案子如果查不出来,大使馆那里该怎么说啊?”阿强一声长叹。
慕斯的目光掠过尸体,又赶紧错开,太惨了,她不想看。

目光移向墙角,她又狠狠打了一次冷颤,
而后目瞪口呆。

布满蜘蛛网和煤灰的墙角放着一台鲜血淋漓的绞肉机,还有,替绞肉机提供电力的一台小型发电机。

难怪马sir那一组人怎么都找不到绞肉机,原来被丢弃在这样的地方。
之前马sir还曾提出凶手在香港杀人碎尸而后去另一个地方抛尸留下碎肉运回香港的理论,当时madam李和周sir都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竟然对了。

但真正彰显出凶手之可怕的却是那台发电机。
废屋没有电,所以凶手需要准备发电机。
这看似很容易理解。

但是——

要思虑多冷静的人才会想到这里没有电从而带着发电机来这样的地方?
要什么样的人才会冷静到杀死两个人,碎肉,留下两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而后带着肉酱去另一个地方,在路上埋伏,找机会将肉酱放进超市的冷藏车运回香港散播?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心理?!

最重要的,张志豪的尸体呢?是不是被凶手带走了?
鉴证科需要在这间刑房提取相应的血迹做坚定,慕斯他们组还要等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确定张志豪是否曾出现在这里、当时的情况究竟如何。

周sir和马sir的人也赶了过来,只看了一眼现场,周sir那一组新来的组员阿秉就蹲在墙角吐得天昏地暗。而他并不是第一次看见尸体。
看见阿秉这样,慕斯也有些胃翻,便离开废屋透气。

外面已是热闹非凡。好事者已经将这件事告诉了媒体,此时,黄色的封锁带外早已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闻风而动的媒体记者也高举着照相机,想要摄下一两张证据。远远的,电视台的车也赶了过来。
盛宴再度开始。

环视一圈,慕斯没有看见娜娜的父母,多少算是一种安慰。
若不然,她全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才好。

不想看尸体,慕斯决定去围观的群众打探消息,一位鉴证科的同事忽然叫住她,递给她用证物袋小心装着的一枚戒指,说是在墙角发现的。
慕斯接过看了眼。很普通的戒指,大概是白金的,布满古怪的雕花,中央镶嵌着一枚粉红色的、沾着血迹的宝石。
戒指内侧似乎刻有什么字迹,仔细看了眼,刻的似乎是“B to N”。

B送给N。

张志豪的英文名似乎是Bob。
眼下来看,他就是这个B的可能性很大。那么,这个N……
娜娜?

正在思索,慕斯听见阿美一声尖叫 ,手中装着戒指的证物袋被她一把抢了去,“天啦!!!慕斯!!!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慕斯想了想,“难道……不是戒指?”
“是什么戒指!?”
再想想,“……钻石戒指?”

眼睛一翻,阿美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白痴啊!!!这是阿佛洛狄忒啊~!”
“哈?”慕斯还没能明白过来。但阿佛洛狄忒还是知道的,那不是爱神的罗马名字嘛!所以说,这枚戒指的名字阿佛洛狄忒?是谁这么无聊,给戒指取这种名字?

“说你白痴你还说你智商高达250 !”
“好好说话别人身攻击。”

阿美开始介绍。
这枚戒指的名字是阿佛洛狄忒,是意大利罗马的一位珠宝师用三年的时间设计打造的,镶嵌的是三克拉的粉钻。钻石不大,但那位设计师的口头禅素来是“戒指不是卖钻石,而是卖设计”,所使用的钻石最大的也不到5克拉。相较而言,这枚戒指上使用的钻石倒也不算小。
而这枚阿佛洛狄忒在十二年前被公开拍卖,被一位富豪买下。拍卖地不会透露买家的姓名,所以究竟被谁买下这么多年都无人知晓。

鉴于这枚戒指出现在这里,又刻着“B”,买家应该就是张志豪。
听完阿美的介绍,慕斯半信半疑。
“别不相信啊!慕斯,我说的还有假?但为什么我知道十二年前的信息呢?因为啊,虽说我是西九龙的狗仔,但我也是女生啊,关心精美的珠宝、尤其是最上等的那些珠宝有什么奇怪的?尤其是那些不仅贵重名字也很好听的,这枚戒指的名字就非常好听!阿佛洛狄忒,是不是很美啊?”阿美说。

听完介绍,慕斯顿也觉眼前这枚钻戒高大上起来,从阿美手中小心翼翼接过,仔细看了看,疑虑更重。这个尺寸,应该不是女人戴的吧?
而且—— 
“你真确定这就是那什么阿佛洛狄忒而不是网店的爆款?”摇摇手中的证物,慕斯问。

“拜托!这种结合罗马帝国首饰风格和现代艺术潮流的工艺一般人根本仿制不了!何况这是十二年前的东西!”阿美一面咆哮一面科普,“我不仅确定这就是阿佛洛狄忒!我还确定,就算是狗仔也有失误的时候,就算是西九龙第一狗仔也不例外!我确定!张志豪身边一定有一个小受君!”
“……为什么一定是小受君?戒指尺寸的问题?难道不可能是个胖妞?”
“我不是说了吗!!!”阿美开始咆哮了,“罗马帝国啊!!!罗马帝国好男风!慕斯你的历史是英语老师教的吗?!另外,戒指的制作者本就是个gay!所以这枚戒指最后送给男人一点儿也不奇怪!张志豪一定是个双!”

慕斯大概懂了。

“看来鉴证科得查一查张志豪家中的那些精斑了。说不定会这样找到小受君啊!”阿美突然蹦了一句。
慕斯侧头,“哈?为什么?”

阿美:“……算了……和你讨论色】情简直是降低色】情的档次!”
慕斯:“喂……”= =|||

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慕斯将戒指还给了鉴证人员,而后带着阿美去附近找人询问三天前的线索,她没有忘记拿张志豪和娜娜的照片给人们辨认。
没人记得娜娜。
但有人记得张志豪。

一位阿婆说在三天前的黄昏时分看见张志豪和一个男人拉扯、争吵。因为阿婆耳朵不太好,所以没听清两人究竟吵了些什么。

但终于可以确定凶手是男人,还是和张志豪有着亲密关系的男人。

回到西九龙已经到了半夜,大家的心情都有些沉重,madam李提议去九龙一家此时段依旧会营业的很好吃的一家茶餐厅坐坐,吃点东西补充精神,但大家都兴趣缺缺。
索性打电话叫外卖。
那家茶餐厅的小弟准时送来暖暖的美食,可大家食欲都不高。

勉强吃了晚餐, madam李强迫组内所有人回家整顿,法医验证需要很长的时间,留在这里也是徒劳,不如好好休息,等法医得出最后的结果,这件案子涉及外国留学生,八成还要和大使馆进行交涉。那之后才是真正需要体力。

当晚慕斯也没有去艾琪那里,她回了自己家,她爹地问起案子,慕斯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说,“我不是没有见过残忍的凶手,但是……现在才知道,原来人心会可怕到那种地步。”
 “上帝所创造的生物中,最可怕的本就是人类。”

“真能找到凶手吗?大熊那一组人查遍了张志豪的朋友圈、前女友圈、一夜情圈,没人认为张志豪会喜欢男人。他把那个男人藏得很好。”慕斯揉了揉太阳穴,看着父亲,“万一其实没这样一个男人呢?”
“证据。”爹地拍拍她的肩膀,“从证据出发,回到证据中。”

证据吗?
慕斯一声叹。只有看法医的结果的。

次日清晨,慕斯才坐进办公室,忙了一整夜的波姐就冲了进来将报告丢在桌子上,一脚踹走阿强,抢了他的椅子。
“简直是丧心病狂!”点了一支烟,波姐开始谩骂,“我骂那个凶手。说他丧心病狂都是侮辱了这个词语!他简直,简直——神经病!变态狂!能做出这样事情的人心理疾病已经到了无可能拯救的地步了!套用一句话,原谅他是上帝的事情,而我们警方的目的,是送他去见上帝!”
说完,摁灭烟头,波姐说要回家,她已经忙了一整夜。

验过无数尸体的波姐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看着被丢在桌面上的验尸报告,慕斯多了一些不安,但还是将报告拿了起来。

从验尸结果来看,张中赫的死因是头部遭到重击,凶手一击就打碎了头盖骨,从这点推测,张志宏的说法或许是真的,那日和张志豪争吵的人是男人,一击毙命,男人更容易做到。
被人击杀后,凶手割下张中赫的生】殖器丢进了绞肉机。

张中赫被丢进绞肉机的只有这么一部分。
因为人已经死掉,血液流动停止,不通过翻搅很难和来自其他死者的样本混合在一起,因而鉴证科手中的样本中完全找不到男性死者的DNA也算是正常。

慕斯翻到下一张。
在西九龙呆了这么久,她看过无数和凶杀有关的案卷,但没有任何一份比娜娜的死更让人触目惊心。

根据检验,娜娜的两条大腿上的肉和所有标志女性身份的器官全被凶手割下。那日在碎肉中寻找到的眼睛也是娜娜的。
最重要的,娜娜的伤口上全部有活体反应。

——
即是说,娜娜是被凶手活剐的。
凶手将她绑在被钉死的椅子上,用胶带封住她的口,一刀一刀割下她的肉,当着她的面放进绞肉机。

凶手,应该相当憎恨女人。

“这种恨意,不是以往我们所能接触的任何凶手能比的。”madam李一声长叹,手在慕斯肩上拍了拍,“还好吗?”
慕斯捂着嘴,摇摇头,又点点头。
“好可怜。”

Madam李没有答话,只是说波姐已经做了该做的一切事情,现在可以提醒可以通知娜娜的父母来认领尸体了。

还是要来认领,是吗?
“不找到孩子的尸体,做父母的就永远不会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死去。那样,他们就会永远保留希望。”慕斯看着窗外飞落的一点一点小雨,声音越来越低,“可是,那样的希望,是否会带来更大的痛苦?”

就像安德烈的父亲,这么多年,坚信安德烈依旧活着。
慕斯也是。

但是,这样的坚信,太艰辛了。

放下验尸报告,慕斯开始仔细看来自鉴证科的报告。那枚阿佛洛狄忒上没有检验出任何指纹,血迹是张志豪的。现在已确定那的确是十二年前拍卖的罗马设计师所制作的正品。通过罗马警方的协助,确定了买主就是张志豪。
当时的拍卖价是一百万美元。

“有钱人就是疯子,十二年前的一百万美元……天啦……结果只买这么个小东西?在我港买一套房子多好啊,不定买了房子还能买车呢!”看着报告,阿强喃喃自语。
慕斯也盯着那个价位,花这么多钱买一个戒指?看来,张志豪很爱那个男人。从这枚戒指入手,不定能得到新的消息。

B to N?

那个N,究竟是谁?

大约中午的时候,张中赫朋友来西九龙帮助调查,那夜的事情终于开始明朗化。那位朋友说,那日娜娜的确很快意识到小雨在欺骗自己,但她并未将这视作一场欺骗,而视作一场小冒险。她告诉张中赫自己被别人欺骗,两人将计就计,赴约想看看能不能对小雨抓个现行。
那位朋友也还记得,当天张中赫说不定能逮着想要恶作剧的女生小雨,到时候好好捉弄她一下,还问朋友装鬼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在张中赫和小雨看来,这是一场有趣的约会,但两人却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一场死亡之约。
从这个消息来看,这场血案的最大的可能是:娜娜和张中赫去那里的时候凶手也在那里,他二人不小心撞见了什么,而后被杀人灭口。

只是,凶手为何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杀人?
这一点几人都百思不得其解。

“娱乐圈重大事件!”至今没有出现的阿美忽然打来电话惊叫。
“别告诉我你又发现黑龙又捧上了哪个小明星然后号召我们当狗仔。”慕斯有些不耐烦,现在不是关心娱乐圈的时候。

“慕斯你这是什么话啊!!难道我大脑里只有一个黑龙吗?”
这话听来有些像表白。

阿美继续说,“其实今天来上班的时候,我看见狗仔队疯了似的朝着铜锣湾跑,我西九龙第一狗仔的灵敏嗅觉告诉我,一定出现大事了!眼下能让狗仔们这么疯狂的只有一件事!”
——
当初和张志豪闹DNA验证风波的那个模特,维多利亚出现了。

维多利亚对媒体说,自己的孩子就是张志豪的!
当初的DNA验证是张志豪买通了医生作假!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两章都没人理我……大家都丢弃俺了吗…………】





第11章 chapter11
慕斯呵呵一声。

“我说维多利亚出现了!!!!”电话里,阿美吼得撕心裂肺,但大家都觉得,这件事不是特别重要。现在已经确定凶手是男性,维多利亚的出现大抵是为了同张志宏争夺遗产。
那是新闻的社会版面需要关心的事。

但阿美却不依不挠,她还发来了视频连接,慕斯没什么兴趣,但很喜欢看有钱人互殴的阿强却赶忙打开。视频中,一个戴着墨镜怀中抱着幼童的长发女人对着几乎快捅到脸上的话筒大声强调自己的孩子就是张志豪的亲骨肉,当初的DNA验证是错的,是张志豪买通了当天生产的另一位产妇和值班医生调换了婴儿。验证结束后才将孩子换了回来。
“当初他用这种方式侮辱我的名誉,唯一的目的就是不认这个孩子,不尽做父亲的责任!”

“为什么这么多年你直到他死去才出现?”一个记者问。
瞬间,喧闹的现场宁静下来。
模特略一沉默,“因为警方第一次发布死者信息的时候说了,死者是AB血型。我也是AB血型,自然,我们的孩子也是AB型血。以前我认为不是,因为张志豪说孩子是O型血!所以,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我被骗了这么多年。”

“哈?这么多年才发现,她是真傻还是装傻?还是认为媒体警方都傻?”阿强大声嚷嚷。

慕斯撇撇嘴,不管谁傻,这反转也够劲爆了。维多利亚这种时候露面自然是为了财产。张志宏估计已经开始遍港找律师了。
“可如果我没有记错……张志豪应该是B型血而不是AB型血吧……”
= =

“似乎是啊……”阿强似有所悟,“不定是真傻。但有一点很确定!有钱人都是混蛋。走!”
阿强拿起车钥匙朝空中一抛,“去问问,万一维多利亚小姐知道张志豪的那位男性地下情人的事情呢?走!”
 “你知道的,我绝不踏进铜锣湾一步。”

“那些算命瞎子说的话,慕斯你还真当真了?”阿强看向madam李,“我最亲爱最美丽最善解人意最年轻的可爱小美女madam李,我能有幸和你一起吗?”
“嘴巴还真甜啊。”
“那是因为madam李你本来就很甜啊!”

两人走了,办公室里只剩下永远不去铜锣湾的慕斯。

面对警局的同仁,慕斯总说自己不去铜锣湾是因为算命的曾说不能靠近。但这样说是因为她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理由来解释。
解释她不敢去铜锣湾是因为当初她就是在那里弄丢的安德烈。
她害怕。

无人,办公室安静得可怕。
慕斯只能再次打开验尸报告和鉴证科的报道。

翻了一会儿,她想到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张志豪身边若有深爱到愿意赠与百万美元钻戒的男人,为什么这么多年无缝不钻的媒体一点儿消息都不知晓?虽说张志豪算不上豪门,但也是个喜欢在娱乐圈厮混的人,还时常登上报纸杂志的版面。
这样的人喜欢男人,这样的消息难道在娱乐圈掀不起波浪?
但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任何人发现?

究竟是怎样将人藏起来的?
如果真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张志豪一定将他安插在身边,这样才能避人耳目,但这些年,张志豪身边的人换了好几批。剩下的只有他酒店和酒楼内的人。
之前周sir、马sir两组人都查了那一批人,他们并没有从这群人身上查出什么,也不觉有暧昧存在。
那个男人这些年是如何藏身的?这是一个疑点。

还有另一个疑点,张志宏说,那晚张志豪和某个吵架的时候说“想要换换口味”,会不会那个男人动了情,但张志豪却放弃了这段感情才导致了这次杀戮?
张志豪应该不是死在家中的。他和不少女人有交往,自然知道感情破裂后有些人不定会做出可怕的事情。那么,才吵完架,张志豪对那个男人难道就没有一点儿戒心?
这又是一个疑点。

鉴证上说,案发现场附近出现的最近几日的车轮印只有SUV。
张家两兄弟并没有那种车。
张志豪的所有朋友、所有女友也没有那种车。

案发当日,张志豪的所有车都停在车库中,但他是个喜好铺张浪费的人,出门一定会开车。
又一个疑点。

对于这个问题,慕斯记得张志豪的那些狐朋狗友说,他不开车出门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女人来接他。

凶手应该是男人。
但张志豪离开家最可能的理由却是上了女人的车?

整件事简直是乱得一塌糊涂。

除非……
案件中还存在一个女人。

慕斯被自己的推断吓了一大跳。
但再一想,似乎这个论断更贴切。
那个女人接走了张志豪,再将张志豪交给那个秘密情人。那个秘密情人带张志豪去了垃圾处理厂,当夜娜娜和张中赫不小心撞见了那一幕,而后被灭口。

但如果这才是真实,那么,案件中还存在一个女人。
想着张志豪那一群前任、现任、一夜情的女友们,慕斯开始头疼了。

看看时间,也该吃中饭了,这里有餐厅,但慕斯想案子想得头疼,不太想去餐厅。她忽然记起昨日madam李说的那家味道不错的茶餐厅,虽说离这里比较远,但换个地方散散心也不错。

Madam李推荐的那家茶餐厅在一幢小楼的二楼,茶餐厅一楼的进门处趴着一只黑背大狼狗,一见慕斯赶紧坐起,爪子合十,吐着舌头摇着尾巴给慕斯作揖。
慕斯忍不住笑了,还伸手和黑背狼狗握爪。难怪madam李对这家茶餐厅记得这么清楚,madam李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出任务的时候只要有千分之一的需要,就会申请警犬同行,周sir常调侃说那些警犬见着madam李比见着亲娘还高兴……

逗了大狗狗,慕斯上了二楼,这家茶餐厅的装潢很普通,比一般的茶餐厅似乎还要次一些,现在已过了正午,来吃饭的客人不是很多。
慕斯随意飞了眼四周,看见一个烫着大波浪卷发,矮墩墩、胖乎乎的中年妇女坐在柜台后面抱着水杯看《一帘幽梦》,一边看一边抹眼泪。
应该是老板娘吧?

想要清净,慕斯便刻意选了一个偏僻的位置,要了一些吃食,喝着奶茶看人来人往。
今天鉴证科那边似乎又去了张志豪家,想要调查那些之前被忽略掉的精斑,希望能在里面找到那个小受君。昨天被阿美嘲笑后,慕斯回家特意查了相关资料。
而后……
她的三观被刷新了……

“老母你没事做吗?这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片子你还要看多少遍啊?”
 “给老娘闭嘴!若不是这部片子我怎么会看上你爸?若我没有看上你爸哪里来的你?”

正在回忆自己是如何被刷新三观的慕斯被老板娘突然提高的声音吓了一大跳,仔细一听,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