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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港]梦回TVB-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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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九点半,十点钟关电脑,喝了它,那个时候差不多是温的了。然后洗漱,十点半到十点四十五躺到床上,十一点准时睡着。”
说完,穿着白色家居服的家伙就静静的盯着她,直到她受不了了兔斯基眼:“知道了。”
唐亦琛像是完成一项必备任务一样严峻的点点头,走了:“不打扰你了。”
“……”留下丁子欣跟那杯热气腾腾的牛奶两两相望,哭笑不得。
最后她是十点四十三躺到床上的,拜某个比阿妈还麻烦的家伙所赐。
——
后来拿到机票的丁子欣顺便查了一下,原来这班飞机不止唐亦琛是副机长,另一个副机长是凌云志那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可以再重色轻友一点的,”一身飒爽机师服的凌云志笑着调侃:“从抵达阿德莱德一直到飞回香港那段时间,我都可以消失不见的。”
然后他就被站在他旁边的唐亦琛拐了一肘子,凌云志捂着胸口,一副身受重伤的模样。
丁子欣忍不住笑了笑,他好像永远都是这种玩玩闹闹的样子,凌云志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虽然他长得一点都不年轻,一副成熟脸,唔,和唐亦琛完全不同的成熟款。
唐亦琛抬手看了一眼手表:“我们差不多够钟了,你……”
“不用理我的,”她笑道:“我不想整班机的人都陪我一起等,你们去吧。”
“那好吧,”唐亦琛道:“你在这里多坐一阵子,还有,他说的话你不用理的。”
丁子欣故意调戏他:“他说什么了?”
唐亦琛:“……没事。”
已经快走了的凌云志又回过头来:“别痴缠了,再说下去你真的第一次迟到了,sam哥。”
“走了。”唐亦琛又恢复了那张正经无比的脸。
丁子欣看着这两个在这个世界陪伴了她最好年华的两个人,她还记得最初大学毕业的兄弟俩有多么的青涩,但现在,在他们身上再难以找到“青涩”这两个字。
十年的时间,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该是物是人非的,他们都变了,又好像都没有变。
sam还是那个有点木讷又有点害羞的老古板还是那个会泡妞又善于交际的乐天派——仿佛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其实很想说,这样真好。
——
凌云志到底没有像他说的那样,连面都没露就消失了,事实上丁子欣跟唐亦琛逛跳蚤市场的时候,他还是跟着去了的,不过他的心从来都不在买东西上而已。
唐亦琛问她想买什么,她笑着摇头:“随便逛逛,都没什么特别想买的。”
“sam,这就是你不了解女人了,她们的乐趣通常在逛,而不在买。”凌云志秀经验。
“对的,”唐亦琛点头,怼好友倒是很利落:“我的确没你那么经验‘丰富’,一大把。”
跳蚤市场里大部分都是旧货,但虽然是旧货,很多其实都很新,不过这个要看淘货功力。总之你想到的都能在这里找到,前提是你能不能想得到,能不能找得到。
然而最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最先找到想买的东西的,居然是大闷蛋唐亦琛。
路过那个摊子时,本来他们已经走过去了,结果唐亦琛居然又走回去,拿起了那个公仔。
公仔很小,头上戴着一个淡粉色的三角小丑帽,身上披着黑色的披风,样子很可爱,眼神摄人,用唐亦琛的话来说“你不觉得这个公仔的眼神很吸引人的吗?好像在望着你似的”。
凌云志走过来,一脸无语:“你的喜好真的是很特别,买来做什么,送给ivy?”
丁子欣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话题会落到自己身上,然后唐亦琛居然真的拿着这个工艺品玩偶,耿直的问她:“你钟意?钟意的话我送给你?”
“……”丁子欣默默地盯着这个以前在杂志上见过的公仔,有点憋气。
随口问一句似的,一点诚意都没有。
她接过公仔:“其实你们知不知道?这种公仔,叫做tri…angel,是有故事的。”
相传在古罗马,有一个女孩和男孩相爱,后来男孩被青蛙魔女勾引,魔法使他冷落了女孩。女孩整天坐在窗前哭泣,真情最终感动上苍,天上的众神派triangel天使来帮助她,让青蛙魔女终于露出原形逃走,男孩又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啰嗦了半天,她最后一句的重点是:“所以呢,礼物不可以随便送的,还给你。”
说完,她转身往前走,耳边还能听到那两个人的对话。
“就是……什么意思?我又惹到她了?”唐亦琛的语气里有着深深的不解。
“就是,请你吃柠檬的意思,”凌云志边说边笑:“人家都说相爱的人才可以有这种缘分,你随随便便就塞到人家手里,你以为真的是柠檬啊,说请你吃就请你吃?”
“是你说的嘛,”唐亦琛更冤枉了:“再说我本来只打算帮一个同事找公仔而已,既然是这样,唉,算了,你帮我给她,电话都给你。那个同事是y小姐,一定很合你口味的。”
“喂,什么叫一定合我口味,我都好挑剔的好吧?”凌云志驳嘴。
唐亦琛:“你什么时候挑剔过?只要是miss(女士,小姐),一定合你口味的。”
这两个家伙……
丁子欣刚才的气顿时都被气笑了,然后就气消了,她对天翻了个白眼。
到底为什么会交这两个损友啊。
——
那天最后凌云志还是“挑剔的”跟着两个洋人妹子走了,留了她跟唐亦琛那个大闷蛋单独在一起。
唐亦琛把她送回了妈妈的家,两个人像是客人一样在家里做客。
“你……没事吧?”吃完了饭,她在阳台晒月光,他就跟在她后面,有点担忧的问。
“有什么事啊?”丁子欣笑着问他。
他摇了摇头,道:“没事。”
不过脸上关心的表情还是一览无余,她想,他真的是不会说谎话。
丁子欣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五年前,他们一起回来,也是这样做客,她莫名其妙的哭了,他很担心,很害怕她会触景伤情。
其实唐亦琛不知道的是,她不是在为这辈子伤心,而是上上上……辈子,那个原本的她。
成为赵雪敏的时候,她有想过以前,kana的时候也想过,到了后来,她几乎很少再想起了,这几辈子,有正常的父母也是很少。
所以直到这辈子,再看到人家一家三口,再想起原原本本的她,她忽然发现,自己变得毫无感觉了——那是一种有点痛又有点难过的事,她似乎学会了什么叫做风轻云淡。
再看到团聚,却想不起来自己,她每一世都有一个家,但这些家好像又不完全属于自己。
也说不清是什么样的感觉,就是觉得自己像是小船,永远都靠不到边。
“我听人说呢,好似过几天就是葡萄酒节,不如,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玩?”
回过头,那个有点笨拙的安慰别人的人,就这样提出了对他来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建议——这家伙根本不喜欢热闹的,就连爱好都是老头子的爱好,钓鱼什么的。
她笑看他几乎僵硬了脸,道:“好啊,我等你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她需要安慰的时候这家伙都在她身边。
感觉,很窝心。
就像他的人一样,当你走得再远,回过头,他就站在那里,抿唇微笑的望着你。
第九集
从阿德莱德回香港的途中,遇到了暴风雨,巧的是飞机上有个客人突发了盲肠炎,好像事情总是喜欢叠加在一起分发生的。所幸,结果是好的,唐亦琛驾驶着飞机正常降落,那个客人被送去急救,约定好的公仔也交到了凌云志的手上。
“你真的一点都不好奇……那个y小姐长成什么样子?”手里握着公仔的老友问。
唐亦琛摇摇头,很是斩钉截铁:“我一点都不好奇。事实上我只不过是在board(告示板)上面见到一个寻物启事,在(跳蚤市场)那里顺便见到的公仔买回来而已。如果知道那个公仔的意义,我早就拜托你买了,这种事你比较在行嘛,大情圣。”
凌云志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你用不用这么听话啊,她还没是你老婆哦。”
“整件事跟她无关,这是我做人的原则。”唐亦琛很严肃的说。
“ok!”凌云志把公仔放到口袋里,晃了晃手机:“那我去了,你别后悔啊。”
唐亦琛:“……快点去!”
被他那种好不容易脱身的表情逗笑,凌云志边走边开始拨打y小姐的电话。
“喂,你好,y小姐?请问你是不是在找一个戴三角帽的公仔……”
望着老友那迅速跟别人聊得热火朝天的身影,唐亦琛笑着摇摇头。
他大概永远都做不到像哥这样,八面玲珑,对于交际游刃有余。
吃过宵夜,回到家,见到的是老爸在跟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还是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玩玩闹闹。唐亦琛也真的是佩服自己老爸,ivy和他才四五天没在家他都能找到玩伴。
“你们不用理我,我换件衣服就走了。”他对上楼来了的老爸道。
作为儿子也要知趣一点,这是常年成为g的儿子生命之中最丰富的经验。
有点无奈的唐璜:“见到你不好意思,走了。”
他点了点头,然后开始从衣柜里收拾行李。
“你要出去旅行吗?去哪?”对儿子完全放羊的老爸问。
完全被放羊长大的儿子:“adelaide(阿德莱德),同ivy一起去放个假。”
唐璜倒吸一口冷气,跟着一脸喜出望外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终于长大了的儿子,张开怀抱就想跟自己儿子抱抱:“s~am!”
然后他就被自己冷酷无情的儿子躲开了他的热情:“我们只是单纯的去旅行,住hotel(旅馆)都是分开两个房间,不是你想的那一种,我也都唔该你,别多想,ok?”
差点被闪到腰的唐璜:“不要紧,这对你来说都是一种进步,看来我让ivy住进来真的是没有错。sam,你如果不是玩,那就真的要给心机(努力)去追。不过话说回来,你都不知道,你这么多年来都不交女朋友不认识女仔,我真的差点以为你……”
“以为我什么?”唐亦琛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自己的下·半·身。
“……”他的头上开始冒起一条又一条的青筋。
“不过我现在知道你不是了,所以我就算有一天如果真的在大街上再见到你妈咪……这样都算是能跟她交代了。”
“g!”他真的生气了!
“ok,ok,sam,我现在出去,你慢慢收拾行李。”唐璜两手放在半空向下降,似乎想降低他快冲到头顶的怒火。
跟着为老不尊的老豆从外面把门关上,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
“sam,你们刚刚开始就最好做好安全措施,不然很容易吵架的,你妈咪那时候真的同我吵了很久……”
“乓!”的一声,唐亦琛恨恨地把领带丢到自己老爸脸上,结果某人闪得很快,领带就砸在了门上。
他早晚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自己亲老豆气死的亲生儿子。
——
第二天上班值班,也是放假之前最后一班岗,刚走进机场就见到一脸春风得意的老友。
“看你这个样子,y小姐一定好靓了,是不是?”他揶揄死党道。
凌云志现在这个表情完全可以诠释什么叫做“笑得合不拢嘴”。
“都不可以这么讲的,呐,坦白讲,论靓,她一定不够ivy靓。而且她都不是外表闪瞎眼那种,是好有气质的那一型。但是无论怎样都好,我第一眼看到她,我知道……就是她了。”
唐亦琛做出一个很明显的疑惑表情,故意的说:“是谁啊,y小姐?她怎么了?好有气质?通常不赞女仔靓而赞她有气质,都不是什么好形容哦。”
“喂,大家一场老友,”找到真爱的凌云志指着他:“你不是这么糗我吧?”
认识这么多年,他们从上学,到上班,几乎都在一起,既是老友又是死党,两家还是通家之好,这种默契他怎么会真的不知道凌云志在说什么。
不过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么一件小事会让花花公子遇到他的真命天女。
一见钟情。
简直好像拍电视剧一样。
“那……ivy没讲错喽,那个公仔真的管用的。”他只好如此说道。
“是啊。belle说呢,这个缘分公仔是成就她父母的缘分的定情信物来的。所以你说,我同她,我们两个这样都能遇到,这样是不是天注定的缘分?”凌云志兴奋的道。
一向只信自己主动积极争取的凌云志居然也有今天,说出去一定没人信。
他给好友泼冷水:“你这句话,如果一年后都是这么讲,那我想我会相信一点。”
“其他人怎么看我不要紧,你是我老友,你都这么看我,”凌云志笑着玩笑:“我真的会好hurt(伤心)的。”
“hurt你有什么要紧的,用ivy的话来讲,我们整天都互相伤害的了,”他想提醒的是:“不过hurt到那位y小姐就好紧要,你都不想以前每天来找你的一打女朋友来找她吧?”
凌云志若有所思,郑重其事的点点头:“说得对,起码要给人家看到诚意,那我不同你讲了,我去打电话……你说会不会有人拿着玻璃杯泼我冰水?”
唐亦琛:“我觉得她们更钟意甩你耳光。”
凌云志大笑:“那我要准备好医药箱了。”
说完,老友起身走了,唐亦琛摇头,此时此刻就算被打一百耳光这家伙心里也是甜的。
——
下了班,好好休息了一晚,天亮的时候开着车拎着行李箱去机场。
坐在飞机上,听着熟悉的机长播报,望着小小窗口外那无限的空间,他忍不住嘴角上扬。
作为飞机师,开飞机是他几乎每天都要做的任务,但其实开飞机也是坐在飞机上,只不过那时全神贯注都在仪器、天气、各种气流上。在飞机上能像这样什么都不想,只是发呆,这对于唐亦琛来说,是一种极少有的,很新奇的体验——拜丁子欣的所赐。
人发呆的时候总是容易回忆起一些记忆深刻的事情,比如现在。
很多年之前,他也去澳洲游玩过。那时他们还是训练营的学员,一次较大的考试过后,所有人一起去玩。当地有个舞会,很热闹,对他来说却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唐亦琛,可以和同学们开冷笑话,可以陪着熟悉的人一起笑,但自己主动去玩,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他就傻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同学们和那些不认识的外国人一起跳啊唱啊。期间有人来找他一起跳,可是当时他的脑子里全部都是下一次要考试的内容,而且他是真的不喜欢有些很过分的舞蹈,比如那些把手放到女孩子大腿上的男同学们在跳的舞……
那一天所有人都玩得很high,包括拉着凌云志跳舞的丁子欣,除了像根木头似的唐亦琛。
现在想来,也许是他太过重视成为一个飞机师这件事,也是太年轻的缘故,完全不懂得什么叫放松。也不了解国外的风俗习惯,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的国家,他学会了很多。
起码不会看到就觉得眼睛痛了。
ivy总说,sam是个老古板,一成不变的。
其实不是的,他变了很多,他自己知道。有因为外因变的,有因为自己变的,有因为她变的——他不是一成不变,只是不想在她面前改变。
——
agefestival(巴罗沙谷葡萄酒节),阿德莱德特有的节日,每逢单数年份举行,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庆祝葡萄的丰收。
葡萄酒节有很多的庆祝方式,比如野餐聚会,音乐欣赏,还有□□表演……
当地的人和游客,加起来人很多,热热闹闹,气氛像是会感染别人一样,很欢乐,大家都充满了热情,喜悦几乎灿烂在每个人的脸上。
他们挤在人群里,一起玩的很开心。
丁子欣举着叉子试着各种食物,遇到好吃的还会喂给他,第一次他还会愣一下,后面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张口吃掉,还能举着大拇指跟当地的人说“yummy(好吃)”。
后来他们还尝试了一下采葡萄,两个人光着脚,把裤子挽到膝盖,一起站在一个极大无比的木盆里,ivy扶着他的肩膀,神色满是紧张和兴奋。
旁边的人问准备好了吗?
他看她,她点点头,他对着当地人示意。
go(开始)!
他们两个一齐开始踩,“呱唧”,“呱唧”的声音,伴随而来的是脚下黏腻的感觉,唐亦琛发誓他回去之后一定很长一段时间不打算再喝红酒了。
可是她在笑,一边尖叫一边笑,他的情况也差不多。
“啊啊啊……”
于是变成了一男一女,两个傻瓜一边笑一边叫一边采葡萄。
踩到后来,ivy脚一滑,他连忙伸手,她跌到了他的怀里,笑得几乎岔了气。
他看着她的笑颜,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笑过的唐亦琛也笑到肚子好痛。
然而,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
有的时候,新的,也不坏。
第十集
丁子欣常常会觉得,凌云志是个很幸运的人,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他的父母长得很像电视剧里常常演尖酸刻薄的妈妈和反派角色的爸爸,可是接触下来你会发现,他们只是很热情很和蔼又很恩爱的一对老夫妻。
还有他的妹妹凌卓芝,只是个十七八岁还在青春期的小女孩,超级粘着自己的哥哥。
他们一家四口就像是一个模范家庭,有时吵吵闹闹,感受到的也都是满满的爱。
光从这一点来说,凌云志就很值得人去羡慕和嫉妒。
“ivy,吃菜吃饭,你这么瘦要多吃点。”
凌妈妈说着,又用公筷往她的饭碗里夹了好多菜,这已经是她第三次给她夹菜了。
“是啊,”凌爸爸也在一旁帮腔:“你工作那么辛苦,既然可以休息就多休息一段时间,保重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这套老人家的说辞其实听着好耳熟,丁子欣眼神微妙的看了一眼身边坐姿端正,嘴边却挂着笑意的家伙,她发现唐亦琛这家伙根本就是个道貌岸然的假古板。
在凌妈妈第四次给她夹了一个鸡腿两根青菜三块红烧肉的时候,终于顶不顺的丁子欣开口:“啊,uncle,上次你说自己家里酿的红酒,我之前带给我爹地,他说好钟意。不知道……还有没有?我过两天要去探他,我想带给他。”
凌家父母退了休,两个人在家里无聊,经常去隔壁的农场玩,学着挤牛奶,酿红酒。据凌云志听他妹妹凌卓芝抱怨过,刚学会的那阵子,家里亲戚朋友人手一瓶红酒,送不完的送。
“你爹地钟意啊?家里还有好多,我拿给你。”
果然,听了之后凌爸爸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完,兴高采烈的起身,去家里的储物柜里找。
凌妈妈也很高兴,转过头望向凌爸爸离去的方向,嘱咐着:“找瓶靓一点的给人家。”
丁子欣趁机眼疾手快的把比拳头还大的鸡腿放进了唐亦琛的碗里。
他有些无奈的看了她一眼,然后张开口开始吃。
参观了全程的凌卓芝古灵精怪的看着他们,一脸“我发现你们的秘密了哦”的表情。
瞥了这个小妹妹一眼,丁子欣把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嘘”的姿势。
凌卓芝会意的点点头,咬着唇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你行不行啊?需不需要我帮你找找?”凌妈妈还在看着自己的老公。
丁子欣再次把红烧肉放到隔壁,一块,两块……第三块就暂时算了,凌妈妈回过头来了。
“sam,你都钟意吃啊?”凌妈妈又加了两块五花肉放到唐亦琛的碗里。
有苦不能言,只能肉往肚子里咽的唐亦琛点着头,嘴里还塞着食物,闭着嘴挤出一个笑。
凌爸爸拎着红酒回来,继续招呼着两面三刀假装无辜的丁子欣,还有一直在努力吃饭的唐亦琛,以及他家快笑到桌子底下的女儿凌卓芝。
很奇怪,时隔多年,丁子欣没有在自己家感受到家的感觉,反而在凌云志的家里享受到了很久没有感受到的温暖——所以说,她是真的很羡慕嫉妒凌云志。
——
晚上,本来两个人打算要走了的,可是凌卓芝缠着她一定要跟偶像一起睡。没办法,这一晚唐亦琛睡的是凌云志的房间,而凌卓芝如愿以偿的跟丁子欣同床共枕。
唐亦琛可以穿凌云志的睡衣,丁子欣没有衣服穿,于是凌卓芝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拿出了一件性感丝绸吊带睡衣:“人家买了好久都没穿的,别告诉阿妈和阿哥知道啊。”
老妖精丁子欣忽然觉得凌云志这个妹妹真可爱,青春啊青春,少女啊少女,萌就一个字。
她站在床边,听着凌卓芝看着她感慨:“ivy姐,你真的是好靓哦。”
“睡啦,都一样好靓的美少女。”丁子欣爬上床,托了某人的福,她的作息正常了许多,所以到了差不多的时间,她就开始犯困。
穿着y睡衣的美少女噘着嘴上了床,关上灯,好一阵过后,又开始出声。
“ivy姐,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小的时候一直以为你会是我阿嫂来的。”
沉默了一会儿,丁子欣问:“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我觉得你同阿哥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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