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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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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能起身以后,也不说话,只是钻天入地地找吃喝,一回来就抱着媳妇儿不说话。
  只是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装着不吃了,就怕自己再倒了,他的小丫头再出去谋食。
  那……
  一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就握得崩崩响。
  但眼下这光景,他再坚持得狠,该找不到吃的,照样找不到。
  所以他家就维持了眼下这种状态——能爬起来的时候,男人就拼了命的找吃的,实在找不到,人就饿倒了,到时候小媳妇就得再出去找救命粮。
  然后以一种极为惨烈地方式进食。
  原主就见过那男人吃救命粮的样子——他一边往下咽,一边满脸的青筋暴起。
  那样子看起来,跟咽刀片儿也没什么两样儿。
  就这么循环往复,一直维持到他们找到了活路。
  顾妩穿越前是个学生崽,每天最操心的东西,也就是背书背不进去了。
  长期和平的生存状态,让她对各种天灾兵祸都没什么深刻地印象。
  所以宁肯打仗,也不愿意背书这样的傻话也说过。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系统绑定。
  可真到这个时候了,她才意识到“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
  这时候的人,真的是从头浸到脚的苦啊!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时代里,更苦的人还比比皆是。
  ……
  那小媳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在意的是一根蚂蚱腿儿吗,不,那是心意,她要是有心,再小的腿儿……”说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才接着说:“问一声总能行吧,她就不,你还是自己留个心眼。”
  这傻姑娘居然想卖自己养活一大帮子人,是不是缺心眼儿。
  自己赚得吃食,她男人和孩子还能吃一大半儿呢,分到兄弟们手上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的量。
  就这样,他们都心满意足了。
  哪像这傻丫头,亲生闺女的口粮都被骗了个精光,还不听劝,现在好了吧,孩子都饿成这色(sei)儿了。
  哎!
  这小丫头的脸色怎么转过来了?
  王家小媳妇奇怪地看了看,顾妩靠了过去,给她手里塞了一把燕麦片:“这是我用压箱底儿的嫁妆,从刚才那个货郎手里换回来的,就剩下这点儿了,给你家那位顶两口。”
  他能多一口吃的,这小媳妇就能少出去一趟。
  原主上辈子,就是全靠着这一家子,才全全乎乎地到了上海。
  自己既然占了她的身体,能还掉的恩情,还是顺手还了吧。
  王家小媳妇的身子陡得僵了,不可置信地看了顾妩一眼,也没说别的话,捧着吃的,颠儿颠儿地就跑了。
  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那种轻挪轻放节省体力的样子。
  

    
第344章 民国奇事4
  打发走了王家小媳妇后; 顾妩从空间里摸出了林绪之当初特地给她炼制的银针。
  先给持续低烧地李肇东扎了几针; 见人终于退了烧; 才拉起了小推车; 艰难地往来时的方向去了。
  李秀秀蹲在那里,一看大嫂忽然起身走了; 叫也没叫其他两个孩子; 起身就奔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喊:“大嫂子你去哪儿?”
  顾妩慢悠悠地回了句:“回家!”
  李秀秀犹豫了两秒; 跺了跺脚,还是跟上去了。
  她虽然很想尽快去上海找大哥,但李秀秀心里也清楚,没有这个傻乎乎的大嫂子护着; 自己恐怕走到一半儿,就要被人客(人贩子)给卖了。
  ……
  不知道是不是李秀秀的错觉,她总觉得回去的时间比来时短了很多。
  等真到家了,她才确认:的确快了。
  因为去三角嘴时,他们用了足足三天,可回来时,才用了两天不到。
  可他们一行人好不容易才走到了那里,这人怎么不声不响地就要回来呢?
  难道是被那个丑货郎吓着了?
  啧; 真胆小!
  ……
  其实顾妩不声不响的回家; 还真有自己的打算。
  在她看来,原身是个再好不过的姑娘了,只除了……腿上这一对三寸金莲。
  说实话; 这玩意儿看着丑就算了,走起路来还真他么疼。
  因为这玩意儿的限制,都穿过来这么久了,顾妩都没有大踏步走过两步。
  有了这个限制,别说去上海虐渣了,光这一路上的疼痛,就能把她搞个半死。
  怪不得这一行人走了三天,才走了那么点路呢。
  所以顾妩干脆就回了李家,准备给自己的小脚做个手术。
  嗯,也不求改造出一双飞毛腿,但至少也能正常的走路吧。
  要不然她宁肯后半辈子都坐着轮椅转圈圈,也不要每次都走得一步三摇地。
  这也太痛苦了!
  安置好的当天晚上,顾妩就忍着痛给自己做了足部矫正手术,手术的效果还行。
  ……
  当李秀秀得知大嫂子是跑回来放脚的时候,心里一阵儿腻歪:这女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这眼看着大家都要饿死了。
  她倒好,一点儿牺牲也不肯,反倒搞起这种破事来。
  依她看:别说响应新政府的号召放足了,她就是打断了腿,也别想勾大哥的魂。
  哼!等到了上海,看自己怎么折腾她。
  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着的李肇东总算是醒了,他一睁眼,就直奔顾妩而去。
  他一进门,就看见嫂子的双腿被固定在了白麻上,高高地吊在空中,而她的一双小脚,则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地。
  李肇东眼神一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顾妩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见是他,诧异地问:“过来让我看看!”
  李肇东闻言,乖乖地把脑袋凑了过来,顾妩试了试,才放心道:“退烧了就好。”
  作为李家唯一一个好笋,这娃儿还算挺有良心的,不然他也不会一直帮着原主照看女儿。
  后来母女两都死后,他更是手刃亲兄,直接替救了他命的嫂子报了血仇。 
  这么个知恩图报的好小伙,真要是烧成个傻子,就不妙了。
  李肇东不接她的话,反而上前一步问道:“嫂子怎么忽然想通了?”
  以前她跟李肇源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少劝她放足,这人明明都要放开了,可老太太一个眼神,她就又缩回去了。
  弄得李肇源大呼朽木不可雕也。
  自己为了这个,还偷偷往李肇源杯子里放过尿呢。
  现在老太太这刚没几天,她就放足了……李肇源那个渣泽在她心里,就这么重要吗?
  “小脚不好走路啊。”
  这要是天足,别说用独轮车拉一个小孩儿了,就是在再拉三个,她都不带打跌的。
  可小脚就不行了,走两步就脚疼,再多走几步,脚都能废了。
  不仅如此,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玩意儿一刮风下雨的就肿起来了,连鞋都穿不上。
  这早放一天,就少受一天的罪。
  李肇东听了这话眉头一跳,咬了咬下唇,道:“您先歇着吧,我去给大家找点吃的回来。”
  顾妩一听这话,交代他:“别往远处跑,等我好了,再去给你们找吃的。”
  可别跑太远了,被饿急了的流民敲闷棍吃了。
  李肇东闻言顿了顿,点头出去了。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顾妩这个足部矫正手术也在其中了。
  所以就算脚早早地就好了,可顾妩却还是多耽搁了几天,还美曰其名:养伤。
  李秀秀急得直跳脚,后来甚至连自己兄妹几个轮流拉车这种话都承诺出来了。
  顾妩又气了她几趟,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她的提议。
  走之前的那天晚上,顾妩悄悄的去了一趟祠堂。
  去这儿干什么呢?
  这就是顾妩为什么不原地找个地方放脚,非要回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了。
  这李家老宅的祠堂里,藏着李老家世代攒下的财富。
  可这个秘密,一般也就当家人跟夫人知道。
  可李老爷子心窄啊,一看自家的家业损失大半,心里一梗就去了。
  李老太太是个比原主还经典地传统妇女,所以丈夫一走,她就跟着走了。
  她闭眼之前,只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小闺女李秀秀,让她跟着叔叔伯伯们去上海了,就把这地方告诉她哥。
  反正这暗室的钥匙,早就被自己交给儿子了,就算李秀秀真起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不告诉老大。
  他迟早也是能找到暗室的位置的。
  要是小闺女真的老实说了,看在这些东西的份上,老大也会好好待她的。
  可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李家一倒,其他各房跑了个精光,独独把一群孤儿寡母的丢下了。
  只有原主最傻,兢兢业业地带了一家人去投奔丈夫,结果福也没享到,还一头把自己磕死在了异乡里。
  最可笑的是,李秀秀心里藏奸,压根没跟她哥说过这暗室的位置。
  只偷偷地寻摸她大哥手里的钥匙。
  以至于李肇源足足找了五年,才有了点儿眉目。
  可宝藏还没挖出来呢,自己和李秀秀两个,就被同父异母的小兄弟给怼死了。
  自此李家的这笔宝藏,算是彻底地埋在了地底下,永不见天日。
  ……
  顾妩还记得李肇源为了出走,偷走了原主所有的压箱钱。
  李家老两口话说得倒是好听,可到底也没把儿子偷走的东西给补回来。
  当然,顾氏嫁到李家时,顾家早就败落了。
  所以她带到李家的嫁妆,除了些积年的老家具,也就是些祖母留下来的绿头首饰。
  看着值钱,但送到当铺去,也换不来多少现大洋。
  但这不代表顾妩会手软啊,所以她拿了万能/钥匙一捅,就把李家世代积攒、藏好的小黄鱼、大黄鱼①给一网打尽了。
  嘻嘻嘻!
  有句话怎么说呢——在没有比天上掉金子更快乐的事了。
  …
  …
  上海庆丰堂
  前院台上,正当红的旦角儿玉堂春正在唱他的拿手好戏《游园惊梦》,他珠圆玉润的唱腔一出,台下一片叫好声。
  金银角子连带着现大洋、咣啷啷地往台上蹦。
  楼上的雅座里,一个逗着手里八哥的纨绔哥儿往楼下一探,嗤了一声:“我看啊!这梁老板也是个傻瓜蛋子,小金人儿不捧,就捧这么个玩意儿?”
  “他哪有我家墨笙千分之一的……不,万分之一的风采?”
  他一边说着,一边逗了逗手里的八哥:“你说是不是?”
  那鸟叽叽喳喳几声,仿佛附和一般。
  这人忽地脸色一肃,一个翻身跳下雅座,往后台去了。
  一进后台里,金旭东抓了个顶着西瓜头的小子,大喇喇地问他:“你家墨笙呢?”
  那小子被猛不丁地拽住领口,咳嗽了两声,才挤眉弄眼道,“跟爷怄气,在后院躺着呢!”
  金旭东一听这话,脸色反而好了起来,大踏步地找人去了。
  ……
  后院的卧房里,林绪之阴着脸,努力地控制着自己颤巍巍的双手。
  可他再小心,手里的水杯还是晃了两晃,水从里泼了出来,弄湿了他雪白的前襟。
  林绪之低头看了看,眸色又是一寒,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里的那股子邪火,又重新锻炼起手脚的灵活度来。
  他刚颤着手把杯子捉起来,房门忽然“嘭”地一声,林绪之手里的水直接漾了他一脸。
  林绪之面目表情地用袖口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水,看也不看门外的人,只平静道:“滚!”
  来人可能也没料到自己会听到这个,默了一阵子,张嘴嘲讽了一声:“哈!”
  转身就走。
  

    
第345章 民国奇事5
  床上半躺着的人理都没理他; 只一心拿着杯子练手。
  林绪之来这个世界已经有整整十天了。
  说实话; 穿越这么多次; 再苦、再弱、再可怜的主儿; 他都从没怯过。
  这还是第一次,让林绪之刚一挣眼; 就恨不得一头撞死了; 再重来一次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具身体,是个梨园行当的旦角儿。
  自小被师父买到了戏园子里; 因为这孩子长得漂亮,声音又极透亮,开嗓后就直接练起了小旦角儿。
  这时候的小戏子跟后世学国粹,扬国魂的小演员们可不是一个待遇。
  首先; 能落到伶当的孩子们,就算是标标准准的伶籍了。
  后来新政府上台,倒是不许分这些了,但戏子们在外人眼里,还是标准的下九流。
  说句不好听的,连十六铺外剃头的,都不怎么看得上他们。
  可这年头,就是下九流里; 还得分个高高低低、明明白白呢。
  同样的梨园行当; 能到前堂开嗓上台的,叫角儿。
  一旦哪天唱红了,那出门在外; 真是一派前呼后拥,一笑倾城的爱豆待遇。
  这样的人,就算是下九流,也是下九流里的白玉堂。
  人咳嗽一声,都有人堂前马后的抢着给他擦嘴巴子。
  可同样是十年苦练基本功,刀面儿贴身藏的师兄弟,有人能红得透顶儿,有人就连台也上不去。
  为了混出头,进了这行当的小孩儿们,不但无一例外都是师父手底下打出来的,还得自个儿晓得用功。
  要不然一学十几年,到时候连个戏台子也上不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原主是被师父买回来的小孩儿,为了吃这口饭,那真是魂儿都入在了行当里。
  有敬业精神,这听起来也不是坏事吧。
  坏就坏在这时候的梨园行业,虽有个别坤旦能嚎一嗓子,但在一众票友心里,那只是个新鲜玩意儿。
  要想听原汁原味儿的好东西,还得听乾旦的韵味儿。
  原主自小就学旦,花旦派的唱、念、做、打、舞。早就深深地融进了骨子里。
  初时师父还会夸他,说他把女儿家的娇媚演得活灵活现,一众票友也爱他的身段、神态。
  所以没多长时间的功夫,就把他捧成了大上海里数一数二的旦角名伶。
  可登台的多了,这娃渐渐地就魔怔了,竟然有了性别认知障碍,打扮、做派、爱好什么的都往这方面来了。
  可乾旦这个东西,并不是说一味的像女人才是最好的。
  真要是这样儿,大家不会直接去听坤旦戏吗?人家好歹还是真女人呢。
  很多票友吃得就是男唱女时,那种说不清的韵味。
  这要光是如此,林绪之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他真女人都当过,扮一个娘娘腔还是手到擒来的,大不了慢慢地改过来。
  可问题是,事业上有了瓶颈后,原主想了个法子——抽大/烟找灵感。
  虽说民国时期的演员史就是半部鸦/片史。
  但原主当初之所以能入了梨园,就是因为他爹抽大烟,败了整个家产不说,连老婆孩子也一概卖了,自己也死在了这上头。
  这孩子入了行以后,基本上就是一天照三顿的挨打,吃不饱穿不暖,就这么熬着。
  就这,他还算好的了。
  他爹当初卖人时,先卖的老婆,然后儿子、女儿一趟送出去了。
  原主运气好,那时候的庆丰堂一科班的糙汉子,就唯独缺一个能唱旦的香饽饽。
  原主一露面,就被师父留下了,取了艺名叫墨笙。
  他一个兄弟,一个妹妹,却没这个好运气了。
  哥哥被卖给了草上飞当弟子,前些时日被打死在了街头,尸体还是他悄悄找人收敛的。
  妹妹入了花楼,十五、六就挂了牌,挨得打、受得累不比他少,还没个出头之日。
  所以墨笙初时对大/烟那是深恶痛绝的。
  但名角儿嘛,就少不了认识几个玩票的纨绔。
  这帮子人端地是抽喝嫖/赌,五毒俱全,这么一来二去的,他就也染上了。
  得,这下好了,本来就是个戏子,现在又成了烟鬼,下九流里的行当里,他直接占了俩。
  这时候的烟叶子,虽然也上瘾,但真没有后世的化学毒/品那么厉害,所以初初染上了,横了心的戒,还是有可能戒掉的。
  但沾了烟的墨笙再登台时,竟然莫名其妙的就突破了瓶颈,一时火得更厉害了,连几个有名的师哥们,都不得不暂避他的锋头。
  吃了甜头的原主就想:再抽一次,就只抽一次,这一次完了,自己就再也不沾这东西了。
  可鸦/片这玩意儿,横了心的戒都要活拨一层皮,更别说像原主这样心存侥幸的。
  就这么拖了一段时间,这娃就彻底把自己给玩脱了——有一次墨笙在上台演出时,居然当场烟瘾犯了。
  瘾君子的那副丑态,能给外人看吗?
  原主虽然没有当场表演个驴打滚儿,但打个盹儿张个口的功夫,他的名声就毁尽了。
  俗话说得好:墙倒众人推,鼓破众人锤。
  原主被喝了满堂倒彩没几天,庆丰堂就推了新旦上台,有了新的台柱子,他可不就没人理了吗?
  哎,一个角儿起得不容易,倒得倒是挺快,没了包银的原主就彻底失去了经济来源。
  林绪之来时,原主已经犯瘾去了。
  原本体体面面的一个人,死得时候鼻涕眼泪全糊了一脸,身边的炕桌上还糊着一堆不明呕吐物。
  林绪之当时就被恶心吐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具身体每天都要犯几次瘾。
  那种小虫子从骨缝里往出来钻的感觉,比烈火焚身也好不到哪里去。
  说实话,以林绪之那种超强的自制力,也差点儿直接上手挠眼珠子了。
  可想而知这大/烟是沾得,还是沾不得。
  要是光这样儿,林绪之大不了戒了烟,赎了身,出了梨园门,就又是一条好汉。
  可最尴尬得是,原主死前唯二的心愿里。
  一个是重新登台唱戏,把阴他的师弟干下去,让他从哪儿来的,再回哪儿去。
  另一个则是……被师弟的金主明媒正娶,八抬大轿的抬进府里去。
  林绪之:“……”
  彼时他心里的千言万语,全都汇成一个字——艹!
  对,你师弟暗算你,让你在粉丝们跟前丢丑,还直接取代你。
  你想报复他也没错儿。
  唱戏是你的执念,让后来者秉持自己原本的衣钵,这也能理解。
  但什么叫让人八抬大轿的抬回去?合着你他么还真把自己当成女娇娥了?
  林绪之是个什么人?你要是提点合理的要求,或许这人一顺手就替你办了。
  但这死鬼敢蹬鼻子上脸,妄图支配他以后的人生?
  呵呵!
  那您还是自个儿玩去吧!
  他当机立断地收拾了包裹,准备趁早跑路去找媳妇儿。
  然后……
  林绪之就发现自己一想走,就开始手脚发麻,动都动不了。
  可就算是这样,妥协是不可能妥协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妥协的。
  这具身体既然落在了自己手上,那就是他的东西了,别人妄想借此控制他,那就试试吧。
  究竟是他墨笙先低头,还是他林绪之先彻底弄到这具身体的支配权。
  接下来的几天里,除了对抗毒/瘾,林绪之就卯足了劲儿接收这具身体的所有权。
  虽然进度不大,但已经有所突破了。
  假以时日,绝对能彻底的摆脱掉原主执念的控制。
  …
  …
  新泰城,三角嘴
  收了李宅的小金库后,顾妩一行人就重新上了路。
  与上次原主一个人用独轮车拉着一帮孩子不同,这次顾妩抬着自己被包裹成大猪蹄子的脚,稳稳当当地坐在了车上。
  拉车的人则变成了那几个孩子。
  李芸芸、李肇先兄妹对此很是不满,但他们还没来得及抗议,就被李肇东板着脸镇压了。
  再加上李秀秀实在太想尽快去上海了,在明摆着三比二的情况下,顾妩抱着小闺女,心安理得地坐了一路车。
  当然,虽然交通的问题是解决了,但吃的还是照样没有。
  一行人没吃没喝的熬了几天后,李秀秀总算是忍不住了,带着弟弟妹妹哭哭啼啼地嚎了好几天。
  可顾妩连眉头都不带动一下的。
  见自家嫂子真的没以前那么好骗了,李秀秀眼睛转了转,又试探道:
  “嫂子,我今天听虎妞说,她跟人睡一觉,就能得好多吃的呢。
  可为什么她睡一觉就有的吃,我就没有?
  我看还是要两个人一起睡才行。要不今天晚上我跟嫂子一起睡,万一明天睡起来,真能多好多好多吃的,小幺儿就不用挨饿了。”
  李肇东一听这话,眉头一凝,厉声警告道:“秀秀!”
  李秀秀被他的忽然出声吓得一缩,等反应过来立马恼了:“哎你个小妇养的贱胚子,胆子倒是挺大。这是看爹妈都没了,就可劲儿的糟践我吗……”
  她还待说,李肇东打断她道:“快把你那些心眼儿都收一收,别以为天底下就你一个聪明人。”
  小幺儿一个月里儿,除了吃奶,根本就不用吃东西。她在这儿卖什么好?
  有他看着,绝不允许嫂子再出任何差池。
  李秀秀被他这么一说,脸上有点下不来,很不甘心地装傻:“我不过是怕小幺儿饿着,才多问了嫂子两句,你干嘛这么阴阳怪气的。”
  顾妩听了,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啧,肇东你急什么,秀秀这不是有心替大家分忧吗?
  不过她一说倒是提醒我了,她是不是跟虎妞儿同岁啊!这虎妞儿都能,秀秀啊……”
  说到这里,她眼睛猝然一亮,死死地盯着李秀秀问:“你要是实在羡慕,嫂子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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