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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悲歌:布衣王妃-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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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乱?”花姑不知何时又蹦了回来。
冰月收了收心神,摆摆手道:“管不了这么多了,救人要紧,花前辈快随我出谷救人去吧。”
“救人 ?'…fsktxt'我发过誓不再替人解毒的。”花姑正色道。
“那你为我解毒就不破誓了么?”
“那不一样,我一见你就有解毒的冲动。”
这都哪跟哪啊,这大姑的精神八成也受爱情的荼毒不浅,死老头疯疯癫癫、臭道士脾气暴躁,花大姑喜怒无常,再加上那个欺师灭祖的西域魔头,该是多么扭曲的神经,多么错位的心灵,多么凌乱的魂魄,多么怪异的思维,才能造就出如此让人生沸腾的四朵奇葩啊,若是这四人同时重出江湖,整个武林怕是要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了。
怪不得叶聪、诗诗、白杨、神秘杀手都跟精神分裂似的,自恋的自恋,变态的变态,狠毒的狠毒,守着这些不靠谱的师傅,若是能教出个人性正常的徒弟来,这种奇迹发生的概率,比猫怀孕生出一只狗还低。
他们的童年,该是怎样一番人间地狱的惨烈,秋冰月忽然觉得,爹不疼娘不亲的小枫与他们相比还是幸运多了,至少他还是半途认师,与疯老头目前为止只是个挂名的师徒关系。
似乎,有点想远了……
“花前辈,你若是知道中毒之人与你儿子是嘛关系,你一定会更有解毒的冲动。”
秋冰月不由分说的拉过花大姑,开始说故事的续集,也就是年青一辈的爱恨情仇。
听完续集良久的花姑噌的一下站起,握紧拳头咬牙切齿了半天说道:“咚你个呛的,真不愧是我儿子和谦郎的徒弟,全都够辣,够狠,够痴,够垃圾!”
秋冰月脸上的殷殷笑容一下就垮了,她在心中总结了一句话:容貌长得越好,内心善良越少:武功练得越强,精神越不正常。
前一句建议参考对象:婉心、雅柔。后一句参考对象:疯癫狠毒四人组。
冰月强迫自己把笑容重新挂在脸上,再次殷殷的开口道:“花前辈,你总不能自己未来的儿媳妇也不救吧?”
花姑风风凉凉的说道:“其实还有一个办法,那便是你来做我的嫡传弟子,由你去救他们。”
“让我拜你为师?”秋冰月有气无力的说道:“以我的资质,这种技术活肯定干不来,若要达到下毒解毒运用自如的尖端境界,那二位怕是早已不在认识了。”
一心只想要赶紧出谷找小枫,对武学永远少根筋的秋冰月压根就没想过她如今得到的待遇,就和吃到唐僧肉一样珍贵,那可是武林中人烧香拜佛都求不来的。
哼,花姑冷冷一笑:“你以为你身体里的毒是吃颗糖便能驱尽么?这个毒在你体内留存的时间太长,没个一年半载是休想治愈的,而解毒的草药需多种配合,也只有这百花谷才能齐全,你就死了心留在这儿拜师学艺解毒兼打下手吧,至于那二人能不能等得到,只能看他们的造化,天下女子多了去,还怕我儿子娶不到媳妇么?呐,你相公死了,最多让你改嫁给我儿子行了。”
其实花姑在探冰月脉门时不经意发间现,这丫头体内居然有着一股比较绵厚的内力,而更让她感到奇怪的是这丫头居然似乎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内力修为不错的二等高手,要不怎么胳膊都快被人剁了,她还不晓得要运功抵抗呢。
花姑想,唯一的可能便是,秋冰月体内的内力是被人给她输进去的,而她自己若不经人点化引导,恐怕根本就不懂该怎样去激发出自身的潜在宫里,一个会医术有内力且心地善良心思单纯的女子,才最有资格成为她花姑的唯一传人。
乱了,太乱了,原本就如藤蔓纠结不清的关系现在更乱了,她好死不死也沦落成四人组之一个传人了,也就是说,她很快也要精神分裂了。
夕阳西下,百花争芳,桃树下,秋冰月仍在掰着手指喃喃念着:“小枫是白杨老爹的三弟子,自己是白杨老娘的大弟子,小聪是白杨老爹的大弟子,白杨是小聪小枫自己师傅的宝贝儿子,神秘杀手是师傅的师兄的弟子……”丫丫呸的,打来打去,原来大家都是一家人,这人际关系,怎一个乱子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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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年后,国家全面中兴,可朱祐樘的身体却莫名每况日下,药不离身,太医诊治均查不出病因,他因病不再日日亲临朝政,并开始重新礼佛,重用宦官李广,官员皆道:一代明君步入其父后尘……其实他只是与之前的勤政相比,上朝来得晚了一些罢了,因为他是真的真的太累了。
大半年的时光,犹如白驹过隙。
七月,盛夏,边关,有羌笛悠悠响起,悲壮沉雄,哀伤苍凉。
“空庭月影斜,东方亮也,金鸡惊散枕边蝶。长亭十里,阳关三叠,相思相见何年月?泪流襟上血,愁穿心上结。鸳鸯被冷雕鞍热。关山转望赊,程途倦也,愁人莫与愁人说。离乡背井,瞻天望阙,丹青难把衷肠写。炎方风景别,京华音信绝,世情休问凉和热。君不见,苍苍白发征夫泪。”
忽然,羌笛转了几个音,明快清丽了许多,新吹的曲子是江南人人会唱的采莲古曲。
新柳垂湖,碧青水烟笼了一池萍碎,湖波潋滟,暖风袭来,江南春夏之景徐徐展开,似余杭西湖苏堤,却实在大漠之南。
一个花白胡子身着银盔的人立在门边,静静的倾听着,笑笑,独在异乡为异客,抬眼望去,关外都是异族,叫年青人如何不思家?老者走到吹羌人身后,双目炯炯有神说道:“你会回去的!鞑靼的铁骑终会被打败,你放心等着那一天的到来吧!”
男子回身,思绪,如潮涨,却,坚定一笑:“鞑靼大军仅一墙之隔,如何放心?”
他身长七尺有余,穿着剪裁合体的紫色长袍,上面有着暗暗的细纹,肩头斜搭着一块类似虎纹的金黄兽皮,足下是一双及膝的骑马靴,他身材健壮,皮肤是久经大漠风吹日晒后的古铜色,眼睛明亮有神,像是深不见底的黑潭,面容俊朗非凡,充满强烈的阳刚之气。
这样的叶聪少了些忧郁,举手投足英气十足。
在他身旁几个士兵架着几只肥羊正在烧烤,随着油滴在木炭上的滋滋声,香味也飘荡在了整个营帐里。
黄沙漫漫,月色如华,夜幕升起。
一堆明亮的篝火,一只酥黄的烤羊。一袋塞外烈酒,两枚碧玉夜光杯,轻倒烈酒入杯,闻着醇香美酒,王越轻吟:“葡萄美酒夜光杯。”
“青瓷小碗女儿红。”叶聪浅笑,顺口接过,而后浅酌一口,赞道:“好酒。”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纵横交错的边关军事图。
“塞上牛肉,肉松味美。”王越将白棋压在图中一角。
“园中青蔬,清脆爽口。”叶聪执黑子紧跟而上。
“小米清粥。”王越微笑看着叶聪。
“老鸭浓汤。”叶聪手不停。
“先食武昌鱼。”王越哈哈大笑。
“再品碧螺春。”叶聪自信浅酌。
“后生可畏啊,这些年,你已尽得我真传,此番大战由你做先锋,老夫大可放心,待此战告捷,皇上定会命你我回朝受封,到时这些江南美食可就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大饱口福喽,哈哈哈!来来,我们再演练一遍。”
“战场厮杀包围阵法,主要有鹤翼和鱼鳞,而锋矢则是主攻阵法,确切说应是突击阵法,这种阵法山地作战比较好,但是防守较弱,这种阵法看似杂乱,其实也是有章可循,只要突围出去,然后来个反包围,嘿嘿,敌军阵法必乱,此次你便用锋矢突击敌军主营,到时候便是瓮中捉鳖,这次是鞑靼小王子亲自领军,机会不容错过。”王越叩指敲着桌子,自信满满。
叶聪早已是盔甲在身,腰悬佩剑,只见他单膝跪下,朗声道:“末将绝不辱命。”
“好,”王越拍拍他的肩欣慰说道:“你资质上乘,不愧是将门之后,没想到我王越今生收的两个弟子都这般优秀,年青人好好表现,这大将军印迟早是你的,恶战在即,早些休息,明日出发。”
“遵令。”叶聪躬身退下。
王越看着叶聪强壮的背影越走越远,不禁幽幽叹一口气,蒙古人这次来得十分凶猛,兵分数路,在延绥、宁夏、甘肃等地疯狂入侵,小规模骑兵队来无影去无踪,叨一口就跑,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打的就是他王越。
鞑靼小王子很清楚,唯一能与他抗衡的大明将领唯有王越,他这是报仇来了,若他王越一死,拍彦蒙必会更加有恃无恐。
经过鞑靼小王子数年的经营,蒙古军的纪律性和机动能力,都大为提高,绵延的烽火间,王越忧愁的看到,眼前的蒙古人,比十几年前更强大,眼前的鞑靼小王子,正值二十四岁,春风得意的年纪,而自己,已经是七十二岁的白胡子老头了。
后生可畏啊!可现在来不及感叹了,重要的是如何打退这次进攻,眼下正是秋收的时候,如果任其肆意攻城,边关一年的粮食收成,百姓的家当,恐怕都要荡然无存,当年皇上重新启用他,朝廷的非议相当大,言官们正轮番骂着,一旦打不好,他王越一世英名尽毁。
王越不得不承认,拍彦蒙是一个具有卓越军事才能的人,什么声东击西,虚实结合的花招耍得是炉火纯青,在弘治初年的国书事件后,拍彦蒙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正当他们都在怀疑这死小王子去了哪里时,从六年开始,随着部落的势力日益强大,鞑靼军队在忽都的带领下入侵瓜州,瓜州都督许钦战死;接着八年入侵大同,联营十二里,火光通明,大明军队不敢与之作战,只能远远观望;九年侵扰延绥,掳掠牲口无数……可那都是小规模入侵,且打完就跑,根本不让王越有出战的机会,这一次不知为何,竟大规模发兵入侵,似要打一场硬碰硬的野战了。
王越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这一次拍彦蒙是恼羞成怒了,他需要发泄在大明所遭受的侮辱,居然被人将他的俊脸打得像个猪头,这口气年轻气盛的他如何能咽得下。
大明的军队经过兵部多年整治,作战力与前朝相比是大为提高,可要说到能与蒙古军硬碰硬的程度,却还不及,因此这一仗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如何智取?这个问题困扰了王越数日,拍彦蒙勇悍如苍狼,狡猾如狐狸,他深知明军弱点,采取的战术是持续频繁的小规模骑兵骚扰,把明军累得气喘吁吁,然后再发动主力,给明军致命一击,可问题在于,明军明明知道,又能怎么办?追又追不上,守又守不住。
为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也是曾经重创过那小子的老办法,那便是集结兵力,猛扑小王子老巢,如此一来,他的进攻必将全面瘫痪,只是这次,他还会上当吗?
他的老巢会在哪里?王越命令三军不可妄动,派出大量侦察骑兵仔细搜索,在经过了无数次细致判断后,王越找到了这个地方——贺兰山。
王越终于做出了决定,打。和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明军是全军出动,兵分四路,一路留守,另两路由自己亲领,分不同的方向前进,用以迷惑敌军,第四路为前锋,由叶聪率兵,直捣贺兰山,之后各路军在贺兰山外围会合,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贺兰山发动猛攻。
七月十五日,明军分三路全体出动,拍彦蒙果然上当,老巢被一个青年将军率领的小股军队杀了个措手不及,损失一员大将忽都,之后三路明军会合发动总攻,一时间,贺兰山杀声震天……
拍彦蒙没想到的是,这一仗打完后,他会更加郁闷,也让王越没想到的是,这会是他最漂亮的一仗,也为他的戎马一生划上了个完美的句点。
这一仗在弘治朝历史上留下了一个扬眉吐气的名字——贺兰山大捷。
黄昏时刻,落日的余晖映得西边通红一片,地面上也现着诡异的红,这附近显然刚刚有过一场恶战,四处都是横陈的尸体,沙漠上的红便是流入的鲜血,犹如在水中慢慢化开的胭脂,丝丝缕缕。
不远处,一阵士兵在护着一个人迅速撤离,他身上已经多处受伤,有箭伤也有刀伤,在如血的残阳下,更让人觉得恐怖,他的褐眸,失去了往日的光彩与锐气,他只是怔怔的望向贺兰山方向,他便是往日战场上的神话,传说中所向披靡的鞑靼小王子,这次伤亡是惨重的,十多年前的悲剧再度上演,上一次他失去了最爱的妻子,这一回却失去了心爱的大将忽都,他又一次惨败给了王越,能让他佩服之人本是极难,可这回他不得不承认,王越的手段与智谋是他穷尽一生也无法超越的。
而王越也再一次错失了生擒拍彦蒙的机会,这也是他此生最后的机会。
一行人向大漠腹地远去,身影有如黄沙,风吹飘散,不再有踪影。
狂乱的马蹄声响起,一队骠骑直向沙漠奔袭而来,滚滚沙尘中,可模糊看见一张英俊的面庞,依稀见到一银盔将军带领军队策马而来。
“叶将军,蒙古人早已不见踪影,沙漠中变幻莫测,天色已暗,不如先率军回营吧。”
叶聪抬眼看了看天,道:“周校卫,你带领将士们与王老将军会合,我肚子再去探探路。”
“叶将军,万万不可,前方险不可测,你怎能一人前往。”
“本将军的命令你敢违抗么?”
叶聪冷冷说道:“我一身武功,区区几个蒙古人怎会对付得了我,你等且放心回去,我稍后便回了。”
驾,叶聪说完便驱马前行,身影没入黄沙中。
“周校卫,咱怎么办?”
周进皱皱眉道:“将军的命令敢不听么?叶将军年轻气盛,让他吃些苦头也罢,咱们可犯不着陪着送命,走,回营。”
太阳狠命的晒着脚下黄沙,没有一丝风。
走戈壁穿沙漠,策马狂奔,壮美的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景色在叶聪胸中激荡,豪情满怀,这么多年来打得最痛快的一仗啊,忍不住仰空呐喊:爹,你在天上看到了吗?儿子没有辜负你的期望,儿子是最勇敢的将军……
夕阳西下,辽阔无垠的大漠一片金灿灿,一只白色的雕划过苍穹,双翼张开,笔直地往下一扑,锐利的爪子一勾,从枯黄的草丛中,擒住一只肥大的灰兔,它急速上升,达到云端时才松开爪子,那灰兔如一块石头般直线坠下,雕在空中盘旋了一圈后,俯冲下来。
只听“嗖”的一声,一支响箭直射云霄,正中雕的眼睛!紧接着第二箭射到,正中雕的利爪,又听嗖的一声,又一支响箭飞向白雕,正好射穿了它的心脏!白雕失去了翱翔云之上的雄姿,如铁砣一般重重地坠下地来。
叶聪哈哈大笑,一手提弓一手拉缰,只见骏马飞驰而来,叶聪略一弯腰,勾起白雕,高高举起,夕阳的金光,铺到他的身上,更衬出马上男子的霸气!
“哼,好一个三箭连发。”叶聪身后传来一个细细却充满愤怒的声音。
叶聪愕然回首,只见身后不远出站着一个少年,身穿蒙古皮毛背心,皮肤黝黑,头戴一顶羊皮毡帽,翻边牛皮半靴,标准的当地牧民装扮,却是剑眉大眼,满脸英气,此刻正冷冷的看着他,确切的说是看着他手里提着的死雕,眼泛泪光。
少年慢慢走到叶聪身边,突然从右靴中抽出一把锋利的红柄弯刀,直直刺向叶聪腰间,叶聪蓦然一惊,身形在马背上瞬间轻移,紧跟着一掌劈向上年,只见少年的身体便如箭般直摔向地面,脸朝下重重落在沙地上,摔得满嘴黄沙。
原来是个没有内力的普通小子,叶聪嘲讽笑笑,看了狼狈的少年一眼,跳下马来,将夺来的弯刀在他眼前晃了晃,恶狠狠道:“竟然偷袭我,信不信我杀了你。”
少年呸一声吐出口中黄沙,倔强的怒视着叶聪,一眨不眨的双眼瞪得大大的,里面渐渐蓄满了盈盈的泪,然后,大滴大滴的泪顺着脸颊不断滚落下来,“你凭什么杀我的阿白,凭什么杀我的阿白,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让我再也没有亲人,再也没有朋友。”
“什么阿白?”叶聪没有笑,他俯身看着眼前这个大约只有十七八岁,还不及他肩膀高的少年,心里突的升腾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来。
少年用脏兮兮的衣袖擦了一把鼻涕,伸手一指他手上的白雕,叶聪喔了一声道:“我以为它只是一只野雕,没想到是你的朋友,可它死都死了,还能怎么办?”
“我要替他报仇。”
少年说完猛地站起一头撞向叶聪胸口,叶聪一侧身,少年便如离弦之箭般直向前冲去,一头撞进一个大沙丘,只余脖子以下的部分留在外面挣扎。
叶聪见状不由捧腹大笑,向前奔去一把拽出埋在沙堆里当鸵鸟的少年,“喂,傻小子,你没事吧?”
作者题外话:白杨身世正确答案:花姑与了了尘之子。
答对的读者请到群里与我联系,名单稍后整理出来挂进读者讨论栏,欢迎查看。
106章
少年揉了揉被撞疼的脑袋,再次呸的吐出一口泥沙,恨恨地瞪了瞪仍大笑不止的叶聪一眼,转身抱起死去多时的白雕,一言不发的向前走去,面向北方行了三下蒙古人的礼,弯下腰便用双手奋力的扒着泥沙。
“手不会痛么?给。”
少年抬起头,看着叶聪扔还给他的弯刀,粗鲁的抬起袖子抹干了脸上的泪珠,也不答话,操起弯刀继续挖出一个方型小坑,小心翼翼地将白雕放了进去,细细掩埋。
天暗下来后,风吹得更紧了,鬼哭狼嚎一般,沙漠日热夜寒,白天温度奇高,热似蒸笼;夜黑则寒如冰窖。
叶聪不禁皱起了眉头,喃喃道:“怎的突然起风了?这鬼天气。”
“喂,你快回去吧,太晚了恐有暴风雪。”
叶聪冲少年说完便跃上马背,欲从原路折返营地。
少年站起身看向暗沉的天边,又看看叶聪离去的方向,大眼睛黑白分明,顾盼之间神采飞扬,说不出的狡黠灵动。
叶聪骑着马顶着风沙艰难前行着,后面一人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如影随形。
叶聪一看,竟是那位少年,心道:这人,不会因为一只雕便赖上他了吧。
叶聪朝他友好的笑了笑,道:“沙漠中不行艰难,上来吧。”
想少年许是真的走累了,也不推辞,翻身跃上,姿势轻盈,却做于叶聪身后。
叶聪扭头与他对视一眼,微微一笑。
少年装作没看到他的笑,冰冷的脸跟寒冷的风非常的和谐。
风越来越大,每一步都变得寸步难行,漠天黄沙飞舞着,天地间早已不辨方向,叶聪心中不禁一紧,他知道,沙漠中有一种现象叫流沙,好些商队在沙漠中遇到流沙就再也没回来,也找不到遗留的痕迹,浩瀚的沙漠不知道吞噬了多少人的性命。这让叶聪的心情变得很沉重,他开始后悔这次好大喜功的私自行动。
他们已在沙漠中行走了半个时辰,不见飞禽,更不见人烟,黄沙翻滚,卷起风尘。
少年突然变了脸色,跳下马背快速跑上一旁的沙丘眺望,回头冲叶聪惊恐的叫道:“有流沙,快下马,莫让风沙迷了眼。”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叶聪连忙下马,爬到了沙丘上。
果然,看那黄沙漫漫,周围风啸声四起,吹得人根本睁不开眼,饶是他处变不惊的性格,此刻也是神色凝重,本事再大的人,在变幻莫测的大自然面前,也会变得不堪一击。
天上乌云盖顶地上流沙飞舞,飞鹰哀嚎野兽嘶鸣,狂风席卷了每一寸土地,带走所剩无几的生物。
突然手腕一紧,叶聪已被少年按趴在沙地上,最让他震惊的是少年竟还伏在他的身上,叶聪也不知哪来的别扭劲,将少年摔下身去,少年大怒道:“要命就伏在地面上,不可乱动……”
风啸声越来越大,似隐隐含着雷鸣之声,少年后面的话也就被狂风啸声所盖住,听不清楚了。
不过叶聪也知道,遇上风暴最佳方法乃是趴于地面,因为暴风对地面的冲力是最小的。
还好这次流沙并不算猛烈,来得快去得也快,只一刻钟便风平浪静了。
一时万籁俱静,惟有风沙瑟瑟。感觉到狂风已过,叶聪才微微抬头,便瞧见少年也同他一般,趴在沙地上,二人身上均盖着一层厚厚的黄沙。
叶聪缓缓起身,拍落一身黄沙,少年也坐在沙漠之上,唇角挂着一缕笑,好整以暇的看着浑身狼狈不已的叶聪,道:“也算幸运,没有卷入狂风也没深埋黄沙,只是你的马儿不见啦。”
叶聪这才发觉,狂风过后坐骑不见了踪影,战马上负着清水与干粮和地图,茫茫大漠,没有了这些,如同坠入了地狱。
不由心头焦急,迈步小跑到沙丘之上,眺望四周,希冀可以发现马儿踪迹,可却是沙丘壑壑,一望无际,似乎天地间除了这漫天黄沙再别无它物。顿时心中涌上一股颤心的恐惧,这苍凉荒漠中不知掩埋了多少白骨,难道他也将埋骨于此?
“马儿自然被狂风惊的奔走的。”
少年不知何时也上了沙丘,站在他的身后俯览大漠,话语平静。
叶聪将眼光落在他身上,原本一直没有多想,自己是为追小王子逃兵而进入沙漠,可这里既非牧区,也不见人迹,他怎会也在这里出现呢?
少年似是知他心中所想,面容不再冰冷,拍拍衣衫笑笑,露出一口细白闪亮的牙齿,和他的黑皮肤极不相称。
“你是谁?”叶聪沉声问道。
“你是谁?”少年不慌不忙的反问,“不如我们边走边聊吧,多一个人同行,好过一个人孤孤单单,我自小在这大漠里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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